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hu99.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骠骑行——霍去病》 作者:七月飞凰 第一卷 皋兰风 引子 我的名字叫弯。我的长相自己并不清楚,不过,本故事的作者七月姐姐据说是个唯美战士,既然我已经不幸被她选中做第一主角,大概已经搜罗好了一大堆描述容貌的褒义词,准备尽数套在我的身上。我一拳打在她的鼻梁上,让她的身躯平平飞出,平贴在地面上,这样可以帮助她尽快放弃这个荒唐的想法。我是晏家族的“枭翼”。目前的常规工作是保护晏家的储继承人,晏晏小姐。七月姐姐从地上发着抖爬起来,看表情她很希望有机会描述一下晏家的小姐。我侧身让开,让这个可怜的女人过一下描绘美人的瘾。晏小姐眉梢眼梢都很长,加上乌黑卷长的睫毛,是个很勾人的女孩。今天是她的生日,当所有的客人都安静下来,看着她身着泛着珍珠光泽的曳地长裙,钻石小皇冠在顺滑的长发上闪烁着夺目光华,伴随着悠扬缠绵的小提琴乐声,从金碧辉煌的晏家城堡镏金大理石扶梯上,缓步拾阶而下的时候……(鄙视这种华丽词藻的堆砌者,害我喘气的工夫都没有了。建议读者们省略勿读。)废话就不说了。眼前,金色大厅中,华丽的圆舞曲在空气中流淌着香槟酒的芬芳。美丽的晏小姐在舞伴的贴心陪护中,长裙如同盛开的百合花一般高高飞扬。当她在我藏身的角落前旋转而过的时候,我看到她对着我的方向深深看了一眼。我尽量隐蔽得再好一点。“枭翼”的使命,既要保护好晏家族的人,又要不抛头露面。不过,小姐的眼睛进入这个场子以来就不停地在向大家抛媚眼,很多人都被电倒了。我完全可以把这一眼看成是机关枪扫射时角度偏斜的一枚流弹。我把面罩拉拉服帖,这是我首次正面登场,但愿看起来体面一点。晏小姐可能真的看得见我,她是他们家三百年出现一次的阴阳眼,传说,她白天视力超常,晚上可见鬼。一听就知道是谣传,如果晚上眼睛前面晃来晃去都是鬼的话,我宁愿趁早去做个吊死鬼去吓唬别人,免得最后变成一个吓死鬼。今天的生日舞会非常成功,宾客们乘兴而来,满意而归。小姐的安全也不用人操心。我过得很太平。身为晏家的秘密杀手,我一直过着相当太平的日子。我很太平地经过了婴儿选择,很太平地经过了儿童时期的筛选,也很太平地完成了少年时期每一件任务。只有上个星期,齐让我稍微不太平了几天。齐是与我一起受训、一起长大的晏家“枭翼”,他的资质非常优异。资质优异有时候并没有什么好处。我每天忙着练功夫,才避免了被淘汰的命运。而齐练完了功夫,打败了众人,还有多余的时间去伤春悲秋,这一点小小的爱好,决定了他的命运不如我这么太平。七天前,齐叛逃了。管事老爷给我三天时间去追杀他,因为我与他勉强算是势均力敌。这三天我过得很不太平,后来终于在天主教堂哥特式的塔尖上堵住了齐。他碎发黑衣站在尖尖的塔顶上,白色的弯月在他身后形成一个硕大的银钩。我的眼睛扫视着他的每一处——他全身无懈可击,他本来就是我们中间技击技术最完美的一个。我们两个站在各自的塔尖上,默默对峙,直到月色暗淡,浓云遮天。我剑拔弩张以为会和他有一场生死激烈的搏杀,他却仰头望天欣赏起了雪花。还很小资地对我说:“小弯,下雪了。”我利用他看雪的时间,手中的利刃划破了他的咽喉,看着他衣袂飘飘地从塔尖上跌下。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飘过我的鼻尖,我又可以继续我的太平生活。……可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当晏小姐的生日结束的第二天,我的命运就会被彻底改变。她是一个有盗墓癖的古怪女孩,仿佛古墓中有什么东西在召唤着她。她刚过完十五岁的生日,就乘坐私家飞机来到一个年代久远的古墓,而我不得不跟着一起下去。坟墓的黑暗中,我什么也看不到。忽然,眼前闪动,崩雷炸响,我紧紧拉住小姐的手想要保护她,却被一股巨大的吸力一下子吸入了一个黑暗的空间。我们……穿越了……时空……还……交换了……彼此的身体……当晏小姐发现我们不但穿越了时空,还彼此交换了身体的时候,小姐非常高兴,简直有一点得意忘形。她说,她终于通过了时间之门,这里一定是东汉,她准备把嵇乐侯晏乐载还有他的后裔统统杀死,那个人据说就是她们晏家的祖先。小姐当时真的很高兴,她拥有了我那个功力非凡的怪物之身,扔下因突然身处普通女孩的躯体中而无法适应的我,一路走一路说,她办完事情后,还要去盗挖一百年前死去的西汉大将霍去病之墓,那里有什么东西能够让她重新回到现代。什么西汉、东汉、南汉、北汉的,我对于历史没有兴趣,所知也甚少。我只知道,如果她的祖先死去了,那么,根据逻辑推论,现在拥有她身体的我,必然也会在历史的改变中失去生存的机会。小姐走的方向是东南方,理所当然的,我走向了西北方。我恨她!管事老爷说过,只要我们够听话,也够有本事杀人,他可以让我们活很久。我从小到大非常听话,也非常能杀人。我是排名在齐之下的第二号枭翼,为此我付出过很多只有我自己才知道的代价。可是,晏小姐夺走了我存活的权利。唉!我独自站在大漠中回望四周:黄沙万里风萧萧,白云千载空悠悠。唉——我又大大地叹了口长气。人倒霉起来是毫无办法的——既然一切都无法改变,那就……那就抓紧时间,到处去溜达溜达,看看有什么新鲜有趣的事情,可以帮助我打发打发剩余的时间。 第一章 夜沉沉兮行漫漫 我看到一团烟色的灰影在烟尘面前飞奔如电,后面紧紧相随着五十多匹野马。领头的是一匹赤烈马,那马似乎愤怒正足,腾嚣出惊人的气势,带着众马奋力追赶着前面那匹烟灰色的骏马。这两伙马已经斗了一段时间了。主要是烟灰马骚扰了赤烈马的下属,赤烈马正要逮住它予以教训。昨天,我从一具尸体上剥下一件又脏又厚的衣裳,并且用他的武器简单装备了一下自己。看到这些马,我心中开始盘算着再捕捉一只马作为坐骑,免除自己奔走的劳累。我现在走路觉得很累,身如灌铅,腿如木,我是多么怀念自己以前的身体啊。虽然是激素和药物刺激出来的体能,却完美有力,便于使用。两匹马渐渐追打到了我所在的山岩之下,我立刻从山岩上跳下去,一把拖住赤烈马狂奔的身体。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不擅长骑马,但是我擅长在各种危险的地方寻找平衡,晏小姐的身体毕竟也是受过训练的,以我的经验,还是可以做些事情的。这赤烈马性格暴烈如火,它不住上跳下窜,将我的身体甩得如同挂在它脖子上的一张纸鸢。我咬紧牙根不肯松手,晏小姐毕竟是个小姐,臂力腿力都不能持久。我渐渐无法支持,周围的野马紧紧围在我们后面,单等我跌下,它们就会乱蹄齐踩将我捣成肉泥。正在这时,我听见一声马叫刺破了马群的喧闹。所有野马都朝那边看去,只见烟灰色野马好整以暇地站在一处土堆之上,前蹄点地,马头高扬,叫得正欢,好似在嘲讽赤烈马被我捉住的悲惨状况。赤烈马受不了这样的羞辱,顾不得粘在背上的我,向烟灰马顶头冲去。它的身体一停止了跳动,我腾出一只手,将早就准备好的绳索取出。等到控制住了它,我抬起头,眼前看见的景象让我大吃一惊,但见数十匹母野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到了烟灰马的身边,甜腻腻地叫着,俨然它已经是新的领袖了。看着那张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得意马脸,我气不打一处来。拍拍胯下的赤烈马,朝烟灰马一指,赤烈马前蹄奋扬,向着烟灰马奔了过去。我们一马一人,对着烟灰马围追堵截,有了我的帮助,赤烈马很快将烟灰马逼入死道,它逼过去要与烟灰马一较长短。我一看,烟灰马四肢修长,马目清秀明亮,灵巧有余,霸气不足,刚才仗着地利优势骚扰马群,现在失去了依仗,显然不是赤烈马的对手。我惜它有点手段,存心放它一条生路。强迫赤烈马转头走开,赤烈马虽然万分不愿意,但是马头马嘴都在我的掌握之中,只好让开。我从附近战死的军马身上解下马具,给赤烈马按上。本来,我们和烟灰马的争斗到此为止,我且与赤烈马它们快活地厮混上几日。等我死后,赤烈马依旧做它的头马,大家依然过太平的日子。无奈我将此心比明月,有马存心扔沟渠。那烟灰马败于我们的联合之下,心中大有不甘,十数日中,时常前来骚扰捣乱。它如今出手更为圆溜滑转,一沾疾走,更施用美男计,迷惑得赤烈马一位宠姬几乎红杏出墙,虽然是几乎,这也严重伤害了赤烈马的男性自尊心。我好胜心起,对赤烈马道:“我们一起把这臭小子彻底摆平!”我选出五匹聪明忠心的母马做小分队队长,教会它们简单的信号。还给大家起了名字。赤烈马名叫多多,五匹母马依次为咪咪、瑞瑞、发发、索索、拉拉。我打算把烟灰马叫西西,我迟早将它“花姑娘滴、米西米西滴”。换成文言文大约是“食其肉而寝其皮”。数日之后,眼看着天时地利马和,我们的大围剿工作全面展开了。我们选择在一个开阔地,让小西西灵活机变的作战方案落空。然后,我让索索、发发、咪咪三匹脚程较快的马带几匹短跑健将分两翼包抄,逼仄它的左右摇摆幅度,让它无瑕钻入旷野边上的山区。瑞瑞、拉拉性格温和稳定,带领大队人马在我们身后制造声势、擂鼓呐喊,充当拉拉队。头马多多闪亮登场!看它那吭哧吭哧的狠劲,它的目标是要让小西西臣服于它。我跟它约法三章:不许伤马。我们五十多匹野马拉开阵势,气势恢宏地在荒漠上狂奔,连小马们也紧紧跟随,一起虚张声势。多多收腰蹬腿,跑得跟猎豹相仿。不多时,多多就追上了西西,西西脚步灵活地转身逃开。咪咪带着三匹野马正从右翼包抄,堵住了它的去路。多多追上西西乱踢,我只得将它扯开,拍它一记马头:“说好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多多怨愤地甩甩马头,重新追了上去。这一次,它沉住气,直追到了西西的近旁,猝不及防,一口咬出去,西西惨嘶一声,马臀上裂开一道口子,我又痛又急,又打了多多一个头皮:“君子动口不动手……”哦,它确实君子动口不动手。西西吃了亏,野性勃发,猛然一蹿。左路,索索、发发斜刺里冲出,我不满多多的凶悍,大喝道:“索索发发,退!”索索发发迟疑了一下。西西抓住空隙,全力冲向左边,索索被带了一个趔趄。西西向西方逃命而去,多多失望地重重喘息了几声。夕阳沉没了一半,漫天的霞光都收拢在西方的天空中,红色的光芒仿佛流血一般将荒漠染得鲜红。灰点闪动,西西又返身向我们这边逃回来了!我不解地扭头一看,脑袋嗡了一下,几乎从马上摔下来。只见眼前红绸翻滚,黑甲簇簇,无数骑兵正在左侧五百米处静静地盯着我们,艳丽猩红的残阳为他们身后画出一道染血的光芒。方才我只顾着追赶前面的西西,他们是什么时候这么接近了我们?野马怕人,尤其是这些人的气势实在骇人。马群顿时乱了。多多率先清醒,长身而起,嘶叫一声,带着我凭借生命的本能反方向逃去。所有野马都回过神来,连西西也夹杂在我们一堆里跑了个屁滚尿流。马蹄得得,闷雷滚滚,我们竭尽所能地奔跑着,我回头看到十来个军人催动马匹,分开两线来包抄我们。我欲哭无泪,我们一没偷二没抢的,遵纪守法好公民,有什么好值得包抄的?说野马比家马神骏,那是传说,那是附会。其实,训练有素,品种精良的家马,尤其是这种战马比我们这些野鸡头不知道神勇多少倍。多多很不错,西西也不错,瑞瑞、咪咪它们也不错,可是我们背后那些拖油瓶的,带高堂的老少美女们怎么办。我们很快就被军队陷入了包围。我发现他们没有使用弓箭,也没有使用刀枪,似乎看中的是我们的马,尤其是那几匹在前面冲突能力比较强的马。我立刻发信号让咪咪后退、索索前进、发发侧跑,几个牵引将驽马放在了马群的周围,好马集中在中间和前面。让这些试图抢马的军人无法单独抓到他们看中的马。我拔出小刀,将多多身上的马具悉数割断,拍动马匹来到咪咪身边,一个侧跃跳到咪咪身上。我示意多多带着马群快走。我赶着咪咪从驽马堆中跃出,赶上最近的一匹军马的马头。不是要马吗?拿你们的马跟我们换!你们抓我一匹野马,我就杀你们一匹战马,你们自己看合不合算。咪咪巾帼不让须眉,很快就来到了军马的边上,马上的士兵立刻用绳索来套咪咪。我手中的刀挥出,扎入他胯下战马的颈动脉,一插一旋迅即离开。我的身后一股血箭射出,那战马立刻瘫软。我很遵守枭翼业规范,基本做到一刀毙命。我对于人体的体壁脉络了解很透彻,这二十几天跟野马在一起,也职业病地研究过它们的几处致命点。我一招得手,又向第二个军人追去。我们这群野马中间,像样的也不过只有六七匹,只要对方死的军马数多过这个数,他们现在的行动就会变成一场无聊的笑话。我希望他们能够知难而退。耳边一阵劲风呼啸而过,我只觉得眼前什么东西一晃,还没有看清楚,一股巨大的冲击力将我推了出去。咪咪身上没有马具,我双腿一滑,飞出了马背,摔得骨头都似乎碎裂了。我急忙爬起来,“哧啦”一声,我的衣服被什么东西挂住了。我回头一看,我的肩膀处,插着一支箭,箭将我连人带衣钉在了一株矮树上,箭羽还在兀兀颤动。我心脏猛然收缩。我不可能天真地认为,对方想射我的身体,由于箭法差劲,而误射了衣服,又碰巧将我钉在了树干上。马蹄声震得我心脏跳动不稳,转瞬之间我被团团围定。我缓缓抬起头,一片耀目的夕阳中,一名军人向我伸出手。我戒备地一闪,衣服给刮破了,好在棉衣宽大,我掩住破洞一声不吭。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听起来很年轻:“你是什么人?”我转过头,看到多多、西西、咪咪、发发它们已经落入了几个驯马娴熟的骑兵手中,显然逃脱不了被驯服的命运。“我是中国人。”我回答。“你既然是汉人,就该知道,残杀军马是死罪。”声音里透出森冷的凛冽。虽然没有抬头,我还是可以感觉到他有一种凌人之上的威势,不怒自威地压迫在我的眉睫上,我敬畏权势,侧过头避让着。“那些马是你的?我们借用。”“禀报将军,它们果然不是野马,那几匹母马的确是战场走失的军马,那匹骟马看起来也是。只有红色的那匹是野马。”一名军人上来回报。难怪它们训练起来那么容易上手。我看着发发、索索它们乖乖被马具套了起来,尤其是那匹我还没来得及解决的烟灰色马——西西,装上了马辔头神气活现的。明明是个阉货,还要装成骚公鸡勾搭多多的老婆,害得我们落入这种境地。“你交了马,将功赎罪了,免你死罪。”将军道。我看着我的朋友们被他们牵过来,几个坐骑受了伤的军士立刻走过来换马。多多被迫压着头,那副模样让我看得难过。“你们放了多多!”我跑过去拉住多多的辔头。一名军士来到我的面前:“这是我们大汉朝的骠骑将军,借用你的马匹去打匈奴人。你也是汉人,应当懂得里面的轻重出入。”我指着西西它们:“它们我送给你们就可以了。”我抱住多多,“它是野马,我不能让它受制于人。”将军沉默了一会儿:“这马我们要用,你快点走。”说完,他圈转马头,回到队伍。“小兄弟你就不要胡搅蛮缠了,耽误了骠骑将军的正事,是要犯杀头之罪的。”那军士看我固执地拉着多多,苦口婆心地劝导着。“杀头之罪?”我现在脑子转过弯来了,自己随时会死掉,我怕他们干什么?挽弓当挽强,射人先射马。当那位骠骑将军带着队伍从我身边擦身而过的时候,我如电一般激射出去,手中的刀刃准确地捣向他坐骑的动脉——枭翼的另一个职业规范,一旦准备做什么事情,就要用最大的努力去获取成果,哪怕只是一点点。“哐啷”一声重响,我的后脑勺碰撞在地面,脖子里一阵剧痛,立刻岔了气。我满眼黑雾地睁开眼睛看着近距离那张模糊不清的脸。“你到底要干什么?”声音中已经杀气毕现。“放……”我的喉咙里如同长了倒钩,忍住刺痒道,“多多……”我剧烈咳嗽起来。将军道:“就为了这个?”我点头,按着脖子“咪依依、吗呀呀”地练了几声嗓子,声音嘶哑地不像了。“要我放那匹马可以,不过有个条件。”“什么……咳咳咳……”“你跟我去打仗。” 第二章 天狼星动主北战 开玩笑!我是随便让人支使的吗?管事老爷管住我靠的是药物,你有什么?我蔑然抬起眼皮,别以为刚才他掐我脖子的动作有多了不起,如果我还是弯,这点速度和力量根本就不在我的眼里,这种单兵作战的实力,就方才他碰触我的瞬间,真正的弯就足可以让他变成一具尸体。我扫视着这具尸体,寻找他的破绽,准备反攻。慢着……这具“尸体”的眉毛如同鹰翅一般微微上挑直扫发鬓,一双黢黑的眼睛中闪烁出逼人心魄的光芒。虽然杀气腾腾的,可是,好帅……滚!身处险境,状况不明,我怎么可以得出这样的数据?正确的数据应该是,此人动作矫健利落,看得出是个用刀高手。尤其是那个腰,挺拔中充满韧性,骨肉停匀,线条健美……去死!想什么呢?赶紧看他的弱点,鼻翼饱满,唇线分明,弱点就是……好年轻!过长的睫毛显示,此人一定不会超过二十岁,估计待字闺中尚未婚娶什么时候打探出他的生辰八字去求个签什么的……(上亿个神经突触中,脉电流纷乱奔突,导致我的思绪如同脱缰野马一泻千里汹涌奔腾不知所踪。)这一定是晏小姐的情绪。据说,心脏移植手术可以让人的心态变化,我和小姐这样连大脑沟回和皮质都交换的情况,我常常能够读到她的情绪。天呐!她看见帅哥的情绪反应这么大?这可真是把我给坑害苦了。我数据库混乱,头脑短路,根本谈不上把握什么反击的良机,失望丢脸愤慨之余,自暴自弃地颓然瘫倒在地上。我的反应不知道在他们眼里是什么意思,总之,年轻的将军重新骑上战马,命令队伍前进。晏小姐的身体立刻弹跳起来,晏小姐的双臂打开,晏小姐拦在他的马前,不断点头,指着多多示意他们放马——郑重声明,在这一系列愚蠢行为中没有我弯的什么事情,弯是个喜欢太平日子的人,一向本分,从不惹事生非,双手合十,阿弥陀佛……多多被摘去辔头马鞍,恢复了自由身。他们给我换了一身跳满虱子的盔甲。我自己的衣服上也全是虱子,来了新虱子,它们激动兴奋的心情不亚于千年以后的井冈山会师,双方豪兴大发饭量剧增,将我当作接风宴席,痛咬一通。他们还让我在自己的马中挑一匹战马,我选中了西西。原因很简单,我们的所有倒霉事情都是这个鬼东西搞出来的,我要让它吃不了兜着走,从此烧香拜佛修来世,争取下辈子再也不做马了。他们把我当成男人这并不奇怪。一来我有意隐瞒,二来这些天与野马混在一起,我早已灰头土脸,面目全非了。我被划归在驭马屯什长韩昭的麾下,就是那个说话苦口婆心的人,他管着连自己在内十个人,基本算是半个兽医。大约是让我做马夫吧?这样也好,我可以替多多好好照顾他的宠妾们,我目光阴狠地看看西西的后脑——顺便多克扣一点你的粮饷。很快,我便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原则性错误,那就是,一天以后,西西几乎没有什么粮饷,也就谈不上克扣,更谈不上接济多多的宠妾们了。连我自己也没什么粮饷,面口袋里装一点苦涩干燥的炒米,还有一点盐块。韩昭对马的感情非同一般,他边吃饭,边不断审视着我的瑞瑞、咪咪、发发、索索、拉拉、西西,一匹一匹评价过来,嘴里不时冒出一些我听也听不懂的马类名词,感觉上去就像现代年轻人在谈论宝马、宾利、劳斯莱斯。“马是不错,你看看,好好的马都被你折磨成什么了?把它们累得……”这是他对我的终极评价,我白他一眼,他们那万把匹马看起来也个个萎靡不振,疲惫得很,有什么资格说我?我看他心眼不坏,沙哑着嗓子问他:“你们作战时候,士兵之间如何互动?”自从那天被将军掐了脖子,我的喉咙一直不顺畅。韩昭不懂什么叫“互动”,我们两个比比划划着互相解释着,鸡同鸭讲中我渐渐明白了,骑兵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随时注意脚下有没有倒下的尸体绊倒,他们这支军队以偷袭和短兵相接为战斗特色,我点着头摸了摸发给我的圆环厚背薄刃长刀。话讲完,我窝回去吃饭。韩什长一脸意犹未尽的样子,特地跟着我过来,谈起他们那位骠骑将军如何年轻神勇,在一年多前一战成名,成为了大汉的传奇人物;过去的几天里,他们的军队已经在西北大漠上横扫了匈奴人的奎濮部落、焉支属国等三个匈奴部落,所到之处都是披靡无敌、无往不胜……他说到兴头上,不觉神采飞扬,带出满口白沫,瞧情形打算滔滔不绝利用整个用餐时间为他们的将军歌功颂德,为他们的队伍高唱赞歌。我的耳朵渐渐起茧……我的拳头慢慢捏紧……我的长刀锵锵作响……——这种人,应该去做战地记者或者新闻发言人。放在这里管理马匹,连马都会被他鸹噪地降低体力的。他再往下说的话,我随时会扬身而起,手起刀落,将他来个干净利落的了断!但是,我按照枭翼的职业规范,低头顺目地洗耳恭听着。不管怎么样,他现在也算是我的上司。这支队伍穷得丁当响,我们连个军帐都没有。晚上只能露营,人和马一起睡觉,我团着身子钻在马腹下,睡得很香。梦里见到多多跟我哭诉,它的宠妾们不在身边,它很寂寞。我便劝慰它,多情自古伤离别,还是跟我一样做个没心没肺的活着比较太平……“起来!起来!上路了!”我所属的伍长秦代山对着我踢了两脚,我忙爬起来,跳上西西的脊背。看到周围的士兵们也一个个睡眼惺忪地爬上了马背。“打点起精神来,将军命令急行军,争取明天再打一个部落。”几个军官模样的军士道。仿佛神力加身,一个个睡眠不足的士兵都抬起头,年轻的脸上闪出了光彩。估计这里的政委同志做思想工作的水平很高,把小伙子们调理得听见有仗打就像见了亲爹娘。大家在马背上嚼了几口炒米,喝了点水,舔了几口苦兮兮的盐。扎束齐整,队列站好。一匹高大的黄褐色战马驮着它的主人向我们巡视,身后跟着几个有官阶的军士。他一步步过来,来到我的面前,停住了。我抬头挺胸准备接受他的单独接见,毕竟我是他特批的。他望着我,一双漆黑的眼睛闪烁着钻石般的光点……我两眼发直——他骑在马上,长长的淡金色鬃毛随风飘扬,初生的阳光在他的身后徐徐打开,仿佛他的战马伸展出了一双金光灿烂的羽翼……奇了,又不是没有见过帅哥,枭翼里面的怪物们从头到脚都是完美比例,每一个都很帅。齐的沉稳秀逸,断的风采超脱,处的潇洒不羁,尘的绝代风华。就是以前的弯好似长相也很出色,否则管事老爷就不会……“退后半尺。”一个低沉的声音打在我的耳膜上,把我震醒,“队列都不会站?”我睁开眼睛,面前只有伍长秦代山那张肥猪脸。我低头一看,自己的马的确位置略微靠前,我退了下去。我们的队列是这么排列的:最前面三排是弓箭手,紧随其后的是长矛兵,我们是属于冲锋陷阵当炮灰的中军队伍。骠骑将军的位置还在弓箭手的前面。目测一下,我跟那位将军的实际距离是……闷倒,三百米左右。那我刚才看到的景象是什么?难道,那就是传说中的幻视,精神分裂的前兆? 第三章 奔袭千里嫖姚剑 将军来到军前,一声喝令,帅旗飘展。一时间兵戈铿锵,马蹄攒动,近万名将士同时策动战马,向着西北方向奔跑。这是真正的万马奔腾。战马隆隆奔跑的声音,仿佛闷雷击打在胸口,又重又痛让人无法喘气。马蹄后飞溅起的碎石似乎要把人的脸面刮破。尤其是数十匹战马同时越过一个高坎的时候,那一声巨响几乎让我的耳朵失去了听力。这些军士们显得对此非常适应,他们在马背上的身姿矫健如鹰,灵活如猱,长途跋涉而不知道疲劳。我飞驰在队伍中间,跟上他们的速度。这一次长途的奔驰足足有两个时辰,才得到休息的命令。大家原地停下,松弛一下紧张的筋骨,补充一些食水。春日的冰水初化,风中寒意甚足,我们的身上却都湿透了。不过一刻钟的时间,我们重新开始赶路。整整一天的路程,我们如同在追赶风的脚步,即使是晚上,也只有短短的休息时间。天还未亮,我们又被驱策着前进,在早晨的第一道阳光铺满荒原之前,队伍终于停止了。这是一次与众不同的停止。这一次停止,是渊停岳峙的寂寞,是严阵以待的阴沉。长风在荒漠中呼啸而过,远古的野性在天地间悲鸣。这一次停止,似乎到了世界的尽头。时间已经终止,万物全部消失,只剩下铁铸的军人,铜浇的战马。人与马喷出的白色雾气在旷野上凝结成薄薄雾霭,又被冰凉的空气冻成片片如刀霜花。一片死寂中,我感到一股浓烈的杀意从队伍的最前方席卷而来,壮年军人热血贲张的气势缓缓散发开来,渐渐浓郁,最终勃然暴涨。猛地,山崩海啸一般的怒吼从队伍前面传过来,整支队伍顿时如烈火着油一般燃烧起来了!人在咆哮,马在嘶鸣,风在嚎叫。天上地下的生灵都满腹惊悚地飞逃出去。方才还是铜浇铁铸的宁静,猛然间变成了天地间最炙热沸腾、泼溅爆裂的钢水。山川动摇,穹隆变色,沸热的钢水化作倾天暴雨,锐不可挡地向前方黑压压砸去。前方是一大片黑色的皮帐,清晨的炊烟袅袅而起。匈奴人的车马、辎重、粮草、家人、军队都驻扎在此,看来,他们找到攻击目标了!弓箭手远程开道,直扑敌营侧翼。骑兵队接踵而入,仿佛冥冥雷霆,震动天下。我们一队在中间偏右翼,我看到前方无数密集的箭矢向我们射来,可叹好多个将士阵前未到就纷纷落马。我没有配备弓箭,长刀挥动护住自己的周身马下,随着大队伍滚雷一般向前猛烈突进。匈奴人毕竟也是骁悍善战的民族,虽然事出意外有些仓促,很快,他们就组织起冲击阵型,向着汉朝军队迎面痛击。两股巨大的力量轰然撞击在一处,仿佛两把分量沉重的钢刀锵然交错,震落钢花无数。匈奴族每一个人,下马是牧民,上马是战士,这个部落里老老少少约有几万人之众。他们前阵与我们这支偷袭队伍,碰撞抵挡争取时间,后阵吹响了低沉悠长的集结号角,大量人马仿佛狂蜂入穴一般迅速集结。战鼓擂鸣,士气高涨,我们的队伍已经完全冲进了匈奴军队中间。眼前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恶梦,一个个匈奴人厉鬼一般向我迎面撞来,每一个似乎都会将我砸成齑粉。我凝聚起全身的精神,对着每一个匈奴全力砍杀。我很快就发现自己的气力不足,便转变战斗方法,追求稳健准确,一刀毙命,避免重复砍杀的体力消耗。马在狂奔,刀在呼啸,我夹杂在我们的一队里疯狂砍劈。我渐渐发现我们这支中军队伍正在对匈奴人的马队实行包抄,但是,匈奴人的队伍人数多,团聚起又长又厚的阵势,我们数千人马拉开战线就变得十分稀薄,这不是送死的队形吗?时间一分一秒地在流逝,我们中军推进的速度远远比不上远处匈奴大军的集结速度。一旦他们集结成功,我们偷袭的优势就将荡然无存。如果被他们拖入了人数消耗战,我们这一万人都不到的队伍,必然是失败的一方。也许,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匈奴人的牛角号吹得更加响亮深沉,分外有力。正在紧张的时候,耳边传来猛烈的马蹄声,数千汉家骑兵贴着我们的后背驭风而来。他们的马特别强壮,他们的骑兵身体平伏在马背上似乎与战马浑为一体,他们如同黑色的闪电,从我们身后快速冲过。我们这些人是他们的防震泡沫板,在我们的殊死掩护下,这支铁骑毫无阻挡地穿到了匈奴大军的侧翼。骑兵队打仗,方向十分重要,正面迎敌所向披靡,侧面则只有挨打的份。他们现在这样穿过去充其量也不过是与匈奴人侧面对侧面,有什么杀伤力?正在此时,耳边传来“咣——”一声震断山岳的巨响。那数千铁骑在苍天漠土之间,来了一个漂亮的集体大转弯!他们一个个拉紧马头,身体侧倾出了马身,肌肉紧张地收缩,鲜血冷静地沸腾,神经绷到了顶点,数千匹战马组成浑然一体的战队,仿佛一个巨人一般,在荒原上表演着一个毫无瑕疵的马术奇迹!他们就这样,将侧面对侧面的情况一下子就转变成了正面冲撞敌军侧面的有力阵型,骑士队伍化作一只攥紧的巨拳,一拳将匈奴人又厚又长的阵型拦腰打成两截。其他骑兵立刻如同蚂蟥吸血一般切钉入那支铁骑打出的缺口之中。他们打开的缺口恰巧就在我所处的位置,强大骠劲的罡风将我一起带起,几乎甩下马去。我为了自保,只能加快速度,被卷入了这支铁骑的队伍之中。一加入进去,就感到仿佛进入了一场人力无法控制的龙卷风中。每一匹战马的速度都到了极限,所有碰触到他们的物体都被踢飞出去。我要不被他们带倒,就必须跟上他们。铁骑两边的战士不断挥动手臂砍杀敌人,中间的则闷头奔跑,一旦身边的战友战死,立刻填补上去。我很不幸地处于外围,除了猛跑狂杀,只剩下了死路一条。耳边还不断传来:“提速!提速!提速!”的催促声,我身不由己地随着他们的队伍奋力前进,西西跑得四蹄如飞,我被迎面而来的空气压迫得胸口窒息。最可怕的是前面不时有受重伤的战马嘶叫着猛然脱离高速运动,巨型炮弹一样砸在队伍中,带倒许多正在行进中的战士。战马重喘、利箭喧嚣、生命碎裂的战场上,这一支飙风突进的队伍里,凸现出相对而言不可思议的寂静。狂风在耳边呼呼而过,汉家骑士们一个个神色冷峻,坚定不拔地克服一切阻挠,以气贯长虹的威势在这个混乱的战场上保持着风一般的速度,铁一般的阵脚。突然,前边传来一声宏亮的声音:“预备——右转!”我急忙模仿刚才看到的动作,手拉缰绳,身体侧倾,头盔几乎擦在身边一名骑兵的战马上。在一声整齐到匪夷所思的巨响中,我也勉强随着他们完成了那个转弯动作,只不过差点被身边的骑兵撞翻。那个被我几乎碰到的骑兵,在高速行进中策马向我挤来,大约是要趁队形稳定的时候将我挤出铁骑。我已经跟自己的伍长什长失散了,被挤出去就成了汹涌河面上的一枚枯叶,这跟去送死有什么两样?我一边努力保持他们的速度,一边奋力挥刀砍杀匈奴人,我要用实际行动证明给他看,我完全有实力跟上他们的节奏。他见我能够维持,便放弃了赶我出去的想法,与我并肩齐辔向前飞奔。我松了一口气,全力对付旁边的敌人。好在骑兵的受冲击最大的是队伍的正前方,我处在整支队伍的中后段,来到我身边的匈奴人已经失去了冲倒西西的力量。突然,耳边传来:“预备——分队!”怎么分?往哪里分?我心中惊骇连连,一步走错我就会被自己人凶悍地踩在马蹄下。 第四章 残月冷刀君休管 “右转!”那骑兵对我大声道。我侧身右转,转得有点过头,甩出一个半圆,巨大的惯性让我几乎撞在匈奴人的刀上。仗着西西脚步灵活快捷,我算是又回到了队伍中间。天上的苍鹰振动瘦劲的长翅,被蓬勃喧嚣的战尘激得高飞数丈。它鸟瞰下来,这支数千汉家男儿的铁骑化作两条犀利漂亮的粗大弧线,在急速前进中用速度和力量做成巨剪,将匈奴人尚未集结好的阵营切割地支离破碎!“杀……”牛皮大鼓震天雷响,喊杀声仿佛怒涛此起彼伏。铁骑队破坏了匈奴人纠集大军的妄想,队势一变,化作下山的猛虎,冲向匈奴人的营地。我刚才所在的中军已经在铁骑队的帮助下,将匈奴人的军队分解压缩成不同的小块,进行全力的歼杀。如果,这些铁骑队的动作太早,我们中军就不能将敌人的阵势逼成可供铁骑突破的密集型;如果,这些铁骑队的动作略慢一点,我们中军就有可能在前期的消耗战中丧失关键的战斗力。毫无疑问,战场指挥者这种妙在毫巅的时间与力量的把握,这份大气开阖、果敢冷静的运筹取予,才是现在能够将敌人围剿得摧枯拉朽、势若破竹的先决条件。我跟着铁骑队一起杀向敌人,一直杀得天昏地暗,两眼血红。眼前猩红色的血光闪过,一支长矛向我的腰肋挑下,我被迫掉下了马鞍。其实我更擅长徒步的单兵作战,当下手握钢刀,踏入匈奴人密布的营地中,与他们展开了肉身近搏。我的体力一点点消耗,我将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两只眼睛上。所有凶悍的男人、矮小的妇女、甚至是弱小的孩童在我眼里都是一个个提线木偶,我只需要准稳狠毒地挑中他们身体绳索的集中地,让生命从他们身上消散出去。我嗜血的钢刀瞄准的下一个目标就是这位匈奴的老者,我横刀砍斫,准备让他一刀毙命……“住手!”一声炸雷般的声音在我耳边传来,我听出是骠骑将军的声音,立刻收刀入怀,放弃一切抵抗。那匈奴老者早已被我激发出了狼族血性,手中的利刃向我刺来,“叮”的一声撞在我的刀背上,我被震得倒退一步,单膝跪跌在地上。老者团身而上,一心要取我的性命,我只是一昧招架,毫不还手,几招过后就陷入下风,空门暴露。一道银光闪过,匈奴老者瘫软在了地上。他已经刺到我肩窝的刀尖只划开了我的战甲。骠骑将军手握滴血的长刀,站在我的面前,一脸怒气:“你找死!为什么不还手?”我撑着地慢慢站起来,疑惑:“你不是让我住手吗?”他怔住,过了一会儿才道:“你这么服从命令?那为什么要违抗军令?”我更加疑惑,不可能!我是一个不可能违抗上司命令的人。他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叫你住手?”“知道。”“那就说出来,”他朗声道,“说大声一点,给所有人听听!”我抬起虚疲的眼睛,周围黑压压跪好无数匈奴俘虏,军士们的五色战旗飘扬,站在我前面百步开外。我面对所有的士兵和匈奴俘虏,高高抬起头,运足全身的力量,扯直了嗓子大声吼道:“将军命令我住手,是因为在将军心目中,这位老者的生命比我的生命重要,所以我不但不能杀他,还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全他的性命!”作枭翼的时候,我们一旦出手决不留活口,上司用这种严厉的口气命令住手,只有这个原因。……四周一片不明状况的寂静。将军脸上的表情很特别,我看不懂,他的嘴唇颤动了几下。忽的,他一把抓住我的衣甲,把我拎到队伍前面,道:“厉行校尉,告诉他我的命令是什么?”那个叫厉行的年纪也不大,看我的眼神如同看见怪胎,走出一步抱拳道:“将军曾下令,凡负隅顽抗的一律格杀勿论;求饶归顺的要放过。”原来如此。我转视一周,周围匈奴族的老弱妇孺跪好了一大片,只有我方才站着的地方附近血光四溅,尸体铺出一条血路,所有匈奴人的目光都带着切骨的仇恨盯着我。原来,大家早就停手了,就我一个劳动模范在那里埋头干活。“禀报将军,小的没有听到这个命令。”我认为这不是我的责任。“没听见?”将军问我,即使我这么麻木的人也可以感觉到他的怒气。我低头诚恳道,“小的是昨日才收入军队的。”“是你?”我感觉到他的眼睛盯着我,不敢抬头。“我刚才让人又说了一遍。”他冷冷道。我想了想,明白了原因:“小的已经体力不支了,要想多杀几个人必须全神贯注、心无旁骛。”枭翼专心杀人的时候,别说眼里没有别人,连自己都不当一回事的。“体、力、不、支?”他的声音变得很奇特,大约是疑惑体力不支了,还杀得这么凶猛?老土了吧?落伍了吧?将军大人!集中了精力的枭翼,哪怕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也可以将略强于自己的敌人在瞬间杀死。这是多年杀手训练给予我们的最顽强的能力和最基本的素质。……又是一片不明状况的寂静。我身上的热汗凝结了,有丝丝寒意滚上来。我知道自己触犯了军法,大约会被斩首示众。死倒是无所谓,就是刚刚找到这么好玩的事情就要放弃,我有点不舍得。另外,我还在等着那个属于我的超脱化风的死法。不能死!我抱拳过头,大声道:“小人误犯军令,实属该杀。但是,匈奴大敌近在眼前,小人与他们有着天大的仇恨。小人的父母兄弟姐妹皆丧命于匈奴人的马蹄之下。小人生不能浴血战场、为家人报仇,虽死也难以瞑目!”我双膝跪下,悄悄在眼睛里糊上口水,霍然抬头:“小人今日之所为,并非有意违反将军的军令。恳请将军看在我一腔热血立志报国的分上,继续给我一个杀敌报仇、告慰家人的机会!”满嘴胡言外加感情泛滥,信不信只能由他。大家还是无言。空气越来越沉重,我的心脏越跳越快,安静的战场上,除了战马偶然的低喘声,几乎只剩下了心脏跳动的闷响。过了片刻,耳边终于传来他的声音:“归队。”宛如天籁!彻底放松!他向军队走去,所有人的目光都追随着他。躲在他的光辉下,我又太平地不再成为众矢之的了。我长舒一口气,谢天谢地,我的游戏可以继续往下玩。我找了一圈,西西在不远处冷眼旁观,看我好戏。我把它一把捉回来,悄悄踹它一脚以泄私愤,它立即“咴——”拉出一声长嘶。拜托!踢得又不是很痛,叫得这么夸张干什么?所有人的目光又一次都投射在我的身上,让我无处遁形!我装出大义凛然、英勇豪迈的样子回敬大家投射来的目光,寻找韩昭他们。凭我的眼睛,一定能够在数秒钟之内找到他们……半支香后,我仍旧装着大义凛然、英勇豪迈的样子继续平视前方,手心里却在暗自冒汗——我找不到自己的所属队伍了。我半痴呆地拖着步子踱到大军面前,却不知道往哪边转弯。人山人海的队伍中,我站在无数交错扫视的目光中。过不了一会儿,队伍已经开始起拔了,大队人马在我面前缓缓移动。韩昭呢?秦代山呢?由于昨天对打仗的不重视,我没有留意自己小队的旗号是什么。我撇撇嘴,无所谓,随便找个队伍跟进去再说。我来到一支队伍的边上,笑容满面地想挤进去,对方什长的冷脸外加士兵们连忙挤作一团的表现,好似我是个臭鸡蛋,我的加入会让他们降低格调、影响风格。我接连碰了七八个钉子,只好很没面子地退出了队伍。我又是一个人留在了队伍的旁边。将军正站在队伍侧面扫视军队,我们两个很凑巧地相距五十多米,一起检阅着队伍。我再次感到他威严的目光在我身上扫动。我在想,古代士兵一定不能随意忘记旗号吧?否则全军集合的时候岂不是成了一锅乱粥?看来,我又一次触犯军规了。将军向我靠过来,刀光在晨光下闪动。他一定打算把我这种人挥毙于马下,以正军容,以肃军纪。就在此时,密密麻麻的人堆里,终于伸出了一只亲切热情的手。不知为什么,朝日红光的反射下,我脑海里跳出五个字:红——烧——咸——猪——手。 第五章 向风意气天鹰翔 在密密麻麻的人堆里,终于伸出了一只亲切的手:“小子,来我们铁螭队。”我定睛一看,正是方才那位提醒我“右转”的铁骑队老兄,雪白的牙齿像阳光下的发光体。我如获大赦地向他走过去,排在他的背后。战场上减员很多,士兵们往往由各自的什长、百夫长临时调度。只要有人要我,这么一个小兵的位置,应该跟那位亲爱的骠骑将军没有任何关系吧?将军又冒出声音来:“陈天鹰,他能行吗?”陈天鹰笑着抱拳:“启禀将军,方才这小子已经跟上了羽林军的战斗队形。我正需要这样的人手。”我在马队中间走出这个战场数百米后,终于找到了韩昭和秦代山的人,他们一个平躺在远处,身上插了五六支长箭;一个歪坐在一块大石边,头和肩膀已经分离了。难怪韩老哥年纪不大,话却很多,他是想在死前把一辈子的话都说完。陈天鹰身材高大,笔挺的脊背端坐在马上十分威风。他是铁螭队的百夫长,根据枭翼的职业规范,从此以后我要誓死追随这个人了。听说,今日一战,我们杀尽了匈奴属下剌崮国的全部生力军六千多人。剌崮王乌察尔组织精锐亲兵试图逃脱,被骠骑将军追毙于马下。刚打完仗的我们继续急行军。马蹄沉重,骑士静默。我们的速度如利箭,我们的奔驰如飞鸟,在将军的不断催促下,我们一路乘风踏沙,破云开雾,仿佛夸父追日,仿佛彗星逐月,我们用全部热血驰骋在大漠深处,似乎要一口气直奔到天之尽头,云之彼岸。等到荒原上一片漆黑寂静,我们才得到了下马过夜的命令。此时的我们已经汗透铠甲,呵气成霜,疲惫的身体依靠年轻倔强的不屈服,在寥廓的荒原上化作乌亮蜿蜒的长河,奔腾的力量掩藏在漠漠的萧瑟冷风中,安静地守候着这片注定成为华夏民族版图的土地。露营的时候,陈天鹰告诉我,他的这支百人铁螭队属于将军亲率的羽林军。羽林军共五千人马,与我原先所在的边民招募而成的骑兵队不同,他们是骠骑将军训练了两年的职业军人。他们的政治水准和职业素养都非常高,可以说是大汉朝最精锐的骑兵队伍。可能是为了鼓励我,他还一脸自豪地告诉我:能够进入羽林军,普通士兵的级别相当于一般军队的什长,伍长相当于一般军队的百夫长。他们立军功最多,将来得到的赏赐也最多。听他花言巧语地说得比唱得还好听,我暗道:“死起来也是最多的吧?”就冲他们今天这么舍生忘死冲击敌军的做法,我就敢断定,这根本就是一支死士队伍。我打断他:“把你们的队形变化和信号说给我听听。”他笑了,说我用不着这么性急,吃饱了再教我。编在铁螭队,好像也没有什么粮饷上的待遇提高,他跟我一样吃着涩炒米,舔着苦盐块。我失望地看着他的晚餐,道,快点开始学习吧,我还想多一点活下来的机会。于是我们就在地上点点画画开始学习,一口气学到后半夜,他的眼皮都耷拉下来了。我却明白我这次真是进了狼窝,将铁螭队的所有配备兵器一件件操作熟练才敢去睡觉。别的倒还罢了,弓箭我彻底放弃,这玩艺,我总不能半夜三更地拉弓射箭吧?我的马与陈天鹰的马在一处,我醒来的时候天还黑,一睁开眼睛却看到他在对面瞅着我笑,他见我醒了,道:“你别是个丫头吧?没见过这么秀气的男伢子。”我哧了一声没有说话。这种当兵的,常年不见女人,见个老母猪都觉得清秀。他悄悄靠过来,将一只粗大的手伸到我的双腿之间,搅得我很不舒服。“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我也迅速伸出一只手抓住他两腿之间。不出所料,他两腿之间是有内容的。我好奇地捏了两把,他一脸绵软陶醉的样子……难道,他喜欢这样?“真没想到,你也懂得房中之术?”他乐呵呵的。房中之术?这个什么意思……不懂也要装懂!否则岂不是太没有面子了?我咳嗽了一声,郑重点头。“别的姑娘提起这个都是扭扭捏捏的,你倒是豪爽又大方。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他把脸再凑近一点。扭扭捏捏?我有了灵感,问他:“房中之术是不是男的女的……那个?”他笑得牙床都要掉出来了:“不错,不错,那个!”切!我将他一把推开。“你别这样,董仲舒董大人还在他的《春秋繁露》《求雨》篇中说道,凡求雨之大体,丈夫欲藏匿,女子欲和而乐。令吏民夫妇皆偶处。”“你在说什么?”我听不大懂,他解释:“就是说要求雨的时候,让全国百姓男女一起同房。”啊?我虽然不知道他口中的那位董老爷子就是中国历史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始作俑者,虽然不知道他的那部《春秋繁露》几乎成为当时汉朝思想界的权威著作,但是,当我想到全国上下,掀开屋顶一看,每家每户都同时在嘿咻嘿咻做“那个”事情的时候,我发现古代人的狂野豪放,以及恶搞的本领,现代人是万万不能望其项背的。我嘲讽他:“原来,陈大百夫长还是一个文武兼通的全才。”此人大言不惭:“不错,我们这些羽林军都是皇上精挑细选的良家弟子。”良家子弟就是他这付德性?那纨绔子弟们应该怎么办?“哼,”我看他把嘲讽当成大补药吃了下去,继续讥讽他,“那种事情能做到吗?那种事情是人家房间里的密事。”“如何不能做到?求雨在我们大汉国可是关系民生社稷的头等大事,有皇上撑腰呢。”“皇上也起劲这种房中之术?”“皇上最喜欢的就是这种事情。”“哦!”我恍然大悟,“皇上一声令下,身先士卒地冲入后宫,跳上龙床,为了求雨这种国家大事舍生忘己展开肉搏,然后大家群情激奋一轰而散,钻入各自的被窝,集体肉搏?”“你说得真难听。”他色兮兮地捏捏我的脸颊,被我打开。“怪不得打仗的时候,骠骑将军也好,你们当官的也好,都是一声令下,身先士卒,为了国家大事舍生忘己展开肉搏。原来是上行下效,整个国家的良好风气之所在。”“……嗯?”他终于体会到了我的讽刺,道:“这是两码事,你别侮辱霍将军。”“有区别吗?我觉得是一码事。”他抓住我的手,不跟我纠缠那些无稽之谈:“丫头,等仗打完了,我娶你如何?”他看我不作声,又道:“我娘一定喜欢你的。我爹以前是李广将军的陴将,战死在欤阴堡。我也可以算是将门子弟,我娘就喜欢你这种脾气的女孩子。她还常常跟我说,”陈天鹰学着老妇人的样子,憋紧了嗓子道:“给老娘带个爽快的媳妇回来,磨磨蜇蜇的我可不要!”哈哈哈!这个样子好可爱。“真的?”我对此有了兴趣,问道,“你娘脾气好不好?待人凶不凶?”“她最喜欢的就是我,我喜欢的,她当然也会当成宝贝的。”陈天鹰信心满满道,“还有,你别看我表面只是个百夫长,两年前就跟着霍将军一起出征过定襄,我跟他是一个校场上滚大的好兄弟。我的真正军职是标越校尉,只不过我不舍得跟了我几年的铁螭骑兄弟们,还混在他们里面。将军答应我,这次出战他会派给我立功的机会,让我也像他一样,一战之后,以军功封侯,光宗耀祖!”他低下眉毛,冲我夹夹眼睛,“怎么样?抓紧时机哦。”“嗯……”我假装拨弄着手指,他长相不错,身材很好,看起来学历也不差,又会哄人开心,还是个绩优潜力股,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个相当不错的结婚对象。就是稍微好色了一点。不好色就不是男人了,不正说明本人美丽动人吗?我把手指点在唇边:“那,我们先谈谈恋爱。”“谈……恋爱?”他不理解我的现代用语。我道:“就是先熟悉熟悉。”整队鼓声敲响了,我们急忙起身上马。我手拉高桥马鞍,尽量以最快速度上马。耳边听见“哗”的一声重响,回头一看,只见连铁螭队在内的五千羽林军已经全部上马了,动作整齐规范得好像是一个人。我还在那里拉着马鞍用力向上爬,显得特别不协调。我明白将军为什么要问我能不能胜任当这支队伍的士兵了,单单一个上马动作就证明,他们真的不是一般的骑兵。“丫头,昨天学得很认真嘛。”一只手拍拍我,拍在我的腰部,还捏了一下。我反手一拳,陈天鹰闪身让过,鼻子还是被我擦中。他擦着鼻血道:“粉拳还挺厉害。”又一阵战鼓擂响,我们的大队伍徐徐开动,陈天鹰也到了前面的位置。在路上苦奔半天后,将军在一个大中午,吩咐下马休息。估计他与他的高级军官们在策划下一个战局。“我来看看我的俊媳妇。”陈天鹰又挨到我的身边,自从我松了口,现在一休息他就这样腻过来。堂堂一个校尉,光天化日之下、万名将士眼前,跟我这个小兵勾三搭四的成何体统?我顾全大局地扭头避开。“喂,我越看你越漂亮,我想……让我……”他眼珠转动,不怀好意,“亲一口!”我的手及时挡在了自己的脸上。我的眼睛里看着那位骠骑将军,他从远处的草地上站起来,好似已经结束了讨论。我对陈天鹰勾勾手,轻声逗他道:“马上要开战了,此战结束,我给你来个比武招亲。你赢了我,我们什么都好说。”他耍赖不依:“还是想先亲一个。”我也笑:“好啊。”他的脸又迅速凑过来,我疾然一闪,将拿在手中的马粪块抹在他的脸上,他也趁机在我手上捏了一把。正在此时,传令兵传令上马。我立刻翻身弹起,学着羽林军的动作“哗”的一声上了马。陈天鹰也早就上了马,擦着脸上的秽物:“你学东西倒快?”我皱起鼻子冲他哼一声:“杀起人来——更快!”他笑了笑:“自己小心。” 第六章 交战从来无恶善 我们的速度越来越快,战马的脚步声越来越急促。我可以感觉到我们已经达到了极限,每当这个时候,一场大厮杀就将展开。骑兵队伍最强有力的武器不是弓箭、不是长矛、不是武功、甚至不是勇气。骑兵队真正的武器就是——速度!没错!高速行进中的骑兵队,本身就是一支锋利无比的锐器。保持骑兵队的速度,是决战的首要条件。我透过自己人密密麻麻的背影,看到远处的敌方已经严阵以待了。我们不是一支以偷袭为特色的队伍吗?上次剌崮国之战只能算是半偷袭,这次是什么意思?明火执仗的硬拼?昨天陈天鹰已经跟我解释过了,由于我们在匈奴人腹地转战了数日,横扫了他们四个属国,消息已经完全传开了,像最早三次非常纯粹的偷袭,已经越来越没有机会了。那还打什么打?不是去送死吗?队伍在前进,自杀性攻击毫无中止的意思。我无奈而丧气地卷在队伍中,等待着意料之中的挨打场面。这一次,羽林军的铁骑队依然发挥了很不错的作用,敌人也算被我们冲乱了阵脚。但是,这一次的敌人比上次的要准备充分得多,终于在他们的一次凶狠反扑中我们羽林军被他们胶着住了,进入了消耗战。几十个早先冲杀入敌阵的钉子战队没有后援,很快淹没在敌人的泱泱巨口之中。消耗战显然不是他们希望的局面,骠骑将军指挥大军全线后撤。骠骑将军和我们一起在后面断后,我也承认他的勇猛,甚至不由自主地用欣赏的目光追随着他一起冲杀。可是,有什么用?对方兵强粮足,这边的汉家男儿长途奔袭。匈奴人以逸待劳的优势太明显了,就算胜利也极有可能成为旗鼓相当的惨胜。战争是集体力量的胜利,不是他个人的勇猛可以解决问题的。将军下了命令:“陈天鹰,粘住他们!”陈天鹰圈转马头,对身后嘶声喊道:“孟尧、托日,带着你们的人跟我走!”战鼓声中,陈天鹰带着我们返身向敌人猛追的队伍扑去。“加速!加速!加速!”我们在三个百夫长的带领下,仿佛击石的脆卵一般冲向敌阵。“散开——!散开——!……”陈天鹰大吼着,我们分别把彼此的距离拉开。三百人组成一张恢恢大网,与敌人的数千大军迎面撞击。战士们完全没有后退的意思,一个个以一当十,以命相搏。我们如同扑火的飞蛾,仿佛撞月的陨星,有去无回而又毫无惧色地燃烧起全身的杀念,执著地将所有的力量化作敌人飞溅的鲜血,将自己的生命当成钉入敌人脚掌的铁钉。我毕竟不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马上骑兵,又一次被打下了战马。我在无数马腿中奔跑,企图再砍杀几个敌人。“蠢货!”一声厉喝在我头顶炸响,一记沉重的马鞭抽在我的背上:“你的马就在那边,去追回来!”我向身边一看,陈天鹰猛然牵过马头,他的马身横挡在我与两名匈奴长矛兵之间,我看到两支铁矛立刻扎穿了他的马身!他从痛嘶跪倒的马背上跃起,敏捷地闪过几把钢刀的横扫,踹倒一名匈奴人,占有了他的战马:“快过去!”他的刀又劈翻了一个敌人。可是,立刻有五把弯刀和一支长矛向他招呼过去……我在陈天鹰的指点下,果然看到了西西,急忙奔过去,冲出被铁螭骑缠住的敌阵,去追赶西西。我刚跳上西西的马背,圈转马头向敌阵冲回去,耳边传来一阵恐怖的轰鸣声,眼前突然暗了下来,似乎天空塌陷了下来。我抬起头,一片黑色的狂云密布我头顶的上空。是箭!无数长箭交织成密集庞大的乌云,从骠骑将军消失的位置射出,直扑匈奴人。仿佛周围一切都静止下来,很多战斗中的士兵不由自主停下了手。我看到无数双惊怖的眼睛望着暗无天日的高空,也看到了浑身插满利刃的陈天鹰最后的惨笑。数以万计的长箭从高空落下,准确地插入敌阵。霎那间,嚣声大作。风在惨叫,马在哀鸣,许多敌人甚至是铁螭骑、铁骥骑、铁颛骑的战士都被这阵无情的箭雨穿透而过,活鲜鲜的生命转瞬之间化作带血插箭的尸骸。匈奴人的军阵又一次被迫减缓前进的步伐。我猛然醒悟,策转马头向着与敌阵成七十五度的斜角冲出去。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骠骑将军率领的羽林军立刻就会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出现在我的身后。铁螭骑、铁骥骑、铁颛骑三百战士的生命,为他换来了重新组织骑兵速度的宝贵时间。我刚跑出没多远,果然看到了骠骑将军的“霍”字帅旗出现了。他们成雁型排列,好像数千枚充满愤怒力量的铁锥,向敌阵狠狠扎来。经过了五百米以上的助跑,他们的速度已经提升到了御风飞行的程度,我的西西缺乏助跑,此时此刻无论如何也赶不上他们的速度。赶不上他们的速度,再加上对面匈奴人的推进力,我肯定会成为双方阵前一张夹扁的肉饼。我驱赶着西西拼命向前,一定要在骠骑将军的羽林军冲到之前逃出他们冲击范围!暗红色的汉朝军队大山崩裂、怒海啸腾一般,咆哮着扑上来。在匈奴军队和汉朝军队即将碰撞的狭窄缝隙中,我一人一骑在那秒秒缩短的两阵缝隙里倾尽全力地奔逃。两阵相距一百步,我还在冲击面的三分之一处。两阵相距五十步,他们战马喘息的声音我都听得见了,我依然还在冲击面上。两阵相距二十步,双方战马踢飞的石子已经溅上了我的身体,我还是没有逃出去。两阵相距十步,我绝望到了疯狂的地步……缝隙猛然合拢!兵戈相向,血肉飞溅,战马嚎叫,军人嘶吼。最边上一名汉族骑兵的马头堪堪划断西西的马尾,破碎的马毛在空中飞扬,转眼化作齑粉。我终于在缝隙合拢之前逃了出去!我立刻让西西向左转,跟在骠骑将军冲击阵型的左后尾翼,重新加入了战团。强大的骑兵速度发挥了作用,一路杀将过去,骠骑将军先前锲钉在敌人心腹位置的数十队即将被全歼的士兵,在铁骑到来的时候,爆发出了最蓬勃的斗志。他们与我们一起,里应外合将匈奴人的军队无情地割裂成便于蚕食的碎块,用满腔的仇恨将他们吞噬地干干净净!硝烟散尽,金鼓暗淡。我独自站在战场边。眼前断肢的战马嘶叫哀鸣,破烂的牛皮毡房仿佛碎布。暗色的草丛中,深色的血迹汪成一滩滩小小的湖泊,斜插着无数铁箭飞羽。这里,到处都是碎裂的、死亡的气息,弥漫成浓浓黑云,压窒在战场的上空。这个午后,看不见半点太阳的暖意。折断的破烂旌旗在风中发出飒飒抖动的声音,似乎还沉浸在方才的激战中无法走出。——扪心自问,这样的惨仗又有多少人可以轻易走出?!双方战死的将士尸骨遍野,无论是匈奴人还是汉家士兵,无一例外地用尸体和鲜血显示着自身曾经的勇敢和无畏。这是一场立场不同的战斗,双方都应获得最高的尊敬。只是,生命呢?生命已经填入了战争的饕餮大口,再也无法回复当初明媚的笑颜。我们胜利了。我们又灭了匈奴人西羌部落所属的一个属国。可是,我所属的队伍,铁螭骑、铁骥骑、铁颛骑,这三支号称大汉朝最精锐的三百骑兵,除了我以外,全军覆没……加上在战场上损失的其他人马,近万的人马经此一役,锐减到了七千多人,损失的人数中,相当一部分是羽林军。我转过身,寻找安静的地方躲藏我的身体。战斗过后,我们这次,难得有肉吃。我一个人跟在铁餍骑的背后,靠坐在西西的身上休息。甚至,在别人抢着拿牛羊肉的时候也没有想到凑上去。还是一个铁餍骑的士兵见肉很多,转了一圈,特地给我弄来了一块羊腿肉。肉的香味一传来,我的肠胃分泌出了大量饥饿的信号。我全身上下立即恢复正常,一把抓起肉,往嘴里塞。不就是死了战友了吗?有什么了不起,根据枭翼的职业规范,战死的人都是活该被命运淘汰的弱者。再说了,那个红烧咸猪手哪里有资格被我称为战友?我刚咬了几口,一名传令兵在坐着吃喝的士兵们中间寻找着什么,最后在别人的指点下来到了我的面前。“将军传你去。” 第七章 河西春雪四野寂 “将军传你去。”他说。糟了,这不会是第一次约会吧?我该穿什么衣服呢?我的电卷风在哪里?口红呢?粉饼呢?……我的手指在空中一弹,把这种乌七八糟的情绪当成一只五彩斑斓的肥皂泡弹成碎片。“这位大哥,将军叫我去什么事情?”我想了解点内部情报。“叫你去就快点,我怎么知道?”传令兵大哥看起来不是好相与的人。我看看手里热乎乎的羊肉,站了起来,把它放到西西背上的皮囊中。无限留恋地多看了一眼,可能回来的时候它已经失去宝贵的温度了。我从地上抓起一把黑泥,抹在脸上。将军一个人坐在大家露营边的一处矮土崖上,我走上去低头道:“将军。”他充耳不闻,我只好笔直地站在他的身边。夜风吹来,早春的寒意侵骨入髓,将军保持沉默。我开始调理我的小周天,真气运行四肢百骸,以抵挡饥饿的感觉。唉,更加饿了——我松懈下来,精神的东西无论如何都是无法跟物质力量抗衡的。我愤恨地看着他的背影,愤恨地想,他一定吃得很饱!不但吃得很饱而且撑得很慌,不但撑得很慌而且还没事情干!我看到远处有隐约的火光,根据我的判断,骑快马到那里还应该有将近两天的路程。而根据我的感觉,他这种没有阴阳眼的普通人其实是看不见这点火光的。他现在遥望那里,性质相当于在欣赏皇帝的新装。过了很久,我忍无可忍,从随手带来的皮囊中掏出尚有余温的羊肉,尽可能斯文地吃了起来——惹翻了他也是死,饿死也是死,好歹做个饱死鬼。陈天鹰说过他们是好兄弟,物以类聚,陈天鹰那么大度,连命都可以随便给人,他也不会是个小气鬼吧?羊肉先生基本上还算美味,将军同志基本上只能算是个石块。我渐渐吃得肆无忌惮起来。“很好吃?”“石块”开口了。我吓了一大跳,半晌含着羊肉点点头:“回禀将军,特别好吃。”说他的羊肉好吃,勉强也算是在拍马屁吧。“坐下来吃。”果然,他的声音没有一丝怒气。我抹抹鼻子上的油星,谨慎地离他远一点坐下。他问我:“你多大?”“十五岁。”我把最后一口肉吞下,“咯嘣”咬开骨头吸骨髓,既然他并不打算让我饿肚子,那我就好好品味了。很久没有吃到油腥的东西,脂膏肥腴的骨髓正合我的口味。我吸、我吸、我吸得滋滋直响。“陈天鹰他们……就剩你一个了。”他微微抬起头,侧面的线条挺拔优美,“我看见你逃了出去……”我停住了吮吸的嘴,逃?我可不是逃兵。“我没有逃!”我提高嗓门。他点点头,道:“知道你没有逃,说说为什么?”“将军你们放箭过后,一定会组织冲击队形反攻的。小人的马在原地,不可能跟上你们的速度,小人留在中间的话,不但不能杀敌,还有可能阻挡你们的冲击。”我告诉他,“冲出去以后小人绕到你们后面,又杀了五个匈奴人!”“不错,还算机灵。”他总算正眼看了我一眼,“你是……你就是清川原带野马的那个孩子?”我点头。“那天,一个人闭着眼睛滥杀的人也是你?”没有闭眼睛,只不过闭住了耳朵。我还是点头了。他低了一会儿头,问道:“那天,你说的话是气话?”“什么话?”我茫然看着他。“你说在本将军心目中,匈奴人的性命比你重要?”“不是,不是。”我连忙摆手:“将军让小人住手,是我自己误会了。坚持令行禁止,这是……”我停顿了一下,他肯定不懂什么叫枭翼,我不打算被他当作字典,“小人一向遵守的。”“你以前参过军?”比军队残酷阴狠多了,我道:“没有。”“那你说说看对我们这种行军打仗的看法。”他对我的看法有兴趣?我顾不上吸骨髓了,将羊胫骨拿在手中一付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样子(他目前好像还只是个千户侯),侃侃而谈:“你们移动速度快,同时又没有粮食辎重。你们肯定是大部队部署中的一部分,任务大概是牵制敌人的力量,全力削减他们的战斗力。让大部队可以从容转移,最终给匈奴人致命的打击。所以,”我挥舞一下羊骨头,在空中划了一个有力的半圆,“我们必须死战到底,以保证全局的胜利!”凡在小学里被老师扫过盲的都该知道《狼牙山五壮士》。如今,他们的这种自杀式攻击可以被称为焉支山一万壮士——寒!这、这、这,好像人数也太多了吧……那他们的主力部队要多少?我意识到自己的分析不太对头,转头看他的表情,他的脸上仿佛罩着一层生铁,我已经开始适应他这种表情了。试想一下,带着一支疲惫之师、横穿荒漠的领军人物是个嬉皮笑脸、眉眼皆动的家伙,那就太不协调了。我反正将死之人,也就不拘小节了,厚起脸皮问他:“光你们就有一万人,难道说,你们的主力部队有五十万?”他盯着地上一言不发。我继续试探:“八十万?”他抬起头把目光沉没在遥远的黑暗处,过了一会儿,吝啬地动了动嘴皮:“算是吧。”我叼着骨头展开了丰富的联想,八十万汉朝军队,再加上匈奴人的军队,近两百万疯狗在这里捉对儿大厮杀,跟闹蝗虫有什么两样。难怪千年后那些绿洲全变成沙漠,只能刮沙尘暴了。我当场产生一种冲动,想要暗杀眼前的这位将军,以阻止这场战争,避免日后沙化严重,空气污染,黄河泛滥,臭氧层空洞,星球大战——当然,这是说说罢了。数秒钟后,他的声音从晚风中传来:“你可以回去了。”看来将军大人还打算在这里练习打坐面壁,争取顿悟成佛。我站起来定定地看着他,我依稀记得按照他们的规矩,我应该说一个什么字再退下,这样子会比较符合礼仪规范。可是,我想破了头也想不出东汉人说什么字。他发现我一动不动,又转过头来:“你干什么?”我终于想起来了!于是,大汉朝的骠骑将军看到他的士兵恭恭敬敬地左右手在手腕上互相拍打一下,低头弯腰右膝着地,向着他打了个大清朝的千儿,口中清晰有力,拖长了调子:“喳——”枭翼从来不学习历史,这点常识我还是偶然学到的呢,很了不起吧?礼节一到,我心事了结,轻松得意地扔掉羊骨,拍去草灰,转身开路回营地。“站住!”我又被他喝住了,立刻站住。“应该说,诺。”我转回去伸手撑地:“哦,诺!”他笑了起来,挥手道:“快点回去,今天很可能只有半个晚上休息。”好似冰面上绽开了一朵雪莲,又仿佛是黑夜中绽放了一枚礼花,瞬间将我半个人照得雪亮!真是没有想到,杀人的血刀、冰冷的铁甲背后,那张脸笑起来竟是如此风采怡人。我必须快点离开,否则他再笑上一笑,我又要变成晏小姐情绪的牺牲品了。几片冰凉的东西贴在我的额头上,让我的头脑清静了一点。我抬起头,仰望天空,无数细白的小点在空中飘落下来。雪花擦过我的鼻子,落入我的口中,湿湿的,凉凉的,有点腥味。我来到这里的时候好像已经初春了。那么,这是春雪吧?我回头看骠骑将军,他正伸手接住一片雪花,样子看起来特别寂寞。他用指尖不易察觉地轻轻捏揉了一下。我产生了一种感觉,又冷又潮的春雪对于他们那些露营赶路的军人来说,可能并不是好事情。我望向漆黑一片的天空,道:“云层很薄,近两天内下不了大雪。今天的雪花飘不满半个时辰。”我不是在宽慰他,得承认,他们运气不差,撤军还来得及。我感到他在看我。“站住。”我乖乖停住了脚步,他说:“你此话当真?”骗谁也不会骗你的,我望着他,慢慢而用力地点点头。他盯着我:“你看看清楚,看错了罚你四十军棍。”什么?是开玩笑的吧?我再看看天空的云层,再次点头。“你。”他指着我,“坐下来,半个时辰以后再走。”他的语气十分平常,我却一阵慌乱: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半个时辰以后还下雪就请我吃军棍?我不敢违抗,在他面前盘膝坐下。他唤来传令兵:“吩咐下去,这点雪下不了半个时辰,让士兵们安心休息。”雪又湿又软,随风辗转,飞舞飘零。深色的天地被它们装点得仿若仙境一般纯净无尘。他坐在我的对面。也许是为了吹吹冷风,让头脑清醒一些,他没有带铁盔,挽起的乌发用一枚淡碧色的玉簪绾住,平洁如玉的额头使他在不经意间显露出贵族男子高雅出尘的气度;峭拔的双眉又让他的犀利顽强展露无遗。过了一会儿,他黑色的头发渐渐被雪水濡湿了,有一缕散发弯弯地沾在额头上。他那双轮廓俊美的眼眸,化入我的眼中,荡漾开万点星河,波光浮动。这个,或许……应当……可以……勉强理解为一起赏雪吧?我不知死活地软下肩膀,歪着头托起腮帮子。嗯,基本上……好似……还蛮有点浪漫的感觉……我将生死置之度外地闪着两只星星眼。只不过,头上悬了四十记军棍!我终于被严酷的事实惊醒了头脑。我抬起头,祈祷上苍不要跟我开玩笑。上苍并不给阴阳眼面子,也不给我的经验一点面子。雪越下越密集,间或还夹杂着冰冷沉重的冰珠,打得额头生疼。骠骑将军的眉毛覆压在冰雪之下,似乎也有些攒紧了。时间渐渐逼近,我几乎要站起来去找个东西垫着,准备接受惩罚了。半个时辰到了,雪还在下个不住。我研究起他的眼神来,期望从中看出破绽,设法让他收回成命,使我免受皮肉之苦。他的眼睛澄澈坦荡地一望到底,也许是太干净了,又什么都看不出来。这种眼神太奇怪了,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人类有如此的目光,有一种纯粹的坚定在里面,动摇退缩似乎都与此人无关。我感觉到,这不是一个我求饶,便会放过我的人。既然如此,我立刻放弃了对那双眼睛的研究。我很少有兴致去研究人,除非,对方是我的狙杀对象。就在我即将成为俎上之鱼的时候,雪珠悄然停止了,一枚淡淡的月亮拨开云层,安静地看着我们。他望着侥幸逃过一劫的我,道:“回去睡觉。”我连忙站起来,再也顾不得什么礼仪规范,逃也似得离开他。“你给我听着!”将军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急忙转身,恭谨站好。他一字一顿道:“在本将军的心目中,你们的性命永远比匈奴人的性命重要!记住了没有?”我倒退一步:“啊?”他好不容易把我放生了,我的正确选择是:抓紧时间、抱头鼠窜、逃命要紧!我沉着头快步走开,迎面一匹快马上歪歪斜斜坐着一个人,他疲惫不堪、衣衫破裂,三分似人七分像鬼,与骠骑将军那俊秀夺人的璀璨造型相比,简直是人鬼殊途。我掩目而走,免得被这个劣等兵猥琐的形象破坏了今晚的感觉。他直接冲到骠骑将军面前:“禀报将军……”将军迅速站起:“怎么样?”一阵低语声被我甩在了脑后。又要打仗了,我想。我得赶紧抓紧时间休息。我刚刚合上眼睛没多久,就被人用力摇动。我爬起来揉着眼睛,怔怔地看着骠骑将军,他就在我的面前。我骇得大叫一声——难道又下雪了,他找我罚军棍来了!西西嘶叫一声,四蹄弹起,就要惊马。将军一掌按住西西的脊背,一只手拉住西西的缰绳,西西喘着气重新平静下来了。“你快起来,跟他们出发刺探敌情。”他指着身后的一小队人马。“什么?”我看见天上还很黑,我可能睡了一个时辰都不到。他把我拉起来,不由分说道:“现在,你是这支斥候队的人了,队长周虢会给你把事情说清楚的。”斥候队就是古代的侦察兵。他把我像小鸡一样捉起来放到马背上:“事不宜迟,快点出发!”还转头对周虢他们道:“这孩子的眼睛很特别,你们行军侦查的时候多问问他。”我的眼睛很特别?这句话要是点上蜡烛,插上玫瑰,坐在法国大餐面前这么说该多好。如今,我只是昏头昏脑地跟着一群不认识的人向东北方向飞驰。一路上周虢告诉我,今天我们经过了与屺月国的恶战,将军可能在筹划把下一个战场放到踔老国部落。我们这支斥候队的任务就是要抢在大军压境之前,搞清楚踔老国部落的一些情况,避免汉军与敌人的军队直接碰面。时间很紧张,斥候队十二名士兵上半夜动身,下半夜全军都会开动东行。我们要搜集情报后原路返回,抢在明日太阳下山前,给将军一个可靠的消息来源。我看着周虢憔悴的面容,想起了从将军那里出来的时候,遇上的那个歪歪倒倒狼狈不堪的鬼家伙,他大约也是斥候队队员?哦,明白了!铁螭骑覆没以后,我被将军大人一脚踹到这种三分像人七分似鬼,超没气质,形象猥琐的劣等兵种里面去了?!想到羽林军中那份震撼山岳的气势从此与我无缘,我的心情落到了低谷。 第八章 骋马荒漠东风乱 想到铁螭骑中那份震撼山岳的气势从此与我无缘,我的心情落到了低谷。我灰暗着眼神四处看看他们,斥候队的马还不错,基本算是精品;不过,斥候队的人都是等外品。估计一定是骑兵队伍里淘汰下来的人,要不然就是没人肯当兵,随便拉来凑数的丐帮弟子。你看这位周虢老兄,号称队长,哪里有半点队长的气度?此人年未满三十,已经黑皮暴裂,满脸皴纹。还有这位古洛也老兄,据说是匈奴人,头发全秃了。其余几个人我也懒得多看,懒得多理。他们倒是几十只眼睛不停在我身上打转。跑了大半天路程,让马休息的时候,一个一脸猴相的问我:“听说,将军亲自见你了?”被他见了很了不起吗?将军应当礼贤下士,与士兵同甘共苦,方能有稳固的袍泽之情,才会有沙场的忘死搏杀。就连我们现代社会的国家元首,还要乘着军车在三军面前一挥手臂:“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是啊。”我津津有味地吃着白面的馍,斥候队的伙食倒是不错。听说是将军的小厨房里特拨下来的,听说他吃得更好,不会是海鲜吧?我后悔在大队伍的时候,没有去偷一点吃。“天,我要是也被将军接见一次多好。”小猴脸一脸神往。“他平时不搭理人吗?”我嚼了一口咸菜,与那个盐巴相比,这个咸菜简直是无上珍馐。“我们将军天生富贵,”一个脸短短的,据说名字叫小锣的大约见过一点世面,讲话颇有条理,“他的姨母是当今天子的皇后,他的舅父卫将军官拜大将军,掌握天下兵权。眼中,哪里有我们这些小兵的存在。”“原来是个凭借裙带关系青云直上的家伙?那你们还跟他干什么干?”我道,“跟着他会送命的。”想想他那种打法,简直是个天生杀星,杀了别人不算,还要杀自己人。“你们这里嚼什么舌根!”周队长一脸严厉地走过来,大家低头散开。小锣拉拉我的衣袖:“你知道你方才那几句话是在干什么吗?”“煽风点火,动摇军心。”我道。“你知道这么做的后果吗?”小锣没想到我如此直言不讳,脸色微微发白。“我就是这么想的,我想这里也有人这样想吧?”我本来就对呆在斥候队里没什么兴趣,正想着吃饱喝足早点带着西西开路走人。凭眼前这些不敢随意声张的三脚猫,我要是存心要跑,他们未必有法子逮住我。小锣摇摇头:“我们不是这样想的。”“不是?”“我们都是汉属上谷郡的边民。每年秋季,我们家辛苦种了一年的粮食眼看就要成熟,匈奴人就会在大漠的深处出现,夺走粮食,掠走妇人,杀死亲人。我的爹爹与妹妹就这样一去无回了。”呵呵!这个谎话我不是也对着骠骑将军编过吗?我转过头去,却看到他的眼中有晶莹的液体在滚动:“我娘哭了三个月,一双眼睛就都沤烂了。每次看到她发红溃烂的眼皮,我心里就特别难受……”他低下头,似乎说不下去了。瘦猴脸颇有同感地又凑过来,将手中的长刀用力插在地上:“像我这样的,没有很大的力气,也没有很强的武功,十五岁开始,我就偷偷摸熟这里一带的地势,就等着有一天,大汉国打匈奴人的时候,我可以出力。”小锣又道:“汉国与匈奴人交战,胜而不能追,败而必然退。汉军的骑兵始终不能阻挡住小股匈奴人的骚扰。”瘦猴脸点头:“打了胜仗,我们边民还是受苦,这让我们对打匈奴人很没有信心。”我问:“你们将军给你这种信心了?”“本来也没有,以前他也只打过一仗。既不是独立带兵,而且还是偷袭。”小锣道,“不过,现在有了。”“哪有啊?屺月国一战死了两千人呢。”“你们又在干什么!”一个声音突然冒出来,我回头一看,周队长不知什么时候也蹲在我们身后:“快上马!没时间休息了。要是我们情报准确,将军很可能会为我们再准备一场真正痛快淋漓的大偷袭!”偷袭?我喜欢!我这种单干户,本来就是一个讲究杀人技巧的娴熟优雅,讲究风平浪静般的不着痕迹,像目前我所经历的两场战事这般集体硬拼,让我觉得很乏味。我兴致勃勃地用铁螭骑的标准速度与姿势跨上战马,马鞭一扬:“好!弯一切听从指挥!”“哗!”我看到好几双崇拜的眼睛在说,真不愧是从铁螭骑里出来的人物呢!也许是心情大好,我觉得眼前这支七零八落的队伍似乎看起来也没有这么讨厌了。对他们细细观察,才知道他们几个都是各有所长,身怀绝技的。比如,瘦猴脸对此处地形了解很熟;古洛也对于匈奴人的蛛丝马迹有着天生的敏感;最有趣的是小锣,还是个简易铁匠,我的西西是战场走失的战马,蹄铁长久未修,有些损坏,他一下子就帮我弄好了。苍劲的草原雄鹰随着我们的马蹄声一起在高空翱翔。它应该看到,我们一行人在草原上贴着草尖,如它一般飞翔,向着乌盩河的尽头仿佛十二支尖利的长箭一般笔直插去。又经过一个白天的飞驰,前面就是踔老国的地界。庞大的毡包群落彰显了这个部落不弱的实力。话说回来,匈奴人的部落有几个是弱手?他们本身都在常年的征战和掠夺之中成长起来的。现在这段时间更是匈奴人势力极为庞大的时候,每一个部落都是在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残酷环境中诞生出来的强者。土地的资源如此稀少而宝贵,大汉与匈奴人这两个逐渐庞大的巨人是天生的仇敌,彼此注定会在这样一个东方初露微芒的时刻,发生震撼世界的大碰撞。碰撞的结果必然有一方从此支离破碎,在世界的格局中再也没有了流传自己文化的权利。面临灭族厄运的是匈奴人,还是汉人?=====================布块包住马脚,套嘴笼套上马嘴,我们悄无声息,尽最大的可能靠近踔老国。“他们已经加强戒备了。”周队长对于战场上的气氛嗅觉十分灵敏。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我们的马跑的快,匈奴人的马也快;我们的消息灵通,他们也不是木头雕出来的。看来,骠骑将军横扫大漠的消息已经让匈奴西羌的各个属国风声鹤唳,闻风而动了。我们分散开来,把马匹拴在僻静处。手中拿着斥候队专用的墨条和布帕,仔细观察着踔老国界内的帐房布置和军力部署,并且画了下来。为了让情报更为准确,我们不惜孤身深入。突然,我感到右方发生了兵械的声音,忙赶过去增援。只见周队长和古洛也跟两个匈奴斥候兵干了起来。方才分散之前,队长曾经吩咐我们一旦遇上匈奴人的斥候兵务必赶尽杀绝,连马匹也不能留活口。踔老国目前的形势不象有援军,将军的大队人马很快便会赶到,一场厮杀展开之前暂时不要惊动敌方。我见他们吸引了敌人的注意力,悄悄压近两名匈奴人身后,两把短刀同时出手,贯穿他们的后心。我擅长飞刀,在战场上陆续搜集了一些趁手的短刀。接着,我转身拉住匈奴人的一匹马的缰绳,周虢也拉住另一匹,两人手起刀落,干掉了马匹。周虢见我行动诡秘,动作干脆,赞许地笑着对我点点头。我歪歪嘴角,伏下身体,继续前进。我们已经获得了需要的相关信息,等一会儿将军赶到的时候,就可以根据对方的军力部署分派队伍进行踏营式的袭击了。我们很快回到了各自拴战马的地方。周虢见人数整齐,命令撤退,斥候队员们立刻轻轻上马,布块包住的马蹄声低沉地破草而出。战场上的情况总是瞬息万变,我们设想过无数种遇到敌人的可能,甚至是孤身面对数个匈奴兵的危机。可是,就在我们回去的路上,怎么也没有想到,转过一片小树林,我们与一支匈奴人的十人小队,毫无创意地狭路相逢了!真正的狭路相逢。劈头劈脸的相对。我们几乎能从彼此的眼瞳里看到彼此的身影。低吼一声,我们十二个人同时冲了上去。周虢的长刀在草丛中划起一个又一个血光闪闪的弧线,充满着力量;我的刀法简洁而毒辣,准确地击向目标;古洛也手中的短斧力拔千钧;其他汉朝士兵也各以性命相搏。没有退路,没有生机,我们所有的目的就是要把他们传递消息的所有可能性,都扼杀在死亡的面前。耳中传来瘦猴脸的惨叫,身边又有其他士兵的怒吼,近身肉搏就是一场混乱,有时候,我甚至搞不清飞到自己脸上的那把刀究竟是谁的手笔。我们终于在最快的时间内将十个匈奴人送入了地府,接着,追逐坐骑的行动展开了,此时的我们已经只剩下了五个人。周虢一声令下,我们齐齐停下脚步,站成一排,手中握起一把短弩,上箭,拉簧钩一气呵成。“射!”强劲的弩箭激射出去,战马发出哀鸣倒下,偶然有一匹没有失去奔跑的能力,更加疯狂地向前飞奔,周虢催动马匹追了上去,边急行边拉开胶角强弓。我们都牵住自己的战马,信任地等着队长将它收拾掉。“日——”长箭飞过,荒原上猛然宁静了。周队长满眼红丝地跑回来,我们的面前,躺着七个刚才还生龙活虎的斥候队员,他们满身的血污证明了他们生前的勇敢。周队长强忍住多看他们一眼的念头,对着我们剩下的四个人道:“撤!”我们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般,继续飞马奔驰,只不过十二个人的队伍缩减成了五个人。突然,我的眼角里闪过一丝草尖可疑的晃动。我催转西西,向那丝草尖猛扑过去。匈奴人在自己驻扎地放出来的斥候兵叫做防御斥候兵,手中都有牛角小号甚至是响镗,一旦发生敌情,立刻报警。方才我们都埋在草堆里,不容易被发现,现在一上战马就变得敌暗我明。我飞身扑下去,一个身材高大的匈奴人不但没有被我扑倒,反而反手将我压倒在地上。他力气大,身量高,把我一个背摔掷在地上。他压在我的身上却没有任何的动作,我手中的短刀已经在瞬间将他的喉咙搅出一个婴儿拳头大小的血窟窿,他给我的一击是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击。我把他粗重的身体推开,扶着西西站起来,弯着腰喘口气。我看到一匹黑色的马向踔老国方向跑去,糟了,别是刚才那个人的坐骑吧?我爬上西西的马背,拍马去追赶那匹匈奴马。我不会射箭,快马飞奔的时候又无法运用弩弓。我只能用马鞭拼命策打西西,希望西西的脚程能够把这匹马拦截下来。西西尽心尽力地跑着,距离实在太远了,我们越来越接近踔老国。同伴们大约都没有发现身后的小插曲,我一个人孤身追赶着一匹失主的马,又回到了险象环生的匈奴人帐篷群。不能惊动敌人!不管是为了将军的攻击,还是为了我自己的安全。我用力夹着西西迅速向前猛冲,西西还真是争气,它终于在即将靠近匈奴人的注意范围之前成功拦截住了它!黑色的战马在快跑,西西与它并向而行。我拔出圆环长刀,向那匹战马扎去,务必将它一刀致命。忽然,我身下的西西发出低低的一声呜咽,跪了下去。我双足一蹬,弹跳上了黑马的脊背,拔刀而起。似乎心有感应,我没有对准它下刀子。只是拉住马缰绳,回头看向西西。西西倒在地上,套嘴笼里不断涌出雪白的泡沫。我牵住黑马,走到西西身边,西西望着我,长长的睫毛又散又乱,大大的马眼如水晶般剔透。我将套嘴笼从它嘴上拔下来,西西似乎舒了口气,口边的白沫却开始泛起一层粉红色。“西西?”我想把它扶起来,发现它的前腿软荡荡的,竟然在刚才的快跑中折断了。西西勉强昂起它的头,满是血沫的嘴唇在我手心里轻轻磨擦,好似在告诉我,它很尽力了,真的很尽力了。我抱住它沉重的头,它温顺地靠在我的怀里。我们好像从来没有这么亲热过。它的调皮让我进了这个九死一生的军队,它的任性让多多的宠姬们都失去了自由,我为难的时候它还出过我的丑。我待它也不好,老想着要克扣它的粮饷,还经常偷偷掐它,欺负它。可是,关键时刻我们总是精诚一致的好伙伴。我低下头亲它的额头,搂紧它,嘴里滑过淡淡的苦涩。它是被我活活累死的,参军之前我就不让它吃饱饭,参军以后我们一直在生死场上颠沛流离。我从粮袋里掏出所有白面的馍,统统塞到它的马嘴边。其实,我刚才就应该给它吃了,我小气,我记仇,我故意整它,才不给它吃的。西西没有吃,它的头更加沉重了,暖暖的气息在一点点变冷。口中的粉沫完全变成了鲜红色,我手中闪过一片寒光,暗红色的血浆从它的身体里流了出来。西西舒服地长叹一声,放松了身体的痉挛。它再也不会感到疲劳和痛苦了。我放下了西西,看着身边的黑色战马:“走!”黑色的战马眼睛中没有西西的灵气和狡黠,我骑上这匹木头木脑的战马,扔下西西的尸体,向将军即将开过来的地方赶去。 第九章 关山飞雪失羽檄 我顺着来路一路飞跑,心中却越走越慌。将军的大队人马只比我们晚出发半个晚上而已,无论如何应该在不远处就可以遇上的呀。我看看天,天空阴沉沉,黑压压,肃杀之气如同铸铁一般充满着整个天穹。我那天的天气没有看错,两天之后果然会有一场春雪将我们作战拖入更为艰苦的境地。一阵彻骨的寒风迎面吹来,我汗湿的盔甲被吹得浑身如同浸入冰水之中。我低头想让冰凉的面颊靠一靠西西温暖的鬃毛,眼前的马头不再是那熟悉的烟灰色了,而是深暗无边的黑色。我用力抽*动马鞭,一种越来越浓郁的不祥之兆靠近了我,我心中开始变得特别焦灼和不安。我调动自己的眼睛仔细搜索着有没有大队伍行进的烟尘。没有。没有队伍行进的声音,没有旌旗抖动的声音。什么也没有。一片冰凉的雪片落在我的脖子里,很快就化成更为冰凉的水滴,流入我的衣衫。我凛然一惊,抬起头,只那片刻之间,眼前万千铜钱般大的雪花从天地间纷纷洒洒飘落下来,诺大一个荒原瞬间便被染成白色!我站在苍茫天地之间,一时之间竟然分不清东南西北。白色让我眩晕,让我迷糊,我只觉得自己仿佛一个突然失去了父母的孩子,孤伶伶面对着一切,不知道如何应对。我麻木地朝着既定的方向打马而去,不知道昏蒙之中哪里有光明,哪里有温暖。我觉得眼前的场景很熟悉,熟悉得仿佛我无数次来过这里。一阵心悸狠狠地抓住了我的心,让我的心口深深闷痛,痛得无处躲藏——这是,我无数次做过的噩梦呀!无数次的梦中,我就这样一个人迷失在空茫苍白的世界里,我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也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我身边没有一张熟悉的笑脸,没有一只温暖的手。我在旷野中苦苦挣扎,我在雪海里大声呼唤。回答我的是,天地无声,山河永寂。“小弯,下雪了。”终于,有一缕遥远的微笑破空而来,碎发飘拂下的面容依然如此清秀柔和。我心中陡然一松,急忙也伸出手向着他:“齐。”两只在雪光中分外莹润修长的手在慢慢靠近,无数的雪花在我们的手边温柔翻舞,均匀卷动。我们的手指即将碰触,我即将感受到他的体温,感受到他的笑意。我不再害怕了,不再茫然了,不再担忧了,我可以微微含笑,与他心手交握,我们似乎可以这样相对而站,直到永远……忽然,他的喉咙裂开一道口子,里面奔流出无数雪片,如同刀尖一般向我呼啸而来,将我切削得遍体鳞伤,将我击打得无法站立!“齐——”我在狂风暴雪中艰难地坚持着,我要重新找到齐,让我找到他!雪片撕棉扯絮一般向我当头罩下,天地旋转,雪片旋转。我仰头望天,不舍地寻找着他。一脚踏空,身后是万丈深渊,雪片呼啸着旋转而下,将我埋没……我无力的后背落在一个人的手臂上:“弯,你也赶到了?”是周队长的声音,我昏昏然睁开眼睛:“我也赶到了。”我的周围密密麻麻站好了很多汉朝骑兵。“受伤了没有?”小锣挤上来,“发现你掉队了,想来找你,周队长说不用,你一定去追击匈奴哨子了。”“没受伤。”我看到他们,担心他们发现我的异样,低下头调理有些紊乱的气息。小锣看着我胯下的马:“西西呢?”他给西西打过马掌,对它印象深刻。“死了。”小锣默然,半晌道:“是匹好马。”“嗯。”我擦擦干裂的嘴唇,趴倒在马背上,我不明白既然回到了大队伍,怎么大家还站在这里毫无作为。等到身体渐渐有些恢复,我抬头四处张望起来。这……不是大部队!怎么只有五十来个人?我疑惑的眼睛望向周虢队长,他也皱着眉头若有所思。风雪中,有几个士兵已经冻得浑身哆嗦了,他们看起来在这里等了很长的时间。“将军呢?”我问。“不知道。”所有人都是一脸蒙昧无知的样子。“将军跟你们怎么说的?”一名刚刚赶到的斥候队长问道。“让我们去乌厥属国侦查。”一个士兵道。“我们也是。”“还有我们!”……几个同样疲劳的士兵一起发话。大家面面相觑,将军派出我们那么多小分队四处打探消息,消息还没有汇总起来,他自己却不见了。“又有人来了!”一名眼尖的士兵指着风雪的遥远处叫道。我一看,这个人好像官阶不低,一直跟在将军的左右,看来是召我们归队的。“是高不识校尉!”有人欢呼起来了,“他在,将军一定在左近!”那高不识风雪满面地来到我们的面前,似乎也刚刚经过了恶战。我们五十多双充满希望的眼睛望着他,大家压制住内心蹦跳出来的疑窦,让他先有点时间喘息一下。过了一会儿,高不识皱眉道:“小侯爷呢?”他大约是近臣,称呼与众不同。“?!……”所有人的希望顿时全部碎裂!——连他也不知道将军的行踪?!“会不会撤军了?”一名军官模样的道:“前天我跟他说会下大雪,还与多仆屯长他们一起建议将军撤军。”看起来这是军中管天象的军士。此话一出,大家顿时炸了窝,纷纷议论了起来。“将军撤军了,把我们扔在这里。”“将军不可能撤军!”“那你说将军去哪里了?”“周屯长、陈百夫长、刘百夫长都在这里,连校尉大人都遣派出来了,他要是去打仗,一定会带着他们的!”“难道是……受到了偷袭,被迫转移?”“胡说!将军怎么可能被偷袭?”“你自己看看,耳聪目明的都派出来了,将军还能去哪里打仗?”……军士们的吵闹声都被我隔绝在耳边,我仿佛没有听见他们的议论。我只感到,那一块块雪片落在身上,如同落在心上,冷得连血也滴不出来。他放了我们的鸽子……我们为了骠骑将军的命令而舍生忘死、孤身涉险,一心一计等着接应他,他居然放了大家的鸽子!也许,眼前那些人也跟我们这一支队伍一样,折兵损将只剩下了一半,如果这样的话,他竟然放了我们一百多号人的鸽子!我想到了瘦猴脸那渴望得到将军接见的表情,我想起了西西满嘴止不住的血沫,我想到自己那一刻的苍白空茫……就在这个瞬间,执行过无数任务的我,经历过无数次被漠视的我,突然泛起一种特别的感觉,又酸又涩,让我难受得两眼发酸,把头藏在胸口掩饰着自己的表情。这是一种完全陌生的感觉,我仔细品味了许久许久,我觉得,这种感觉叫做委屈。一个杀人机器,一个以任务为天职的怪物,怎么会觉得自己委屈呢?可是现在,我真的觉得很委屈。我还以为我们的所作所为,是可以得到他的一点赞许。原来,他只是轻飘飘地、毫无感觉地撇下我们,转身就走了。仿佛我们是这个世界上多余的垃圾。“这个孩子的眼睛,很特别。”他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曾经因为这句话,心里一点一点泛满柔软的滋味,满心欢喜地以为自己是特别的,是受他青睐的。现在我才知道,我在他心目中,什么也不是。 第十章 浓云拨雾旌旗淡 “全部住口!”高不识一声厉喝,所有的议论不满立刻烟消云散。他扫视着我们:“七歪八倒的,哪里还有半点军人的样子!”我们都纷纷在自己的队伍里站好,拉住马匹的缰绳,不让它们发出声音来。雪片打在我们的身上,我们又变得纹丝不动。高不识严厉的目光一排排扫过来,道:“现在,天气恶劣,小侯爷和大部队不知去向,一切由我来指挥!”“诺!”“刚才我已经考虑过了,小侯爷一定没有撤军。”他遥望着风雪的远处:“在屺月国死了这么多人,小侯爷他,一定不甘心撤兵的!”这句话,与其说是对军情的客观推测,还不如说是一种对私人感情的主观揣测,根本不能算数。不甘心撤兵又怎么样?带着七千人马送死去吗?我们大家虽然不能说话,脸上的表情全都写着不相信三个字。高不识的目光收回来:“吐厄浑、朱苏、管强出列!你们熟悉地图,到我身边来。”三个军士应声走了出来。他又问各个队长:“你们一个个说说看,都去了哪些属国侦查?剩下的就有可能是大部队去的地方。”几个队长走出来,他们互相交流了一番,剩下还有十几个部落,最后把目标锁定在阙乌属国、羝支部落上,两个部落相距三百多里,他们还是无法定夺哪个部落的可能性最大。低声的争论又开始了,跟刚才一样激烈而毫无头绪,唯一不同的是我们这些小兵都不敢开口了。“启禀校尉!”我突然抬高声音,“请问,那个方向是哪里?”我对着西北方向遥遥一指。“休屠王部。”朱苏不假思索道。“不可能!”几个队长同时提高声音,“绝对不可能!”我垂下手,那天的土崖上,我看到将军一直在朝那个方向看。我只是想起这个细节来,为他们提供点线索,没想到他们的反应这么大。能引起大家这么大的反应,就说明,骠骑将军目前最有可能的地方就是那里。高不识也怔住了,望向西北方,脸上的肌肉绷得很紧。我悄悄拉拉小锣的衣袖:“休屠王部为什么不可能?”小锣悄声道:“休屠王部和浑邪王部是河西大漠上实力最雄厚的两大匈奴部落王,掌管着这里的一切事务。此处大大小小二十二个属国都是他们的。”“那不正好,打鸟要打头,打蛇敲七寸。”“可是,他的地盘在大漠的腹地,手中有三万骑兵。将军一万精骑马壮兵足的时候,也未必敢轻车冒进,此时手中只有七千人马,更不可能去自投罗网了。”小锣看看天色:“更何况,天气这么差。”又一阵寒风吹来,大漠上的春雪凛冽逼人,扑打得我们都睁不开眼睛。众人站在原处,不知道该不该向休屠王部进发。如果判断失误,我们这七八十个人就变成了饲虎绵羊,将死得毫无价值。不去参加战斗,作壁上观显然不是眼前这些自诩精英分子的风格。大家一时之间踌躇起来了。高不识手指向队伍:“你、你、你……”他看了我一眼,果断地一点:“你也来!”我一看,去的都是当官的,我也去?只得催动马匹来到他们的圆桌会议上。高不识看着我们道:“兄弟们,你们觉得将军会不会认为你我都是无用之辈而撇下我们?”大家的嘴唇都抿紧了,坚决地摇了摇头。“好!我们都是有用之棋。那,我们的作用在哪里?”高不识又问。沉默片刻,众人互相观望着。高不识语气缓慢而肯定:“是用我们,去唬住那些属国的兵力!”“区区十二个人,去唬住属国上万的人马?”有人表示异议。周虢心领神会了,摇头道:“本来是唬不住的,不过,之前我们连破五个属国,三个偷袭,两场硬仗,软硬都不放过。剩下的属国一定以为我们的下一个目标就是他们,他们非常紧张,一点风吹草动就会让他们集中精力以求自保。”高不识看着众人:“将军吩咐一旦遇上敌方斥候兵,要做到人马不留,你们做到了吗?”大家肃然:“当然!”“斥候兵过一定的时间就要回营汇报情况,属国部落的王爷们发现自己派出的斥候队迟迟不归,会有什么想法?”“霍将军的军队已经压境了!”众人明白了,十路人马单袭对方的斥候兵,用最少的人手造成了汉军来到的假象,让休屠王部手下的属国人人自危,加上匈奴族各部自身的内在矛盾,不肯调派兵力帮助其他属国。最终的目的是扰乱视听。休屠王部无从把握大军行进的真正路线,将军从战略上掌握了攻击的主动权。“这就是《战国策》里惊弓之鸟的故事。”一名军士插言道,“骠骑军五灭属国,已经把匈奴人吓成了那只大雁,将军现在不需要真正出箭,只要我们这些弓弦轻轻一勾而已。”他的手在空中勾了一下,众人终于点头了。“这么说屺月国一战,是将军故意打的硬仗?”我对这一仗始终心有芥蒂,高不识摇头:“那一场的确打得不漂亮,为此小侯爷熬了一个晚上没睡觉。”我点头,我也有这种感觉,那天他是一脸准备面壁到天亮的样子。这么说来,将军召见我的时候,是他心情极差的一个晚上。那他叫我去干什么?仅仅为了看一眼铁螭骑的幸存者寄托哀思之情吗?高不识感叹道:“那次,大约是他头一回面对准备得这么充分的匈奴人,没有被全军覆没已经算是万幸了。”“他还是个生手?”我的脊背上全凉了:原来,那一仗中丢失的两千多条性命,只是小孩子试水的牺牲品!周虢很关照我的情绪,向高不识介绍道:“这位小兄弟就是铁螭骑里唯一活下来的。”高不识又看了我一眼:“难怪。不过,你放心,小侯爷不会让你的兄弟白死的。现在,他可能已经把这个失误变成了优势。”“优势?损失那么惨有什么优势?”“此战让休屠王部认为我们再也没有长途奔袭的能力了,这也可以算是一种麻痹对手的机会。”周虢果然不愧是个队长,冷静而睿智,我对他有些刮目相看了。“于是,将军的箭都射到休屠王部去了?七千人对三万人?”一名军官问道,他问出了我们大家心中的疑窦。就算唬住了属国小部落,也不能成为将军正在攻击休屠王部的证明。大家都亲身领教过匈奴人的攻击能力,不是可以单纯地用“以一当十”、“如入无人之境”这类不痛不痒的词语来解决问题的。高不识看起来此时已经对将军的运兵有些成算了,胸有成竹道:“我们这支队伍是以少胜多,以偷袭为特色。小侯爷不是拿着七千人马去碰撞休屠王的大军,而是去……”“偷袭!”众人猛然醒悟,不觉失声惊呼。大家大眼瞪小眼,无法相信,经过了数日的骚扰,实力最雄厚,信息传输最通达的地方反而成了偷袭的目标?周虢点头:“不错,的确是偷袭。将军先前对四个属国的战斗是示强,对屺月国是示弱。在休屠王眼中,我们对他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害,经过了屺月国一战已经是强弩之末了,他必然要还之以颜色。”朱苏道:“何止要还之以颜色,而是要全线包抄,把霍将军歼灭在大漠之中。”“接连掠杀匈奴属国,加上现在兵力已弱。任何人都会想到,将军只能继续以属国为消灭对象,再杀上一两个部落,然后撤军回汉国去。”高不识道:“休屠王有这种想法并没有错。本来,这也的确是我们出兵的预定计划。”他笑得豪爽,“可惜,他遇上的是小侯爷!”我的头脑顿时明晰了起来,五场属国之战看起来互不关联,却让休屠王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那就是我们将把下一个战场放在某个属国。他的大军为了增援也好,为了歼灭将军也好,必然会在他们认为最有可能的属国布置出一个天罗地网。敌人带着全歼霍部的复仇渴望精锐尽出,对休屠王部的保护反而松懈了。对于汉军来说,仗打到如今这个地步,整个河西匈奴部族皆枕戈达旦,处于一级战备状态。勉强去碰撞,损失也会比较惨重。但是,骠骑将军凭着最不可置信的速度与决心,突飙猛进,冒险擦过匈奴人算计好的重兵包围圈;以偏执狂的姿态,悍然挥师远袭,重新创造了这个偷袭的机会!高不识转过来问我:“小兄弟,你如何知道小侯爷要去休屠王部。”“他那天召我见面,一直朝那个方向看,我蒙出来的。”我道。周虢道:“将军说过,弯的眼睛很特别。”“噢?”高不识拍拍我的肩膀,“小子,好好干!”他的力气太大,我摇晃了半天才站住脚。高不识已经站到军官们中间:“带上队伍,走!”“诺!”“可是,他为什么扔下我们?”我追问,没有一个人回答我。众军官都是军事行家,明白战机就是一切,此时多说一句都是在浪费时间。大家达成共识、步调一致,来到各自的队伍面前:“现在,我们以校尉大人为军首,向休屠王部——进发!”“不想错过立功拿赏的机会,就给我快马加鞭!”“骠骑将军就在前面,兄弟们冲啊!”……将是军之胆,有了将领们的做主,众军士应和的声音分外有力。此时的他们已经没有了刚才的犹豫和彷徨,变得信心十足,刀山敢去、火海能闯,意气风发地向着遥远的匈奴西北腹地冲去。一群战争狂人分雪踏冰,逐风沐雨向着心中的目标长驱直入,我也跟在后面一起进发。我们这些人比将军的队伍晚了起码有一天外加半个晚上,大家都心急如焚起来,生怕错过了什么。我催动身体下面的黑马,它的灵敏度虽然不及西西,不过脚力还算不错,我们一路快跑,中间不敢有太长时间的歇息。这一次,我们将面对的是马踏连营式的偷袭。一想到马蹄高高举起,无数毫无防备的生命在我们的践踏下瞬间失去性命,我们大家的心里都充满了嗜血的狂热。身在战场,这种藐视生命的感觉总是挥之不去的,谁敢说自己在战场上是个心地干净纯洁的人?突然,我看到遥远的前方有一段凶邪的黑气。高不识特地将我带在身边,我指着那里道:“那里是什么地方?”高不识马不停蹄地道:“皋兰山。”“那里人很多,应该上万。”我也算有了一些打群仗的概念了。“吁——”高不识拉住马匹,狂奔的战马不耐烦地喷出一个响鼻,踏溅出无数雪花冰晶,站住了:“什么?”“皋兰山那边在打仗。”我现在已经知道不是五十万、八十万的大厮杀,只是一万骑兵的孤军深入,“一定是骠骑将军。”安静了一会儿。这种安静代表着决策,代表着对我的审视。“走!”一挥手,八十多匹战马直线奔往皋兰山方向。 第十一章 皋兰弯刀破金甲 骗人!骗人!全部都是在骗人!不是说偷袭吗?不是说马踏连营吗?一个时辰以后,皋兰山乌黑沉重的身影拨开重重雪雾,仿佛亘古静卧的巨人压迫在我们的面前。山脚下乌烟翻滚,喊杀连连,战旗翻卷,金鼓雷鸣。数万匈奴铁骑在此处汇聚成如山一般深黑浓重的色彩,无数雪亮的盘弓弯刀在飓风怒雪的映衬下,闪耀出煞白的狞笑。一眼望去,只见敌人如潮如铁,风雪如倾如盖,唯独汉家军队,连旌旗都看不见!要不是远远传来汉朝的隆隆军鼓声,我们真怀疑面前是不是还有汉朝军队的存在。好整以暇、优雅从容的偷袭在哪里?我怨恨不已,完全是一付上当受骗悔不该来的样子。直到此时,我才想明白,将军为何将我们抛下。他派我们去了周边属国以后,相机急变,决定放弃对属国的征战,直接扑杀河西匈奴王庭。为了保证奇兵突袭的速度,他像扔下粮食辎重一样,把我们这些零碎的人马给扔掉了。如今他放完了我们的鸽子,捣烂了人家的老窝,却没能给自己留下后路——纵横六日无人能挡的汉朝队伍终于被匈奴部落中的折兰王、卢侯王等的联合军团堵在了皋兰山下。八十多个人立刻在高不识的组织下,化成一支锥形的小分队,互相掩护着厮杀进重围。皋兰山一战,汉军的天时地利人和均处于绝对的劣势,这让它成为了历史上无法解释的战斗之一。没有人可以想象,带着数千疲惫之师的骠骑将军是如何在匈奴腹地应对数万草原苍狼的残忍堵截;没有人可以想象,他们是如何在这个风雪之日,不但成功突围,还让数倍于己的凶猛敌人放弃战斗的决心,最终崩溃一般地逃跑。人们读到的只是历史书中记录下的两个鲜血淋淋的数字:去一万人马,归两千多人马。可是,如果你看到这些被将军放在算计以外的斥候小分队,遥对着瀚若烟海般的敌人,在可以选择战还是不战的时候,八十多人都没有任何的犹豫便冲了进去,你就会知道那是一支怎样的军队,你就会明白,那场战斗的输赢不是可以随便颠倒的!现在,我们明知将军就在敌群的对面,却无法透过如麻的敌人看到汉军大部。我们只能一点点往前砍杀,仿佛溺入深水,仿佛坠下深崖,我们没有任何希望地在暴霰飞雪的人群中厮杀、战死、继续厮杀、继续战死。八十人的队伍陷落在三、四万人马中,如同激流中飘下的一粒尘埃,覆灭,是我们注定的命运。我们渐渐陷入了死亡的黑暗,每一个人都不甘心面对这个命运,用身上每一道惨烈的伤口,用掌中利刃的每一道缺牙,在鲜血狂飙中喷射出对生命火一般的渴望。方才可以置身战局之外,我们无一个人打退堂鼓。现在,落入战火烈烈的敌阵,更是绝对不会退后半步!我不知道这无休止、无希望,恶狠狠的厮杀将持续到何处,我只感觉到一种单纯的坚持促动着剩余的人不断向前冲,促动着剩余的人在一片没顶的无望中苦苦挣扎。就在此时,仿佛是有万丈光芒射破了乌云峡谷,我们陷入黑暗的数十人,终于见到了一别两日的骠骑将军!千军万马的彼此冲撞中,他好似阳光之神,带着一身锐利灿烂的光芒,穿刺开眼前浓重混沌的黑云。他的军刀仿佛传说中的分水神犀,将怒海翻腾的人潮一一劈裂开来。如果,这支军队是箭,他就是这支长箭上最锐利的锋芒;如果,这支军队是火,他就是这片燎原大火上最炙热的火舌。天云、地石、风声、雷滚都被他纳入刀身,卷入刀锋,在这天地间祭起一场血光飞溅的杀人魅舞。我们八十人还剩多少我已经来不及看了,只听见大家发出惊天动地的欢呼,压倒了身边数万敌众的喊杀声。我们仿佛不是跟着将军陷入死亡的深渊,而是与他在胜利的巅峰汇合!他是我们所有人坚持的唯一目标,他是我们所有人义无反顾的唯一指向!我曾经无数次地细细回忆,将军看到他的士兵不屈不挠跟随而来的瞬间,可有些微的自豪与喜悦在他的眼角浮现。那一刻我什么也没有看到,只感到更为强悍的刀锋在我的头顶呼啸,只感到更为炽热的鲜血在我的眼前飞洒。将军所在的地方,匈奴骨箭的群袭最密集、最凶残!将军所在的地方,匈奴刀矛的刺戮最猛烈、最恶毒!将军所在的地方,匈奴铁骑的围攻最野蛮、最疯狂!狂蜂麻列的敌兵肆虐中,我们没有因为遇上他而获得半丝的喘息,反而被死神以更嚣狂的速度,迅速地拖向了无底的绝境之中。要想跟上将军的步伐,我们必须用超过死神的速度爬出来,继续,战斗!高不识校尉很快就头脑清醒地指挥着我们来到汉军大队的一侧,在混战中寻找到了属于我们的战斗位置。我很想知道在这场混乱中的战术调配,我很想知道在这场混战中汉军除了勇猛以外还施用了怎样的作为以保证胜利。可惜,自始自终,弯,只是一个小小的普通士兵,我只是混在人群中,跟在队旗后麻木而无情地砍杀。在混战中,我无数次地掉下自己的队伍。但是,我发现,只要奋勇前进,用不了多久又会与自己人团聚在一起!这也许就是古代战术中的迂回包抄,令沙场士兵之间的呼应如率然之蛇。这种战术告诉我,我不是战场上孤立的个体,我是七千人马中机动的一部分。这让我无论面对多少敌人的围攻,都会舍身忘死地杀出去。汉军大小指挥者们的随机调度,使我们每一个士兵都建立起了强烈的信念,我们不是孤立无援的,只要杀出眼前这一小块死地,不远处就是一片生机!毫无悬念的,我再次被打下了战马。胯下的不是西西,即使是西西,我也依然不是一个十分合格的马上战士。我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结果,甚至在不久前已经想好了应对的方法。我曾经接受过穿越子弹扫射直取敌人性命的训练,现在没有了枭翼的手段,我依然拥有枭翼的灵敏。更何况,我面对的不是子弹,而是密集性远远低于机枪的马腿。我在马腿之间翻转躲闪,刀刃如同庖丁解牛一般切入高速运行中的马腿,搅动在那最脆弱的髌骨缝隙之中。一匹匹战马被我放倒,敌人的长刀无法够到我,被马蹄踢得沸腾的雪水遮掩了我在马下翻滚的身体,许多匈奴人还不清楚怎么一回事情的时候,就被哀叫的战马甩下了马背,被密集的马腿踩个稀烂。无数马蹄飞奔着从我身上掠过,我渐渐被行进中的战斗抛弃在了战场的背后。气力已经耗尽,长时间集中的精神让我的眼前逐渐模糊。匈奴人马松散的地方,终于有人发现了马下的秘密,有十几匹战马驮着它们凶悍的主人手持长长的尖矛向我返身追来。我失去了躲在马下的优势,这一场快马围剿中,我必然成为带血的刺猬。我勉强爬起来正面应对他们的攻击,准备以死亡相抗。就在这时候,一声马嘶仿佛从天而降,匈奴人的背后有一团褐红色的火焰在燃烧,似乎将我生之信念重新点燃!与此同时,十数把长矛向我的身体扎来,我在千钧一发之间弹跳起来,从马腿下滑钻出去,带着满身的雪水冲出了包围圈。匈奴人立即调转马头向身后追去。是马王多多来了!它长腿微分,猩红色的眼眸中满是凛然的霸气,红褐色的马体在白雪的拥簇中越发鲜艳夺目。它面对对方的冲击,毫不动容地站在原地,稳若泰山地等待着我来到它的面前。四五支长矛率先出击,我还没有跑到多多的身边,长矛已经呼啸着擦过我的身体,向多多刺去。一道褐黄色的光芒闪过,长矛被搅断在一把沾满血腥的军刀之下。很多人马同时跟过,顺便将那十几个匈奴人绞杀成碎片。我急忙利用这个时间的罅隙,将手中的军刀叼在口中,手脚并用爬上了多多的身体。多多身上没有马具,毛又短滑,我双手紧紧揪住它的短鬃毛,抬头望去。原来是骠骑将军带着一队人马正巧冲杀过来。马下的激战打去了我头上的软盔,雪水擦去了我身上的污泥,我口中含着血刃钢刀,在雪片乱射中与他的战马擦肩而过,他转过头看了我一眼。雪片更加密集地骤然压低所有人的额头。将军组织人马,对着已经落在身后的战场重新展开不依不饶的新一轮攻击。我躲在他们的背后,从地上战死的马匹上解下马具,安置在多多的身上。凭着我们两个在清川原上的默契,我带着多多又一次踏上了战场!一上战场,我再次后悔自己的选择。年轻的将军面对上万人的大阵仗,依然是个糊涂蛋!他犯糊涂,士兵们只能跟着一起犯糊涂。在他的指挥下,我们没有一个人感到以弱对强、以少战多的悲惨壮烈。恰恰相反,在不断的混杀中,我们始终保持着自己是占居着压倒性胜利的错觉。似乎拥有数万大军的人是骠骑将军,只有数千人马经不起消耗战的是匈奴人!骠骑将军的指挥反了,士兵们也跟着杀反了,战场上的情形全反了!这是一场死缠烂打式的无赖打法。不给对方喘息的空隙,不给对方后退的余地,不断的进攻进攻再进攻!包围敌人不断进攻的不是人数众多的匈奴人,而是人数稀少的汉军。仿佛一条小小的还未褪去黑皮的桑蚕,用它小小的凶狠的嘴,在宽大肥厚的桑叶上,肯定而残酷的一口口咬下,咬得对方支离破碎,经脉断裂。如果有人可以有机会,冷静地站在高空观看我们的战斗,一定会看到无数违背军事常理的现象:双方骑兵碰撞而过,需要喘息调整的汉军比匈奴人更快地调转矛头重新杀入敌阵;明明已经冲出了战场最残忍的包围圈,理应逃命东去的汉军又狂吼着冲回去主动开展下一轮厮杀;有些匈奴兵的部落部队实在受不了我们的凶猛,想要逃跑,一小队人数可怜的汉军就会仿佛吸血蚂蟥一般,盯着数倍于己的敌人不死不休地追尾截杀。大雪纷茫中,旁观者会以为,不是匈奴的大军将我们堵在了皋兰山下围歼,而是我们要在此处将他们一举剿灭!所以我们根本不知道逃跑,不知道防御。骠骑将军用他无言的行动和有声的命令让我们坚信,我们才是这个战场的控制者和最终命定的胜利者。将军始终与我们在一起!他的军刀指向的是敌营中最难以获取的首级,他的卫队粉碎的是敌人中最不可战胜的铁骑。折兰王的头颅飞下,我们高呼着冲进数十步;卢侯王的脑袋被劈出艳白的脑浆,我们大吼着将敌人的新一轮攻击化作碎片。这是一场黑白颠倒的错觉之战!在我们所有人的错觉中,我们没有敌人。唯一的竞争对手就是自己的战友,我们在比赛,看谁能够在这片雪原上让匈奴人死得难看无比,永无翻身之日!在我们所有人的错觉中,这不是一场战斗。是骠骑将军带着我们进行着一场无可匹敌的单独表演,我们要与我们的将军一起让这个表演完美无俦,我们要对得起长天厚土给我们的这个舞台!我们在风中长叫,我们在雪中呼喊,我们将生命所有的漏*点都投入到了这一场注定的胜利中去!战争狂人希特勒说过,谎言重复一千次就会变成真理。请宽恕我的无礼引用,在骠骑将军毫无依据的坚持下,我们坚持了还不到一千遍,终于让所有的错觉全部成为了现实!敌人的眼睛里开始产生了动摇,敌人的阵脚开始有松动的痕迹。他们人数众多、以逸待劳的所谓优势都在骠骑将军不断进攻的命令中,在每一个汉朝士兵不知死活的攻击下,变成了一张在朔风中无力颤抖的薄纸,任我们的刀枪战马践踏而过。无论死伤多么惨重,汉军毫不怀疑自己的强大,那么,就只能轮到死伤更为惨重的匈奴人去怀疑自己的强大。勇者无惧,无惧才是勇者。匈奴人面对着不知道畏惧的将军和他的士兵们,那么,就只能轮到匈奴人自己开始感到畏惧了。畏惧是一剂毒药,从人的肺腑深处蚕食掉所有的信心。畏惧是一种传染病,不同的匈奴阵营由于它邪恶的笑容而产生同样的念头!逃!逃!!逃——啊——这样的呼喊是奔逃者的绝望,是追杀者气势的源泉。杀!杀!!杀——啊——几个时辰的错觉在此时完全化作了满腔真实欲盈的万丈豪情,天下威服的王者风范在人数剩下一半都不到的汉军中膨胀了起来,让我们每个人的头脑充满了胜利的癫狂。我们手中的刀更贪婪地吞咽着匈奴人的热血,我们的气势更无情地击溃着匈奴人的意志。数万兵强马壮的军队渐渐在我们面前变成了瑟瑟发抖的小丑,只能用逃跑来苟延那点让人蔑视的残喘。逃吧,逃吧,快点逃吧!看到没有,逃得慢的依然会成为我们刀下的亡魂;逃吧,逃吧,越远越好!看到没有,只要在我们弓箭的射程范围之内,你就休想留下全尸!雹碎霰泻中,我们傲然俯瞰着溃逃的数万匈奴大军,风茫雪厉下,骠骑将军仿佛掌管生杀予夺大权的威严神祗,被我们簇拥在皋兰山脚的高石上。匈奴人逃散,我们也迅速重结队伍,以最快的速度踏上东归的道路。军旗摇动,残烂的衣衫盔甲挡不住军容的肃穆齐整;战鼓破裂,沙哑低沉的声音掩不住胜利的漏*点昂扬。我比所有人的动作略微慢一些,我需要从战死的汉家兵头上解下一顶软盔把我的头发包住,长发纷披的我站在队伍中会成为一个笑话。当我有些笨拙地将头发塞入软盔,抬起头来的时候,我已经明白,今天我的丢人现眼是无法挽回了。果然,三千多人马向我看来。将军站在队前,望着我狼狈地将自己收拾起来。我无可掩藏,便把头高高抬起,一双眼睛里摆出冷冷的傲气,用脆薄的坚强伪装起自己的尴尬——你们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白雪簌簌,狂风飒飒,一切都在未知中涌动。就在这时,骠骑将军突然看着我笑了起来。我皱紧了眉头,这么一个严肃、紧张的时刻,他这种样子算不算戏剧表演中的笑场?还没等我的念头转完,他身后的三千男儿跟着一起狂笑起来。这笑声直冲牛斗,气达霄汉,唬得皋兰山脉颤抖不止,仿佛抖断了脊梁一般失去了迫人的威势,成为了匍匐在他们脚下的垫脚石。这笑声豪迈无比,藐视一切,震落下满天的雪花,将大片的蓝天从厚重的乌云中一把扯了出来,久违的阳光将他们战尘满面的脸照耀得年轻灿烂!雪为他们霁,天为他们开。冬天最后的一丝寒冷被他们充满了生命热情的力量驱逐出了河西的大漠。什么样的天空最蓝?久雪初开的天空最蓝。什么样的风景最美?劫后余生者眼中的风景最美。他们有资格站在这里笑,他们的笑声将震撼千年,永远在此处高高盘旋。他们是真正的虎狼之师,人人似虎,个个赛狼,没有一个是弱丁。今日一战,天下震动,这支军队将成为这个荒漠未来的霸主!我被他们笑得手足无措,脸上伪装出来的冰冷与凶恶被这坦荡明亮的笑声如春冰一般融化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抹被冷风吹出的姹然绯色。将军猛地面容一肃:“归队!”“诺!”我快乐地牵着马儿奔跑过去。山色霁明,天光若洗,他的眼睛映射出雪地的颜色。也许,我依然存活在错觉之间,我觉得,在雪地上奔跑的我,仿佛正在奔入他的眼睛……队伍徐徐开动,很快就进入了急速飞翔般的驰骋。我也打马欢鞭,大口大口呼吸着自由的空气,跟在队伍里让心情与健马一起自由飞翔!经过了在这支军队里为期五天的摸打滚爬,我现在不得不承认,这支军队的确以偷袭为特色。这次出征,我们一共打响了七场战斗。前三场属国之战都是泰山压顶式的偷袭,我没有赶上;将军去休屠王部的一战也是地地道道、如假包换的偷袭,我被剔除了。后来,听说他们还把匈奴人祭天用的金人和一名姓金的王子给带了回来,成为了皋兰山最终击溃敌人战斗意志的一支有力砝码。此外,我第一次参加的剌崮国之战中,匈奴人虽然得到了消息,但是还来不及集结战斗队伍。所以是半偷袭,也可以算偷袭。也就是说,七场战斗中间,我们只不过经过了小小的两场战斗而已。瞧,我们赢得多轻松啊,跟玩儿似的。 第十二章 系马高栏暮云晚 左襟右衽交叠出线条柔软的身体,一条素布腰带系出不足盈握的腰肢,下面是斜绕缠身的裹裳,边角下露出本白的布裙,裙裾自然散开,露出一点足尖。——我无趣地摆弄着一支造型简单的银色簪子,跪坐在地上。这是一支手工磨制的簪子,簪身上的花纹倒是细腻华丽,可惜,头尾都是很粗糙的磨工。鲁妈妈找出一把缺了齿的断柄桃花木梳,先将我的头发梳理通顺,再把头发自发顶紧紧扎起,挽成一个歪歪的发髻,从我手中将簪子抽走,压在头发中,脑后披垂下的散发在发尾处稍稍固定一下。鲁妈妈眯起菊花般的皱纹,抚摸一下我脑后顺滑的长发:“姑娘,可以了。”我从地上站起来,这是一身汉家寒门女子的衣服。我的身份败露,无法再作军人,连盔甲也不许我穿了,还把我放在了女俘虏队伍中。我目前的待遇与俘虏中那些汉奴是一模一样的,鲁妈妈就是以前被匈奴人撸去的汉奴。我现在就连伙食也没有什么提高,将军开了个空头支票,说到了陇西再全军改善。白天,我跟数千俘虏们一起在已经走出严冬的荒原上向长安进发。我们行走的两边,是汉家军士如山般的环伺。胜利的红润已经从他们的脸上消退了,剩下的是思家的心切,战后的疲惫。他们的脊梁依然挺直,他们的头发依然乌黑,只是,转眼之间,岁月流逝,这些年轻人也会化作苍苍白发,衰衰枯骨。就如同皋兰山下的风雪激战,明明就在前两天,却似乎已经遥远地恍若隔世了。人的记忆是如此靠不住的东西,我常常在想,今天眼前这真实的一切,是否不久之后,也会化作隔世的苍远?与我在一起的俘虏们都是一些无足轻重的平头百姓,大家走得不快。重要的俘虏,将军派遣军士专程快马送到长安。我雪里泥里滚了五天,最后落得了一个俘虏的下场!还是个毫无价值的普通俘虏!将军还命令收缴了我所有的武器,说是我留在身上太危险,估计是生怕我一离开他的眼皮,就引发流血事件。出于同样的考虑,周队长关照鲁妈妈,把给我戴在头上的发簪也磨钝一点——鄙视这种小家子气的男人,严谨睿智得也太过头了!当时的场面我也懒得多提,总之,我最终无可奈何地屈服在他们的权威与武力之下,乖乖地按照他们的命令到了指定的队伍里。晚上,搭起简易的帐篷,我们睡在帐篷里,人叠着人,脚挨着脚,人身上的股股恶臭充满了帐篷的每一寸空气。这无妨于睡意对大家的侵袭,白天的行走让俘虏们已经非常疲倦了。帐篷里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这对我的阴阳眼来说没有什么问题。我悄悄站起来,小心翼翼地跨过无数密密麻麻的人腿。悄悄钻到帐篷底部的一条毡布边线上。我们这是非常简易的帐篷,连垫底的也没有,只不过是支起一张大布,敲几个锲钉让睡在里面的人有块遮顶的瓦而已。俘虏营的戒备是十分森严的,俘虏们虽然没有武器,没有马匹,也没有指挥者,但是,人数的众多与匈奴人的血性所构成的威胁,也是一堆随时会引爆的火药。我绕过一队队巡逻的士兵,悄悄来到了马场边。忍气吞声留在这条该死的队伍里,就是为了找到机会把多多带出去,还有咪咪、拉拉,在皋兰山之战后我见到过它们的存在。其他的马都战死了,西西还是我亲手下的刀子。出于谨慎,战马基本上都在军士的身边,马场上只有几百匹轮休士兵的战马。即便如此,要我在数百匹战马中寻找到我的马匹,还真的很难找到它们的身影。我忽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回头一看,一根单独的马桩边,月色下是褐红色的骏马。多多?如此简单明了地找到多多让我感到很意外。我站在马场的栅栏边上迟疑着,似乎眼前是个陷阱。“弯弯姑娘是想来带走自己的马匹吧?”一个声音从暗处传来,草丛拨开,周队长出现在我的面前。“是啊。”行踪已经在别人的掌握之中,我也就坦然了。“将军说了,”周虢黑色的脸上是友善的笑容:“你若肯一起回长安,他会把你的功劳折成银两赏赐于你的。到时候再带着它走不是更好?”银子?我要了也没有性命去花。我摇摇头:“我要多多,还有咪咪和拉拉。”“这一匹你可以带着去,其它的马在哪里我帮不了你。”我道:“我自己去找。”周虢拦住我:“军营里不能随意走动!”我拧转身体,目光带着杀气望着他:“你要我动手吗?”他抬起眼皮,一付悉听尊便的样子。我这才想起自己只不过是晏小姐的身手,不是眼前这个人的对手。手边没有利器,我的巧劲也无法施展。我摸摸头上的银簪,想到它也是钝的,我泄气了——果然是够严谨够睿智!看着我有点丧气的样子,周虢笑了:“姑娘不要生气,你安心跟我们回陇西。到了汉国地界,我保证帮你找到你的马匹,如何?”我点点头,还要继续忍耐下去。交谈到此结束,我道:“我在这里陪多多一会儿,可以吗?”他一直做我的上司,我习惯了服从他的命令。周虢点头,转身走了。我靠在多多的脖子边上,他们还算挺有人情味,把多多单独拴着,让我可以轻易地找到它。马场里,战马们悠闲地享受着这难得的休息。轻松的马蹄点动声不时传来,马尾甩动的悉嗦声,马鼻喘息的呼吸声,与天上的星星一起组成了这个宁静的夜晚。我看到几个加夜料的军士手中拿着干燥的草料在一把把加到马面前,马无夜草不肥,这些战马的体力已经落到了低谷,它们需要好好地调养。我也走过去,大大地捧了一把草料回来,让多多就着我的手吃。湿润的马舌在我的手心中舔动着,痒痒地非常舒服。多多吃了一会儿,一扬马脖子,一块草灰落在我的脸上,还是这么不服收管!我也往它马头上抖开一大把干草,神气的马王立刻变成了一个满头草棍的小邋遢鬼。我笑了起来,刮刮它的鼻子,紧紧抱住了它。多多很不耐烦地扭动着脖子,要甩开我。长发与烈马绞缠在一起,我觉得自己似乎又回到了清川原上。多多渐渐平静下来,不再与我一较长短,安静地吃着草料。我抚摸着多多的马毛,短壮的马鬃在我的指间如波浪般翻动。多多看起来更加强壮了,满身肌肉骨骼停匀有力,充满了一种雄马特有的浑厚美感。雄马?我脑中灵光闪过,折身来到马场边上,攀上栅栏,运足目力,一匹匹战马看过去。半晌,我收回视线,握紧了拳头:这里的战马除了母马就是……骟马——他们根本就不是为了方便我寻找,才把多多单独栓起来的!我一拳捶在木栅栏上:这个可恶的骠骑将军!突然,营火中一点隐约的波动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抬起头看向远处。猛地,深沉悠长的牛角号声,震慑人心地在黑暗的夜空中刺破了营地的宁静。仿佛是从天而降,密集的火把几乎同一个时间在四周亮起,化作一条烈火熊熊的恶龙将整个营地包围了起来。我呆呆地站在原地,无数黑影凶险无比地呼啸而来,箭矢不断射出,发出追魂夺命的声音。是——偷袭!今天,我终于亲身经历了一场盼望已久的马踏连营式的偷袭!只不过,是匈奴人偷袭我们!数量惊人的战马在匈奴人的驱策下,向着营地猛烈地扑来。帐篷翻落,人声惨叫,马嘶哀长,尚在睡梦中的人刚睁开惺忪的睡眼,还来不及感到恐怖,已经被匈奴人的快马一脚踏去了生命!闪亮的匈奴弯刀在营火的闪烁中仿佛变成了红色,溅起的血花被营地厚厚的帐篷布包裹住,生命的丧失变成了沉闷的低音;惊怖的尖叫成了华丽的高音。各种声音组成了一曲疯狂错乱的死亡之曲。戒备森严的汉家士兵反应过来了,跳上早就准备在身边的马匹,与这些偷袭者展开了短兵相接。我的面前,木栅栏被打开,数百名刚刚获得安逸睡眠的士兵血红着双眼来牵自己的马。顾不得从门口进出,他们如猿猴一般纷纷翻过栅栏,一骑上自己的战马,直接一个助跑,从高高的栅栏上跨越而过,将我脚下的地面震得仿佛要坍塌。我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耳朵似乎是被震聋了一般一阵阵剧痛。这种痛连心连肺,要将我活生生割裂开来。我已经听不见身边的嚣叫,看不清月色下的惨状。我愣愣地望向天空:“齐,是不是你来了?”天空明湛,深蓝而遥远,仿佛齐的笑容,清冷而柔和。“咚咚咚咚咚……”一阵熟悉的牛皮大鼓的声音将我惊醒,连日来我就是在它的帮助与刺激下对抗着齐的到来。这鼓声让我忘记过去的一切,让我投入眼前的一切。我把裙子挽起,跃上多多的马背,跟着汉军一起冲了出去。匈奴人皋兰山一战大溃而逃,一天的时间又让他们重新鼓舞起了战斗的漏*点。他们是个多么自豪的民族啊,狼族的骄傲,昆仑神的庇佑,不是能被一场力量悬殊的战斗轻易瓦解的!他们中间最凶顽狡猾的一群草原狼,以狼性的敏锐嗅觉又一次跟上了我们的行踪。今夜,他们要用汉朝士兵的鲜血,来挽回属于他们的尊严!非常可惜,他们遇上的是比他们更加富有尊严的民族。汉朝士兵如猛虎一般凶悍,如猎鹰一般训练有素。极短的时间内,冲进来的匈奴兵就被立地斩杀。利用安营扎寨时就看准的地利天险,匈奴人很快被控制在了军营的外面,两军成为了对峙的局面。只有无数火把依然在营地内外噼噼啪啪地燃烧出炙热的味道,黯沉的天色下一线流火惨红似血。局势控制住了,大家稍稍平定一下自己的呼吸。这才注意到,在汉军的背后,匈奴俘虏们全站了起来。黑暗中,他们沉默地挤在一处。冥冥中,似乎有一只神秘的巨手,在庞大的俘虏队伍上空将他们所有的声息一把抹得干干净净的,只留下数千双警惕的耳朵,等待着命运之神对他们崭新的安排。从我这里看去,他们像散发着死亡气息的巨大黑色火药,将爆发控制在了平静的面罩下。军营外的匈奴人有人在大声说着我听不懂的匈奴话,我虽然不知道什么意思,我却可以看到军中的匈奴俘虏脸上的表情不停起伏。凭直觉,我知道他们在策反自己的族人,与外面的匈奴军队一起杀死汉朝的军队。俘虏们的眼睛都看着自己族人的领袖,他们的眼中写满了重获自由和重返家园的渴望。这种眼光和情绪出现在每一个匈奴俘虏的眼中,包括体衰的老者,健壮的妇人,初通人世的孩子,更出现在大批渴望鲜血的年轻眼睛中。这种眼光是如此执著,如此狂热,已经化作无数吱吱燃烧的火星,在黑色的火药上烁烁闪动。谁是甘心投降的?谁愿意把自己的命运交到不熟悉的汉人手中?他们是雄鹰,他们是野狼,他们的暂时屈服已经成为了他们的耻辱。他们要杀,他们要血,他们要用对方的性命涂炭来重新唤回部落那鹰击长空的豪迈! 第十三章 虏踏连营山河撼 沧溟空阔,一轮钩月在莽原上空缓缓移动。站满了数千人的簇簇营盘中,却静谧得如同不祥的墓地。此时,荒原晚上特有的阴风忽然嚣张出它令人生畏的尖啸。这是昆仑大神的归家呼唤,这是草原苍狼的对月长嚎,这是死神挥舞着黑云般的广袖,在长风中诵唱着接引汉家军队的招魂之歌。两千多名俘虏站在阴风的呼啸声中,衣猎猎,风萧萧,一个个面色阴冷,目光幽闪。他们如同趁着黑夜,从地府深处逃出来索命的僵尸厉鬼。火把摇曳中,无数双黑洞洞的眼睛里散发着阴森噬人的气息。汉家军士们也感觉到了这种异样,他们坚强的手臂依然握着武器,他们的战马依然如铁般站立,我却看到他们的眼睛在偷偷向后逡巡。这不起眼的悄然回眸,显示着这些疲惫已极的汉家士兵们已经快要丧失生存的信心了。黑暗中,我们腹背受敌。前面,是状况不明的匈奴骑兵,背后,是蠢蠢欲动的与我们人数相当的数千俘虏。他们都是我们的死敌,我们的后方随时会被点燃,成为焚毁我们的真正力量。一队火把分开,骠骑将军战袍染血地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中间。为了迅速将这些突如其来的偷袭者控制在营盘之外,他和将士们一起经过了一场险恶莫测的夜战。他的头盔都没来得及带,身上的战衣依然毫不客气地为他散发出坚强稳定的光芒。我感到所有在场的汉国士兵的眼睛立刻不再向后看了,他们的目光随着他们将军的目光一起,毫无动摇地直指火把摇动的未知远方。将军收回目光,他低头吩咐了几句话。几个军士过来,把俘虏中的族人长者带到了他的身边,他让几个精通匈奴语的军士作通译。夜色中,将军的声音琅琅而来:“你们,今天跟着我们回去,我保证没有任何人可以伤害你们!”通译过后,好似没有听明白,俘虏营里毫无反应。将军的肃杀之气勃然而涨:“如果跟着他们走,皋兰山一战就是你们的下场!”慑于他的威势迫人,俘虏营中总算有了一点小小的波动。目前状况微妙,营盘空有地利之势,若是内外夹攻,匈奴族的胜算还是要大出得多。将军的这个威胁虽然起了作用,只不过变成了一把双刃刀,一面刃锋可能让俘虏继续屈服,另一面则更可能就此逼反了他们!俘虏营里的寂静带上了与方才不同的色彩。数千点火星在他们的眼中令人恐怖地闪烁着生死交战的气息。是继续屈服还是揭竿而起?他们的选择将导致三千多汉家男儿生命的去留!那只肆虐在营地上空的恐怖巨手更加凶险地将所有的声音,统统抹煞干净。此刻,我们的性命拿捏在匈奴俘虏们的一念之间。这一念的产生或者熄灭,没有任何道理可讲,没有任何原则可遵循。这一念之间的天平倾斜,纯粹只能拜赐于命运的偶然。这种无法控制无法捉摸的滋味除了绝望,只有深深的无助与恐惧!我们都不由自主感到了发自内心的寒意,随着俘虏们持续异样的沉默慢慢扩散到了全身。将军感觉到了士兵们的无助与恐惧,眉如利剑、声若纯芒:“将士们!”“诺!”长久的无言,让我们的回答有一点小小的松散。将军透亮明彻的呼喝,照耀天幕:“前面,是劫营的敌人!后面,是大汉国的子民!他们要劫走我们的人,你们答不答应!”“不——答——应!”这一回,我们用全身一起狂吼,为将军助威,为自己壮胆。这声音震天动地,截断金铁!这声音,让战场气势的掌握权再次回到了我们的手中!“好!”将军转向匈奴族的长老们,“长老们,你们给我表个态!”清澈的声音里透出森寒杀气:“我来做决定!”“这把刀,到底——”军刀挥出一道凌厉的血光:“指向哪里!”他的刀锋指处,似乎有冷冷的青光逸出,被他刀气逼住的地方,每个匈奴俘虏眼中的火星顿时暗了下去,变成了一潭死水。他的眼眸扫处,仿佛打开了一个巨大的黑洞,将每个匈奴俘虏心中刚刚燃烧起的那点火焰一口吞噬!俘虏营中血气敢战的匈奴首领早已递解到中原去了,这些长老就是眼下这些俘虏的首脑。也许是震惑于骠骑将军的煞气冲天。过了一会儿,一位长老走出来,说了一句什么,一群族人跪了下来,表示顺服。又一个长老走了出来,又一群人跪了下来。很快,地上跪好了一大片人。下跪的人群中,依然有不屈的眼神在匈奴族髡毛的遮掩下闪动。骠骑将军立马横刀:“大声地告诉他们!这些是我们的人了!”刀光劈裂夜空:“再告诉他们!要动大汉国的子民,从我霍去病的身上过!”似乎有强光打下来,一股浩然正气如出海骄阳,从他年轻傲拔的身上喷薄而现,天地人间阒然一亮!通译们中气十足的刚把话喊完,霍将军示意身边的号令兵一起发出鼓舞士气的战斗吼声:“呼……嗬……呼……嗬……”所有的士兵山呼海应般地吼了起来:“呼……嗬……呼……嗬……”每个人随着吼声高昂起头颅,每一匹战马随着吼声用马蹄踹动出闷响。声音越来越浑厚,越来越震撼,连战旗也在吼声中张扬出飒爽的风声。士气激昂的声音将数千俘虏稳稳笼罩在我们熔岩即将崩裂的澎湃之势中,再也没有一个人敢抬起自己的眼睛。帅旗赫赫,战刀霍然:“大汉威武!杀啊——”霍将军的命令在三军中间炸开一个灿雷!“杀啊……”早已积蓄起来的杀敌之气蓬勃暴涨。将军甚至没有让我们留下看管俘虏的人手,全军出动,倾巢而出地向黑暗处卷杀过去。“呼……嗬……呼……嗬……”士兵们一边策马狂奔,一边继续发出战斗的怒吼。“呼……嗬……呼……嗬……”山野飚合,狂澜暴啸。这声音将汉军的杀念传送到大漠的角角落落。汉家军队如同不可战胜的重锤,恶狠狠地砸向远处未知的狼族力量,要把他们砸个粉身碎骨,血肉狼藉!不要跟此时的汉家军队说什么成败胜负,我们需要的是压倒性的胜利!匈奴人的俘虏们看着呢,他们的眼睛将从此见证了汉匈之战中,他们这些小部落的何去何从!我催动着多多,挥舞着战场上夺来的战刀,挟裹在人群中向前奔袭。我希望鼓声再猛烈些,我希望喊杀声再巨大一些,除了这个,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我和齐之间那份躲不开的夙命……此时的我,头脑已经不属于这个战场了…… 第十四章 魂魄远兮问是非 此时的我,头脑已经不属于这个战场了……---------------------------------------------------------“这片好看。”“不,这片好看!”雪片在不断飘下来,每一片都有着玲珑剔透的六角花瓣。两个漂亮的少年小心地托住自以为最美丽的雪花。他们都有着一双纯净透澈的眼睛,有着一头晶莹细碎的头发。他们的身体异乎寻常地轻捷美丽,简直不似人类。年少的那一个探出头去,看年长少年手中奉住的雪花,两人的头不当心碰在一处,按住了额头,互相看看对方,发丝在寒风中飘动得仿佛水中的轻纱,淡银色的眼睛盛满快乐无声的亮点。寒冷的夜空下,他们只有一袭极薄的丝衣从脖子一直罩住脚跟。远远看去,他们就像两个没有翅膀的天使。“小弯,我们以后一直这样,好吗?”“好。”“我们做朋友吧。”“朋友?什么样的叫朋友?”“就是我们这样的。”“这样子就叫朋友啊?”“是啊。”“呵,有朋友是很快乐的事情。”雪花在孩子纯洁的额头上飘过,勾画出两弯新月似的眼睛。“当然。”齐笑了,“你不就是喜欢快乐吗?”“嗯!”两个少年都笑着,笑得很安静。丢下手中的雪花,那雪花在他们手中握了这么久,依然保持着晶莹剔透的形状,仿佛他们身上没有一丝热度。他们手挽手站起来,站上百米高的楼顶。风在他们年少的身体上抚摸,使他们白色的衣衫飘动出波浪般的纹理。他们向着高空深深呼吸,缓缓展开双臂,似要飞翔。无边的夜色让一切朦胧,洁白的雪景美得如同琉璃世界。双足一点,他们轻灵无比地纵身跃下,足尖轻踏雪片,或起或伏,或纵或跃。他们紧紧抿住秀美的双唇,不让一丝笑声泄漏,他们踩着飘飞的雪片,如雪中精灵一般在风中起舞……愤怒的血刀砍下,一个匈奴人的鲜血在我面前炸开一个皇冠的形状:齐,你答应过我们不会自相残杀的!你为什么没做到!沉重的刀背砸下,一个匈奴士兵的战马失去了主人:齐,你怎么可以这样?先是让我割断了你的喉咙,现在,又借着晏小姐的身体来一寸寸折磨我的灵魂!飞刀射出,直接贯穿了对手的身体,我的头脑里涨满了齐的笑容,齐的誓言,还有那个风雪之夜我们彼此的约定。我像一个疯子一样在人群中毫不节制体力地砍杀着。我一直在等待那个如风一般化去的美好结局,我已经等不到了,齐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我注定要与他的夙命相对。我注定……要死在他的手中,正如同,他死在我的手中一般。恍恍惚惚中,我似乎听到了有人在叫我,是齐来给我催魂吧?我回头看去,一片金橙色的火光中,一名古代的将军长刀战马,在我的身后遥远的地方。我的面前还有十几个匈奴士兵在且战且退。我笑了一下,转头向匈奴人逃窜的方向杀去!不能停下厮杀,不能停止追击,我已经一无所有了,我现在需要的只是死亡!当我如此渴望死亡的时候,它却好似畏惧我一般不停地节节败退。我尾随追杀着每一个看起来强悍的匈奴人,他们却一个个死在我渴求死亡的刀下。我不知道驱策着多多奔出了多远,只知道眼前除了敌人,全部都是空白。我的战刀一把挥出去,刚把敌人的身体戳穿,一张狰狞的面目在尸体的后面突然闪现。我终于等到了结束生命的一刀!我终于在齐来到之前,用敌人的手把自己解决掉了。我扔开手中的血刀,它随着我砍死的最后一具尸体慢慢远离了我,笔直地竖立在地上。我抚摸一下让我安宁的利刃,它很妥帖地插在我的身体上,体内的热气从它身边流了出去。伤口之中先是冰凉,接着是剧痛,然后是全身慢慢弥漫上来的黑色。我多喜欢这样的黑色啊,让我沉沉睡去吧……黑暗越来越浓,越来越深,让我再也看不见什么了。我宁静地展开笑容,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就在此时,沉黯的天空被一片白光无声搅开,白光垂地,一匹黄褐色的神骏之马穿空而来,轻盈地宛若风中的一片羽毛。它舞动着雪白的长尾,踏破银光闪闪的皎洁月华,有无数星点在它身边闪烁。它来到我的面前,咴地一声高高提起金色马蹄。优美修长的马颈上,淡金色的鬃毛在空气中甩出一片美奂绝伦的清辉。这是什么?是天堂中派来接我的天马吗?一定不是,枭翼只能进地狱,用永生永世的烈火来煎熬我们漠视生命的罪孽。可是,我们杀的人没有一个是我们愿意杀的,我们只是想让自己活下去而已。让自己活下去,别人就要死,这究竟是错了还是对的?我倒在一双星河般明亮的眼睛里,是十六岁时候的齐吧?那天,他就用这样的眼睛对我说,弯,我用我的生命发誓,我会让我们摆脱这一切的……齐,你为什么总是用生命发誓呢?你难道不知道对于我们来说,生命是唯一宝贵的东西,不能用来发誓,不能用来反抗,只能用来……太太平平地活下去。我闭上了眼睛,我也不能太太平平地活下去了。齐,我甚至还没有活过你的岁数。 第十五章 千转旧愁应无限 我在疼痛中醒来,死了还这么疼,看起来死亡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逃避方法。我睁开眼睛,一张老妇人的脸出现在我的面前:“鲁妈妈?”她也到地狱里来了?“喝完这点药,对你的伤口有好处。”一碗苦味浓郁的药汤端到了我的面前,我皱起了鼻子。我确实还没有死,到底是谁这么多事把给我救了?现在这么半死不活的还不如死了来得痛快。我一扭头:“不喝!”伤口一阵牵疼让我蜷曲了身体。“出发了!出发了!”有士兵催促的声音。我看看那碗药汤,微微侧过头,这种汤治我的硬伤?只有医疗差劲的古代人才会信这种邪,白白败坏我的胃口。“快点喝!马上要出发了。”一个声音在我的耳边传来,不会吧?将军大人亲自出马了。“这种药没有用的。”我跟他讲道理。“没有用也要喝。”他不打算跟我讲道理。我愣了一会儿,抓起药碗一口喝完,拿起空碗对着他,言下之意:你可以走了吧?将军没说什么,转身就走了。轮到我在这里抠喉咙,真是太苦了,有没有糖啊?冰糖也可以的。我被人用一个担架抬到了一辆马车里,颠颠簸簸地向陇西方向前进。鲁妈妈告诉我,多管闲事救我的人是将军,据说要不是他一箭把那个人射死了,我被刺得太深就没救了。鲁妈妈还说,那天晚上来的匈奴人又被打得一败涂地,死伤无数。当时,两千五百名匈奴俘虏就那么齐刷刷地跪在地上,没有一个汉朝士兵看守,竟也没有一个人逃跑。她赞叹道,这个小将军真有威势。这有什么奇怪的,他根本没有人手看管俘虏。他的计划大约就是抛下那些俘虏带着自己的士兵逃跑,哪里有那份闲心思去管什么俘虏?不过,他演的戏还挺逼真,几句话把两千多名傻乎乎的匈奴俘虏给骗住了,以为他真会当他们的保护神。我眼前出现他那付正气凛然的样子:“要动大汉国的子民,从我霍去病的身上过!”明明是个所到之处生灵涂炭的煞星,扮演起临时保护神也这么有板有眼的。我猜想那些来劫营的不幸的家伙,大约被他搞得全成了碎尸,恐怕他们见到的才是他的真正面目。霍去病?我怎么会感到很耳熟?我这种人怎么可能对一个古代人的名字耳熟?管他是谁,反正也是一个为了自己的生存,就要别人死的家伙……唉!这种哲学问题不要我来考虑。我应该考虑的是今天午餐吃什么?将军吩咐把他的私人厨房分一点菜给我。早饭我吃到了很香的烤肉,调料味道也很好,大清早就有肉吃,不知道中午会不会吃龙虾。我的精神经过几天的休养,渐渐开始恢复了,坐在马车里向外望去,这里的风景似乎更好了。陇西多山林,这里就是千年前的陇西,风景如画,称得上是塞上江南。队伍开到了陇西地区的一座边城就不再继续前进。皇帝接到河西战场上的捷报,大感高兴,要举行盛大的班师仪式,欢迎骠骑将军一行人的得胜归来。将军传令下来,让军队、还有俘虏们都在这里暂时安驻一日,后日养足精神,铺摆出排场进入长安。一宿无言。第二天早上,军营里便喜气洋洋地忙碌起来。早饭过后,听见几个汉奴兴致勃勃地议论着,说是有牛马车从城里运送来许多奇奇怪怪、各式各样的彩色东西,都是班师回朝要用的仪仗用品,上面绣云绘虎,彩光流动,非常好看。他们还说,当今的皇帝是个喜欢排场的人。据说,很多年前他还年轻的时候,想要花巨资重新修葺一个豪华休闲场所——上林苑。一位复姓东方的臣下向他提意见,说此举过于豪奢,恐与民生不利。皇上听后击节赞叹,深感对方目光如炬,端的有定江山、平社稷之大才,当下将此人官拜太中大夫、给事中,还赐以黄金百斤,以资奖励。建议虽然受到了赞赏,却并不被采纳。上林苑照样起雕梁兮作画栋、垒凤池兮筑鸾庭,轰轰烈烈地展开了工程。皇帝本人目前已经在上林苑的华宫美池中,轰轰烈烈地享受了许多年的人生。这一次河西之战,据说是大汉朝开国以来与匈奴人之战中,难得的轰轰烈烈的胜利。又据说,这一次出征前,遭到了朝堂上下轰轰烈烈的反对。如今得胜而来,这位皇上也要轰轰烈烈地进行宣传,轰轰烈烈地堵一堵那些悠悠众口。军中碎言,只能听之任之。况且,这些事情对我来说,都太遥远了……算一算,小姐到底离开我多少天了,好似也有一个月了吧。她知道要狙杀对象的名字,住址,凭我那个身体魔幻般的身手,应该办起来很快才对,怎么拖拉到现在?我什么时候才能化风而去?早知道她这样不济事,就应该带上我,也许我能给她帮上点忙呢。我从俘虏营里挽起厚厚的毡门,钻了出来。强烈的春日光线让几天没有见过天色的我,眯起了眼睛。现在,允许一些汉奴在一定范围内走动,多日不动,我也希望松散松散。一片喧闹嘈杂的声音从左近传来,我信步走去。这片本应蓄养着马群的草场不知何时将马匹都腾空了,栅栏里建了一个类似于足球场的地方。一群少年正在里面奔跑跳跃,追逐争抢着一只缺乏弹性的皮球。皮球在他们有力的追逐中蹦跳着,活跃而充满了力量。数百官兵,以及匈奴部落中救出来的百多名汉奴喜孜孜地靠在草场栅栏边看他们蹴鞠,指手画脚地议论着什么。这些少年人一看就知道是期门军里的,所谓的良家子弟,个个都自以为是精英中的精英。我走入汉奴们的中间,拽下一株长草,边掰边想:真是一群没心眼的多动症患者,连日恶战,许多伤兵还在毡房里呻吟,他们已经有心思这么玩耍了? 第十六章 芳草萌萌染春晖 这些少年人一看就知道是期门军里的,所谓的良家子弟,个个都自以为是精英中的精英。我走入汉奴们的中间,拽下一株长草,边掰边想:真是一群没心眼的多动症患者,连日恶战,许多伤兵还在毡房里呻吟,他们已经有心思这么玩耍了?他们分为两队,各有自己的地盘与球门。他们沉醉在自己的游戏中,专心致志地如鹰狼搏击般进行着蹴鞠比赛。他们攻击的一方如猛禽扑啄,勇猛犀利;防守的一方如龙蟠虎踞,严阵以待。他们一忽儿风云歙合迷惑对手,一忽儿飙飞猛进发起强攻,一忽儿又龙争虎斗进入了两强拉锯战。双方都竭尽所能,以战场上的英勇凶顽进行着这场草地上的游戏。他们每一个动作都如同行云流水,在草场上穿插自如如御风之蝶。他们彼此配合默契,看不见多余的动作。说分就分,如高唐云散;说合就合,如剑敛锋芒。一招一式,雷霆迅猛中隐隐有杀气存在。转身之时,好似怒浪翻海;传球之际,仿若利箭疾驰;带球过人,如同猛龙过江;弹跳飞踢,好似天马行空。他们呼啸奔跑在草场上,晶亮的汗珠在激烈的对抗中挥洒。所有人的呼吸都被他们的比赛所牵动。一会儿随着他们的对峙而静默如山,一会儿随着他们的奔跑而欢呼雀跃,一会儿为他们的胜负难分而手心捏紧。他们是空中最矫健的雄鹰,他们是水中最自由的游鱼,他们是山上最奔放的野鹿,他们是草原最优雅的猎豹。他们在风中展现漏*点岁月,他们在风中荡漾盛彩年华!春草被他们的马靴踢成碎屑,春花被他们的脊背压得倒伏,空气中到处弥漫着青草的淡淡香气,还有年轻人的蓬勃生机。他们忽然大笑起来,混战在一处的人化作清晰的两队。其中一队如炸了窝的雀子一般推打欢叫,嬉闹跳跃。大约是这一方赢得了比赛。得胜的少年们无所顾忌地厮混成一团,那快乐放肆的样子,就连天上的太阳也会妒嫉地隐去光辉。看着他们生气勃勃的欢乐面容,看着他们兔起鹘落的灵动身姿,每个人都会情不自禁原谅了他们的肆意恣狂。也许,这就是青春的味道。少年不识愁滋味,他们不知天高地厚,不通人情短长,即使是战争的残酷,也无法毁去他们梦想的铠甲。蹴鞠场中四五个多动症最严重的人意犹未尽,从得胜的人群中飞出,如巡场的苍鹰一般绕场飞跑。场外看蹴鞠的人们都欢叫起来。他们在众人的眼中,无所顾忌地奔跑在这片草地上,尽情享受着属于自己的阳光与胜利。其中一个跑了半圈,转个方向,向我们这群汉奴飞来。百多名汉奴全都兴高采烈地捶打着木栅栏,在整齐的节奏中,异口同声地叫唤了起来:“将军!将军!将军!……”缕缕阳光,组成透明的虹彩薄帘;风吹球场,细草纤花在空中纷飞。他追风而来,好似翱翔在蓝色苍穹中的天之骄子。指尖如同风隼之翼,擦过汉奴们的队伍,撩拨起一阵阵笑声。他经过我的时候,突然很近很近地停住了。他低下头,我向上看——猝然之间的四目相对,呼吸也几乎相闻。灵台空明……神静八荒……周围汉奴们的声音一点点远离,渐渐寂静;空气中无处不在的阳光一缕缕暗淡,最终消退。一切的记忆与感觉都在我的眼中模糊淡去,只有他的面容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亮,一直照入我灵魂中最黑暗的地方。迷迷蒙蒙中,我感到他双眸中的波光,在我的瞳仁里拨动起阵阵无声的丝弦。又感到,有什么东西在内心深处一层层坍塌,直到剥蚀出最柔软的底色。他的汗珠儿随着黑发的飞扬,在脸庞边上闪烁着无数细小而耀眼的光点。薄韧的唇际划起一道好看的弧线,流星般地夺目。青春逼人的笑容定驻在我的脸上,明河般地清澈。恍惚之间,他似乎满身清辉,站在千山寂静的梦幻之国,等着与他心爱的姑娘,一起走向幸福的远方。我看着他兀兀发怔,全身飘忽在绵软的云端……直到……一只满是薄茧的手按在我的额头上……我讶然抬头。——在他一串开怀爽亮的笑声中,我额头上绵密整齐的覆额刘海,被他粗鲁地几把揉成了一团乱云茅草,沉重的腕力将我推得倒退了一步!四周的喧嚣重新燃起!空气中的阳光再次打开!蹴鞠场上,里里外外的士兵、军官、汉奴们都为这意外而佻挞的一幕,爆发出了戏谑取闹的哄堂大笑。我慌乱错愕地按住自己蓬乱的刘海,在一片嬉笑拍掌声中,连忙稳住后退的身形。他已经带着笑声,如风一般消失了。只看见,几滴热汗落在我面前的栅栏上,木纹中显出深黑的痕迹;只听见,泼洒在他身后的笑声传遍了每一个角落。笑声中,揉乱我额发的少年又飞回到了蹴鞠场中心,薄衫飘动,意气风发,成为了我注目的唯一焦点。笑声中,他一脚拨回皮球,对身边的队友们招呼一声,满场一片应诺声,开始了新的一轮比赛。好似浑然不知自己的一揉,揉乱了风中的清朗。笑声中,我终于难耐身边汉奴们善意的推攘取笑,低着头,离开了喧闹的蹴鞠场。我回到帐房,捏着木梳,纷乱着一头刘海,痴痴坐了很久。一股新鲜的,满是活力的汗味,在我的额头上散发开来,就好像阳光照透棉布后留下的味道。这个味道这么好闻,又这么持久,即使是到了黑夜,拥着这样的味道,也能感觉到这一绺阳光的清香。我把手轻轻按在自己的额头,回忆着那只大手的温度和力度。一抹泛着嫣然的羞涩悄悄爬上我的脸颊,停留在我苍白了数日的脸上,幻化作春日的一抹朝霞,幻化成生命中的一层美丽底色。青春的味道,在这个春寒料峭的早晨,像透明的阳光将我笼罩住了。 第十七章 暖风拂柔意迟迟 三月初的草场,嫩草寥寥,鲜花稀疏,薄云微冷,春天的空气中残存着一点冬的寒意。我的手指掰碎一朵尚未盛开的野花,让它随风飘散,转瞬之间无影无踪。好久没有这么安宁的日子了。为了这片安宁,午饭后,我不顾鲁妈妈的阻拦,拖着刚有些好转的身体,步行了整整半天才找到这么一个清静的场所。也许,我其实是在刻意躲避今天早晨那充满了青春的阳光。闭上眼睛,闻一下残留在手指之间花草的清香,无论是怎样稀疏的春天,只要是春天,总让人感到美好。一声马鼻喷响,我回头一看,将军站在我身后的不远处望着我。他褪去了玩球时的薄纱短装,穿着一件赭红色长袍。可能是为了骑马方便,衣服的下摆高高挽起,绾在腰间。手中,牵着那匹须臾不离开他的褐黄色战马。人与马的色彩,都是土地般的厚重与浓郁。从我这里望出去,天是远的、云是淡的、花是碎的、草是细的,一切都浅淡轻柔地仿若一层色泽朦胧的雾气,虚幻地似乎呵一口气便会消失。而他站在那里,散发着高山长岚般的深远大气,成为了这片轻柔风景中最稳定的注脚,万里江山最坚实的存在。“将军大人!”我急忙起身,标准地行了一个汉代女孩子的礼。枭翼是工具,适应不同的功能是我们的天职。战场上磨砺出来的冷峻刚毅,在他不说话的时候仿佛一份天生的气势静静散发。我几乎觉得蹴鞠场上,在清晨阳光中奔跑的佻皮少年是另一个人,一个与他完全无关的人。他站了一会儿,才道:“免礼,随便坐。”我果然很“随便”地坐了下来,双膝并拢规规矩矩地坐好,眼观鼻、鼻叩心,双手交叠,长发顺垂,标准一个古典淑女。他松开缰绳走过来,我低头顺眉地看着黄骠马马嘴翕动,啃咬些鲜花嫩草。他在我身边找个地方,随意敞开双腿坐到鲜花零乱的草地上。红袍的衣摆露出雪白的下裳,翻起的袖口下也是洁白的织锦衬底,隐隐有水云的纹理。玉色的腰带束出他一贯有的修直挺拔,腰际斜挂着一块酥色莹洁的夔纹玉玦,坠脚的红色丝穗随风飘动。微风拂面,春草悄长,他洒洒脱脱端坐在那里,静好岁月中,一派器宇轩昂的俊朗英姿。“你不好好在营里呆着,来这里干什么?”“回禀将军,我嫌吵。”我沉头回答。他笑了笑,抓起几朵还没有开放的草地野花,是浓浓郁郁的数点黄色,如同星光散在他的掌间。他说道:“看起来你恢复得很快啊。”“本来就不是多大的伤。”我继续低头顺目,“多谢将军关心。”他手掌中的黄色星点落下来,落到草地上就再也看不见了。“喂,你装什么装!”他的声音忽然提高,把我的耳朵炸了一下。“我没有装什么啊。”我被他唬了一跳,摆出很无辜的表情。“能在我面前啃羊腿的人,坐成这样?”阳光中那透明的笑容似乎又回来了。他的眼光垂下落在我的身上,我吓得忙把头转个方向。按照他的要求,把身体放松到看起来还算自然的样子。“这还差不多。”他摇动着马鞭杆,褐色蓬松的马穗子在我面前晃悠,口气也很悠然,“你找了个不错的地方,风景很好。”“将军,明天就要回长安了,你不准备准备吗?”我觉得他不应该在此时一付游手好闲的样子。“那种事情?让典礼官处理就可以了。”他又加了一句:“我嫌烦。”“哦。”我的脸上很没道理地一红,装成十分认真的样子,盯着那匹披着一身黄褐色细毛的战马研究——可能看看马会比较安全一点。“你在看什么?”他问。我心想,连看马也不太平。“你的马真是很好。”我说得很真心,这马黄得纯净通透,毫无杂色,一条长长的马尾洁白得不沾染半点烟火之气。“是皇上赏赐的,我的将军名号也是取自于它。”他回答道。我记得,他好像很得皇上恩宠,现在听起来,这匹马的地位似乎还在他之上?这么说来,他们的皇帝陛下一定是射手座的,就是那匹人头马。“你们汉朝马很值钱?”“是。就算是普通的战马也要用小米调养。”我们正襟危坐,东拉西扯了一会儿,天气问题,地理概述,此处的风土人情,相关特产……他款款而叙,所有的内容都是手到擒来,开口即出,好似在陇西这一带生活了多少年头似的。我不知道他感觉我怎么样,我感觉他有点怪怪的。还有,这里地方这么大,军营里那么热闹,我们为什么那么巧,一个嫌吵,一个怕烦,都躲到这里来了?我承认,我存心避开他,那么他呢?明摆着就是无聊。将军无聊,我只能陪着他无聊,这种服务叫做“陪聊”。我一脸专心,尽心尽责地听着这个陇西兼职导游的旅游讲座,只差没找本笔记本作点记录了。当他冷场的时候,我也会提出几个不违反常识的问题,然后,他做谆谆教诲状给我一一释难解疑。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已经挖不出什么新鲜话题来了,只好干巴巴坐着。干坐的气氛十分尴尬。他手中还有马鞭可以拨弄,我却两手空空,手放在哪边都不合适,只得抓着草尖,一把一把地揪。 第十八章 山空水碧花如潮 天高云淡,芳草萋萋,温柔的春风在天上人间荡漾着。细碎的小花在风中飘散,到处氤氲着一股美妙的气息。“弯弯姑娘,对不起。”他总算又开始说话了。对不起?我越发感觉怪怪的了,甚至,感到一阵子说不出来的紧张。“如果知道你是个小姑娘,我不会让你去做那些事情的。”“没关系,我习惯了。”出于紧张,我的回答有点牛头不对马嘴。他忽然伸出手,一把抓住我的手,掰开来看我的掌心。干什么?难道是业余麻衣算命师给我看手相?我抽了两下没抽出来,他盯着我的掌心看了一会儿,放了手:“你明明不是做这些事情的人,为什么说习惯了?你到底是什么人?”晏小姐的手被我用烂了,手心都是粗糙的伤口,没有受过伤的地方依然凝若脂玉,显示了主人良好的出身——我大概是个很暴殄天物的人。“我就是一个边民。”我道,“一个没有亲人的边民。”“你不是。”意味深长的目光,探究的目光,怀疑的目光……“我是不是和你有什么关系?!”我冲动起来,“仗已经打完了。以后你们再打仗我也不可能参与的。我对你们一点儿威胁也没有!”我讨厌他这样的目光!他沉默了。我也沉默了。我拔了一根草叼在嘴里,我们大概没得谈了。——我不在乎,我一点儿也不在乎!“你是不是喜欢在嘴里叼东西?”他问,纯属没事找茬。我从口中抽出草叶:“不是。”把它揉成深绿的一团,青涩的草汁在我的手心画下浅浅的斑痕。“不是?那一次叼着一根肉骨头,后来叼了一把刀,现在又叼了根草。”怎么听起来我像一只狗?而且包罗万象,无所不叼。“你怎么净留意这些了?”我脸色发白了,虽然不妄求在他心目中我是个淑女,至少不要这么差劲吧?“怎么可能不留意呢?你吸骨髓吸得我的头皮发麻。叼刀的那天,当着全军将士的面变成了一个女人。”“……这……个……”我一阵阵发烫。“可是我也做了别的事情的,你就一点儿印象也没有了?”我为了他的命令出生入死,还杀死了西西,这些他就怎么不提到了。“我想想,”他摆出专注回忆的样子,活泼的眉头含着一点轻柔的笑意,“第一次见面你在残杀军马,第二次见面你在滥杀无辜,第三次信口雌黄,第四次还惊了马……”怎么全是这种破事情?“我还想问问你呢,”我怕他说出更难听的,忙打断他道,“那次,你把我叫去到底是什么事情?”我对这个事情很好奇,特地把我叫了过去,可是什么也没说,反而要打我四十军棍。“下雪的那一次?”“嗯。”我眨着眼睛,等着他的回答。他抿紧下唇,微一摇头:“你还是别问了。”这不是明摆着引诱我继续追问吗?我不肯罢休:“你说清楚,到底那天叫我去干什么?”再不说,我要逼供了。“叫你……”他敛起眉毛,“叫你去是……”“到底什么事情?你说啊。”我拽拽他的衣袖,忘了他是高高在上的将军。“本来想派你一个军职。”他把手搭在膝盖上,拉平被我弄皱的袖子。当官?当什么官?为什么后来又没有当成?我问:“将军大人亲自过问的军职应该很高吧?你打算让我做什么的?”一种不好的预感让我挂下脸来:“后来为什么没让我做?”他双唇紧闭,拒绝回答。我替他答道:“结果看我实在不怎么样,就随便打发我回去休息了?”“就是因为我说的大部队那件事情让你对我失望了?”我现在当然知道他们这次纯属孤军作战。他摇头:“不是那件事情。”“是什么?”“你来的时候,我不是没有理你吗?”“你在发呆?”“在看你的表现。没有定性或者过于拘谨的我都不要。”“那我是属于没有定性的?”“何止是没有定性,简直是嚣张无礼。要不是看在……”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咽下了一个艰难的涩果子,改口道:“要不是看在你只是个小孩子的分上,我立刻将你按军纪法办了。”好失败……我想起自己大嚼羊腿的丑态,我晋升的机会第一个照面就被我自己给破坏了。他道:“还有,分明是一些荒诞无稽的话,你有本事说得大义凛然,一派天经地义的样子。”“我心里确实是这么想的。”哪里有在装哦,我很诚实的,“既然我分析得不准确,根本没有什么大部队,你当时为什么要骗我?”我重新拔了根草叶,习惯性地塞入口中,瞄他一眼,又忙取出,“是不是担心我害怕了当逃兵?你小看我了,我才不会当逃兵呢。”“你一看就知道不是逃兵。”我听他这么一说,心里舒畅了一点,仔细一想又来气了:“你这个将军也做得太不负责任了。”“怎么?”“小兵说错了,你应该纠正才对,跟着一起撒谎。”我想起他那个回答,什么“算是吧”,明明就是敷衍。“其实,你那天说得也没错。我们背后确实有大部队。”“真的?”“整个大汉国就是大部队。”这不是瞎掰吗?“我是说打仗的人。”我提醒他常识性问题。“我们的兵马衣食都是他们提供的,军队理应为他们的安危负责。”“哦……”我明白了。“四十军棍是怎么回事?”这可曾经是我悬在心上的一块大石头,为了那点雪,我担惊受怕了很长时间。“怕你小孩子说话没牢靠。”我侧头问他:“只不过是吓唬吓唬我的?”他不置可否,两只眼睛颇有深意地看着我。一股寒意从我脊背上爬下来:“要是真的还下雪,你一定会打我的?” 第十九章 涧西留芳南山陲 “打是不会打,会给你记在账上,以观后效。”“你就没想过,就算我说错了,也很有可能是好心在安慰你?”我很不甘心。“行军打仗,无论事实多么严酷,都要面对。我不需要安慰。”不需要安慰?不需要安慰就会变成心理障碍的。河西大局未定,匈奴西羌地区二十来个大小部落已经被惊动而有了准备,匈奴单于伊稚斜的援军也开始在草原上调动起来了;而他自己的手下,由于指挥失误,一战死了那么多士兵,还尽是精锐;天气又突然恶化,随时可能春雪成灾;再加上朝廷上的压力……当时的状况除了撤军简直无路可走。他怎么没有因为这些内忧外患,变成神经病?我还没有对他问什么,他先直直地看着我:“弯弯姑娘,你告诉我,什么事情把你吓成这样?连命也不要了?”他在说什么?我怎么一句也听不懂?“哪里有这样的事情。”“没有吗?哪里危险就上哪里,这是一个正常女孩子做的事情吗?”“你不也是哪里危险上哪里吗?大家彼此彼此。”我本来就不正常,真相说出来吓死你。他的目光犀利地能把我剖开:“正是因为这样,我才能够分辨什么是勇敢求生,什么是绝望找死。“求生又怎么样?找死又怎么样?”我道,用力揉搓着一株细花,“求生就一定能活吗?生死绝境之中,置之死地而后生,我现在不是活得好好的。”“你真是这样想的?”他表情释然,“那是我看错了。劫营那天晚上,你冲出去的样子,我一想起来就觉得揪心。”我停下手,脸上辣辣的。那天,被劫营的那天……他在注意我吗?那么乱的场面,他竟然可以注意到我?不是因为巧合才救了我,而是因为……注意着我才救了我?我心中又跳乱了,身上一阵冷一阵热,胸口说不出是酸还是甜。这怎么可能?他是高高在上天神般的人物,我只是一个缩在底下的无名小卒而已,我怎么可能得到他这样的关注?即使是蹴鞠场边的对视,我也只敢归咎于自己的一厢情愿。自从进入了晏小姐的身体以来,我已经对他一厢情愿地太多次数了。我甚至几乎都要以为,那种感觉,是我自己灵魂中生长出来的。那天的景象?我忍不住仔细回忆:火把幢幢,人影如林……金橙色的光彩中,我确实听到有人叫我……回过头去,一名古代的将军长刀战马……可是,我的心里全是齐,齐的笑容,齐的誓言,还有我们那个关于雪的约定……无数弯刀面前,我只希望它们能够给我一个轻轻松松的了断……了断我与齐的那份夙命……那是,我们躲不开的厄运。耳朵背后又开始疼痛,我用手掌按住头发,不让它们露出来。我埋下了头。“你怎么了?”他问,我依然低着头,轻声道:“没什么。”他不说话了。我调整好自己的情绪,这是我自己的秘密,我并不想让自己的失态落在他的眼里。我不清楚他看出来了什么,只觉得,我们之间又一次安静地让人难堪。我终于想起了一件可以打岔的事情:“有件事情问你。”“问。”他言简意赅。“多多还没有被去势,根本不能在军中听用,你为什么拿它威胁我?”“你不是已经猜出来了?”“我要听你自己说!”我气愤他的毫无愧色:我问了熟通马性的人才知道,没有去势的雄马,做了手术,还需要一年半载的调养才可以在军中听用。也就是说,那天,他拿多多的自由来威胁我入伍,根本就是毫无道理的。一个将军,不学着堂堂正正做人,反而行这坑蒙拐骗之事,这人品也太差劲了!“是这样,”他道:“我看见你领着一群野马在清川原上,跑得还算有一套……”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公理了!明明做错的人是他,现在,不敢直视对方眼睛的人竟然是我。“那时候我就在想,这孩子挺不错的,把他收过来。没想到,收过来还挺费手脚……”他继续气定神闲,“先是伤了一匹军马,接着还打算对我动手……”除了气定神闲,他还打量着我,这让我怎么办才好?“出手够麻利,一定是个好兵。只是看起来既没有豪气,也不讲义气,唯有一点不知缘由的护犊之情……”果然如此!我被他打量得又是害羞又是气恼,终于恼羞成怒,发起了无名之火。哼了一声,手中的草花扔在地上,站起来拔腿向营房走去。“你这样走回去,天都黑了。”黄骠马在我身边轻松地点着步子,“上马,我带你回去。”“不要!”我埋着头赶路,自己也闹不清在生谁的气。“今天晚上有好菜,你这么走回去一定赶不上的。”他摆出哄骗的口气。当我三岁小孩子,拿糖果哄啊?我抬头道:“我减肥!”“减肥?”他听不懂,我叹一口气,这才想到自己跟他有千年的代沟:“就是少吃一点,身体更好。”“辟——谷?”他一夹马腹,“随你了!”黄骠马欢快酣畅地扬起四蹄,向着营地奔驰而去。碎花在马蹄的击打下,飞溅飘散,空气中草花的清香越发浓郁了,布满阳光的味道。他走了。我弯腰采下一片大大的草叶,用力叼在嘴里:我就是爱叼东西,犯军法了吗?我刚嚼了两口,忽然愣住了——天,我居然冲他发了脾气?尘一直说我是个没有脾气只知道遵守职业规范的枭翼。刚才,我居然冲着一个将军,我的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发了脾气……这种行为完全是不符合枭翼的职业规范的。我的脑子一定已经混乱了。 第二十章 玉壶冰音在心扉 又圆又白,又大又香。我全神贯注地望着眼前的这个东西,哪怕有英俊的王子从我身边走过也无法吸引我的目光。这个东西大号叫包子,学名叫馒头,如果幸运的话里面还有一大团新鲜美味的肉馅!我没有立即扑上去,不是为了自己淑女的矜持,我活到那么大哪里有过这种概念?而是,此时周围的情况诡异莫测,十面埋伏,步步惊心。现在周围的情况是这样的。一、背景交待:当我回到陇西边城的驻扎地,驻扎地里一片温馨祥和,所有人都已经用过了一顿美味的晚餐。问题是,我悄悄搜遍自己力所能及的营房,没有找到一粒煮熟的米饭。据说是骠骑将军的命令,明天要进入长安了,大家不要留隔夜食。他的命令一下,营房里立刻寸草不留。二、地点交待:本人目前站在两个俘虏营的交界地,是往日巡逻兵的必经之地。这只馒头历经数次巡逻依然保持如此雪白干净的形象,着实显得诡谲异常。三、时间交待:如今满天星光,夜色已浓,这只馒头仍然散发着难以解释的热气蒸腾的新鲜活力,如此的特异功能让我不得不防。四、人物交待:我已经饿得头昏眼花,头重脚轻了。越是这种时候我越需要小心谨慎,以免出现纰漏,导致无法挽回的局面。“吱吱”,一双黑豆眼出现在馒头附近,老鼠!一只老鼠出现在馒头的附近,它的小眼睛立刻骨碌一声睁得滚圆。没有丝毫的犹豫,它飞快地蹿了上去。它快,某人更快!一道淡白色的人影飘过,我猛扑上去——根据枭翼的职业规范,我一旦出手便全力以赴。当我五体投地地铺平在地上的时候,我发现我和老鼠同时扑了个空。馒头很天才地在我们中间及时弹跳起来,飞到了另一边。威严、正经、老成、持重的霍将军手里拿着牵馒头的线,站在我的面前。我的头就在他的方口马靴旁,皮质油黑细韧,他穿着一定很舒服;靴子上装饰的铜钉饕纹精致,他穿着显得很威风。他弯下腰:“不是说辟谷吗?怎么看见了馒头就这样?”“在你的军队里辟了那么久的谷,我觉得今天比较适合开斋。”我尽量动作优美地从地上爬起来,但是,我也清楚,凭我现在的处境,再优美的动作也是十分有限的。一只黑漆描金提梁食盒出现在我的面前:“你这么饿不起的人,辟什么谷?”食盒打开,第一层是两只黑漆朱文的餐具,其中一碗白色的米饭油汪汪的,下面还有两层,一定装了很好吃的菜品。他把筷子塞到我手里:“吃吧。”我的第一反应是真感动:他好温柔……第二反应是垮下脸,把我从酉时饿到现在的人不就是他吗?!我板着脸用力把筷子从他手里一抽,没有抽*动,我再抽!还是没有抽*动,瞪起眼睛看他。他笑了:“终于看我了?”他有什么好看的?——已经偷着看过很多次了!他松了手,我把筷子往饭碗里一笃,跪在地上很响地扒饭,他也坐下来低着头看我吃饭。我吃了几口,有点不自在了,看看他。这算什么?陪着我吃?“那个胭脂脯挺好的。”他的眼睛笑咪咪的,手中指着一碟殷红的薄片,我故意在一碟羊肉里捣腾。他道:“羊肉也不错。”我翻腕去折磨别的菜。他道:“脾气这么大?”被他活活饿了这么久,我上点虚火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我刚夹了一筷子素菜放在嘴里,他低喝一声:“不好,快躲起来!”我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情,他手脚神速地收起食盒拉起我的手飞快地躲到角落里,还用力按住我的嘴巴,阻止我因饭粒进入气管而引起的剧烈咳嗽。一队整齐的士卒全副武装,举着火把走过。我脸色憋红,满眼都是泪水,苦不堪言。“这不是你的军队吗?”等巡逻的人走远,那只手还牢牢按在我的脸上。我气呼呼地掰开他的手,转身一看,他已经笑得快岔气了,憋着气努力不笑出声音的样子,特别让人感到可恶!他放开我,装成无奈的样子耸耸眉毛:“军规比我大,我也要以身作则的。”“可是我还没有吃饱呢。”我看着他手里的食盒,刚勾起食欲就这样放弃,我很不舍得。“那就换个地方吃。”不由分说又拉起我的手,“走。”这一次他拉得非常自然,好像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当我留心到我们双手的时候,我的手指已经大部分都覆没在他的掌心之中,只有指尖稍稍冒出来。我情不自禁勾弯一点儿指尖,扣一扣他厚厚的掌沿。他好似感觉到了,放慢脚步,对着我笑了一下。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拧过头让开他的目光,手却被他握得更紧了。火把闪烁,又是一队巡逻兵劈面而来,我正要像刚才一样以猎豹的速度躲开。他一把扣住我的手掌,大方地拉着我,跟士兵们回礼问候了一下,还老练地与他们一起寒暄了几句营里的情况。咦?不是军规比他大吗?不是他也需要以身作则的吗?我借着这个机会,偷偷抬起头看他。他对下属们说着话,脸上有含不住的笑意。虽然样子很镇静,燃烧的火把中,我还是看到他微黑的脸上很可疑地有点儿泛红。巡逻士兵们一脸正经,目不斜视的样子更加显得很可疑。再加上我的不自然,总之,大家集体都很可疑…… 第二十一章 虎帐轻策探源穷 我以为他会把我带到郊外的什么地方,搞搞星光晚餐什么的,他只是大摇大摆地把我弄到了他的军帐前。他牵着我的手,穿过暗红色的帐门。我在帛带缡结、幡帜纷垂的军帐下站定,只觉得眼前金红晃眼。军帐中的摆设古拙浑厚,气韵飞扬,站在中间,立刻感到一股虎将神威的气势扑面而来,让人不得不扪口慎言。但见一张黑油虎案置于军帐正中,案面为朱砂彩绘的飞虎流云纹饰,浓烈而庄严。虎案的边缘用锦绒贴饰出龙虎戏璧的图案,云从龙,风从虎,展现出了力量贲张的瞬间。地上铺着掐金提花的铺绒薄毯,足有五米见方,提花的茱萸纹、麒麟纹色彩繁冗富丽,细致美观。这种织物做衣服都有点奢侈,他就这么铺在地上用沉重的战靴踩来踩去的。一株树状的青铜组合灯摆在旁边,上面扶摇明灭着十五盏莲花状大灯,将整个军帐照的形同白昼。高高的灯枝间小鸟仰枝,夔龙游动,群猴嬉戏。虎案背后置一面屏风,黑漆髹就、金箔巧贴,生动流转的辉煌线条绘制出了一幅大型狩猎逐鹿的金漆彩画。这个人真奇怪,行军打仗的时候跟着我们一起风餐露宿,穷得丁当乱响。一到了安全地带,他的军帐豪华得出了奇。是不是有恶性补偿心理综合症?“坐吧。”我迟疑地左看看右看看,这种感觉的地方,我哪里敢坐?他把我拉到虎案的一边,按住我的肩膀让我坐下:“快点,菜凉了就不好吃了。”我抬起头,深黄色的巨型羊皮地图铺满前面的帐壁,端庄的汉隶标注了行军要塞布防的名称,上面画着许多杀气腾腾的浓朱色箭头。我的身后,粗壮的铜人形立柱连缀成兵器架,隔洞里依次罗列着高大威猛的汉代古兵器。面前的黑油虎案上竹简、笔墨、朱丝栏帛书、令箭架一应俱全。竹简垒成一座小山,笔是上好的羊毫笔,墨是乌亮的灰烟墨,每一张令牌上,虎爪如意头做得精致异常。令箭架上还缀着一对错金银双翼青铜怪兽,齿爪皆利,兽首高昂。他把食盒打开,提醒看得发呆的我:“你现在可以安心吃饭了。”安心吃饭?我的注意力回来了:还是吃饭要紧,就算是将军也不能让我饿肚子。我将饭碗取出来:安心吃饭?……那刚才军营空地上的那一出戏是什么意思?!存心让我吃饭不安心?还是存心让我咳嗽?算了,美食在前,就不跟他计较这么多了。我在他的帮助下,把所有的菜碟子都摆开来,菜真的很丰盛,而且还挺热,他一定吩咐庖厨算计了我回来的时间,单独帮我做的。我高兴起来,跪坐在掐金提花锦毯上一个个吃过去:“这个太咸,那个太甜,这个加点味精就好了。”只要有机会,我是个很挑剔的人。“味精是什么东西?”他歪撑着头,饶有兴趣地看我一个个碟子吃过来。我夹起一片鹅肉,满嘴饭粒道:“味精就是……”我抬头看到他的眼神,“你干什么这么看着我?”“你那么好看,我当然要多看几眼。”我的心情越发激动了,脸涨得通红——他好像在夸我耶……是今天听到的第一句夸奖哦……我放慢动作,很大家闺秀很斯文地继续吃饭,听他又道:“嘴角边上居然可以一下子粘三颗饭粒,真是太好看了。”我停住了筷子,摸一摸脸,果然……“叼着筷子干什么?你只吃筷子?”他微微挑起浓剑般的眉毛,笑容中有了一些揶揄的色彩。谁说的?筷子有什么好吃的?我继续吃菜。真的很好吃,连素菜都是拿鸡油炒的,鲜美极了。“最喜欢哪一道菜?”他看看全部都被扫空的盘子,我良好的食欲让他看起来好开心。“都喜欢。”我把碟子一个个叠起来,收拾到食盒里。“那就跟我回长安,天天让人做给你吃。”他开玩笑似的道。漆盘在我的手里发出笃的一声闷响,我低头不语。“弯弯,你到底是什么人?”我抬起头,他又是那付探究的样子。每次他用这种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只核桃,虽然看起满身硬壳,但是他总能找到将我击碎的弱点,拨开我虚弱的内心。“那你觉得我是什么人?”我反问他。“我觉得你不像个平常人。”他道。“什么地方不平常?”我觉得我的武功平常地很。“面对各种情况的应变能力,还有,你好象对怎么置人死地有着不同寻常的敏锐。”他的手指轻轻点了点桌子,“我觉得这种不是天生的,是经过很严格的方式训练出来的。”我的呼吸卡在了喉咙里。他追问:“很想知道,你那些本领从哪里学来的。”一阵风从敞开的军帐门外吹来,厚重的门幔哐哐掀动,兵器架上装饰用的青铜细链在风中敲击出清脆的响声。十五盏青铜大灯里的火苗黯了黯,旋即跳动起更加明亮的光辉。“这跟你有什么相干啊?”我立起眉毛,多管闲事的家伙。他的眼睛在灯火摇曳中闪光:“我平时训练士兵已经够严酷了,我很清楚多少压力下出多少人才,也很清楚士兵们的极限在哪里。以你自身的体力和武功要达到现在这样的战斗能力,我猜,那种训练方式一定很可怕。”“是,确实很可怕,怎么了?”我的目光在灯光摇曳中变得很冷:“你这么关注我就是为了这个?” 第二十二章 浪打空城寂寞回 “不错。”他点头,“我就是很好奇,你这样一个小姑娘是怎样面对那种训练的。”“……”我不愿意将话题缠绕在这个地方。“我还在担心……”他沉吟了一会儿,“如果匈奴人也用这个方式训练,恐怕对我们会很不利。”他的眼睛坦荡地看着我,见我毫无反应,他问出了一句很弱智的话:“弯弯,你能把你的来处告诉我吗?”他的表情稳吃三注,似乎我一定会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他。他这种自信的样子让我无法接受——他凭什么断定,我一定会告诉他真相?!我道:“将军,你想知道真相,这个方法也太直接了吧?”他道:“你觉得我太直接了?”“当然!”他笑了起来:“是吗?我觉得这样子我们很坦诚,就像朋友聊天一样。”我怔住了。“既然你不愿意回答,那就不必回答了。”霍将军继续笑着,摸摸额头,“当我没说。”我慢吞吞地垂下眼皮,我知道他的话是有道理的。我来历不明,匈奴人又如此强悍。为将之道,“可杀而不可使处不完,可杀而不可使击不胜”,他的担忧并不是空穴来风。“将军,你放心,我来的地方任何人都去不了。”我道,“那个地方的人,也来不了这里的。”“那就好。”他道,“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你这样就放心了?”我有点不可置信:这样随便信任别人,他处事还真是轻描淡写。他点点头:“你在战场上这么勇敢,我相信你说的话。”勇敢?他居然认为我勇敢?既然这件事情已经说清楚了,那么,我就没有什么值得他关注的地方了吧?现在,饭也吃完了,我再赖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理由了,我应该告辞了。我低头整理一下裙衫,重新站起身来:“将军,如果没什么事情的话,我就回俘虏营去了。”他没有回答,我低头等着他的允许,然后回应他一声“诺”,我就可以永远离开这个人了。我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他的回答。“将军。”我提醒他,“那,我回去了。”“弯弯。”他叫住我。我停下:“什么事情?”“你坐下,我有话跟你说。”“好……”我的头脑还没有来得及转过来,膝盖已经不听指挥地跌回了薄毯坐褥,好似我一直在等待着这句话。军帐中又是一片寂寞,我空荡荡地听着晚来的夜风,以及随风而来的那句话:“弯弯,跟我……跟我回长安。”“啊……”我僵硬在坐褥上。“听见没有?跟我回长安!”他又一遍坚持着这句话。我无法面对他的话,只能用沉默面对一切。“周虢说你不肯跟我们一起回去?为什么?”他的目光从他面前的虎案上一寸寸向上灼烧,一直烧到我的脸上,“你自己说过没有亲人,一个姑娘家在大漠上流浪,你没有想过以后怎么办?”我的手指沾着黑油矮案上的水,无意识地循着上面朱砂色的飞虎流云纹饰画着,半晌才道:“跟你回长安会怎么样?”“我会论功行赏,让你后半辈子衣食无忧。”他的语气有点急,似乎和平时的他不太一样,“你要在哪里生活,我都可以帮你安排!”后半辈子?好奢侈的话题!我的手指落在飞虎的尾部:“多谢将军美意,弯心领了。只要明天把多多、还有咪咪拉拉给我就可以了。”手指继续循着飞虎的尾部移动,一直移动到那细长有力地尾尖。一只有力的手突然将我的手一把握在掌心里,那滚烫的温度将热量迅速传递到我的脸上,我再也无法抬头。我看到自己手指间的水珠,被这份炙烧的热力一下子蒸腾得无影无踪。我的另一只手下意识拉住虎案上的锦绒边饰。“弯弯,听着!”他好似离我很近,呼吸的气息吹动了我的发丝,身体的热量逼迫在我的额头上:“跟我回去!”语气是惯常的不容置疑,就如同掐住我脖子,要我跟他去打仗的那次一样。我试图退出来,他的手更加用力地握紧了,似乎要将我的手嵌入他的手心:“我不会放你走的!”寂静的军帐中,一声极轻的布帛撕裂声——虎案边上的装饰被我的手指扯下了一条,残裂而破碎。他不会放我走?即使是面对死神吗?我垂着头,还是能够感到他的目光停留在我的脸上,那目光如有实质,似有温度,仿佛要将我融化。这是我最愿意听到的一句话,也是我最不敢听到的一句话。我抬起没有被他控制住的另一只手,似乎无意一般,我将脸颊边的头发向后掠开,发丝如冰,手指如铁,皆冰冷入骨,冷彻心肺。头发掠到耳后,抓住我的那只手上出现了意料中的轻微颤抖。我这么急着希望小姐早点杀了晏家祖先的性命,让我早点消失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一个多月前,对晏家满怀仇恨的齐在晏小姐的身上种下了他一生最深重的诅咒——遏血咒。我进入这个身体不久以后,就察觉到了这份命运。否则,以我这种个性的人,绝对不会跟着将军他们出生入死,作出行军打仗这么白痴的事情来。“你看到了吗?耳朵是人体腑脏的对应,它们全都血肉剥离了。”我还是低着头,我知道这两只耳朵现在脉络暴露,要多丑有多丑。“很快,我将心脉崩裂而死。” 第二十三章 青鸟几度至云林 “跟我回皇宫,我们找最好的太医治。”他的声音里有一点点不易察觉的不确定。“这不是病,是诅咒。”我的那一只手依然被他紧紧抓握,已然出现了血痕,“是怨念,没有人可以解开。而且,”我放下耳边的垂发:“这些血瘢会从耳部扩散到全身,脸上。我会变得很丑陋,我不想那付样子死在别人的面前。”“我真的没有看错。”他的声音如深水一般消沉,“这几天你的所作所为不是什么勇敢无畏,而是,你一直在寻找了断?”“不是!”我翻腕抽手,双眼正视着他:“我承认,匈奴人劫营那天晚上我是有些一时冲动,但是,弯从来不是一个肯放弃生命的人!”他也正视着我的眼睛。“将军不是对我的出处很好奇吗?弯已经是将死之人了,我愿意对将军和盘托出。”“你说,我听着。”他恢复了平静,撂开手与我对面相坐。“弯是一个家族豢养培育的杀手。周岁起就被这个家族的人从一个普通家庭里偷走,然后经过一系列的训练,最后,成为了一名以完成任务为人生唯一目标的杀手。”“那你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我点头。何止不知道父母是谁,就连自己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晏家不过是嫌把机器做成智能人太麻烦,索性把人改造成了机器。不仅自身身体几乎没有什么感觉,还从小被通过手术,泯除了性别信息,以免成为将来执行任务的障碍。这个,我不能说。“可是,你的武功不怎么样。”不愧是反应敏捷的骠骑将军,他很快就找到了疑点,我只得将实话再多说一点:“不瞒将军,这具身体并不是弯的,弯以前的身手要比现在强很多。”“什么?借尸还魂?”他也感到惊讶了。“差不多的意思,否则我也无法来到这里。”“原来如此。”我继续道:“我们的成长,需要经历无数次淘汰,只有胜利者才能继续活下去。对于我们这种……东西来说,活着就是最高的奖励。我每一天的寿命都是自己在绝境中争取得来的,我比任何人都珍惜自己的生命,为了它,我做过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杀过很多不该死的人。”我的声音越来越低:“我们是不可以有关系亲近的人,因为我们的刀会刺向任何一个人。可是,齐却不相信……”他甚至从来都不承认自己是个怪物。“齐?”我的心中一阵酸痛:“是的。不管什么情况,他都没有放弃过我们之间的感情。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将军没有声音,让我慢慢回忆。“我们在一起说话的时候,总是提心吊胆,偷偷摸摸的,不过我们非常快乐。他的资质比我好,他鼓励我,一定要活下去,他会给我们一个自由的未来。所以,我比所有人更加努力地面对每一次训练和淘汰,等待着他的诺言兑现的那一天。”“我真想知道自由的味道是什么。我们是最卑贱的生命,连奴隶也不如。我们的消散不会给人带来任何的感觉,我们的存在只不过是那个家族的工具而已。”“按照规定,成长到十六岁,就要离开训练基地。从此不会再见面了。如果有机会重新见面,那只有一种可能……”我的目光中一定充满了悲凉和无奈:“那就是有一方奉命杀死另一方。”“在我十二岁那年,他离开了训练地。临走的那天,天上飘着雪花。”回忆起美好的往事,让我的眼睛里稍稍有了一点润湿的气体,“我们都喜欢下雪。只要下了雪,地面上无论多肮脏,房子无论多破败,一切都会变成洁白无瑕的世界,干净纯洁得仿佛从来没有沾染过任何污垢。”我看着将军的脸,他的脸也这么干净,杀了那么多的人,双手沾满血腥,他为什么还是这么干净,也是用雪擦拭过他的灵魂吗?“那天,雪花在我们身边飘落,周围洁净地毫无尘埃。我跟齐说,永别了。他说,不是永别,以后,我们还会相遇。我摇头,我说我宁愿不要再见到你。他说,你误会了,我们的见面不是尘说的那种见面。”我仿佛又看到了齐的脸,“他说,我们可以像真正的朋友一样,手拉着手看雪,没有胆颤心惊,没有担忧烦恼,只有快乐。”“可是,后来你杀了他?”将军猜到了结局。“是他说话不算话!”我叫了起来,“我们不一定要这样针锋相对的!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听管事老爷的话,好好完成任务,我们是不会有这样的结局的!”我眼眶里的那点湿气被心火烘干:“他给了我一个承诺,又亲手打得粉碎,还要逼着我一起来打碎这个承诺!是他让我生不如死,毁灭了所有的希望!”也许是听出了我声音里的颤抖,将军又一次握住了我的手,那样温暖、那样敦实。我也握住他的手,平复一下情绪:“我杀了那么多人,只是为了继续活下去……将军!你不知道我杀过的人中间,有些,真的很无辜……为了活下去,我不择手段惯了……”将军的手握得更紧了,任我将内心的伤口袒露无遗:“我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我依然无法阻挡死亡。这个注定来到的死亡让我觉得很不甘心,这几天,我的内心一直充满着怨恨。我每天就靠着战鼓声来麻痹自己。”我将眼睛躲到看不见他的暗处:很抱歉,我不是你心目中那个勇敢的人,我只是个怕死的懦夫……我知道,我一定,让他很失望……所以他……久久无言。他的无言让我的内心充满了一种颤栗,这种颤栗甚至超越了我对于死亡的恐惧。我清楚地知道我不应该后悔自己的坦诚,可是,我现在是那样后悔自己的坦诚。也许,我依然应该微笑着面对一切,就像我以前一直做到的那样。我盯着他的手,等待着他撤去这份不属于我的暖意。依然是久久无言,可是,他并没有放手。我却几乎要自己放手了——不要用这种沉默来折磨我,我无法在这样不能确定的空间中生存…… 第二十四章 千山飞过回首处 过了许久,将军终于说话了:“做了那么多违背心愿的事情,只是为了活下去?那么,你当初活下去的目的又是什么呢?”目的?我还能有什么活下去的目的?我猛然抬头望着骠骑将军,眼前如有迷障即将破裂,末日般的感觉袭上心头,我悚然躲避着他的提示:“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无论我怎样否认,他的话已经拨开了我心中最厚重的云层,隐隐有雷动在我心灵的深处回响。霍将军的目光有些迷惑了:“刚才,你不是自己说了?要和自己最好的朋友一起坐在有雪的天空下,快乐地在一起。”他顿了顿:“我觉得,即使你的朋友没有成功,你们这个简单的愿望也不是不能够实现的。”什么?!不!——白光霹雳,如亟雷霆!我情不自禁失声惨叫——将军压住了我的嘴唇,动作迅速地移动到我身边,将我紧紧地按入他的怀里:“别叫!你会惊营的。”和自己最好的朋友一起坐在有雪的天空下,快乐地在一起……即使齐没有成功,我们那个简单的愿望也不是不能够实现的……“这太残忍了……这太残忍了……”我低闷的声音从他的衣服里传出。……我仿佛又看到齐伸出他莹白修长的手,接住一片飘落的雪花,站在又高又冷的塔尖,微笑着启开双唇:“小弯,下雪了。”只要那天,我放下自己近乎变态的生之执念,我就可以和齐拥有一个短暂的瞬间。我在长期的枭翼生活中蒙昧了自己的真心,我已经在不断杀戮中忘却这一点点本初的愿望。我还不完全清楚齐为了那个誓言,做出了什么样的努力。我现在只知道,当齐走投无路,用惨烈的死亡,来寻求这最后的一个瞬间,他得到的,只是当初另一誓言者的无情冷刀。也许,我们真的都是天生孤独的人,哪怕是一个瞬间也无法得到。十数年在血与火中修炼出来的强韧神经,在这个霎那彻底被击溃了。我——终于失控了……我瘫倒在他的怀中,茫然地低低喃语:“竟是我的错?竟是我的错……”自责、悔恨,将我迅速拉入地狱的深暗之处,我浑身乏力,沉湎其中,再也没有了挣扎的能力。我只会抓住将军的衣衫,如同行将溺毙的人握住最后一根稻草。“怎么了?”他的声音总是能够让我宁静,让我重新获得勇气面对一切,就如同战场上他让他的士兵一次又一次在绝境中绽放勇气一般。我泪汪汪地望向他,像个无助的孩子:“我杀他的……那天,是那个冬季下的第一场……”深深呼吸,“第一场……雪……”他用温厚的目光接住了我的慌乱无措,安抚似的摩挲着我披散在后背上的长发。“是我忘了……我怎么可以忘记呢……”“他接住了那片雪花……他还对着我笑……”一切都历历在目,宛然就在我面前。我似乎感到,周围又飘起那点点纤尘不染的雪花,却又有一层层冷冷寒风直刺入我的心魂。“一念之差,终生遗憾……我竟然已经看不懂他的心了……”五年的时空,就将曾经的密友变成了两颗陌生的心灵,哪怕近在咫尺,也会生死远隔。那天,我只知道恨他逼着我动手,却全然不能体会他的心意。我闭上了眼睛,一颗泪水终于顺着脸颊滚了下来——这是我欠齐的,永远也无法偿清了。我错了,错得那么深,却不自知。现在的我,算是真的获得报应了。我放松了抓住将军的手,任凭自己如同宇宙中的一点浮尘,毫无依靠地消逝在黑暗无垠的懊悔之中。这,就是我的归宿了吧?“弯,你想弥补遗憾吗?”黑暗中,一个声音如同一缕光芒,刺痛了我的眼睛。“弥补……遗憾?”我抬头望着他星星般璀璨的眼睛,勉力笑了一下,还补什么遗憾?遗憾就是遗憾:齐死了,我也快了,我们再也见不到冬天的雪了。他道:“我算不算你的朋友?”当然算,如果生命久长,在我心中,又何止如此。“你不就是想和好朋友一起赏雪吗?”他的提问让我茫然点头。“那就快走!”他抬起手臂,将我凌空抱起,向军帐外走去。走到军帐外,他把我放在了黄骠马上。马背很高大,我一下子被悬空安放在这么高的地方,侧坐的姿势让我无从抓手。我还没能从那难以平静的情绪中醒来,夜风已经灌满了我的衣裙,又撩起几丝长发遮住我的眼睛,摇摇欲坠的迷乱将我的眼前搅得一片漆黑。我的头,向后一仰,便要跌下去……他很快一拉马鞍坐在了我的身后,手臂拦住了我下坠的身体。摇摇欲坠的迷乱感觉,悄悄地消失在了他的双臂之间。我的头脑却并没有因此而清醒,反而堕入了更加蒙沌的渊底。“抓住我,你会摔下去的。”他的手指拂开我脸上缠绕不休的发丝,那双明亮的眸光旋即射入了我的心底。我依言拉住他的袍领,丝锦的质地在我指尖滑动。“我们……我们……去干什么?”我的声音虚缈得如同隔着纱雾。“我们去——”清澄镇定的笑容在他的唇际展开,语气肯定:“我们去追雪!”打马扬鞭,踏开夜色的迷茫,他的声音中有着让人信任的坚定。哪怕,他说的是天底下最最荒唐的事情。--------------------------------------------------……追雪?我们去追雪?春暖花开,春冰溶解,春天最后一场雪已经被我们驱赶出了河西大漠,难不成我们再用快马把这场雪追回来吗?黄骠马撒开颀长有力的四肢,在陇西的官道上飞奔。马越跑越欢,路越走越荒,空气越来越冷。我不由自主瑟缩了一下,他的手臂稍微合拢,用自己的身体将郊野的寒风挡在了我的外面。风在身边歌唱,水在马蹄下欢跃,这样的春天里,我们真的能够追上季节的步伐,寻回那早已失落在荒原里的白色愿望吗?花草万物们都笑了起来,它们在用春之笑容提醒着我:这,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童话故事。可是,花儿草儿,你们知道吗?我相信他。我相信他真的能够将时光扭转,使弱水倒流;我相信他真的能让我追回当初,索回遗憾。无边的月色落在我们的身上,铺满皎白的银光,他用那毫无依据的坚持,让我跟着他一起向前飞奔。这场银辉将他笼罩在一片圣洁的雪色光华间,我的眼睛被这片银色的光芒摇动地什么也看不见了,我只是闭着眼睛靠在他的身上,让这漫漫长途永远继续下去,永远不要停止。“到了!”“到了?”我伸出头,从他的胸前抬起头向前看去,“到哪里了?”我恋恋不舍地松开手,却被眼前的景象吸引得忘记了一切。是雪!我们真的追上了冬季纯白的脚步!雪白如云,无边无际,清风徐动,暗香浮现。我被他带下战马,脚还没有站定,我便像投林的鸟儿一般伸开手臂飞了进去!真的是雪啊!我奔跑着在雪中飞翔,乌黑曲折的树干在我身边组成幽深的景致,漫若天云的雪花在我头顶上交织出覆雪的天穹。我的衣裙将地上的雪片带了起来,仿若逐香素蝶一般追着我的裙裾,一起飞入了梅林深处。梅林深处,空寂无人。忽然,一阵轻微的簌簌之声从我的头顶传来,我头上那些粗大的树枝开始微微颤动,瑟瑟不止。好似风在摇曳,又好似雨在轻吟。于是,无数细小柔嫩的白点,随着晶莹剔亮的水珠,在这个空间悠悠飘落,如梦似幻。它们落在我的裙子里,落在我的发丝间,落得我一头一身碎玉冰晶,清凉世界中芬芳无限。我拉起一幅衣襟,在雪花飘散的地方接住那些不断飘落的白色细点。待到装满了整整一幅衣襟,我向着天空抬腕一撒,漫天的白瓣又一次纷纷扬扬飘洒起一片动人的场景!繁华落尽,我蓦然回首。他坐在一棵雪色梅树的枝杈间,手里摇动着一株春梅烂漫的虬枝,笑容仿若今夜的皎月。我也笑出了声音,随着他的摇动,在细碎散落的白点中,徊转起更为舒展的舞蹈。雪瓣婉转飘零,如同遥远星空中一首亘古的长歌,无限悠然。清露悄然滴下,仿佛广寒月桂上凝结的无数玉珠,玲珑明澈。而我,慢慢停下轻风一般的脚步,如蜻蜓的薄翼一般点停在花瓣翩跹的白梅林中,仰面向天,任那股清香盈满衣袖,久久不退……千山寂静,梦幻之国,这里,就是幸福的远方…… 第二十五章 白雪梅林独骑归 我微闭的双眸上,长长的睫毛落着一片柔软的玉色娇片,它没有随着我呼吸的热度而化开,只是如同一只精致的纤纤白蝶,收翼停歇。他也走过来,站在我身边。我们都不说话,安静无声地守候着这片纯白的梅花林,似乎生怕我们的声音会冒犯这一片碧寂清澹的世界。在这个月色如水的夜晚,我的梦如展开的丝绸,随风波动。在这个丝一般凉滑的梦中,乌枝如铁,白梅如雪;在这个丝一般飘逸的梦里,有一个人为我打马迢迢,散花飞雪;在这个丝一般纯洁的梦里,他与我并肩仰梅,共同守候着这清远幽香的天地。仁慈的神明呵!当我化作天上的清风,当我成为水中的游鱼,或者什么也没有,只是永远躺在地狱的烈火中煎熬。只要想到这个梦,我便能够会心微笑,永不痛苦了。今夜,繁花似雪,香气如海。今夜,留住了我此生的答案。不知道仰望了多久,我才慢慢将头摆平。一回头,一只手伸上了我的脸,我垂下眼睑,只感到他的手指极暖极轻地掠过我的睫毛,手中已经粘好一片带露的白梅花瓣。这样一个几乎不着肌肤的触摸,通过我的睫毛,如电流一般传遍全身,我的身躯微微颤抖。这样一个几乎不着肌肤的触摸,在我胸中掀起一片泛着粉色的暖潮。天地停滞,时光凝固。刹那之间我恍然失神,心魂渺无:我愿意化作一尊石像,让此时此刻的这份感觉凝冻千年万年,不要消逝……我的心中潮起潮伏,终于控制在了一个相对平稳的状态。我压抑住所有的情绪,抬起头准备向将军道谢,感谢他的一番成全。我会用所有的自制力,符合礼数地,平静地,结束……这一切……突然——一个紧紧的拥抱将我完全环拢!他的力气那么大,我很快就被他铁箍般的手臂挤去了喘息的空间。我的手臂本能地在胸前做成一个防护的姿势,这种姿势可以让我抗击很强的攻击。可是,在他纯粹的力量面前,我的双臂反而成为了扼住我呼吸的帮凶。呼吸越来越困难,手臂也开始渐渐麻木了。放开我!放开我!我拼命的叫着,他似乎听不见;我用全身抵抗,却只能在手指上做出抓挠的动作。他怎么了?他不是一直保持着镇定而冷静的面容吗?他怎么可以这样?我用足所有的气力抬起头,想告诉他我快窒息了,想求他快点放过我。刚把头好不容易抬起,一个灼热而有力的吻将我所有的出口都控制住了。他是不是要杀了我?我仰着脖子,在窒息中感到了死亡的恐惧。我挣不开、逃不脱、喉咙里的呜咽求饶声得不到他半点的同情。我从来没有感到过这样黑暗与无助,濒临死亡的感觉从我内心深处不断翻涌上来。他真的要杀了我呀……我被压迫地没有一丝一毫透气的余地,而他,似乎完全不需要呼吸,用全部的力量毫无怜悯地占据了我所有的空间。绝望的感觉在这个翻滚着死亡气息的吻中,如同恶鬼的黑手将我层层缠绕,这种缠绕让我痛苦让我心碎,让我浑身上下一寸寸地崩溃。让我充满了万劫不复的哀痛,似乎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有快乐,再也不会有光明,再也不会有希望了。我将孤独一人进行这场人生之旅,永远也不会找到心中的梦幻之国。天哪,他真的把我给杀了……长时间的缺氧,让我的身体变得越来越空,越来越软,想叫叫不出,想喊喊不出,头脑中空茫茫一片,又苍白又茫乱……他终于松了手,双方凌杂的头发纠缠在一起,急促的呼吸纷乱地交沓在一处,我们都惊惧不已地打量着对方,仿佛互相之间不认识了一般。我哭了起来,一拳一拳地捶他:“你还给我……你还给我……”我恨死他了!!——刚才我已经非常平静非常快乐了,他把这一切又从我身边夺走。他走上一步,我心有余悸地抬手推开他,他的手臂挽住我的腰肢,掌心的热度收走了我所有的力气。他低头吻我的泪水,似乎要将我的遍地伤心收拢在他的双唇之间。水火相煎,情何以堪?“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泪流满面,虚弱地几乎就要摔倒。“弯——”他轻叹一声,将我的头扳到面前,逼迫我看着他,“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我静止了一切动作,惶睁泪眼看向他,这才注意到他眼中盛满了荒落。他该怎么办?他怎么会这么说,他是个将军呀!我无数次亲眼看到他泰山崩于前而不皱眉,亲眼看着他陷于狮吻而不动容,他是可以面对一切的。他怎么会这么说话?他的眼睛离我更近了,很快我们之间就没有了距离。轻柔温存的点碰从他的舌尖传来,我脸上的泪水将他丝般感觉一路徜徉,直到触开我的唇齿。我还没有想到阻拦就被他用身心填满,缠绵缱绻的呼吸让我们分不清彼此。我们身旁,万点白瓣碾落成泥;我们脚下,千缕花魂满地凄凉。我们紧紧抓住对方,仅仅如此,亦只能如此。我们不再问将来,不再问彼此,那是下一场的轮回,下一世的劫难,与眼前的相拥缠绕再无关系。胡涂的神明呵!这个样子,我真的就可以死而无憾了吗?当我化作天上的清风,当我成为水中的游鱼,或者什么也没有,只是永远躺在地狱的烈火中煎熬。我真的可以做到,只要想到这个梦,便能够会心微笑,永不痛苦了吗?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了。我大睁着纷莽缭乱的眼睛,眼前却什么也看不清楚。繁花依然似雪,香气依然如海。唯独,没有了答案。------------------------------------------------------清晨,起床的信号响起,军营里一片紧张忙碌的样子,大家要赶在吉时开拔,也要赶在吉时到达长安。他们这个朝代为了巩固边防,京城设立的地方离边境不远,也许,很快的什么时候,他们就可以回到那个让大家心心念念不曾忘记的家乡——长安。我一个人回头望向军营所在的地方,那里现在烟尘滚滚,旌旗翻飞,已经开始起寨拔营了。他一定已经脱下那身带着昨夜春梅清香的红色长袍,换上威武的盔甲,恢复他镇定的大将风度,站在写着巨大“霍”字的大纛下了。车辚辚,马啸啸,纵然是万马千军,一点一挥都在他年轻的掌握之中。大氅飞扬,鹘毛摇动,兵戈林立,士气昂然,那里才是他永远的世界。我骑在多多的身上,周队长很遵守诺言地帮我把咪咪和拉拉找了出来,让我带着自己的马匹回到野马群中。我运足阴阳眼的所有目力,试图看到那万丈烟尘里的剑眉星眸,试图辨清那翻飞大旗下的峻拔身影。看了很久很久,我还是什么也看不见。我知道,从此以后,我空有一双绝世的神眼,再也看不见自己想看的人了…… 第二十六章 孤村远树心事违 两日后,汉属阳谷郡。我侧躺在地上,咪咪用嘴拱着我的身体,想让我站起来。我摸摸它湿润的嘴:“自己回大漠去。”多多咬住我的衣裳,要让我重新爬上它的背,我摇摇头:“带着咪咪、拉拉自己回大漠去。”我不想再动了。我躺在地上,很舒服。这里不错,风暖暖的,太阳也暖暖的,几天的工夫,小草已经长成了茸茸的绿色地毯,浓郁的花蕾惬意地绽放了开来,蓬勃的春天如同一场丰盛华丽的青春盛筵,在大汉朝的每一片疆土上散发着迷人的魅力。伸起手臂,一截衣袖滑落,凝若皓玉的手腕边,一道道触目惊心的红色血瘢。我用衣袖将这片丑陋的肌肤遮住。我在阳光下合拢眼睛,呼吸着布料上铺满的阳光的味道,似乎就要沉沉睡去。一种震动击打着我的耳朵,我坐了起来。远处有一溜灰黄色的烟尘滚滚而来,是骑兵队!我熟悉这样的烟尘,数目大约在五十人左右。我回头看看不远处的村庄,炊烟袅袅,正是晚饭初熟的时候。不会是匈奴人的散兵又来这里劫掠了吧?我站起来,爬上多多的马背。刚才我已经把它的马具都撤去了,现在只能抱着它的脖子控制身体的平衡。烟尘翻滚处,隐约可见的是雪亮挥动的弯刀和头上跳动的髡毛——真的是匈奴骑兵!“多多,走!”我催着多多向村庄赶去。不是刚吃了败仗吗?怎么又来了?村庄外一名老者正背着柴禾踏着夕阳回家,我来到他的身边:“老伯,匈奴骑兵!”“什么?”他回头看见了褐黄色的烟尘,扔下柴堆向村庄跑去,我也跟着一起过去。“快上马!”我把他拉上多多的马背,咪咪和拉拉跟在后面猛跑。我们来到村庄,老者跳下马背,奔到水井边上的一个粗大的铜片下,拿起一根棒敲打起来。刺耳的铜器撞击声扰乱了村庄宁静的淡泊暮色。庄子里顿时一片嘈杂。人们拖家带口地向村子后面的山林跑去,孩子们在哭喊,妇女们在尖叫,男人们大声呼喊着什么。我骑着多多反方向迎出去,匈奴人以掠抢粮食财物为主要目的,顺便杀人,阻他们一下,也许那些村民可以逃出一条性命。重新来到村口,匈奴人的快马已经杀到了,长途驱策他们没有任何放慢脚步的意思,五十多匹烈马向我践踏而来,我感觉到了自己想法的幼稚。我拉回多多的马头,向村庄的另一条道路冲去,希望他们能跟着我走。眼角扫视,只有五名匈奴人向我追击过来,其余的依然毫不容情地杀向村民们奔逃的地方。长箭破空而来,我闪身让开。他们弓马娴熟,在快马驰骋之际,向着我连连控弦而出。我听见拉拉惨嘶一声,突然加快了步子,超越了多多,眨眼间又轰然跌倒,再也爬不起来了。我掏出几把短刀,现在我手里只有这么一点点武器了。喝止住多多,转身面对着他们。匈奴人的快马越跑越快,向着我们直撞过来,我和多多都没有任何动摇地站在原地。等到他们离我十步之遥的地方,五把飞刀同时出手,借助我一向拥有的准确性,借助着他们前冲的惯性,飞刀深深钉入了他们的心脏。五具尸首或跌翻或卧倒,战马上立刻毫无生气。决斗,此时才刚刚开始!失主的五匹匈奴马,依然如同流星一般向着多多高速撞来,方才静若处子的多多突然翩若惊鸿起来,它奋蹄而起,原地弹起数尺,尖锐的蹄子一脚踢开最正面冲撞的匈奴马。机灵的咪咪也从后面抄上,与多多同时发力,在五匹马的冲击中撞开一个小小的缝隙,我们立刻与这一小队激烈行进中的匈奴马错身而过。我跳下马背,捡起匈奴人尸体上的弯刀,解下一根绳索。坐上马背,把自己与多多绑在一处,向村民逃遁的那条道路追上去。我来到村后的时候,已经是一片人间地狱了。匈奴骑兵的弯刀早已吸饱了人血,他们高呼着在人群中践踏,他们的马不时人立而起,肆意杀戮着蹄下的生灵。我奔入人群,用足全力把刀刃递上对方的身体。一场精疲力尽的砍杀过后,我看到两把弯刀同时在我头上压下。这个瞬间,我觉得很对不起多多,我应该带着它远离这里的,我刚才在干什么?当了五天兵,我真的把自己当成了汉朝的军人了吗?一张张曾经熟悉的脸在我面前飘过,我仿佛又看到了诚恳质朴的韩昭、纪律严谨的秦代山、率性热血的陈天鹰,还有,单纯天真的小猴、心灵手巧的小锣、冷静睿智的周虢、有胆有识的高不识……还有骠骑将军霍去病!我没有做错!他们每一个人面对今天的情况,都会毫无犹豫地这样做的。我用尽全力将手中的弯刀撩腕而起,不再管劈向我头颅的钢刃,直管将刀刺入最近那个敌人的要害!多多一定不会责怪我的,我相信这一点。一种熟悉的波动在我身边突然绽开,我看到许多嫩色的春叶在空气中飞散开来,化作尖锐的利器,准确而残忍地刺向匈奴人的太阳穴。有一枚甚至当得一声弹开了即将劈开我脑袋的弯刀。摘叶飞花!——这是枭翼魔幻般的身手才能做到的事情。我直不起腰,低垂模糊的视线中,看到一个身影从天而降,手一挥,又一把嫩色的春叶插入匈奴马的额头,数十匹马立刻原地瘫软,失去了所有的生命力量。来人没有停顿,在空中一踩脚背,身形调转,落到了我的身后,抓住我的头发将我一把拉起来。“弯!”“小姐?”我终于看清楚了来人,是在我自己身体里的晏小姐。 第二十七章 寒更催唱吟式微 一堆篝火在夜色中闪烁着橙色的暖意。一个大罐子里有一只光滑金黄的野鸡,淡淡的清汤十分诱人。我洒上一点盐花,一进入鸡汤的油点中,就细腻地融化开来,浓烈的香味伴着鲜美的口味立刻让人馋涎欲滴。“小姐,鸡汤好了。”我把鸡汤盛在一个小小的碗中,恭恭敬敬地低头递给小姐。她斜靠在咪咪的身上,出神地抚摸着咪咪的鬃毛。咪咪是一匹白色的母马,鬃毛夹杂着烟熏般的淡黄色。她转过来,眯着眼睛看了我一会儿:“尘把你调教得不错。身手很好,又懂得进退,还会服侍主人。”我看着她接稳汤碗,才道:“为小姐服务是弯的荣幸。”“真的吗?”装满了鸡汤的陶碗平平飞出,落在地上滴水未漏。小姐的手已经摸上了我的下颚,轻轻抬起,让我的眼睛对准她:“这是你真心的话?”我道:“当然。”她放下我,端起汤拿着勺子一口一口喝着。我单膝跪在她的脚边,脊背恭顺地弯曲着,头卑微地指向地面。平静的表面下,我的内心如波浪起伏:小姐又回来找我干什么?她改变主意不想杀她的祖宗了?本来就是,哪有人希望自己的祖先不存在的。可是,我们两个的身体怎么办?如果有机会我还是很希望早点换回去,我那个身体有我十几年的苦功夫,而且,只要规规矩矩办事,听主人的话,一般来说寿命并不太短。至少,比现在这个身体的寿命要长。我心里一亮!一定是小姐想通了,想回去了。太好了,我一定要好好帮助她早点回家,让她去面对她的命运,我继续我原来的生活!“不必这个样子了,自己去喝东西,饱了以后早点睡觉。你现在已经不是枭翼的身体了。”“多谢小姐。”我低头慢慢站起来。一记重击击中我的身体,我跌在地上,痛得急忙咬住嘴唇才没有发出声音来。小姐一脸怒气:“以后,不许拿着我的身体摆出这付奴才样!”“好……”我忍痛站起来,“小姐喜欢什么感觉的……你说,我会……照做的。”“你平时什么样的,在我面前就怎么样。”“在主人面前,在管事老爷面前,从来就是你们喜欢怎样,我就变成怎么样的。”我恭顺地回答。小姐冷笑一声:“你在反抗我?!”又是一脚踹来,这一次太沉重了,我几乎昏厥过去:枭翼听话有什么不好,否则凭我从前的能力,一百个她也会被我活活捏死。小姐把痛得昏昏沉沉的我一把从地上拽起来:“很疼?为什么不发出声音来?”我用全部的意志力保持平静的目光看着她,她对着我的眼睛看了一会儿:“原来,你真的只是一个工具。”她将我像废布一样扔在地上。等到疼痛降低到我可以控制的范围,我爬起来跪在她的脚边:“小姐,弯不敢对小姐有任何不敬。我从训练基地出来刚两个月,在小姐身边只有一个多星期,可能不太了解小姐的性格与脾气。如果有什么让小姐感到不顺手的地方,可以直接纠正我。弯会尽力改善的。”她发了一会儿呆,连眼角也不高兴多扫我一眼:“去吃饭,把身体养好一点,别给我添麻烦!”“是。”我当然知道现在的身体与她那个身体的天壤之别。我低头退开,回到汤罐面前。喝了汤,吃了肉,身体暖洋洋的。作为一个人类,我已经没有枭翼那般很充沛的精力,我很快就圈拢身体睡着了。我安静的睡容对面,是小姐若有所思的目光。等我醒来的时候,身上盖着一件厚厚的披风,我坐起来,小姐远远坐着:“免得你糟踏我的身体。”小姐这么在乎她从前的身体?看来,她一定不知道这个身体的真实情况。小姐真的要带我回去,要回到属于她的生活里了!我坐起来,谨慎地将手臂上的血瘢遮住。如果,小姐真的打算回去,这是我活命的好机会。她自己身体的这点秘密我不能让她过早发现。再把需要的东西收拾好,为她烧了点地瓜做早餐。小姐选择前进的地方是东南方向。“小姐,可以给我一块纱遮住脸吗?”她略略诧异地看着我:“你这么恭顺的枭翼也知道开口要东西?”“小姐的容貌太过美丽,弯觉得还是少一点麻烦比较好。”我努力装成轻松的口气,如果血瘢到了脸上,身体的秘密就保不住了。我不清楚小姐懂不懂遏血咒的事情。她微微有了一丝笑意,女孩都这样,夸她漂亮,她都会高兴的:“那你以前为什么不戴面纱?”“一开始是不懂,后来,没有趁手的丝料。”我看着她从马背上取出一幅素丝蝉翼纱。小姐喜欢漂亮,给自己准备了不少好看的衣服。好在弯以前的长相也是眉清目秀的,她穿着挺好看的,就是个子显得太高了一点儿。我们每一个都差不多是1米76,这是执行任务的合适身高。“戴上吧。”她转身跳上马背,咪咪和多多被她征用了。我把丝纱绕住脸面和脖颈,一定要撑到返回现代社会的那一天!我们越走草木越繁盛,大约到了水土丰美的地方了。风景非常优美,路上有连绵起伏的青山绿峰。我却心急如焚,我知道遏血咒一般五十多天开始要人性命,我重新遇上小姐的时候已经有一个月过去了,我还能等多久?一路上就花了四五天的功夫,我更不知道齐是什么时候给小姐种进去的,我真担心撑不到小姐找到回家的路。“停下,在这里睡觉,晚上我们做事情。”小姐命令道。我抬头看看大太阳,青天白日的睡觉?直觉告诉我,我家小姐又要盗墓了。盗墓就盗墓吧,我无所谓,只要可以让我回去。夜幕降临的时候,小姐收拾起所有的东西,交托在一个小山洞里,带着我来到了济水河边。她站在一个山面前,这是一座汉代陵墓。与我们现代人看到的汉代坟墓不同,高耸的覆斗型封土边上,陪陵建筑还非常完整。整整三座宫殿式建筑,雕梁画栋,翘角飞檐,显示着墓主人高贵的身份和生前显赫的生活。“闭上你的眼睛。”小姐道,“仔细感觉这个坟墓下的大体形状。”我闭上了眼睛,一片漆黑:“小姐,闭上了眼睛我就什么也看不到了。”“怎么可能?你有我的眼睛!”小姐说道。我诧异地看了她一眼:“我不觉得这双眼睛有多少特别,白天视力比别人好一点,晚上不管多黑都能够视物,仅此而已。”“给我闭嘴,按照我的要求做!”“是。”我站在陵墓面前,高高的封土堆组成一座巍峨的四边金字塔形状。身上的衣袂随风打开,衣带在身后盈盈飘动。我安静地闭上眼睛,用全部心思慢慢感受着远处的宁静。 第二十八章 郡国香冢碎玉衣 柏浪松涛在山谷中低声唱和,春日的暖风如同温柔的抚摸,从我的脸颊一直抚摸到我的发捎,让它们在空中舞动出丝一般的光泽。宫殿的高处,司风青鸟的薄铜翅翼在微风中伶伶然振出金属的清脆之声;远远有屋檐上的悬铃,或高或低地唱着一首无人能懂的古老歌谣;夜风吹起绣着龙凤升天纹样的长幡,在冷清的殿堂里抖动着荒凉的身后岁月。无数声音在我面前组成一张幽暗而丰富的图画,里面,有皇朝的尊严,有死者的空寞,有生者的虔诚,也有万物自然生生不息的永恒真理。似乎看到无数星星在我面前闪烁而起,它们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随着天幕的移动,不为人察觉地运转。星光明亮,似可触摸。一道深色的帷幕悄然打开,仿佛是一座威严的宫殿向我启开那久已封闭的沉重大门,沉重得每一分移动,都充满了寂静漫长的等待。门渐渐打开了,似乎周围都暗了下来,漫天星斗黯然失色。门里流射出一片柔和而明亮的光华。我感到天云在光华的背后飘悠,地水在光华的下面游走,而我,被这片光华照射得充满了回家的温暖。一朵宏大盛美的白色莲花在这里冉冉而开……“我感觉到了!”我的手指指向一个叫做巽的位置,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愿意叫它为巽。这个字在我的眼前金线流转,转眼刻入了我的记忆。我睁开眼睛,转身将自己的目光落在小姐的身上:“小姐,我看到了!”她没有我预料中的惊喜表现,只是吸了口气:“你感觉到什么了?”“那里。”我继续指着巽位,抬头一看:一片空地,两棵歪脖子树。小姐的眼神变得很让我不舒服:“那里有什么?”“有星星,有宫殿,有门……”我越说越不自信,这种神神道道的东西我自己本来就不大相信,看着这个地方,我更加没有信心了。小姐站在陵墓面前:“应该在这个方向才对。”“小姐,我进入你这个身体以后经常幻视……”小姐又莫名其妙地生气:“除了会杀人,你真是什么也不会!”她怎么那么说话啊?我低头考虑着要不要反驳她:这不就是她的家族培养我们的目的吗?管事老爷常常说,会太多的东西,杀人的锐气就会不够精纯。只要她告诉我要杀谁,我可以立刻开出十五条以上制人死地的方法。现在,弄这么玄幻的东西给我搞,我当然搞不定的。我没敢说什么,恭手站好,等她踹我。不过,她已经连修理我的兴趣也没有了。小姐毕竟是小姐,她很快想出了办法,递给我一把铲子:“就按照我的经验办吧。”她带着我来到一处,轻轻推开几块大石头,露出一个刚好能够容人穿越的洞口,里面深暗无比,似乎直通地狱。这是一个盗洞。小姐已经在前几天,将这个墓挖出了一个足够幽深的洞,现在,她需要我的帮助,也许是把我当成手电筒来使用吧?小姐让我在前面爬,她手里拿着火折子前进。她也没有想到会在穿越的时候,失去这双眼睛,她并没有为此行配备相应的现代照明设备。闷黑致密的盗洞里,有一股陈年腐土的气味,我想起了阴阳眼白天视力超常,晚上可见鬼的传说。我想起来了,被甩到这个朝代的那次,我也是和小姐一起在一个古墓里,我听见她跟一个鬼魂说话作交易,但是我什么也没有看见。难道说,我今天会见识一下鬼魂的真实面目?!我浑身打了个寒噤,我厌恶这种东西。爬了很长时间,盗洞到底了。再往下挖,挖出来的就是一种白色的粉末状粘土,据小姐说,这是白膏泥,有隔绝空气的作用。挖到白膏泥,墓穴的位置就近了。小姐指挥我用小铲把土挖出来,然后她用我原先的身手很迅速地将土运了出去。我蹲在原地,即使没有火折子,我也可以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的,可是,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样,我宁可拥有我原先的身体,拥有行动的自由。当她出去的时候,盗洞里就剩下了我一个人。我的呼吸在狭窄的盗洞里不安地颤动着。放眼望去,也许是视线太清晰了,洞中的土坷垃,烂石块,组成了一个个生动的鬼魅之脸,似乎随时会张开恶口向我狞笑。细细看去,又什么也没有。我一边挖一边出神,我的手一下子撞在尖口上,低头一看,一枚锋利的小锐器将我的皮肤刮得生疼。我心中一跳,仔细看去。一支白骨森森的手赫然伸在我面前!指甲已经将我的手背拉破,指骨几乎扣住我的手腕!它张牙舞爪的,仿佛充满了生命力一般在前进,我几乎能听见它骨节嘎巴乱响的声音。鬼魂,果然见到鬼魂了!我向后仰跌出去,不敢看白骨之手后那张惨白的脸。我撞在一团冰冷柔软的肉体上,将我激得如同跌进寒窖。那肉体冷得刺骨,仿佛一具棺椁里出来的陈尸一般毫无温度。“小姐!”我叫了起来,转头一看,那冰冷的身体就是小姐,我都快忘了,枭翼是没有体温的。我讷讷道:“小姐,尸体……”“见到尸体有什么害怕的?”小姐在背后斥骂了我一句。我绕过白骨继续向前挖,小姐也经过那只手的枯骨,她呀了一声:“真是,好像一直在往前挖呢。”她多看了几眼后,继续跟着我前进。又挖了许久,我目送小姐出洞送土,蹲在一块土壁边暂时休息一下。一股阴寒的气息从我的背后传来,我仿佛背靠在万年玄冰上,冷得浑身打抖:“小姐,这里怎么这么冷啊?”重新回进来的晏小姐道:“从你后面挖!”我看到她俊秀的眼睛忽然充满了喜悦,仿佛有夙愿终于得偿了。我依言挖去,土块坷垃发出崩塌碎裂的声音,我的全身都笼罩在阴冷的风中,衣衫发丝在这一场阴风中向后吹去,眼睛也几乎难以睁开。“跳下去,看准脚下。”小姐指点我。我看到这是一个长方形的墓室,面前是密密麻麻的如同柴禾一样的东西,只不过要粗大很多,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含着苦味的清香。“这叫做黄肠题凑,是汉代贵族的墓葬礼制。”小姐已经从盗洞下到了我的身边,她用力拔出一根淡黄色的木柴:“你闻闻,有香味,这是汉代墓葬中礼制最高的一种。如果是真正的皇室贵胄,这些应该全部都是珍贵的黄柏木芯搭成的。”我对她这种专业术语没有半点兴趣,我打量着黄肠垒起的高大木墙,这里就是可以扭转时空的古墓吗?没有了阴阳眼的小姐是如何判定的?小姐很轻松地在庞大的黄肠题凑中打开了一条进去的通道:“弯,你走在前面,不要碰坏什么东西。”她的眼睛此刻满是庄严的虔诚:“我们,不是来打扰墓主人安宁的。”我走在前面,这边是一些尖角嶙峋的青铜器,隐约可以看出它们并排为一直线,大小高低略有差异。那边是堆叠如山的箱笼等物,均是红黑两种色彩的装饰,再搭配上金色的纹理,一股雍华之态油然而生。“汉代食器与酒器,真是一个奢靡的时代。”小姐举着火折,赞赏地看着那些满身青绿色铜锈的器物。这些青铜器的造型与霍去病帐中的摆设迥然相异:莲瓣轻薄,仙鹤展翅,灵兽作耳,蟠龙为纹,沉重的器皿中透出一份清新妩媚的美感。我向上观望,券顶上绘着彩画。南有凤鸟之舞,北有蟾蜍之月,东西方向皆是添翼神龙。中间绘着一个乘龙羽人,其身边的仙禽瑞兽都飞向一边,似乎引领着墓主人去向一个仙界天宫。我的眼睛顺着往下看去。“小姐,前面一个很大的东西,像间小房子。”“是棺椁。”小姐回答我,“墓主人就在里面,我们不要靠过去。”墓葬中最珍贵的金银玉器通常都盛放在棺椁之内,这么一个有盗墓癖的女孩,却居然对于逝去的亡灵如此尊重,我只能理解为自相矛盾。站在墓穴的最中间处,我的眼睛在这片黑暗中没有任何阻挠,看到锦袱包裹着棺椁的外面,织物的花纹非常精美,红黑的细线绞织出游水流云的纹理,里面还透出丝织品特有的闪光。锦袱的一处不知被谁用利器撕裂开来,露出里面朱漆黑油层层抹饰而成的巨大外椁。“小姐,这个棺椁有人动过。”我看到门一般硕大的棺椁盖被打开了,斜挪到一边。“什么?”小姐迟疑了一下,将火折子打得亮一些。火折子明灭的光线中,庞大的棺椁边,撒满一地碎亮的细片,在火光的映射下散发着青玉幽冷温润的光泽。“是玉衣。”小姐轻声道,“玉衣碎了。”玉衣?我蹲下身,从脚边捡起一片长方形的玉片。我不能说这块玉片的质地有多好,但是它细润的手感,以及边上精细的小孔,向我传达出了一份贵族的奢豪。是玉衣……曾经的价值连城,如今的满地碎片,无可收拾……恍惚间,我仿佛看到一支悲怒的手将这件价值连城的衣裳摔在此处,摔得粉身碎骨,一文不名!小姐违背了自己不要靠近棺椁的吩咐,来到了棺椁的另一面。我的目光随着她一起移动,我似乎感觉到那棺椁动了一下,我忙擦擦眼睛,定神看去。棺椁没有动,却有一层幽蓝色的浅色磷光在椁门被移开的缝隙里,仿佛活物一般慢慢溢出来,旋即将整个色泽浓重的外椁罩满了一层幽艳无比的流光眩彩。有一种感觉,里面似乎随时会坐起一个身披丝袍,雍容华贵的汉服女子,她肌莹骨润,眉毛细挑,用唇角的微笑向我绽开一丝动人的邀请。……我忙闭住眼睛,不敢细看。我正在做埋头鸵鸟的时候,一声压抑不住的呼叫从小姐的五指中传来,手中的火折颓然落在了地面,一下子就失去了燃烧的亮度。小姐的眼前一片黑暗。我的眼睛越过棺椁,小姐虽然处在浓暗的地方,眼睛依然仿佛能够看见东西一样睁得很大,煞白的脸色在黑色的头发掩映下,完全没有一丝血色,与白膏泥外的那具骷髅尸体如此相像。我看到无数的表情在她眼中流转:惊讶、哀伤、恐惧、迷茫与失措,我说不清楚哪种表情更占上风,我只觉得这一瞬间的小姐,脆弱得似乎就要跌倒。“小姐!”我踩着一地碎裂的玉片,向小姐的方向抢过去。伸开手臂拦在她的身前,运起目力向着棺椁的背暗处看去。 第二十九章 平岭白云无尽时 这是两具干瘦的枯骨,肌肉发黑,我已经看不清他们的年龄容貌了。离我们比较近的那个撒手仰面,满头枯索的长发,如巫女一般披拂。她一身朽烂的灰质,看得出是一件式样贴身的绸衣。一双枯骨朽手将她紧紧拥抱,手指上缠绕着银色的细线,连缀着一片破裂的玉片。一定就是这一双手,将那女子身上的玉衣扯下来,砸成了碎片。我以为那抱着她的手也许就是她的情人,低头看了看,也是一个女子,发髻盘绕,插着簪环。那砸玉的女子身体蜷曲异样,仿佛呼吸极度困难,在做着一种垂死的挣扎。小姐说过,汉代的殉葬者、陪葬者都是在墓主人墓室以外的,这应该是个盗墓者。那么盗洞呢?除了我们新打开的那个盗洞,这里没有别的洞口。为什么盗墓者会因为窒息而死呢?还有,外面埋在盗洞里的那具白骨之手,又该做如何解释?眼前这个盗墓女子,她用陵墓中残存的生命打开沉重而巨大的椁盖,又用所有的力气将墓中女子的玉衣打成碎片,她究竟所为何来?我回过头,看到小姐目光发直,她在黑暗中什么也不能看见,她并不去打火折,只是撒着手站着,她的脸就在我面前。空洞茫然的眼睛里,似乎有别的什么在闪动,过了一会儿,一串珠泪沿着她的面颊而下。“我们,第一次见面就在墓里。”我轻轻点点头。“那天,你什么也看不见,站在黑暗的墓穴里,全神贯注地寻找我的踪影。”我又一次点头,一个月前这是我的亲身经历。“你不知道,我就在你的面前。”小姐含泪的笑看起来特别美丽,“我静静地看你,看了很久。”我又一次点头,很迟疑。我觉得她说的人不是我。忽然,小姐的手抬起,我躲闪不及,正好摸在我的脸上。她眼睛里的炫美光华如星点般闪烁:“我就这样,摸向了你……”她的手腕猛然收缩,一把将我的咽喉扼住,脸上盛满了令人意外的憎恶:“弯,你知道我有多恨你吗?”其实她的力气用得一点儿也不大,但是,我顺从地不做任何反抗。她的手指开始越捏越紧,似乎要将心中的痛苦全部捏碎在我的喉咙里。我的呼吸开始困难,控制住伸手上去对付她的愿望——我依然在主人面前毫无反抗。小姐一把将我推开:“你算什么?不过是个工具罢了,你不配让我恨!”我倒退的脚步踩在了什么东西上,发出嘎嘣一声断响,我低头一看,自己果然一脚踩在了缠绕在一起的女尸身上。一块蝉形的玉含从披发女尸的口中跌出,手中玉猪形的玉握也被我踩成了两截。我想起小姐让我不要侵扰墓主人的吩咐,忙低下去把玉握恢复原状。我看到她被我踩开的胸口,有一片墨青色的玉片,缠绕的花纹组成一只昆虫的模样。我被那虫子的形状吸引,仔细看着。“嚓”一声,火折再次亮起,小姐的脸如同苍白的厉鬼出现在我的肩膀边,她沉默了一会儿,命令道:“可以了,出去吧。”我满头雾水,不知所以然地跟着她向盗洞走去。我们两个一前一后从盗洞里钻出去,外面很黑,小姐的火折子在这个幽深黑暗的古墓里都用完了,我充当她的手电筒,来到了存放东西的山洞。小姐抱着膝盖呆呆地坐着,我跟她一样的姿势,坐在她身边三尺远的地方。“弯,为什么一有危险你就挡在我前面?你忘记我们的身体是互换的吗?”“是弯错了。”我低头认错,“弯应该很好地保护好小姐的身体才对。”“不是这个意思,你真的不把自己当成*人看吗?”“小姐是不是打算回去?如果是这样,小姐这个身体我会很当心的。”我探探她的口气,如果她想回去,我一定帮忙,如果她还有别的打算,那我就恕不奉陪了。“是,我想回去。我在寻找一个扭转时空的古墓。”小姐第一次认真回答我的问题,只是表情看起来特别哀伤。我从来不会让那张脸表现出这么哀伤的表情,这让它看起来很没有精神。“噢。”我点点头,放心了。“可是,没有了阴阳眼,你觉得我还有什么机会回去吗?”小姐笑了,是苦笑。“小姐……”我安慰她道,“可是弯有啊。”“你有又有什么用?这是我从小掌握的灵异能力,你根本学不会。”她幽幽道:“拧转时空,天河倒流,这本来就是颠倒乾坤的事情,又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机会的,就算有,也不是可以来了一次又一次的机会。”“就连这一次,也错了地方。”小姐长叹一口气,“我们应该去东汉的,现在到了西汉。我要杀的人目前还不存在,连回去也成了困难。”“那怎么办?”“两条路,第一条,寻找能够扭转时空的古墓,就像我一个月前做到的那样,那要靠运气;第二条,获得‘古水琉璃犀’,那鬼魂说过,这样子也可以回去,可惜,我当时一心要灭了自己的族人,没想过要回去。”“古水琉璃犀?”我听着耳熟,“在哪个将军的墓里对吗?”“是,霍去病。” 第三十章 难辨过旧添乱靡 什么?!我们要盗的墓就是他的?他还没有死,我们却在这里盘算着盗他的墓!“可惜,他还没有死,而且,我也等不起他死了。”小姐的目光很悲伤。她当然等不起,将军还很年轻,根本不会死!没有管事老爷的药物维持,小姐在这里也只有六个月的寿命而已。“小姐,既然是那个……”如梗噎喉,我不停提醒自己,我们不过是在讨论一个千年前的古人,任他如何英勇神武,任他如何长命百岁,到我们那个时代自然就是一个鬼魂了。我应该若无其事地讨论这个问题,因为这个关系到我的生存问题。我努力道:“既然那个霍将军还没有死,我们也可以查查那个东西。想来不过是随葬品,应该已经在什么地方存在了。比方说,皇宫什么的。”“这个我也已经想到了,我觉得很可能是皇帝赏赐的物件。所以,这个月我一直在皇宫里出没,一点儿线索也没有。有些东西,时机未到,就不会有。”我看着颓丧的小姐:“小姐,刚才的地方是不是扭转时空的古墓?”“不是。”不是,那来这里干什么?浪费时间?“我以为是。”她道,“我算了好几天了,位置就在这个古墓里。可是,进去了根本不对。”“如果对的话会怎么样?”“你,”她看着我,“你会有很激烈的反应。”除了那段错误的想象以外,我什么反应也没有。我明白了小姐沮丧的原因了,阴阳眼只有配合小姐的意识才能派上用处。“小姐!”我想起了什么,兴奋地告诉她:“我在棺椁里看到一个汉服女子!说不定我们还是找对地方了。”“是不是蓝色光芒里的人?”“对。”我用力点头。小姐嗤然蔑笑:“那不过是那里墓主人的幻像。”幻像?“派不上用处吗?”“那是自然。”小姐食指相对,“只要墓室封闭得够好,我就能看到的。”“小姐,不要气馁,我们可以继续努力寻找的,也许,下一个目标就对了。”我竭力鼓舞她的士气。她笑了笑:“你倒是挺会鼓励人?”她的手臂忽然暴长,我以为又要打我,闭上了眼睛。身体被她腾空拉起,坐在了她的身边:“弯,你有过喜欢的人吗?”第二十八章“小姐,你问错人了。”我道,“我们从小就被阻止产生这种想法。”“阻止是阻止,喜欢是喜欢,两回事。”小姐毕竟是个正常环境长大的少女,还抱着这么温馨的问题死死不放。“小姐,一个人的性格形成时期是六岁到十二岁,人生观、世界观形成时期是十二岁到十八岁。我现在已经基本定型了,要改变会比较痛苦,而且,也没多大意思。”我的心沉到了底点,小姐开始动这种脑筋说明她对回到现代社会感到无望了。“那个墓,是齐哀王刘襄的夫人墓。”小姐说起了故事,“据说,他的夫人离蛛是当时罕见的美人。”世界上的故事都是这么展开的,一个美人,一段感情,一个结局。终就土归土,尘归尘,一无所有。“这是一个终日生活在膏粱美酒,锦罗绮缎中的女子,跟着她的丈夫过上了人间最富奢的生活。汉朝的人心目中,视死如视生,活着是如何的生活,死了也一样对待。我们见到的许多明器就是她生前使用过的。”那这个离蛛小姐还真有钱啊,我记得墓里面的东西是非常豪华的。而且,如果这些东西是按照她的品味置办的,可以感觉到这是一个任性而娇媚的女子。“岁月一天天流去,她的容貌越来越盛美,就如同盛开的鲜花,开到极致处,就是衰败的前兆。美貌对于她来说,就像猫咪的爪子,虽然总是藏在厚厚的皮毛里,可是,没有机会拿出来炫耀一下,会很失落的。过早的嫁人,让她还没有机会感受自己美貌的魅力,就要在刘成那年老而富贵的躯体边磨损完自己的青春。直到有一天,遇上了一个白马少年。一切都是很平淡的开始,少年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放在离蛛前几年的场合里,他们只会成为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不过,一个在繁华岁月中即将蹉跎完青春,一个情窦初开不涉人世将她惊为天人。感情的事情,开始的时候,往往就是一个平淡的偶然。”“那两个年轻人暗中来往,结成了誓死同心之盟。刘襄年事已高,躺在床上捱度时日的一具腐朽尸骨罢了,他的儿子,也就是后来的齐文王自小身体虚弱,到死都不曾有子嗣。所以,离蛛早已在刘襄的身边布满眼线,将他控制在了自己的能力之下,只等着他一死,便可以开始自己的生活。应该说,这是一个有心计的女子。”我不明白小姐讲故事的用意,隐约觉得她不是一时兴起,便洗耳恭听。“据说,后来他们的感情还是被齐哀王刘襄发现了。”“刘襄是汉高祖刘邦的孙子。汉初吕后乱政的时候,危难时刻刘襄大军西进,与他的弟弟朱虚侯刘章里应外合,斩吕产、吕禄、灭吕姓诸王。因他实在是个杀伐决断的狠厉人物,于是当时的丞相陈平便设计不让他问鼎帝位。不过,他也拥有了大汉朝最富饶的封地,据说齐国国都临淄在战国的时候已经有人口七万户,非常地富庶。他这样的人,怎么能够容忍自己的夫人如此离经叛道?“他在临死前派出亲兵追杀少年,又命人一杯鸩酒毒毙离蛛。不过,还是让离蛛以他夫人的身份陪葬在他的王坟边上。”“身份低微的少年一席乱草掷于乱坟岗中,离蛛则满身富贵银缕玉衣躺在王坟之中,高槛朱门隔绝着曾经的耳鬓厮磨。这是一场感情碎于权威下的悲剧,过了一段时间就再也兴不起什么波澜了。”那又怎么了?“可是,市井中有了这样的传说,说是离蛛与少年之间的感情告密者不是别人,正是离蛛她自己。”有毛病!我把头转向远方,不想听这种憋气的故事,我还是想想接下来怎么办。“因为,最初的惊艳过后,男子终于看清眼前的女子红颜渐衰的落寞灵魂,他需要的是新鲜的感情与活力。他变心了……”“离蛛焚珠碎玉,故意激怒垂死的王爷,派兵追杀自己的情人,自己也不惜付出了死亡的代价。对于有些女子来说,没有了感情,就没有了一切。”我听得毛骨悚然,难道女同志们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那个扯碎离蛛玉衣的人又是谁?”我问。“也许,是她心腹的丫鬟吧,很有可能身怀武艺。”小姐猜测着,“他们认为,以玉包裹躯体可以不再腐烂,终有一天可以重新获得永生。从没有盗洞通入墓室的情况看来,是离蛛命令她的丫鬟藏在她的随葬品中,潜入她死后的陵墓中,打碎她的玉衣,也许是因为……”我耐着性子听完小姐的叙述:“她依然牵挂着那个男子。她不需要灵魂永存,她希望与他来世重聚。”“小姐,一个负心人有什么值得这么牵挂的。”我脱口而出。小姐望着我:“弯,这种事情你不懂。”切!知道我不懂还费那么多口舌跟我讲故事?我倒是觉得那个丫头颇有侠客之气,以性命成全主人的一个荒唐念头。我很欣赏她,但不认同她。换了我,表面答应,等主人死了以后谁管得着谁啊?“墓穴外白膏泥的那具白骨又怎么解释?”我道。小姐凝拢目光,定定沉思。我饿了,走出去翻东西吃。等我拿着两块干粮走回山洞,小姐的表情表示,说书先生又开场了。小姐道:“也许,外面的就是那个白马少年。他与她本来就是误会一场,侥幸逃脱以后,回到墓里找她解释。”荒唐!我笑了起来:“人都死了,怎么解释……”小姐倏然抬起的目光止住了我进一步的嘲弄,我只得闷闷地改口道:“小姐,要是真是这样的话,那个人倒是值得她如此相待。可惜,离蛛处理误会的方式太偏激了一点。”“性格使然。”小姐道,“我知道了,洞外的一定就是那个年轻人。这个洞是他挖的,大概在追杀中受了伤,又不擅长挖墓,挖到白膏泥的时候引起了塌方。他的样子看起来,临死还在挣扎着向墓里挖着。”我的眼前又出现了那指抓楞张的骷髅之手,说不定,在临死的时候,这支手已经白骨暴露了。只有强烈的欲望,才能让濒死的人出现这样扭曲的姿态。“小姐,他们只差一点点了。”“是啊,一点三米的距离。”“这也能算死而同穴了。”“也许吧。”“小姐,吃饭。”我把干粮递给她,她道:“你自己吃,我不饿。”我总是饿,以前我七天才吃一顿饭,现在每天要吃三顿饭!太可怕了!“墓穴里的故事好听吗?弯?”“挺好听的。”我咬着面饼。我觉得故事可能没有这么幽谲,白膏泥外的尸体也很可能只是个失败的笨伯盗墓贼,不过,小姐讲的故事我应当捧捧场的。“再听一个要不要?”“嗯。”但愿小姐说着说着,就能重新鼓舞起勇气去寻找回去的路。“你认识齐吗?”我忍住咳嗽,竭尽所能平稳地点头:“他是我们全体枭翼学习的榜样。”“真的?”小姐轻笑一声,“那你跟他什么关系?”“他比我大四岁,离开我的时候我只有十二岁,按照小姐你们那边的算法,我只能算是小学刚毕业,能跟他有什么关系?”我干脆利索地撇清着。“十二岁?大概真的不会有什么关系了。”小姐微笑着看着远方的天空,洞外,晨曦已经逐渐进来了,粉红色的天空如同一块芙蓉美玉。“我十二岁的时候,族长决定我做晏家的未来继承人。这件事情我没有感到多少高兴,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有了保护我的枭翼。虽然他隐藏得很好,可是,我的眼睛与众不同,我还是可以看得见他的。那是一个面容清秀苍白的男孩子,他很冷淡地缩在不为人注意的角落里,很冷淡地远远守护着我。”小姐说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表情的人,似乎烟起云灭,人世间所有的东西都无法引起他的注意,他的思绪永远停留在很远的地方。”齐本来就是这种人。“身边第一次这样安静地跟着一个人,我感到太好奇了。以至于不小心撞上了汽车。他的动作快得惊人,从很远的地方一跳就跳了过来,把我拉到安全的地方,我还没有看清楚他,他已经又躲回了阴暗处。”这是每一个枭翼都做得到的事情,何必大惊小怪呢。“我每天都想见到他。可惜,他总是躲得很远很远,而且,他后来似乎知道了我的眼睛,一发现我的视线朝向他,他就会避开。”那是当然,我们的职责之一就是成为无色透明的人。像我现在这样,立刻就会被管事老爷淘汰了。“甚至,我故意寻找机会做各种危险的事情,也不能见上他的面,因为他的动作实在太快了。”小姐道,“终于,我想出了一个很好的办法。”我专心听她有什么好办法……她道:“我开始盗墓。”——啊?!她的盗墓癖就是这么来的?“盗墓很危险,他必须也进入到墓穴中才能保护我。墓室很狭小,他无法躲在远处看着我。最重要的是,我的眼睛能够在暗处视物,而他不能。而且,他还不能使用照明工具。”小姐为她过去的狡黠与任性而得意得眼睛闪闪的。此时的我,目光呆板,面无表情,装作在听一个与我无关的人的故事。刚才离蛛的故事与现在的故事终于产生了联系。这种联系让我不寒而栗。以小姐孤注一掷只身来到汉朝的做法,我感觉到了她身上那股充满着离蛛决绝味道的不妙气息。此时此刻,我不能露出任何的马脚,否则,她立刻就会亲手操作出第三个更为荒唐的故事来! 第三十一章 此情无缘心难追 “我第一次盗的是一个宋代古墓,墓室不大,陪葬品也不多。这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因为我终于很近很近地看到他了。他的眼睛和眉毛都很黑,我忍不住抬起手,想摸摸他。”小姐的笑容如绯红的春花,我只感到一阵阵汗毛倒竖,“齐察觉了,试图躲开,却撞翻了棺椁。”她笑道:“那天,我第一次见到了古尸,大概是地方比较潮湿,腐烂而霉变,长满绿毛。比方才我们见到的要可怕得多。我真的很害怕,扑到他的身上。”“他的身上毫无温度,可是我听得见他的心在跳动,我能够感觉到他紧张的呼吸。他,再也不能躲开我了。”她收住了笑容,定定地看着我:“我们两个在一起整整四年一个月零十二天。弯,你知道了吗?”我翻身跪倒:“小姐……”“我这次来汉朝,就是为了灭了晏家以后,我们家族无法干涉他的人生轨道。以他的资质,他一定可以在一个正常的家庭里正常地成长,过上平安而幸福的生活。我为他牺牲这么大,弯,你说,我是不是很爱他?”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小姐,弯只是一个工具而已……”小姐没有立刻说话,我的头皮上却能够清晰地感觉到她对我的仇视。“工具?我还没有见过你这么会动脑筋的工具呢!”小姐的声音让我浑身的神经收缩得发痛,“从我们重新见面开始,你就不折不扣地扮演好一个工具的角色。用你那幼稚、造作的表演,时时刻刻地提醒我,杀齐你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对不对?”幼稚?造作?我早该想到了,我的演技一向很差,当初不能护己周全,现在,自然也不可能凭借这个蹩脚的演技去保护别人。可是,小姐,杀齐的事情我确实没有责任啊!对于尘发出的绝地追杀令,我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齐死,另一个就是我与齐一起死。我跪在地上磕头:“小姐,你要撒气,你就对着我撒吧。弯虽然没有做错,但是命运如此决定,我愿意接受后果。”“哼!对你撒气?”小姐拉住我的头发逼我抬起头来,“我还没用力,你就昏过去了,我怎么对你撒气?”这也不是我的责任,你现在的身体根本不是正常人的力量,怎么反而要责怪我呢?“而且,这个身体就是我自己的身体,我只能放弃对这个身体的折磨。”小姐慢悠悠道,似乎已经抓住了收拾我的把柄。冰冻的感觉从我的脚下向上延伸,我的目光变得如同死人,我知道她的下一句话是什么。我屏住呼吸,毫无侥幸地等待着命运的裁决。耳中听到她轻轻道:“梅花林里,你很开心啊?对不对,弯?”——她,果然都知道了!千钧一发把我从匈奴人的屠刀下救出来,这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巧的事情?她早就跟着我了。“小姐,你不能这么做!”她根本不管我的阻止,继续道:“要不是,早了这么一天看到你,我还真以为那个唯唯诺诺的你,就是你的本来面目呢。”她低头看着我笑:“没有思想,没有感情?遵守规矩?使用起来很顺手?尘居然给你这种评语?他简直瞎了眼。”她说出来的话前后矛盾,我绝望地感到小姐已经丧失理性,连基本的逻辑思维都没有了。她死死盯着我:“杀了我心爱的人,还可以活得这么逍遥自在,你说说我还能够放过你吗?”“做出那个决定的是你们晏家的族长,给我发出那个命令的人是尘,小姐,你应该找他们去!”“我现在谁也找不到了,只能找你!”她的手一松,我再次跌回到地面。我急忙爬起来,一把揪她的袖子:“小姐小姐!霍将军是个古代人,跟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毫无干系,你不能牵扯上他!”“不牵扯上他,你怎么会觉得难过,你怎么会有我现在的感觉?”“小姐,你太偏激了!”“给我住嘴!”她大声道,“我已经告诉你了,这是性格使然!我就是要折磨你的灵魂!”她看着我的表情,如同看着一条网兜里的死鱼。她的眼神已经冷得连冷笑都省略了。我失落地松开手,跪在地上:又是这样的结局……为什么我总是给自己在意的人带来灾难?我想保全的东西为什么总是得到一个失败的结果?相形之下,杀人显然简捷利索多了。我站了起来,重新回到了自己最熟悉的杀手本能中去——别以为我有弱点,谁没有弱点?我第一次正正地攫住小姐的眼瞳,煞气毕露:小姐的弱点太明显了,她看上了一个根本不应该看上的怪物!这个怪物还偏偏是我最熟悉的人。“为了一己之私,残杀无辜。”我一字一句慢慢开口,说出她心中的痛,“小姐,难怪你无论怎么努力也得不到齐的心。”“你胡说!”她的脸色果然变了。“就是这么回事情,齐最恨的人就是尘。把自己的痛苦转嫁到无辜者的身上,小姐,你现在做的事情跟尘有什么两样?”“你说什么?”小姐的声音生气地变形了。“我在说,你正在做齐最恨的事情!”我咬牙切齿,“我可以告诉你,你就是为他死了,他也不会理睬你的,更不会领你的情!”我的目光在她脸上流动:“我猜想,小姐现在的做法应该也是一贯性格如此吧?任性、自私、迁怒于人。真可笑啊,你这样的人,齐怎么可能对你动心?”“你给我住嘴!”小姐的眼睛里满是坚持,“我们在一起那么久,我们一直相处得很好……”哼哼!是——吗?夺命的光采从我的眼睛里喷溅出来,我已然稳操胜券:“小姐,我终于明白了,齐怎么能够在你身体里种下遏血咒。”“遏……血……咒?”毕竟是晏家的储继承人,看来她对这个东西并不是不了解。定住她渐渐慌乱的眼睛,我的口角噙起残冷的笑意:“小姐一定不知道吧?这才是他接近你的唯一目的!”霍然拉开衣袖,让手臂上的血蛇暴露在她的眼前,“你看仔细了:齐、要、你、死!”“不!不是的!”小姐捂住嘴。我把手臂推到她的眼前:“他就是要你死!而且,是痛苦丑陋地死去!”我的话音嘎然而止,小姐的目光在我可怕的手臂中上扭曲成杀气凛然的冷电。她,终于被我激怒了。白光炸响,乱屑飞扬,一条乌黑巨大的飞龙从小姐的掌间旋绕急出,重重将我击中。我向空中飞出,只觉得自己成了一片鸿羽,在微红的天空中溅飞起满身的碎片。我的身体如同一把打碎的鸡毛掸子,一片片开裂,一片片漂浮,一片片消失……这样子,你就没有必要去殃及无辜了。小姐,我说得对吗? 第三十二章 隔世美人河星稀 好奇怪,我怎么又回到雪穴了?雪白坚硬的墙壁,小小的,像一个深深的洞。“听好了,三分钟之内,这只气阀就会把空气抽掉。留在这里的人都会死去。想要活命的孩子,必须最早进入这里的小房间,这个房间的名字叫做雪穴。共有十个雪穴,明白了吗?”深深的大坑中,二十四双单纯的眼睛望着坑边的白衣少年。少年说完,退后一步,金属锃亮的圆形屋顶徐徐划过,他清冷远淡的面容在白衣飘飘中消失,眼前顿时变暗。我身边的二十三个孩子,每一个和我一样只有六岁,不过,药物的催熟下,我们都拥有了十岁孩子的体力与敏捷。大家捏着手中的武器,互相在暗处发了一会儿愣。至少,在五分钟之前,我们还是快乐的玩伴。然后……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如何进入雪穴的,也许是比别人更有体力,也许是比别人更残忍,也许是比别人有运气。我满身鲜血地趴在雪穴的边上,雪白的墙壁上满是我鲜红的掌印。一缕光线清冷地泻入,白衣少年远淡的面容出现了:“管事老爷,这一拨只有三个。”只有三个?我笑了,我真幸运。他伸出手拉我:“号码?”“五号。”他把我拉上来,看了看我的眼睛。少年的身后是一张巨大的白色皮椅。皮椅上铺着洁白的雪熊皮毛,厚绵柔软。皮椅的扶手是冰清玉洁的银色,弯曲着妍丽而复杂的缠枝花纹。柔和的光线从透明的天顶流泻下来,将整个白色的大厅照得如同水晶琉球一般透明。一名男子,当然,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他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他坐在皮椅上,姿势绝美地撑着头,半歪着身子睨视着我们。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人,只能用绝世风华来形容他。他的眉梢纤长细致,他的眼睛微微挑稍,他的唇色是水红色的,高光处闪烁着银色的光点。他站了起来。银白色的狐裘在他的肩上飘逸着,从肩膀一直披挂到他的脚跟。银色狐裘的一边,丝质的长袍上银线绣着纠缠不休的西番莲花纹。当他走动的时候,长发会无风自飘,衣袂会无风自翩,整个人好似一个美仑美奂的妖色精灵。三个孩子站在他的面前,其中一个手中还紧紧握着滴血的断刀。绝世的美人把脸凑近第一个孩子:“让我看看,雪穴让你学会了什么?”孩子用惊恐的眼睛望着他,手中断刃的刀在颤抖。男子微笑,如同一朵淡色的樱花飘过:“你学会了恐惧。”他来到第二个孩子面前,浅银色的睫毛眨动出一片亮点:“你呢?”孩子满脸血水,眼睛里满是戾气。男子的眼睛微微一眯,闪动着一点戏谑的灵光:“很不错的杀手料子。”他来到我的面前,我的个子比较小,他弯腰,轻轻掠开遮住我眼睛的额发,他的手指冰凉,每一个指节都美丽得如同一段精雕细琢的脂玉。他问道:“小可爱,你学会了什么?”“您就是管事老爷?”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我是尘,尘就是管事老爷。”他的样子真和蔼,我看到他的眼睛是银色的虹膜,一圈圈深深浅浅的银色,组成他美丽浑圆的瞳仁。“您的眼睛真漂亮。”我把眼睛弯成一个微笑的弧度,我想,他这么和善,一定会很喜欢有礼貌的孩子。他不说话,看着我的眼睛。“真是个小可爱。”他捏捏我的脸颊,直起身来,银色的狐裘在我的面前轻柔拂过,“齐,把他放在下一拨里,再去一次雪穴。”停住脚步,优雅回头,“记着,别给他任何武器。”“是。”名字叫齐的少年走过来,很奇特地看着我,伸出手,“来吧。”“好。”我拉起齐的手,他浑身冰冷。我很羡慕他的冰冷,这是十岁过后的枭翼才可以拥有的体温。……布满血手印的雪穴里,又是只有我一个人存在。刚才屋顶关上的时候,有经验的我比所有人更快地抢了别人的利器,插入伙伴的身体。洞口再度打开,齐蹲在洞口:“号码?”“五号。”他将我拉了上去。从杀场上活命下来的孩子这次多了一点,连我在内有六个人。我们站的地方汪开一摊猩红色的液体,有浓稠的质感。雪白的房间里,我们红得像盛极而开的六朵罂粟花,花心是我们天真可爱的小脸。尘也是花,繁盛的樱花。一颦一笑会有无数花瓣飘落,让他成为妖惑的象征。尘在喝着什么饮料,有着猩红色的粘稠感,透明的郁金香酒杯上挂下一条红色的汁液,转眼结成暗红色的斑痕:“小可爱,要来一点吗?”白皙修长的手指将酒杯递向我。我走过去,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他看着我,眼角如媚丝一般缠人:“什么味道?”我皱了皱眉:“不好喝。咸咸的,有点腥味,还有一点儿甜。”有孩子开始呕吐,我看着他们被拖出去。他们真不应该,尘是一个喜欢干净的人。“知道他们为了什么呕吐?”尘的声音很温柔。“他们身体不好。”我抬头看着他银色的睫毛,还有那一圈圈收缩的银色瞳仁。“身体不好的人应该怎么样?”“……”我低头不语,这不是我可以拿主意的,我只是个普通的孩子。“枭翼的职业规范,那就是弱者应该被淘汰。”他指点我。我点头,我记住了。“既然五号说他们身体不好,那就……”他凑近我,观察着我的神情,“淘汰了?”我本来是想为他们的怯血开脱,没想到是这个结果。不过,既然是枭翼的职业规范,那么我就不需要感觉自责了。尘,对不起。那时候,我还太小,我不知道你需要看到的是我的惊愕、恐惧和内疚。我以为你喜欢快乐的乖孩子,于是,我勾起妥帖的微笑:“管事老爷真英明。”我用笑容让你知道,我真的觉得你很英明。尘用手指擦去我残落在唇边的红色液体,含入自己的口中,笑了起来:“喜欢喝什么?自己去挑。”他的笑容还是很和善,我应当表现出很喜欢和他聊天的样子:“喜欢酸奶。”“奇怪的口味,这是一种腐烂变质的东西。”“酸酸甜甜很好吃,颜色也很好看。”“齐,带他去。”笑容在他唇边凝固,化作最美的瞬间,然后慢慢凋落,枯瓣飞散。尘的神态忽然变得很疲倦,懒懒地靠在椅子上。齐站在一边冷冷看着我们,得到命令便带着我转身向一个非常漂亮的房间走去。房子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水晶做成的。天花板上,一枚巨大的晶莹雪花上悬挂着无数同样剔透的水晶雪花,它们构成一盏造型优美的吊灯。齐打开一个微蓝色的水晶冰箱门,乳白色的冷气如雾般弥漫出来,齐的丝衣被冷气打得飘了起来。枭翼都是药人,只有十岁的齐已经长得像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一样身如玉树。透过雾气,我看到里面有各种口味的酸奶,罗列出彩虹一般的色彩。我掂着脚尖仔细寻找我喜欢的那种口味的酸奶。“你喜欢哪一种?我帮你找。”齐说话了。我个子比较矮,一下子找不到我喜欢的那种口味:“有草莓颗粒的那种。”我转过身体,含着手指望向他。与一般的枭翼不同,他的眉毛与眼睛都是纯正的黑色,这让他看起来有一些锋芒毕露的棱角。我想,再过些日子,他应该少掉目前的许多锋芒,也会像尘一样慢慢变得更加富有魅力。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我已经看到了那杯酸奶,他却并不拿给我。“齐?”我轻轻拉拉他的手指。他还是没有任何动作。我只能自己凑上去,踮起脚尖,伸长手臂够那杯酸奶。一只冰凉的手握住了我的手指,让我无法拿酸奶,我回头看看齐。他忽然低下身体,重重地亲了我的脸,然后,将我反转过来,抱住了我。 第三十三章 坐看雪色不知远 齐的嘴唇很冰,落在我脸上有一种雪花融化的感觉。他的身体真冷啊,六岁的我还是一个普通孩子的三十七度的体温,他把我冻坏了。可是,我觉得非常开心。水晶的房间将我的快乐都映照在了我的眼睛里。我想,也映照在了他的眼睛里。我看见雪花的倒影中,他漆黑冷清的眼睛里也有了一点点笑意。这一点笑意是我带给他的吗?过了一会儿,也许是感觉到了我寒冷的颤抖,他放开了手,把酸奶拿下来递给了我,果然是有草莓碎屑的那种。把冷冷的酸奶含在嘴里,让它像雪花一样慢慢融化开来,是一种很香甜的味道。我喜欢各种让我快乐的事情。包括这杯酸奶,还有,齐的这个动作。我想,总有一天,我也会拥有他这样冰冷的体温的。齐是这个基地继尘以后的新一代传奇。他八岁就由于实力出众而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枭翼的淘汰率太惊人,十岁之前,全以编号相称,还要随着不断的淘汰而变化编号。尘给他起这个名字,是希望他以后能够与他平齐,成为他的接班人。现在的齐已经在尘身边处理一些事情了,他很少下场与同辈的枭翼比赛,比赛的结果只有一个,他的神色更冷清,而别人全部死去。转眼之间,四年过去了。我也长到了十岁,可以拥有自己的名字了。一排少年站在尘的面前,皆白衣飘飘。这是尘喜欢的颜色。我们看起来都有十六七岁的样子了。“城。”“多谢管事老爷。”“平。”“多谢管事老爷。”……起名字的人是齐,尘斜靠在他那张白色皮椅上,半眯着眼睛看着我们。银色的狐裘将他的脸颊线条衬托得毫无瑕疵。数年过去了,他的风采更盛当年,也许,是那些死去的孩子们的血,滋润了他这具银色的躯体。“……弯。”“多谢管事老爷。”“啪!”脆生生一个响指,一枚又长又白的手指向我勾出一个弧度,“小可爱,过来。”我走过去单膝跪下,白衣拂地,毕恭毕敬:“管事老爷有什么吩咐?”“说说看,你觉得齐为什么给你起这个名字?”“因为弯无论对于管事老爷还是前辈枭翼,都是弯腰行礼,恭敬无比。”我道。“哈哈哈哈!”尘笑起来很好看,头上的发丝飞扬成美丽的角度,银狐裘抖动出漂亮的造型,“说话真是乖巧。”“谢管事老爷夸奖。”“很好,可以出去了。”我从训练大厅里走出来,走上百米高的楼顶。细小的雪花在楼顶上飘下来,空气里充满了安静与冷清。风生袂起,不用看我就知道谁来了。齐踩着雪花从下面飘上来:“小弯!”我笑着拉起他的手:“我说过我一定会有名字的。”现在,他的冰凉再也不会把我冻着了。我跟他一样都是没有体温的枭翼,我们不知道什么叫寒冷。“我知道你做得到的。”他点头,“所以才早早给你起好名字。”我当然会有名字,由于尘对我的特殊照拂,我通常都接受着双倍训练,这让我的能力很快就飙升到了仅次于齐的位置。“为什么叫弯?这个名字真的太怪了。”我们曾经私底下争执过,我希望他给我起一些有气势的名字,如:刃、锐、锋什么的。“因为……”齐看着我,“你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睫毛弯弯。”他拉着我的手转个方向并肩站好:“你是第一个,从雪穴里爬出来,还能笑得那么纯洁的人。”这有什么困难的?生命就是最好的奖励。我得到了最好的奖励,我有足够的理由感到快乐,纯粹的快乐就会带来纯洁的笑容。“你不知道,尘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有多无奈。”齐齐淡淡地有了一点笑意,“我好久没看到,他这么有失败感。”自从抱过我之后,他常常在我的面前露出笑容。我握紧他的手。“看见小弯的笑容,就觉得,即使是尘,也不是那么可怕的。”四年过去了,他的眼睛依然是那种纯正的颜色,站在那里如同宁折不弯的标杆。他也握紧了我的手:“我觉得,我不会变成尘那种人的。小弯,你认为呢?”当然。尘没有朋友。可是,齐有,我也有。我们跟尘,很不一样。至少,站在齐身边的我是这样想的。---------------------------------------------“感觉怎么样?”尘的声音很有撩拨感,尽管他真心想撩拨的人不是我。发丝湿透地沾在裸露的肩膀上,我依然保持着行礼的姿势:“管事老爷觉得很好吗?”“我在问你的感觉。”他用皎白的手托起我的下颚,“以前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孩子,现在呢?你还是什么也不懂吗?”“以前是个不懂事的孩子。”我看着他的眼睛,“现在,是个努力让您满意的工具。”“你说说看,如果齐看见你现在的样子他会怎么想?”“等到他坐上您的位置,我才会关心他怎么想。”“哈哈哈哈哈!”笑完以后,尘低下眉眼,“小可爱,你总是让我很开心。”“这是弯的荣幸。”我已经十六岁了,他还这么称呼我,他说话总是这样反着来。“想不想知道我在主人面前给你的评语?”尘微微笑着,仿佛有馨香的花瓣飘落在这张银色的大床上。“您给的评语自然是最贴切的。”“我告诉他们,你很听话,使用起来很顺手。明白了吗?”这是一条非常好的评语,我可以凭借这条评语获得一个不错的位置。“今天到此为止,晚上再来。”尘慵懒地拉过一幅白纱。“遵命。”白色的丝衣下,满身的血痕。尘也是个怪物,他能够给我的,除了这些什么也不会有。这对我来说没什么问题,药人的好处就是有极强的自愈能力。一道道血痕很快就会愈合,连疤也不会留下。一切都会像没有发生过那样,恢复到正常的样子。尘对我当然不必留情,他在意的人并不是我。他在意过两个人:二十年前的清,还有二十年后的齐。前一个说他太敏感,与他在一起会让他受到伤害;二十年后,他足够强大了,齐却不屑地告诉他,他太过邪恶了。也许,他本身并不邪恶,谁又是天生邪恶的呢?他只是希望从我们这些孩子的身上看到痛苦、哀伤、孤独、恐惧……他要把他自己经历过的东西加倍地传达给别人。当他传达出去却无法看到预期的结果时,他便会疯狂。我从来没有想过让他疯狂,自从我明白了他的心思,我经常表现出很痛苦很哀伤很孤独很恐惧的样子,可能我的演技不到家,他更疯狂了。我对此感到很抱歉,我只不过是想活下去而已。满是凹凸鎏银西番莲花纹的大门在我身后关上,清晨的阳光照射在我的额头。“弯。”沐浴在阳光中的我回过头,尘靠在银色的门边上,门框为他绝世的姿容增添了几许阴暗的色彩:“后天你就要离开这里了,想要什么礼物?”“嗯……”我假装思考了一下,“什么都喜欢。”尘喜欢别人认真思考他的话。“那就……”他也微笑着假装思考了一下,“一个月以后给你。”我什么都不要。我又活过了一天,我会继续活下去。这不就是最好的礼物吗?我的生命是我用鲜血、良知与尊严一点点换来的,它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枭翼职业规范的第一条,拥有生命才能拥有一切。这是我自己订出来的,也是我唯一的原则。按照那些职业规范作事情,即使错了,即使丑恶,也都是这些职业规范的过错,弯永远清白无辜,与罪恶无关。我可以继续心安理得地享受我的太平人生。两天后,我离开了训练基地。一个月的人间适应期,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很新奇的。这个世界是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比我原先那个雪白的世界有趣多了。我的手中,倒下的生命终于不再是同伴,而是陌生人了。一个月过去了,这一天,我收到了一张暗红色的纸笺——绝地追杀令。目标:齐。这就是尘送给我的成*人礼物。跟尘自己二十年前得到的成*人礼物一模一样。从实力上来讲,除了尘,没有人可以杀掉齐;从心理上来讲,尘确实完全不必亲自动手。看过太多憎恨、恐惧和死亡的齐,把我当成了他的纯洁天使。他却不知道,能够在那样的地方展开天使笑容的人,很有可能才是一个真正的怪物。齐在技击技术方面的日臻完美,并不等于其他方面的成熟。齐没有看明白的事情,尘却看得很透彻。 第三十四章 鬓容绿影心惘失 毒蛇在我的体内游走,钻入心脏钻入肺腑,最后钻到我的脸上,钻入眼睛……“不要!”我叫着醒过来,身边是一团漆黑。我呆坐很久,才分辨出眼前的群星,身边的深草,还有默默坐着的晏小姐。“小姐,我醒了。”我告诉她我的状况,准备接受她的继续挑衅。“你再睡一会儿,我把你的真气打散了,明天你会没有力气赶路的。”小姐头也不回。“你想救我?”我清楚真气打散的意思,摇头道:“没用的。”“我要回去,我需要你的眼睛。”小姐把披风盖好在我的身上。明白了。我躺倒睡好,再也没有声音了。天亮的时候,我浑身酸痛地从地面上爬起来。遏血咒是枭翼用自身的功力为代价,冲击受害者奇经八脉的一种缓慢杀人手法。受害人本身的内力会促发这种力量的加速,小姐打散我的功力,就是为了将这种损害降低到最慢的速度。齐要杀小姐,干什么要用这么麻烦的手法?虽说可以隐瞒他下手的事实,可是,这是连我都猜得出来的答案,他怎么那么笨?我猜不透他的心思。我与他四年没有见面了,在人间游荡了四年,齐一定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他了。在我昏迷的时候,小姐又用自己的功力为我守护心脉,把遏血咒对于心脉的伤害暂时克制住了。伤害无处发泄,都显示到了我的皮肤上,我如今脸上身上布满了血蛇般的伤疤,薄纱也无法遮挡住这丑不堪言的肌肤。连小姐也不愿意看到我,拿出一块很厚的布,让我把自己遮起来。“回去了,尘自然有办法破解齐的遏血咒,他是个处处留一手的人,你们没人斗得过他。”小姐看着我把自己严严实实扎起来,“所以,在这半年里你给我听话一点。你乖乖配合,我就不动那个霍去病。”威胁我?大不了鱼死网破。我现在把主人得罪成这样,回去了也会被你们活拆了的。不过,算她走运,本人没有自杀的忧郁倾向。我站起来,爬上多多的马背。缺乏真气的身体软得像棉花,反正也不是第一有这种落差的感觉了,当初跟小姐交换身体的时候,落差感比现在还大,不是也适应了吗?我拉起缰绳,跟在小姐骑的咪咪后面又开始了新一天的路程。我们穿梭在大汉朝的中土大地上,平均半个月挖一座大坟,小姐每天晚上看着星空,在地上,天干地支的点点画画计算着什么。我则悠闲地帮她煮点吃的,洗洗衣服什么的。她不大吃东西,我烧好了就自己享用。她比较爱干净,洗衣服是我每天要干的事情。我现在跟一个女佣没什么两样了,等到回到现代,我可以去做一个家政服务员。天气渐渐暖和起来,我们在小溪边过夜,在农人家过夜,小姐所到之处总是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想想也是,一个个子很高的美女,带着一个蒙脸的怪里怪气的女佣,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好奇。汉代的时候,大约治安很不好,经常有人来骚扰我们,小姐抬一抬手指就把他们给收拾了。两个月过去了,我们还是不断地在寻找那个扭转时空的古墓。别说我没什么感觉,就算有感觉我也不一定愿意说出来。时间长了,我倒觉得这样挺自在,让小姐皱着眉头思考爱因斯坦相对论去,我看看周围的香花绿草,好好享受我的太平人生。多多和咪咪一天天不对劲了。春日浓丽,它们开始发情。多多经常追赶咪咪,如果在野马群里它一定有很多选择,现在只能选择咪咪,咪咪本来就是一匹心机灵敏的母马,志得意满地卖弄着它欲擒故纵的恋爱伎俩。这就导致了多多追得很苦。看着它们在草地上追逐嬉戏,我常常在边上替多多加油。“追上啦!”我拍起巴掌来,多多与咪咪在青山碧水间交颈缠绵,鬃飞鬣合。这样子很快就可以有马宝宝看了。我还不知道马怀马崽要多长时间,得找个熟悉马性的问一问,我可以给咪咪准备点东西。我看到一个村民,就兴致勃勃地追了过去:“请教这位大爷,您会养马吗?”我蒙头蒙脸的样子大约让他看着很不爽,他不理睬我。“老大爷,我的马在谈恋爱,很快就要有马宝宝了,我想算算时间。”我跟在他后面一溜小跑。他停住脚:“马?你还有马?”有马很特别吗?我点头,颇为自豪:“很好的马。”“那就收好一点,现在朝廷又在强行征马。”他深叹一口气,“打匈奴,打匈奴,哪里有人管我们老百姓的死活!”看着他一脸郁气的样子,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反正也是两匹野马群里的马,它们应该自己可以搞定的吧?我回到了小姐那边。小姐看着我颠颠跑跑的样子,哼一声道:“你倒是很能找乐子?”不要跟我烦,我忙着呢!我假装没有听见,跑到草地上,采了很大很大的一捧野花:蓝色的菖蒲,粉红的野蔷薇,紫色的鸢尾,还有黄色的油麦花。我坐在花堆里,编了一个枝花茂盛的花环,来到咪咪面前,套在它的马耳朵上。后退两步欣赏自己的杰作:洁白的马头上,五彩缤纷的花朵在上面盛开出了满头的欣喜,咪咪的眼睛如同琥珀般晶亮动人。它真漂亮。我看个不够,退后几步继续欣赏着。咪咪却很不乐意,一阵摇动将我精心编制的花环从头上摇了下来,我还来不及抢救,它就走上一步,一口一口把花草咀嚼入喉。我施救不迭,从马嘴下拿起那个残缺的花环,鲜花已经碎瓣凋落了。艳蓝的菖蒲断了茎,鸢尾失去了绚烂的姿彩,连生命力旺盛的油麦花也不再星光般地闪烁。“真是的!”我生气地捶了咪咪一拳,连新娘也不会做,枉费了我一番苦心。多多正埋着头吃草,还没有看到它新娘子的模样呢。如果换成我,我一定会很乖很好很妥当地做一个没有烦恼的新娘子,让他看个够……我无力地垂下头,我哪里还有说这种话的资格?——身体是别人的,灵魂是沾血的,他对我这种人,也许还是有一点怜悯的。怜悯以外呢?大概,只剩下厌恶了……可能感觉到了我的心情低落,咪咪走过来用嘴轻轻地拱我的手,好似在向我认错。我摘去它头上的一片草叶,站起来拍拍它的脖子,然后,将整张脸都没入它微微发黄的鬃毛中:咪咪,我想他了。很想,很想。很想……我慢慢地沉溺,慢慢地黑暗,心尖一丝丝地发痛,发空。似乎是把心给想碎了,化作液体流出来,悠长而不绝。咪咪回头用长长的鬃毛粗糙地摩擦我的面颊,这样轻轻地擦过去,又这样轻轻地擦过来……我紧紧抱着马脖子,很久没有放手。仿佛有霞光在咪咪的体内渗化开来,一道鲜红色的光彩从它的鬃毛中慢慢绽放出来,白色的马颈上盛开出一朵艳丽的血色莲花。“弯?弯!”小姐把我从马身上拉下来,“你醒醒。”遮脸的厚布已经被我口中喷涌出来的血水染成了暗黑的色彩。我软软地跌在地上。“弯,你给我听着。”小姐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霍去病就要二出河西了,你想不想知道结果?”我的意识已经很模糊了,我也很希望抓住什么东西留住自己不断飘升的脚步,我用力说话,到口边的只有一个很轻的回答:“想……”“那就一定要醒过来,听见没有?”小姐的声音真的很远,好像飘在空中的流云,怎么也抓不住。“好……”一定醒过来,一定醒过来,一定醒过来……我还是睡着了,睡得很甜很黑,什么梦也没有做。弯答应醒过来,就一定会醒过来。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看到小姐疲惫的脸,她的黑发都沾湿在额头上,看得出,为了让我重新活过来,她花了很大的力气。“小姐,我醒了。”我轻声告诉她,她抓住我的手臂,冰冷的手指微微颤抖。“没出息的东西,我真的以为你醒不过来了。”她放松了手指,人显得特别无力。她低下头靠在我的胸前:“弯,不许死!听见了吗?”我点头,努力回答:“听……见……”她在我身边躺下,满身丝纱在我手指间摩擦过一份温柔的触摸。她躺了好一会儿,道:“弯,你恨我吗?”“我讨厌你。”我直话直说。“我也是。”小姐道。暮春的树林里,浓叶婆娑起舞,我们静静地平卧在绿色的世界中。小姐的裙子在草地上堆叠起华美的褶皱,仿佛整个春天的色彩都停驻在她的身上。曲裾翻飞,深衣叠然,广袖空合,缤纷的盛装越发衬出了对面这张少女容色的苍白与无神。“去年我拉住齐,我告诉他我喜欢他。换成你,你会怎么说?”“我会告诉你我是个怪物,不可能跟任何人在一起。”我回答。这是弯式的标准答案。“他也说不能跟我在一起,理由却不是这个。”小姐道,“他说,他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这是齐式的标准答案。我不说话了。“明天,把你的马送回大漠去。”“……”我不知道她什么意思。“弯,对我说实话。齐喜欢的人是不是你?”我摇头,又摇头。小姐侧转头:“那会是谁?”“我不知道。”我再一次摇头。风吹过,绣着花草纹饰的丝衣在空中飘动:“弯,我累了,想睡觉。”一幅绣着兰花草叶的飘带从她身上飘起来,落在我的脸上。小姐靠着我的身体睡着了,我觉得她的身体很软。阳光落在她的额头上,她睡着的样子很纯洁。她一直都是一个凶巴巴的恶女孩,不过,她睡着的样子真恬静,不单单是因为我原先长相的关系。我觉得她也很孤单,把兰叶飘带折起,翻身爬起来,从行李袋中找到那件我盖过的披风,用它把小姐裹得紧紧的。然后,伸出手臂环拢她,让她的酣梦停留在我的手臂上。她浑身冰凉,也许,再也不能暖和过来了。小姐一定在睡梦中感觉到别人对她的照顾,她舒服地发出一个轻轻的声音,长长的睫毛垂下,睡得更香了。我在想,她一定梦见了齐。我确实有三年没有见过齐了,可是,我相信他依然纯白如纸,宁折不弯。我不是光光为了活命而欺骗小姐,我如今对自己的性命没有多少想头了。我只是想安慰安慰她。而且,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齐喜欢的人可能不是我,至少不是真实的我。齐是出于一个误觉而喜欢上我的。那么,真实的我到底是什么样的呢?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只是按照枭翼的职业规范来行动而已,只是凭着一个求生的强烈欲望藐视着一切的伤害与困顿。当我用这些东西躲避开了内心对于罪恶与鲜血的自省,却也从此将真实的自己迷失掉了。 第三十五章 春闺梦里河边骨 再往西面就是长安城。这座城池是我们去大漠的一条道路,虽然不是必经之路,但是小姐坚持走这条路。“弯。”晏小姐转过头来。厚厚的蒙面布巾让我无论站在哪里,都有人对着我指指戳戳。我握住缰绳的手上满是汗水。“你不想去看看他吗?我们保证能遇上他。”她一付言辞凿凿的样子。我保持沉默:她答应过不碰霍去病的,为什么执意要借道长安?她在动什么心思?小姐瞅了我半晌,笑道:“你在担心什么?”我不敢说,她贴近一步:“说啊,把你担心的人说出来,说不定我一个心血来潮,就放过他了。”我闷声不响。这几天的相处,我已经掌握了对付她的方法,那就是当她挑衅的时候要装聋作哑,以不变应万变。“跟我玩镇定?”她用手在我脸上的面巾扯了一把,“不说就不说,那就乖乖跟我走。”灞水悠悠,清泉流转,一排垂柳依依而绿。“……驾彼四牡,四牡骙骙。君子所依,小人所腓……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远远传来的《采薇曲》,将这娇绿欲滴的春色染上了一层离别的紫色哀伤。又是一场生离死别在人间上演:柳萌新绿,却留不住一叶孤舟;梦中西楼,也只怕不能天长地久。我们看到一名年轻的男子身穿盔甲,一名年轻的女子拉着他的手。短短的叶笛在男子的唇边曲调悠扬。可怜无定河边骨,亦是春闺梦里人。“又要打仗了。”晏小姐看着那个绿柳荫里的男子。我问她:“小姐,这场战争是不是不对?”“怎么了?”“那天,有个老人家好像对打仗很怨恨。”我眼前又出现了那个老人的眼睛,如果这是一场非正义的战争,那么霍将军他那么努力又有什么意义呢?“大汉国的子民理应受到军队的保护”,这将不再是一句铿锵有力的豪情壮语,而是成为了一个可怜的历史笑话。这种想法让我的头脑中充满了一种令人心寒的感觉,似乎我们红尘中每一个人的鲜血、挣扎、痛苦、漏*点,都不过是冥冥中一只翻云覆雨之手随意摆布出来的棋子。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人的位置究竟在哪里?晏小姐仍然目注着那对即将分手的情侣,道:“从我看的史书中,应该说还是一场很正义的战争吧?只不过,为这场战争而付出代价的这些人未必这样认同。毕竟,战争中所有的压力与重负都落在他们的身上。”史书?说不定会有记载霍去病的事情!他后来怎么样了呢?我思忖再三,仍然担心贸然提起霍去病,又会引发小姐的什么歪心邪念,对他不利。我隐忍下心中的好奇,摘下一片柳叶含在口中,却吹不出那远处军人叶笛的悠转。“弯,你想不想知道史书中怎么评价霍去病将军呢?”我垂头不语,憋红了脸使劲吹叶笛——“扑!”叶子破了,我没戏唱了。只能将柳叶咀嚼入喉,如反刍的牛马羊,任人宰割。小姐含着一丝狡诈之笑:“宋代有一个人名叫何去非,在他的《何博士备论》的《霍去病论》中,将霍将军归属在‘桀恶欺谲不羁之小人’里。知道是什么意思吗?”我默不作声。“桀,是桀骜不驯;恶,是凶恶残忍;欺,是欺压疲弱;谲,是狡诈诡谲,不羁的意思是不服管教,无视礼法。至于小人的意思,你应该明白吧?”这么难听?!我在头脑中把这些词语一个个套到将军的身上,他立刻从一个满身正气、高大威武的英雄形象,急速皱缩,变成了一个面目可憎,行为猥亵的奸佞小人。似乎这个霍去病,人人都应当得而诛之,决不能让他苟留性命于世上,免得他祸害百年、遗臭千古……我惊恐不安地猛然抬头望着她,看来她是真的不肯放过他的!我终于恍然大悟,为什么小姐执意要走这条道路。原来,她此次借道长安是特地来惩恶扬善、为民除害、伸张正义、替天行道的!!天哪!“一定是搞错了!”我急忙道。隔着面巾,小姐看不见我脸色剧变一头急汗,还在肆性地调笑着:“白纸黑字写着的,人家可是古今中外公认的杰出军事理论家,在宋朝当博士呢。”我闷然,又走出几步,一脚踏在一个土块上,向后跌了出去,咕咚一声就摔在了地上。小姐大笑起来:“输了吧?跟我玩?你还嫩着呢!”“小姐,你也知道我最近老在吐血,有点低血压。”我迅速爬起来。小姐走过来拉我起来:“刚才那些评价霍去病的话,是不是听起来很像骂人的粗话?”这本来就是骂人的粗话!她玩味似的摸着我手腕的颤抖和手心的冷汗,好似我是她玩弄于股掌之中的一个小小玩偶。晏小姐放下我的手,走到了我的面前,留给我一个高挑的背影。我亦步亦趋地跟牢她,脚步不断打晃。小姐突然停下脚步,我心慌意乱,几乎撞上她。小姐广袖一拂,咯咯一笑:“你放心,这位何老先生是宋朝朝廷的官员。宋朝人注重礼法,像霍将军这种个性之将,他们是很贬斥的。其实在现代人的心里,还是很欣赏他的。”我扶着柳树站住,她摸着我的头:“跟你这种历史小白痴说话,真有意思。”我用力将头从她的掌心中抽出来:又在骂人!身为大家闺秀,文雅端秀、贤惠温柔她一样不占,反而喜怒无常,刁钻毒辣。依我看,她才真是有点桀骜不驯,凶恶残忍,欺压疲弱,狡诈诡谲呢!她扶着我一起坐在柳树下:“告诉你,小白痴。他是个很重要的历史人物,我不会动他的。”哦……这样啊……我半信半疑地看看她,欲言又止。她转头向前:“不过,要是有些人实在不明事理的话,我也很难保证自己不会心血来潮!”我当然会很明事理的,做一个听话的下人,这是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情。话又说回来,这位何去非老先生的见解不怎么样,这书名起得真是好啊!——什么《何博士备论》,分明是《何博士悖论》!这种超级历史大白痴,怎么也可以在朝廷里混到饭吃?!我想着这些,又走出了数里地。一座高大雄伟的褐色城池在春日烟柳的笼罩中出现了,城墙有六七丈之高,角度微斜。绵延数里而不见边际。城楼的建筑铜铃挂角,气象庄严。墙壁上箭垛林立,壁垒坚厚。密密麻麻飘动着五色旗帜,里面隐约可见站立着许多汉家士兵。“长安城。”小姐轻轻道。长安城,仿佛是一个镌刻在生命里的名字,与宿命纠缠,与过往纠缠。“弯,你要是想去见他,我可以帮你。”不远处的城门边,满身盔甲的士兵神情严肃地扫视着每一个进出城门的人。这些人里有拖儿带女躲灾的边民,有挑担买菜的农民,也有华车美服的贵人。最多的还是四面八方汇聚来的年轻壮力,他们或编成一支支小队伍,或牵着马匹独自前来这座城池,他们都会将自己的青春与热血抛洒在这座城池西北的远方。小姐告诉过我,不久之后,将有大军从此处出发,再次进入河西大漠。我站在长安城外,似乎听到无数年轻心脏跳动的声音。他们渴望着获得一个以军功重新塑造人生的机遇,他们的心中都满怀豪情地念着一个同样年轻的名字——霍去病。霍去病!霍去病!!霍去病!!!声音越来越响亮,越来越激昂,我终于无法面对,紧紧捂住了耳朵……“我想快点回河西!”我大声对小姐道,不等她回答,一夹马腹,多多会意,绕开长安城墙向着大漠的方向冲去。我要尽快逃离这里!高大的长安城是我无法面对的一座城池,没有青春,没有容貌,没有勇敢,我用什么东西来面对这样一座泱泱城池?这座城池如同洪荒怪兽,它吞去了无数熙熙攘攘的生命,吞去了无数熙熙攘攘的梦想,吐出来的也许有一点点闪亮的功勋与富贵,更多的则是离别,是死亡,是哀伤。只有无边无际的柳色,从灞桥一直延绵到了长安城,葱茏绿色如烟似雾,如迷似障,隔断了红尘中对望的双眸。马蹄狂奔,劲风侵袭,我的眼睛在厚厚的面巾上留下一道又一道流水的痕迹。身边马蹄得得,晏小姐骑着咪咪赶了上来,拦住了我的马头:“弯,你会后悔的!”多多及时停住了奔跑的速度,马脚在地上不安地擦动着,灰土翻滚。后悔?如果注定是一场别离,又何苦再用相聚送上又一场别离呢?我对着她大声道:“小姐,我不要看见这些柳树!”马鬃翻动,黑蹄踢飞,我策动多多绕开咪咪的马脚。小姐叫道:“不愿意看我就让这些柳树消失!”一道白光从小姐的背后发出,长安柳,灞桥柳,缠丝绕缠丝,相思无处系。无数绿色的碎点从我们身后飞扬起来,直冲九霄。漫天柳叶碎成片片点尘,将长安城外明亮清透的空气遮掩地如同浑浊的绿色漩涡。仿佛拉响了一串巨大的鞭炮,一株株柳树依次爆裂飞扬,惊人的声响如同利剑一般刺回长安城。“小姐!”我拉紧缰绳,多多在我身下被小姐弄出来的巨响,震得焦躁不已:“你别这样!”这太夸张了,已经有十余株无辜的柳树化去了生命,化作了齑粉。小姐粲然回望:“这样,就没有了折柳的哀伤了。”她似乎感到自己做了什么痛快仗义的事情,豪爽地仰天大笑起来。我冷眼里看着她笑完,提醒她:“小姐,你只不过是在破坏绿化!”真是的,桀骜不驯,凶恶残忍,任性刁蛮,不讲道理,缺乏逻辑思维,还破坏绿化!这种女人太差劲了。“破坏绿化?”“嗯!”我点头。小姐对着我看了一会儿,又笑了起来,这一次她笑得清脆,笑得快乐,笑得歪了头。春日的阳光将一切都照得透明,小姐的容颜在这片光线下变得澄澈动人。“弯!”“在!”“河西清川原!”“遵命!” 第三十六章 双骏遥归长云飞 马蹄踩开一注清泉,飞溅开冰玉般的水珠,一串笑声在树林里传出来。一白一红两匹骏马在浓翠一片的密林里奔跑,忽前忽后,忽左忽右,仿佛两只艳丽而轻巧的飞鸟,在清气四溢的树林里弹跳出快乐的节奏。“弯,抓住了!”小姐一条腿勾在马背上,抄身从地上抓住一只正在飞窜的野兔,向我扔来。“这样子也可以抓住啊?”我张开口袋接住飞来的野兔子,“今天的午饭有着落了。”口袋里一阵蹦跳。活蹦乱跳的兔子被我一指捏死,小姐虽然有我的身手,可是,要她给这些食物抽筋剥皮,洗干净血水,她还是觉得无法做到。假什么假?她以前吃的那些餐桌上的肉,难道都是地里长出来的庄稼?还有,我烧出来她会不吃吗?我们骑着快马来到了一个宁静的小湖边,放开马缰,让多多和咪咪喝饱水。我把野兔洗剥干净,放在篝火上烧烤。过了很长时间,肉香才渐渐飘散开来。“弯,你是不是以前做过厨师?难道你们的训练里还有烹饪项目?”小姐吃着兔肉,新鲜的兔肉当然很好吃。我摇头:“适应主人的需要,是我们的天职。小姐需要我做饭,那我当然要用心。每一次我都计算好火候,一般两次就可以把事情做到比较好了。”小姐停住了手,把我拉过去:“弯,我不是你的主人。”“小姐,你的手很油。”我受不了她这种罕见的多愁善感,推开了她。我们吃完了午饭,小姐和我一人一个将多多它们的马具都割断,并且踩碎。小姐揉揉咪咪的头:“回去吧。”“多多,清川原到了。”我抚弄着多多的耳朵,红色的耳朵多毛而强壮,“可以找你的小老婆们去了。”我偷偷看看咪咪,它还傻乎乎不知道从此以后要成为别人后宫里的一员。不过,有过生死与共的经历,多多会不会对它另眼相待呢?这里就是清川原,物非人更非。清川原到处长满长长的茂草,一片片密集的矮树林也不知何时长了出来,早春时节那深褐苍黄的色调全被深绿色取代了。一株矮树斜斜插在那里,身边回绕着无数新萌出来的绿叶,我忍住了走过去的冲动,因为我知道,那株树上有一个深深的箭洞,曾经有一支铁箭将我钉住,却不能钉住我的一生一世。多多舔着我的手,还不肯离开。马鞭高高扬起,手腕缓缓在空中打开一个半圆:“啪!”脆亮的响声在这个空寂的草原上传出很远很远。多多一直那么聪明,那么通人性,指挥它不需要这样用力地抽鞭。从未得到过如此沉重鞭打的多多,前蹄猛然高高扬起,立在空中不断踢打着,有力的后腿肌肉勃张,浑身毛发劲竖!“唏律律律——”野马的长嘶比鞭声更为响亮,红色的野马仿佛火团一般向着草原的深处飞驰出去,身边,一团白云般的身影紧紧跟随。放眼望去,风吹草伏,如潮如浪。青翠的草尖上,红白两色娇艳得像两朵烂漫盛开的鲜花。它们奔入白云拂地的遥远地方,奔入了雄鹰低飞的皑皑群山,它们再一次化身为自然的灵魂,融入到了这片云高水长的天地之间了。我的多多、来来、咪咪、发发、索索、拉拉,还有西西。终于全部离开我了……“弯,走了。”“好。”我转过来,跟着小姐向不知名的地方走去,难道,前面还有可以扭转时空的古墓,让我们回到现代社会吗?我不清楚,懂得计算,懂得寻找归路的人,只有晏小姐,我只要跟着她就可以了。不过,我现在回想起了一件奇怪的事情,那就是,这几天,我没有看到晏小姐计算什么。这是什么意思?她为什么不计算了?我总是猜不透别人的心思,小时候我猜不透尘的心思,大了一点我猜不透齐的心思,在梅花林里我猜不透霍去病的心思,我一直记得他那双盛满荒落的眼睛,我伤害他了吗?应该不会,他不是一个容易受到伤害的人。他足够冷静,足够坚强,足够面对一切……我一遍遍回忆着他的眼睛,我很少有研究人的兴趣,除非对方是我狙杀的对象。可是,我现在真希望自己曾经认认真真看过许多人类的眼睛,这可以帮助那天的我积累起许多了解他人的经验。这样的话,只要他那双眼睛里面的一点波动,我就能够感知他的痛苦与欢欣。我知道,这样子的人叫做善解人意。一切都已经迟了。我和小姐在河西大地上走了十几天,终于快要走出河西草原了。“小姐,你这些天待我这样好,真的只是为了用我的眼睛回去吗?”我追上晏小姐的脚步。小姐走在前面,迈的步子很大,她并不回答我。她不想回答,我也不能多问什么,只能安静地跟在她后面。走了一段路以后,小姐突然止步,转头看我:“弯,答应我一件事情。”“什么事情?”“不要死。”我抬起睫毛,不解所以然地看着她,她返身走过来:“弯,不许死!这是命令。”我只是声音单调地告诉她:“小姐,我们要走出河西了。”前面是墨色的树林,后面是青色的草原,我们一起回头眺望这片长草如茵的大地。草原与苍天接壤处,云层复云层,叠叠复高高,组成一幅幅庞硕巍峨的云团幻象。这些幻象仿若铁铸雄关,仿若五岭逶迤,仿若高山大峦,雄蟠虎踞,威势赫赫,似乎可盘亘千年屹立不倒。只眨眼的工夫,又在风的推动下,化作别的陌生事物。倏忽弹指间,白云苍狗时。站在这些宏变的巨云之下,我,只能算一枚小小芥子。正要回头,云层堆叠出一片淡淡的烟灰色,那色彩组成一只高昂的马头,顽皮地冲着我歪嘴。西西,是你来接我了吗?我知道不是你,那只不过是云之幻象罢了。你早已转世投胎,做了另一个快乐的生命。西西,我一直责怪是你将我们大家卷入了这场无妄之灾中,现在我知道了,将大家卷入这场战争的是我不是你。你放心吧,从此,我再也不能害人了。正在这样想着,西西的烟灰色马头状云彩在一片风波云动中又一次不见了踪影。皮肤里似乎突然有了许多活物在跳动,我感到全身都在碎裂,我慢慢蹲下去,小姐拉住我,隔着厚厚的面巾,她在我耳边叫道:“弯,不要死!!”这不是我可以做决定的事情,怎么可以要求我呢?一股凉丝丝的气息从我的脉门传入,小姐又在做徒劳的努力了,我已经知道这次是最后一次发作了,从此以后我就解脱了。凉丝丝的气息让我的头脑还残存着一点点清醒,这让身上那毒蛇钻噬的感觉一毫不差地传入我的头脑中枢,痛苦清晰地让人无法忍受。我挣扎起来,希望摆脱她的手掌,没有她护住我的心脉,我可以很快就过去的,她为什么这么恨我,一定要将我折磨到死?“小姐,你放手啊……”我吃力地叫道,晏小姐道:“弯,一定,一定活下去。”为什么要我活?小姐,我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我摇头,用残存的气力堵塞自己的经脉。她感觉到了,吃惊地将我抱住:“你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小姐,放过我吧……”我沉沉地感受着身体的痛苦,经脉堵塞的感觉真好,一切都仿佛离我远去了。“弯!弯!”几记响亮的耳光抽在我的脸上,却好似隔着一层厚垫,我感觉不到脸上的疼痛。“你要不要知道霍去病的结局?”“什么……”我不由自主放松堵塞经脉的气息。小姐的手又可以将自己体内充沛的内力传过来,我的头脑又清晰了一点,身体却更加痛苦了。“好,我说给你听。”小姐攥紧手指,“你撑下去。”“霍去病一生六战六捷……”我的神志渐渐开始模糊了,耳中隐约听到她继续说:“后来,他有了一个儿子,叫霍嬗。”神志凝拢了一些:儿子?他以后还会有属于他的生活。我挣扎着喘息:“小姐,他……他与他的夫人……好吗?”小姐带给我的只有沉默。我的意识模糊得什么都看不清了:“小姐……你说啊……”我强迫自己清醒过来,却只是无望地沉溺着。“……很幸福,平安终老……”我笑了,也感到小姐终于放手了。我一定是没有救了,所以小姐终于放弃了折磨我的想法。我在空中慢慢飘移,好似慢慢升上了天空。大约是我的灵魂在往天上飘了。真轻啊,我的身体很轻飘,我飞得很轻盈。变成魂魄原来这样美好,生无乐,死无苦,那我还要专注执著着生命做什么呢?我低头俯看,看到一个华服女子抱着一个面容都被裹住的女孩嚎啕大哭:“齐,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我赌你不会杀我的。你怎么可以让我输呢?……”难怪这些天她待我这么好,又是拿我开心,又是让我去见霍去病。原来,小姐用我的生命,给自己打了一个赌,她赌她爱的人不会残忍地对待她。她以为她不会输,可是,她输了。齐真的很恨很恨她的家族,无论她为他作出什么,他都不屑一顾。真的是这样的吗?齐?他人已去了,我最多得到一个对于真相的解释罢了。白云苍狗,生命皆如同白马过隙般短暂。上天是公平的,所有人都会在这个世界上瞬息间渺然而去。小姐,你知道吗?这几天我一直在想,如果,生命再重来一次,我希望做一个平凡普通的女孩子。有一幢房,房前有一片花,屋后有高高的云杉。春天可以看鲜花盛开,夏天可以在树下乘凉,秋天看着落叶随风而下,冬天躲在窗里听雪花。没有那么多的爱恨情仇,没有那么多的己所不欲,一天天老去,平平安安过一生。就像,霍将军未来的生活一样。 第三十七章 生死辗转添沛离 我慢慢睁开眼睛,感到一阵微凉的雨滴落在我的身上,扑簌着从我头顶滚落下来,一直落到衣裙间,我有点诧异,这是一阵什么雨,怎会让我沾衣不湿?我用手指接住一点雨滴,放在眼前,我什么也看不见。难道是天太黑了?我再把那滴雨点放得近一点,还是什么也没有看见。我愣了一会儿,我记得小姐的眼睛夜能视物,难道我跟小姐的身体换回来了?我伸手摸自己的身体,没有变,还是小姐的身体。我呼得站起来,咚的一声撞在一个坚硬的东西上,又直挺挺地倒下了。又是一场春雨落下,沾衣不湿,满庭青涩。我明白了,是落叶。谁说春天没有落叶,谁说春天永远生机勃勃?它也有满地的荒落,漫天的飞叶。“弯?”小姐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我看不见她,“小姐,你在哪里?”“我就在这里。”我循着声音摸过去:“我看不见你。”一只冰凉的手握住我的手指:“弯,别担心,这只是暂时的。”声音满是疲惫,“我把毒都逼到你的眼睛里去了。”她摸上我的头,把我撞乱的头发捋平:“你不会有事,你还会活很长很长时间的。”“真的吗?”我心怀担忧地顺从着她的抚摸,“可是,我什么也看不见。”小姐的手移开了,她的心思已经不在我身上了。她自己笑了起来,起先声音很低,接着声音开始变大,大得让我捂住了耳朵。“我赢了,弯。我终于赢了!”随着小姐的兴奋,她的身体开始一点点变暖,我知道她身上已经没有枭翼的功力了,她把生命的力量全部都压在了我的身体里。她的声音里满是欣喜:“他没想杀我,弯!齐真的不想杀我……哈哈哈哈哈哈……”她的声音中由于极度的快乐和极度的疲倦有了癫狂的味道。小姐,高兴吧?自己最爱的人即使满腔仇恨,也不肯把这股仇恨完完全全宣泄到你的身上,你一定高兴坏了吧?她突然想起了什么,声音急促道:“弯,想办法回去!”“回到哪里去?”我不明白。“本来我可以中止晏家的一切,可是,我为了恢复齐的自由,放过了那个机会。你带着我的身体回到现代去,你可以中止那里的一切!”我为什么要听她的话?人死如灯灭,我凭什么要为你干事情?“早点回去,弯!越早越好。汉朝不是你呆的地方。”她的声音变得虚弱无比,“两年之内,你一定要找到古水琉璃犀,然后,回去帮我了结掉那里的一切!这是命令。”她还在给我下命令,刁蛮而自私的命令,难道我真的只能为她而活吗?我摸到一掌清水从她的脊背上流下。她很快就会像个死去的枭翼一样化成清水。我点头:“弯会尽力的。”只是骗骗她,就当成临终安慰吧,这点人道主义精神我还是有的。话音刚落,小姐就化作了一泓清清的碧水,在我的指尖流淌而下。她的衣裳分量沉重地落在我的手里,浸得湿透湿透。我一寸寸摸过去:屈裾深衣,宽袖长襦。我站起来,周围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见。摸到的是粗糙的树皮,脚下是磕绊的石块。我走出几步,又重重地跌在一堆落叶之中,叶屑腾起,割得我十指皆碎。嵌满春日落叶的风吹打在我的身上,我满身都是瑟瑟的抖动。“我在哪里啊!”小姐不是一个会为人打算的人,她答应我会活很长很长的时间,可是,她把我扔在了什么地方?因为这突然的失明,我感到了害怕,紧紧抱着小姐的衣裳,团缩在这个陌生的黑色世界中,不知何去何从。--------------------------------------------------------漫无目的地游荡。有目的又如何,没有目的又如何?我抱着小姐的衣服在荒野里乱走,饿了,吃几口小姐留下的干粮,渴了就忍着,这里多水,过不了多久就会找到小溪。跟着小姐在汉朝的中土大地上转悠过那么久,我很清楚这是一个以城市为主的古代国家。不像我们现代人口暴涨,连乡村也很热闹。这里乡村很少,我这样毫无目的地乱逛,预示着我这样的人会迷失在荒无人烟的莽原苍岭之间,最终活活饿死。小姐说我的失明只是暂时的,但是,失去了视力的眼睛让我无法捕猎,无法辨清方向,我完全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也不想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再过几天,这点干粮吃完以后我就会弹尽粮绝了,如果眼睛还是不好,我怎么继续维持自己的生命?风凉夜来,春日的夜晚应当星光满地吧?我飘荡在无人的空间,任满身裙衫飘得一片零落。我全身滚烫,后背却如同浸在冷水中一般冰凉,头昏昏地发痛。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好几天了,阵阵眩晕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随时会昏倒。抬起右脚,足尖在草叶上犹豫半日,依旧毫无目标地沉沉落下,然后,左脚也是这样毫无目标地落下。我微微仰着头,衣衫破烂,面巾肮脏,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出比我更像乞丐的人了。乞丐还能在人间乞讨到一口饭食,而我,身处荒野,什么也不是。我木然行走在旷野,寻不到回去的道路。“日——”一声金铁破空的声音传来,直向我面部奔来。长剑?利器?我闻到了血腥味!我还感觉到了浓重的杀气!——这正是我熟悉的东西。我拧身让过锋利的剑尖,抄手一拍,一把被人打飞的长剑被我接在了手中。“臭小子,还有帮手?”虽然已经没有了视力,我还是下意识地左右看看,我可不是什么帮手。不过,大约我来得不是时候,引起了不必要的误会。两道疾风在我耳边划来,准备给我来个一刀溅血。一刀溅血就一刀溅血。翻腕,悬手,甩臂抡圆,我的腰身堪堪从两柄刀刃的劲风处滑出去。从两个夹攻者中间穿身而过以后,我长剑前挑,滑出半尺,以免尸血溅身。一秒钟后,身后的两具尸体迎面而倒,在我的裙后流出一条小小的血河。剑尖微抄,凛冽之气从我指掌处溢出,第三把铁刀刚抡上我的面门,就被我的剑身粘得偏离方向。粘诀一收,电骋雷芒,我在原地旋转身躯,划出一个半圆,第三具尸体在我的剑芒中倒下。尸体还未躺稳,我已然长身而起,撂腕如箭,笔直挺拔的线条人剑合一,长剑刺穿第四个人的胸部,直到没柄。第五个可能认为我的武器被制,有了出手的机会,向我背后砍来。我放手让开,与第四具尸体错肩而过。突然手肘一撞,第四具死尸手中的钢刀插入了第五个人的胸腹。手有点软,准头差了一点,第五个人没有马上死。我听着他发出难听的咯咯声,抽搐了好几下,才断了气。裙角落定,衣袂翩垂。我站在原地仔细感觉了一下,好像已经没有什么杀气了。耳朵里嗡然一片,我陡然失去了重心,我感到手中小姐的衣衫从我指尖滑落,整个人也失去了控制一般一泻而下,什么也不知道了。第三十六章我醒来的时候,浑身都很软。头胀得像塞了一团马蜂,嗡嗡乱叫中撞得满脑子生疼。我的手刚一动,一个声音就在我耳边响起:“你总算醒了?”如同雪山上流淌的一注清泉,如同玉罄敲击出的一串流音,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动听的声音。“喝点粥,你的力气就会恢复了。”一勺温热粘稠的液体来到我的唇边,散发着稻米独特的芬芳。我喝了两口,忽然抬手捂住了自己的脸,一碗粥被我的手臂碰翻了大半碗,滴滴答答洒在被子上,粘稠一片。“璇玉,把被子换了,再端一碗粥过来。”“好。”外面清清脆脆的应答声,一名女子脚步轻捷地走进来,为我换了一床新的薄被。那个声音又道:“给你,你是不是要这块遮脸的布?”我抬起手,慢慢往上摸,可是什么也没有摸到。反而感到一只手在我的眼前摇动,我手指如电,一把握住那只手,是一只很小的手,似乎和我自己的差不多,与那个声音显得极不协调。那个好听的声音含着诧异:“你眼睛看不见东西?”“嗯。”我摸到了他递给我的厚布,已经浆洗干净了,我把它缠在脸上。“这样子你怎么吃东西?”我把面巾向上提起一些:“这样就可以了。”“干什么要这样?天气渐渐热了,你会不舒服的。”“我长得丑。”“哦。”他又把一勺粥递到我的面前,“喝吧。”听他说,我发了好几天烧了,什么湿热内滞,中焦内苦。那些一大堆的中医名称我也听不懂,说白了,就是得了肺炎。他还说,他跟表妹璇玉那天晚上赶路错了时辰,遭到强人抢劫,是我出手救了他们。我只记得自己杀了人,不记得自己救了谁。“你好好休息。”衣衫悉索,他要站起来离开了。哦……他要走了。什么?他要走了!!这里又会变得彻底安静,什么也没有。我将重新坠落到寂静无人的荒野,除了黑暗和衰草的声音,一个人也没有。没有人管我,没有人理我,让我一个人沉浮在这个哀伤的岁月中,慢慢走向更为黑暗的地方。不!我不要这个样子!“不要走!”我叫了起来,一把拉住他的衣服,“你不要走!”他很意外,将手按在我的手上,似乎要把我推开。我越发紧张起来,手指更加用力地拉住他,几乎要将他的衣服扯破。“姑娘,你别这样。”他的声音里有了浓浓的慌乱。我死死抓住他,哭了起来,我在荒野中被扔了太久太久了,那里一片黑暗一片荒芜,我以为我会一直这样。现在,我终于遇上了一个可以被我拉住的人,我怎么可以让他走呢?“你不要走……不要走……”我用全力拉住他的衣袖,他挣不开,叫道:“璇玉,璇玉!”方才那个姑娘奔了进来:“表哥,怎么了?”他慌张失措地用力掰着我的手:“你来安慰安慰她。”一个柔软的身体将我抱住,把我的头安放在她的胸前:“没事的,我们都不走,姑娘,别哭了。”“不要走……我什么也看不见,你们走了,我该怎么办?”我问那个璇玉姑娘,“我真的很害怕,我原先不是瞎子,我没想到变成瞎子这么可怕,无论我怎么努力,我的面前什么也没有。我不能奔,不能跑,甚至不能走路。我在树林里总是摔跤,摔得很疼很疼,就是没有人来管我……”我哭成一团,盲了双眼后我一直没有哭,可是,现在我只想哭,因为会有一双手抚着我的背,告诉我别害怕,告诉我不会没有人管的。我哭着哭着重新睡着了,每睡着一会儿就会惊醒一阵,让我感到安慰的是,每次醒过来的时候,我的手心里总是握着一只温暖的手,我还来不及分辨是谁的手就又沉沉睡去——我知道有人在我身边。=====================================我的身体底子其实很不错,三天后我可以下床了,璇玉他们要去长安。“弯弯,你怎么办?”他问我。他叫小吱,就是小老鼠吱吱叫的意思。这么一个大男人却有这么一个奇怪的名字。“我……”我轻轻踩着脚背,别无选择,“也去长安。”我拉着璇玉的手,拉得很紧,“你们带我去!”他轻轻笑了,笑声很好听:“好。”他们也很穷,我们没有马车乘,小吱有一匹驽马,名字叫那鲁,璇玉是用走路的。他们把唯一的坐骑让给了我。我们一路上经过了很多地方,这天,大家都很累了,准备坐在一个小林子里休息。小吱看着我死死拽着璇玉的手从马背上摸索着爬下来,又一步一趋地跟着她走到休息的大石头边。“弯弯,我觉得你的感觉很敏锐,完全不用这样走路。”“表哥,你别胡说,她不是说眼睛很快就会好的吗?用不着这么逼她的。”璇玉仍然让我拉着,“当心,这边有块石头。”这几天,我的手就像粘在了璇玉的手上一样,除了骑马,其余时间我死活不肯放开她的手。我从来没有这么依赖过别人。小吱的冷淡让我有时候不敢对他过于亲近,可是,璇玉不一样,她那么善良,知道我在荒野里游荡了很久,知道我很害怕一个人呆着,她总是让我与她在一起。我也破天荒地对着一个人姐姐长姐姐短地叫,只要她肯这样拉着我的手,什么事情我都肯干。小吱看璇玉宠着我,便不说话了,让我们慢慢走到石块边。我蒙头坐在石块上,撩开脸上的面巾,喝璇玉姐姐递过来的水。我发现自己从前以为一个人很好,甚至连齐也不让他太多地挤进心中,这种想法真是很错误。身边有人真好啊,又安心又温暖。这么想着,我伸出手,璇玉姐姐就拉住了我的手指,问我要什么?我笑,刚想说话,喝在嘴里的水呛进了喉咙,她给我拍背,直到我的咳嗽完了,责怪道:“喝水也不好好喝!”我道:“璇玉姐姐,我以后一定待你很好。”我觉得我待小姐不大好,可是她已经过去了,我不能再看着过去生活。从此以后我有很长很长的生命,而且没有人可以逼我做任何我不愿意的事情了,只消这样一想,我就觉得我的人生满是光彩。璇玉姐姐说:“说傻话。”我摇头,我不傻,我真的希望能够待她很好,还有小吱。小姐说我的眼睛只是暂时的,我相信她。可是,我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呢?恢复了以后我第一件事情是什么呢?把头一摆,一切都等到恢复了以后再说吧。============================小姐确实没有欺骗我,还没有到长安,我便能够模模糊糊看到东西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璇玉,她高兴得很,只有小吱不说话。 三十八章 暮沉沉兮雷振振 长安北垣的洛城门边。宽大的泥路上布满了车马长年累月压碾出来的轮履之印,高低相差竞达半尺左右。翻滚的乌云将天空中所有的色彩都拥塞成一片黑暗,狂风从遥远的渭水上吹来,呼啸着撞击在正慢慢关闭的洛城门上。山雨欲来,风已满楼,城门内传来守城将士们关合城门时整齐的走步声。他们一边徐徐推动庞大的城门,一边庄严而有力地低低诵唱着:“……警七曜兮,诏八神。排阊阖兮,渡天津……”他们的声音伴着乌云狂风共同回荡在长安城的一十二个城门内外,“…………皇情畅兮,景命昌……”他们的歌声回音振振,殷殷如雷。高楠木门轴在石臼里扎扎地转动着,厚阔的城门缓缓合拢,仿佛要将整个世界都关闭在气象巍峨的长安城门外。“着——宣平门——关——”远远传来的城门传令,穿破云层,一声又一声。“着——清明门——关——”“着——霸城门——关——”……小吱说:“弯弯抓紧马缰绳,我们跑过去!要不然,就得在城门外露宿了。”我眯起视力模糊的双眼,只觉得眼前还是一片灰暗混沌。不过,不时有雪亮的闪电从高空的云层里钻出来,伴随着惊心动魄的霹雳,在我的眼前隐约可现地勾勒出一座高大的黑色城池。城外的荒风吹过我的身体,带着充满了潮湿的汽体——天快要下雨了,不入城,我们就会在城外的雨地里度过到达长安的第一天。我抓住缰绳,璇玉姐姐牵着马,大家一起向城门方向以最快的速度跑去。我的头上仿佛被什么东西重重击打了一下,额头上火辣辣一片疼,身上的半边全湿了。紧接着,我的身前身后,传来一片哗啦啦的水响,泼空大雨仿佛从天庭倾倒下来,我只觉得自己的眼皮被雨水打得睁不开来。“璇玉,快跑!”风雨中传来小吱的声音,我觉得身下的马匹一颤,踉踉跄跄加快了速度。也许是泥路上车马的压痕过于崎岖不平了,那匹老马跑出了没几步,前蹄一打滑,摔了下去。我为了避免被它的身体压到,只好弃马跳远一些。又是一片风雨大作,我在茫茫雨水中听辨不清方向,心中有些惶急,大叫:“姐姐!璇玉姐姐!”我从泥水中抬起头,带着粗糙咸味的黄浆水将我浑身抹了个透,我刚爬起来,又被身上的裙子绊倒:“姐姐!你在哪里?”“弯弯,别乱走,我们在这里。”小吱叫我,璇玉姐姐在拉动马匹:“那鲁,起来!”那鲁在带着泥浆的水洼中扑腾着,试图站直无力的双腿。我想他们两个都忙着呢,就自己爬起来,慢慢摸索着走过去,摸到了那鲁的尾巴:“我过来了。”忽然,身后传来一阵劲风。我以为是挟裹着雨滴的怒风,不以为然。只听得耳边一声大喝:“趴下!”抬起头,恰一道霹雳从我头顶划过,闪电将天地映得青白。一片明亮中,我看到两只乌黑的巨大马蹄带着飞溅的雨水,直冲我身上来。我似乎听到他身后还有很多马蹄混杂着雨点向我冲来。风声、雨声、马蹄声一起灌入我的耳膜,我不知道向何处去藏身。只得按照他的指令,合身扑倒在水洼里,抱住了刚刚抬起身的那鲁。“哗啦——”与此同时,马蹄在我耳边踏出水花喷溅的响声,从我和那鲁的身上一跃而过。马上的人在大声命令着:“分队!”本已扭伤蹄足的那鲁突地长嘶一声,璇玉姐姐叫道:“那鲁!”一股血腥味从我手掌边散开,即使是这瓢泼般的大雨也无法掩盖。又一道霹雳从天空如银色树枝一般倒攀下来,刺得我的眼睛生疼。我从泥水里转过头,看到逼面而来的后续马队上一个个都是戎装骑士,他们双手紧紧握住缰绳,身体倾侧出马鞍……闪电黯去,我的眼前一片漆黑——这个是……这个是……骠骑军转弯的动作啊!我情不自禁撑手而起,去寻找那个当先从我身上越过去的人,就算是暴雨大作,就算是马蹄如箭,就算是天闪雷鸣,我,已知道那个人是谁了!我爬起来追了上去,满心思地想看看他。模糊的眼睛在没有闪电的时候,什么也看不见。我不甘心地用手背揉揉眼睛,沉闷的天空让一切越发难以辨认。从声音可以听出来,这一队纵马的骑士分成两队绕过我们后,又在极短的时间内合为一股,他们的速度穿插得毫无商量余地,城门口的戍城校尉只好让即将关闭的洛城门略微缓一点儿,让骑士们像一条哗哗作响的铁链,贴着城门穿入了城市。或许是因为城门关得狭窄了,风从缝隙中钻入,带着呜呜的鸣声。我身上的湿衣也被这风带起,猎猎向门缝穿行而去。到了城门的拱券石条下,高若天顶的城门漏泄出来的暮云残光如同白月照璧,我循着这最后一点儿光线向前跑着。“喀喇喇——”就在这时,天空又一次酝酿出了一个灿烂的暴雷,一片雷光将天地万物都照彻得如同霜雪之地!我感到眼睛里一痛,似乎有什么异物流出,久有雾繄的双眸在这个华丽的雷声中变得仿若明镜!在这片突如其来的视野中,白光渐退,阴霾全消,但见城门之中,百米开外处骑马立着一个人。他玉冠束发,浅色袍角在骤雨中抖动,倾盆大雨将他周身上下,甚至他的坐骑都冲刷得一片雪白,连肩上的雕工强弩也仿佛是玉石雕刻,透着雨水般的颜色。唯有他的两点眸子,是透彻纯粹的湛黑,这种黑如此令我熟悉,熟悉得让我不禁哭泣。霍将军!我在心中叫了起来,这三个字一上心头,但觉泪水和着雨水一起汹涌流入口中,一时悲喜难辨。他只是毫无表情地朝我们的方向扫了一眼,一回身,手腕在雨水如注中打起一个鞭花。他身后的一队骑兵也跟着他一起分开雨帘,踏过了长安城最宽阔的进城直道。他的身后,城门在我面前慢慢合拢,成了一根银色的细线……雨下得越发紧密起来,如同一幅从天到地的大白幕子。他,完全消失在了长安城的雨幕之中。我失魂落魄地停在了城门口,放弃一般地慢慢回过头。他消失了,于我,却如同被挖空了一般。一串积水踩踏的声音,带着马喷鼻的响声,我转身一看,城门留下了一条狭窄的门缝:“进来。”一名戎装的骑士坐在高头大马上,从门缝里低头俯视我,可能是他让戍城兵丁把城池门留了这条缝。我怔然看着他,他坐骑的得胜钩上挂满了野兔野羊之类的猎物:“姑娘,这是给你们的钱。”粗大的手摊开,一个厚织锦囊子递到我的面前,我不明白地望着他,他道:“霍将军踩伤了你们的马,这点够你们买匹新的了。”我明白过来了,伸手接过钱囊掂了掂,想跟他说给多了。马的价钱相差是很大的,那鲁这种驽马其实值不了几个钱,他递过来的沉甸甸的钱袋告诉我,对方给我们的至少是半匹战马的价钱。我想到我们需要用钱,他们大概也不在乎这些钱,便叫住他:“我……我还有同伴,能不能等一会儿?”他点点头。我回头看到璇玉姐姐带着那鲁,和小吱一起向这边赶来,那鲁的腿上一片刺目的鲜红,走路也跛得厉害。我安静地站在风雨中,心想,这一定是霍将军他们打猎晚归,方才为了抢着进城把那鲁给踏伤的,也许,他若不踏伤那鲁,踏伤的人就是我。这是我第一次看清这些天以来一直陪伴着我的璇玉和小吱。 第三十九章 画阁朱楼履水痕 璇玉长得很高,即使此时身处狼狈之中,走路的姿势依然富有一种行云流水般的韵律感。我知道她练习过粗浅的武艺,没想到她的动作这么优美。只是眉眼都生得有些粗糙,甚至让人觉得似乎有些外域人的血统。让我惊讶的倒是小吱。虽然与我一样,满身泥泞,可是,雨水将他的头面冲得很干净了。露出来的脸面眉若横黛,唇若点朱,生了一付清秀绝艳的长相,美丽让人几乎难以相信这是一个男子。等他们走进些我才发现,不是璇玉身材有多高,她和我身材相仿,只是,小吱特别矮,仿佛一个还没长成的孩童。我过了很长的时间,确定出他其实是个侏儒。只不过生得特别匀称修长,若单独站着自然是个玉树芝兰般的双十少年,和普通人在一起才显出了他的缺陷。我们挤入城,城门立刻“哐啷”一声重重关上了。有传令兵在高远的城台上扬声道:“着——洛城门——关——”那骑马的军士牵马让开了一些:“姑娘,你们是投亲还是什么?”我心情不好,嫌他有些烦,低头扮演不说话的淑女。小吱用他落玉般的声音接口道:“我们今晚想找一家店住宿。”那军士不由看看他,道:“长安城里客栈不是太多。”他打量了我们一番,“你们这样可能会无法进入客栈,不如我帮你们去寻一间?”“好的。”小吱微微含笑。我看到璇玉忙着检查行李,观察那鲁的伤口,小吱则双手抄起,上一眼下一眼地看着那名军士。那军士没有注意小吱的目光,从怀里掏出一个铜质扁瓶对我道:“这里有金创药,给你们的马儿上一些。”白色的粉末洒在那鲁的腿上,鲜血终于不再流出来了。璇玉姐姐过来搀起我的手:“弯弯,拉住了。”我不想在外人面前多罗嗦,遂对自己复明的事情只字不提。我抬眼看这个长安城,一条大道自东向西在我们的面前铺展开来。中间是二十来米宽的御驰道,青石板铺地,汉白玉镶嵌。旁边种满了碧绿的柏树,高大的槐树,还有结着一串串嫩绿色榆钱的榆树,被这暮雨吹打得东倒西歪,碎叶满地。那军士带着我们向平民官吏行走的旁道走去,马蹄在我面前踩着一丛丛小小的水花。“姑娘,你们没有雨具吗?”我不明白,他老是跟我问这问那的做什么,抬起头看到雨水顺着他的盔甲流到脸上,从下巴上流入衣甲之中。他脸上似乎深了一层红色:“我是说,姑娘看着单薄,这么淋雨怕得了病。”我越发特意盯着他看,他吃不住,掉过头马鞭一指:“到了。”迎面是一大排房墙逼仄、穿斗抬梁的狭小民居,组成了一条相对狭窄的街道。虽因大雨,大多数的店铺都已经关门上栓,但是,满街招摇的酒旗茶牌、柜台壁立,还是让我们可以想见天一放晴,此处的市井热闹、里坊喧哗。那军士轻车熟路地来到一家客栈前,下马为我们敲开门,店老板看着我们满身泥水的模样,脸上却没有半点嫌弃,异常热情地招待我们进去,一迭声地跟那军士打招呼:“赵爷,您可是好久没来小店了,小的们可想着爷呢。”“是啊,期门军里前一阵练兵练得紧,难得有机会来这里。”那姓赵的军士接过老板亲手奉上来的一壶茶,问我:“姑娘,你们要几间?”我按照我们平时住宿的规矩道:“两间。”他回头笑道:“掌柜可听见了。这几位跟赵某有些面缘,还请掌柜的给他们备些热水,两位姑娘又淋了雨,再烫烫地熬些姜水……”大约是看到璇玉姐姐在偷偷笑,他不好意思起来,“这个……晚回去了怕人问,我这就告辞了。”也不等我们说话,抬脚就往门外去,走到一半又折过身:“姑娘,我姓赵。”嗯。我点头,早知道了:“谢过赵公子。”他笑得头红耳赤:“其实,也……不是什么公子。我叫赵破奴。”嗯?我看他似欲有什么话待说,嘴唇动了一动又收回去了。小吱道:“赵公子相助之恩,小的感激在心。今天家妹受了凉要早些歇息,就恕不相送了。”“对对对对对!”他憨憨地大笑了起来,“我走,我这就走!”说走便走,跟逃似的,眨眼便在雨地里走远了。走过咯吱咯吱的楼梯,我们来到了一个小小的房间。里面一个床挺宽敞,铺着厚实的蓝土布床褥,一床素布被子叠得还算齐整干净。坐在屋里等热汤洗沐的工夫,小吱问我:“他们赔了我们多少钱?”我这才想起自己手上的钱袋,我将钱袋递给小吱:“小吱,我的眼睛看得见了。”璇玉姐姐先抱住了我:“真的?”我点头,小吱也笑着祝贺我。姜汤上来,我们一起喝完,暖融融地身上舒服了许多。放下海碗,小吱掂量着钱袋,将里面的钱倒出来,摆弄着那黑色织锦囊的钱袋:“弯弯,那个赵破奴奉命送这个钱袋来,却因我们耽误到现在才去复命,怕不是那么好蒙混过去的。”璇玉口角噙笑:“他一定是看上弯弯了。想起他方才罗罗嗦嗦的样子就好笑。”我却觉得小吱另有意图,小吱将钱尽数装入另一个本白布钱袋,放在我手心里:“这件事情,本来我还一直在犯愁。现在,既然你眼睛恢复了,不如明天就跟我们分开吧。”“表哥!”小吱摆手止住璇玉:“弯弯,你的武功完全可以自保。我一个残人,只能去那做杂耍的地方谋一口饭吃。这样抛头露面的日子,你若同我们在一起会惹来很多麻烦的。”他要赶我走。我摇头道:“我不会给你惹麻烦的!我不会去惹事生非的。”他认真道:“弯弯,不是你会惹麻烦,是你的长相。城门口你落魄成这样,那姓赵的一见了你,连上司的命令都敢破例,以后的日子还不知如何过呢。你若是个平常女孩,我和璇玉是会一直照顾你的,可惜,你不是。”“客官,热汤准备好了。”“这就来,多谢掌柜。”我看到小吱一边应着,一边把那个黑色织锦钱袋一把扔出了窗户。我本想拾回来,又觉得霍将军带着这许多人一起去打猎,这钱袋做工粗糙,一定不是他本人的。我不想离开他们,我很贪恋他们的这一点纯然的善良,我希望和他们在一起。 第四十章 闾里春容染襟衽 “小黄瓜!你别狂,谁不知道这建阳一条街都是我青花婶子的地盘,谁容你这般放肆!”“嘡”的一声,一根擀衣杖在空中打起一个飞旋,落在我的面前,我向后一跳,一条癞毛狗夹紧尾巴从我身边一掠而过——我的名字现在叫做黄瓜,意思是满身疙瘩,一头歪刺。我现在的打扮是这样的,身上围了一条灰不溜丢的牛鼻子状围裙,头上包着一块脏得狗都懒得叼的头巾,身上更是油腻腌臜人见人厌。我用衣袖粗鲁地一擦鼻子,嗤通一声吸进去半寸鼻涕:“这水井是我先来的,我全包了!”我把擀衣杖一脚踢飞,旁边三个看热闹的无赖嗷的一声连忙躲开。我蹲下身体,继续用力浆洗一大堆满是汗臭的脏衣服,挤出来的水跟淡墨汁似的。青花婶子越发愤怒了,晃动着两只肥乳:“你们百乐门的衣服,臭成这样才拿出来洗。”她捏住鼻子:“连我都怕被熏臭了,还敢上我们的井台?”百乐门是附近的一个百戏杂耍班,小吱和璇玉在里面找到了合适的工作,而我,则成了那里的一名杂役,每天在这些鸡飞狗跳的地方与人抢夺水井,争买便宜菜,动不动就满口粗言,指桑骂槐,乃至大打出手。今天为了抢这个井台,我和“建阳一霸”青花婶子又干上了。数言不合之下,我们扭在了一起,水井旁边青苔湿滑,我们滚在青石板上,浑身都是苔藓。街上一干游手好闲的男女老少在一旁大声叫好,闹得整个街坊里此起彼伏。我从青花婶子肥胖的躯体下逃出来,看到她家的芦花母鸡正从旁边走过,扭动的肥屁股简直跟她家主人一副模样。我抢步上前,对准鸡的肛门就是一脚,那鸡咯咯咯尖叫着被我一记妙传,撞在了照壁上,断裂的羽毛飞得到处都是。青花婶子惨叫一声,拍着腿道:“我的鸡!我的鸡!”披头散发向我扑过来,拧住我的细胳膊。“军爷来了,军爷来了!”有人在大声叫唤,水井栏杆边上围观看好戏的众人边笑边逃:“快走快走,军爷来了。”长安城的平民害怕当官的,尤其害怕军队里当官的。那些人不但仗势凌人,且脾气暴躁,招惹了他们便会死无葬身之地。现在一听此话,我和青花大婶立刻松开手,分别抢起自己的衣裳篓子,向不同方向作鸟兽散。我拖着一大筐水淋淋的衣裳,低头走路,一头撞在一个人身上。我向左让开些,他便挡在左手里;我朝右边闪开,他也在右边拦住。我走不脱,心中懊恼,抬头一看,一张黝黑英俊的脸出现在我的面前:“赵大哥?”“黄姑娘!”赵破奴一身戎装,人却还是那样,未语先红。我拉住他的铁皮护腕:“快跑快跑。”一口气跑到一条小巷子里才停下,放下衣篓抹着汗。我探出头看外面:“有军爷来了。”“黄瓜姐姐!”一个男孩的声音传来,我看到是小忆,脸跑得红扑扑的。他也是建阳这条街上的街坊,今年十五岁。母亲生病在床上,家里家外都是他一个人操持,我看他可怜,弄些百乐门的剩饭剩包子给他,所以我们关系不错。小忆道:“原来这军爷姐姐认识啊,唬了我一跳,以为他把你抓去了。”他小眼睛一眯:“这样子我就放心了。”我拍拍他的肩膀:“今天晚上我们那边做饺子,记得带个大些的碗在窗户下等着。”小忆笑道:“我最爱韭菜的呢。”我扇他一掌:“得寸进尺。”赵破奴乐呵呵地看着我们,等小忆走后,我问他:“期门营里这阵子不忙吗?”他挠挠头故作轻松道:“也不是,例赛得了第一,可以有一天休假。”他要帮我拿衣篓,我不让:“我自己来就可以了。你去看璇玉姐姐表演节目吧,现在正是时候。”“不了,陪你去洗衣服。”他看我又向井台走去,我道:“这怎么行?你穿了这种衣服,还是先去表演场看表演吧。”他低头看看自己的盔甲,点一下头就走开了。我回到井台,拿起吊桶吊了水用力搓洗着衣服,知道赵破奴在等我,我加快了速度。古代的杂耍演员与我的想象中很不一样,一个个动作轻佻,着装随意,都是袒露上身,下穿短裤的彪形大汉,表演的节目也大多是力气活,所以,他们的衣服味道特别重。不过,这种人表演的节目,在秦汉时期却被视为极富有娱乐性的享受。小吱是个侏儒,无法进入歌舞坊唱歌,只能来到这里。璇玉在百乐门的绳上技深得观众的喜欢。而我,答应不成为他们的麻烦,所以刚来这里的时候就用化妆用的粉掺上藤黄把皮肤染黄,还用米饭粘了头发的碎屑把自己弄成两条扫帚眉,在此处做些杂活,凭着勤快肯干混口饭吃。洗完衣服,转出巷子看到赵破奴站在墙边,我们一起向百乐门的表演场走去。在我的再三坚持下,他走前门看璇玉他们表演,我走后门去将衣服晾起来。等到衣服晾完,我换了一身稍微整洁一点的衣服,来到表演场。我们这里是常规表演兼做酒菜生意,客人随来随看。我也要跟在客人的背后随时清理桌盘,擦抹几案,以保证下一拨客人的正常入座。“……水集集而高衍,舟冥冥以伏深。虽藻纨之可思,竟隆杰而飞文。匪榆曵之嬛柔,具灵矫之烂眇。水气酷而上芳,严威沆以窈窕……”小吱的歌声如同空远的精灵之音在百乐门描朱绘彩的纳音穹顶上飘转。随着他的歌声,璇玉姐姐立在一根高悬起的丝索上,雪白的裙衫在风中如花一般摇摆,如蝶一般翩舞。许多观者席地而坐,忘了饮酒忘了吃菜,被小吱动听的歌声而打动,也被璇玉姐姐那既惊险又优美的舞姿而吸引。小吱最喜欢的就是唱歌,在长安城寻到这个歌者的工作,他非常高兴,不管面对的是高官贵族还是平民百姓,他总是拿出自己最好的水平让人欣赏。他是个眉目洒脱的少年,我总觉得他举止行走间似乎有一种贵气,可是又清淡从容于无形。我垂着头用力擦漆案。我们百乐门目前还是个不太有名气的小杂耍班,不过,班主祁柏是个很有本事的人,经过前几年的积蓄人才和广交人脉,据说七天后,我们就可以有机会去平阳公主的府邸表演节目了。如果能够一举成功的话,他就可以成为长安城杂耍行业有头有脸的人物。小吱和璇玉姐姐的节目也被他相中了。平阳公主呵……她的丈夫是卫青卫大将军,而卫大将军正是……他的舅舅……“姑娘。”一个轻柔悦耳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心中大骇,像我这样的下人是不应该这么靠近尊贵的客人的。我看到自己的抹布贴着一幅浅绿色的绉纱衣袖,边缘还绞着艳细的淡金色织线。我慌得抢回抹布,俯身跪倒:“奴婢该死。”按照犯错的规矩,我头也不敢抬。 第四十一章 桃红初含风雨人 一支洁白如玉的柔荑扶起我:“这位姑娘,你们百乐门的节目不错啊。”客人客气,我可不能蹬鼻子上脸,我继续保持谦卑:“多谢小姐喜欢。”她道:“你抬起头。”我只得听话地抬起头,一个羞花闭月般的美人儿出现在我面前,乌发如绣,美眸善睐,一身淡淡的绿色深衣,织满了枝蔓缠连的青色柳叶。那织工极轻巧,在薄纱上毫不显得沉重累赘。这个人我认识,她最近常来我们这里看表演,听说是“春山画堂”的教舞娘子,名叫柳殊儿。七八年前就已经是名动长安城的舞伎了,如今二十五六的年纪,早早退居二线。那春山画堂也并不是什么画画的地方,是一个歌舞坊。见我看着她发呆,她的眼睛也探究般地从我的眉梢一直打量到了下巴。看了一会儿,她微一抿嘴:“你们这位璇玉姑娘的舞姿,恐怕我们春山画堂的舞伎都难以匹敌呢。”我肃然不动,心想这怎么比?璇玉姐姐表演的属于杂技,是在绳上跳舞,绳子在空中飘荡,可能会比站在地上起舞之人多出一份仙逸之姿吧。她问:“你叫什么名字?”我重新低下头:“黄瓜。”那柳殊儿掩口,嫣然而笑:“哦。”我问:“小姐不生气的话,我可以退下了吗?”她点头:“嗯。”我连忙退下,能够趁别人心情好的时候全身而退,我今天还算幸运。耳边,小吱的歌声渐渐接近尾声:“……听坠危之落叶,既萍浮而无涯。渺远思而挥弦,轻流云而断流。长殇之举,叶转飘零。殆将惑疑,苍茫微堕!……表演结束,小吱一个清幽的颤音慢慢收尾,璇玉姐姐一个跟斗从绳上飘下来,白色的裙子如同花瓣一般层层而开,缓缓落定在朱漆地面上,光滑的地面映出她盈盈如水的身姿。掌声如期响起,他们分别行礼,感谢大家的欣赏。柳殊儿在案角上放下一角银饼,施然站起,袅袅娜娜地走出表演大厅,出门去了。我在客人的身后收拾完他们用过的盘盏,放入装满清水的木桶中,拿着丝瓜筋刷洗着。赵破奴来到我的身边:“你每天就做这些事情?”我问:“那你要我做什么?”他很专注地思考了一会儿:“还是这样好,等过一阵我立了功,有了爵位,你就不用受苦了。”自说自话的,我们不过认识半个来月,且不说他能不能立功有爵位,就算有,我会跟他么?他跟他同在一个营里,我问:“你们将军……他……训练严格么?”赵破奴道:“那是自然的,霍将军常说,挨不起饿,受不得寒,走不得路,就别指望能打胜仗。”我道:“他自己也常常挨饿,受寒,走路?”赵破奴看我将碗碟垒起来:“他爱玩,打起猎来什么都忘了。我们跟着有时候也累得慌。”是啊,谁跟着他不会累得慌呢?油腻的丝瓜筋在水中浮起一层油膜,照出我的样子随着水流而弯曲变形。我不让赵破奴多呆:“你看,你这样来找我,我很容易引来麻烦的。以后少来罢。”他不说话,闷着头半日问道:“黄姑娘,你真的叫黄瓜?”我停住手,想了想才道:“不错。”他的目光一沉,听出我不愿对他以实相告,过了一会儿,自我解嘲般地笑了:“我也知道我配不上你,那天在城门口我就看出你不是寻常家的姑娘。不过,如果将来,若我赵破奴有机会,你要快些告诉我。”他这番话,既表明了自己态度,又没有紧逼我的意思。我没想到他这等磊落,倒有些过意不去,本想告诉他自己的名字,又怕传到霍去病的耳朵里,停在当地,迟疑了半日,终究什么也没说,将一个黑色的漆碗埋入水中,闷闷道:“知道了。”他停顿了一忽儿又道:“我方才说的,等我有功有爵便不让你受苦的话,依旧作数。”我笑了笑:“赵大哥,谢了。”为了避免给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赵破奴少坐了一会儿就告辞出去了。我将他送到路口,独自一个人从后门回来。后门是一个大湖,名叫百子池。我走过百子池,回到了屋里。因小吱他们和我好,班主破例让我与璇玉姐姐同住一个屋子。刚在漆床上坐下,璇玉姐姐便端着一个盒子走了进来,小吱也跟了进来:“弯弯,看!”白苓斋的蜜饯!我高兴得跳了起来,这真是太好了。汉代蔗糖提炼工艺尚未发明,蜜饯的口味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我在这里很少吃到像样的甜食。这白苓斋的甜食普通人很少有机会可以享用到。其实,我完全可以自己去偷一点钱,买点房子,过上安静的日子,可是,我舍不得从此失去小吱他们对我的关心,我宁愿在这里干粗活,洗碗碟,晚上和他们在一起。“多吃点,今天赏的多,我们挑的全是你喜欢的。赶明儿班主未必这么大度。”璇玉姐姐笑着,小吱也在笑。小小的屋子里,暖黄色的烛火摇动着快乐的韵律,窗外是暮春温暖的柔风,楼下,还有乐师在练习竹笛,那轻快灵动的声音传来,让这个夜晚春花秋月,美不胜收。大隐隐于朝,我做不到;小隐隐于山,我会再也不知道霍将军的消息,那么,我就中隐隐于市了。我觉得,从前身为工具的我,的确很能适应环境,做杀手如此,做骑兵如此,就是做长安十八里坊中的平民女子亦如此。我不会对这个朝代产生任何影响,包括他的命运。我会按照自己目前的身份,象象样样做好市井女子的每一件事情,做这个朝代无声的旁观者。晏小姐,你看,我是不是很乖? 第四十二章 玉阙琼台邈如烟 四更天的梆子在窗外敲响,我推开窗子,看到几个星点在空中眨眼。一只小小的手将窗户合上,小吱道:“弯弯,今天不能开窗,让别人看到你换妆就不好了。”我也知道今天不该开窗,可是,这几天我的心早就从这个窗户里飞了出去,飞到了未央宫的北面。那里有鳞次栉比的“北阕甲第”,它们是大汉朝贵族们的宅第,平阳公主住的大将军府就在其中,还有,他的家也在那里。听说,那里叫做冠军侯府,听说,那里树木葱茏房舍精美,还听说,皇上正着人替他丈量土地,筑造更为奢华的豪宅,到时候,府邸的匾额就该换了。璇玉姐姐扶正我的头,用黄杨木的梳篦,把我的头发都向后梳,露出清秀饱满的额头。这么长的时间了,我的齐眉刘海早已长拢在了发丝中,再也不会让别人一把揉乱。她在我的头顶上盘起一个环翠葵娥发髻,耳边编几个细长的发辫。用一圈特地从西域进来的白色鹳毛将我的发髻拢出一圈飘动的白色装饰,堆叠在我的头顶上,如同在黑发上嵌着一圈柔白的云彩。银铃坠耳,银簪挽发。小吱坐在铜镜后面看着璇玉为我装扮:“弯弯,你此番代替璇玉去表演,可千万不能出错。”我点头,这是我央求再三才得到的机会。因出入大将军府很严格,除了正式演员,其他闲杂人等一概不准进入。就连搬运箱笼,攀搭表演道具等杂事均由将军府专门派遣下人前来处理。所以,我偷偷请求璇玉姐姐让我去跳这次的舞蹈。我们身材相仿,面貌虽然不同,璇玉姐姐自己也不喜欢人前露脸,表演时一向以面纱遮盖,只要有小吱的掩护,我再化点妆,基本上很难让人发觉掉了包。小吱一开始觉得太冒险,不同意,见我坚持,他想了一下脸上泛起一点浅柔的笑容,问我是不是要去见什么王孙公子?我还没好意思回答,他却先表示同意了,只嘱咐一切谨慎些,况且他见识过我的身手,一般不会出什么大岔子。脱下家常的衣服,我在璇玉姐姐的帮助下,穿上祁老爷特地为璇玉姐姐设计的那件白色舞裳:深衣式的开襟,白色长纱在胸前披拂开来,两边却是窄细的袖子,可以显出舞蹈时手臂曼转的动作;一条腰带上错落纷沓地装饰满银铃玉珠,将我自腰下开始布满了高低变幻的细小碎铃。还有几十根特别细长的银练,将一部分银铃挂到裙底,坠到脚边。底下的裙子是用冰绸、练帛、鲛绡、雪纺、玉绫、纱丝等等不同软硬质地的白色丝料一层层叠放镶拼起来,组成一朵垂瓣而开的白色花朵。穿在身上,如同一朵无风自开、皎洁婀娜的白色莲花。姐姐又在我手上套上一大串碎小的铃铛,从中指指根一直连缀到手腕上,形成一个银铃细珠纷披的手链。“弯弯,走几步我看看。”小吱也没见到我这般穿上全部的装饰,饶有兴味地道。我身上挂满的这些银铃,里面均镶着玉珠,只要身体一动,就会有轻响击出。我的每一步路都必须控制动作,每一个举动都必须保证姿势,每一分呼吸都必须精确到位,否则,身上这些东西就会发出难听的哗啦声。我控制住自己走路的每一点行动,慢慢转了一圈,保持着银铃玉珠轻悦和谐的声音。小吱在一边看了半晌,衷心而笑。“可以么?”随着说话的开合,我耳边的银铃耳坠发出叮宁一声。小吱微微点头,我知道已经通过了他最后的审查,璇玉姐姐拿起面纱替我牢牢缚住。“笃、笃、笃”,甬道尽头的二门外,传来三声云板敲击的声音。小吱道:“该出发了。”将门推开:“璇玉,你先出去。”我和璇玉姐姐互相看了一会儿,明白过来他叫的人是我,我便跨出了房门。髋部的铃儿立刻发生轻柔的撞击,一片片脆响,似清水微澜,从我腰部慢慢下移,在裙角的边缘摇荡出气韵清明的声响,泠泠然如空谷垂露,如雁翅拂波,兰香幽幽,水光点点。因为我的走路必须控制,我的速度比旁人慢了许多。等到我来到门口,百乐门的杂耍演员们都已经在马车队伍边就位,等着人点齐了一起上马车。绘着回云玄凤纹的门帘被掀起,我屏住呼吸一步步走出去,今天大家都特别安静,只有我身上的银铃玉珠化作一阵水波般流动的轻响在这个长安城薄雾初起的早上柔柔回荡。众人的目光紧紧追随着我,小吱也觉得大家的注意似乎有些过了,将身拦在我的面前:“璇玉,你看大家都只等我们了。”我在他的拉持下顾不得身上的声音,低头匆匆进了马车。小吱坐在我的面前,身体随着马车的颠簸而颤动着:“弯弯,我疑心……今天让你去会出事。”他叹气道,“平时璇玉也这样进进出出的,虽然也引人注意,却没见过别人这种表情。”我担心他不让我去,挖空心思想了些理由:“平时百乐门里熙熙攘攘大家各忙各的,刚才他们没事情才正好盯着看的。”小吱锁着眉头看看我:“但愿如此。”看我有些紧张的样子,想了想又笑道:“怕什么,最多呆不下去换个地方做!”我知道他存心成全我去见一个他都不知道是谁的人,感激之情油然而生,拉住他的手道:“小吱,谢谢你。”小吱看着我似笑非笑:“平阳公主此次请的是些什么人,我们又不知道。其中必有你想见的那个人吗?”我摇头:“不知道。不过我是必要见他这一面的。”小吱微微点头表示理解,也表示鼓励,我不需要他这样的目光,便道:“见过这一面,我心里就安定了。”小吱目中闪过一丝疑惑,将头转向车窗,淡青色的天空,有丝丝缕缕的红色云霞,灰点般的飞鸟在高空无声地划过。我看着他的侧影,今天他特地收拾了一下,肤白唇淡,粉衣翩然,玉带围腰。他虽然为人亲切淡朗,但是对别人的事不肯多问多打听,对自己的事情也总是讳莫如深。我这样的人与他相处一开始觉得有点冷淡,日子长了倒觉着舒服。璇玉姐姐与其说是他的表妹,不如说更像他的下人,一切都围着他转。我们三个仿佛能够一直这样清清淡淡活到老。这样又有什么不好?我也随着小吱的目光看向远处。七十二阙楼台前,莲花宝阁层层开。南面,长乐宫中的临华殿、长信宫、长秋宫、永昌殿、永寿殿的飞檐翘角,亭台楼阁在晨曦中隐隐绰绰层叠往复,组成了巍峨多姿的长安晨景。长信宫的钟室里,青铜大钟敲响了今天的早钟,浩荡浑厚的钟声从皇宫深处传来,传入这个城池的千家万户。近处,被横门大街分隔成为东三市和西六市的长安九市刚刚从睡梦中醒来,炊烟燃起,茶馆酒肆的第一锅热水迎来了第一拨早客,街上渐渐有了稀疏来往的人流。今天长安九市最热闹的情景我是看不到了,因为我们要赶早去大将军府。马车经过了狭窄的平民居落群,走上了官寺的大道。这里的景象与繁闹喧嚣的里坊截然不同,道路特别宽敞整洁,两边是高高的豪宅院落,女墙顶上排列着玄武朱雀纹样的瓦当,瓦当下晃动着青铜的风铃,风一吹,便会发出嗡嗡的振响。要走好长时间才能见到一间正门,敞开的五道门前,门楼高耸,石狮威武,拴马桩也装饰着饕纹。马车在大将军府的后门停下。贵人们还没有来,后院里正在紧张地筹备着这一场盛宴。我们经过衣轩,到了准备室名曰围趣堂,各自选准位置坐下。围趣堂外就是盛宴开席的大厅燕誉厅,小吱爱读书,而我怕成为汉朝文盲,最近常与他讨教。我知道这“燕誉”二字取自《诗经》“式燕且誉,好尔无射”,是安详快乐的意思。足足干等了一个白天,将近午间马马虎虎吃了点干粮,近百名优伶就这样毫无声息地,卑微地等待着。等到暮色渐下的时候,围趣堂外的大厅上红色灯笼一串串燃起,来来往往的人开始多起来了。门外马车的轮碾声连绵不绝,门内传报通名声也此起彼伏,方才还显空荡荡的燕誉厅前开始有了衣香鬓影。女子们彩衣如霞,环佩琳琅;男子们佩剑戴玉,长襦峨冠。平阳公主携婢站在大厅前,与人寒暄招呼,迎来送往。稍顷,传乐家臣蹑步而来,吩咐我们大家准备了。大家立刻如临大敌,纷纷行动起来了。我凝神听着传报的声音,却没有听到冠军侯的名字——难道,他今天并没有来? 四十三章 椒浆瑶席云中君 宴会开始了,身着淡橙色春衣的使女们跣足趋步,端着各色食盘、香匣、金瓯、小鼎在窗外往来不歇。节目很丰富,既有我们耍百戏的,也有歌舞坊的舞女献演。雕花木窗的缝隙里,燕誉厅内所有的声音都可以传过来。有男人打趣的说话声,有女子爱俏的笑声,还有各种乐器弹奏的声音。厅堂内弄剑、跳丸、倒立、耍大雀、顶竿、五案、七盘、鱼龙漫延一个个节目演出过去。可是,贵人们似乎并不在意我们的表演,即使是在逗人大笑的说唱表演中,也常常能听到觥筹交错的声音。到了力士玄鱼机表演“扛鼎”的节目时,总算是兴起了第一个高潮。大家为他的表演热烈鼓掌,甚至还有几个人在那边蠢蠢欲动也要下场较量一番。尚武的年代中,大力士的表演总能赢得众望所归的掌声。玄力士也得到了许多的赏赐,心情愉快地回到了围趣堂。轮到我们出场了,我跟在小吱身侧向那个宴客大厅走去。按照规矩,我跣足而行,地面上铺满珍贵的氆毯,氆毯上茱萸纹丹凤纹富丽堂皇,羊毛的质地十分柔软,将我的脚心摩擦地很舒服。地上半人高的青铜镀金莲形纹灯饰上,油烛点得如同无数夜明珠,照彻全场。深红色的薄纱蝉翼丝幕将整个大厅隔成既相通又独立的数十个小空间,大厅外的凉风吹来,深红色薄丝便会如同天女的仙袂飘飘悠悠,掩映着达官贵族的步摇与高冠,好一派歌舞升平的奢靡景象。当我踏进这个场子的时候,里面的贵族们大约正说到什么有趣的事情,笑成一片,男子玉佩响晃,女子簪环摇动,厅里充满了欢乐欣喜的气氛。我透过面纱仔细将客人一个个看过,果然没有他的身影,虽然也有思想准备,我还是感到了一种无计可消的失落。大约我左顾右盼有些失仪,小吱轻轻扯一扯我的衣袖。我醒悟过来自己身在何处,只得抛开心中的空落,很敬业地专著起全副精神,将身上的银铃摇晃出水流一般的轻响,如山泉出涧,如轻云入岫,如春雨滴檐,如珠玉落盘,全身上下每一分动作,每一款摆动都是精心设计而又宛若天成。就如同马车边的百乐门众人一样,达官贵人们忽然全安静了。青铜酒爵停止了饮酒的倾倒,双鱼玉佩定住了摇动的身形,金丝钗环没有了语笑晏晏的款摆,诺大的厅堂里,只剩下了我的银铃玉珠孤单而无奈地摇动着,如凤鸣,如龙吟,如琴奏,如瑟鼓。这片安静之中,我的脚踏上了特制的丝索。两名力士同时发力,将丝索缓缓拉直,我在空中逐渐上升,失重的感觉让我产生了飘然欲仙,魂灵出窍的感觉。伴随着远处金箫的穿堂度水,小吱的歌喉清亮而出,如深山中远渺的仙音。“仓冥辽阔,景曜光起。窃翘翘西顾兮,若云开雾列。嘈嘈兮珠飞玉溅,切切兮凤鸣鸾回……”美丽的仙境在我面前打开,这里青冥浩荡不见底,这里日月照耀金银台。凤鸟仙鸾轻吟浅唱着从我身边掠过。我挥开手臂若飞若止,悬悬丝索带动我的沐风之姿。小吱的歌声如同引领人们走入仙境的使者:“……盘山垒垒兮缠辟萝,清泉濯濯兮归北溟。芍山之泽,香笼薰烟,龟伏之寿,服玩珍奇……”而我,化身天界的仙子,一颦一笑,一柔一动,道似无情却有情。银玲玉珠在空中响成一片,丝带在索上随袂飞转。我忘却烦恼,忘却尘世,双眼面前,只有小吱歌声中的遥远仙境。箜篌流淌而来,和声一片中,小吱的歌声渐渐激昂:“……水集集而高衍,舟冥冥以伏深。虽藻纨之可思,竟隆杰而飞文。匪榆曵之嬛柔,具灵矫之烂眇。水气酷而上芳,严威沆以窈窕……”山高水长,天广云厚,我只是天际飘来的一点浮尘,用自己渺小的全副性灵去解读那远去的情怀。“……听坠危之落叶,既萍浮而无涯。渺远思而挥弦,轻流云而断流。长殇之举,叶转飘零。殆将惑疑,苍茫微堕!……”离别的哀楚涌上心头,是他的歌声萧索,还是这缥缈无依的悬索之舞带给我的这种感觉?水袖高高抛起,又低低落下,人若天涯飘尘,无处着定。高处不胜寒,这就是天界仙宫的感觉吗?嫦娥奔月,碧海青天中她与他都是处处寂寞。一样的相思,落在两处,淡淡闲愁,漠漠人生。可是,我还尚未与他见上这最后的一面,就要开始这般的离索吗?一曲舞毕,我翻身跳下丝索,数分真气将裙衫飘带都荡开去,在空中缔造出一朵人为的花朵,落在平阳公主的面前。叠叠白丝如冉冉而开的花瓣,在我身边层层落定。串串碎铃,吟哦落停,只有几个小小银铃儿还在轻轻丁冬。舞,就这样跳完了,我心中暗想。掌声响起。高高在上的公主开口了:“这就是你们百乐门的压轴戏?”班主祁柏恭敬地站在一边:“是。”公主道:“你过来。”我看着是叫我,便走了过去跪下,把自己有意弄粗糙的眉眼对准她。平阳公主专为皇上搜罗美人,当今的皇后卫子夫就曾是她府上的歌女。她那双看惯美人的慧目在我面前一扫而过,不露痕迹地转向小吱:“那个唱歌的孩子也过来。”小吱走了上去,垂手下跪,平阳公主仔细端详了他一下:“确实不错。”她的下颚微微一抬:“你去给客人们敬酒。”表演上佳的伶人可以为贵族献酒,我已无心要这敬酒的差事,隔着面纱落寞地跪在一边。小吱岂知我现在心头的翻转,他跪着道:“小的自小有手足之残,生怕拿不住酒壶,扫了公主和各位王公大人的兴。敝妹虽然生得粗陋,这些事情上一向灵慧,不如让她替小的一回。公主若觉得小的口齿发脱还能勉强入耳,舍妹进酒的时候,小的自当竭尽全力,再为诸位大人唱上一曲,以助公主雅兴。”他说话的样子大方得体,丝毫也不因为自己的残疾与身份的低下而有丝毫的自惭。公主目中流出欣赏的表情:“你喜欢唱歌?”“是,”小吱微笑,“唱喜欢的歌,让别人也喜欢。”平阳公主看着他颇为愉悦,笑对旁人道:“倒是个伶俐的孩子,可惜是个男孩,否则……”小吱低头不语,他是属于那种比较纤薄带着几分女儿气的男子。坊间虽然流传皇上有龙阳之好,但是小吱不属于皇上看得上的类型。比如前几年被王太后处死的那个男宠韩嫣,虽然有个女里女气的名字,可也绝对不是娘娘腔,能骑也善射,着实是个好男儿。平阳公主吩咐我道:“那就你去吧。”我心中黯然,又不能出口回绝,只得“诺”了一声,随着吩咐,起身去拿那只通体晶莹的玉壶,灯光中隐约可见里面有大半壶清澈的酒水。走出几步,听到小吱洒然击响手中的玉板,口齿如同落在明盘中的玉珠,每一个音都清润动人:“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我明白小吱的好意,他用了《越人歌》的故事,希望我能够如那船上的越女一般,因这一曲而与那所谓的“王子”结上缘分。他可知道,我在意的人其实根本不在此处。我手执玉壶,一处处跪席斟酒,耳边传来的是客人们的互相吹捧打趣之词。我们今天其实来得不是时候,男子不太多,有也是以一些年轻闲贵之人居多。听说卫大将军不招揽门客,在座的大多是一些皇族中的皇亲贵戚,几乎只能算一场简薄的家宴。一个个青春华丽,大多难辨身份。我在香粉脂浓间专注穿梭,不敢有丝毫怠慢,也不能有丝毫怠慢。再敬几个,我的这份因表演出色而得到的“恩宠”便可终止了。心中刚有一些松脱,但听得,甬道深处,金罄击响,送来一声高高的传叫:“骠骑将军——到——”==================长假,出去玩了。今天恢复更新。 第四十四章 山有枝兮绿萍合 没有惊讶,没有颤抖,我稳稳地将手中的玉壶之酒注入平阳侯曹襄的酒盏,垂手道:“侯爷请慢用。”曹侯爷与乃母一样长着净白容长的脸庞。不过,他有一双色泽很淡的眉眼,看起来带着三分善意,有着数分儒雅。霍将军则是完全不同的人。他人还未到,我已可听到一种震动地面的脚步声向我们这边走来。这种脚步声充满了一种威风凛凛的霸气,似乎千军万马都在他的掌握之中;这种脚步声充满了一种鄙睨天下的煌煌傲气,仿佛天底下所有的人都不能对他构成任何的威胁。他的衣袍烈烈然穿越走廊,挂断了几株旁逸的干枯树枝;他的皮靴霍霍然在草叶堆里踏过,我听到叶脉碎裂的分崩离析;他的佩剑锵锵然在风中摇摆,发出金铁龙吟的清啸之声。我低下睫毛——这一面终于到了,在我以为一切都不会再出现奇迹的时候,他居然还是出现了。“去病拜见舅母!”皮靴飒然一声,他将衣袍向两边一甩,行了个端正的大礼,小吱按照礼节停下了歌声。他拜完平阳公主和几个皇宫里的贵妇,转身对其他达官命妇则再无什么大礼了,相反,还有人欠身移过半席以表示对他的敬意。“去病,你怎么来了。”平阳公主放下玉碗,也显出几分刻意的礼遇来。常听人说,她恐怕是刘姓诸位公主中间,最擅于拿捏皇上脾气的女人了,对于皇帝的红人,她不会太摆长辈的架子。霍将军道:“我是来看舅父的,正好遇上舅母这里宴客,就来拜个礼。”“有些不巧,你舅父被几个老部下拉出去了。”平阳公主道,“你既然来了,喝几碗酒,看些歌舞,歇一歇再去也不迟。”霍将军看看周围,年轻女子的居多,显然乃是一场内眷为主的家宴,道:“过一会儿,皇上还要我去未央宫。去病喝上三碗便走,还请舅母依旧尽兴。”小吱得到暗示,手中的玉板再次响起,唱到一半的歌又继续下去了。一名使女正要端酒上前,一个淡黄叶色的人影儿拦在了头里:“我来。”金钗摇动,转过来一名身着秋香色春纱的少女,一看便知是个见过世面的皇族娇女,俏丽中带着大气,眉宇间藏着一段英气,只是看到霍将军,脸上便泛起羞赧的红晕:“表哥,我来敬你。”霍将军笑了:“谢过公主。”此处脂粉气十足,我的记忆中,一直以为他跟这样的环境似乎很难联系。可是,现在我觉得我错了,他在这里仿若闲庭信步,游刃而有余。他风采洒脱地接过那名少女的酒杯一口喝完,想来两人甚为熟识,又略问了几句家常的话。那少女忙着回他的话,一时忘了添酒。等到两人都发现了,女孩越发红了脸,神色却还泰然,伸手去取使女手中的酒壶。霍将军大约等不得了,看到我手中有酒壶,大步走过来,到我面前拿起我手中的玉壶,摇了摇。我刚斟完了一轮,酒壶中新添得满满的。拿酒壶的时候,他碰到了我手指,我手腕上的银铃,颤抖一般叮铃铃地碎响。他将酒盏举起移到口边——小吱在我耳边歌声不绝:“……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他将酒水仰入脖中,喝这第二盏,也是如刚才那前一盏般豪爽的饮法。近在咫尺,我抬头想细看住他的每一分动作,可是,他抬起的脖子被宽袍长袖遮得严实。我只能看到织锦衣料上的朵朵银色祥云,只能看到他腰间的浅色绶带,只能看到他袍角的长长玉组件……与他分别这么久,我第一次感到我们之间的距离,原来是如此遥远……他放下酒碗,大约是酒的味道很好,他低下头对着我微微一笑,抬起袖子擦一擦嘴角的水珠。虽然是对着我笑这一笑,那骄傲的眼睛里根本没有看清近前的双眸。他动作流畅地自己顺手斟满了第三盏,我在心中微叹一声,不再看他了。三盏饮毕,向着他舅母浅浅一揖,他走出了燕誉厅,走出了这满堂的富贵与绮丽,只有小吱的歌声在他背后轻轻地唱:“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我平稳地将酒具全部放在应放的位置,这才看到自己的十指已经捏得泛出红色的深痕了:这才是属于他的生活,金冠束发,华衣在身,美女在侧,安然享受着这长安城的尊容富贵。我在心中对自己说:你已经亲眼看到了,河西大漠的风厉肃杀只是他生活中一个小小过场,从此以后,再无心结,我们可以相忘在江湖了。我慢慢开交心头的烦结,让一切都沉淀到内心无人看到的深处。忽然,一只手拉住我的手臂,我浑身一惊。一个普通的伶人,怎会有人在这等豪宴上对我这般拉拉扯扯的?我回头一看,两道春山眉,一双秋水目,水凌凌地注视着我。我不清楚璇玉姐姐认不认识这位柳殊儿,只依着她未婚的发式,浅浅低下头行礼:“奴婢给小姐行礼了。”她看着我道:“黄瓜姑娘?”我心下慌乱,轻声道:“小姐一定是认错人了,我是百乐门的璇玉。”她星目微垂:“旁人看不出你们的区别,我可是长安城最好的教舞娘子。那几日在你们百乐门并不是单为看节目,主要是为了揣摩舞姿。你要跳得跟璇玉姑娘一样好是不难,可是要跟她一模一样恐怕还是不行的。黄瓜姑娘既然是个有秘密的人,最好还是不要这样大胆。”点穿了我,她颇含得色地丢了我的衣袖,侧身迎着一干贵妇笑意盈然而去。我回头,看到小吱盯着柳殊儿看了几眼,对我道:“快走了。”我们刚走出表演场地,一段烟水流韵的乐音在我们身后飘过,一队长袖楚腰的少女踏歌而来,纤足点踏,灵蛇转腰,细白的长颈如天鹅回顾,飘举的丝纻在空中状若飞虹。小吱道:“春山画堂的舞伎。”我恍若未闻,心中只想寻个地方哭一场,手指紧紧掐入自己的手腕,才将这种心情抑制了下来。 第四十五章 此生消绝空余恨! 双足浸入水中,看游鱼在我的小腿边接喋。鱼儿很红,细细小小的像一溜红线,衬得我双腿如同白月横波。因嫌气闷,面纱扯落在甲板上,一半飘落在湖水里,已然浸得湿透。我双手撑在小船上,仰望天空,任波浪将我推入连天的碧荷中,随着湖水荡漾又将我从莲叶中推了出来。这小船是我深夜练武用的。我知道自己的一切都在自己这一身本事上,从不敢疏慢练习。为了掩人耳目,便买了这只船,夜深人静的时候荡入百子湖深处。今天坐在这个船上,却不是为了练武。夜色开始深浓了,我看到月光从高空淌下来,落在湖岸边。湖岸上,垂柳如同碧绿的丝绦一般深入湖水中。垂柳之间,一名男子负手而立,他乌黑的头发,一身长袍,风采堪与月齐。他站在岸边看着我,目光仿佛一块上好的丝绸,轻轻抚摸着我。我微笑了,向他伸出手去:“小吱。”“晚饭也不来吃?”他在岸上低头问我。我摇头:“我不吃了。”他道:“见着他了?”我点头:“小吱,我这辈子的事情已经做完了。”他听着,眼睛里流露出悲悯的神色:“别胡说,你才多大?你的人生还很长。”我笑,我的人生还很长,可是,我和他的故事已经结束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见他,再也不想见他,再也不能见他。想到这里,我宁愿这一面还尚未见到,这样我至少还有期盼,还可以想念。现在,我连想念他的理由都没有了。本以为见过了这一面,可以填补河西匆忙分手的遗憾,现在才知道,空忙了一场,只不过在自己心头白白添了一层痛。“我能上来吗?”小吱问我,我挪开些身子,身上的铃铛哗啦一响。小吱轻轻跳上来,他的动作很巧妙,仿佛练过武功,只是先天不足,只能以灵活见长。他在我身边坐下,距离一近,方才那轩扬的身形又变回了侏儒的样子。“弯弯,我不明白,若真的这么在意那个人,为什么不去努力争取呢?”为了让他的位置,我失手将面纱落在了湖中,伸手欲拿,带动了裙边的银铃。我放弃了捞面纱,出神地听着这清脆的低吟,半晌才道:“是命运。”我低头看着湖水从我的脚面上波涛流过:“我争不过命运。”他沉默着,半日道:“是啊,命运,谁能争得过命运?”他似乎有了喟叹,也脱下鞋袜,将脚浸入水中。游鱼立刻游过来轻触他的脚。“其实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好。”我侧过头对小吱,尽量用开朗的语气,“我们三个可以永远在一起。”小吱划起一个轻浅的笑容:“我们三个?你,璇玉和我?”我努力排遣掉心中的难受,说:“对,我很喜欢这样。”从今夜起,我必须摆脱掉那个燕誉厅中金冠少年在我心中的痕迹。这没有什么,人是往前看的,路是往前走的,我相信我能够做到的。小吱听了,纤长的眉毛扬起:“听上去是个不错的主意。”我看他有些不相信,把眼睛对准他,摆出非常非常认真的神情:“小吱,我说的是真的!”我像要赶开心中杂念似的急急说道:“我们三个,你、璇玉姐姐还有我。我们一起挣钱,等攒够了钱就买一幢房子,然后一起过日子,有我在,没人能够欺负你们。”这份平静的生活不正是我以前梦寐以求的吗?现在,已经唾手可得了,我还抱怨什么?难过什么呢?小吱不说话,微笑着摇头。我们四只脚一起在水面拍动,月光化作碎片,看向无风的湖面,有千顷莲花叶,在月色下婷婷而立。“小吱,璇玉,你们在这里?”力士玄鱼机的声音从我们背后传来,带着酒意,可以听见身边还有其他人。我和小吱不由将手捏紧了:不知什么时候,小船飘到了百乐门的岸边。我身上的表演服装没有换,脸上的伪装没有面纱的遮盖,完全不能骗过这些熟悉璇玉的人。情急之下,我只得向水中一扑,银铃响处,我整个人已经沉入了湖水中。在船舷边悄悄起身,听到小吱在说:“诸位先回去吧,璇玉今天高兴,要在水里玩一会儿。”那些人都是粗鲁之辈,况且又有了醉意,笑言拉扯之间,居然也上了船,说要泛舟百子湖。小吱寻了个空,低下身体问我水性如何,我说我水性很好,我另找地方上岸去了。他点点头:“早些回来。”我在水里一个翻身,仿佛一条身着轻纱的人鱼,穿游在百子湖的亭亭莲叶杆间,鱼儿在我身边掠过,水草在我脚下飘拂。星光落在湖面上,如同人间摇动的烛火。我索性放纵自己在水中自由遨游,追逐着一尾大锦鳞,游出很远。“哗啦——”我从水中伸出头,无数垂柳的枝条将我遮盖。我认了一会儿,才认出这里是渐水。渐水乃从未央宫西的太液池中流出。太液池中有一个以数千根百年树龄的黄柏木芯搭建而成的十丈高台,名叫渐台,相对着天上的渐星而得名的。所以,数里之外也能够在渐水中隐隐闻到柏木的清苦之香。想到未央宫旁的太液池,我不由想起他今天晚上要去未央宫。虽然宫廷监禁森严,我从渐水上是无论如何不可能入宫的,我还是忍不住向上游游去,直到未央宫一隅的挑檐角楼在灯火通明中出现在我的面前,才停住了手脚。高高的宫墙隔绝,在我面前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阴影。阴影之上是不属于我的光明。燃烧的火把下,有巡视的军士全副武装,往来不歇,戒备谨严。我无法看到里面的雕梁画柱,飞磴复廊。只看到未央宫外的无数垂柳立在渐水河畔,有扯不断的丝缕。太液芙蓉未央柳,此是初夏,芙蓉未开,垂柳正盛。我觉得自己游得太远了,正待回去,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阵风声。那风声忽而肃肃,忽而悠悠,时而迅若闪电,时而缓若星动。我能感觉到风的起动若脱兔,凝立若盘山,游走如行云,刚烈如雷电。这不是风,这是有人在舞剑,而且是高手。但是,这个高手的剑法很奇怪,出剑不见狠辣,收剑不见利落,走剑不见轻灵,回剑不见锋芒。出于同为武人的好奇,我静静游到垂柳边,看看是何人在这深夜起舞。剑光闪动处,他金冠束发;风声横断处,他华衣在身;袍角翻飞处,他富贵尊荣。我凫在渐水中,无风的水面在我身边激起层层的波澜,一圈圈荡漾开。黄柏木的清苦淡香充满我的眼眶……我极慢极慢地深深没入水中……沉到无法呼吸,我才悄悄露出水面,他还在舞剑。他的剑法确实很奇怪,他的表情很严肃,浓眉微蹙,双唇紧闭,目不随剑走,心似乎飘游在远方。我知道他的能耐,一点儿声音都不敢出。他终于舞完了,宝剑在手腕中一个旋转,归鞘回腰。他回头向水面看着,我几乎以为自己被发现了。他只是看着,目光映着渐水夜晚的黑暗,仿若沉郁的玄色玛瑙,积淀着千年万年的色泽。他看了一会儿,一扬头,向边上拴着的一匹马走去,上马远去了。 第四十六章 西汉无情为法家 瓦蓝瓦蓝的天空上,白云在奔跑。青灰色的云影,从长乐宫、未央宫耸起的宫墙之上飘过,也在长安城的一百六十闾里间的香室街、夕阴街、尚冠前街、华阳街、章台街、悬藁街上飘过,带起街亭台上的五彩小旗,在风中猎猎。屋顶上数十只小风车呼噜噜地旋转起来了,我和小吱一起坐在风车组成的树林里,风灌满了我们的心。我拔起一只风车,看它在我的手上旋转。小吱手中拿着一卷竹简,对我笑了一下继续看书。我和小吱最近迷上了风车,从长安城买来了各种色彩和造型的风车,全部插在这个屋顶上。风一起,轮状的、叶状的、描朱的、绘彩的、皮质的、绢制的风车同时旋转,场面巍为壮观。小吱说,长安城的房屋太多,树木太多,听不见风自由奔跑的声音。有了风车就能留住风的声音。平时空下来,他还特别喜欢研究大汉的历史与掌故。在他的生活中,歌唱是快乐,与我们相处是快乐,听风车是快乐,看人间也是一种快乐。我如今也迷恋上这些东西,如果以前我有这个兴趣的话,那么我就可以从两千年后来了解今天的这一切。人生没有如果,只有现在。璇玉提着裙子走上来,问我们:“今日下午有龙舟赛,班主造的那个大龙船要下水了,说让大家都去看呢。你们还没准备好?”小吱道:“那地方闹得慌,我不去了。”我站起来:“我去。”一路上走出去,到处挤满了人,仿佛长安的百姓都走出了自己的家门。高处旗亭楼上五色彩旗高高飘扬,一派庆祝端午的喜庆景象,家家户户悬挂起驱邪的艾草菖蒲。人群涌向的地方是护城河,那边各豪强、商贾出资修建的龙舟已经下水,穿着统一服装的龙舟手坐在里面等着龙舟争标赛的开始。我眼尖,先看到了我们百乐门的龙舟,是用朱红色油漆做的,特别醒目,我拉着璇玉姐姐挤在人群里到处观看。听说今天这个节日皇上也会出席,与民同乐。护城河的远处,传来密若骤雨的鼓点声。那些龙舟上的划船手,立刻双手拿船桨做好准备,满身的腱子肉在阳光下泛着古铜色的光彩。那鼓点声嘎然而止,过了一会儿,只听见一声重锤仿若晴天雷动,护城河的两岸欢声中,七条彩色龙舟在“嘿咻”一声中同时划动起来了!护城河的城墙上下立刻彩袖招摇,彩旗翻飞,一起为自己心仪的龙舟呼喊鼓劲。龙舟里的划船手们越发卖力气了,把七艘船划得仿佛利箭分水,一时难分上下。我在人群中随波逐流,一回身却找不到了璇玉姐姐的人影儿。没了同伴,我看龙船的兴致顿时低下了,便逆流回去找她。“你个匈奴婆娘!哪里来的滚哪里去!”一声暴喝从我前方传来,我一看,看到璇玉姐姐正被一个锦衣人捏住了手腕,脸上的面纱被扯落,连满头的秀发也被拉得散落。我一怔,平时觉得璇玉姐姐与中原人长相似乎不同,却没有把她往匈奴人身上靠。现在被那男子一提醒,我才发现,璇玉姐姐的眉骨、唇吻都的确有些匈奴人的长相。我拨开人流走上去,扶住被那男子推得歪倒的璇玉,问璇玉:“没伤着吧?”璇玉姐姐被弄得很狼狈,她摇摇头:“弯弯,我们快回去吧。”那男子冷哼一声:“又来了一个小要饭的,这长安城被你们这起贱人弄得没了体统!”我拦在璇玉姐姐面前,下死劲盯了他两眼,他微胖腰圆,脸上有着酒气红光。且记住了相貌,以后找个机会做了他。我已经好久没有开杀戒了,既然有人找上门来,那可不能轻易放过了。他看我盯着他,露出嫌恶的表情:“爷还以为今日得着一个美人,没承望是个胡人贱种,还捎带这么一个臭要饭的,真正晦气!来人,给我把她们往死里打!”我闷了一闷,调戏妇女在先,嫌别人相貌不合意,还这般拳脚相加——居然有人可以嚣张到这种地步。叹口气,拉起璇玉姐姐便往后逃。鼓乐奏鸣,棨戟罗列,一队虎气凛凛的年轻军人突然纵马而来,整齐地停在路边,恰拦住我们的逃路。他们一个个衣甲不凡,军容严整,应该是汉家的皇族护卫队。我正欲寻隙绕过去,听得所有人都同时跪了下来:“吾皇万岁,万万岁!”我也只好跟着平民百姓一起跪下了,那锦衣男子趁机让自己的手下将我们一把按住。“昭平君大人!”一名身材瘦削的男子疾步走出,他面色微青,颌下有须。一双眼睛里冷得仿若寒潭,脸上却堆满了热情的笑脸,如此反差让人看着心里滑腻腻地如同吞了一条蛇。我听了他的话,看看那在我们身后半跪行礼的锦衣男子,原来他就是长安城那个臭名昭著的浪荡子,昭平君郭君锐。听说他母亲隆虑公主乃是当今天子的三姐,年纪很大才有这么一个宝贝儿子,看作掌上明珠,连皇上也纵容他数分。“原来是张大人啊。”昭平君站直身子,与他见了个礼,那张大人则一揖到底,显得恭敬无比。这付奴相让我心中平白升起憎恶来。那张大人的眼睛在我们和昭平君之间来回扫了一圈:“张汤奉皇上之命前来清道。不知这两个贱民犯了什么罪,昭平君大人如此生气?”此人正是廷尉府的酷吏张汤,都说他执法严苛,为人阴险,专以奉迎皇上以谋私心。“她们冲撞了我的仪容!”昭平君道,他们这个朝代,贱民与他们贵族一个是地下,一个是天上,冲撞了贵族的仪容,是一个可大可小的罪名。说穿了,贵族见你不顺眼,就能随便捏把你。“原来如此。”张汤狡诈的目光一纵而逝,“皇上的圣驾就在后面,听说昭平君在此处,让卑臣请您过去说话。”他看了看我们,“你们两个,也跟着去。”我心中一跳,就凭昭平君那些人,我和璇玉姐姐完全可以全身而退,现在,这位张汤大人身后站满了御林军打扮的军士,一旦判罪我们则插翅难逃。不过是两个小贱民,何必把事情弄到皇上那边去呢?周围密密麻麻跪好了长安城的平头百姓,我想逃没得逃,便只得跟着去。 第四十七章 列马驰道红墙柳 周围密密麻麻跪好了长安城的平头百姓,我想逃没得逃,便跟着去。心想实在不成便据理力争,毕竟我们又没有打伤他们的人,还是有扳回的余地的。“张汤!”一个男子的声音从那辆金色螭龙盘绕的马车中传来,“怎么,又是皇姐家的阿锐?”张汤趋步上前:“回皇上,正是。”里面正是当今天子,我低头跪在尘埃里,昭平君随即上前行礼,那皇上并不与他说话,声气懒洋洋道:“仲卿啊,去病那小子什么时候到?”一名三十出头,魁伟英武的武将策马上前:“回禀皇上,他从建章营里来,掌灯时候该到了。”皇上道:“吩咐下去,我这里到掌灯的时候,清道回宫。”那将军低头道:“诺!”远处“哄”的一声呼叫,似乎是龙舟赛有了结果。那皇上的声音里立刻充满了欢喜:“哪边赢了?”早有军士回来回报:“启禀皇上,龙舟赛程未到三分之一。是一只船赶得急了,侧翻过来,许多人正打捞呢。”“有人员伤亡无?”“回皇上,落水的都是些水性好的划船手,已经把船推起来重新参加比赛了。”“真正都是无用之徒!”皇上拍一下马车,道:“下一回朕亲自命人扎一个龙舟,让骠骑营里选人来比赛,定然能赢!郭舍人,你说呢?”便有一个身体矮小,面容讨喜的宦官打扮的人走出来,看了看旁边骑马的那位武将,凑趣说道:“谁不知道,皇上的卫大将军和霍将军麾下都是精壮之士,这些草民游戏如何能比呢?”那位领兵护驾的武将正是卫青大将军,郭舍人听着皇上张口去病,闭口骠骑营,似乎浑不将卫将军的虎贲营放在心上。这种做法难免让虎贲营中人心生不满。郭舍人自然知道其中关窍,好像故意在提醒皇上。那卫将军始终恭然骑在马上,稳然不语,仿佛置身事外。那张汤又凑到他的马车旁:“皇上,卑臣方才已经查问过了,昭平君并非故意,乃是这两个贱民冲撞了昭平君的仪容,所以才侵扰御道。”“哦?”因事情关系到我和璇玉的安全,我用足力气倾听着,生怕张汤维护昭平君,将我们置于重罪。那张汤的声音低得我几乎难以听见,他说道:“大节下的,皇上难得出游,这事情是不是……”“让他们走!朕还要去看龙舟赛的结果。”皇上的话一说完,那张汤立刻转过来对着我们道:“皇上已经赦免你们了,还不快快退出御道?”我看了看周围的情形,若先前,张大人仅带走昭平君,则我们仍然落于那贼子的几个爪牙之手,难免一场欺凌。现在被张汤一调度,我们所在的位置正好在皇上出游队伍的这一边,而昭平君则与他的随从在另一边伴驾,也就是说,等到皇上离开,我们将有足够的时间融入人群,不再为昭平君以及他的随从所制。这廷尉府的张汤,素来名声很差,可是他今日对于我们这两个嬴弱贱民不但予以保全,而且还细心如此,为我们留一条生路。我伏在地上,行了一个大礼:“民女叩谢张大人大恩。”“快走快走!”张汤冷着一张脸,“这御驰道也是你们呆得的么?”我带着旋玉姐姐迅速离开了,不敢在街上逗留,直接回了百乐门。一看到我们,小吱立刻从书简堆中站起来:“璇玉,怎么了?”“表哥,他们说……说我……是匈奴人!”一路上都很坚强的璇玉见到小吱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小吱一把抱住她:“别哭,匈奴人又怎么了?这长安城又不是没有匈奴人。”我觉得璇玉被欺负不是因为匈奴人的问题,我道:“是那个昭平君。真是太可恶了,竟然可以这样欺负人!”小吱为璇玉涂抹伤口,我看着他们,璇玉姐姐是匈奴人,那么小吱是匈奴人吗?她不是管他叫表哥吗?我独自躺倒在自己的榻上,这事情我管什么管?难道他们是匈奴人我便要有什么想法不成吗?=============================桌子上摆满了长安东市小摊上买回来的一大堆吃的、喝的、玩的。我盘坐在垫子上,等着小吱他们过来。果然,他们一过来就说:“弯弯,你做什么,弄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不是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是好吃好玩的。”我把泥人儿、糖球、手布偶、炒米豆、炝花生、炸面果儿等等拿给他们看,“你们一起吃啊,我请客。”璇玉先笑了:“你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我说:“我把那个昭平君堵在了小巷子里揍了他一顿,这是他给我的饶命钱。”“什么?”小吱停下手,“你可别闯祸,皇族的人可不好惹。”“没关系,没人认得出我来。”我从小就是做这种事情的,这个古代社会的侦查设备这么差,我觉得一点儿挑战性都没有。璇玉知道我替她出气,便坐下来很捧场子地吃我买来的零嘴儿。我说:“小吱,我在想……嗯……”我不好意思地笑着。小吱扫了我一眼:“怎么?”“对了!你看这个怎么样?”我拿起一顶带着黑纱的斗笠带在头上,“看,这个是黑色素禅纱。不但可以遮阳,而且蒙在脸上可以让肤质显得更加细腻,还能够透出红唇的隐约轮廓……”我蒙上面纱,撅起嘴巴给他们看效果。小吱和璇玉张大了嘴巴。我又从被窝里抽出一把长剑插在腰带上:“龙泉宝剑!长三尺三分,重十六两八钱,剑刃很锋利哦。”小吱加重声音:“弯弯,你到底要干什么?”“我想换个事情做做。”我光着脚丫子跳到小漆案上,一脚踢开几袋零食,摆了个很酷的造型,“我打算,成为这个朝代的——大、游、侠!”小吱和璇玉撇过脸:“弯弯,你是打算去打家劫舍,从此过上好吃懒做的生活?”我手中龙泉长剑一挥,挽出一个灿烂的剑花,纠正他们的错误观点:“不,是劫富济贫,替天行道!”“弯弯,自从大侠客郭解被当今皇上处决以后,皇上说过,侠以武犯禁,决不能姑息纵容。”小吱不慌不忙说道,“现在的宵禁、出入城门制度,都是为了防范游侠之人。一经捉拿一律重刑伺候。”“这样啊?”我的宝剑垂了下来。小吱忍住笑:“所以,你现在做游侠要做好被围追堵截的准备。”“哦……”我把斗笠从头上拉扯下来。“弯弯,你……你这个面纱什么的,不会是去买回来的吧?”璇玉姐姐问。我说:“那是当然的,难道是偷来的不成?我是这样卑劣的人品吗?”小吱说:“一定很便宜吧?”我抬起眼睛:“你怎么知道?”不但便宜得让人吐血,而且还到处拍卖。小吱说:“现在谁还敢穿这样的衣服,肯定是到处在廉价拍卖,还没有人买!”“这你就说错了,很多人哄抢呢!”我不服气地说,不过,那些都是没有多余衣服的穷人,抢回去裁内裙穿的。璇玉姐姐说:“弯弯,你还打算做大游侠吗?”“其实,也就是一个不太成熟的想法。”把自己挑在风口浪尖,这从来就不是我的做法。作侠客既然这么不吃香,我自然就不凑热闹了。先前的一团欢喜如今全部泡汤,我垂头丧气地倒提着龙泉宝剑走出门去,璇玉又问:“弯弯,剑这么贵,要不要我托人帮你转个合适一点儿的价钱?”“不用了。”我谢过她的好意,“这剑是我从道具间借来的,假的。”我自己也知道这做侠客的事情不太老成,所以没买太贵的东西,先随便弄了一把摆摆造型,找找感觉而已。既然正好赶上游侠低迷的年代,我能有什么办法呢?小吱在我身后,轻轻道:“璇玉,弯弯跟着我们一定是太无聊了。唉,真可怜!”我假装没有听见,快步来到道具间。避过掌管道具的老剧,他嘴巴很碎专爱打报告。我悄悄起开窗户搭栓,偷偷摸摸钻入道具间,把宝剑送了回去。翻窗出来的时候看到一个绿衣女子从班主的房间出来,我以为她此行与我毫无相干,便不曾理会。没料到,第二天便被这个蛇蝎般的美女算计了去。 第四十八章 深宫纷争惹缘分 “借光借光——让道让道!”我兴冲冲地抱着一大堆行李铺盖,放上马车,摆放端正,又四处拉拉褥角,拍去浮灰。忙完一圈,满意地退后一步看看自己安置的马车:“小吱,都预备妥当了!”小吱看看我明亮得有点儿不合常理的眼睛:“弯弯?你是不是对这次去春山画堂感到很高兴?”“啊?”没有没有,怎么可能呢?我连连摇头,把手放在身后,露出一付颇为忧患的表情:“小吱,此行吉凶难料,我怎么可能会感到高兴?我是很担心的。”“是吗?”小吱踩着垫石走上马车,低头想了一会儿,转身对我说:“放心,就算是龙潭虎穴,我也保证你没事儿。”我虚伪地笑笑,他也虚伪地笑了:“弯弯,上车。”我点头:“来了。”这回我走路乖巧迟缓得就像一个童养媳。事情是这样的,因小吱歌声出众,班主为了进一步培养他,特地送他到长安歌舞第一坊——春山画堂,随那里的柳殊儿修习音律。春山画堂共分为谵台柳阁、采芙水榭、楚衣香轩、杜若汀州、竹里幽馆五大园子。又以柳殊儿所在的谵台柳阁专以音律舞蹈见长。其实谵台柳阁还有更好的琴师,是柳殊儿点名要教他,更点名要我也去。这让小吱很是意外,并且感到担忧。而我,装作很意外,假装显得非常忧心忡忡。闷了太久,现在忽然有人打算收拾我了,这让我感到有点莫名其妙的兴奋。车马辚辚,红香浮动,我们来到了春山画堂。一进入谵台柳阁,我便被柳殊儿强迫着换衣梳发,说她这里见不得脏人。“那你可以别让我来啊!”我叫,柳殊儿正把着我的头发用力地梳着,我记不清多少天没梳头了,头皮扯得发痛。“让不让你来是我的事情,留不留下来是你的事情。”柳殊儿气定神闲,将我的头发扭出一个发髻。我看看小吱,他当然不想离开,我只好沉下头:“好吧。”“其实,你不喜欢别人认出你很容易,白天尽量别出院子。要出去戴个面纱什么的,我们这里花红柳绿的姑娘多得去了,你能多起眼?”柳殊儿将我领去穿上她们谵台柳阁小使女的衣衫。来到这里我才知道,她是一个活得极其滋润的女人。她歌舞韵律、六博酒道无所不知,自己虽然终日素面朝天,但是,长安城的时髦发式、各色妆容、新鲜衣裳,一多半是从她手里开始流行的,堪称走在时尚尖端的风云人物。她长年在春山画堂里,指点舞蹈,以此便能拿到画堂里最高的固定工资;此外,她还在长安城的社交界颇有名气,达官贵人要搞一些别出心裁的宴会,必要请她谋筹策划。空下来的时候,她便到处吃喝玩乐,开拓眼界,得了灵感再用到她的工作中去,比如,他们正在排练的《金莲碧波》,就有璇玉姐姐绳索舞的影子。她让我来果然是没有安好心。她们的《金莲碧波》排练已经接近尾声了,有一个女孩闪了腰,后天就要去皇宫献舞,因那舞蹈的灵感来自绳索舞,她便直接将我调兵遣将了。柳姑娘拈着一个翡翠色的发钿,在手心里转悠着:“不如,将你打扮起来,再帮你谋划谋划编个舞。若皇上看上了你,再邀上宠,说不定姐姐我也就可以翻身了。”虽然明知她与我开玩笑,我还是故意跟她抬杠:“你动手啊,皇上不但喜欢美貌的,还喜欢性子特别的。我只要给他一拳头,他一定把你的脑袋换作金子镶的。”柳姑娘边听边笑,犹如水拂青莲:“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别扭?别人求我打理,使了银子我还不一定愿意呢。”我说:“别不别扭是我的事,用不用我是你的事。比方说,你为什么不找璇玉姐姐来?”她道:“用她当然不如用你。要是用了你们璇玉那还了得?那祁班主定然会借此让我给他推荐、投帖,寻找攀龙附凤的门路,最少也要给他头牌的花红。现在呢,一个子儿不出,你还不会声张!”……如此呆了几天,我自己也不愿意离开这个龙潭虎穴、刀山火海了。我白天不方便出门,晚上则可以到处溜达,这里美女如云,帅哥也如云,有钱的人特别多,好吃好玩的东西更是多得了不得,我长了不少见识。柳姑娘让我跟着她们的舞伎排练,她吓唬我归吓唬,其实事情早已安排好了。我们这些人不过是去跳伴舞的,真正的主角儿是一个姓李的姑娘,走的是平阳公主的门路。那天,柳殊儿将我带到她面前,李姑娘看了我一会儿,遂要求正式表演的时候,我们这些伴舞女孩的脸上都得涂上绿色的油彩,绘上金线。他们的油彩是拿蜂蜜调制的,质量实在不怎么样,定妆那天我涂了一次,绷得我满脸都难受。三天后,站在宏大的建章宫殿中,李姑娘自然是眉若翠羽,眸如星辰,唇似花瓣,肤若凝脂,容光焕发恍若神仙妃子,令那个三十多岁正当壮年的皇帝一见倾心、两眼绿光。泱泱大国的君主骨头酥成了一摊烂泥,当即将她收为美人。两个人当着我们这群纯情少女肉麻成一团,旁若无人地“少儿不宜”了一番。我很好奇地睁大眼睛观察着,上了一堂十分生动活泼的启蒙课,还是皇上亲自操作的,档次真高!皇帝的动作非常有煽动力,李美人笑得花枝乱颤,两个人都够瞧的!幸亏周围都是宦官……我想起以前陈天鹰说过的笑话儿,心里有点酸。要是他活着,现在我们一定过得很开心,我还可以有一个脾气爽快的娘。美人自然是被留了下来,我们则被赏赐了一顿美餐后各自回家。皇宫的饭菜很可口,可是,我觉得这样的皇上不配驾驭霍将军。回家的路上,伴舞的女孩们天南海北地胡说着。不知谁起了头,大家议论起宫中受宠的年轻公子来,遗憾着今天一个公子都不曾见着。额头饱满如月的班月绰、有一个梨涡的赵宜儿等几个见过世面的大舞女这下可有了大逞口舌的机会了。长安城的贵族少年、锦衣公子她们一多半都见过。她们说,公孙胜声公子如月之清朗;她们又说,霍去病将军如松之绝傲;她们还说,苏武苏二公子如竹之素节……她们红唇开合,唾沫连连,最末还为了孰优孰劣争吵了起来。我闭着眼睛睡觉,谁好都和我无关……我坐枯禅功……“我只喜欢小韩将军。”一个很轻的声音从我耳边响起。我转头看去,一个少女坐在我身边,她有苗条的腰身,苗条的胳膊,苗条的脖子,整个人纤细精致地如同一张画,一个尖俏的下巴显出了她的倔强。她叫夕琳。班月绰听到了,回头:“琳儿喜欢的东西就是与众不同,韩说(读音为“悦”)将军可不光是你喜欢的人,也是……”众人压低声音:“皇上喜欢的人!”大家掩口笑了起来。她们口中说的韩说是皇上男宠韩嫣的亲弟弟,在众人眼中他的地位多少有些不堪。我虽然没见过,想来也是个帅哥吧?“皇上喜欢的人多着呢。”夕琳怎肯受此奚笑,细眉一拔,“你们没人懂他!”===========================“雄指的是声气豪壮,仿佛龙腾虎跃,气象雄伟;骤是激越昂扬,起伏动静处于霎那之变;急,则为疾速如飞羽……”柳殊儿说着,示范了几个指法,又娓娓道:“亮,则指的是金石之音,如钟的沉雄,如磬的清亮;粲者以明媚妍丽见长,仿佛云雪纷飞,轻云入岫;奇者即物化神奇,超脱于常态;广指的是气度,雍容、宽远、绵长,成在内心;切是指知音相感,其音深切,需以至情而不能显;清,指音韵、音色、情调、气质的清远、清畅、清朗与清峻,也指人心之清……”一段“琴音十三相”听得我悄悄打了个哈欠,小吱专心听课之余,竟然还发现了我的不耐烦,警示了我一眼。跳舞归来,小吱的琴还没有学完,他说我回百乐门去也是干活,不如在这里陪他先玩几天。其实也没什么可以玩的,只好也弄了一张劣等琴,跟着学一点儿解解闷。才两三天的功夫,略知了一些指法,又勉为其难地通学了《流水》一曲,我对于古琴之道已经没有了多少兴趣。可又不敢明说。我这张烂琴据说也要十二万钱,还是打了折的,因实在买不起(我虽有十几万小钱,可是不愿意花在乐器上)。小吱好说歹说自己费了两千钱问柳殊儿租下来,让我陪他玩十天,现在十天未满。新课教完,柳姑娘让小吱还琴了:“小吱,那天教你的《华胥引》,你学得怎么样?弹来听听。”小吱听见柳姑娘问起,低头行一个学生之礼。然后左手按弦,右手挑抹拂勾。一缕清风穆然的琴声在他的弹拨下悠悠响起。昨日,柳殊儿说过,这《华胥引》是一支太古之曲,传说黄帝梦游华胥氏之国,国中人皆无嗜欲,而不夭殇,不知乐生,不知恶死,处处平和自然,乃是一个理想世界。黄帝醒来便作了这只曲子。没想到,短短一个晚上,小吱便能将曲调体会至斯,一曲听毕仿佛身处华胥之间。我虽拙劣,也分辨得出好坏,不禁随口对小吱道:“小吱,你回去后也把这个曲子教会我。”小吱正要应承,柳殊儿拦在前面说道:“你要学?那你要有本事弹出这样的音。”我眉毛一拧:“什么音?”柳殊儿是真心欣赏小吱在音乐上的感悟能力,对我么……就嘲笑多于传授了。她正容,轻起左手,按住琴弦徐徐下滑,右手拨出一个清润的音,由实到虚,由重到轻,渐渐趋向虚无、空灵、广阔的意境。“这有何难?”我也歪下头,学着样子拨了一个音,支棱起耳朵细细品鉴着。小吱笑道:“妹子,你学不像的。这是柳姑娘心中有曲,指下才能有这样法化无穷的音。”我道:“还好吧?我听着跟我没多大区别。”柳殊儿笑着,俏声道:“这,需要听者也有高雅的情趣……”明眸转看我,说话阴阳怪气的。我心中冷笑,一段破木头就要卖出金子的价钱,这份情趣可真够高雅的。琴课结束,小吱还要关在房间里,练上一段时间。我早上捉了两只玉蛱蝴蝶,放在院子角落的一个旧绢丝笼中,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看看暮色渐至,我走出房间找蝴蝶去了。来到一处黄石假山下,我拨开一丛爬山虎,掏出一只绢丝灯笼,里面的蝴蝶停歇着没有了生机。此时,春山画堂的五个院子里华灯初上,客人也渐渐多了起来。我带着我的虫子,翻上谵台柳阁的屋檐,穿过那些柳树。在采芙水榭荷花池边的高墙上一步步走过,来到一个幽篁深深的庭院。这里乃是位于东北角的竹里幽馆,五处庭院中,数这里的屋顶坐着最舒服。夜晚渐渐深了,我那旧灯笼里的蝴蝶也仿佛恢复了活力,打开灯笼,它们扇扇轻薄的双翅,带着蓝色的荧光,如同天上漂浮的星星,慢慢飞远了。大概看蝴蝶有些出神,等到我重新坐下来,发现左近的屋檐上也坐着一个人。那屋檐上的人看清了我的样子,呼地站了起来。我抬头一看,那高大的身影把半边天空都遮挡住了,吃惊不小:他怎么到这里来了? 第四十九章 佞幸曾是将军本 那人身上尚着戎装,狭长的眼睛紧紧盯住我:“黄瓜姑娘!”我也落落大方站起来与他客套:“赵大哥,你今天怎么会有如此雅兴来这里?”他没有回答我,只是愣愣地望着我,过了一会儿又道:“黄……黄……瓜!”我听出他似乎醉了,说道:“赵大哥,你喝醉了可不该上房,跌了怎么办?”他忽然动作很快地翻下自己的屋檐,几个箭步冲到了我这边,爬到窗户上抓向我的脚踝。我闪开,他又追了上来,身体沉重地撞在下面的木窗棂上,发出一声响。房屋里立刻传来带醉的叫骂声:“赵破奴,你在外面发什么疯?”赵大哥抓不住我,跌到地面,又大叫道:“黄瓜姑娘,我总算找到你了!你知道我今天找了你一天,百乐门的人说你来了春山画堂,这种地方哪里是你来得的……”“臭小子,还没吃够黄瓜吗?来,拿上这三盘黄瓜!”有两人趁着酒兴跑出来抓住赵破奴,“全部摁到这小子的嘴里!”我看到其中一个褐面浓眉的,正是皋兰山见过面的高不识,他似乎醉得轻一点,看着另一个虬须大汉在揪赵大哥的嘴,边笑边劝着。见赵大哥的眼睛朝我这里发直,他也转过头来。我连忙从屋顶上翻下来,偏这幢屋子是独立的,我在他们的面前从竹叶中间落到地面,用袖子掩着脸匆匆逃出去。高不识看出蹊跷,哪里肯放,道:“那个妞儿有古怪!快去看看!”赵大哥看到我逃走,也似疯了一般追将过来。其余人见他们如此行径,自然一同跟上了。这些人看起来个个都是骠骑营里好手,我才不跟他们明追,跑到前面又一个幽竹深深的房屋,我一错步,便随着三名绿衣的女子走进了一间雅室中。我知道高不识不太醉,其他两个人也不够醉,以我在河西对高不识的了解,不问清情况他不会硬闯的。果然,他们的吵闹声消失在了我的身后,而我,则被这几个绿衣女子一起带进了一间十分精巧的房间。我落在最后,关上糊着绿色纱帛的木格移门。这屋子里面全用竹子装饰,不见半点花红。中间横红卧绿靠着几位姐姐,竹里幽馆的姑娘们以美貌妩媚著称,比起谵台柳阁的大姑娘们来,更多几分妖娆娇艳。她们的玉臂或持酒,或拿花,或惹香丝帕,都缠绕着一位男子。我随同而来的绿衣女子们乃是此处的侍女,大家放下手中的碗盘,垂手低头而立,我也严严谨谨地站在一旁。我仔细听着窗外的情形,正在这时,我听见一声高喝:“赵破奴!高不识!仆多!给我出来!”我听着这声音如同雷霆贯耳:今天真是热闹了,连霍将军也到场了!听起来他是找他部下,我揣摸着大约是不准他们逛窑子。我心中不由一松,若是这样,赵破奴再昏也该清醒了。清醒的赵破奴是不会找我的。我如今听见霍将军的声音,心情平静地像听着陌生人的声音。倒是这边的那个男客,命站在窗边的我把窗户打开:“这事情希奇,怎么冠军侯也会来这里?”他的声音有着一种低沉沙魅的味道。我把窗子一打开,见到院子里的女孩子们正被霍将军的大喝吓得四散逃开,等到看清楚他的样子,一个个渐渐停下脚步,纷纷低声议论起来:“这就是骠骑将军?”“上次我说的不错吧?这回亲眼见了,你可总算相信了?”“好姐姐,你百回也不会错一回的。真真久闻不如见面,比姐姐说得还俊俏!”……女人看见了好看的男人,连害怕的心思都没了,横竖离霍将军距离还远,有人忍不住越发八卦开了:“听说都二十的人了,别说正经媳妇了,连个像样些的女人都没有。”“人家生得好,仗又打得好,大约跟从前的韩嫣将军一样,早被……”做了一个神秘的动作,压低声音,“看上啦……”“嘘,别找死!小韩将军就在那里面。”回头看到我打开窗户,那说话的两个女子连忙低头走远些。我开完窗户,身后的男子便走了上来,他生了一张俏白的面孔,两道乌剑也似的眉毛下,一双眼睛亮若宝石。本可以算一张英气勃勃的脸,却慵懒中透着三分邪气,浅笑中带着几分勾人的味道。小韩将军?韩说?那个名叫夕琳的女孩子喜欢的人原来就是他?小韩将军将手支在窗沿边,远远看着霍将军。霍将军果然在喝斥他的部下不该来妓院里逛,那小韩将军边看着,边顺手将我的右手牵在手中,抚摸把玩着:“匈奴人是那么好驾驭的吗?当作豕狗驱使也就罢了,拜为领军之将……”他挑起眉毛的角度充满一种讽刺的味道:“有翕侯赵信阵前叛变的珠玉在前,现在谁用匈奴人不都存着疑心?”我知道他说的赵信本是匈奴小王,名阿胡儿。因当时的军臣大单于杀了他的父亲,所以叛投到汉朝来。结果两年前,卫青大将军的漠南之战中,他阵前带军投敌,成为了现任大单于伊稚斜的左膀右臂,给汉匈之战造成了很大的威胁。他又听到霍将军在说,仆多、高不识他们要女人完全可以买回去,到这样的场所来吆五喝六不成体统。那小韩将军又是一声冷笑:“这群匈奴羯人,本就是一群丧家之犬,跟着他,图的不过是银子和女人。看来,他自己也清楚这一点啊。”小韩将军边说着话,边捏弄着我的手指,发现了有轻微的反抗,遂低头看了我的衣裳:“你不是竹里幽馆的?”我不想在此时被赶出去,不置可否地轻咛一声。他笑得邪魅:“谵台柳阁居然有这样的可人儿?”他侧过身,顺便将窗子随手带上,霍将军的声音顿时被掩了下去。我看着窗户渐渐合拢的缝隙,不经意间回头,一张淡红色的唇凑到我面前,吹着气息逗弄我的双唇:“闻起来清新如兰,姑娘应当还是处子……”处不处子的,连我自己都不大清楚,他怎么一闻就知道了?还好似要故意引诱我一般,他将衣襟敞开,露出一片冰绡似的胸膛。我避开他的身体,低膝编话寻求脱身:“大人,奴婢受我家姑娘之托来竹里幽馆办事,走错了房屋。叨扰之处,还请大人见谅。”“这么说是办了糊涂事?”他还是不放我,拉着我从窗口退开:“那可要罚你弹一曲,点了竹里幽馆的姑娘还能够欣赏到谵台柳阁的曲子,难得啊难得!”这里的五个园子以各自的特色吸引人,其中明争暗斗甚多。我道:“我不会弹琴的。”他不给我细说的机会,一把桐油滑亮的古琴放置在我的面前:“弹首什么给大爷听?那凄凄哀哀的我可不爱听。”我重复道:“我真的不会弹琴的!”他道:“你这算不算是在嫌客?”我听他步步紧逼,赌气道:“我真不会弹!”顺手在琴弦上一打,只觉得琴音清妙入耳,比方才柳殊儿弹的不差上下。我有些吃惊于此琴声音的美妙,抬头看向那小韩大人。他正以暧昧的姿势贴坐在琴案前,他的手指拂过长长的轸穗,穗子随他的手而飘动,一派妩媚风流之态。他摸到了琴尾上,那里粉色的芙蓉石镶嵌成一朵朵姿态袅娜的重瓣花:“这琴尾上的芙蓉花色,倒是和姑娘的手指甚为相配呢。”我听出了里面色意取笑的味道,耳边细听着霍将军是否走了,若他走了,我就要快些离开才好。那几个竹里幽馆的姐姐岂容我占了她们的风光,围了上来:“姑娘是谵台柳阁哪一屋的?如何混到此处来?”“韩将军,人家不依,你方才说的话不算数了么?”……霍将军的声音越发听不清楚了。我心中起了腻烦,便用手指在琴弦上反复拨拉着,一个个沁人心脾的琴音仿佛暑月里饮下了融融雪水,令人闻之忘忧。拨到兴处,我拿出新学的推、揉、叩、切、按、提、拨、弹,十八般指法一一演示。耳边众女的罗唣之声不知何时已然退去。见琴声着实动人,我心中贪念顿起,抬头问道:“你的琴真不错,能不能把这把琴借给我一天?”我要让小吱他们听听,心中有曲无曲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乐器好。生怕他不同意,道:“我说话是很算数的,明天傍晚我亲自还过来。”韩将军听着,眼睛里似乎看见了什么有趣的小动物,逗笑道:“你若能给韩某弹上一曲,我就借给你。”此言一出,竹里幽馆里顿时又一片哗然:“这把芙蓉瑶可是韩大人心爱之物,怎么可以……”“真的?”我目光凝聚,闪闪发亮地看着他。我本疑心他会有什么猥亵的想法,谁知他只是这点要求,我的贪婪之心一时之间旺盛到不可收拾,只觉今天若拿不到这张琴,我可以不必做人了。 第五十章 一路好去莫回头 他清晰而肯定地看着我:“真的。”我眼珠一转,问道:“曲子的……长短不限?”我想说的是,是不是曲子的好坏不限?不过,考虑到他的承受能力,我还是不要这样坦白为好。他听得我这么一说,眼珠也邪邪一转:“我听姑娘的指法纯熟圆润,应是个中高手,难道真的不会弹?”我的脸微微一烫,我学习指法是当作运作暗器的手法,这个我当然学起来事半功倍。不过,弹曲子么……原来他是折服于我的指法呢,我有了主意,脸上浮出一丝莫测高深的笑容,双手在琴弦上一抹,十指如同行云流水、回风飞雪,玩弄出了一套流畅华丽的流水变音指法!在众人震慑的目光中,我仿佛一位旷古国手结束了一段千古名曲,缓缓抬头,神色淡定地望着他:“一曲终后,韩公子不得变卦。”韩将军美目流波对着我端详了一下:“韩某不会变卦,姑娘请。”“一言为定?”他哑然失笑:“一言为定!”他伸出一枚细白的小指:“要不要拉个勾,我说话不算话就是小狗儿?”我嗤之以鼻:“我不和你做这等幼稚之事,信你便是。”他宽袖一拂,浅笑着右手撑头斜身卧在我琴案前。我看到他胸前的衣襟散开,露出左胸一颗珊瑚红色的柔软珠豆来。我嫌他行为放浪,不知检点。冲他使了个眼色,手指一指自己左胸,提醒他:大哥,你露点了。他目色玄妙地盯着我的胸部,滋润的舌尖微抵唇际,好似在看一颗水蜜桃。我略一皱眉,这个人还真是迟钝。便直接指一指他的左胸,他低头看到了,无声一笑,稍稍一拉衣襟。他很帅地一扬头,又向后一仰,那衣襟再次滑开,两颗珊瑚豆都露了出来。我们这里眉来眼去,旁边的姐姐们早已看个清楚,大家都目光贪婪地盯着韩将军的胸口,更有人将目光滑向他的腰带下……我发现这个男人来春山画堂花大把的银子睡女人是很不划算的事情,我看这些姐姐跟他睡觉,一定很愿意倒贴钱的。算了,他要做膀爷我也没有办法……我咋咋舌头,只要他不露出第三点就可以了。双手起势,一段琴音拨过。韩将军点头:“不错,《高山流水》中的《流水》。姑娘可是要在此处觅知音?”知音你个头!我统共就学全了这么一首,而且还不大熟。我绷紧了神经,两只手拨弄个不住,他摇头道:“你不会是只会这一点儿吧?这一段可有点晦涩了。”晦涩了吗?我十指翻飞,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一定要把这首曲子弹完。琴声越来越密集,如清泉出涧,如水波冲折,如逆流回旋,如叠浪冲礁,一层层,一道道,正是《流水》曲中的高潮之处。我的心思完全集中,将柳殊儿教我的那点东西全交待了出来。“雄指的是声气豪壮,仿佛龙腾虎跃,气象雄伟……”琴音十三相的第一相从我心头滑向手指,我五指并抡,如同有千军万马,白羽摇动如流星,莲光宝剑待出匣。“骤是激越昂扬,起伏动静处于霎那之变……”“急,则为疾速如飞羽……”琴音十三相仿佛大海波澜,从我的手指中奔泻而出,我眼前的七根冰弦不断抖动,渐渐模糊,我仿佛看到无数士兵骑着战马奔腾在荒漠的大雪纷飞之中,马蹄如重雷,刀光胜冰雪,冷风厉雪中我们是不败的长城!“清,指音韵、音色、情调、气质的清远、清畅、清朗与清峻,也指人心之清……”也许是琴声曼妙,我从未有过地投入了起来。激越如万壑争流的跌宕起伏过后,冲荡奔腾的波涛驶入大川,水流开始变慢了,眼前的景物渐趋平缓了,仿佛轻舟过巫峡,高唐得云散,留有余波激石,间或旋洑微沤……我的心灵也随着手指的变慢而一切变得缓慢。一片缓慢中,我仿佛看到风雪密集而下,整个战场都白色茫茫。我咬着战刀,爬上多多的马背,霍将军带着他的亲兵重新冲上战场。我们两人面向而行……疾风呼啸中,我们的眉眼都被怒雪压得骤然一低……骏马奔驰中,我们交肩而过,他回过头,看向我……这一眼,短暂而漫长……这一眼,幽深入心间……“切是指知音相感,其音深切,需以至情而不能显……”我的手指深沉扣动,几近忘我……正在不可开交之处,忽然——“哐!”门被重重踹开,木格丝帛碎了一地。我神思飘荡在心外,被这突如其来的响声吓住,一头扑到氆毯上。小韩将军随之坐起,白衣垂地,将我连人带琴大半遮挡在了身后。什么人这样踹门?我悄悄探出头去看——我不明白,就算我弹得难听,制造了噪音,也不该有这样激烈的反应啊?我悄悄躲在韩将军身后偷看,踹门的竟是霍将军!“霍将军?”韩说先开了口。霍将军目若明炬地在屋中一转:“是你?”小韩将军侧转身体,拨弄一下琴弦:“霍将军,你这样子吓着我这里的姑娘了。”小韩将军身前身后的女子们,酥胸半裸臂如藕,小怜玉体正横陈。她们哪里是被吓住了?她们先前因这突然的闯入者,慌张地拉起衣服来。待看清霍将军英气逼人的容颜,又都停下了手。不但不遮掩裸露的肌肤,反而乜着眼睛睃他,看似羞赧,其实是在挑逗。霍将军毕竟是未婚的年轻男子,略侧过脸避开那些女子惹火的眼神。高不识走上前:“将军……”他看到屋子里这般靡艳的情形也微微一愣,说:“赵司马方才看上的姑娘好似就进了这里。”霍将军听说,道:“赵破奴,你要的女人是哪一个?快些认出来!”赵大哥蜡黄着脸在门口只略一露面,目光已经锁定在了我的裙子上,我又不能公然蜷缩起来,赵大哥目光低垂:“回禀将军,那都是仆多他们在开玩笑,我看上的姑娘怎么可能在这里?”霍将军将下巴转向门外:“不错,她怎么可能在这种地方?”说话的语气似乎变得有些低落。他将脸一低,也不和小韩将军打招呼,人便准备走出去。“霍将军,撞坏了门是不是该陪些钱?”小韩将军叫住他。霍将军停住脚步:“我的钱不会花在这种地方。”“可你的部下会把钱花在这种地方!”小韩将军白衣绸衫,乌发披垂,两眼半眯带笑,如同一只皮毛华丽的白色波斯猫,向着霍将军磨爪霍霍。我感到他太胆大妄为,便弓起背,随时准备躲开一些——霍将军应该会揍他了,我可不想被连累。出乎我的意料,我看到霍将军淡淡扫了小韩将军一眼,面对这么明显的挑衅,他竟然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神情倨傲地转过头,衣袍一甩,走出了房间。赵大哥回头朝我的方向又看了看,这才跟了出去。我从韩将军身后爬出来,目送着霍将军消失在甬道里,他的样子就好似一头庞大矫捷的黑豹扔开一个它毫无兴趣地死物。小韩将军也看他们消失在了甬道尽头,这才转过双眼阴飕飕地道:“姑娘躲的人,果然就是他。”我对着他的眼睛,他冷我更冷。我知道,这位小韩将军取代了他哥哥当初的位置,正是皇上最为宠幸的男宠。是啊,这样的人霍将军会揍他才怪呢,他根本就没有兴致将这种变态男人当作对手。我垂下眼睑,鼻子里含着一丝蔑哼:由于出身怪物,我尤其不喜欢他这种带着畸形的人物。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嫌恶:“你以为他又好到哪里去?在别人的眼里,他霍去病和我韩说有什么区别?”“当然有区别!”我不容许他亵渎霍将军,“他的一切都是自己拿性命换过来的。”“拿性命换过来?”韩说道,“没有他姨母的裙带关系,他能够接近皇上?没听别人说过吗,他和我一样,都是皇上‘宠幸’过的人!”他把“宠幸”这两个字说得分外充满恶意!我的眼神立刻如同刀子一般冰寒,霍将军才不是他这么令人恶心的变态!“霍将军不是你这样的人!”“是吗?可是坊间流传的话可从来没有干净过。”韩说大笑:“我这个龙頟侯不也是元朔五年四月,皇上‘宠幸’来的?我至少还是弓高侯之孙,他霍去病连个父亲都没有。他们卫家尽出些没行止的人,他那个舅舅卫大将军,不也是蹲在皇上的床边厕旁……”从小的训练,我已经养成了决不因一时激怒而当面动手的习惯。可是,这一次我完全没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拳头如疾鸟掠空一般,狠狠砸在了韩说的眼睛上,他在众女子的惊呼声中倒下。我没有想到,竟然有人可以将霍将军说得如此不堪!曾经与他在一起度过的一幕幕从我眼前掠过:皋兰山决战之前,他彻夜未眠的谋筹;河西风雪中,他以少战多的刚烈;遭遇劫营时,他应对危机的剽悍……这些事情,这些压力,他们有谁经历过?有谁面对过?那些躺在长安城里,纸醉金迷、纸上谈兵的人们,他们有什么资格去污蔑一个死战沙场的将军!屋子里的姑娘们立刻闹了起来:“居然打了我们的恩主,这还了得,快来人!”眼看就要当场大乱。“小韩将军。”一个佻巧的女声在门口响起,“什么时候欺负到我的姑娘头上了?”韩说已经坐起来了,一只眼睛虽然青得活像一只变种熊猫,风度却依然潇洒宜人:“原来是柳姑娘的人。”柳殊儿烟波横斜,浅笑悠然。柔软的素手轻轻斜搭着破碎的格子门,优雅自在得如同站在镜波水月间。我看到竹里幽馆的人再也没有了喧哗,仿佛被她那双慵懒的手轻轻抚平了。回到谵台柳阁,笑容满面的柳殊儿立马翻脸,不讲任何情面,当即将我和小吱一起赶出了春山画堂。 第五十一章 长安少年梦里客 被柳殊儿赶回百乐门,已经第六天了。我独自躺在榻上,听到门被轻轻推开。睁开眼睛,一个高大的身影轻轻地走进来,我坐起来:“赵大哥?”赵大哥动作一如既往地拘谨:“你怎么样?”我用手指撑开变细的眼睛:“没什么。”他看了看我的脸:“还说没什么,整张脸都肿起来了。”我心道,那又怎么样?班主还要我酉时三刻后,洗一大堆碗呢。前几天刚回到百乐门,日子真不好过。正赶上修葺粉刷一些用旧的演出道具。那些道具都是用漆描绘的,我因是第一次接触大漆,所以就过敏了。小吱他们急得不行,到处给我找药。班主可不管,说只要不发烧就得给他干活。“我们建章营的医师都是很好的,我问他们讨了几丸下火去燥的药丸来。”赵破奴从衣襟中取出一个精致的黑木匣子,边角以黄铜装饰,打开盒盖,里面的药丸都用白蜡封裹,点着朱色珠砂。我道:“这一定是宫里的好药,赵大哥,你怎么能得到的?”“你脸上快些退下去就好了。”他捏破一个药壳,“放在小碾钵中碾碎,一半内服一半外敷。”我依言使用,果然松快了许多。他见我说效果好,高兴得合不拢嘴,说过几天再设法给我讨几丸来。他坐了没一会儿便匆匆回军营了。大漆过敏到今天,其他症状都差不多减轻了,只是脸上肿得水汪汪、亮堂堂的,我如今面如满月,眼如细丝,一张嘴巴肿成了香肠。用了赵大哥的药,肿胀虽然没好,不过也觉得头目清凉。我在床上坐着感到有点无聊,走出百乐门上街溜达去了。好久没有上街,心情立刻转好,觉得天是亮的,草是青的,花是香的,连石板路走上去也啪嗒啪嗒清脆得很。路上的行人见一个肿着脸的女孩子溜溜达达地走在路上。他们都瞧着我的尊容发出善意的嘲笑,我将头帕包包好,冲他们微笑一下继续逛街玩儿。暮色渐渐起来,我已走过好多条街,估计着酉时快到了,便准备回去干活了。“抓小偷!抓小偷!”我看到一群人追逐着一个孩子。那孩子的背影十分熟悉,正是住在建阳街上,我常给接济食物的小忆。前几天我刚过敏的时候他还来看过我,我当时有点发烧,没能给他一点吃食。难道,他饿慌了,闯出这样的祸事来?我快速追了上去。眼看着小忆渐渐被追上,似乎逃不掉了。我有心帮他解围,可是,自己现在这张标志性的肿脸若被人认出来,闹到百乐门去,岂不是增添无穷麻烦?趁着小忆尚在混乱的人群中,我穿花拂柳般挤到他的身边,小忆的脸上贴着一块蜜蜡做成的烂疤,这是他乞讨时候常用的伪装手段。我拍了一下他的头皮:“小忆?”小忆抬头一看是我,带着哭腔道:“救我。”附近只有一条死巷,他跌跌爬爬看起来是跑不动了,我将他带入这条小巷,听着巷子口那边嘈杂的脚步声渐渐逼近,迅速脱下他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又把他脸上那条假疤揭下来贴在自己脸上:“把偷的东西给我。”小忆已经慌了神,只求保命,将一个蓝缎子的钱袋掏出来递给我,我看他两条胳膊上都是血杠,还在涔涔渗血,心道那些人下手还真黑。便从钱袋里分出一些钱给他:“呆着别动!”小忆窝在角落里不敢动弹,我转身向巷口迎过去,那些人看到可以抓住我,如同虎狼一般冲过来。我在他们之间跌跌撞撞摇晃开去,尽量显出是凑巧从他们腋下逃了出去。他们翻身来抓我,我不敢显得身形过于灵活,免得他们起疑,又去抓小忆,只能走一段跌一段,在他们的面前慢慢跑着。总算远离了小忆所在的巷子,我模仿男孩的声音道:“钱袋还你。”将钱袋掷回。那起人接到钱包却“呸”了一声,领首的紫衫男子道:“死小子,敢偷到大爷头上来,今日就要了你的小命!”我本以为他们会放过我,谁知道他们更加凶恶地扑过来。我只好继续向前逃,逃了一阵心中烦躁起来,觉得这些人太过无赖,连个孩子也不肯放过,看到前面走着一队人,似乎华服峨冠,便想着要让身后的这些人冲撞一下贵人,让他们来个狗咬狗。我放慢脚步,让他们追上我一些,然后忽然撞向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身边——等到即将撞上的时候,我擦过那名男子的身侧,转到他身后去,回头看到那个追我的无赖向着这边直撞上来……“哐”一声重响,我还没有明白过来怎么回事情,就被人卡住脖子按在了地上!与此同时,那人胳膊一抬,正撞上来的紫衫男子被他一肘子打得倒退出去。说来奇怪,那横行无忌的紫衫之人被他打了,竟然一声不吭,夹着尾巴便匆忙逃走了。捏住我脖子的那个人看他远去了,这才低下头,对我道:“你是什么人?”掐在我脖子里的手坚定而有力,耳边的声音年轻而冷峻……天云逆转,海波倾覆,时光倒流,重回荒原……河西京城,曾经两重天般遥远的面容如今近在咫尺,所有的冷静,所有的克制,都在这个时刻化作一场东风吹残的落花流水,离我远去。鬼使神差一般,我回答道:“我是中国人……”脖子里的扣压猛然收缩,又很快打开,将我一把拉起来。我按着脖子坐起来,忘了咳喘。而他,也忘了站起来,伸出手来轻触在我的面颊上。我们周围正是闹市,人来人往川流不歇。可是,我的耳朵里听不到半点声音,只有他粗糙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的抚摸。他似乎浑然忘却了身在何处,手指摸上了我的眼睛。大约是觉得自己的手心太过粗糙,他又把手指翻过来,比较细薄的食指背面掠过我的鼻子……我率先清醒过来,正看到他眼睛里的闪光,好似看着我,又好似什么都没有看。我推开他的手,低头跪倒:“霍将军!”被我一叫,他也好似清醒过来了,仓促抬起眼睛,四处看了看:短短的一段时间失神,周围已站满了一圈看热闹的人。他的眼波一潋神色,放下手:“你站起来。”我站起来,故意让自己驼了一点儿背。相形之下,重新恢复了镇定的他,又显出了器宇轩扬的神采,周围的人也开始认出他来了:“冠军侯。”“骠骑将军。”他平时常骑马在驰道上伴驾出游,认识他长相的人颇多……人群中刚起来一点骚动,又被他那股泰山压人的气势将闲言碎语收拾得一干二净。“跟我走。”他抬头走出人圈,人们不由自主地让开道路,仰视着他。我在原地稍微踌躇了一下,我的脸上肿成猪头,还贴着一个几可乱真的伤疤,我觉得他未必认得出我,跟在他身后也走了出去。他似乎觉得我走得慢了,回头站住目光扫来,我被他骇得无法动弹。他一把拉住我的手,拖着我快步走出了人圈子,向一条僻静的巷子走去。我不敢挣脱,又似乎不能不挣脱,他可是现在长安城最红的人,一举一动都能够成为这里小道消息流传的源泉,大家看到他拖着一个又脏又丑又贱的丫头,谁人不好奇?有些好事者就跟了过来。他霍然停住脚步,肃厉得仿佛能杀人的目光在人群中只一搅,大家都怯怯地后退了,停止了。他这才继续捏紧我的手,在众目睽睽之下带着我深入巷子。 第五十二章 一杯浊酒一段愁 巷子很黑,这个朝代也没有路灯,只有巷子的两旁,有人家的地方有灯光漏出来,把个巷子弄得一段光明一段黑暗,正如我此时的心情,一段是喜一段是忧。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搞清楚他到底是不是认出我来了,仅凭那句话就认出来吗?他也太神了,而且,刚才他的目光根本就不是在看我。穿过巷子,来到一条小河边,他在垂柳下站住,让我也站在他的身边:“你叫什么名字?”“黄瓜。”我偷窥一下他的表情,他毫无表情。“长安人吗?”他盯着河水。“不是。”一回答完他立刻转过头来看我:“那你是哪里的?”唉,我叹气,他又开始查户口了。我按照早已和小吱编好的身世进行通报,因先前背默过无数遍了,说得十分顺溜:“民女乃是代郡人氏,今年三月,匈奴人骚扰家乡,黄瓜家人都死于匈奴人的刀下。只和堂兄还有表姐幸免于难,因无处生活辗转到长安,堂兄以唱歌为生,表姐从前因生计所迫学习过杂耍,黄瓜身无所长,以打杂为业。”他不再说话了,席地坐下,面对小河,过了一会儿见我不敢有动作,道:“坐下。”我按照长安城平民女子在贵族面前的坐姿,十分小心地坐下。他继续看着河水,仿佛在和我比赛耐心。耐心我是有的,但是,班主大人未必有耐心,我实在忍不住了:“霍将军,民女还要回去涮碗,晚回去了怕主人苛责。”“哦,听起来你怕那个主人胜过怕我?”他的话语中似乎含着冷哼。我摇头:“不是。可是,吃饭大过天啊。”他转向我:“其实,黄瓜姑娘是谁都不怕吧?只想找个借口快点脱身。”被他点穿,我噤若寒蝉,早知道他是个感觉敏锐的人,在他面前是不能够耍心眼的。我嗫嚅着嘴巴,哪里还敢说半个字?他道:“我曾经有个故人,表面装得谦恭温顺,骨子里比铁块还要硬,看起来黄瓜姑娘跟她还真有几分相像呢。”我悚然大惊,抬头看他——“我不是她!”话一出口我便觉得不妥。他却眉目淡淡,依旧平静地望着河水:“我知道。”“……”我低着头。“你回去吧。”他轻轻说。我混杂着意外、解脱、还有一些失望,站起来:“霍将军,民女告退。”低头转身,慌忙疾跑。走出了巷子,重新融入熙熙攘攘的长安城,融入了长安城一百六十闾里中最不起眼的地方。那里,还有一大堆碗等着洗呢,希望我可以洗得很干净。====================“一百零三个。”我把洗干净的碗叠在灶台边,手脚麻利地用鬃刷刷着锅台。外面的夜已经深了,我的事情也总算都做得差不多了。我把抹布用热水搓搅干净,走到大堂里去抹案桌。晚上的大堂里一片黑暗,当然我做事情并不需要光线。明月为伴,孤星作灯,我在黑暗中一把一把地抹案桌。稍含油腻的抹布擦在桐油案桌上,有时候得用力抹上好几把。我用足全身的力气擦抹着桌子。擦了一张又一张,大堂里一共有五十四张案桌,我擦完一遍又重头开始擦……桌子已经光滑得连苍蝇也上不去了,我颓然坐倒在案桌旁,往案桌上一伏,光滑的桌面让我滑了出去,咕噜一声碰到了什么东西。我看了半天才看出这是一坛客人喝剩的残酒,不知怎么忘了收走。我顺手拿过来,月光从格子木窗中一格格透入,落在案桌上组成一道道方形的网线,我如同网在网兜里的鱼,怎么走也走不出有生天。我打开酒坛的黄裱布,浓烈的酒香便蹿了出来,让我的脑门一阵发昏。“弯弯。”一个声音忽然出现我的面前。我抬起头,睁圆了眼睛看着小吱。小吱看了看我手中的酒坛:“我们还从来没有喝过酒呢,不如,今天你陪我喝一点儿?”我不知该点头还是摇头。自从进入这个身体我也没有喝过酒。小吱说道:“怎么,这一点都不肯?”“好吧。”我心如乱麻,坐了下来。摆开酒杯,我们喝了起来,味道辛辣我不爱喝,却被小吱不断地劝着。喝过三巡,那一点点晕忽忽的感觉让我感到非常舒服,我笑着自己去拿酒喝。小吱按住我的手,目芒清锐地看着我:“冠军侯好像认识你?”我茫然摇头。他皱眉看我:“弯弯,你看看你这付慌乱的样子,你想骗谁?去平阳公主府是为了他吧?被柳姑娘赶回来也是因为他?”“没有。”我残存的意识依然在保护着我……让我喝酒……“弯弯!”他大声道,“你到底在干什么?”一阵凉风带动百乐门屋顶上数十风车,风车呜呜转动起来了。百乐门大厅两旁的布幔也随风而起,仿佛鸽子洁白的翅膀。我糊里糊涂地笑着:“小吱,你在说什么,我什么事情也没有。酒是你让我喝的,怎么现在又不让我喝了呢?这多难过!”我开始去拉他的手指。“每次见过他以后,你就要昏昏沉沉好几天,你这样要拖到什么地步去?”小吱紧紧抓住酒坛不肯放,“如果你只是一个人有点想法,我不会来干涉你。今天,发现你不在屋子里,我就出去找你,你们之间我什么都看见了!”“看见了,你看见什么了?”我用力去掰他的手指,争那一坛残酒。“我看到他对你……”“没有就是没有!都跟你说了,什么也没有!!”我凶猛地掰开他的手指,拿起酒坛就冲了出去。小吱没有能力拦住我,眼睁睁地看着我一路狂奔跑到了百子池。风吹向百子池,拂过万千荷叶,一层层荷浪从湖边垂柳一直翻卷到百子湖见不到岸边的远堤,仿佛蓝水的湖上又生出一层绿猗的湖来。我直接跳上了自己的小船,脚在湖岸上用力一蹬,飞快地远离了岸边。我站在船头上,船在荷叶中穿行,莲叶摩擦着我的衣袖,初生的荷花苞摩擦着我的身体,满堤皆清凉。我吹了许久的风才安静地坐了下来,仰起头,咕嘟咕嘟用酒将自己灌了个透!荷风吹过我的衣襟,摇摆我的扁舟。我坐不稳,卧倒在船舱里,手一松,倾倒的酒坛在百子湖的波涛中一沉一浮,渐渐离我远去。一大蓬柳叶从岸边倾下,铺满了我的全身。柳叶如丝,丝如雨,我的手臂垂倒在碧水中,白萍沙洲,荇荪点点,有红鱼在绕船而行。醉意上头,我终于闭上了眼睛:借着这个酒,我可忘却烦恼,拥有一夜安睡了。我合上眼睛,睡得朦朦胧胧,我在天空中自由飞翔,身边是白云,底下是碧海,我高飞于天没有牵绊。忽然,一个蓝色的波浪高高抛起,我浑身剧烈地晃动起来了。波浪如同碎冰一般在我的脚下裂开,里面站起一个熟悉的身影。我忍不住笑了起来:“霍将军,我不会再见你了,你怎么跑到我的梦里来了?”他不说话,只用眼睛看着我。他的眼睛里有夜湖的深沉,大海的莫测,还有长空般的辽远,变幻不停。他的眼睛慢慢幻化,化作小吱淡褐色的双眸。我哭了起来:“小吱,我又见到他了……我一直以为,见过以后我就可以放开……为什么见一次就难过一次?”我上前拉起他的衣袖,“我们离开长安,好吗?我们一起走,好不好?”他不说话,我便不断地求着他,不住摇晃他的袖子,他也不让开。我的身体还在不断摇晃,直到把我胃里的酒水都摇晃了出来,吐在了他身上。我虽然糊涂,也知道这样太腌臜了,就团起自己的袖子用力擦沾在他身上的秽物。他任由我在他身上擦呀磨呀,擦得太用力了,跌了下去,他又把我扶起来,我再继续擦,直到迷迷糊糊地又一次倒下。 第五十三章 独立逢春雁归飞 “此处经陇西,乌盩河,狐奴河这一带已经严防密布。所有进出关隘基本上都能够他们被控制住,修屠王部、浑邪部落、乌鞘王部、居令部落、脩濮王部等大大小小至少还有二十多个部落在那里守着。”我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头痛欲裂中分不清楚自己在哪里。我爬起来,头重脚轻又一次摔倒在一个柔软的卧榻之上。“赵破奴的意思是,走上次的路线要面对的是河西的大队人马,且已经防备重重了。”另一个声音传来,我吃惊:赵破奴?我甩甩脑袋,努力想看清自己所在环境。眼前是一面很大的金漆嵌螺钿错金银的辟离兽屏风,以翠羽贴饰,璧玉环绕,瓦纹装饰着屏风边缘,显得精致而浑厚,一看就知道这属于王侯家的用品。我坐起来,想绕过屏风走出去,耳边又传来了说话声:“从贺兰山东麓走!”咚的一声,似乎说话的人用手指重重点在了什么东西上。帷帐外顿时一片沉寂,我的心脏也仿佛漏跳了一拍,霍将军?“将军也请细看一下,”一个声音似乎带着一点讽然的味道提醒着,“此处过灵武,涉钧耆,还要经过巴丹吉林沙漠……”霍去病已经打断了他的话:“还要过弱水,穿合黎山。”“这路途也太遥远了。”那个声音又在提醒他,霍去病轻笑一声:“你不是叫李敢吗?元朔六年,你父亲与你以四千骑对抗左贤王的四万骑大军,你一人深入敌军营地,探匈奴虚实。皇上为此赞赏你,说你名如其人,还说李老将军家又出一名壮士。怎么,挪了一个地方,就南橘北枳起来了?”李敢没有了声音。我听着只觉不太对劲,这一句句都是军事机密,如何让我这样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子偷听了去?我走到屏风后,轻轻磕了两下木屏风。房屋里的声音立时大静,我绕出了屏风。这里站着有五个戎装的汉朝军官,其余四人看到我出现,皆呆若木鸡,又不约而同看向霍去病。独霍将军从沙盘上抬起头,漫不经心地看了看我:“醒了?”我想不起来自己怎么会在这里,他又道:“酒量不好,以后别喝那么醉。烂醉如泥地从荷塘里漂出来,简直不象话。”众人见他这般自然大方,一时吃不准我的身份,只有赵破奴脸上罩上了一层深深的青色。霍去病向他们解释:“这丫头是我放在后面的。离我近一些,免得她酒醒了一个人躺在陌生的地方害怕。”众人哪里还有什么话可说?只看着我的脸,我下意识地摸摸脸,可能是添了酒气,红肿疙瘩越发发得大了,摸着如同蟾蜍皮似的,想来定然是难看得吓人。霍将军低头看着沙盘问:“赵破奴,你那天问医师要的什么药,再去给我要点来,她这张脸该多上点那种药。”赵破奴站着未动,低头道:“就……那么五丸,我都……”霍将军看着他微微而笑,大约那药不是那么好讨的,他这种不置一辞的样子分明隐隐带有威慑感,令赵大哥的脸色由青转白,快没了人色。霍将军眼睛没有看我,说道:“弯弯,你怎么老毛病不改?什么东西都爱往嘴里叼,真不知又叼了什么脏东西,把个嘴脸肿成这样。”“我没乱叼东西!!”——他污蔑我!“是大漆!”我辩白,“干活的时候让大漆咬了,最多再三四天就会好了。”“哦?”他挑起一个带点恶意的笑容,认真端详了我一下:“我还以为是毁了容,一辈子都这样呢。我把你带到皇上面前去,皇上会说我没有眼光的。能够好起来那就最好了,省得丢我面子。”丢面子是他的事情,管我什么事情?我眉毛一摆正要回敬他,看到现在的情形古怪,周围又人多,说道:“你们正商量着事情,我不要在这里。”“头还痛不痛?”他并没打算立刻让我走,把他的那些部下干晾着。我摇头:“不痛。”他道:“怎么可能,五六个时辰的宿醉,人都快烧干了。”我抬头看看窗外,外面好象天已经大亮了。他叫道:“沈伍德,带姑娘去左厢房休息,给她弄点醒酒的汤菜。”一名军士答应一声,走到我面前。我巴不得快点离开,其他几个军官的鼻子都快埋进沙盘里去了。刚经过沙盘,又被霍将军一把拉住衣袖:“既然来了就不许走,我这里完了事会去找你的。”我随他拉着袖子,自行低下膝盖,行了一个礼:“诺。”他的手指前移,隔着衣衫握住我的手指:“不许走,听见没有?”我心道,看不出来他还真罗索,遂有些不耐烦地道:“诺!”他的手指稍微松了松,似乎要放手,我正要转身走开,他猛然一拉,出于反作用力,我被他一把拉到了他的面前,几乎撞上他的身体。手一撑恰好撑在他的胸口,我仿佛被烫了似的,迅速将手从他胸前撤下来,但觉一把火从手掌烧上来,整个人都仿佛通红了。他的眼睛夹杂着怒气,火烫的光芒直逼过来:“好好给我回答!”我面红耳赤地站好脚,心虚地说:“我不是回答你了吗?”“这种腔调?”他还要管我说话的语气?我拧头拧脑地道:“那你要怎么样的腔调啊?”他握住我的手忽然加力,我痛得差点出声。未容我有何动作,他已一把拉起我的下巴,将我的头抬起来,逼视着我的眼睛:“你到底在想什么?!”他方才的平静与调侃全部消失了,我深知此时不便再做任何抵抗。脖子不能动弹,只得垂下眼皮,摇摇头。他低下头,几乎贴在了我的蟾蜍皮脸上,口中的气息热乎乎地扑在我的脸上,死死地对着我看。我的脸上被他烤得发烫,又羞又急。别的没什么,我这张脸难看成这样,他凑得这么近,我以后还要不要在他面前做人了?忽然想到身边还站着一大圈人呢,正要提醒他,眼睛正对上他的眼睛,大概是距离太近的关系,他的眼睛里,闪出一团团魅惑人心的光芒,灼热得一寸寸燃烧过来……顶住!“霍将军,你这里好像还有要事相商……”我的眼睛努力向边上看去,提醒他这里是公众场所。他眸子中的热度又上升几度,快把我点燃了:“我的事情不用你操心!你先去我的房子乖乖等着。”手指把我的下巴又用力一捏:“等多久都要等着!”识时务者为俊杰,否则我的小下巴要变成碎片了。“诺!”我迅速放出最最郑重的样子,十分庄重地承诺着。大概我的肿猪脸严肃认真的样子很可笑,他的眼角微微一拢,收起刚才的强硬,带出一个戏谑的笑容:“弯弯,你还真是难看得够呛。”我哭丧着脸对此毫无办法,为什么每次最落魄最差劲的时候就会落在他的手里呢?他慢慢松开我,把我的头摆平。虽然他放手的时候很当心,我的脖子还是被搞得很痛,低下头自己揉着。他看看自己的手指,轻捻了一下,好像有点后悔的样子,道:“去躺一会儿就好了。”说得轻巧,为什么刚才他拉我下巴的时候,就不能下手轻一点呢?他又对那军士道:“多派些人手看着她。”做什么?我又不是罪犯!竟敢监禁我的自由?!你信不信,我……我的话没敢说出来,他神色平定地看着我,让我觉得自己像他爪子下的猎物。我十分清楚他的为人,向来就是,抗拒肯定要从严,老实一点儿也许会从宽。因此,我决定暂时放弃徒劳反抗,免得多受无妄之灾。他看我确实表现比较老实,挥挥手,这才让我离开。我乍着胆子看看赵破奴他们几个,只见他们正慢慢从沙盘上直起腰来,连眼色都不敢交换,各自松了口气。高不识大人还偷偷按摩了一下后腰——在霍将军手下吃饭真是很辛苦呢。====================================注明:历史上,李敢在此战中其实在李广部。为了集中故事情节,就把他提前移到了霍去病军中。 第五十四章 西风离愁断肠谶 我跟着军士穿过一个小小的院落,来到一个三开间的大屋子。我刚走进门,那扇黑漆绘朱的厚实木门就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外立刻传来一阵战靴跑动的声音,还有兵戈响动的声音,训练有素的士兵们全副武装将屋子前后牢牢围守了起来,我成了一只被困的飞鸟。被困就被困吧,我四处看了看,屋子里摆满了各色青铜家什,每一件都块头大得吓人。靠东首的是青铜错金博山香炉,瑞脑销金兽,袅袅而起的淡淡清烟在这个仙山般的香炉上飘动。西墙上放了一个高大的铜篪兽立柱书架,上面叠放着厚厚的竹简,垂着丝帛缝制的小小标签,有些已经非常陈旧了,看得出,霍将军常翻看这些书。我跪坐在一只四虎四鹿的青铜方案前,方案中间有四只盘角大羊弓腰低颈,形成底座。边上,四只脖颈颀长的青铜猛虎伸出头来,正好构成支撑案面的支点。上面满满当当放着几种看起来挺诱人的点心,一碗粥旁边,摆开五六碟咸味的菜,我拿起一块红豆蒸饼咬着,芯子里居然还微微地热。用过了这顿迟到的早餐,头顶里因醉酒而丝丝抽痛的感觉还是很严重,我觉得难受,把头一歪,便倒在了卧榻之上,大概他怕热,卧榻的光板上直接铺了一层象牙色的薄薄竹簟。前几天下了雨,天气中带着凉意,我觉得有些冷,又摸不到被褥,缩着身子很快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正睡着,只觉得身边有人,我没理会,换了个姿势想继续睡,那人将我轻轻托起,身体低下似乎什么东西一拉,竹簟上便多了一层丝绸。我惊醒过来,忙直起身子,他正将我放在身上,我的头磕在了他的下巴上。磕得不轻,他仿佛没有感觉。我的脑子还在犯浑,按着额头愣愣地半仰着看他。他道:“天还没大热,别睡太凉的地方。”我不好意思再大模厮样地睡觉了,惺忪着双眼对他道:“我已经不困了。”我分不清天色,好似觉得自己睡了没多久,他的事情就已经商量完了吗?打仗应该有很多事情要筹谋布置的吧?那是军机要事,我哪肯随便打听,便缩起腿退到锦榻的一边,把脸掩在袖子里不说话。他默默坐在卧榻的另一边。髹金描朱的卧榻上,我如猫儿缩在东头,他如石山一般坐在西头,两个人皆一言不发,只有博山香炉里的青烟旋绕,仿佛一条乳白色的轻纱,将我们笼罩在一起。“你这阵子在做什么?”过了一会儿,他终于开始了这场预料中的盘诘。我不知道如何回答,沉默是金。“为什么不来找我?”我把头藏起来,心想刚才不应该贪着睡觉,应当事先编好一点合适的借口之类的,现在就不会这么被动了。我偷偷伸出半只眼睛,边偷看他边想借口,比如告诉他,我是个独立自主、自强不息、追求女权至上的坚强女性,我需要在长安城独立打拼出一番新天地,然后与他平起平坐,共绘美好人生……连我自己都觉得,这种说法真是太、太、太、太——离谱了。见我久久没有反应,他额头上的筋开始暴起,很吓人地叭叭叭跳着:“你怎么不说话?!”他的脾气好可怕……我们两个其实不太熟悉,陇西的时候他不是待人挺好的吗?我不太明白今天他怎么跟吃了火药似的……汉代……汉代好像还没有发明火药呢……难道,他也穿越过了?……我一脑袋的荒谬念头,完全无力应付他的暴跳如雷。“弯弯!你给我说话!”我心虚胆裂地看看他,我能有什么好说的?告诉他我来自两千年后?说我不打算打破既定历史,不愿意干涉他的命运?这多奇怪的话啊?上次跟他说那些话,我是想着反正死路一条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再拿着这样的事情到处乱说,只能越弄越混乱。“还有,你不是说你中了什么咒,快要……”他猛然抿紧嘴唇,将那个“死”字吞入腹中,“你是不是在骗我?!”“没有,没有。”这可真是冤枉我了,最近我运气不好,常让人冤枉。“没有?你身上的血瘢呢?”他开始动手动脚直接进行外科检查,我连忙躲闪。他不达目的绝对不放手,我害怕他的手在我身上肆无忌惮地动作,也全力对抗。“喀喇”一声,我的土布衣裳太旧,料子酥了,他稍一用力便把我衣服扯掉了半边,如同剥开一只新荔,将他的脸也映得发白。我惨呼半声,连忙停止没用的呼叫,提醒自己寻找东西来遮盖。可怜榻上连床被褥都没有,我慌手慌脚哪里找得到遮羞的东西?垫在竹簟上的那块绸子又一大半压在他的身体底下,我拉也拉不出来。我终于克制不住大声嚷嚷了起来:“你个强盗!你要干什么?”我平时那么有气质、冷静自持的一个人,为什么老是被他弄得没了体面?“我……”他也有点难为情,“我可没想干什么……”他很快抹平了自己那一点儿小情绪,眼睛在我的胸前背上不断逡巡着,继续将他的检查工作进行到底。我又气又羞:“那你松开啊。”我的手揪着他身下的绸子,他欠起身子让开一点,看我把那块绸子全部裹在身上。“谁叫你骗我?”他当然已经看清楚我身上没什么问题了,连笑容都恬不知耻地浮现了出来。“我骗你?!我好不容易死里逃生,你凭什么这么说我?”那几个月我受到的身心折磨他根本不知道!“死里逃生?怎么个死里逃生?”我咬了咬嘴唇:“我家小姐救了我,她自己为此没了性命。”“小姐,什么时候又跑出来一个小姐?你不是只有一个朋友吗?”越扯越多了……“我能不能不说?!我讨厌提起过去的事情!”我好不容易才从怪物变过来,我憎恶自己的那段过去。他沉默,过了一会儿放缓口气:“好。”他的回答太过干脆。我没有感到高兴,只觉得古怪,多看了他一眼。他也正在望着我,我们的眼睛互相缠了一会儿,他的目光落在了那只四虎四鹿的方形青铜案桌上:“弯弯,我在想,要不要派人把你看起来。”听他说话温和了,我也放柔语气:“你不是已经这样做了吗?”他当然一定是昨天分手之后,便派人将我看起来了。要不然,我从百子池中漂出来,他怎么能够第一个到场呢?“看你肿得太难看,本来打算过了这一阵子再找你的。”他道,“怎么还跟以前一样管不好自己?这长安城的治安那么差,你这么做跟找死有什么区别?”长安城里多游手好闲、鲜衣怒刀的所谓游侠,其实便是作奸犯科之流。我否认:“这是个意外。客人的酒味道好,多喝了一点儿。”“好酒?就是这种?”一个酒坛出现在我的面前,很眼熟的样子。我歪着头看了看,这种酒坛里装的是一种叫做谷熟酒的劣等酒,是下人喝的,味辣而性烈。原来我在案桌边摸到的不是客人的好酒,而是百乐门里不知道哪个倒霉酒鬼藏着的。“看我不认你,你伤心得在借酒浇愁?”“不……不是的……”我睁大了眼睛,他怎么会得出这种结论的?我哪里会这么冲动?我回忆着,我怎么会喝上酒的?——小吱……小吱?“事情已经都挑明了,我也把话给你明说。弯弯,既然来了,就好好留在长安城跟我在一起。”他放下酒坛,眼睛里在说,你别想逃了,连个扔在湖心的酒坛他都能捞上来,别说你这么大一个活人。可惜,哪怕是霍将军,他也有鞭长莫及的时候,比如现在。我自己也分辨不清自己用意何在,提醒他:“霍将军快要二出河西了吧?”他的鼻翼立刻绷紧,眼睛里闪出警戒的惕色:“只要知道有机会,你还想着要逃?”这是当然的!我现在特别后悔留在长安城,要不是当初眼睛不好,要不是小吱喜欢长安城,要不是为了璇玉姐姐缺乏人保护,我怎么可能留在这里?……看,留在长安的所有理由都和我本人无关,我自己真的是一点儿都不想留在这里的。这里有什么好?物价飞涨、生活糜烂、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霍将军又凶得要死……我喜欢的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哐啷——”酒坛摔碎,打断了我的思路,我捂住耳朵——今天他吃了多少火药啊?还没炸完?他吼:“告诉你,我不是‘快要’出河西了,而是今天!”我愣了愣,这么快就要出征?难怪他那么暴躁——那他更管不住我了。他也清楚这一点,恶狠狠道:“你以为这样我就捏不住你了?!”捏?这用的词语多难听,好似我是一只会毕啵乱跳、四处逃窜的蚂蚱虫……他逼近了我:“你来告诉我,什么叫做‘见一次难受一次’?”我依稀记得这是我的酒醉胡言。他的眼睛里又燃烧起了克制已久的火光,手指卡在我的胳膊上,“弯弯,我们现在又见面了,你告诉我,你这一次又难受在哪里?!”“你把我的胳膊拧得很难受,我耳朵被你吼得也很难受。”我避重就轻。“我告诉你我难受在哪里!”他根本不理会我的申诉,狠狠压住我的胳膊,“来了长安却不来找我!见到了我居然不打算认我!现在还想着趁我要去打仗,凭着你的那点功夫离开我!对不对?!”他的手指越发用力了,“我真该立刻废了你!”“痛……”我哀求。他道:“痛?!就是要让你痛,痛醒一点。既然心里有我,你就要把那些莫名其妙的鬼念头都收起来!”我勉力挣扎:“谁说我心里有你?我没有你我活的也很好!”“你还敢这么说?”“这是事实!这几个月我自己养活自己,和自己喜欢的人做朋友,不知道活得多充实!”“张充,给我准备一张祭案!”霍将军对着外面莫名其妙地吼了一句。没多久就有军士来报告准备完毕。霍将军立刻将我从榻上拉起来,向房门外走去。大约是因我衣衫不整,他把门外的军士赶出了庭院,将我强行拖到门口。月色下,我看到一个简单的案桌,上面供着一些鲜花蔬果。他拉着我在案桌前对月跪下,低头闭目。我倔头倔脑地欲扭站起来,又被他粗暴地压低。他继续闭目祷告着什么。祷告完毕,回过头对着我道:“弯弯,你知道我刚才说的是什么?”我管呢?快点放了我!我支起全身的力量,准备开展孤注一掷的抗争!“我刚才在说。”他又是一用力,阻止了我的试图逃遁,“如果因明天出征,以致我再也见不到你。我此行必身中乱矢,死于河西!”什么?!幼稚!无聊!迷信!巫蛊!这种活计他也干得出来?发现我因为他的话而彻底地停止了挣扎,并且手足发凉,他得意地笑,亦真亦假地说道:“当着天地神明,话我已经说出口了。你心里没我,你不在乎我的生死,你尽管天涯海角地躲着去吧。”“启禀将军,皇上已到三里亭。”门外有传令兵的宏亮喊声。“传我的命令,人马立即集结到校场。”得意的笑容立即收敛,沉着的话语从口中吐出。他松开手站起来,这陡然的失重让我几乎摔倒。他说:“给我呆在长安城里,最多两个月我就回来了。”命令式的口吻,不容人回答,他便独自走进房间。过了一会儿,盔甲周正地走出来,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就快步走出了庭院。“张充,弄一件女衫,派个婆子送进去。”他站在门口,顺手关上大门。“诺。”门外传来整齐的上马声,威武铃在风中的摇动声,还有抓握兵器的金铁声。“去校场!”干脆利落的命令,带着绝尘而去的决心,几乎让人以为,他若再停留一步,便会被离别愁绪一把拖住,再也走不脱似的。红色的启明星在天空冉冉而起,我想,他出发的时间原来已经到了。 第五十五章 黄沙穿甲无人识 我坐在茂盛的树叶中,远远看着黄色的尘土翻滚中,大队人马兵戈挺立,雪白的羽毛在锃亮的盔甲之上,摇动着大汉军队的骄傲。队列之前,黑衣的魁伟男子大袖翩然,头戴冕旒,衣领上装饰着黻袚之纹。这就是皇上刘彻。他目光厉沉,长眉黑重,整个人显出一付异于常人的霸气。站在三军面前,那种统辖天下,雄韬在胸的气质,与数天前斜靠在华宫丽殿中同美人调笑、欣赏歌舞的那个男人,判若两人。皇上端着一只青铜酒爵立于大军前,长长的红色绶带随风搏动,十二串玉珠在他的头上微微摇晃。他广袖飘拂,挥洒激昂,正在慷慨陈词,作军前总动员。四名武将威风凛凛地站在他的面前,左首第一位的是霍将军,第二位的是鼎鼎大名的飞将军李广,第三位是和卫青将军年龄相仿的公孙敖将军,那须发皆花白的是博望侯张骞。皇上陈述完毕,他们高擎酒盏,与皇上一起饮下杯中的饯行酒,回到各自的坐骑,准备拔旗出发。“大汉威武!”“大汉威武!!”远远传来四万人的呼喝,如同闷雷爆发,震得山动地摇。因此次的作战计划求出奇兵、出快兵。一切都尽量保密。所以皇上亲自赶赴军营,只在这里进行了一次简单的军前鼓舞。我呆在离军营很远的一个小小军营区,等大军开走之后,霍将军安排了马车送我回长安城。霍将军似乎知道我还留在这个军营里,正在目送着他。他骑上战马以后,回头看了我这边一眼。也许是我的眼睛太好了,我看到他的眸子里有浅浅的离索。相对应他身后那潮水般高涨起来的雄壮呼喊,他那一点幽幽的离索目光,带着焦灼的忧烦,苍茫的心绪,如同一枚锐针,细小尖利,刺中了我的心,让我不禁一颤。穷尽目力,我目送着他们三队人马的出发。大队伍渐渐消失在了无穷无尽的昏沙之中,皇上的御车也在旗幡飘动中离开了军营。当整个校场终于归于平静的时候,我感到,霍将军真正地离我远去了。大军走后,这个军营里,只剩下一些老弱兵丁看守着军营,维护一下剩余的牲畜马匹,做些修整房屋军帐等杂碎事情。耳边传来说话的声音。“老李头,你说,这一次哪一路军能大胜?”我的身下,两个年纪很大的老兵拿着草耙、木桶等物边走边说。“那还用说?自然是咱们的飞将军!”老李花白着胡须,无比自豪道:“匈奴人最忌讳的就是李将军,他跟匈奴人可是打了几十年的仗了。十几年前我跟他一起上战场,李将军带兵那才叫痛快,我们只管吃饱喝足,来了敌人便大干一场。”另一个老兵摇头:“我看未必。”老李头不服气道:“你是说骠骑将军那个毛头小子?老子上战场的时候,他还在吃奶呢!两年前出定襄,他不过是仗着运气罢了。还有今年二月份,虽然赢了,一则来他搞偷袭,没有正面对上匈奴人的主力,杀的尽是些老弱妇孺;二则来,他还不是死伤大半?打仗打得马都没了,缴获辎重都没有一点带回来。要我说,他还不如卫青卫大将军!”我听着气愤,谁说霍将军没有对上过主力?我一直以为他这样的人必然在长安城有很好的口碑,现在才知道,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情。这两个人虽然是他军营的,可是他资历显然太浅,并没有和自己的士兵建立起我想象中的那种袍泽之情。那老兵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想,总算有个人肯帮霍将军说话,从树顶上轻轻掠过去,继续追听他们的谈话,那人说:“我是营里管马匹的,你知道吗?骠骑营的人一早就派人来把好马都挑了去……”“什么?!”老李头的声音里立刻充满愤怒,“这也宠幸得太不像了!他营里的士兵本来已经优先挑选了,老粱,你说说,这世上还有什么公道可言?”那老粱深叹一口气:“我是在替李将军担忧,别人兵强马壮,他都是别人挑剩下。老将军戎马一生,他那个堂弟李蔡打仗不如他,为人也不过中下,如今不但作了侯爷,还升上了御史大夫,听说……”他压低嗓音,“丞相公孙弘身染重病,相位空缺。说不定,李家快要出相爷了。”“李二蔡头他也配!”老李头啐出一口浑浊的唾沫,“我们李将军连个侯爷都还没当上呢。”“什么配不配的?”老粱道,“还不都是皇上一句话?你看那公孙敖,朝廷里比他强的将军有多少?如今也神气活现地带了一万人马出关了。他有什么军功?跟李将军平起平坐的,还不是靠着从前在窦太主手里救过卫将军一命?”老李头摇头道:“这大汉朝,不是裙带关系就是亲戚关系,再不然就是溜须拍马之徒。李将军这样扎扎实实打出来的……”“嘘!别说了。”老粱止住了他的话语,前面一队巡逻军士走过,领头的停下脚步:“马厩扫了吗?”老粱赔笑道:“这不,去河边换水呢。”拉着老李头快步走开了。我转身下树,找到马车爬上去,那军士早已得到过霍将军的吩咐,看我来了,便驾马回城。回到城里,璇玉姐姐高兴得不得了,说赵大哥真是,把我带出去了一夜,也不说一声。我也不好意思说出霍将军的事情,现在的赵破奴大哥也算建章营里比较有些地位的人了,做这样的事情不算太困难,我便顺着璇玉姐姐的意思敷衍了小吱,这个谎就这样圆过了。这天又是干了一天粗活,回到屋里,看到案上放着一张琴,我揭开上面的锦袄,露出长长的轸蕙,还有琴尾上的朵朵粉色芙蓉花。“芙蓉瑶?”我颇感诧异,璇玉姐姐说:“柳殊儿让人送过来的。”我的手指在琴弦上拨弄了几下:“不行,我不能收这个东西。”这是韩说的,我可不要这个变态男人的东西。我包起琴:“我去还琴。” 第五十六章 芙蓉瑶池一曲冷 两个时辰后,我空着手回到了百乐门。璇玉姐姐看看我的样子:“没事吧?”我摇头:“没事。”我问她:“璇玉姐姐,不管小吱发生什么事情,你都会跟他在一起吗?”璇玉姐姐微微一愣,旋即笑了:“我和他从小便在一起,不跟他在一起,跟谁在一起?”“哪怕你会干扰他的生活,你也会跟他在一起吗?”我问。璇玉说道:“表哥的生活是他自己选择的,旁人怎么能够干扰到他??我心中一震,璇玉姐姐自认为不过说了一句平常的话,稍微待了一会儿就出去自己做事了。我独自沉默着。在春山画堂的柳荫下,柳殊儿薄纱香扇,她告诉了我一个故事。她说,长安城有一个很大的庭院,那也许是世上最美丽的庭院了。那里复道回廊,飞磴白水,一年四季的景色都美不胜收。里面住着一个威严英伟的男人,也住着一个很小的男孩子。小男孩姓韩,长得很清秀,跟他的哥哥一样好看。他们每日锦衣玉食,无忧无虑,因为他的哥哥得到了那个威严男人的喜爱。哥哥常常跟小男孩说,以后,只要得到皇上的宠爱,他可以要什么就有什么。小男孩很相信他哥哥的话,他哥哥果然要什么有什么,他哥哥可以用金子做成弹丸在长安城肆性玩耍,所有的达官贵人都对他的哥哥恭迎送往。不过,小男孩也有自己的一点小小的想法,他常常会去庭院里的乐署,那里有一个小女孩,她总是梳着两个小小的抓把头,分开的发线上,细细的皮肤好似透明,就好像她透明的微笑。不仅如此,她还有母亲传给她的一张琴,可以弹奏出世间最美妙的音乐。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与她聊天,说到高兴处,她清亮亮的笑声就在甬道上回荡。她笑的时候,总是稍稍歪着头,额前薄如蝉翼的刘海发丝在风中微微倾斜,这令他感到可爱。庭院很大,有很多人来往,有一天,小男孩发现那个女孩子不爱笑了,还学会了发呆。她常常坐在庭院的高阁上,呆呆地看上很久。他也偷偷站在她后面发呆,看到一个喜欢穿戎衣的男孩子偶然会路过,那个男孩子比他还要小上好几岁,可是他总是一付少年成熟的样子,从来不跟庭院里的孩子玩儿,仿佛谁都不在他眼里。韩说知道,他的名字叫霍去病。韩说觉得,他很不喜欢他。有一天,在庭院的一个宴会上,那个戎装的男孩用琴弹奏了一首曲子。他们这个庭院里,所有的男子都要修习“六艺”,那个男孩子在音律上的修为真是不错,威严男子对他一如既往地赞赏。戎衣男孩毫不谦逊地说,除了武功和军事,他也很喜欢弹琴。于是,姓韩的小男孩看到,坐在乐师班里的小女孩双眼闪亮得如同星星。从此以后,那小女孩再也没有跟韩说说过话,只是每天不断地练琴。春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秋月圆了又缺,缺了又圆。不知不觉间,他们都从小孩子成长为了少年。在这几年里,韩说的生活发生了很多变化,他的哥哥得罪了贵戚,被皇上的母亲处死了。他感到很伤心,所有人都说他哥哥太过骄奢横逸,咎由自取。可是,他是他的哥哥,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他伤心得想哭,却并不能流泪,因为,他的哥哥不在了。他很想找个人说话,女孩却只是埋头练琴。有一天,皇上来到他的面前,他发现,这个平时高高在上,看起来很严厉的男人,其实有一双非常善察人意的眼睛。那双眼睛望着他,问他要什么?皇上说话的样子很和蔼,他的手也很温暖。韩说觉得,哥哥生前一定很喜欢这个人。皇上问他要什么。他要什么呢?是不是只要他开口,皇上都能够给他呢?……韩说摇摇头,他知道皇上给不了他要的东西。这个时候,女孩子已经成为了那个庭院里最出色的琴师,也是那个庭院中最美丽的少女。她的美丽为一个人而在那个春天绽放,可是,那个人经常出入军营,很少来庭院里。韩说记得,那是一个春花飘零的清晨,“不可一日无妇人”的皇上很高兴地经过昭阳殿,他告诉韩说,他要新纳一个美人。元朔五年四月,又是一场宴会,明烛高烧,彩幔轻拂。十六岁的霍去病仍然一身戎衣,他刚刚随军出征回到长安。这一次,他也坐在漆案的后面参加盛宴。沙场的历练,让他凸现出了与长安城普通贵公子截然不同的英气与挺拔。他的目光清亮,双眉如鹰翅一般微微上挑,他薄薄的双唇总在微笑。他的微笑不是给正在厅堂中央表演的乐人,而是他身边须发斑白的老人。老人名叫张骞,在匈奴部落里陷落了十几年,他辗转经过了大宛、月氏国、大夏、康居、奄蔡许多的国家。他带回来许多西域的物产,他给少年讲那大漠平沙,风烟万里的壮美河山。少年的眼睛闪闪发光,心潮澎湃,他没有留意今天的琴音是一次独奏。这场独奏,是那个女孩苦练多年、炉火纯青的沥血之音;这场独奏,也是那个女孩答应成为皇上新玩物的唯一条件。当那个女孩带着泪水涟涟结束这一生最美妙的演奏,她回头看到,那戎衣的少年正被一支龟兹横笛吸引了注意力。那只是个竹子做成的死物,它给他带来一种对于异域天涯的向往。女孩的视线也没有看到,韩说早已成长为同样英伟的男子,他在这一战中以隽行都尉从卫青大将军出战寘浑,至匈奴右贤王庭,经过激烈的搏战抓获了匈奴小王,以一千三百户被那个坐在最高处的男子封为龙頟侯。小韩将军收回许多年来一直停留在女孩曼妙背影上的目光,用镶嵌着宝石的餐刀整齐地割开漆案上的薰鹿肉——从这一刻起,一切都该结束了。韩说以军功封侯,他却非常讨厌穿着戎衣出入殿堂。他自己比谁都清楚,穿上了戎衣的他,和那个行走在军营里,军容严谨的霍姓少年始终不可能重合在一起。尽管那个少年在此时还寂寂无名,他的成名在两年之后。当小韩将军偶然兴起,去看望已经成为了夫人的她时,他看到,她的脸上泛着将死的灰白色。她奄奄一息地用干枯的手推出那把“芙蓉瑶”,鲜润的芙蓉石颜色越发衬出她生命的衰竭。她要他把这把琴送给能够将曲子弹进霍将军心里的人。她穷其一生,也没能够达成的愿望,希望这张琴能够替她完成。他接下了琴,口中满不在乎地敷衍着垂死的女孩,究竟如何做他也不知道,更没放在心上。他原先清秀纯洁的面容,如今装满了戏弄人生的不羁。他已经不是当初的他,她也不是当初的她。这些年,他确实改变了许多,其中,最大的改变就是,他已经成为了皇上刘彻第二任的禁脔。他得到了皇上很多的宠幸,甚至,很多人将他以命换来的侯爵也视作是皇上“宠幸”的一部分。那又怎么样,他已经不在乎了!相反,他很高兴自己有机会站在红尘的一边,看着那个霍姓少年正以更加轰轰烈烈的方式,重蹈着他的覆辙——倾尽一切,在世人眼中依然不过是个宠佞之臣!他年华正好却淡出军务,留给所有人一个隽雅潇洒的背影。只有偶然看着天上的流云时,他的心中才会有一点点隐约的痛。他那个流云般飘逸风流的哥哥曾经说过,得到皇上的宠爱,就可以得到一切。他觉得哥哥骗了他。他希望他那英俊的哥哥一直活下去,他还希望那个梳着两个抓把头的可爱女孩跟他无拘无束地聊天。他做了他能够做的所有事情,可是一切依然是水中花,镜中月。他带着“芙蓉瑶”在坊间行走,让各种各种的姑娘弹它,他存心折辱这张琴。直到有一天,一个陌生的女孩用生疏的手法弹了一曲《流水》,她弹得很差劲,连曲调都变形了。可是,当霍将军把门一脚踹开的时候,小韩将军忽然明白自己其实一直在找,为了童年失落的那个女孩而寻找着琴的新主人,如今,他觉得他找到了这张琴的归宿。我听完韩说的故事,把琴交还给柳姑娘,回到了百乐门。我还没有把事情完全想好,我没资格拿这么好的琴,等我想好了再说吧。======================半夜,我来到未央宫的渐水宫门旁,我不知道,整个长安城还有哪里能够让我如此接近霍将军。他曾经在这里练过那套奇怪的剑法,他一个人舞,我一个人看,未央宫的柳树下,只有我们同在。我站在他舞剑的堤岸旁。今天,又是一个无风的夜晚,垂柳静静地垂在渐水之上,看不见一点儿波动。就在这时候,我的眼睛前掠过一丝浮波。也许是此处河堤有一个暗道涵洞,传来一阵过堂风吹在垂柳枝上,一株垂柳便随风摆动起来,因不是自然风,它摆动的轨道便有些特别,它在安静的渐水上画动着属于自己的弧度:一道弯,一道弯,又是一道弯……我的心中若有所动,从身边折下一根树枝,随着那垂柳的动意而起势,划开一道剑诀。我的剑法很奇特——不事防御,不做进攻,剑随腕走,腕随身动,在一招一式之间画过一道道弧度:弯弯,弯弯,弯弯,弯弯,弯弯……——目不随剑走,心似乎飘游在远方,唯有手中之剑,默默诉说着心语:弯弯,弯弯,弯弯,弯弯,弯弯……——出剑不见狠辣,收剑不见利落,走剑不见轻灵,回剑不见锋芒。每一剑都从不同方向画着一个同样的弧度,以不同姿态描着一道同样的弯。剑与剑之间反反复复只有两个字,那就是——弯……弯……原来,这就是他那套奇怪的剑法……这就是他的选择……树枝从手中滑落,我抬头看到的是未央宫的灯火。耿耿长夜心未央,千万垂柳的枝条挡在我和未央宫之间。渐水上,朵朵粉色的芙蓉打起了花苞,似乎随时会开放。 第五十七章 番外(第一卷完结) 又长又韧的手指在七根素白的丝弦上抚摸而过,带起行云流水般动听的声音,琴尾上芙蓉石镶嵌出的重瓣花朵,栩栩如生。年轻英俊的男子高冠玉带端坐在绿柳覆荫的厅堂前,浅绿舞衣的女子整袖跽坐在他的面前。“舞跳得不错啊。”韩说侧过头,旁边另一绿衣女子素手递过一瓣月牙形的苹果,他含住。地上跳舞的绿衣女子伏地行礼:“谢韩将军夸奖。”“再来一个《桃夭》会不会?”“会。”韩说的左手扶上琴弦,一个声音打断了他的兴致:“韩将军,我是来讨钱的。”“噢?”韩说摆出一幅颇为诧异的样子,“我怎么敢欠柳姑娘的钱呢?”柳殊儿直步走到他的桐油案桌前,袖子一甩在他桌前坐下,手一摊:“五十万钱!”“这么多,上好的战马都可以买了。”韩说吝啬地歪歪嘴角。柳殊儿说道:“正是去买战马了。”韩说摇头:“我只有钱风花雪月,没有钱做这等事情。”“事情是你惹出来的,这帐就该你来了结。”柳殊儿说道,“那天你让我讲故事的那位姑娘从我这里抢了钱,买战马去河西了。”“她抢了你的钱?”韩说一笑,“柳姑娘的钱,也只能用抢的。别的法子一个子儿都拿不到。”“五十万钱的损失已经够大了……”柳殊儿边说,边忽略掉韩说投去的一个充满了鄙夷的目光,继续道:“那姑娘长得多新鲜干净啊,不但身段模样都长得好,而且还让她干什么就干什么。本来我还打算将她秘密招到这里来为我赚点钱。你倒好,一个故事把别人说跑了,还叫我倒贴钱。”“她问你拿钱,”韩说低头抚弦,“那是看得上你。等到霍去病回来,自然会加倍还你的。”“他若不还,我仍旧找你要。”柳殊儿并不放过他,韩说见她不依不饶,存心唬怔她:“你还是别这么贪心。桑弘羊大人正要以商养国,张汤新升了御史大夫,等这一仗打胜了,他们就要颁布新的法令。到时候对于你们这些做生意的人恐怕要有严厉的政策出台了。”柳殊儿媚然笑道:“多谢韩将军关心。若能以你们这些风月钱充实国库,打退匈奴人,我柳殊儿也是肯拿出钱来的。”韩说转头正视她:“柳姑娘到底是什么来历,常令韩某感到深不可测。”柳殊儿道:“长安城里来历深不可测的人多着呢,韩将军要个个探明岂不是太过吃力?”“是啊。”韩说放松目光,“你一个,她也是一个。一个姑娘家去河西,那可是生死场……”柳殊儿模仿他的口吻说:“是啊,你一个,他也是一个。不过,霍去病将军是个风情未解的小孩子,哪里及得上韩将军懂得怜香惜玉。可惜,偏偏别人选了他不选你!”韩说笑了起来:“是该有一个女人给那个小子开开窍了。”他抚摸着琴弦,“霍去病的终身大事可是皇上的一桩心事,给皇上排忧解烦正是我韩说的本分。”他看着地下等待献舞的姑娘,这姑娘也长得很美,苗条的胳膊,苗条的腰身,一个尖俏俏的小下巴带着一点儿倔强。他的眼神似乎一个迷离,回过神来低下头轻轻抚摸膝前的“芙蓉瑶”,青铜仙鹤的长嘴中逸出袅袅青烟,自成轻盈婀娜之姿。“你叫什么名字?”他问那面前的少女。少女抬起头,眼睛里波光潋滟:“夕琳。”他笑得有些恍惚:“名字很好听。”===================================数十架风车在百乐门的屋顶上转着,小吱宽袖迎风,对璇玉道:“把风车都摘下去,快要下暴雨了。”果然,天空中乌云翻滚,隐约传来雷电之声。“弯弯不知怎么样呢?其实在长安城等上一段时间,霍将军也就回来了。”璇玉端了个箱子踏着台阶上来,把风车一个个装进去。“有些事情,有些人,是等不得的。”小吱拿起一个风车,暴雨前的狂风将风车吹转得几乎要旋转着飞出去,他连忙按进箱子里去,“也许,他们的缘分本来就在河西。”风将他衣袍的下摆高高吹起,在身后掀动。“来的时候也是暴风雨,去的时候也是暴风雨,”小吱喃喃地看着天空,“长安城的暴风雨。”璇玉望着他的背影,轻轻:“表哥,弯弯……你不会真的……”“当然是真的。刘建那个江都愚夫已经蠢蠢欲动了,不抓住机会就可惜了。”乌云越来越浓重了,小吱仰头看着东南方,“我们从淮南避祸到河西,在汉匈交界的令居遇上她的时候,我已知道她必然来历不凡。没想到居然是……”他抬头笑对璇玉,“居然是霍去病的女人——这真是太好了!比我想象的还要好!”==============================巴丹吉林沙漠上,狂风挟裹着砂石在天地之间肆虐,一堆堆骆驼和野羊的白骨在胡杨木的下面森森地泛着白光。骨干扭曲的胡杨枯木,生而千年不死,死而千年不倒,倒而千年不朽。那经历了数千年风沙摔打的筋骨上,枝茎虬张,傲骨不屈!远方传来一阵阵云中雷,那雷声震动着戈壁沙漠,打破了原始的平静。满地的砂石开始震动,很快开始跳动,最后开始剧烈地弹动。于是,苍鹰在天空盘旋不下,野骆驼在荒野上惊慌的狂奔,风沙茫茫的地平线上,升起一道黑色的铁潮。铁潮慢慢变粗,很快便化作了一望无际的钢流。铁潮上五色彩旗飘展,锋利的兵器在阳光下闪烁着白色的光芒。铁潮渐渐接近,万马奔腾出的惊人气势贯穿从天到地的每一个角落,沙尘喧嚣出比狂风更高的遮天沙幕。铁潮渐渐清晰了,左右都是望不到边际的汉朝军士,战马在呼喘、铁蹄在迈动、鹘毛在摇动、兵戈在撞响,在骄阳似火的沙漠中,他们的表情却冰冷坚硬。他们仿佛钢铁化作的巨人,漠无表情地在人烟灭绝的大沙漠中任意驰骋,一泻千里。终于,他们的脚步渐渐缓慢了下来,队伍里传来传令休息的声音。士兵们下马却不解鞍,休息却不卸甲,似乎只要一声令下又能重新开始长途的奔驰。他们的战马喷呼出沉重的气息,两万人的身旁,四万匹的战马,他们共同组成了一个如钢似铁的方阵。庞大的铁甲方阵边上,一溜黄烟掠过,是一匹孤零零的快骑正竭尽全力地从阵尾向阵前赶去。士兵们边吃着干粮,边注视着那匹快马从身边如同疾风般刮过,大家知道,又有斥候兵来回报情况了。那斥候兵已经跑得面色苍白,胯下的战马口中也泛出了白沫。终于在赶到阵前的时候,战马无力地喘息了一声,彻底瘫软了。斥候兵从地上滚爬起来——从后方传递消息到这支军队手中,真是一件考较人意志的艰难之事。“报——霍将军!”有人拿过他手中的军报,“陇西来军报。”一名年轻的将军从砂石地上抬起头:“呈上来。”一个竹筒交在他的手中,他从中抽出一块黄绢,区区二十来个字,他一扫眼便看完了,一言不发地揉在手中。近乎昏迷的斥候兵喝了几口水,慢慢恢复了一些。他虽然没有看到军报,但是,他知道,这里面其中一件事情必是说,与这支部队说好汇合攻打河西匈奴王部的公孙敖将军,已经失道返回陇西了。他看了看巴丹吉林沙漠那惨白苍烈的阳光,霍去病部走的路线比公孙敖部艰难遥远数倍,他还会前进吗?还能够前进吗?霍将军来到他的面前:“跑了几天?”“回禀将军,七天七夜,换马不换人!”斥候尽量拿出精神来。“筋骨不错。”将军点头,又问他:“你跟我去打河西,还是回陇西为我送信?”斥候吃惊了,还打?斥候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看到这位名满天下的少年将军,他有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千里沙漠也不能令其有丝毫的蒙尘。深深的眼底中,看不到一丝怯懦与动摇。看着眼前这双精芒闪烁的双眸,跑了近千里路的斥候豪气顿生,挺起脊梁:“属下誓死追随霍将军!”“好!”被沙漠烈日晒黑的手拍在他的肩膀上,有力而坚定,“换匹马,一起打河西去!”“诺!”霍去病重新展开那张黄绢,上面的文字墨色浓郁:“李广部失陷左贤王部主力,公孙敖部西线失道坐留。”他手指一松,黄绢随风飘走,他无意向麾下的战士隐瞒这些情况。已经出兵了,就没有退回去的道理。只不过……他的眼睛转向大队伍:“传令,让高不识、李敢、赵破奴、仆多、卫山来这里开军前会议!”“诺!”“再传令,让骨姆、印牙、朝敕勒、濮也、古钦洛伊、其谒……”他一口气报了十几个匈奴人的名字,“让他们一炷香后来这里!”“诺!”一个个英气勃发的汉朝年轻将领从自己的部曲队伍中走出来,来到了霍将军的面前,听他说完,神情都凝重起来了。尤其是李敢,他的目光变得黑暗深沉,情绪复杂。过了一会儿,一队匈奴人也走了过来。他们身上穿着汉朝士兵的盔甲,强壮如熊。他们都是河西第一战的投降者,他们熟悉祁连山北麓的河西草场,他们是这个军队的备用向导。从长安城带来的深黄色羊皮地图,已经在长途的奔袭中成为了摆设,因为,地图上这一片地区根本就是空白。这些匈奴人和这些汉族将领一样,都很清楚,他们这些人几乎是汉军此时行路的唯一依仗了。霍去病一个个点名让匈奴降者到他面前询问问题。站在他的面前,他们每个人都竭尽所能地回答着。他自己则不时低下头,手中在一张绢帕上用墨笔不知点点划划着什么。当霍将军低头的时候,匈奴髡毛下闪烁着十几双丑陋深凹的眼睛,都牢牢地看着他。其中,有一双非常特别,浓乱的眉毛遮盖着此人的阴沉冷婺,茂密的胡茬遮蔽着此人的心机叵测。只要没人注意他,他那双寒森森的目光便会悄悄停留在霍去病的身上。他谦恭地佝偻着身躯,却仿佛一只埋藏在暗处嗜血怪兽,只要等到时机成熟,便会张开利爪,往这个年轻将军的背上狠狠地捅上致命的一刀!战斗还没有打响,汉朝军队的三路人马已经折损了两路,四万将士已经减少了两万。这一次的战前会议,因兵力的彻底大调整而持续了很长时间。当将军出发的命令传出来的时候,已经晚云满天,夕阳将下。即将灭入黑暗地域的太阳,燃烧出决绝耀眼的猩红色,将这队人马裁削成刚硬如铁的剪影。轰隆隆的马蹄滚过处,黑色飚烈的军队沐浴着鲜血一般的光芒,奔向了遥远的弱水之滨。河西第二战就这样,在一片不祥的预兆中,正式拉开了序幕。====================快点更新到下一卷,我知道你们想看下一卷。 第二卷 祁连雪 第一章 水澹澹兮情绵绵 分卷成功!赶紧发第一章。====================河西二战前,先看一下大致作战路线地图,链接在下面。这样大家才能了解,为什么弯虽然晚了几天出发,但是仍然可以在大战爆发前,追上打“闪电战”的霍。霍走的是右上方的线路,要穿沙漠;弯走的是左下方的线路,相对比较近。====================正文开始了=========================我从颠簸中醒转,只觉得浑身的骨头都好似被拆散了。因为在军帐里曾经听过他们的大致路线,我冒险从河西匈奴人严防密布的西线穿越,一路换乘匈奴人的马,终于追上了霍去病的队伍。我又是疲劳又是肮脏,体能的消耗已经到了极限,为了避免掉队,慌慌张张放走战马,找了一辆似乎比较空的辎重马车,从下面的底板上起开一块,钻进去休息。睡了很长时间,直到马车板壁的缝隙里有白色的光线泄漏进来。我坐起来,让自己的头脑在昏热中清醒一下。应该可以见到霍将军了,不过我心中有个心结,每次与他见面我总是形象欠佳,这一次既然是特地来找他,自然不能再这样失败了。我等队伍走到了一个小小的绿洲,偷偷钻下马车,躲进去洗了一个澡,又退回到马车里把从柳姑娘那边顺手牵羊捎来的衣服换上身。那是一件蝉翼纱的裹身襦裙。束腰的丝帛很宽,飘带的质地很薄柔。我不擅长料理头发,就让它随意披着,一枚玲珑的月牙形玉石坠着银链挂在额前。躺在马车里,我在等待夜幕的降临。天气很热,我水囊里的水很快就喝完了,我不担心,我身边恰好有一个酒坛,我在黑暗中用匕首把酒坛的封泥弄出一个小孔,把从湖边带回来的青芦苇杆子插进去,吸上一小口。酒的味道很清甜,跟蜜水儿似的,我忍不住多吸了几口。团起身体靠着酒坛继续睡觉,今天晚上要闯他的帅帐,我得保持充沛的体力。周身软绵绵的,我这一觉似乎睡得特别好。“咔、咔、咔、咔”整齐有力的脚步声传入我的耳中,警惕的神经末梢立刻让我惊醒了。我蹲在酒坛边,耳朵贴在马车车壁上仔细听着,好像有很多人在向这边走来。我挪开身下的底板,想溜出去,一看,吓得停止了呼吸:只见密层层,黑压压全是人腿,穿着粗大的黑牛皮战靴,金属扣子反射出夕阳的血光。我连忙缩回马车,随手拽回几乎飘悠出去的裙裾。“御酒在这辆车子里?”霍将军的声音在车门前响起,我看看身边的酒坛,没看出来它居然还是御酒,难怪味道这么好。看守马车的军士忙回答:“是!”霍将军道:“把锁打开。”“诺。”铜齿碰撞在铜兽锁上,链条一阵哗啦响。我用手按住车门,又心知这完全没有用处。我真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多人围在御酒马车边?这一坛酒也不够他们分啊。外面开门的军士一下子没打开,用力推了一下。我按不住,心想,逃不过就逃不过吧,反正要面对的。主意已定,我松开手。外面却不推了,那军士道:“将军稍等,可能是门总不打开,有些不灵活了。”霍将军没有声音。我一把主动将车门推开,一片刺目的太阳光将我的眼睛灌满。我听到外面军士们的一声惊呼,震得我脑子里嗡的一下,一阵头晕袭上我的头,让我几乎滑下去。我克制住晕忽忽的感觉,虚晃一下身形从马车里翻了出来。与此同时,耳边一声金铁龙吟,一道亮剑之芒贴着我的脖子掠过,这是霍将军挥来的一剑。我早已计算好了方向,在马车上借一把力,闪过那雷霆闪电般的一击。手在车窗上一勾,衣带飞舞,裙纱翻动,我一个鹞子翻身跃到半空中,在空中一忽悠,仿佛一根不着微力的鸿羽,轻轻飘落,稳稳地站到了马车车顶上。此时,我的眼睛渐渐适应了日光,看到夕阳将艳丽的红芒散播在一个金光潋滟的大湖上。风一吹,我如一株风中轻草,摇晃不已,脚下打滑了两次,好不容易才控制住了平衡。霍将军就站在灿烂如金的湖边,不再攻击我了。我感到自己的长发被河西的风吹得如墨绸一般四散飞扬,遮住了我的视线。我抬起手,掠开被风吹起的那缕发,微烫着脸仔细看他。他脸上被巴丹吉林沙漠的烈日骄阳晒得发黑蜕皮,双颊微凹……胸中一股热流莫名上涌,我忍不住指着他,放肆地大笑起来:“你怎么……晒得这么……这么黑?成、成、成黑煤块了!”我拉拉自己的舌尖,怎么有点大呢?看着我的张狂,霍将军的脸一下子沉了下去。我脑袋发热,乐不可支地把眼睛瞍了一圈,看到他身后的军士们也都浑身趣黑,脸上瘦削,这些出发前强壮如牛的年轻人,都落了不少形。我对他语带嘲讽:“你不让你士兵吃……吃,吃饭吗?你看,他们都落膘了。”说完了话,我还“哈哈”了两下,笑得摇来摆去的,显得骨头没有三两重。我这才发现,霍将军自始自终都如泥雕石刻一般一动不动,脸色越来越阴沉,晒黑的脸上浑如一块生铁。我觉得情况有些不妙,遂站在马车上,脸上努力作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样子。一阵湖风吹来,我晕晕地晃了晃,又站直身体,等着他有所表示……他的脸上表情十分冷硬,定定地看着我……我意识到自己可能作了什么不恰当的事情,讪讪地止住了自己不自量力的风情卖弄,低头问他:“霍将军,你、你怎么了?”话音未落,他忽然倒退一步,宝剑在空中喀朗一个挥动! 第二章 子佩青青思悠长 我也忍不住倒退一步,以为他会砍我一剑。他只是翻了个手腕,剑头沉重地插入地面,溅出一片飞沙走石。我还在发傻,他右手持剑把,单膝跪倒在地上,声音如同闷鼓:“臣去病,恭迎皇上护酒特使!”啊?!紧接着,他身后黑压压见不到边际的士兵们也同时将手中的兵器,惊天动地地向地下一插,腾起一片黄土,对着我单膝行了个大礼:“恭迎皇上护酒特使!”“恭迎皇上护酒特使!”“恭迎皇上护酒特使!”……轰隆隆的回声如成实质,冲上我的耳膜,好似要将我压倒。我唬得双手乱摆,正待谦逊地否认,看到霍将军的目中射出来的光芒像利刃一样刺眼,只好垂下手,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站起来,将掌中的宝剑插回腰中,走过来双手环抱施礼,声音透着威严:“臣恭迎特使下车!”我惊疑不定地看向他,与沙漠炎热酷暑搏斗后的他,眼睛里泛着红丝,满身都是杀气。不知道什么东西激怒了他(但愿不是我……),他那凶狠狠的目光似极了荒漠里的大恶狼。而他身后那看不到边际,列若雷云的人马更仿佛一群嗜血而生的野狼群,我被这付骇人的气势吓住,只觉得自己如同随时会被他们撕成碎片的一只兔子。于是,在大汉朝数万将士的面前,开始上演一场狼和小兔的哑剧表演。大恶狼见小兔子站在马车顶上纹丝不动,不耐烦起来,目光似乎要把小兔子直接撕碎,威胁着:快点下来!小兔子摇头不干——她又不是傻瓜,当然知道,下去以后会死得很难看。大恶狼想了想,大约明白自己的这付样子不可能让小兔子下来,便收敛凶光,摆出一个温和一点的样子,似乎在对小兔子说:下来。小兔子明白过来,知道他不方便在全军面前把她从马车上一把拖下来,便有恃无恐地双臂挽成一个潇洒的结,忘乎所以地对准大恶狼嬉笑起来:看你能不能把我从马车上拖下来!大恶狼见耽搁的时间太长了,又不便来硬的,居然挤出半丝笑容,皮笑肉不笑的:下来,乖!哥哥给你吃糖。小兔子虽然人小,智商可不算太低,它已经看出了大恶狼的行为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小兔子竖起一个纤纤食指摇晃着表示不相信,还脚步踉跄地躲开些,免得大恶狼口蜜腹剑,搞突然袭击。殊不知一个踏空,在众目睽睽之下从马车上一个倒栽葱跌在了地上,如同一只坠落的蝴蝶……大恶狼立刻几个快步走到小兔子面前,躲过所有人的眼目,假装扶起小兔子,其实悄悄而有力地一脚把她漂亮的小裙子给踩住了!小兔子想逃不能逃,完全笼罩在他的阴影之下,终于开始惊慌了,左右看看,到处都是人,她眨巴眨巴红眼睛,听到大恶狼斗大的拳头在她的顶门上格格作响,好似在说,叫你下来不下来,欠揍!小兔子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哭兮兮地蹲身抱住双腿,眼巴巴地看向大恶狼,准备挨揍。大恶狼看起来确实很有动手打人的想法,杀气腾腾的。小兔子完全被他的凶恶吓坏了,萎头萎脑地看着他发抖。大恶狼见小兔子被唬得不轻,模样看起来楚楚可怜的,好像有点心疼了,脸上阴晴不定了半日,轻叹一声,放柔目光:起来吧,天大的事情也不责怪你。小兔子知道他心软了,立刻恢复了得寸进尺的小人嘴脸:真的?大恶狼眼珠转动,明白小兔子是故意装弱,嘴角冷冷一撇:行了!别添乱了,再不起来我真要动手了。小兔子嘴巴一嘟,脚步虚晃地爬起来:喏,说话要算数啊。大恶狼速度很快地低下头,鼻子擦过她被酒劲晕染得如同蔷薇花般的双唇,果然闻到了酒味。他眉头一皱:怎么又喝醉了呢!每一次见面都弄得这么丢人。他伸出手让小兔子握:拉住我的手,站好一点,晃来晃去的太不像样子了。哑剧表演结束了,霍将军转身面向他的士兵们,我也乖乖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又宽又厚,我心中顿时安定了一些,这才发现自己确实有点上头,看来这御酒虽然好喝,后劲实在很大,以后他喝的时候我要提醒他,免得跟我犯一样的错误。承认了自己醉酒,困劲儿就上来了。我斜挂在霍将军身旁,眼皮渐渐搭拉了下来……好舒服……“醒醒!”我的背上被戳痛了。我睁开眼睛:“怎么了?”霍将军压低声音说道:“事情还没完呢,你睡什么觉?”“哦?”我惶惑地看着他,满头都是问号:“我什么时候睡觉了?”他忍无可忍:“呼噜都打了!弯弯,真想把你一脚踢回长安去!”美酒加在美人里,我就这样,很有情调地与霍将军在湖边香艳而遇了。为了纪念这一次浪漫的邂逅,我们相遇的地方,后来史书称之为——酒~~~~~~泉…… 第三章 跃马分兵在酒泉 霍将军又用力推了我一下:“说啊,众将官免礼。”我一看,两万劳苦大众还跪在地上呢,只得硬着头皮,颤巍巍道:“众将官……免礼。”霍将军提高嗓音:“特使让大家起来呢。”“喏!”气冲霄汉的应答声,仿佛直射牛斗,我被震得一抬眼皮,随着震耳欲聋的“轰——”一声巨响,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我站在二万将士的面前,看到无数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我和身边的霍将军。站在这样气势如云的队伍面前,才能知道什么叫做豪迈激昂,什么叫做大气磅礴,千里长云罗列头顶,万里沙川平踏足下。我全部清醒过来了,再也不敢那般放肆了。由于从来没有在这么多的人面前站立过,我有些心虚地拉紧霍将军的手,他回过头来,对着我露出一个鼓励的笑容。我抓紧他的手,跟他一起挺起脊梁,并肩站在那些杀意勃发的壮年军人面前。高大的汉家将士们皆红衣黑甲,一张张黑色的脸藏在头盔之下一时分不清面目。站在我面前,如黑山,如密云,如重浪,蓬勃如朝阳,悍气胜江河,他们挺立在当地,竟然没有一个人发出一点多余的杂音,只有风从他们之间穿过,发出呜呜呜的啸响。有四五道复杂的目光射过来,无需细想我就知道是属于赵破奴、高不识、仆多他们几个在建章军帐中见到过我的军官。这一次应该见怪不怪了吧?耳畔听到霍将军中气十足的声音:“兄弟们,我们横穿巴丹吉林沙漠,过弱水,一路扔辎重,减负重,唯独没有把这坛酒扔掉,你们知道为什么?”众将士默然不解。“因为,等的就是今天!”霍将军声音朗朗道:“前几天我跟你们说过,只要过了祁连山,我们就能打胜仗。”他一指西南方:“现在,看!祁连山就在前面了!”大家都扭过头,看到一座满身傲气的雪山,静静横亘在荒原上,仿佛壁障,仿佛天幕,冰骨支棱,拦阻着从天到地一切生物的翻越。我不知道将士们心中有没有我这种对于自然力量的恐慌,我只看到,霍将军忽然手臂一伸,发出一声气壮山河的呼吼:“嗬——!”立刻,两万壮汉也齐声大吼:“嗬!嗬!!嗬!!!”他们狂猛暴烈的吼声震动寰宇,他们挥动着兵戈,山崩地裂的气势卷地而起!第一阵声音刚停下,霍将军领导起又一波吼声震天而起——“嗬!嗬!!嗬!!!”不远处的祁连大山上,似乎有一阵狂风卷过山脚,延绵数千里的原始森林中顿时风啸阵阵,树颤连连!我有些站不住脚,伸手拉住霍将军的披风。霍将军手臂轻轻一摆,两万人如同远山雷鸣般的呼声立时止住了,天地之间此时的肃静,仿佛万物都失去了生机。肃静中,将军的声音如同淬过烈火的寒刀:“这坛酒,乃以甘泉宫那座玉屑承露台上的天露之水,请中山国的酿酒名手赵于师密酿而成的玉露酿,三年方成五坛,皇上专赐给了我一坛。这样珍贵的好酒,大家想不想喝?”美酒当前,已被战斗呼吼激发出了昂藏气势的将士们无声地笑了起来,互视一眼,旋即爆发出一声声大吼:“想!想!!”两万人的山呼海啸,如同由远即近的阵阵炸雷,别说我抵挡不住,连我身后金色的湖水也粼粼搏动起来。霍将军走到马车边,拿起酒坛,破开封泥。面向全军,含着自信骄傲的笑容。两万士兵,他打算怎样分这坛酒?大家屏住呼吸看着他一步步后退,他手腕一翻,醇香的美酒倾倒入碧水中间,随着酒坛的不断倾斜,一股浓浓的酒香从湖水的中心逸散开来。两万甲兵军纪严明,无人发出声音,只有我情不自禁发出一声惋惜的低叫,我是知道这坛酒的美味的。他微挑眉毛扫了我一眼,我连忙保持镇定。“兄弟们,胜利就在祁连山的背后,等着我们去取,你们想不想要?”“想!”二万人马的声音再次惊天动地。“今天我霍去病以天地为酒器,湖水做佳酿,让兄弟们提前喝上这碗胜利的酒。”霍将军拿起一个酒碗,舀了一碗湖水,大声道:“来啊,自己拿酒!”我看到两万骑兵以军人的纪律和迅速分散到湖边,端起一碗融入了玉露酿的金色湖水,军容肃立,如山环伺。霍将军大氅飘动,豪迈齐天地高擎酒碗:“兄弟们,喝下这一碗,踏平祁连山!”我在边上撇撇嘴,一碗湖水而已嘛……将士们声音如撼群山:“踏平祁连山!”呼喊的声音此起彼伏,两万酒碗里的湖水如同纯酿一般清冽。霍将军又舀了一碗:“喝下第二碗,消灭匈奴人!”将士们脸上都带起了笑容,高声齐喝:“消灭匈奴人!”又一碗湖水被他们饮干。霍将军第三碗水又端起:“去病今日在此处与一万兄弟暂时分手,”声音直震霄汉,“来啊,让我们同饮第三碗,明日共生死!”我眨巴眨巴眼睛:分手?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发现自己刚来到这里,还没有能够完全融入这支队伍。两碗湖水之酒下肚,我看到将士们辛劳的脊背开始抬起,蒙尘的头颅正在高昂。仿佛他们饮下的不是普通的湖水,而是真正甘醇的烈酒!是啊,他们这两万人现在的精神状态与我是完全不同的。他们,刚刚与霍将军一起经历了一千多里的风沙同行,与霍将军一样承受了十几天的骄阳射肤,所以,在我面前,两万雄壮胸膛中跳动的是强者与强者碰撞出来的烈烈火焰!数万双眼角中滚动着的,是英雄与英雄一路惺惺的铿锵泪光!此时此地,他们所有人的血脉是息息相通的,他们的心灵是共同振响的。当听到霍将军“明日共生死”的战斗豪言时,军士们的热血一下子被完全点燃了!他们一个个须发贲张,壮气升腾,齐声共吼:“同饮第三碗,明日共生死!”霍将军将酒碗向高空神山遥遥一举:“大汉威武!大汉必胜!兄弟们,干哪!!”“干!”“干!”“干!”“干!”“干!”……将士们爽朗地大笑中,他们壮臂高举,互撞酒碗,一饮而尽!“好酒!”有人摸着满脸的络腮胡子赞道。“好酒!”瘦削如黑色礁石的脸上绽开了年轻的笑容。“好酒啊!”“哈哈哈哈哈哈哈!”……两万男人充满了阳刚气息的笑声贯彻天地! 第四章 中军置醅战歌昂 存稿而已,发完了可以写新稿======================两万男人充满了阳刚气息的笑声贯彻天地,霍将军被自己士兵莫惧生死的漏*点所染,用自己轩挺有力的手指,拔出宝剑,站在长天下,击铗而高歌:“岂曰无袍?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岂曰无酒?与子同饮。王于兴师,修我刀箭,与子同战!”这是我第一次听到霍将军唱歌,也许不能和小吱的清润如玉相比,可是,站在这金湖水之畔,站在这祁连山之下,他的歌声仿佛雄鹰盘旋,仿佛雪豹奔腾,仿佛雄狮咆哮。他挺拔而俊朗,如苍狼立月,蛟龙踏波,大鹏凌日,他与自然同在,他与天地共存!那种精神力量与自然力量的完美结合,令在场的每一个人心中顿时充满了一种雄浑震撼之感。方才,我还觉得军士们似乎已经在沙漠的征途中消磨了锐气,可是,此时的他们,一个个瘦硬如松,脊梁如铁。三碗酒饮毕,一双双眼睛里,放射出能让日月也会黯然失色的明亮光芒,锐不可当的英气勃勃从他们的身上如宝剑出匣,莲光乍现!他们浑厚的歌声很快就盖过了将军的歌声:“岂曰无袍?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岂曰无酒?与子同饮。王于兴师,修我刀箭,与子同战!”两万人在雪山下的大合唱,仿佛蒙古人的“呼麦”,字字有回音,声声有混响,每一句都挟裹着高山大岚最浩荡的元气!战士们的歌喉中,高音与低音互相穿插着,翻滚着,从久别的故乡传来,穿越大漠的茅草,如一只手掌抚摸过每一个人的心中,那声音如同波浪层层盘旋,渐渐上升,向着天空飘扬上去,直到遥远的神明雪域,天山祁连!血与火的交织,泪水与勇气的相融,正是大汉朝永不服输的骄傲!这种骄傲的支撑下,他们敢于勇闯千里沙漠,更敢于走上这万里冰雪的绝境。他们的脚下只有前进,绝无退缩!歌声中,我拿过霍将军的碗,走到湖水边,也舀了一碗湖水。他走过来看我做什么。我把碗端到口边,当着霍将军的面一口一口喝完。他低头看我:“怎么样?”我歪头想了想,抬起双眸,对着他笑靥如花:“好酒!”他也笑了,衬着原先的眉清目秀,他这付黑皮白牙的新造型还挺招人喜欢。我问他:“你在干什么?这坛酒留着我们自己喝不好吗?”他斜我一眼:“不懂不要乱说话!这是皇上的恩泽,自然要与他们一起分享。”我满怀欢喜,浑身轻松:这下可好了,已经和他见上面了,他那个无聊的誓言自然就破了,他一定会平安打完河西这一战的。经过了一次完全缺乏逻辑的时空穿越,对于神明鬼魂,我变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心中最担忧的心事了却,便说道:“我要回去了,甘州那边匈奴人的戒备还可以。”他却拉住了我的手腕:“弯弯,跟着我。”我听不明白:“跟着你?你要我留下来?”他的话让我感到很意外,他的军中一向是不留女人的。“是。”他放低声音,“情况发生变化了,匈奴人已经被惊动,你这样回去会有危险的。”“惊动?不可能啊,你走的是巴丹吉林沙漠。”我回头看看东南方向,战场毕竟是一个是非之地,本想着来了与霍将军见过一面便回去,一点儿麻烦也不会给他增加的。“不是我这条队伍惊动了匈奴人,是别的队伍。”“别的队伍?公孙敖?李广?”我猜测着,他们不都是经验丰富的有名将领吗?仗还没有打,怎么会出现这种错误?“对。”他微一点头,同意了我的说法,也不知道他指的到底是哪一路。“噢……”我想了一下,“留下就留下吧。”反正打仗我也不怕的,霍将军正捉着我的手腕,我快活地拽着他晃荡了两下——早些与他在一起也不是什么坏事情。他连忙甩开,跟我保持住距离。我有些不甘心自己的精彩亮相没能得到他的评价,又不动嘴皮地轻声问他:“看到我……是不是很惊喜呀?”“只有惊,哪来的喜?”他的唇边泛过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面容立刻恢复了严肃,正气凛然得让人反胃。他轻咳一声说道:“潜入御车一层罪,偷喝御酒一层罪,两层死罪在身,居然还当众撒酒疯。”啊?问题这么严重?我再看看他的模样,戏谑的成分多过责备的成分——那我就无所谓了,他肯定能够担待下我这点小小失误的。但是,我很不满意他的表情,我还以为他看到我会两眼直放绿光呢。春山画堂里面,男人看到相中的女人差不多都是这样的。还有,他们的皇上那天第一次看到李夫人,那双眼睛真是……贼绿贼绿的。他不是号称当今天子的高徒吗?自然应当是有其师必有其徒,上梁不正下梁歪……他打量了我几眼:“衣服哪里来的?这不像你做杂工的家常衣服。”霍氏侦查机又开始工作了,我自然不会告诉他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遂挺起腰肢,嫣然而笑:“好看吗?”这种皎洁灵秀的装束,和霍将军雄伟稳健的黑盔铁甲站在一起,显得浓淡互宜,相得益彰。“不伦不类,像个西域人。”我摸摸头上的月牙玉石,这是从柳殊儿专门储放贵重首饰的匣子里寻找出来的。我也是觉得与河西的大漠风光很协调而选中它的,可能本来就是西域什么地方的首饰。我问:“怎么?不好看?”他伸手拨弄一下我额头的链子,“玉石的质地还不错……弯弯,你不会是……”他大约是猜到了东西来路不正,又笑了。我心照不宣地与他相视而笑,他坑蒙拐骗,我偷抢扒拿,这家庭风气真是……我们偷偷摸摸地说着话,我眼波的余光看到远处一个人正以一种很不友好的神情朝我这里甩了一眼。他的样子我很眼熟,似乎见到过。他肩膀宽厚结实,颧骨棱角分明,浑身上下干净利落,没有一丝多余的线条。人长得不难看,甚至还有些英武挺拔的味道。可是,我觉得他很让人讨厌!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他的名字叫李敢。 第五章 夷歌数处起画角 蔚蓝色的天空下,是连绵不绝的雪白。这可不是天上的白云,而是地上的雪山。进入霍部已经三天了,霍将军从他自己的备用马匹中给我安排了一匹机灵敏捷的五花快马,名字叫连旋。我管它叫阿连。阿连很不乐意跟着我,它好似知道,作为霍将军的战马,可以面对千军万马指挥作战,跟着我呢,只能做个尾巴。我点着它额头上那星星似的白色斑点:“认命吧你,知不知道,服从命令是军马的天职?”阿连倔倔地冲我喷一口恶气,我也不给它好脸色看。我心情不好是有原因的,我总是站在离霍将军不远的地方,希望他回头找我的时候,立刻便能看到我,然后我可以对他报以笑容……这好像是我的一厢情愿,不管我站在什么地方,他都不曾刻意地寻找过我。在金泉湖边,霍将军分酒共饮之后,便将兵马分成三路:卫山率领四千人从祁懋谷走草原,包抄匈奴部的东北边,突袭匈奴人位于黑水之滨的部落。高不识率领六千人马走堑都口,沿合黎山与霍将军在哲萨尔大峡谷会兵。高不识我认识,虽然是匈奴人,很早就跟着霍将军了;卫山是个很年轻的汉族军官,眉宽脸阔,结识的身板就像一堵墙,给人牢不可破的感觉。他是北地人,和赵坡奴一样对于匈奴人的语言习俗有一定了解。霍将军军队中的军官成员大多都是这样的人,长安城中那些以军功传家而著名的如李家子弟、苏家子弟、公孙家子弟等反而几乎没有。我看他大约是年纪太轻,驾驭不住,那李敢若不是皇命在身,恐怕根本不愿意跟着霍将军。本来,这一次皇上派出作战的一共有三路人马:博望侯张骞和郎中令李广率领的一万人马,自李将军戍边的右北平出发,牵制匈奴王廷;第二路由合骑侯公孙敖率领一万人马先与霍部一起从陇西出兵,然后走西路,约定两部合兵共破河西。第三路就是霍将军的这两万精骑。可是,这三路人马如今已经折损了两路。李广将军带着四千人马先行,不幸遇上匈奴左贤王的四万大军,李将军与匈奴主力不屈不挠地奋战一个昼夜,终于等到了博望侯张骞大队人马前来解围,但也损兵折将不得不退回到右北平去了。合骑侯公孙敖的折损就实在有些让人啼笑皆非了,他从陇西出兵,在河西转了一圈,说是迷失了道路,毫发无损地回去了。这些消息对于霍部来说,并不是好消息,霍去病却似乎并不为所动,依旧以强硬的命令敦促着士兵们风雷一般奔驰在荒漠戈壁上。河西的荒漠戈壁就在雪山的边上,但是,那晶莹清澈的雪水不属于这里。这里风大、沙大、天空大,一川碎石皆如斗,满地风吹石乱走。白日,荒漠用最炙热的温度来烧烤年轻的军士们。我们的盔甲下,薄薄的纱衫上被浓汗结出厚厚的盐花,脆得一拉就断。晚上,严厉彻骨的寒风从广阔的大漠深处呼啸而来,带着雪山的冰冷。将士们只能靠不断前进来维持体内的热力。大漠平荒,孤烟易直,为了隐匿行踪,整支部队甚至不被允许生火。我们的体力在战场和行路的双重煎熬下,不断变得更加瘦削。大家全凭着坚韧的神经,支撑着一步步艰难的前进。战马在广阔的荒原上一路奔腾,终于在第三天进入了祁连山东端那无边无际的原始森林。站在山腰望下去,高大的云杉圆柏连绵不绝,白唇鹿在林间流畅地跳跃,成群的野牦牛与我们擦肩而过,马鹿、盘羊、岩羊带着惊慌失措的目光看着我们的到来。一切矫捷如风的野兽与我们同在,而我们的队伍比风还矫捷!翻过贯都口,我们看到,伟大的祁连山山连着山,岭连着岭,千山万岭组成了一个高山的海洋。在匈奴向导古钦洛伊的引领下,我们穿越茂密的原始森林,走上了雪山之路。一直走到傍晚时分,我们接近了雪线。盛夏的气息顿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雪山上吹来的阵阵冰冷的寒风。霍将军命令休息,明天早上一鼓作气翻过祁连雪山的关都隘。乌鸦鸦的人马在雪山山腰散布开来。因为与匈奴人的主力越来越接近,为防止被敌人的斥候发现行踪,我们的队伍偃旗息鼓,吃着干冷的粮食。我走到一个长满棕色地衣的岩石,找个背风处坐下。金色的大雕在我头顶盘旋,高山上的雪莲花在我身后盛开。我孤独地与阿连呆在远离军人的地方。这几天的接触,我发现,我虽然和所有人都是差不多的打扮,差不多的装备,可是,没有一个人认为我和他们是一样的人。仅仅因为性别的原因,就把我排外到这种地步——我尽量不让自己感到气愤。虽然不得不换上汉朝军队里的盔甲,我还是特意坚持把头发披着,额头上佩着那块月牙形的玉石。能够做个人不知鬼不觉的随军家属当然是上上之选,现在已经没有机会了,那么,就光明正大做女人,看他们能把我怎么样。可是,我忘了,我已经不可能是隐形人了。我不犯人,并不等于人不犯我。比如现在——“弯弯。”霍将军笑眯眯地站在我面前:“想要什么,尽管去跟司军校尉说。”整整三天对我视若无物,他今天总算想起我来了。“算了吧,”我已经看出来,他这一路上整支队伍都是十分艰苦的,“我不需要什么特殊照顾,你也给不出。”他低下腰,吸了吸鼻子,我有些奇怪,他要干什么?细细一想,唇边露出婉然的笑容,他一定和小韩将军一样,注意到我的香味了……我神思恍惚起来了,他越发凑了过来……令人心旌神摇地贴近……俊眉如修,薄唇韧软,呼吸炙暖……他的一切都清晰真实地让人怦然心跳……他说:“弯弯,你这里好像有面饼的香味!”什么?!……我傻了两秒钟。“没有!”我立刻否认,同时把自己的粮食小口袋抓得紧紧。霍将军如今是王小二过年,一回不如一回了:在皋兰山的时候,他无论何时何地都能享用到比普通士兵优越得多的食物,可是,经过了巴丹吉林沙漠的高温天气,他带来的二十多车食物都变质干裂,被迫抛弃。他只能吃着和士兵一样苦涩的炒米和盐块。而我从河西西线肥沃的草原过来,身上还藏着一点从匈奴人那边偷来的面饼和肉干。我自己一个人躲着偷偷吃,他不知道怎么闻出味道来了。“弯弯,快点拿出来!”他耸着他的狗鼻子,确定我这里有他七八天没有吃到的比较柔软的面食。“只有三个了!”我道,“我不要吃你们的那点军粮。”“三个?!”他的眼睛大放异彩,顾不得什么将帅形象,将我按翻在地,手在我身上腰间一顿乱摸。远处,也有几千号人马是看得到我们这里的基本情形的,不过,所有人都把头转过去,欣赏着祁连山的天空。天空很美,只是,数千个壮年男子整齐地仰视天空,这种情景也蛮……特别的……为了避免误会,我只好把粮食口袋交出来:“霍将军,你不能全部吃掉啊。”“当然。”说这两个字的时候,一个面饼已经被他囫囵吞下,第二个面饼只剩下一点点露在他的嘴巴外,第三个面饼捏在他的大手中,正作出送入的动作。===================推荐姐妹的书《附身萨满》,欢迎点击下面图标,玩一趟。点击察看图片链接:ahref=http:///showbook.asp?Bl_id=132444target=_blank《附身萨满》/a 第六章 骠骑帷幄自倜傥 “我还有糖。”我把手一摊,箔纸包裹着一小块糖球,像逗小狗一样扬手一逗。他伸手来拿糖,我立刻翻手切腕,点中他的脉门,终于把第三个面饼抢回手中。饼子一到手,我马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推入口中。“弯弯,你这吃相真不像个女孩子,我会抢你的吗?”已经抢了我两个面饼的“强盗”,嘴里含着我的糖球,道貌岸然地指责我,我充耳不闻,吧唧吧唧用力咀嚼给他看。“你不觉得那个李敢很讨厌吗?你还带着他来干什么?”我的眼睛大概过于敏感了,又看到了李敢无声递过来的鄙夷目光。他的这种眼神让我想起阿连,我觉得阿连的不合作让我非常头痛。“我怎么可能讨厌他?李敢的祖上从秦代就为将,军务通熟,作战勇猛,使用起来非常顺手。”两个饼子他还没吃饱,掏出炒米皱着眉头咽着,看起来很像是在咽沙子。“可是他好像不服气你呢。”我摸出水囊递给他喝水,可怜的霍将军,在长安城喝的是玉液琼浆,吃的是山珍海味。放着安逸的皇亲贵戚不做,脑子生锈了,到这里来受苦。“要他服气做什么?重要的是我要用他。弯弯,你知道从前的‘金弹公子’韩嫣吗?”“知道。”我点头,不就是韩说的哥哥吗?霍将军道:“韩嫣是皇上从小的玩伴,很得宠爱。有一次他戏耍皇上,李敢的大哥李当户认为他冒犯天颜,便出手教训他,皇上非常赞赏,赐了他们家官位。”“哦?”这么说,他们的皇帝还真不是个糊涂人。“还有,等到丞相公孙弘病薨以后,皇上明明倚重的是张汤,目前属意的新丞相人选,却是李蔡。那李蔡乃是李广将军的堂弟。弯弯,这说明在皇上心目中,我们大汉朝的军队真正支柱不是我麾下投降的匈奴人,也不是赵破奴这样的平民将领,而是李家这样的军功世家。”霍将军笑道。我听着他侃侃而谈,似乎对朝廷内外深为谙熟,不由想起长安里坊间的传言,都说霍去病只知道打仗,不懂得政务,是个地道的武夫。我说道:“你不是不管政治的么?”“哪能呢?从小在皇上身边,多少都看在眼里。打仗可不是光靠战场,没有后方的支持,我拿什么去打?”我心中快跳了一下,想到了平阳公主府为他敬酒的卫长公主。现在他让我看到,他这个人其实比我想象的似乎要复杂得多。他若真的在意那些政治关系,说不定,也会和卫大将军一样选择与公主联姻的。长安城的各方势力错综复杂,除了卫长公主,一定还有许多对他的前途更为有利的女子。若他以后为了前途而有了新的决定,我将如何自处?我心中叹口气,看着他神采飞扬的样子……好象又不像……算了,现在是现在,以后的以后再说了……霍将军没有注意到我的表情,继续道:“所以这一次我特地悄悄向皇上请旨招募了李敢。我要调整自己军队里的成员。现在的骠骑营里,皇上倚重的那些世家子弟非常少。匈奴人为将不可多用,平民出身对于军务毕竟隔着一层。而李家在那些世家子弟的心目中地位甚高,只要李敢肯安心俯首为我所用,那些人自然也能够闻风跟进,以后打大仗就可以保证有将可用了。”“我知道了。”我心中的烦扰暂且放过一边,与他有说也有笑。轻松畅快间,那难以下咽的炒米粉也似乎甘之如饴。霍将军吃完了晚饭,又大大喝了一通雪水,站起来说要去巡营。看着他走远,我让阿连躺下来。靠在阿连身上,我望着天空中明亮的星星,它们离我那么近,仿佛伸手便可触摸。这是我所见过的最美丽的星群,如同被清水擦拭过的纯净宝石,在天空与我静静对语。一阵雪线上的寒风吹来,我瑟缩着靠紧阿连一点儿,希望可以取得一点温暖。我注意到,我们这支军队没有足够抵御雪山冰川的御寒装备,霍将军自己也不过一身薄盔薄甲,外加一条不厚的毡毯。荒漠上的寒冷是不能够与冰山大川相比的。这是不是在证明,他们根本没有想到要过雪山?对了,我记起来了。在霍将军临去河西的那个晚上,我听到过他们的大致作战布局,没有听到他说过要翻祁连山。右北平李广将军的失陷,西路公孙敖将军的失道,不过是五天前才传来的消息。细细想来,老李将军虽然已经尽力,可是,他的这场与左贤王的狭路之战,很有可能让大单于伊稚斜嗅出汉朝主力部队并不在右北平,从而暴露出我们真正攻击的目标其实是河西。匈奴王廷一旦调动人马支援河西,以霍部的这点人数,必然会死无葬身之处。另外,公孙敖将军那里足足有一万士兵、两万战马,缺少了这么多人马的合援,对于霍将军来说,无论如何都是一个非常重大的损失。这么说来,这两路的失败,其实是把霍部陷入了危机四伏,重兵包围的境地。可是,霍将军对此始终不置一辞,只管布局战势,调度兵力。他的笃定沉稳,让我一开始还以为出战的时候,他就已经打算好孤军作战似的。他们出发的时候,皇上曾经对他们说过,匈奴人春天的时候在河西刚刚吃了一场大亏,他们绝对不会想到,汉朝军队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再来一次。皇上刘彻慷慨激昂地振臂高呼,他要让匈奴人在同样的石块上连续绊倒两次!现在,真的是河西匈奴人最松懈,防备最松弛的时候吗?他们真的会让汉族士兵轻松地在河西再次长驱直入吗?我不这样认为,我从河西西线一路过来,他们的防备密密层层,为了不打草惊蛇,我甚至无法从那样铜墙铁壁般的防线上探查到有利于霍将军的信息。我还曾经是他斥候队的队员呢,为此我感到很羞愧。我觉得霍将军本人也不这样认为,看着一万将士瑟缩在冰山寒风中,看着他忙碌的背影,我可以断定,上祁连其实是被逼无奈的一种临时调整。金泉湖分酒,应当是艰难战斗打响前的一次士气鼓舞。“难怪他无心搭理我了。”我又暗自叹一口气——他什么事情都喜欢藏在心里,谁都不肯说。==================推荐《花池网游记》点击察看图片链接:ahref=http://newmm. q i s h u 9 9 . c o m/showbook.asp?bl_id=143623target=_blank花池网游记/a 第七章明月横空照雪川 “难怪他无心搭理我了。”我又暗自叹一口气——他什么事情都喜欢藏在心里,谁都不肯说。事情想通了,积蓄了许久的疲劳,终于不顾雪山的寒风,将我拖入了昏昏沉沉的睡眠中。正觉得越缩越冷,身上忽然一暖,正要睁开眼,感到霍将军用披风将我裹在他的怀里,他的气息撩动我的眼眉,故作豪爽地说道:“谁说跟着我没有特殊照顾?这不是吗?”在重新遇上霍将军之前,当我熟睡的时候,任何人只要靠近一米之内,我立刻就会本能地进入战备状态。在雪穴如此,在晏小姐身边如此,在百乐门如此,在春山画堂亦是如此。我也说不清楚,这究竟算是一种本事呢,还是算作一种悲哀?不过,我在霍将军的身边却有着从来没有的放松。只要他在,我竟然几次都像个普通人一样毫无防备地安眠而睡,任他这样一次又一次轻而易举地接近我。这也许,应当算成自护能力的减退吧?可是,这种能力的减退,我却一点儿没有感到遗憾和畏惧,反而在慌乱意外中夹杂着些许惊喜,更充满了令人沉醉的甜蜜。我为自己这般不合情理的反应而羞于睁开眼睛,索性保持着熟睡的呼吸频率,装死算了。“弯弯?”他见我没有声息,便叫起我的名字来,叫得很轻,还轻摇了我一下。我依旧装作不曾被他惊醒。我们也有过屈指可数的几次亲密,可是,每一次都混杂着凌乱的情绪和无奈的别离,似这般单纯而亲切的感受,是我平生的第一次。内心仿佛有暖火在蔓延,我闭上双眸安静地品味此时的幸福。他见我不醒,也停止了动作,雪山上特别安静,连马儿也在安睡……忽然,一种柔软灼热的触觉印在我的睫毛上——是他吻住了我的眼睛,辗转轻啄,柔绵悱恻……我不敢做出一丝一毫的反应,而他,与我的接触也只停止在此处。可是,却久久不放,久久不止……等到他的感情慢慢退去,我才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睁开眼睛。“醒……了?”见我醒了,他连忙把头放平睡觉,声音也很快低了下去,似乎朦胧的睡意已经完全征服了他。可是,他黝黑的脸上带起隐然的红晕,他的睫毛微微颤动,看起来像个一时冲动作了错事,感到羞涩的小男孩。他的双手抱住我的动作,也变得有点僵硬。“明天,你准备怎么打?”我找不到合适的话,问出了这么一句风牛马不相及的问题来。“那里?酋涂部落,还有羼也王、籍羝王……好几个部落呢……够打了……”他打算蒙混过去,不跟我说话了。“喂……”我忍不住推他。“弯弯,快睡了,明天可能会走通宵。”他重新睁开眼睛。这一回他的脸皮恢复了原有的厚度,破罐破摔地把手臂更紧密地贴在我的身上,组成一个坚实的怀抱,虽然我并不觉得舒服,不过,祁连山的寒气就这样消失在了他的体温之中。“祁连山”在匈奴语中就是“天山”,它的高大,它的不可征服,庇佑了世世代代的河西匈奴族。他要指挥大队人马翻越祁连山的雪峰,这怎么看都是一个非常疯狂的想法。“走通宵?雪山上?”我的话没有出口,我觉得战事在即,我不应该说出如此怯懦的话。可是,我确实很不安,又不能说话,只得将头更深地藏入他的怀里。他感到了我的贴近,也感觉到了我的动作难以舒展,他配合着我调整了一下睡觉的姿势。我们都不熟悉彼此的身体,或者说,我们两个人根本就不知道如何与别人一起以体温取暖。两个人生疏而笨拙地在坚硬冰冷的雪地上,为对方寻找着一个合适的相拥而眠的角度…………我终于,可以这样子舒舒服服把头搁在他的胸前了……他终于,可以那样子坦坦然然地用手臂将我围裹。为了避免硌痛我,他的盔甲脱开了,隔着纱衣,那富有弹性的结实胸肌仿佛一个暖和的垫子,伴随着他均匀干净的呼吸,我内心对于战事的不安早已褪去。在他温馨的体味、贴心的拥抱中,本应该令人难以入眠的冰川之夜,如同雪山的寒雪一般,在我们的呼吸中融化开去,变成了一个柔软的梦乡。睡到半夜,我醒了。看到我们身后的雪山上,一轮巨大的银色月盘正缓缓爬上雪坡——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数万里,高崖复巉岩!壮丽的雪山圆月,湛蓝的深夜星空,组成了天地间最恢宏肃穆的永恒诗画。我正要推醒霍将军,让他一起欣赏这童话故事中才会出现的美丽景色,却发现他是真的累了。头靠着我的脸庞睡得很熟很熟,又密又长的黑色睫毛垂落在脸上,组成了两道让人不忍惊扰的淡紫色阴影。今夜,他静谧地安睡。而明天,一切都将改变。皎洁的月光,将染上血色;深远的长空,将燃烧战火;今天的生命,将葬身黄沙……我轻轻从他的搂抱中抽出自己的胳膊,以双手绕过他宽厚的双肩,回抱住他的身体。银色的圆月在我们身边停驻,瑰丽的星空在我们头顶仿若穹庐……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我们双手互挽之处,岁月流年悄然止步,春夏秋冬停止更迭,沧海桑田不再轮回,万丈红尘平静如水……我与他,像两个纯洁的孩子,一起沉沦在这个雪白无瑕的童话世界里,共同拥有今晚这个恬美的梦境。===================推荐:写三国的哦。点击察看图片链接:ahref=http:///showbook.asp?Bl_id=138418target=_blank义之传说/a 第八章 声喧山丹乱石中 天亮的时候,我们踏上了翻越雪山的道路。战马已经不能再骑了。一万士兵,两万五千匹战马,行走在冰骨嶙峋的祁连山鸟道上。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山之巅,我们一步一滑地行走在冰天雪地中间。向导古钦洛伊是河西第一战时候投降霍去病的匈奴人。他是一个小部落剽悍的头领。在一场血光交错的顽强抵抗后,这位匈奴族勇士最终跪倒在冠军侯的战刀下。现在的古钦洛伊是顺从大汉朝卑微的匈奴兵,没有人知道霍将军是如何收服他的,他的战友全部死在霍将军的手下,只剩下他一个最骄傲、最强悍的人,却弯下了双膝。这就如同,没有人知道霍将军为什么这么信任他,让他把队伍带上这座雪山巍峨的祁连绝道。军纪严肃,可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在暗自猜测,那个面目阴沉,肌肉纠结的匈奴男人,会不会包藏祸心将我们带上绝路?铁刃破冰,忍饥挨冻,步履维艰。白天的寒冷虽然彻骨,却还不算太可怕,徒步中,我们迎来了雪山上的明月东升。昨晚照耀我们睡眠的皎月,在直通天庭的雪山山顶上静静移转,变得遥远而冷漠。它站在丝绒般质地纯厚的天空中,用冷傲的目光扫视着我们这一支历经千里、已经精疲力竭的汉家军队。这是一枚见惯了匈奴族弯刀健马驰骋荒原的冷月。它那冷冷的光芒好似在问我们:这里是你们的战场?还是你们的坟墓?人们尚未做出回答,霍将军已经传下命令:今夜不能在雪山上过夜,必须连夜过雪山,这样才能与高不识他们准时会合。火把点起来了,一条长长的火龙从山顶一直延绵到山腰。整整一夜的行走,火把渐渐燃尽,天空渐渐发白,人们的意志也如同手中逐渐变成灰烬的松木火把,被冰雪一点点消磨殆尽。北麓快到了吧?北麓快到了吧?!北麓快到了吧?!!古钦洛伊的乱眉下,是一双鹰隼般无情犀利的眼睛。他傲然挺直身体,把这些士兵内心涌动的不安交到霍将军的手里,霍将军用肯定的目光让他继续前进。就在此时,天云突变,风雪袭面!夏日六月的荒雪在祁连山的高处呼啸翻卷,它们似乎要用阴沉万里的高山寒雪为匈奴族人做出最后的庇护。站在天云暗灭的风雪之中,站在道路迷失的皑皑白雪中,神经已经脆弱到了顶点的军士们绝望地感到,将军正在匈奴向导的指引下,将自己的上万部众送上昏暗的黄泉路。没有人号令,没有人指挥,长长的队伍诡秘地停止在了祁连山风雪飘摇的巅端,站立在了人马倒下的雪路上。没有遇上敌人,大家的士气已经降落到了最低点,仿佛不需要战斗,我们就会葬身在这一座雪域神山傲慢的白色袍裾之下。霍将军感到了危机。他的剑眉一沉,策马高山。他用自己最亲密的战刀破开风雪,向着祁连山最高最冷的地方冲去。我和赵破奴站在他留下的马蹄印中,赵大哥继续指挥着大军前进,却如同老牛拉着一把发钝的巨犁,无能又无力。我回过头,看到霍将军的背影在风雪交袭中一下子就消失在了瘦骨冰棱的祁连山鸟道之中。将军扔下自己的大军,去了何方?我转身看向那领路的古钦洛伊,惊骇得看到他的双眸中含着两点疯狂血红的火焰!我知道当初选择雪山向导的时候,霍将军挑了十几个熟悉祁连山的匈奴人去问话,他最终选择了古钦洛伊领路,也许是有他的用意的。正在焦急地等待着,一声战马的长嘶,裂破祁连山的雪海天空。一万士兵抬起头,只见昏黑的半空中,陡然升起一把熊熊燃烧的烈火!是霍将军举着火把、驾驭着他那风鬃雾鬣的骏马,高高站在了冰雪浇铸出来的绝壁悬崖上。这火把特别明亮,分外耀眼,让天空的一切呼啸都在那个瞬间暗哑下去。霍将军站在冰雪最高之巅,俯视着自己的士兵。仿佛在告诉他们,前面有路,不要退缩!士兵们的眼前重新清亮了,他们脚下的道路又变得平坦起来,利斧破开坚冰,长矛挑开倒挂的冰棱。沉寂的队伍在冰牙交错的绝道中,重新开始了移动,一寸渐至一尺,一尺渐成一丈,高处的火把照耀下,队伍终于顺利前进了。风雪无情地拨弄中,粗大的火把点完了,霍去病取出自己御寒的毛毡继续点。毛毡点完了,他又点燃了自己的大氅。风厉厉,雪萧萧,雪花在霍去病的火把前,笼罩出一片带晕的光华。他站得最高,他也应该最早看到神山雪雾的天开云散。初生的万缕阳光如同光幕一般从长天的深处横空而现。云海翻腾,汇聚成一尊巨大纯白的身体在光幕中缓缓升飞,最终,站立上万年雪山的连云绝顶。银发翩飞,白衣垂拂,广袖临风,风神潇散。这是造化幻影,还是祁连山大神显出了金身?薄薄的云岚在大神的身边氤氲,七色的彩虹化作他身后的神光。白发的巍巍大神低下头,微笑着与霍将军的眼睛遥遥对望。霍将军好似也被这场云山变涌的壮美奇观震撼了,感动了。他站在这个最冷最烈的地方,出神地注视着这片日出东方的神秘云海。此时,天将放明,日月交替。金乌寒蟾,悄然现身,双双在将军的身边彼起彼落。孤峭的冰崖之下,我看到了令我终生无法忘怀的场景:那辽远的长空变幻出玄妙的色彩,烟霭霓霞从将军的身上璨然绽放,映红天空;他那身薄盔薄甲似乎染满了黄金的色彩,折射出万丈光芒;他青春傲然的身姿,如同天上地下唯一的光源,将整个祁连山绝顶,照耀得如同沐浴在明亮柔和的天界神光之中!那个心机莫测的匈奴向导古钦洛伊痴痴地看向祁连山高处,他眸中的红芒忽然凝结了,消失了。风雪中,这个强壮骄傲的匈奴向导泪水纵横,冰凝满面。他颤抖着双手,缓缓匍匐跪倒在冰雪封山的祁连山路之中,向着祁连山绝顶上的霍去病行了一个匈奴族的长跪大礼。在匈奴人的世界中,这样的大礼从来只赠给匈奴族最尊贵的勇士。今天,他在祁连山大神的感召下,将这最崇高的敬礼献给了这位年方弱冠的异族少年——霍去病。从此以后,他是祁连山大神选定的金甲战神;从此以后,他就是他们心目中的苍狼之神。风雪消退,乌云溃散。雪山上,青冥广漠,浩然无底。接下来的路程,我们走得很平静,走得很沉着。面前的道路依然崎岖,脚下的冰雪依然凌厉。士兵们的手被锋利的冰块擦破,就用破布随意地包裹;士兵们的双足被寒冷冻出了黑斑,还在不停迈动。此时,我们这支长长的队伍里充满着一种圣洁的气息,我们仿佛不是去杀戮,不是去征战,而是去天堂做一场虔诚的祈祷。我们心中的恐惧、担忧和害怕都被祁连山神圣的双手一一抹平,只剩下了如同万年冰山一般冷硬至极的刚毅心灵。古钦洛伊依然走在队伍的面前,他桀骜不驯的脊背已经弯曲,他蓬乱如怒狮的头颅始终低垂,他那鹰隼般犀利的眼神变得黯淡无光。他曾是部落中最英勇的战士,他曾经是部落中一个尊贵的小王。短短的数个时辰,他仿佛刚刚在一场凶险异常的交锋中败下阵来。他陡然老去了十几岁,他变得干枯而无神,似乎失去了生机。没有人知道,霍将军为什么能够走险路而不迷失,长安城的人们将这个事情解释为“军亦有天幸”……“幸”者,偶然而得之,哪有一而幸,再而幸,三而幸的道理?经过了与霍将军这番不见刀枪的交锋,古钦洛伊也许知道霍部不失道的原因了。可是,他的无声如同岩石,把一切都化作了雪山深处无人可知的秘密。=====================我们在匈奴人向导古钦洛伊的带领下穿越了雪川,来到了位于山丹草场西侧的哲萨尔大峡谷。经历了雪山上的连夜赶路,战士们需要休息。但是,领兵的将军,先行的斥候是不可以有休息时间的。霍将军斜靠在一块淡红色的岩石上,浓黑的眼睛微微半闭着。他的士兵们横七竖八躺在身后,仿佛蚂蚁群一样铺满高高的山崖。不时有先遣的斥候队员往来穿梭,传送着穿越祁连山以来,河西草场的第一手资料。“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酋涂部落就在前方,它与羼也王、单桓王、籍羝王、羌若部落、先零王等七八个大小部落组成一组军事力量。他们以雁柱排列,任何一方受到骚扰,立刻就会得到各部落的响应回援,将我们拖住。”赵破奴分析了所有战报,得出了结论,“从掌握的资料来看,这里军事装备最好,战斗力最强的应该是酋涂王部和单桓王部,他们都是由身经百战的匈奴职业军人组成的军事型王部。”李敢蹙紧眉头,正在仔细研究斥候新描绘的河西匈奴兵力分布图:“他们吸取了上次被突袭的教训,把原先零散的部落分布变成了一个完整的防御系统,人数也比我们多。另外,匈奴人机动性比较大,真实情况很难搞清楚。”“你们……”霍将军终于开口了,他的眼睛睁开,亮芒闪过,却看向我,还微笑一下,“说说你们破敌的想法。”我寻了一根深绿的草含在口中,既然帮不上忙,我就单膝着地,如一只石猫儿似的非常安静地缩在边上。李敢道:“高不识的队伍说好在这里汇合,斥候已经传来消息,半夜应该可以会合。我们可以跟他打一次配合奔袭。”高不识部人数为六千,为了方便穿越雪山,他们走的是另一条雪山之路,但是穿越的速度要慢一点。赵破奴点头:“双方合兵,我们的人数还是少于酋涂王部。不过,我相信我们士兵的作战能力,应该可以拿下这里。”“拿下的不光是这里。”霍将军说,“既然酋涂王部可以和羼也王、籍羝王、羌若,单桓部落他们组成一个军事防御系统,那么,他们为什么不会跟河西草原东面的休屠王部他们组成一个大型的军事系统?”经他一提醒,李敢、赵破奴,还有其他几个高级将领一下子愣住了。仆多深目虬须的匈奴人脸上布满担忧:“河西东面部落应当有休屠王部、浑邪王部、鹰庇千骑部、大当户铜离亲列兵……”他肯定地转向众人:“不会少于七万的匈奴主力军队。”众人的脸绿了,只要被酋涂王这里的几个部落拖延的时间略久一些,就会陷入整个河西的兵力部署包围圈里。现在,他们把战线缩小,随时可以支援被汉军突袭的部落。战前的临时会议上立刻气氛变得相当沉重。大家都感到了莫大的危机——整个河西根本不是皇上口中疏于防范的肥肉,简直是块大铁板!还打什么打?简直就是来送死的!众人一片沉默,眉头低沉,顿时没了士气。有人咒骂开来:“他娘的公孙敖,一万人马居然走不过来!”李敢紧紧抿住嘴唇,额上的青筋暴了两下:这里面当然也涉及到他父亲的事情。霍将军冷冷的目光扫过那骂娘的人:“提他做什么?有他没他不是一样打?”那骂人的名叫汤和锲,是个千夫长,三十多岁的年纪,铁塔般壮实的身体,一双暴目显示了他的火爆脾气。听到霍将军指责他,汤和锲重重哼了一声。李敢别过头,手掌握起一个铁疙瘩般的拳头。赵破奴还在低头细看那不知道准确不准确的地图。看着他部下的失态,我继续无声地咀嚼着口中略带涩意的嫩草……霍将军忽然把手一伸,将我叼在嘴里的那根青草从牙齿缝里拔了出去。“哎呀!”我猝不及防,草把我的牙齿拉痛了。那草儿带着我的口水滴滴答答被他带走,我又气又羞,出手去抢。一个女孩子被弄得口水横流,这多丢人哪!尘土翻飞,草叶碎裂,乒乒乓乓眨眼间,在众将官的瞠目结舌之中,我们已经拳来脚往、出招拆招、交手数个回合。我终于抢到了那根沾满口水的草茎,脚底下使一个“滑”字诀,保持跽坐的姿势,顺着草丛平平滑出三米之遥,双手一划,手指示威般地将地上的草叶“啪啦啦”地抓断,这才定住身形满是怨忿地看向他。霍将军故作秀气地掏出一块帕子,慢慢擦拭手指上的口水:“我说弯弯,你怎么还在乱啃东西?这草有毒怎么办?”我飞了个白眼给他,草有毒没毒我自己不会判断啊?霍将军对我一勾手指,眼神暧昧:“弯弯,过来。”自从在金泉让我有了台阶下以后,他也不顾忌我那个“特使”的身份,只管肆无忌惮地到处让人知道,我跟他的亲密关系,算是把我的清白名声给彻底毁没了。他得到的好处是,他手下的两万男人,没有一个敢正眼看我,更遑论开口搭讪了。我么……没有任何好处。我看着他勾起来的手指,迟疑了一下,充满戒备地盯着他。他也不怀好意地看着我,两人对峙颇久,他又道:“过来啊。”我只好乖乖服从命令,来到他的身边,还是摆出一个随时可出击的动作,眼睛不时向他逡巡,必要时准备自卫。他转头叫了个传令官,叫来郭元、罗尧、关云飞,以及广云军司解昭,破阵假军司云柯,关东骑督荀郅,最后,还添上了百夫长徐自为。他道:“弯弯,这七个人会围住你,不管战场如何混乱,一定要跟紧他们。”笑话,从小到大只有我保护别人,哪有别人保护我的道理?当我弱智啊?“他们不会愿意的。”我说,“他们是来打仗的,不是来保护女人的!”“诺!”七个傻瓜同时跪下,“卑职等粉身碎骨、肝脑涂地也会保证弯弯姑娘的安全!”霍将军带着一点骄傲与自豪瞄了我一眼,好似在说:小傻瓜,他们都是军人,令行禁止是基本的素质。我扁着嘴巴无可奈何:“我不要他们!”七个自以为是人才的保镖很不屑地扭转头。我嘀咕:“哼,说不定他们还不如我呢。”七人怫然不悦。霍将军斥道:“弯弯别胡说!他们都是大汉朝的精兵强将,哪能不如你一个女人呢?”我嗤然一声,他分明话里有话拿我当枪使呢。众默然。处置完我的安全问题,霍将军突然又问大家:“你们小时候有没有给毒蛇拔过牙?”众人一愣,我也怔住:这个男人的思维跳跃起来简直是天马行空,毫无逻辑可循。大概想到我方才皱着眉头按嘴的样子,有几个略活泼一些的便笑了出来。霍将军也忍不住露齿而笑,又故意正色问:“徐自为,你怎么弄的?”霍将军手下的人绝大多数比他大一点,如李敢,约比他大个八九岁,赵破奴也要年长他五六岁的光景。唯有徐自为跟他年纪差不多,圆圆的脸上,一双小眼睛非常灵活。虽然年轻,他已经是个百夫长了。他说:“先捏住蛇的脖子,用一个布条放在它的嘴前,蛇就会咬住布条,然后,一抽!”他比划了一个幅度很大的动作,我打了个冷战,刚才霍将军的动作跟这个简直一模一样,我的牙齿更加疼了。我狠狠盯着他们两个人,一看就知道小时候一定都是皮得拆天的捣蛋男孩子。赵破奴领悟:“把酋涂王部当成河西匈奴的毒牙?”李敢点头,他考虑作战布署更详细一点:“这一仗要打得狠!拔了牙的匈奴人,人数再多也会心生畏惧,然后再逐个击破。”他的牙齿咬得咯咯响,似乎恨不能现在就去拼杀一番。霍将军点头:“说得好!这一仗要么别打,要打就要杀破他们的胆!”李敢、赵破奴、汤和锲、徐自为、仆多他们一个个翻身跪倒:“卑职誓死追随将军!”他们古代军人说这种话熟练得发溜,跟演戏似的。霍将军笑道:“再等一会儿。我们的士兵还没歇够,等歇够了我们一起狠狠打!”他展开斥候新画的河西地形图,“有一些细节我们再商榷一下。”“诺!”……一堆我听不懂的军事名称,还有一大堆搞也搞不懂的古代地名,从霍将军嘴里噼里啪啦跑出来,然后,其他将官也噼里啪啦回敬过去。我发现霍将军可能真的很有战场天分,祁连山北麓的地图他们刚到手不久,他已经可以做到即使不看地图,哪里可以驻兵、哪里可以屯马,何处适合设伏,哪里可以打冲击,他都能够说得头头是道。甚至,从何处到何处,行军需要多少时间,他也可以估算出来。应该说,霍将军无论参战次数,还是在河西的生活经验,乃至自己的岁数都不及自己的部将。照理说,这应该是他的弱点,可是,我现在却看到,他和他的属下有一种微妙而有趣的关系。正因为霍将军的资历浅,李敢、赵破奴他们更不肯在一个只能做自己小辈的年轻人面前,显得自己年岁虚长,一无用处。他们见霍将军一处处说得有来有去的,也纷纷殚精竭虑地在他面前展示自己运用战术的能力,调配兵马的才华。不仅如此,霍将军说话的时候,还有一种胸控全局的从容镇定,让一切战术战法,始终融于一种面向整体战场的有效统一之中。河西第一战的时候,他只能够算是一个勇于冒险的独行侠,短短几个月,他已经成为了懂得运筹帷幄、协调将领的将帅之材。他们越谈论越起劲,不知什么时候,众人心中的沉重完全烟消云散了,声音里充满了临战前的激动与兴奋。我看着这么一大堆的狠角色,扎窝子地凑在一处,对着河西这片大草场杀气傲然、磨刀霍霍的样子……可怜啊,匈奴小兄弟们若还能活下去,两千年后也能算五十六个民族中的一朵小花,还能享受少数民族特殊待遇……可惜……“弯弯!你的表情怎么那么古怪?”霍将军问我。“哪有?”什么叫表情古怪?我一摊手,“我没有表情。”“哦。”他继续投入工作。事情商量得差不多了,霍将军抬头看着天空。天空被染上一层灿烂的金红色,随着云岚的波动,明黄、朱红、曙红、浓紫、流金各种色彩布满天空,舒展流畅。“报告霍将军!”一名军士来报:“古钦洛伊逃跑了。”“什么?”我悚然而起:那个匈奴向导?那个带领汉朝上万将士穿越雪山的人,他竟然在这样的时候跑掉了?霍将军闻言,只是对大家点点头:“古钦洛伊是不会把刀插进他族人身体的。”高不识、李敢等几个人唧唧哼哼,很没见解地附和着他表示赞同。我是他们战局布置的局外人,我看着他们无所谓的表情,只觉得心惊。他们大约也明白,这个匈奴人并不是诚意归降的。赵破奴、李敢、高不识他们的注意力早已略过了古钦洛伊,转移到军队的详细部署上了。一切商议停当,军士送上几大袋马奶酒,这是匈奴战场上的缴获品。霍将军左手拿起酒囊,稳稳地倾倒在酒碗中:“大家自己来。”将酒囊扔到赵破奴的手中,赵大哥接住,熟练地倾倒出一碗酒,又扔给高不识,他们一个个自己斟满酒碗。等到他们纷纷端起来的时候,霍将军已经等了他们一会儿了,他的眼睛望着远处的草原,说道:“山丹草原的牧草真不错,回去以后一定禀明皇上,把军马放养在此处。”说完这话,他自己先笑了,一口气喝下那碗马奶酒。他的部下也跟着笑起来,他们的笑容自信而豪壮,仿佛山丹草原已经成为了大汉朝的囊中之物。大家喝完这碗大战之前的壮魂酒,暂别霍将军,分散深入自己的部队进行精密安排。霍将军对我说:“弯弯,我们也喝一点。”我可是发誓不喝酒了……点头!我说:“少一点。”我看着乳白色的酒水注入碗中,有点担忧自己醉酒坏事。他说:“我在,你别担心。”酒碗中的酒液香气浓郁,带着奶酒的芬芳。我端起酒碗先细细尝了一口酒,觉得味道和酒精度数还能够接受,便几口喝下那盏微酸的马奶酒,奶子的滑润在我口中萦绕着涩涩的滋味。他看我喝完,自己也很快喝完。酒一入喉,温热之感直入心间,我的心中一颤,四肢百骸充满了热辣辣的感觉。匈奴人处于苦寒地带,他们的酒纯正而浓烈,就如同眼前绿色坦荡的草原。如火如荼的草原之花仿佛在天空下铺出了一张鲜花烂漫的大地毯。风在四野之上吹起茫茫千里的牧草与鲜花,绿草红花旋转飞舞,纷华四散,盈盈点落在我们的肩头与发间。我们坐在这个充满着青草气息的祁连山下,我们的不远处,是数以万计的汉家士兵。雪山横远,暮色长云。我,霍将军,还有我们大汉朝最英勇最强健的士兵们,一起坐在这里看着草原的落日一点点沉入地平线之下。我们,在共同等待着这个大战前最后的夜晚,降临到河西的草原上。草原的日落,壮观而怆凉。放眼纵横数千里,空茫寂寥,渺无人烟。残阳似血,草原似血,天空也似血。我们被遗落在血色的无奈中,望天地之悠邈,凌万顷而茫然……明天的河西草原谁也不知道是怎么样的状况,不管如何,这里必然会成为尸血遍地的人间炼狱……我和他,面对的将是无数生命的消失……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带着希望别人生存下去的愿望,去面对一场排山倒海般的死亡之战。面对着面,酒盏对着酒盏,我们两人相对饮下匈奴的酒。他无言,我亦无语,任酒意慢慢将我们浸濡。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古代的骑兵战争有太多太多不确定的因素,有太多太多让我心生畏惧的理由,这是一个人力无法掌控的胜负决战。内心的担忧,对战场的恐惧,却都不能在他的面前有一丝一毫的流露。河西的明天呵…… 第九章 杀气破天烈马纵 阳光正在慢慢变红,逐渐从东方升起。巨大的山石从祁连山的脚下一路延伸,一头扎入草深花盛的山丹草场。朝阳的红色光芒,一段段照上红黄色的石坡,一段段染出烈火一般的光泽。一小队黑色的铁骑从山岩上慢慢露出头角,杀气蒸腾,英风烈烈。领头的将军驻马回眸,俯瞰着祁连山脚下的草原。河西的山丹草原正处在最美丽的季节中,红色的月丹花、白色的雏菊、黄色的野茅、蓝色的七望蕙、紫色的苜蓿花,各种各样的鲜花盛开在深绿色的草原上,如同一个花之海洋。雪白的羊群仿佛无数珍珠,在红紫流动的云霞晨霭下慢慢滚动。密密层层的毡包在天地交汇的地平线上构成一带白色的远影。霍将军的眼睛里没有对面前美景的半点悲悯怜惜,他的手臂抬起,对身后作了一个简洁而有力的动作:“集结!”没有号角,没有战鼓。深红色的帅旗在空中迎风一展,呼啦啦地绸旗几乎遮蔽半面天空。在雪山上走了两天一夜的一万骑兵们,他们刚才作了一个短暂的休息。现在得到了命令,被战斗渴望点燃了漏*点的大家立刻加快速度,如同狂蚁归巢一般迅速集结。各什长、百夫长、千夫长、校尉、军屯、军司都拿出他们迅速强大的集结能力,无需太多的动作,无需大声的命令,成千上万的士兵在极短的时间内,在尘土砂石乱飞的空隙中,很快就组成了一个铁一般的方阵。骑兵整齐地站好队形,他们站在半圆形的巨大红色朝阳之前,仿佛站在一个血水洋溢的舞台前,等待着将军的检阅。过了祁连山的这支汉军,前有重兵屯围,后有雪山拦截,我们已经背水一战了!审视着自己的队伍。一抹微笑从霍将军的脸上绽开,比火红的阳光更耀目:他要的就是这样的感觉——刀悬于头,背水一战,勇往直前,决不后退!他要以自己的人马,将酋涂等部落联盟组成的防御系统彻底摧毁,给河西第二战打响一个最绚烂的开端!“出发!”将军一个人的声音,如同铁箭穿过了千军万马。所有军士的脸上顿时肃然而正,每个人都嗅到了战斗即将打响的味道,手中的钢刀开始有了反映,映照着跳跃的阳光,一片飒飒而动的鲜红血芒。大队人马的启动,如地震将临,如海啸将至,如大山将崩,沉重的马蹄声挟裹着草原茂草的倒伏,娇美的鲜花在马蹄下踢成一片五彩缤纷的花雨。马蹄沉重地击打在褐黄色的山石上,滚滚黄尘遮蔽了大半的天空。没有任何犹豫,长途跋涉的队伍直接进入了战斗的冲击,仿佛一股决堤的黑色洪水,嘶吼喧嚣着冲向匈奴的部落驻扎地。旌旗在狂奔中猎猎,白色的羽毛在风中低伏,万马奔腾,人呼马啸,战刀霍霍,喊杀连连。千军万马从哲萨尔大峡谷那片广大的山岩上如同钢流瀑布一般倾泻下来,潮水迸流,呼啸而下,席卷而去。我紧紧跟在霍将军的身边,阿连是霍将军的备用军马,当然有很强的奔跑素质和驾驭感受力。我觉得,霍将军这边的六千人马虽然奔腾的气势十分惊人,可是,速度似乎并不是很快。相反,在我们两边的左右各两千人马仿佛两个粗大的铁钳,以苍鹰掠物般的惊人速度,在草场上飞袭而去。五十步的时候,我们整支队伍还基本保持一个方阵。一百步的时候,我们的队伍渐渐呈现出了蟹形,中间略滞后、两边前突。二百步的时候,一个巨大的蟹形战队在广天漠土之间清晰呈现了!左右各两千人马正是骠骑营重新补充过的铁螭骑、铁鸢骑、铁饕骑、铁颛骑。他们在各自千夫长的带领下,马蹄不断催动,骑士们的脸上是生铁一般的冷酷。旋风一般从两边向酋涂王部奔袭而去!三百步……四百步……五百步……经过了五百步以上的狂奔,铁螭骑、铁鸢骑、铁饕骑、铁颛骑达到了骑兵攻击的最佳速度!他们变成了无坚不摧的利矛,无钢不断的飞箭。他们狠狠碾碎匈奴人的牛羊群,眼看着就要接近匈奴人的毡包群落。突然,天空中腾起一片浓黑的乌云,伴随着尖锐的嚣叫。我看到冲在最前面的四千人马中,前锋的战士已经开始中箭倒下,铁钳的攻势顿时一缓!敌人以逸待劳,又是处于军备状态,谁都知道弓箭是骑兵天生的克星!我的胸口猛然一阵窒息,当初在陈天鹰部队里的场景,重新再现,血腥味充溢我的鼻间:原来这四千人是引出匈奴弓箭阵的诱饵!霍将军大吼:“箭!来箭了!弩箭防御!”挡箭该用盾牌的,用弩箭做什么?耳边嚣声大作,无数密集的声音从我身边冲出去,那令人烦闷的噪音使人感到无法忍受。霍将军这边的六千人奔跑速度本来就不快,现在,他的士兵单手持缰,手臂稳定地握着弩器——大汉朝的弩箭出击了!弩箭如同铁打的暴雨,弩箭一出,谁与争锋?弩箭不能在快速行进的战马上使用,但是它的杀伤力和射程远远高于匈奴人的箭矢,很快,对方便被我们杀得抬不起头来。使用过弩箭之后,霍将军立刻命令:“擂鼓!”进攻战鼓仿佛猛浪一般冲进我的耳膜,在一片震震乱响中,我看到方才还似乎成为敌人利箭之俎的四千前锋铁骑兵又一次加速,敌人的弓箭阵已经被破去,他们要作的就是最顽强的冲击。“全线冲击!”霍将军的怒吼再次在我耳边响起。我压低身体,在大队伍里不断奔跑。只感到身后的六千人马气势陡然一变,方才似乎只不过是一种热身运动,此时,中间大部队的奔击正式拉开了序幕! 第十章 烽火逐鹿惊骄阳 我用力抽打着阿连,阿连分明是霍部四万战马中的佼佼者,可是,我为什么感到后面士兵的追击毫不含糊?战马在缰绳的控制中疯狂地奔腾,战士在凌厉的风声中迅若流星,每个人都仿佛开始了一场生死的速度较量。我甚至觉得,置身在这样的队伍里,如果跑得略慢一点就会被后面的自己人乱踏而死!霍将军的战马已经冲到了最前方,他身后的每一位将士也是全力怒奔。他们不是依靠纪律和稳定来维持冲击阵型,而是用狂烈的奔腾,极限的速度来维持彼此间的距离。战马的速度风驰电掣,战士的杀气如海如潮,鹰击司马赵破奴、厉尹校尉李敢、千夫长汤和锲,还有裂云屯、骤风屯、暴雪屯等等各个屯的屯长们,所有我叫得出名字的,叫不出名字的,熟悉面孔的,不熟悉面孔的,都疯了一般地在大吼:“加速!加速!加速!”他们追随着霍将军一同展开一场比赛。霍将军方才选择了一个背对朝阳的角度进行攻击,敌人无法目测我们究竟有多少人,迫使他们不敢贸然分散兵力。两翼先行部队的猛烈攻击,又让匈奴军队在忙于抵挡之中,失去了分散包围霍部的最佳时机。好似看到了敌人的迟钝,我们这边士气越发高涨,战鼓雷鸣,人马怒吼,长箭奔突,刀剑无眼!太阳喷吐着绚烂的红色,从草原深处跳跃而出,骄阳的万丈红光映红了汉家男儿的盔甲,也映红了他们的眼睛,杀气从布满血丝的无数双眼睛喷溅出来,浑似能将整个战场点燃,烧成灰烬!战鼓捶得天地俱裂,战旗飘得风云变色,三四里路的猛烈奔袭、一路狂奔终于在此时,与匈奴人出现了蓬勃的碰撞!大家在高速行进中,杀神一般地将利刃切入匈奴敌人的胸膛,一片片血水化作天空中红色的腥潮,一波波落在所有士兵的身上。没有人弄得清楚自己杀了多少人,甚至弄不清自己有没有受伤。跟在霍将军的队伍里,每个人的头脑都是空白的,只有把平时的训练化作生命的本能宣泄出来,让敌人的死亡成就此时的灿烂!我现在看清楚了,匈奴人基本处于半集结状态,只要给他们一盏茶的时间,那数千匈奴部队就可以集结出充满杀伤力的队型来。绝对不能给他们这样的机会!左侧的战鼓在霍将军的指挥下,剧烈地捶动起来。赵破奴拚命大叫:“左转!左转!”他的队伍脱开大部队,向匈奴军阵的东北角掩杀过去。金铁之声大作,喊杀声一浪高过一浪,显然赵大哥已经遇上了最猛烈的抵抗。匈奴人的军队从两翼紧急收缩,支援中路,我们如同撞上了礁石的巨船,浑身剧震,速度减缓了下来。霍将军不管东北路了,高高举起战刀:“兄弟们!杀啊!”“杀……”巨大的喊杀声冲破天穹,似乎要将敌人震成齑粉!霍将军的战斗力彻底地爆发出来了,没有人可以在他的利刃前停留,没有人可以正视他的面孔,嗜血的钢刀不断挥舞,他面对的仿佛不是一个个敌人,而是一堆任他砍斫的血肉。他和他的亲兵将敌人的中军撕开一个血口子。紧随其后的军士们立刻见缝插针地跟进,坚实的敌阵被一点点撕开、撕裂、扭断!他们骑兵队之间都有一定空隙,放入匈奴兵,再利用士兵强大的单兵砍杀力量,逐个进行绞杀,据说这叫“车悬”阵。突然,迎面数声怒喝,一个高大得仿佛恶魔一般的身影出现在匈奴人的队伍中,他身边的士兵似乎特别强壮,他所到之处,骑兵队的速度再次减缓。霍将军用力一夹马腹,战马喘息着迈动脚步,锐箭一般冲了上去,骠骑亲兵也随之厮杀上去。我们属于亲兵之列,自然跟霍将军在一起。将对将,兵对兵,仿佛两把巨大的钢刀恶狠狠砍在一处,同样钢硬的生命在碰撞中发出可怕的兵刃交错之声。火光熊熊中,霍将军马烈、刀烈、人更烈!如同天降战神,明亮的双眼中燃烧着死神的意志!一个匈奴人穿过汉军阵列,来到我的面前。我正要举刀格打,身边的郭元已经手起刀落,随着难听的切割血肉的闷响,将那匈奴人一刀砍于马下。我手里捞了个空,像只没用的乌龟一样,悻悻地缩了回去。又有一个匈奴人士兵向我冲来,对我劈头砍下,我矮身避过锋芒,切向对手。还未容我到手,身躯壮大的广云军司解昭气势凌人地横挺一矛,匈奴人庞大的尸体挑空而起,失去了主人的匈奴马从我身边狂乱地擦过去。我目瞪口呆,解昭一挺浓眉,对着我轻蔑一眼。我默然,明白自己已经处于被保护的状态。郭元,罗尧,关云飞,解昭,云柯,徐自为,荀郅,每一张年轻的面孔都被血光和火光模糊得难以辨认,可是,我却能够感到他们正用充满暴戾的坚定杀虐,充分昭示他们对于霍将军军令的绝对执行,可是,也分明又有对于女人的一点不屑。我告诉自己,对这种事情应该抱无所谓的态度。难得有机会扮演一个轻松快活的弱智,有什么不好呢?第三个匈奴人用的是利斧,我索性张大眼睛看看这一次轮到谁出手。刀斧劈头,我纹丝不动;箭风袭背,我毫不躲闪……百夫长徐自为瞪大他那双机灵的小眼睛,将匈奴人刺穿一个窟窿,铁斧跌在地上,转眼被抛在了我们身后。郭元替我挡开身后的乱箭,嘴里不知道狠狠咒骂了一句什么,大约是说我像根木头。哼!他骂骂咧咧的,我还在心里嘀嘀咕咕的呢:这些人做保镖的专业技能还不错,这专业精神也太差了,我就算是根木头你也只能好好保护我,怎么可以这么咒骂我呢?好了,你们去保护我吧。我只管奔驰,不再管杀戮的事情了,有足够的时间便好好观察战场。那边,霍将军在鲜血喷溅中将战刀插入敌人将军的身体。消除了障碍,骑兵队带着那充满了杀伤力的速度,从尸体的旁边呼啸而去。我看到,我们面前已经没有匈奴兵了。我们已经在刚才长达一个时辰的不断冲击中完全冲出了敌人的驻扎地。这个匈奴人还没来得及进入完全集结,他们的主力被我们彻底打垮了。我看到许多匈奴人强壮的开始逃跑,体弱的开始投降,这个开头炮我们算是打响了。“重整队列……重整队列……”霍将军完全没有胜利后的放松,在晨风中高高抬起带血的兵器,对着身后不断纵声高呼:“收缩!收缩!”队伍在他的命令下渐渐收缩起来了。“呜——呜——”低沉的牛角号忽然在天空中传来,带着鲜血淋淋的杀气。不知什么时候,西北角远方已经聚集起了一支庞大的队伍。由于匈奴族是游牧民族,他们的防御和兵力部署可以随机调动,再加上河西长期在匈奴人的掌控之下,这里的地形我们完全不熟悉,即使有匈奴向导,斥候队员的不断提供信息,对于他们兵力分布的情况了解还是十分有限的。方才我们撞上的并不是酋涂王部的主力。但是,因这里的一场大战,祁连山下的军事防御系统正式启动了,他们一呼而应,及时赶来增援。强大的酋涂王与单桓王联盟主力出现了!霍将军应该已经知道这情况了:“左转并列……左转并列……”相应的鼓声随之敲响。他现在大约有六千来人,调整方向不是那么困难。而且,我看到,赵破奴带着三千多人出现在正对酋涂军队的最前列,霍将军立刻带亲兵赶过去,在短得难以置信的时间内,一万汉军灵活机动地重新组成一个锋利的铁锥大阵,这样机变的阵型应该是事先有所计算的。霍将军举起战刀:“酋涂王和单桓王的主力出现了!”他的战马已经开始加速了:“大——汉——威——武!冲啊!”“大——汉——威——武!”士兵们跟着一起狂吼起来。“呜——呜——”匈奴人的牛角长号吹得深沉苍凉,似要破裂耳膜。“咚咚咚咚咚咚咚!”汉朝军队的牛皮大鼓捶得天地摇动,万物失色。喊杀的吼叫,烈马的奔腾,旌旗的翻卷,纷乱的火光,汇成了一个混乱血腥的战场景象。我深深感到,一场真正的大厮杀正要开始。===========推荐《轻歌传》很年轻的mm,需要支持和鼓励哦。(上午链接无效,重新一下)点击察看图片链接:ahref=http:///showbook.asp?Bl_id=148313target=_blank轻歌传/a 第十一章 鏖战军前半生死 夏日天空中,阳光已经变成了惨烈的白色。炙热的烧烤下,一片死亡来临的阴狠潮浪,热辣辣地扑面而来。天空掩盖在翻滚不歇的沙尘中间,长草倒伏在烈烈奔动的战马前,迎面而来的酋涂王将奔援直接变成了杀戮,向着我们冲击过来。我能够看到,他们集结出来的人马至少也在两万以上,人数上我们不占便宜,体力上我们处于下风。随着牛角长号的闷闷长鸣,他们令人惊悚的马蹄奔腾的震响,从对面如同海啸一般一层层压迫过来。仿佛为了鼓舞士气,匈奴号角吹得天昏地暗,每一个长音都仿佛要彻破天穹,悲沈无比。震响越来越快,越来越沉闷,站在他们的面前,如同站在即将崩塌的大山下,每一个声音都化作铁锤敲打在我们的胸口,痛得让人隐隐作呕。相形之下,我们的部队每个人都在闷头狂奔。前面是长矛兵,中间是战刀队,后面是弩箭队。我身前身后都是黑色潮水一般密集的士兵,耳边是马蹄奔腾的巨大到难以忍受的轰响。对于刚刚经过了一轮大冲杀的汉军来说,提速!提速!提速!是我们生死存亡的任务。长矛微微低垂,战刀挂在马腿,弩箭紧握在手,我们甚至放弃了挺立兵器的动作,全神贯注地驾驭着胯下的骏马。敌人已经达到了骑兵速度的最佳状态,我们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同样的速度!猛地,一阵振聋发聩的战鼓声仿佛雪亮的闪电一样撕裂混浊长空,将敌人的牛角长号也掩压了下去。听到攻击的战鼓声,近万名低头怒奔的汉家军士好似被谁在背上狠狠剁了一刀,阒然昂起头:“嗨!!!——”他们一起发出凌厉的嘶吼。可怕的吼声中,大家手中密密麻麻森林般的武器同时抬高,如同刺猬的甲胄怒张勃起,齐刷刷地举向了前方敌阵!敌军牛角在沉啸,汉军战鼓在捶响,奔跑战马在呼喘,壮年军人在高吼……所有的声音都争先恐后地奔腾出来了!化作实质灌满耳朵,双耳几乎失去了听力。“轰——”麻木的双耳再次被震醒!泼天的巨响中,两股飞驰的强大力量,惊天骇浪般撞击在一起!两股黑色潮流的碰撞,却是红色的灿烂!碎裂的断肢,扭曲的尸体,痛嘶的战马,无数被从马背上撞飞的士兵如同四溅的水花,风中的落叶一般,在这片血红的灿烂中顿时性命无着!两股力量在血潮汹涌中,猛然停顿、胶着。如同野牛的碰撞,如同浪潮的相击,这短短的胶着状态,将决定两支队伍谁的推进可以更迅猛!双方都不能相让,大家都发疯般的怒吼起来。我看到酋涂王身量高大,手中一把分量十足的金色流镗。在华贵的镶貂毛甲胄上,是一张目龇皆裂的黑瞳血脸。他与霍将军刚猛地撞击在一起,彼此都剧烈一震,骑兵队推进的速度使他们无法继续交战,仿佛高速行驶的火车,轰隆隆交肩而过!霍将军仿佛不能解气一般,战刀不断砍向迎面冲来的匈奴人。他如同一只噬血的洪荒凶兽,在他的身后甚至被他杀得出现了敌人的真空。相应的,酋涂王也不会放过霍将军身后的汉朝军士。仗着天生神力,他每一镗都会有好几个军士跌下战马。酋涂王的冲击路线正在我的方向。力气较大的解昭立刻挺矛而上,那瞬间的撞击声我甚至没有听到声响,便看到解昭脱离了马背,在后面的万马奔腾中失去了踪影。我咬紧了嘴唇,他方才那轻蔑的一眼还在我的眼前,现在,却已经为了我丧失了性命!我看到酋涂王与单桓王经过之路,不断有兵士跌出去,他们一看就知道是匈奴族久经沙场的职业军人。两军间钢铁般碰撞的鲜血彻底激发了士兵们的仇恨,所有人的武器大喝着砍向敌人的头颅。“噗嗤噗嗤”到处都是血肉分离的声音。失去了战友的郭元,罗尧,关云飞,云柯,卫山,荀郅在疾驰中调整了一下位子,他们的神色越发刚毅,他们的砍杀越发有力。众志成城之下,汉军终于首先获得了推进的先机。我们的军队在酋涂王、单桓王的部队里疯狂地奔驰,很多次,刀剑还没有相格,人已经交错而过。很快,高速行进的两支部队便抛下一路尸体,剩余下的士兵们彼此冲出了彼此的队伍。“左右分转……左右分转……”霍将军的声音已经开始嘶哑了,他身旁的几个亲兵也嘶声怒吼起来:“左右分转……”战鼓兵队立刻用力捶响将军的命令。苍茫辽阔的大草原上,广阔无垠的长生天下,雁行奔驰的汉朝骑兵队随着战鼓的号令,仿佛被利刃一剑劈开!阔大的黑色钢流一分为二,呈扇形向相反的方向奔驰起来。这两个扇形的外围是骑兵用风驰电掣的速度划出的完美弧线,扇形的里面的士兵也在顺着转弯的线路不断奔突,两个扇形渐渐化作一道长长的弧形长蛇阵,风雷翻滚地不断扩张,拉长,慢慢有将酋涂王部包围的倾向。酋涂王和单桓王两王联部当然不会害怕这样的包围,因为,他们的队伍又厚又长,紧密如铁砣,行动仿佛一条威武雄壮的玄色巨龙,汉家军队拉薄阵势包围他们,无异于以纸包火。“噗噗……噗噗……噗噗……”在弓箭队长的不断指挥下,长箭不断发射,汉家弓箭兵双手机械地拔箭、上弦、瞄准、射箭、缓弓,没有一点喘息的时刻。可惜,奔驰中的队伍不可能将弓箭的作用发挥到极致,那些铁箭落入两王联部的大队人马中,很难起上足够的作用。只是让他们将近两万的战队更加紧密地收缩起来,准备等到汉军包围圈组成,便可以伺机张开龙爪,伸出尖牙,将汉族军队分割、断裂与蚕食!汉军的包围圈渐渐形成了,可能是由于速度的原因,一头略快一些,一头略慢一点。酋涂王和单桓王部的巨龙阵形发出了冷蔑的笑意,张牙舞爪的玄色巨龙跃跃欲试,蠢蠢欲动,眼看着就要开始张开它的饕餮血口进行无情的吞噬与撕扯!忽然——仿佛有人用一块天一般的大幕将天上地下都遮掩了起来,所有人眼前顿时一片黑暗。灰尘嚣腾的战场上空,密布着一种嗡嗡嗡的奇特声响。与此同时,汉家军队的鼓点猛烈而激昂起来,战鼓队的士兵似乎要将手中的牛皮大鼓捶破一般拼命用力,密集的节奏催促着战马跑出了超越体能的速度!战鼓声中,嗡嗡嗡的震动声似乎听不见了……猛地,仿佛深海引爆了一颗炸弹,战场的正中心爆发出一片声浪,是巨大而惨烈的声浪!腾现在战场上空的那一片黑暗浓云,以最嚣张的姿态化作实质的箭雨——一大片不知从何处飞来的汉家铁弩,铺天盖地地落入了两匈奴王联部的正中心!声浪迅猛无比地向四周扩散开来,声浪里有铁箭入体的嚣叫,有临死惨叫的凄厉,有战马发疯的狂嘶,有血肉破裂的碎响。汇成了一道惊涛裂岸的海啸狂潮,天上地下成了死亡与血腥肆虐的魔鬼地狱!战场中心的匈奴大军,完全没有防备这片铁弩的奇兵突现。无数匈奴士兵被锋利的铁箭扎得如同一个个庞大的狼牙棒,血水喷溅,眼球突出,口中最后的呼吼变成了死亡的惊怖。战马一片片如多米诺骨牌一样纷纷碎裂跌倒。方才还耀武扬威的匈奴巨龙阵,伤痕累累,不断扭动,惨厉地呻吟!霍将军怎么可以让弩箭如此准确地落入敌人的阵中?还有,汉朝弩箭虽然杀伤力大于弓箭,可是,它的局限性在于快马驰骋中无法使用。比如刚才第一轮攻击中,霍将军就是让自己的六千人马牺牲了速度来成全了那一轮铁弩的进攻。一万士兵已经全部投入了快马奔腾的战斗,这暴雨般的铁弩究竟是谁射出来的?酋涂王正在我们不远处,我看到他战马人立,仰天长嚎,跟我一样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他怒吼着冲回去,命令自己的士兵直接开展对于霍部主力的撕裂性攻击。他们虽然伤在铁弩下人数很多,可是,毕竟还是占有了阵形上和人数上的双重优势。只要他抓住现在的时机开展回攻,汉军已经变薄的阵型注定要损失巨大!汉军的弧形包围圈依然因为各自速度的原因,一头已经快要冲到匈奴部队的前端了;还有一头落在后面,还在尽力奔跑。酋涂王部和单桓王部的匈奴士兵躺得到处都是,满地残肢、尸血、尸体、碎旗,浓烈的血腥刺激,非但没有将他们的士气打压下去,反而更大地刺激出了他们狼族嗜血嗜杀的残忍本性。牛角长号在草原上吹奏起沉痛苍凉的长鸣,仿佛受伤野兽凶性爆发的嘶吼!汉朝战鼓也击打出雷鸣般的声响,一时间草原颤栗、山川失色、风云翻滚、万物悚然。战场上充满了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暴烈杀气。=======抱歉昨天发错了,后来改过来,然后大概txt上留下了痕迹======== 第十二章 鸿鹄展翅扶摇上 发射弩箭的不是我们正在作战的一万士兵,而是计划与我们在哲萨尔大峡谷会合的高不识队伍。霍将军用包围阵势骗得了匈奴两王联部暂时收缩,让高不识他们大放弩箭。汉朝的弩箭继承自秦代的弩箭,已经形成了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由于由机括决定箭弹射的力量,所以弩箭的统一制造标准决定了每一个士兵的射程大致相近。而士兵只需要控制好弩箭的发射方向,便能够做到定点发射。虽然战斗进行到了此时,目标难以确定,但是酋涂王、单桓王这两部军队的人数实在太大,他们所自恃的以多战少,最终成全了汉朝弩箭的大显神威!凄厉的牛角长号在苍原上呼号,似乎预示着匈奴王部联盟将要进行战术上的调整。果然,匈奴人的联盟大军“轰”的一声散开了,方才团聚在一起的阵型在各路百夫长带领下,向包围他们的汉军部队展开了撕裂性攻击。所有匈奴人都杀红了眼,杀死一个算一个,哪怕是战马被劈断了腿,也毫不犹豫地继续向汉军冲击。他们的目的是要尽可能地撕碎汉朝军队,把战场充分地铺展开来。只要战场可以铺展开来,就可以形成完全混战的场面。汉朝军队的群体协同作战能力就会大大减弱,以两个甚至三个匈奴人围战一个汉朝士兵,就算不能全歼也一定能够将匈奴人头痛无比的霍去病部重创在此处。突然,他们感到自己的面前压力陡然一松,抬起眼睛看到汉朝军队正在迅速回撤,他们回撤速度的灵活与机动,让匈奴人明白过来,方才霍部只不过是虚虚做了一个包围的动作。匈奴士兵们也都是训练有素的骑兵战队,看到汉朝军队的迅速撤离,立刻怒吼着组成几个有效的追击阵型,尾随着汉家军队死咬而去。突然,他们惊恐地发现,方才撤离的尾巴还没有消失,霍部的战旗已经在自己的侧面如同流弹一般冲击过来。包围酋涂王军队的汉朝军队根本不是什么撤离,他们长蛇阵的两头一个稍前,一个稍后,在空旷的草原上跳出一个倾斜狂放的“8”字舞,分别组成两个圆圈,兜了一个圈子,在骑兵速度达到了巅峰的时候又冲了回来!“咣——”随着惊天动地的震响,匈奴部队如同被拦腰打中,痛苦地皱缩起来,又粗又长的队伍因弩箭的攻击受损,再加上追击汉家军队造成的队伍分散,钢硬如铁坨的阵势被化解了,霍部终于利用铁骑强大的冲击力将对方狠狠砸成了首尾难以相连的三段!……就在大骑兵队以风雷般的奔袭破碎匈奴人骑兵队伍的时候,霍将军从混乱的战场上锁定了酋涂王高大的身影,展开了绞杀。霍将军很清楚,只有杀灭他们的主帅才能够给匈奴人的队伍以最沉重的打击。他的士兵从各方面回拢,以生命堵住了酋涂王的突围。战前,我便听说,祁连山下的酋涂王是匈奴族中出名的悍勇,只见他和他的亲兵一轮又一轮地冲击,霍将军部队组成的密集拦截阵型如同遭到了利斧砍削,削去了一层又一层,拦截的士兵一个个倒下。士兵们知道消灭酋涂王的重要性,后面的人不知死活地补充上去,霍将军红了眼睛,冲过一大堆拦截他的匈奴士兵,终于一马当先拦在了酋涂王身后。酋涂王发现汉家士兵突然士气大振,悚然回头,看到了霍将军雪亮的战刀。他明白,这是他此生的最后一战。大匈奴骄傲的热血在他胸膛里燃烧起来了,他怒吼着不再试图逃离战场,而是向霍将军冲去。单桓王也赶到了,他们知道,杀死这个汉朝的将军,一切都能够乾坤重转,他也高吼着冲向霍去病。对于霍将军来说,此战决定了他们这支部队在河西接下来的命运,也许,也决定着整个大汉朝对于匈奴抗击的格局。三匹快马如同流星一般冲向对方,不顾生死。金镗犹如金光一片,挥舞出充满杀机的飞沙走石。战刀闪作钢墙,劈杀出置人死地的凌厉风声。大骑兵兵团在不远处的协作冲击已经与此处没了关系,这里,是双方主帅的生死搏杀!血与肉,刀与剑,胆与魄,全部都直接放在刀锋利刃间燃烧,每一下碰撞都充满了生命碎裂的声音。双方的亲随士兵也大吼着参与了混战,展开了短兵肉搏,似乎他们的士气也可以左右自己将帅的最后胜负。天上的阳光仿佛不能面对这残绝人寰的战场,青色的薄云让它失去了踪影。刀光变暗,杀气变浓,血腥味充满整个空间。战场上的混沌昏乱越发让人眼前难以辨认,草场上的草叶鲜花都化作乱尘缠绕在激烈的战场上。一切都在混沌中变得如同黑雾般滚翻搅动,生死难分。我们缠住酋涂王、单桓王的护卫亲兵,这是我们能够给与霍将军唯一的支持。混沌昏乱中,我们突然看到一道炫目的刀光!这道刀光简单、笔直,却完美得无可挑剔。这道刀光直贯宇宙苍茫,灼灼逼人地让人无法正视。——仿佛是盘古开辟天地时的一斧;——仿佛是后羿射穿金乌的一箭。任何生命都在这样的刀光前变得黯然失色。就在此时,数万人只觉得眼前又是一黯,几乎窒息……——刀光黑雾渐渐散开。天色退却,地水平波,三匹主帅的坐骑已经分开。酋涂王向东南方驰去,单桓王在西北角前奔。只有霍将军一个人依旧站在原地,骏马四肢并立,动也不动。我们难明胜负,心都提到了喉咙口,仿佛随时会跳跃出来。凡是有能力关注这场主帅之争的人都安静下来了,只感到心脏在怦——怦——怦——跳着……时间凝固了,战场寂静了,怒风也停止了咆哮……我看到霍将军垂头而立,马腿边,一滴滴浓厚的血啪嗒啪嗒落在地上。一时之间担忧、疑虑、不甘、痛心……所有负面的情绪同时缠上我们的心头,大家的呼吸都沉重得如同铁水凝固。正当我们的情绪陷入低谷,忽然,正在驰骋中的酋涂王金镗沉重地跌落,他的身躯也如同大山一般缓缓倾斜,终于轰隆一声跌倒在地,微微抽搐了两下再也不动了。单桓王依然端坐在马鞍上向前怒奔,可是,他的士兵却恐惧地看到,在那狂奔的战马上,高举着弯月大刀的他们的王,头颅已经没有了!匈奴人又惊又骇,纷纷溃退,单桓王的战马带着无头尸体冲入了万草凄迷的远方。此时,霍将军才慢慢抬起头,举起战刀,也举起敌人的首级,好似一个掌握生死的将者之王。酋涂王和单桓王的血滴被他的战刀在空中挥舞出一个血光四射的半圆,落在地上,绽开出大摊大摊的血花。他没有事情!他赢了!方才那一瞬间生死难辨的担忧与压抑,在每一个人的胸膛中间如礼花一般绽放开来。战场上,方才那极度的寂静变成了此时山呼海啸般的奔放。“噢——”汉朝的士兵高高挥起战刀,“霍将军赢啦!”无数长矛一起高挺,大家不约而同发出强烈爆炸般的呼喊:“霍将军赢啦!——”匈奴主帅已经死去的这个消息,通过汉朝士兵们这股突然间非同寻常高拔的昂藏士气,以最快的速度,穿越了语言障碍,迅速传达到了战场的每一个角落。不知不觉间,匈奴人的阵势开始疲软。胜利的呼喝中,我们的刀尖又一次绞裂出了一波血色流溢的大屠杀!酋涂王、单桓王的亲兵在脸色惨败中进行着最后的负隅顽抗,逐渐被蚕食。无数刀光再一次闪亮:“霍将军赢啦!!”万道阳光重新出现,照射地整个战场乌烟蒸腾,刀戈搅动,也照射出战场外河西草场的水草如画,江山秀丽。纯白的雪山下,透明的湖水边,碧绿的草地上,到处都是战马的嘶鸣,血水的蜿蜒,碎裂的尸体——宁静与嚣腾,死亡与生命,以如此极端的方式在此处碰撞,美丽得令人窒息,更令人绝望!这一切的缔造者,他将年轻的目光回到整体战场上。数万人的大混战,无数生命正在以令人不寒而栗的速度,不断被彼此的扑杀而吞噬。霍将军的长眉稍稍剔起,仿佛一个棋力高深的弈者,面对着混乱杂章的无头乱麻,寻找着那关键的线缕。…… 第十三章 苍茫绝域淬铁剑 匈奴人的大队人马被冲成三截,高不识的六千人也加入了战场,一万多名的汉家战士,在战场上左冲右突,完全把握了战场的主动权,将匈奴人的前段和尾段这两部分士兵,都包围在了汉朝军队的灭杀之中。远远看去,主战场就仿佛一大片黑龙混搅的乌云,不时闪烁的刀光如同一道道闪电。乌云忽然被撕裂开了一个裂隙!乌云开口处,汉族士兵连连落马。随着雷鸣般的马蹄声响起,一队匈奴骑兵挥舞着黑狼战旗向我们这边冲击过来,是酋涂部大相国柘逅产带领着两千来名士兵组成的铁锥大阵冲了过来。他们是在方才的冲击中保留下了的中段匈奴兵。当先猛冲的那个头发花白的壮硕老者,就是酋涂王部的大相国柘逅产,他是个勇猛双全、作战经验丰富的高级将领。方才汉军“8”字形的冲击中正是由于他的迅速判断、及时回防才保全了自己这一路人马的战斗力。他得到了酋涂王和单桓王惨死的信息,目裂如血,愤怒涌顶,援救的队伍立刻变成了复仇的毒牙,向霍将军杀了过来。霍将军转过身,看着这一支赶来救援自己部落王的精兵猛将,目光也落在他们身后的大战场上。柘逅产队伍的两旁,五彩的战旗在风中猎猎做扬,是李敢和赵破奴分别从两边来进行围剿了!匈奴大骑兵的前段已经溃逃,后段已经碎裂,怎能任由那中段再兴风作浪?于是,柘逅产部队的两面都是春雷般的马蹄声,穿云裂石,声震云霄,好似有无数炸雷在地面上炸响,无数汉朝骑兵呐喊着向着这里汇拢而来。“兄弟们!杀……”李敢在队前纵声狂呼,满身的鲜血仿若怒目金刚。“加速!加速!加速!”赵破奴的嘶吼仿佛野兽在咆哮。柘逅产浑然不听,巨大的仇恨已经将他包围,他仿佛一支犀利的毒箭,笔直地向着霍将军射去,完全不顾身后二千铁骑即将被李敢和赵破奴合力冲倒。霍将军横刀立马,迎对这柘逅产部队的冲击。他身后站着不过一百多亲兵,没有速度的优势,没有人数的优势,阳光下,他双眼清隽如鹰,仿佛石雕铁铸一般一动不动,迎面而向这支要将他撕成碎片的复仇之箭!相距百步,李敢已经呼啸着冲入了柘逅产的部队,刀光饮血,战马惨叫,分崩离析……可是,他只能将柘逅产身后的士兵打溃,大相国的坐骑早已穿越了他的防护线,黑色的狼旗在空中化作一道黑色流星。赵破奴急忙调整奔驰路线,成30度锐形夹角向柘逅产的锥形大队的尖锋冲击,试图阻拦他们袭击站在原地的霍将军。熟谙骑兵战术的赵破奴深深知道,战马的启动需要时间,战马的提速需要距离,而柘逅产的速度已经到了战马奔腾的极限。所以,即使是霍去病,此时也不可能组织有效的迎面冲杀,更不可能逃跑。赵破奴与匈奴人的队伍距离越来越小,越来越近,他疯了一般地催促着士兵们冲击,要将柘逅产这支歹毒的箭头击灭在到达霍将军之前。我在霍将军身后急得睁大了眼睛,要是赵破奴不能拦住他们,我们这一群人都会伤于黑狼旗下的匈奴铁蹄!赵破奴和柘逅产一定都看到了这一点,他们的脸在剧烈的奔腾中完全变形了,杀人者和救人者都在争夺着那最后的时机。终于,赵破奴部轰然一声将匈奴骑兵碎裂在了相距霍将军二十步处,可是,柘逅产和他身后依然有数十名速度嫖越如飞的骑兵一起随着他,仿佛一颗尖锐的子弹,呼啸着,以超越极限的速度向霍将军冲去……眼看就要得手,柘逅产的五官,因狂喜而扭曲成可怕的形状……霍将军忽然抬起手……他身后的一百多名亲兵也抬起手……“嗖嗖嗖嗖嗖嗖!”冰冷的声音传到柘逅产的耳朵里,他才猛然想起汉朝的铁弩!他算准了战马的冲击力,他算准了霍将军的方位,他算准了冲击的速度……他唯一没有算准的是,霍将军竟然可以这么冷静地站在冲击面上发射弩箭!密集的三棱形箭头发出低沉的呼啸,深深地穿透他的皮甲,钉入他的咽喉,插入他的胸膛,也一枚枚扎入他战马的身体。人与马一起痛苦的惨叫起来,鲜血泛着黑色的泡沫从口中喷出。大相国的眼眶剧烈睁大,瞳仁中最后倒影的是霍将军那张年轻冷酷得令他感到不可思议的脸。黑色狼旗在风中嘶啦啦发出最后的长啸,终于不情愿地慢慢倒下了,很快便被乱马踏成了碎片。大相国的战马终究还是冲到了霍将军的身边,可是,上面的战士已经成了死尸,那冲过来的战马双目赤红,被弩箭伤得奄奄一息。霍将军和他身后的一百名士兵猛然拉起缰绳,战马希律律地长嘶起来。我的身边,郭元、罗尧、关云飞、云柯、徐自为、荀郅全都和霍将军一样,或先或后地高高抬起粗壮的马足,碗口大的战马马蹄闪着蹄铁的寒光,凶狠地将冲过来的数十匹垂死发疯的匈奴马反踢了出去!他们面前二十步外,李敢和赵破奴部欢叫着粉碎撕扯着大相国柘逅产最后的残部,仿佛在饕餮一场血肉的盛宴。霍将军刚才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就是以身相诱,激化柘逅产那瞬间的仇毒,冲溃他的战斗智慧。让李敢和赵破奴有足够的时间消灭这最后一支充满战斗力的骑兵。这支骑兵队一旦清醒状况,重回战场,以柘逅产的勇敢顽强以及对于匈奴族的忠诚,虽不能挽回他们的败局,但是,必然会给汉朝士兵带来更多的损伤。霍将军的亲兵们一起乘势高呼:“酋涂王死了……单桓王死了……”高呼声中,大相国柘逅产那颗灰白的头颅带着鲜血从战尘中飞起,无数匈奴头颅带着髡毛一起化作血潮破裂在汉朝士兵的手中。“大——汉——威——武——杀啊!……”战场上洋溢着近乎癫狂般的杀戮快感,匈奴人的群龙无首让他们成为一大块放在了坫板上的羔羊,所有汉族的百夫长、千夫长、军屯、军司都疯了一般狂砍猛杀。匈奴人的散兵节节败退,可是却依然保持着困兽犹斗的凶悍。就在这个白热化的时候,霍将军的眼睛依然清楚得如同天空的寒星。一轮砍杀过后,他看准时机,对着空中猛喊:“降者不杀!大——汉——威——武!”他喊的时候,用的是匈奴语。全场士兵一起回应:“降者不杀!大——汉——威——武!”……“降者不杀!大——汉——威——武!”……他们喊的时候,用的也都是匈奴语。“降者不杀!大——汉——威——武!”……军士们的战刀狠狠砍向尚在负隅顽抗的匈奴士兵……“降者不杀!大——汉——威——武!”……很多匈奴士兵被战斗的惯性死死缠住,依然深陷在对于死亡与鲜血的渴望中。“降者不杀!大——汉——威——武!”……终于有匈奴人开始觉醒了,有大批大批的匈奴士兵开始跪倒。甚至有人开始加入大汉朝的呼喊,呼唤自己的同族。“降者不杀!大——汉——威——武!”……喊声越来越响亮,战场上的刀剑拼杀声越来越低弱。“降者不杀!大——汉——威——武!”……整整一个早上毫无人性的奔袭斩杀终于在“降者不杀”的呼喊声中,慢慢停止了那巨大而残忍的战争惯性。匈奴人不再反抗,军士们不再杀戮。纵然如此,战场上的血流成河,尸体如山,旌旗碎裂,残肢裂骨,战火蔓延,已经组成了一个残酷如地狱的场面。 第十四章 白云千载独悠悠 雪山仿佛连天白云,成为了一切的背景,在晨曦的光辉中有一种宁静致远的纯净。祁连山下虽然已经天翻地覆了,但是,天之神山依然傲视苍生,亘古不变。霍将军看着部将们将酋涂王部落、羼也部落、籍羝部落、羌若部落、单桓部落还有先零部落,这些已经投降的匈奴士兵经过了重新编整,把部落士兵与他们的裨小王、相封、都尉、当户、且渠之属都分隔开来,让他们原地待命。这些俘虏他并不放在心中,实在是人数太少了。战事进行得越激烈,来得及投降的士兵就越少。酋涂王部是一场恶战,士兵大多都被损耗了。霍将军又让士兵们去寻找肥羊肥牛,准备今天的早餐。一夜的战斗,大家需要补充肉类。安排完一切的霍将军,来到山崖下坐着,等待自己的早餐。仿佛所有的热力与漏*点都在战斗中耗尽了,仿佛所有的悲哀与快乐都被战火烧干了。刚刚经历过惨烈鏖战的霍将军坐在黑色的石崖下,染着血色的披风轻轻飘动在绿草间,厚沉的战刀插在嶙峋的山石里。他看似在遥望,又看似在沉思,仿佛一座幽黑的冷山。挺拔的鼻梁如同寂寞的山脊,深邃的双眸如同寂寞的碧海,那舒展的长眉仿佛鹰翅,在雪原青空之上寂寞地划出轩昂的线条。山崖上,一片纯白的轻云在高处悠悠飘过,澄澈如他,寂寞亦如他……寂寞……我在心中轻轻地咀嚼这两个字。浓烈的战斗过后,我竟然只能用这个词语来形容他。我甚至不敢过于靠近他,生怕打扰了他的这份寂寞。鸟儿从他身边飞过,小花在他身边开放,他就像一座喷发过了的火山,在沉默中酝酿着属于他的热度。也许是一百年,也许是亿万年,也许只需要短短的一瞬间,当他重新站起,便又是岩浆崩裂、溶岩翻滚的漏*点与奔放。我守在他的寂寞旁,也守在他那口还在滴血的钢刀旁。这是一把与普通军士规格一样的汉朝军刀,稍厚的刀背,稍薄的刀刃,没有开口。快马驰骋的时候,过快的刀更容易卷刃,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重剑无锋”。上面虽然开有血槽,过于浓厚的鲜血依然将刀身铺满,染成一种黑黝黝的紫光。我不由自主想去摸一摸那刀把,那里有着属于他手指握力的弧度。“干什么?”沉默的火山终于回过头来,手压覆在我拿住他刀柄的手上。我说:“血太多了,帮你擦一擦。”“不用。”他拔出刀,告诉我,“有了血,更不容易滑刃。”他问,“他们的饭快准备好了吧?”我说:“你的应该是快了。”我看到霍将军的专用庖厨正在起劲地旋转着一只全羊,看他红光满面的样子,应该是差不多了。“那就过去吧。”刀光一闪,石块间的血刃已经重新插入了腰间,他迎风而起,伸展一下手臂:“饿了——弯弯!吃饭去!”“好。”我很高兴他从自我的世界中回来,拉起他的五指向部队走去。“快好了吗?”霍将军带我一起坐下,问那庖厨。庖厨面带喜色地点头:“快了!”也难怪他,他是皇上钦赐给霍将军的御用庖厨,可是这一路上,他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今总算有了大显身手的机会,他手法溜熟地把个全羊转得跟轱辘似的,浓烈的香味不断窜出来。过了一会儿,烤羊肉上来了,霍将军拔出短刀开始分肉。我受不了香味的刺激,四处张望着,免得自己盯着肉的样子看起来跟个饿痨似的。我看到赵破奴正在自己包扎伤口。第一轮冲击的时候,他挡下了敌人左翼的攻击,保证了大部队的全程推进。我和他隔着两个篝火堆,我看到有侍卫要替他包扎,他摇头让他们退下,似乎并不欲别人知道。盔甲一正,他重新抬起头,除了脸色因失血略有一些苍白,整个人又恢复了战前的朝气。我很钦佩他,觉得赵大哥真是一个强硬的好汉子。我很想走过去跟他说说话,问问他伤得怎么样?看了看霍将军还是没敢动身。自从在建章军营中,霍将军带着威胁意味,当众点穿赵破奴的心事后,赵大哥的眼睛再也没有看过我一眼,连一句话都不跟我说。每次想到这件事情,我就觉得霍将军做起事来太绝。赵大哥是个老实人,对我一直很好,跟我交往也很有分寸,霍将军不该那么霸道,简直蛮不讲理。现在,这个蛮不讲理的霸道主儿正坐在我对面慢条斯理地分肉,头盔放在一边,整个人处于非常休闲的状态。见我把目光转向他,他对我笑上一笑,把肉递过来给我:“吃。”看着他甜蜜的笑容,我对他的那一点点小小的不满,立刻烟消云散。接过他特别让庖厨加了佐料弄出来的羊肉大大咬上一口。见我很承他的情,他快活地问道:“怎样?”我点头而笑,他以手支颚,看着我慢慢吃饭。霍将军好似没多少兴趣去跟普通士兵建立什么关系,只和几个作战将领之间说说笑笑的。战后也只是听了听战况汇报,了解了一下士兵的伤亡人数,便不再关心多余的问题了。我觉得,如果不是他打仗总是赢,我很疑心他是没有多少人心的。我的眼睛看到远处,士兵们兴高采烈地吃着饭菜,虽然不允许有烈酒相伴,很多人还是以水代酒,与浴血奋战过的战友们干尽杯中水。死后余生才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最值得欢欣的。人生最奥秘的道理,往往就是在生死之间才能参悟得透。李敢混在一群士兵中一起用餐。他与士兵们一起围坐在篝火旁狼吞虎咽着,动作与那些出生贫贱,举止粗鲁的士兵毫无异处。说到高兴处,吃到酣畅处,他们一起传递着水囊轮流凑着喝水,时不时拍打着彼此的肩膀,大家不时爆发出爽朗的笑声,显出了如同兄弟般的亲密。战斗一结束,他第一个走入自己的部曲,把伤亡人数统计到个位数,安慰和抚恤受伤的战士。相对于普通士兵来说,霍将军是一个高高在上,冷言寡语的年轻贵族,而李敢则是一个纯种军人,他的一切热情都属于军队,属于士兵。他的这种作风应该是跟他的老父亲李广将军学习的。从我自己的感觉来说,我更认可李敢这种做法。可是,世界上的事情有时候就是很奇怪,霍将军这样贵不省士的家伙却偏偏打仗总是能够大胜。最能赢得军心到底是什么?是对士兵无微不至的关心,还是战无不胜的信念?“传令下去,结束吃饭,向东急行军五十里,再行休息。”霍将军把头盔戴好,让传令兵传下军令。命令传下去不久,李敢便走过来:“霍将军,士兵人数众多,还有一部分羊肉没有烤熟,他们连饭还没吃上。卑职恳请再等一会儿。”“让他们先找熟的部分吃起来,生的带了走,找机会再用饭。”霍将军不予理会,“这里是什么地方?匈奴人的地盘!”他翻身上马,“传令下去,迅速集合!”李敢憋青了脸,他父亲从小教给他的就是要让士兵吃饱睡足才能打胜仗。高不识的六千人也会合在一起,除去折损的士兵,一万三千大军迅速集合成了黑潮一般的阵列,如同安静的铁山。我的六个保镖又恪尽职守地围在了我的身边。霍将军缓缓松缰而行,站到了队列正面:“李敢,带你们部曲的人清理这里的篝火,别让匈奴人判断出我们离开的时间。”李敢抱拳:“诺!”霍将军又道:“动作快点!别把自己填了狼!”李敢昂首:“诺!”他看起来就是那种军令大过天的人,方才的不满此时已经看不到了。霍将军又策马来到赵破奴身边,大手拍在赵大哥的肩膀上:“怎么样?”我还以为他对赵破奴受伤挺冷漠的,原来他是知道的。大概,这就是男人之间表达关心的方式,不算贴心,却也深沉。赵大哥一愣,旋即展开一个舒心的笑容:“没问题!”霍将军微笑:“还有大仗等着我们呢。”赵大哥沉声:“诺!”霍将军的马尾一甩,离开了赵破奴所在部,重新来到一万三千名将士的正前方:“出发!”正午的阳光照射下,草原上的野花烂漫无比,在我们脚下布满了缤纷的色彩,我们的队伍仿佛走在鲜花之海。=============================另:觉得小文好看请多多推荐 第十五章 豆蔻梢头春色浅 水波在耳边发出闷闷的声音,头发上的泥沙已经被这一潭清水洗涤得很干净,在水中飘散得仿若长藻。我在水下睁开眼睛,透过清清的水面,我看到湖水倒映的蓝天白云中间有一张模糊的脸。战后很多士兵都需要调整休息。我好不容易找到这一个可以单独沐浴的清水潭,霍将军亲口答应过,保证不让人过来骚扰的,还派了几个信得过的士兵守在不远处。只要冒出头,我就可以看到作警戒的士兵头上的鹘毛,在风中飘舞。他自己怎么可以过来呢?我两只手在水底打起一团波澜,忽然从水底窜出来,抄起一大团水往霍将军身上打过去。“哎呀!”他抬手试图挡开,却已经全身湿漉漉了。我急忙沉入水中,准备逃掉。他早已欠身过来,一把抓住我肇事的手臂,似乎要把我从水里拖出去。这下子我可真的紧张了,在水中拼命挣扎:“放开!放开!”他不放,还仗着力气大,把我一点点往上提。我情急无奈之下,索性窜起些,一口咬在他的手背上。因要迫着他放手,咬得又狠又稳,纵然他皮厚肉糙也难以承受,终于将我一把放开。我获得机会重新沉入水底,可是想想自己这样埋在水里怎么呼吸?记得在左侧有一丛芦苇叶,我在水中转个身体,钻入了芦苇丛,这才将头湿漉漉地伸出水面,隔着青纱般婆娑的芦苇叶向岸边看去。岸边他捂着被我咬出血的手腕,笑道:“弯弯,你也太狠了一点。”这叫咎由自取!“你怎么可以来?”我质问他。霍将军坐在湖边,手插在水里洗去渗血,脸上的笑容纯洁得连白云都会相形自惭:“我来看看你的防护工作怎么样?”“防护工作不是归你管吗?”我看着他的手腕说,心里劝自己千万别觉得后悔,反正他也是活该的。他现在这种行为根本就是在监守自盗,哪里有半点大将风度?“所以嘛,”他很正经地看着湖对岸的一带黛山,“来检查检查。”他还盘起腿,摆出来的架势就是这个“检查”工作不是一会儿就可以结束的。“现在检查下来怎么样?”“不怎么样。”他低下头,“弯弯,上来,别老泡在水里。”“那好,穿了衣服就上来。”“好啊。”人家很从容地点头表示赞同,但是身体没有动。我好脾气地等呀等……不动……我继续好脾气地等呀等……还是不动!忍无可忍了……“霍去病,你能不能回避一下?”尽快走开让我早点上岸穿上衣服!“快点起来,那里怎么好象有人?!”他霍然站起来看着前方,我惊疑不定,这里是战区,纵然有前几天的长途转移为掩护,纵然现在有他的斥候眼目密布,保证大部队安全,我还是清楚不能够随便放松警惕的。可是……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诈我呀?“弯弯,你快点!”他还催促我。我的衣服在他的身边团成一团呢,我说:“你在讹我吧?我才不起来。”我把身体埋在水里,碧水绿苇间,如一条雪白的游鱼。“你有什么好讹的?”他抓起衣服丢给我,“快点,跟我过去看看。”我在芦苇丛近岸的地方找到了一块石头,坐上去匆匆忙忙穿起来,一转身,霍将军已经在身后了,他拉起我就向远处那一抹黛绿色的平峦跑去。我叫:“我还没有穿鞋子呢。”他打一个唿哨,他的坐骑从不知道什么角落冲了出来,他把我放上马,自己也跳上马。“我没有鞋子,等一会儿爬山怎么办?”我看着自己的光脚丫。“嗯。”他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早已信马而驰。风惬意地吹来,马儿跑得轻快,在那微微起伏的草原上,我们如同轻舟穿过波澜微动的湖面。我坐在马前四处张望了一下,哪里有什么人?我就知道他在诈我玩儿呢,只是想把我带到相对独处一点的地方。我们两个除了雪山上的那一次亲近,平时严谨得很。我们之间保持距离,这是有客观原因的。为了不在草原上留下太多驻扎的痕迹,也为了突袭行军的方便,我们的这个军队没有正常驻扎建营的习惯,总是将领与士兵们一起天为幕帐地为床,打到哪里睡到哪里。当他的大部队开始休息的时候,从天上俯瞰,就像一个规模宏大的乞丐群落。把个部队搞得这么没有气质,这当然是他这个为将之人的失败。我常常想,这样辛苦的打仗和这样草率的行营,虽然为长途奔袭作战提供了保证,可是也将士兵们的生命随时暴露在风寒、疾病、饥饿的边缘。我想,这也是他力求河西之战速战速决的原因。那矮矮的山峦已经近在眼前了,一望平川的草原上,这片突起显得分外优美。走近了看,觉得这山越发没有高度了,只不过是一片枝叶茂盛的小树林。七月下旬的小树林正到了最繁盛的季节,那里幽幽深深,仿佛另有天地。“人好像就在那个里面,对吧?”我故意附和着霍将军方才的胡说八道。他先是一愣,旋即明白我是配合他的游戏,乐了。一拉马缰绳,带着我走进了树林。林子里越走越暗,那浓密的枝条层层密布,令人感到似乎走进了一个深邃的时空之路。明明知道我们之间不过是在玩一个游戏,我还是有些紧张地拉住他的手臂。一根旁逸的树枝迎面撞来,我急忙抬起手挡在他的额头前,他已经将树枝拨开,我们的目光撞在一起,又随即分开。树林里低垂的树枝越来越多,林间骑马多有不便,他一根接一根,不断打开扫向我们的树枝,马也开始越走越慢了。最后,再也不能骑马了,我们只能下马。下马的地方碎石嶙峋,我光脚站在地上如在针尖跳舞,一步儿也走不了,这让我们的这一次约会变得有些举步维艰。“我的鞋子呢?”我希望他会替我带着鞋子。“大约丢在湖边了。”他把坐骑的缰绳在树干上拴紧。“那就回去吧,”我又试了试,真是不能走路,“没有鞋子我怎么办?”我跳到一段稍微平整一点的树根上,背靠着一株山木榉,这才算站稳了一些。他拴完马,朝我的方向看了看,走过来手撑在山木榉上,我们之间的距离很近:“弯弯,你老担心你的鞋子做什么?”我真后悔自己靠在树上,现在连退的地方都没有,我微侧过头避让开他的呼吸:“一个士兵没了鞋子,匈奴人来了怎么逃?”“哈!”他看着天,干笑一声,“原来是想着要逃啊?”我心想,逃的就是你!我的脚摸索着,在树根上新找了一个落脚点,准备说干就干,从他的面前躲开去。“你等着!”他忽然低下头,动作如苍鹰扑食一般在我的嘴唇上留下一个沉重而迅速的吻,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已经离开我有一段距离了:“我去找块能坐坐的草地。”我几乎跌下去,手指紧紧地抠进了树皮。那不足一秒的碰触,带来此时心湖荡漾的意乱情迷。过了很久我才回味过来这个吻,也许是因为刚刚沐浴过,他的嘴唇凉而柔软,有一种水般清爽的气息。我缓缓顺着树干坐下来,蜷缩在树根上。我不知道正常的女孩子在感情走入这个时刻该是怎样的表现。我觉得心里空荡荡的,面前白茫茫的。我在走一条不适合怪物的道路,我不知道自己的出路在哪里。平心而论,不和任何人有太深的心灵交往,与世隔绝般的孤独,这样的处世原则曾经带给我莫大的安全感,保证了我从小到大没有受到太多的伤害。可是,自从遇上他,他一直在带给我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令我不断想信任他,甚至很想把自己交给他。究竟哪种处世原则能够令我少受伤害?我不知道。碎石踢动的声音传来,我知道霍将军故意走得这么重,告诉我他回来了。我重新从树根上站起来,白色的深衣裙裾在树干上被风吹出轻轻的簌簌声,安宁而娴静。霍将军已经走过来了,那阳光从树林上空纷纷洒洒落下来,碎金满地,在他身上构成了斑驳的跳跃。我望着他,笑容不由我控制地绽放开来,仿佛我的心思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丝动摇,只是一直这般痴痴地等着他。我明白了,有些事,有些人,身在其中,你真的是无法选择,也无力抗拒的。既然如此,那就不必去做那些令人头痛的选择了。“找到可以坐的地方了?”“上来。”霍将军把他宽阔的后背借给我,“林子密,马过不去。”爬上他的背所花的力气,如同上了一座山,我气喘心跳好不容易将手臂环住了他的肩膀,他说:“头低一点儿。”我低下,侧过脸贴在他的背上。他穿的是平常一直套在身上的甲胄,经历了酋涂王、单桓王联部的血战,这件盔甲有洗不去的硝烟和宿血的味道。如果不是这些气味的提醒,此时的我,一定早已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地。我按捺下满心的欢喜,告诉自己,现在的温馨只是两战之间小小的插曲,我应该在这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好好享受这片美丽的河西小树林。前面的树林果然更加密了,树枝不断垂挂下来,我为了防止头面被刮伤,便将身体更为紧密地贴近他。经历了在长安城半年的安逸生活,我自己又长大了一些。他走了几步路,发现了两人身体贴合时,我身上那柔软曲线与他坚实后背产生了奇妙的摩擦,悄声地笑了。我起先没有想到这些,还问他笑什么。他不说话,故意在行路中上下耸动我的身体,我也发现了,忙把背弓起来一些,收起一个手护住胸口。他笑得越发深了,笑声从他的胸腔里传来,隆隆震动着我的身体。“你这样累不累?”他问我。我摇摇头,想到他看不见,补充道:“不累,一点儿也不累!”他见我倔着不肯放松身体,便说道:“马上到了,就在那片白桦林边上。”路途确实很短,一片色泽素净的白桦林出现在山木榉林的后面。林间盛开着西北草原上特有的紫色苜蓿花,风一吹,带着花粉清香的味道布满天空。他把我放下来,我和他并肩坐在白桦林下,听那细碎的叶子在林间,伴着云雀而歌唱。硝烟仿佛已经离我们很遥远,河西好像不再是个战场了。我不由发自肺腑道:“这里不再打仗了,多好?”霍将军被我这幼稚的和平向往逗笑了:“仗还是要打的。等到河西纳入了大汉朝的版图,”他把手合在我的手背上,说,“这里就不会再打仗了。”我反指握住他的手掌,食指细腻地摩挲着他满是刀箭薄茧的掌心:“霍将军,你看……”他打断我:“你怎么叫我霍将军,听起来怪怪的。”“有什么怪的?我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是这么叫的。”我不服气。“第一次?你把自己弄得像个匈奴小孩,还有脸提!”他对我的第一次出场很不感冒呢。“那叫你什么?名字这么难听!”我故意挖苦他。“那是皇上给我起的。”他说话的样子仿佛有一缕阳光打在他脸上,提起皇上他似乎神采特别熠然。我想起那个在建章宫脂兮殿中,当着我们一堆伴舞姑娘,把李美人弄得跟野猫叫似的中年男子。我别过头:“水平真差,起这样古怪的名字。”“那是有缘故的,”他说,“我四岁的时候,母亲带我进宫。那时候皇上正在发烧,被我哭声一惊出了身汗,病就轻了。皇上很高兴,特地召我姨母将我带去面圣。听说我尚未起名,便赐了这个名字。”“四岁还没有名字?”我笑话他,我1岁的时候,还好歹有个编号。他脸色有些发暗,我想起他们这个朝代给男孩子起名字是十分慎重的事情,通常都必须由自己的父亲来命名。长安城里的传言从来就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早已听说过他身世不太明朗,他的母亲卫少儿怀孕的时候便被抛弃,他的生父根本就不愿意认他们母子。见戳着他的痛处了,我忙一顿天气花草的话语,将这个话题岔开。可是,他是一个心思非常沉的人,我胡说了一通后,他很郑重地告诉我:“弯弯,我不会亏待你的。”“我知道……”我望着他,说不出是喜还是忧。我愿意看到他意气风发站在千军万马前发号施令,也愿意看到他对着自己的部下略含调侃,唯一不愿意看到他这样面对自身的遗憾,更何况这还并不是他自己的错。阳光依然还在明媚,树林依然还在歌唱,方才的轻松快乐去了哪里了呢?这是一个值得珍惜的午后,我希望每一分每一秒都那么快乐。“去……病。”我迟迟疑疑地喊了他一声。“嗯?”他扬起头。我又叫了一声:“去病!”我明白了,这个奇怪的名字是大汉朝最尊贵的男人赐给他的,他正是从那一天起,从一个最卑贱的奴产子开始渐渐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所以他以此为豪。他问:“怎么?”我笑着叫他:“去病!!”我第一次对那个给他起名字的男人有了一点想探究的兴趣。那个在我眼中荒淫好色的老男人,凭什么得到霍去病如此由衷的感情?我又叫他:“去病!”“干什么?!”他烦了。“我习惯习惯,以后好这样叫你啊。”我抓起一把草,欲塞在他的衣领里。他的反应何等迅捷?我的手还没有到,他已经捉了上来,我的手腕在他的指掌间翻动数回,把草一散,弄了他满头满脑都是,笑着爬起来返身向白桦林里跑去。阳光温暖,山花盛开。我在白桦林里绕着树干躲避他的追赶,我如一只长着白色蓬松尾巴的小狐狸,在密密的树干间灵活地穿梭着,忽左忽右,有几次他的手指已经碰到了我的衣角,却被我躲避开。欢乐的笑声布满这个午间的树林。草地也有碎石,正在我得意他追不上我的时候,脚边蹭上了一块石头,我疼得叫了一声失去了平衡。去病已经追了上来,一把抄住我的腰。好不容易捉住我,他不肯轻易放手,手臂有力地圈住我的腰肢,手掌将我的身体紧紧按在他自己身上。他把我用力转回去,这更是丰盈馨香,拥有满怀。少女刚刚成长起来的楚楚身躯,对他来说仿佛初开的蓓蕾,新鲜饱满,美不胜收。他对我来说,却没有什么强烈的感觉,他身上的甲胄令我对他有一种难以亲近的距离感。他也意识到自己的盔甲与我之间的隔绝。他把我轻轻推开:“弯弯,现在……不太……”他找不出适当的词语来解释这种状况。是,我明白。数十里外,也许就有匈奴人的大部队在向我们的军队无意识地靠拢;数里外,也许就有匈奴人的斥候在对我们这支去向难明的军队进行地毯式的搜查;过不了多久,也许就会有大汉朝的响箭响起,催促他回到军营。他和他的部将军卒们,都是十二时辰盔甲不离身;他们麾下的数万军骑,都是二十四小时马不卸鞍。白桦林的约会,终究只是一场旖旎的水中花,镜中梦。“不过……”他看着我鲜泽红润的娇唇,捧起了我的脸。真正令人眩晕的时刻开始了……我把头向后撤开:“有人。”他也抬起头,皱起浓眉:“能是什么人?”我们彼此对望一眼,若是换了寻常恋人,这种时候一定早已将一切抛于九霄云外,可是,他清楚他身上的责任,我明白战场生存的危险,我们不约而同依然保持着一个战士应有的警觉性。=========== 第十六章 河西今夜无战事 他迅速把自己衬垫盔甲的红绸、皮甲拆下一大块;我这里已经把手边的蓟茅草搓成了合用的草绳,把皮甲撕成我脚的大小——红绸包住脚,蓟茅草绳扎紧脚踝,眨眼间我的简易鞋子已经做成了。他还是背上我,虽然在枝蔓缭绕的树林里,他的行动毫不含糊,分花拂草间我们穿过了半个白桦林,来到了一处杂树丛生的小山丘前。这应该是祁连山脉的延伸,花岗岩的石块上,藤萝缠绕;松软的草地间,劲草扶苏,人类活动的痕迹非常细微。不过我们都是观察痕迹的高手,一下子就能够确定出对方的大致身份。是一个女人。从草茎没有被踩折的痕迹来看,她不穿匈奴族的皮靴,着一种柔软的布鞋。且脚步轻盈有一定武功根基。出于应对危险的职业性谨慎,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交换了一下目光。霍将军站在洞门口考虑是否进去,我按住两个人的衣角,不让风吹出一点儿风声。在一个汉朝斥候队搜查过的地方,竟然还有其他人的存在,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我看着这个山洞,这个山洞外观普通,四周也没有什么呼应的地方,如果匈奴人在这里有什么埋伏的话,显然是不智之举。斥候队只有时间根据一般军事常识进行普通勘查,放过这个毫无军用价值的山洞也是有可能的。去病大概也看清了地势,我感到他紧张的背部略微放松。大部队横扫的过程中遇上落伍的河西少数民族,这是常有的事情。“两位,请进。”一个清脆的女声从我们耳边响起。这句声音使我们的心同时一沉!去病转过头,我也正在看他:他双眼微眯,我只有在战前才能看到他这付表情,仿佛是一只随时会发动攻击的猫科动物,黑亮的目光被浓密的长睫遮挡,里面噗噗跳动着利剑一般的光芒。他十分清楚自己的身手,虽然背着我,可是也不至于这么快就被人发现。并且纵然对方能够拥有听风辨音的异能,也只能听到他一个人的脚步声,怎么可以如此准确判断我们是两个人呢?我也觉得诧异,无论对方是友是敌,这种情形总让人有些担忧。去病把头转向前方,事情如此蹊跷,他不允许在他的军队附近发生这样令人费解的事情——他已经决定进去了。我从他身上跳下来,又握紧他的手腕。我的动作传达了“我也要一起进去”的意愿,他稍微一停顿,便以更轻捷的脚步向山洞走去。我心中明白他同意我与他在一起,越发紧紧抓住他——不管怎么样,我们共同进退。洞口不算矮,去病低下头就可以进去。我的眼睛在进入洞口的时候,如同巡逻探照灯一般四处搜索,我和霍将军都算是禀赋比较突出的,我不相信还有其他人类可以超出我们这么多。终于,什么东西在我眼前一闪。那个东西埋在深深的藤蔓萝叶中,我看到这以青铜制作而成的物件,心中灵光闪过,不再对那女子的异能有什么过于惊讶的表现了。不过,这样的物件令我心中的疑团又深了一层,我对这洞里的人物来历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丝衣拂地,黑发披垂,随意端坐在一张薄薄的丝毯上。面前的女子飘逸如青莲,神秘若幽兰。我好久没有见到这么身形高贵典雅的女子,心中只觉得她必不是普通人。去病冷冷地站在我身边,看到身份不明的陌生人,他有一种天生的防备心。我也一样,拉着他的手看着那女子。那女子约有二十七八的样子,以满含兴趣的目光打量着去病。她的声音打破了此时的僵持:“原来是大汉朝的骠骑将军?”不等去病回答,她又转头看着我,看着我们紧连的双手:“这位姑娘叫什么名字?”她看着我的目光甚为古怪,探究中又有几分惊讶的表情,就好像她久已寻找的一个谜在我身上找到了一般。我被她的目光看得不太耐烦,侧过头让去病去应对她。在这个河西出现这么身份难辨的女子,去病总要想法子打发了才好。去病的神情更为特殊,他紧紧盯着那女子,我捏捏他的手指他竟然毫无反应。我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们,相信答案立即就会出现在他们的对话中。那女子说:“霍侯爷是看着我有些面善吧?”“你……你是她?”去病终于开口了,那有些紧张的口气让我感到陌生,仿佛那个女子可以对他构成什么威胁,这种状况真是太特别了。女子笑了:“我是谁?她又是谁?”去病低了一会儿头:“你不是她,她不可能是你。”“我若真是她,你会怎么样?”女子故意蹙起眉尖,问他道,说话的样子倒像是一个亲切的长辈在与小辈逗趣。我听着他们哑谜般的对话,坠入了云雾中,心中原先对于这个女子的猜测,被去病这番反应搅得一片糊涂。“姑娘!”去病果断地抱拳,正色对她施了一个半礼,“此处汉匈正在交战,你继续滞留恐怕会有危险。姑娘要去何处,我可以分派一些人手帮助你。”这句话一出,他干脆利落地摆脱了那点内心的纠缠,礼数言辞皆稳重得体。那女子见他已经把双方的位置摆明了,也收起那点逗笑,随意拂一下袖子:“我能够来,自然就能够去,不劳霍侯爷操心。”我见去病无意再对她抱以恶意,也放松了一点警惕。我看到她的面前散放着一些纸墨用具,尤其是那白生生的纸张,在山洞天顶泄漏下来的柔光中分外注目。我俯下身体,用食指触摸着那纸张:“纸?”这是我在汉朝第一次见到纸张。大约此时纸张并没有发明,我最多只看到一些极其有钱的富豪在丝帛上写字。我看到那纸上还用墨笔画着一些图:“姑娘是个画家?”我知道汉朝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画家,最多有一些作画的匠人而已。她听着我的话怔住了,半晌才说道:“我不是什么画家,不过确实会略画几笔。”我回眸看了去病一眼,征求他的意见:“我想看看她的画。”去病说:“那就看吧。”我也不经过那女子的同意,拿起一张画,上面一个青年将领,黑发长眉,挺直的鼻梁边目光浑厚:“这是卫大将军!去病你看!”去病也看住了,目光从纸张的左边看到右边,我曾经在端午节的御道上见过卫将军一面,这女子画得极为传神:“画得很像呢。”她的画法与我平时在汉朝的壁画、画像石上看到的人物形象完全不同,用的是一种立体的描绘手法。这一切证实了我的猜测,这让我越发认定她绝非敌人。我索性脱开去病的手,蹲下去一张张翻那些薄纸上的画。我又认出韩说、张汤等几个我有限见过的皇上身边的红人,还有几个我便不大认得了。最后居然还找到了去病的肖像,画上的霍去病,英气勃勃也杀气腾腾,就跟我平常见到的他一模一样。我拿起来问:“能送给我吗?”“这张画得不像,不能送给你。”那女子手中在画着什么,“我再画一张像一些的送给你如何?”我正要走过去观看她作画,被去病拉住:“弯弯,你在这里等就可以了。”这女子能够隔着山洞便能辩明我们的行踪,这给他的印象太深,他生怕她对我有什么不利。我解释给他听:“她能够在山洞里看清楚我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那个……”我指着山洞角落边一个不起眼的青铜物件,“那叫做‘潜望镜’,因为青铜镜子清晰度不够,所以做得太大,要不然我也可能发现不了的。”这在现代,是最简单的光学仪器,去病与这个女子相差了数千年的科学技术,自然不能够看懂其中的奥妙。去病注意地看我手指着的东西,疑光在我身上闪了闪,我也觉得自己有点冒失,不该如此多嘴。那女子道:“弯弯姑娘真是有趣得很。”她将手中的墨笔一搁,“画好了,你拿回去好好保藏吧。”我正要走过去看,去病抢先过去,拿起了那张墨迹未干的画。那女子忍了又忍,还是问了我:“姑娘既然……你怎么会和他在一起?”我说:“我和谁在一起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掂量着她话里的意思。“对,你自己的事情。”女子说,“我看,霍侯爷和你在一起很开心呢。”那边,正在看画的去病突然冷笑一声:“我是这样的吗?”我凑过去想看个究竟,去病三把两把揉成一团。我惊叫起来,伸手夺过纸团,怒道:“你让我看看再毁也不迟啊。”女子吃吃吃笑了:“我画的是霍侯爷的内心,他怎么愿意把自己的心思让人随意看?”去病涨红了脸:“休得胡言。”他拉着我走出山洞,临走对那女子道:“姑娘,我们大军撤走后,你还是自己留神匈奴人吧!”我担心他再毁了那纸团,将纸团紧紧塞在袖子里,准备等到他不在的时候再自己看看,去病那所谓的“内心”到底被画成了什么,弄得他这般恼羞成怒的。===============短短的午后就这样在这个小插曲中,被无情地消磨掉了。等我们重新来到我沐浴过的小水潭,夕阳已经开始西下。如果,我们两个不那么敏感,也许根本就不会发现这个女子的身影。如果,没有这个女子,那我们现在该做什么了呢?去病一直陷入在深思中,我总觉得他似乎对那个女子的存在有着别的什么想法。我没有问他,问他也没有用。我陪着他安静地回到白桦林,回到山木榉树林,找到坐骑,再陪着他回到我沐浴过的小水潭,找到了我的鞋子。他忽然昂起头,脸上那点沉重的思考已经抹干了,留下一点豁然开朗的神态,微微含笑。我看他神情改变,问他:“怎么啦?”他说:“我终于想通了一件事情,心里觉得很畅快。”是吗?天上的星星一颗颗跳出来,地上的草原一寸寸暗淡下去。我看着去病的脸,他的眼睛很大,清晰地倒映着我的模样。我看到这双眼睛的一边,闪起一个小小的火星。我知道这是他的部队召他回去的信号箭。他的问题想通了,我们的这场约会却应该结束了……战火间隙中,河西何处无战事?我说:“去病,他们叫你回去呢。”“哪里?”他一定是在想那个女人的事情太投入,连部队的信号箭都没有看到。我心中烦闷,随意向身后胡乱一指:“那是不是信号箭?”“什么信号箭?”他侧过头看我身后,笑了,手在我的身旁一捉,“是一只萤火虫。”一点幽绿的亮光在他的指尖闪烁。“河西也有萤火虫?”我站起来,有些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快八月份了,哪里都有萤火虫。”去病跟着我一起站起来,小水潭借着月色映出我们两个身影。仿佛听到了什么召唤,草甸子里的忽然一齐飞出来许许多多的萤火虫!它们在夏夜清明的月光中翩然起舞,那绿色的亮光轻若点絮,闪淡明灭难以捉摸,忽聚忽散如同轻歌曼舞。如此悠游,如此轻柔,在我们的眼睛前飘荡飞舞,星星散落。我们站在万点微茫中,身心都变得如雪花般轻柔自由,仿佛能够随着这万点荧光飘飞起来。他右手托起我的面颊,左手揽住我的腰……我的手臂垂下,袖子里的纸团落入了水中。薄韧的宣纸在水潭中缓缓舒展开来,如一页纯白的羽毛,漂浮在星光如萤,萤火如星的水面上。随着纸张的打开,那纸上的画儿也渐渐清晰。那画面中的霍去病确实画得很失败,一点儿也不象他,难怪他要生气。纸上的他,没有千里疆场的算计,没有万人性命的牵挂。纸上的他,笑得很放松,亦很单纯,如一个普通的初识情爱的双十少年,带着嫩嫩的幸福……宣纸上的墨迹逐步洇开,少年的形象也开始渐次模糊,仿佛被战争的硝烟弥弥掩盖,为他年轻的眉角重新抹上了一层苍灰冷厉。那白纸终被完全浸润,荡荡悠悠打着旋儿落入了深深潭底。独留一抹墨香,天地流芳。 第十七章 朔漠白日青锋寒 广袤朔漠静默如磐,明透如璧的天空上,淡淡的月盘若有似无。上万的铁骑满身热汗,仿佛要将身上的铠甲全部融化成铁水。战马呼哧出沉闷的喘气,在静谧中蒸腾出青色的热雾。战士们身上黑中带银光的盔甲泛着紫微微的血光,这是一路征尘一路杀戮给我们染上去的生命底色。无风的大漠分外枯寂,半垂的旌旗上散发着烽烟的气息,那硕大的帅旗上霍然凛凛,仿佛标枪一般矗立在铁骑的最前方。霍将军一身暗褐色的血衣已经分辨不出本来的色彩,身后万名以上杀气如山的士兵们等待着他的命令。一切,都只等着他……只等着他的扬眉出鞘……所有静谧都将随之消失,这天地都会在他的怒吼中改变颜色!仿佛是感受到了他那引领苍生的豪迈,一股从荒原深处吹来的飓风从我们身后冲奔过来。于是,旌旗向着前方笔直地飘扬,旗帜的绸料在猛烈的风中鼓动起烈焰般的吞吐。所有人的手指都捏紧了自己的武器,屏住了呼吸,无数双血红的眼睛如同心机深沉的野兽,遥望着黑色夜幕的正中心。紫黝黝的寒光从霍将军的刀鞘中缓缓而出……巨大的马蹄声顿时轰鸣而起!成千上万的声音以暴雨骤风般的速度灌满全场,震耳欲聋。霍去病的铁军风驰电掣一般仿佛从地底下冒出来的恶魔之血,泛着黑光,带着杀气,狂烈不羁地滚滚而出,带着雷霆万钧的勃勃雄风长驱而出!黑云一般的骑兵冲击到匈奴人的毡房前时,很多匈奴人还刚刚从睡梦中惊醒。休屠王部在草原上已经几天几夜不断地提高戒备,可是,他们总是需要休息,他们总是需要调整。可怕的汉族军队似乎不需要休息,不需要调整,昨天还在虢勒尔部一场大战,今天已经奔袭到了此处。骑兵队惊裂天云的奔腾中,我和我的保镖们紧紧跟在霍将军身后,他的马蹄向身后刨溅起无数砂石碎块,仿佛锐器一般切割着我们,那猛烈的速度让人根本没有半点可以思考的时间。突然,我的身边亮了起来,狂奔的大汉士兵一起点亮了火把,熊熊烈焰在青蓝色的天空下映出一片血红,仿佛一张撑大了血口的恶兽。风助火势,荒原的大风成全了此时的燎原大火,远远看去,我们不像一支骑兵队,更像是一大片滚动跳跃的地狱之火!“轰!”前排的骑兵队用战马的马蹄将休屠王部的牛羊圈,马场栏全部踢倒,践踏成碎片,紧接着,那火把统统扔入他们的营地。牛羊马群凄烈地惨叫起来,火把上还用了桐油,着了油的羊群仿佛一张活动的火海,冲出了羊圈在草原上疯癫地咩叫着,四处奔突,满身白绒的羊毛成了炙烤它们皮肤的火舌。被火受了惊的马群牛群纷纷越栏而出,在匈奴人的毡包群中踢打奔跑,一时损失无限。霍将军认为,光用明刀明枪地与敌人作战,还不够彻底打击他们的根基,他开始把歹毒的目光瞄准了这些无辜的牲畜。每个匈奴王部都对于他的来到作了军事防御,他偏不与他们的军队相碰,而是首先摧毁他们军事力量的支柱——马匹。匈奴人的战马在火海中翻滚,惨叫,浩大的队伍在匆忙中集结起了一部分,还有一些士兵只能成为了一群所谓的“步兵”。含着杀气的冷笑从霍去病的嘴角勾起,自大草原上有匈奴人开始,骑兵就是他们唯一的优势,扰乱了战马群,无异于斩断了他们双腿。霍将军将刀锋转向部队:“兄弟们!准备——进攻!”我们的队伍已经乌鸦鸦地合扑了上去,受惊的休屠王部骑兵无法发挥作用……霍部的铁蹄即将践踏上匈奴人的胸膛……胜利似乎唾手可得,惯于长途奔袭的匈奴人,在霍将军的长途奔袭前面一次又一次失去了反抗的能力……忽然——从匈奴人密集的步兵营中伸出一大片凶狠的芒刺!惨叫声顿时在汉军中四处爆发开来。那不是芒刺,而是无数把巨大的长矛。粗大的树干为矛柄,锋利的铁器作矛尖,匈奴步兵死士的躯体作支架,他们把从祁连山上采来的圆柏做成了巨矛阵,专门针对霍将军这样的轻骑兵。步兵对骑兵本来是决无胜算的,可是,他们这突如其来的巨矛阵,再加上又是夜战,让习惯于轻骑兵作战的汉军陷入了被动。我和我的保镖们也冲在最前列,我想拉住阿连的缰绳阻止它飞撞上去的速度,可是,我身后的汉朝士兵们无法停止马步,我的背后有上万的自己兄弟在向前猛冲,我眼睁睁地看着前面的战士们一个个冲击上那猝不及防的巨矛。战马在哀鸣中被挑穿了血脉,士兵们被长矛刺入了身体,扎出碗口般粗大的窟窿。我和匈奴人的巨矛阵越来越迫近,我甚至可以看到作为巨矛阵支撑的匈奴人,他们一个个身体强壮,满身血污,我分明看到有几个身上插满了铁弩,已经死于非命了。可是,他们的尸体依然牢牢地借助简单的机械支撑着粗大的祁连圆柏;他们的眼珠已经爆裂,带着污血漠视前方,用所有的信念阻挡着汉朝士兵的进攻。不擅长步兵战斗的匈奴人,甚至不懂得用牛皮大圆盾,不懂得用车马连锁钢甲阵列来保护他们自己身体的安全。每一个人都抱着必死的心守卫着种族在这里的生存权。这场战争,打得顽强,打得惨烈的,又何止是汉朝的军队?匈奴人的付出,也是鲜血淋漓,惨酷绝伦的。===================我正打算弃马而逃,跑在我前面的霍将军凭空一拉马绳,一个黑色的矛头带着喷薄的血光将他的坐骑一下子挑穿,他战马的马肩准确地撞在阿连的身上,我被他硬生生地连人带马撞飞了出去。虽然,逃出了匈奴人的长矛,我面对的,是排列整齐的汉家士兵的冲击。他们的速度已经不允许一切发生变化,这是一种让人窒息的迎面相向,一个个汉族士兵无法调头,我在他们狭窄的缝隙中向后方逃去,却觉得似乎随时有自己人会将我撞翻。巨大的压力让我头脑空白,呼吸衰竭,再这样继续穿行在汉朝士兵的骑兵队里,我就会丧失求生的能力!身后忽然有人跳上了我的马鞍。我当然知道是谁,这样混乱的局面中,只有他能够跳上来。霍将军在我耳边道:“到我后面去!”我连忙把缰绳交到他的手中,从他的腰边穿过去,坐到他的背后,双手紧紧抓住他的甲衣。他一拉阿连的缰绳,阿连立刻精神百倍起来,银色的长鬃仿佛小狮一般张扬,四个乌黑的马蹄仿佛平地生起了旋风,连一身五花斑纹也好似古铜一般熠熠生辉。在千军万马的左冲右突中,我发现,阿连其实是整个霍部最优秀的战马,它跟着我真是委屈它了。我们的方向又调整到冲击的正前方,霍将军不顾危险,重新进入指挥的位置,重新进入了冲击的最前沿。我看到无数汉家士兵前赴后继地向着巨矛阵冲击过去,碰触上的就是死路一条。可是,匈奴人不擅长步兵,不懂得利用车马连锁,文明程度的相对落后,是他们一个令人无法同情的悲哀。单靠人力的巨矛虽然一开始有一些让人震惊的效果,在霍部骑兵队的不断冲击下,渐渐无法支持,出现了一个个失控的空点。汉朝骑兵立刻汹涌而入,将巨矛阵嘎巴嘎巴地不断撼动着,渐渐撕裂成无用的碎片。一旦进入骑兵作战,汉朝士兵的信心重新拾回,战斗力再次高涨,再加上原先就埋伏好的三千士兵也高喊着展开了全面攻击。由于巨矛阵带来的损伤,霍去病一旦掌握了主动,立即带着愤怒,让他的士兵展开最残忍的攻击,匈奴人的步兵阵在骑兵队如雨的马蹄下,摧枯拉朽一般崩裂开来,如雪霰、如火灭、如烟消……可是,狡猾的休屠王已经带领着大队人马撤离了战场。我们虽然把休屠王的部落给予了重大打击,但是,由于巨矛阵的突然袭击,铁骑兵被夺去了最宝贵的进攻时机,敌人的军事力量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撼摇。月色下,看着大队敌人的仓皇逃窜,不明地形的汉军只能停下追击的脚步。霍将军为了防止敌人反扑,立刻调换了战马,带着众人重新在草原上开始了奔驰转移。=================半夜的奔跑,霍将军下令全军休息,吩咐准备吃饭,又召集高级军官们到他的草地前。我自己从阿连身上爬下来,心想:霍将军在战争中成长迅速,他的对手也在战争中迅速地成长起来了。那些祁连山的圆柏肯定运过来不容易,休屠王部应当已经有了与他决一死战的决心。黑暗茫茫的河西战争,何处是尽头?“弯弯。”他背对着我叫我,我没想到他会叫我,无意识地向后一缩。“弯弯!”他转过头,“你在干什么?”“没干什么。”“那就好。”我听着他的话语有些牛头不对马嘴,我想,这一场不顺利的战斗一定让他心有些乱。赵破奴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出自己的阵营,高不识也因疲惫微弯着背走了出来,几个应召而来的军官一看到霍将军,立刻重新抬起头颅……霍将军也看到了他们,坐在草地上,恢复了应有的平静……他们每个人看起来依然是这样镇定,依然似乎胜利在握。我的心却有些酸酸怅怅的,去病和他部下的交谈已经开始了,他们对方才的情况进行着分析,重新制定新的扑猎方案。我心里感到非常不舒服,站起来四处走动走动。士兵们都在休息,等着吃晚饭。他们每个人都衣甲不卸、刀枪不离身,战马的鞍辔也不曾松开。这些天,他们都是这样度过的,他们经历了巴丹吉林沙漠的严酷阳光,经历了祁连雪山的冰雪封道,更经历了河西草场上一次又一次的血腥战场。他们有些人为了军功,有些人为了吃上饱饭,也有些人是为了向匈奴人讨回家人的血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他们忍饥挨饿,千里长驱,承受着一般军队无法想象的艰难困苦来打这场孤军深入的战争。这十几天来,我一次又一次地看到,不管霍将军下达什么缺乏体恤的命令,这些士兵都会毫不犹豫地执行下去;无论霍将军作出什么危险绝伦的作战计划,他们都会死战到底决不退缩。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全身心地信任着霍将军,相信他必然能够取得最终的胜利,并且会将他们活着带出河西。霍将军也一定很明白这些人跟着他的原因。这些天与霍将军在一起,我觉得他比从前更珍惜他的队伍了,他的每一次作战计划都以能够用最小的代价换取胜利为目标。那种不管不顾一夜奔袭数百里,直捣匈奴老巢,回来却被大批敌人悲惨地堵在皋兰山的事情似乎再也没有发生过。金泉湖边那句“同饮第三碗,明日共生死”的豪言壮语还在我耳边回响,这是一种豪迈的漏*点,又何尝不是一份沉重的责任?战争的压力越来越沉重,迟早,我也会成为他的另一个负担。谁能断定,在那个瞬间,他放弃自己的坐骑不是为了救我的关系呢?其实……话又说回来,我并不需要他把我像只金丝鸟一样关在笼子里的,这些天我也觉得很憋闷。我踩着露水渐盛的牧草回到霍将军他们这边。一个小小的篝火将天空映出一片淡淡的紫光,他们几个沐浴在火光中,神色严谨,身躯如山,今天的一战告诉他们,要以现有的兵力彻底收复河西,对于他们来说,是个困难的问题……================我拿着柔软的毛笔,在一根竹片上吃力地描着什么。“弯弯,你在写什么?”我拿起来给去病看:“怎么样?”他看了一下,撂开来嘲笑我:“写得不怎么样。”他的神色已经一切说笑如常了,仿佛从来也没有过对于战局的烦扰,我明白他不想让我担心,也浑若无事地对着他笑。我捡回自己的竹简,我当然知道写得不怎么样,虽然跟着小吱也着实学了一点儿“蚕头雁尾点如竖”。我说:“不是问你写得怎么样,问你写的是什么?”他辨认着,凑近,凑近,再凑近……两个眼睛斗鸡了……我在旁边撇嘴,活该,我刚写完他就乱扔,现在墨迹模糊了不是?还好,他开口了:“圜则……九重,孰营度……之,什么意思?”我心中一宽,将竹简夺回来,从前小吱总说我写的字无人能识。我说:“没什么意思。”这几句是屈原的《天问》,霍将军一个武人应当不会去读这种浪漫诗人的作品,他连这么不熟悉的内容都可以认出来,那我就不必担心了。半日后,我得空便偷偷离开了霍部。我褪去汉族军队的士兵服,穿上一件自己带来的白色夏布衫子,骑着阿连开心地走在大漠中。——一炷香后,去病会接到自己的传令兵递给他一片五根竹片穿成的信简。上面用我那歪歪斜斜的汉隶写着:“河西之战,前途艰险,跟随在左右,终难免烦扰分心。不如自此别过,待将军全胜之日相会在陇西。”手握黑色的皮缰绳,阿连银色的马鬃在我的裙边飒飒飘动,我对阿连说:“阿连,我带你回陇西,这打仗的游戏我们不玩了!”阿连摇头甩开一只讨厌的飞虫,载着我向远处奔去,大漠上干热的风将我吹得衣衫飘摇,黄沙连天中,我如同一只雪白的纸鹞子,放飞到了远处。我在想,那个山洞中的汉朝女人,都能够视穿行河西草原为平常。我从小到大受过那么多的技击训练,何苦要沦落到龟缩在一个男人的庇护之下? 第十八章 踏入千峰百嶂中 走了两天的路程,我找到一个小小的水源,和阿连在这里休息。河西的湖泊大多数来自于祁连山的高山雪水,清冽透澈,含着淡淡的甜意。装完饮水,我把额上的玉石取下来,将头发洗干净后重新缚上,等待着夜幕的降临。这里毗邻匈奴族的栖息地,大漠上很少遮蔽躲藏的地方,选择走夜路是很好的选择。我的眼睛夜能视物,阿连是霍部的强悍军马,这点工作压力应该可以承受的。夜幕终于完全降临了,我爬上阿连的脊背,开始夜晚的行程。星星在头顶,露珠在脚底,从河西战场到陇西不过十来天的路程,霍将军又将整个河西搅和得如同一锅浑水,正好趁水摸鱼。我认为,我独自回去并不是莽撞之举。走出没多久便听到了密集的马蹄声。我抬头看过去,只见一匹快马正在大漠上迅速移动着,上面骑手的身形甚为瘦小,但是看起来骑术相当精湛,轻纵微跃,将那快马驱策地如同一道划过夜幕的流星。身后十来匹骏马撵得很紧,手中的火把在夜风中嘶嘶地半明半暗着。我四处张望了一圈,打算找个地方做一个缩头乌龟………嗯………要在这个空无一物的戈壁中间,找到适合做缩头乌龟的地方还真不容易………难怪,大漠这种地方经常出现勇猛的英雄人物。我看了看正在疾驰中的队伍,遂决定原地不动——既然找不到躲藏的地方,要是驰马快跑的话,反而容易引起他们的注意。我决定,扮演一块大石头以掩人耳目。我抖出一块毡布,按住阿连的缰绳,手臂抬起,腿也摆出一个奇怪的造型,我们组成了一大块惟妙惟肖的岩石状黑影。我等待着这些人尽快从地平线中消失。忽然,那奔逃在前面的骑手打转马头,用力在马臀上抽了一鞭子,向我的方向急驰过来。刚接近我,我听到一声金属的碰撞声。我诧然揭开毡布,正对上惊讶程度一点儿也不亚于我的一双少年的眼睛。骑马的是一个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的少年,面孔染了泥灰,漆黑难辨,但一双眼睛灵活透亮,在夜空中分外夺目。他手中挥起一把刀,却僵硬在空中。我想了想不觉哑然失笑,这孩子一定是真的将我当成了一块岩石,准备借助这里的地形与后面的匈奴追兵展开一番厮杀。我看看他身后一个个身量粗壮的匈奴追兵,他面对追兵不求逃跑,而是勇敢面对。心里不觉对他产生些许好感。我红着脸冲他抱歉一笑,放下翘在空中扮演岩石的腿。少年的战马既然缓了下来,速度已经失去了优势,眨眼间,后面的匈奴人也赶到了,这群草原绞肉机,把我也当成了与那个孩子一伙的。我抽出马鞍上的战刀,考量了一下敌我双方力量的对比——本来想见死不救撒腿就跑的,看在这个孩子有几分骨气的份上,我打算帮助他度过这一劫。战刀在胸前一个巧妙的转角,一片刀光切断了对方第一个匈奴人的脸,左手的小短剑已经出手,阿连高高抬起马腿,凶猛地踢中对方的一匹马胸脯。短短的一瞬间,四个匈奴追兵已经死在我娴熟的突然袭击中。剩下的八个匈奴兵立刻纵马跳跃,将我和那孩子团团围住,强弓声轻响,四支利箭已经齐刷刷地对准了我们。我苦笑一下,当然知道这些匈奴人不是好相与的。那四个匈奴兵死于猝不及防,他们一死,剩下的八个人就更难对付了。他们分做两批,四个人滚刀杀至我的近旁,其余四个人以箭控制我的行动,这份合作的默契充分显示了他们职业军人的特点。我大声道:“要活命跟着我一起打左路。”我也拿不准那孩子是说什么话的,不过是想搅乱匈奴人的心思而已。“好!”一个清脆而纯正的汉语在我耳边响起,我微微一愣,他居然是一个汉人小孩?我忙改口:“你打右边!”他见我说话语无伦次,瞪我一眼。不过我出手一口气灭四人的威势令他信任了我,还是乖乖上了右路。这些匈奴人的铁箭防守着左路,这正说明了他们这边两个人的武功比较弱。我比较担心近身搏杀,因为我的力气比较小,相对而言不太担心箭,我从小就是躲避冷箭的好手。先让那个孩子挡下比较难对付的右路匈奴兵,我来从左路打开一个缺口。芒光在我面前暴长,孩子手中的长刀抢先挥出,格开向我们开战的右路匈奴士兵。我将战刀偏过刀刃,及时荡开数支他们射出来的铁箭,刀不转弯,当的一声架在了左路匈奴士兵的刀刃上,一股酸麻的感觉从我的手臂震撼而出,我的身体微微一垮,那匈奴士兵还算武艺了得,立刻循力追入,试图重创我。我的身体充满柔韧地在阿连背上一拧,化开他的攻击,当两马相去不过半尺的时候,脚踢中他的马身,夹在鞋底的匕首刺穿了粗厚的马皮。那马疼得长叫起来,那匈奴士兵略惊了一惊,我早已轻松地兜上他的战马,战刀割断了他的脖子。他的战马被我伤中了要害,鲜血如同血箭一般射出来,我在匈奴马上将马缰绳一圈,用力一扯,几乎将马嘴勒断,匈奴人的战马在半空中一个硬生生的转身,马身沉重地撞向射箭的匈奴人,匈奴人的包围圈被打开。我拐回了阿连的身上。“快跑!”我猛踢那孩子的马匹,他已经被右路更为强大的匈奴士兵逼得左支右绌险象环生了,不过,这个孩子能够替我挡下右路攻击,看起来他也有两把刷子。他在前面跑,我在后面断后。我倒骑在马上,战刀横握在掌心,估算出那箭簇射来的与我的距离,见箭挡箭。羽箭呼啸着从我们身边穿过,孩子在前面拼命地狂奔,我在后面等待着这些匈奴人铁箭使完。方才与他们近身搏斗的时候,我将他们箭架上的箭囊都悄悄挑断,只剩下两个人来不及做这个手脚。那孩子的马匹脚力不能与阿连同日而语,我可没打算跟他共存亡。等到消耗完匈奴人的箭,再把这孩子与他们之间的距离拉大一点儿,我也算仁至义尽,可以问心无愧地骑着阿连撤退了。“六十三、六十四………”胜利在望了,匈奴人一般每人携带不过三十多枚箭。我背对着前方,眼睛紧紧盯着匈奴人的箭,他们似乎也知道自己武器即将告罄,其中一个猛然射出一串子连珠箭。这连珠箭大约是他的绝技,我手忙脚乱之间一时应付得十分吃力。============另一个人见我忙于应付连珠箭,大喝一声射出一箭来,我感到异样的劲风扑面而来,这大约是他耗尽力气的一箭。我手臂的动作已经走老,我只得屏住全部神气,待到铁箭来到我面前的一瞬间,忽然在马上一个腾空飞踢,将那铁箭的准头踢歪!脚与铁箭硬擦了一下,疼得我满眼泪花。他们显然已经没有箭可射了,我翻身坐回去,拉起阿连的缰绳,向匈奴人返杀过去。这是我对那个孩子最后一点帮助了。“吼——”我的身边突然传来一阵阵可怕的吼声,那吼声如狼嚎、如虎啸、如狮吼,仿佛无数怪物在我身后一起嗥叫。我正在与匈奴士兵作碰撞,顾不得许多,只管放马冲进匈奴人的队伍。我本无意与他们多纠缠,在匈奴人的战圈中略砍了几刀,已然如扁舟过重山般穿越了他们的队伍。我听到身后立刻传来血肉撕裂的声音。忍不住一边保持战马奔跑的速度,一边回头看看到底发生什么事情。只见一群黑色的不知道从哪里出现的队伍已经把那几个匈奴士兵围住了,月光下,明晃晃的弯刀此起彼落。那队伍里的人都带着一个可怖的黑色双角尖头盔,他们的身形特别高大,力气大概也很猛。忽然,一声惨叫传来,我定睛一看,看到一个匈奴士兵被其中一个人抓住两腿,凌空抡起,一下子撕裂成两半,恶臭伴随着鲜血喷溅得到处都是。这群神秘人的厮杀方式特别血腥,特别野蛮,或者,他们对于匈奴人有着刻骨的仇恨?我见状抓紧速度驱策着阿连快跑,不管这些人是敌是友,我对他们都厌恶多于好感。一部分戴着双角尖头盔的恶汉发现了我,他们向我奔驰过来。阿连后腿如兔子般快蹬着,虽然速度尚可,但是我可以感觉到它长途行军后,有点疲惫了。战马比我们想象的要脆弱多了,需要不时休息。一抹金云无声无息地来到我的身边,是一匹纯金色的战马。纵然阿连竭尽全力,它已经非常接近我了,马鼻子上喷出来的热气透过了我的裙子。金色的弯刀向我扫来,我在阿连背上一个倒挂金钩让开,他不断向我猛攻,我心中很不高兴。我和匈奴人又不是一伙的,这点都看不出来,真是一群野蛮人。那戴着头盔的男子金色弯刀向我横头劈来,我横刀撩开,歪身躲避。他的武功不能算多么出色,挡他一下,我就可以作鸟兽散也。双刀交接——“喀朗!”我的战刀断成两截。我骇得大叫起来。我看出他们的马大都稀松平常,也就这匹金色战马算跟阿连有得一拼。所以,只想让刀背掠过他的刀身缓他一缓,与他交错而过。两个人马头异向有了时间差,他就追不上我了。没想到那把金色弯刀在划过我刀背的瞬间,轻而易举地劈断了我的汉军战刀。拜托!好歹也是一寸三分厚的刀背,不会是伪劣假冒产品吧?都怪进入队伍后被人当鸟养了,现在落得这个下场。我手中只残余断刀,失去先机,再难躲避,很快陷入了他的刀光之中。眼看着后面的士兵处理完了匈奴人,渐渐向我围拢过来。我的心中非常惶急。一串悦耳的声音从旁边响起,是从一个后来赶到的黑盔战士口中发出的,声音清脆如铃显然是个女子发出的。周围的包围稍稍一松。我立即抽空取出另一把战刀,还好我准备充分。可是,这普通的刀如何应付那金色宝刃?那使用金色弯刀的男子一声我听不懂的大吼,周围阵势的压力再次让我产生了无路可逃的感觉。我的目光转向了那女子。趁着他们对我的包围还没有紧密到我无法动弹,我的刀照她的面门砍过去,在这种男人的战队中间,如有女子,其身份必然不同于一般。我看着自己逃不出去了,打算拉一个人质再作计较。女孩子爱惜容颜,见我的刀冲至她的面门,反手格开,边上的黑盔战士同时齐呼起来。我越发拿准这个女子就是我逃出他们重围的关键,见她刀举了上去,中盘处有了空门,我的身体立即脱离马鞍,用足全部力气一脚踢中她的身体。女孩子痛死过去,我顺势跳到她的马背上,左手以最快的速度将她双手反剪捆绑好,刀刃闪光点住她的喉部。一连串动作干脆爽辣得令人发指。她的头无力地向后靠倒在我的肩膀上,沉重的头盔从她的头上滚落了下来,自然卷曲的棕色长发披拂下来,在月光下盈亮柔软,她的额前佩戴着和我头上带着的造型一模一样的白色月形玉石,只不过她的玉石质地更为通透晶莹,在月光下如同一颗盈盈欲滴的泪珠。众人皆停下战马,眼睛扫过我,也扫过我额头上与那女子一般的月形装饰。我觉得有点诡异,如果有多余的手,我一定赶紧把头上的玉石撸下来,塞在口袋里。“放下我阿姐!”一个少年的声音冒出来,我一看正是我救的那个孩子。我知道他懂得汉语,松一口气:“你们为什么要追我?”“我阿姐命令大家放了你,你居然对她动手!”孩子非常愤怒。我一怔,言语不通,我怎么知道他们到底要干什么?再说了,他们下手这么黑,我不可能束手待毙的。我干咳一声:现在我伤了这个女孩子,只能坚持到底了。“你们放不放我?”我的手上一紧,那女孩子的身量比我高,皮肤雪白,很像欧罗巴人种。“哲澜王爷!”那少年回头对那个最先追击我的男子叫道,他看起来才是这支队伍领头的人。那黑盔男子头盔上的黑色尖角分外尖锐,头顶还装饰着鲜血一般的红色矛状顶,此人皮肤很白,但是松弛了。双眸是矢菊花般的蔚蓝色,褐眉微微下蹙,眸子闪动,内心深难可测。湿润泛红的嘴唇显示了他的纵欲与贪婪。他策动马匹,向我轻轻靠过来几步,我不由自主引着阿连退开数步。他发出一声长笑,声音因有些年岁,浑厚而略微浑浊。我握紧手里的刀,纵然那女子在我手中,纵然我满脸杀气,他似乎浑不在意。我想起方才公主喝止手下后,王爷那声引起士兵围杀我的大吼。正是他的那一声大吼将我逼得狗急跳墙的。“你别过来!我会杀了她的。”我一边观察着王爷的神色,一边故意冷刻地将刀刃横入那女子脖颈,似乎立刻便要来个断喉夺命。这一下所有人都悚然变色,那少年叫道:“你敢动月氏的公主?我们的族人定然不会放过你的!”我本来就看着他们像少数民族,原来是群月氏人。那个带队的月氏王爷表现出了适当的担忧,只有我,因为特别留意,能够从他的眼睛里读到一些别样的光芒。我看着这个组合,既然这对姐弟是王子公主,那么哲澜就应该是对他们俯首帖耳、惟命是从的重要辅臣之类的角色而已,现在怎么看起来他的眼睛里有压抑不住的兴奋。皇族的斗争,常常都是很微妙的。这位王爷轩扬的气质,与公主一样色泽纯正的眸子,是不是说明他是一个有着皇族血统,有资格觊觎王位的人?那个小王子,他的注意力全在我手中的公主身上,根本无心注意身边的情形。年幼无知真是好欺负啊!我替这个武功还算不错的男孩子捏一把汗:恶狼伴伺在他身边,小王子却只将我当成敌人,对我这样步步相逼。我又不便点明,身为外人,我贸然开口只怕他们也不会相信。我感到,言语的障碍真是最深的障碍。我盯住那会说汉语的孩子:“你阿姐是公主,那么你就是王子了。我今天好意救了你,是你们将我逼成这样的。” 第十九章 关塞极天疑无路 这位公主虽然武功尚可,但是凭她那点功夫要亲自前来营救自己的弟弟,终究有些捉襟见肘——这证明了她在军中应该尚有威信,否则不会这样轻率,这也是哲澜王爷的制擎。给公主的势力加一分。不过,从她喝止士兵的过程可以看出,哲澜王爷与她在这个军队面前是各分秋色的。给王爷的势力也加一分。……好了,双方政局平分。……我哪边都得罪了,哪边分数高都对我没有任何好处……没关系,我自己来给自己加分。哲澜王爷也不会说多少汉话,对小王子说了一通什么月氏话,不知道他如何挑拨的,那小王子对我已经没有了半点救命之恩的感激,似乎也不忌讳他的姐姐落在我的手中,只是咬牙切齿地看着我。我曾经听霍将军说过,匈奴人的生存方式尊崇的是野狼之道,注重的是报复仇杀。这帮月氏人看起来文明更落于其后,匈奴人还知道服个软,投个降,带个路什么的,这些月氏人呢?怎么在霍将军队伍里从来没有听说过有月氏士兵?估计不是他们太蹩脚,霍将军不带他们玩;就是太狠毒,没人愿意去招惹他们。如果,迫得那哲澜大人不那么利用语言鸿沟肆无忌惮乱说话就好了,你看,小王子都有点对我磨刀霍霍向猪羊的样子了。他们不会打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吧?我努力默记着他们有限的几句月氏对白,试图从中寻找一定的规律,我发现他们语言特点与中欧的语言规律有一定接近,只不过发音完全不同。“◎◆◇◎№※……\@&……”我小心翼翼地按照中欧语言规律,仿照他们的发音,说了一句连我自己都不懂,但是语音、语调、语句都很完整的月氏话。哲澜王爷面色一下雪白,嘎然住口。我克制住瞎猫拖到死老鼠的狂喜心情,保持住冷静的表情,含起一股淡淡的笑意。小王子也诧异地看着我,没想到我居然“精通”月氏话,这让他们有些摸不清我的底细。我轻轻扬起额头,那上面与月氏公主头上一模一样造型的月牙儿玉石在月光下闪动。虽然玉质比人家差,虽然做工比人家粗糙,虽然位置带得比人家歪。我现在知道了,这可能是柳殊儿收藏品中,如假包换的月氏王族装饰品哦,足够让他们对我的来历身份浮想联翩了。再加上我的身体来自于两千年后,有一定白色人种的混血成分,皮肤比如今汉朝中原女子白一些,眉骨也立体一些,的确看起来与这些欧罗巴人种的月氏人有一点点亲缘的样子。哲澜王爷阴沉着喉咙对我说了一句月氏话,我好整以暇地拨弄着耳边的一缕垂发,不去理睬他。现在多说多错,我得拖延时间。小王子凑近过来,也说了一句月氏话,神色似乎平静了一些。我把公主扶正,我自己清楚自己的出手力量,没有一点时间,她醒不过来。抬起桀骜不驯的下巴,我对着小王子冷蔑出哼。哲澜王爷毕竟老奸巨滑,看穿我的意图,吼了一句月氏话:“#¥……%¥!”他身边的士兵一阵涌动,马蹄声似乎要直扑上来。我把他挑逗到这一步上,我再猜不出他说的这句话,我可以直接抹脖子了。我立刻以他的月氏话,腔正字圆地回敬:“拖延时间?!”哲澜再次镇住。全场肃静。经过这番心理较量,我的公主终于赢得时间慢慢醒了过来,美丽密长的睫毛轻轻睁开,发现自己身处危险,立刻僵硬了。“公主,你懂得汉话吗?”我低声问掌握中的公主。公主不理睬我,她那略为倔强的身体能够让我感觉出她与她的弟弟一样是懂得汉语的。公主没有看到方才哲澜王爷的表现,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身处危境。那哲澜见公主醒了,气焰立刻降低了下去。我轻声附耳对那公主,竭力与她沟通感情:“我只不过是想逃出去罢了,方才我不是还救了小王子吗?误打公主也是因为言语不通。本来只是场误会,可是,这位哲澜王爷似乎并不希望你们姐弟活着回去吧?”公主的娇躯微微一震,清若蓝宝石的眼珠徐徐转动,显然听懂了我的意思。刚才她喝止士兵追杀我时,哲澜王爷那微妙的表现她也应该尽收眼底了。我又说:“不过,他的手下毕竟是月氏人,他不能当着他们的面亲手杀你对吗?”我诚恳说道:“我只是想逃而已。”公主望着我卑微诚挚的笑容,说:“你现在放了我,我能够保证你全身而退。”我踯躅起来,放了她,她却反而不肯放过我怎么办?我扫了公主一眼,二十三四岁的年龄,宽阔的额头显示了她有过人的智慧,她既不承认他们自己人之间的矛盾,反而将为难放在我身上——而且,誓不怕死……如果换了现代人,早就被我威胁住好好合作了。君不见那些劫机、绑票事件都是拿着落后武器的少数败类,长时间与大批训练有素的国家反恐精英对峙?虽然看起来正义的一方着实有些窝囊,但是,这才叫人道主义,这才叫人性。这些没有人味道的落后民族,难怪没到两千年就统统灭亡了。跟这些几千年前的古人,我真是没有办法相处下去了。她给我放刁,我跟她玩狠的:“那我就杀了你,同归于尽,你们的月氏国以后落入什么人的手中,你可别怪我。”公主听到我说任月氏国落入他人手中,身体不由颤动起来,双眸在月色下流淌出清亮的光泽。公主一死,他们那个什么月氏国大概就会归哲澜王爷了。我这么陌生的人,都能看出那哲澜王爷人品很差,她这么熟悉他的人怎么可能不略知一二?公主跟我僵持着,这里应该是他们的地盘,他们似乎不担心匈奴人,也不怕我逃。我可耗不起时间。我眼睛从东看到西,盘算着得在他们之间杀一个人,以便脱围。杀谁呢?公主确实很好杀,可惜,杀了也没用。另外,将一个国家交到一个篡权者手里,我有点不乐意。看着那哲澜离我的距离很合适,我从药囊里掏出一颗凉菊大黄丸,河西这个地方干燥,军医常用适量的大黄调理一些简单的去火药,治疗士兵的炎热干结。我一捏她的喉咙将药塞了进去,嘴里噼里啪啦地说:“我替你杀了那个哲澜,你把你的那些月氏士兵收服。这是三个时辰才会致命的毒药,你保证我没有危险我才会把解药给你。”他们现在分系两派,任何一派都能够动用这一百人马,我灭了哲澜一边,威胁住公主这一边,这样才能够安全离开这个是非地。况且我救了她的弟弟,灭了她的政敌,她还要为了自己活命,没有理由将我赶尽杀绝。哲澜不曾想到我突然从公主的马上撤出来,只眨眼工夫,我已经和他的双刀交格在了一起,此人武功与我相若,我有把握对付他。“喀琅!”他的金刀再次砍断了我的战刀,但是,也让我进入到了足以攻击他的距离。这是令我熟悉无比的距离,从小训练出来的感觉让一切已经成了身体的本能反应。左手出刀、转刃、离开血溅三尺的地方………杀人和武功没有特别绝对的联系,精确的计算、丰富的经验、沉着的应对、还有杀人的强烈欲望,往往才是决胜当场的关键。哲澜王爷的武功绝对不会比我差多少,他错在这个时候,没有把我当成必须扑杀的首要对象。当哲澜魂灵出窍的时候,我在半空里作出一个坐鞍落马的动作。阿连已经适应了我经常离鞍的这个坏习惯,颇称心意地及时来到我的身下,我一拉马缰绳,黑盔的月氏战士立刻围上来欲将我剁成肉泥。公主的声音响起,众人只得收住攻势。人马分开处,公主缓缓走出来,皱着眉头,脸色有些发白,显然凉菊大黄丸已经发挥了作用。我很不好意思地笑笑:“公主,我走了。”“解药呢?”我说:“伤害公主的性命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再说,我们大汉朝的军队正在与匈奴人作战,得罪月氏国便如同在河西竖了一个强敌。”我看了看他们的士兵,战斗力确实很可怕,最好跟霍将军报个信,河西草原上势力并不只是匈奴族而已。我的话说到了点子上,公主的眼神略微一缓,我说:“但是,小人确实把自己的性命看得很重要。这样吧,我向南跑,第一块岩石边会放下你的解药。你们一炷香后再过来,否则我和你同归于尽。”我觉得自己简直是黔驴技穷了,动不动就说这句话,遂又连忙讨好地笑一下:“公主,你们国家的内政看起来还有很多需要你一揽狂澜之处,希望公主为月氏臣民珍惜自己的万金之躯。”公主向南望了望,大漠与天空的接壤处,一块高大的岩石如人影一般立在那里。她轻咬嘴皮,仿佛在掂量是否放了我。我猛然一拉阿连的马缰绳,这东西的体力已经得到了一点儿休息,它的体能本来就是出类拔萃的,如今一声长嘶,越过两名月氏黑盔战士的马身,冲出了百人的封锁线。我用眼角向后撇,公主没有动,她的士兵也没有动,他们那些劣马不在我眼里。哲澜王爷的金骏马也不是阿猫阿狗便能立即上去操纵的。安全啦!放马欲高歌,天涯任我行,我快乐地冲向草原的深处又深处,自由的感觉扑面而来。现在我和他们之间的距离已经足够远了,他们的战马无法跟上阿连的脚程。眼看着那块岩石即将到了,我俯下身体作了一个苍鹰翱翔的动作,其实什么也没有放到岩石旁边,手指风一般掠过岩石,收腿回马,继续开始我的快马逃命。美丽的月氏公主,那一点药丸会让你排毒养颜更健康,到时候你说不定会感激我呢。还没容我开怀多少时间,我低沉下了眉头,一股闷闷的声音向我这边滚了过来。我转过马头,准备绕过。一匹神骏无比的黑马趾高气昂,势若流云,仿佛神驹天降。马上的人随意穿着一件本白布料的长衣,一段与衣料相同的布带权充腰带,束在腰间。本是飘逸成仙,玉树临风的料子,头上却戴着一个连头盔的青面獠牙面具。黑马、白衣、青面,这种程度的形象来恐吓已经有点筋疲力尽的我,显得有点奢侈。我已经两腿发软了。他的背后,正有一支队伍向我走来,他们也是黑色盔甲,双尖头盔,人数在百人以上。那领头的白衣面具人对身后轻轻作了一个手势,他的人马分成两彪将我包抄起来,他自己驱马不慌不忙地向我的方向慢慢走过来。看着这一身粗糙宽大的白衣,我终于想起了月氏国是个什么样的国家了……小吱喜欢研究大汉朝的各种掌故,自张骞大人从西域回来,便有关于西域三十六国的简册从宫中流传出来,小吱费心搜集到了一些。这月氏国常年在敦煌、祁连山这一带以游牧为生。他们信奉月神,身材高大,爱穿白衣。五十年前被匈奴大单于击灭月氏主力,砍杀了当时的月氏王以后,西迁至妫水以北。博望侯张骞大人十几年前奉命去与月氏人接洽,就是希望与匈奴族有仇的月氏人可以成为汉朝抗击匈奴的臂膀,让匈奴族在草原上腹背受敌。可是,如今的月氏人已经在妫水附近得到了丰美的水草,过着幸福祥和的生活,他们的花潮女王拒绝了张骞大人的恳求,只愿意以商贸通行。照如此说,河西这里应该已经没有月氏人,怎么又出现了月氏人?还似乎很成气候? 第二十章 流火飞羽初行空 面前的宝马,一身墨黑,唯有四个蹄子雪白雪白的,仿佛踏在白雪之上。我看得胆寒,这大约就是那种乌龙踏雪宝马,阿连在它的神骏面前显得很露怯。主人应该很喜欢他的马,马胸脯前还挂着一个银丝缠绕的威武铃,为了夜间行路不出声,丝絮塞住了铃铛。他一言不发地看着我,从我的头顶一直打量到阿连的马蹄之下。他稍稍轻侧过马头,我心中更添一丝惊惶,他的动作、角度、甚至战马的姿态都调整得攻守兼备,一看就知道他的武功与经验不在哲澜之下,更可怕的是,他与哲澜的贪欲不同,他有一种冷峻如山的对敌气质,一种足以与霍将军相媲美的高手风范。“简扬扎基!”月氏小王子欢叫着扑向那男子,那男子身旁的士兵立刻长矛出刃,护住了小王子。他接受住了小王子的撒欢,浅浅安抚了他一下。“哼!我们月氏国的第一武士来了,你就等着束手就擒吧!”小王子勒马站在那什么简扬扎基的身边,仿佛靠上了一棵大树。两百多名月氏黑盔武士将我团团围住,还有这么一位武功难以预测的男子冷冷地看着我,我的背上终于冒出了冷汗。公主走上前,她吃一堑长一智,不肯离我太靠近:“解药呢?”他们已经搜索过岩石下面了,意识到我欺骗了她们。我默然难言,这种事情欺骗了一次,不可能有第二次了。“解药不在那里。还是老规矩,你们让我走,我把解药………”我住了嘴,因为看到公主强忍着大黄的效力,要知道,忍耐这种东西是很需要毅力的……某些程度不亚于海洛因……她看着我的眼神根本就是要将我杀而后快。我应该挑点味道难闻,但是药力不这么彪悍的东西给她吃的。简扬扎基边听着小王子的喁喁诉说,边盯着我观察。我发现他对我有点兴趣,我可是对他大大的有兴趣呢!悄悄检查自己身边的武器什物,昂头道:“简扬扎基,你动手吧!”堂堂一名月氏第一武士,应该不会堕落到跟我车轮大战的。众人听到我这样说话,互相望了一眼。小王子“呸”了我一记:“你也配叫他扎基?”我弹他一眼,忘恩负义的东西,什么配不配的,我还不乐意跟你们说话呢!那简扬扎基好似在看小孩子斗气一般,忽然笑了起来。他有一把子干净而清澈的声音,显出此人的年轻。他笑完,望着我:“不错。”怎么?我心中掠过一阵窃喜……居然还是个懂得汉语的聪明男人!我深深呼吸一口长气,背上的凉汗早已干得没了踪影。我满怀期待地望着他,静候下文。“不错……很……”他动了脑筋想了半天,没有找出其他合适的词语:“很不错。”我切了一声,实在是太废话了。“放了我。”我继续拙劣的威胁手段,对他们说道,“否则汉朝军队不会放过你们。”我的威胁不起任何作用,听得懂我说话的人实在屈指可数,公主和王子都叫我得罪完了。只有那简扬,听过小王子打的小报告后,似乎还未对我产生恶意。加上他又开口说了几句不够标准的汉话,我便将他当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希望得到合理沟通。一阵风吹得劲草飘扬,那简扬指着我:“你来………#¥%……”“什么?!”风在吹,马在啸,我听不清楚,所以我大声问,“你说什么?”他笑得面具都在发抖:“你来……睡……觉。”我先是一愣,随即自作聪明地想明白了,这些西夷蛮族,大约视女子如同猎物一般,战场上的女人也成了他们随意调情的对象。旁边的小王子怒出,愤而纠正那所谓的月氏第一武士:“扎基!不是‘睡觉’,是‘受死’!”“受——受死?”那月氏第一高手兀然看着他的王子,明白过来自己的口误,于是,拉起音调,非常正气凛冽地喝道:“对!受死!”造型正义,语气豪迈,与我的敌对情绪演绎得无可挑剔。“受死。”我收起目光,忙不迭地点头,现在双方的情况总算是正常了……看来,刚才是我自己思想恶劣,想歪了。刚把自己这番乱七八糟的心思收束起来,一个令我无比沮丧的结论成形了,几乎将我当场砸扁——这个简扬的汉话水平根本就是靠不住的!他会这么一点点鸡毛蒜皮的汉话,比一点儿也不会更糟糕,我们之间更加容易产生误会。只消这位公主和这位王子根据我的话音,再稍作意思歪曲……我不寒而栗,他一定会信以为真。公主和王子对他如此贫乏的语言天赋大约也习以为常了,既往不咎。我咀嚼着“受死”这两个字的意思,斟酌着,慢慢说话:“你是说,我和你,打?”字数越少越好,免得被公主他们利用了去。简扬扎基又一次大笑:“………打?”他潇洒地摊开两手,意思是身后有两百月氏兵,他随便一声令下便能将我挤压成肉饼,他又何必和我打?我却松了口气,这说明他好歹听懂了。果然是个战场老手,不肯单打独斗。只有江湖好汉才会为了那所谓的正义人道而与人单挑的。我若与他易地而处,我也不会亲自出马的。我拉转阿连的马头,战刀战马也组成一个攻守均佳的姿势,暗示他,我可是一个不容小觑的对手哦。我审视着他,那强壮的身躯应该有一把好力气,尤其是身下的那匹乌云踏雪宝马为他添彩不少。检查完毕:要想刺激这个人与我单打独斗,实在是非常不容易的。我的眼珠转个全场,心想:不刺激他,我可以刺激别人的。“你们不在乎多伤几条性命就来吧。”我的声音平静得像一把自知锋芒、出鞘无声的宝刀,“看看我能玩死几个?”这句话是对公主说的,所以没有一个字一个字说。公主体验过我的出手迅捷和心思狠毒,被我这种杀心十足的镇静冷出一个寒颤。我特意不去看她,模仿着当年的尘,食指在刚刚饱蘸过他们哲澜王爷脏血的刀刃上轻轻抹过,放在口中品尝人血的滋味。她对着简扬叽里咕噜一通我听不懂的话,看她神色严肃,语言凝重的模样,大约是在说我方才杀人的手法是多么歹毒,多么不留情面。那简扬听着听着似乎并不生气,看着我的目光越发热烈起来。公主对于他的表情深为不满,索性住口,水晶般的眸子含起泠泠的寒气,拿着马鞭子对他背上抽了一下。那乌龙宝马甩甩长尾走前一步。简扬见总算惹恼了端庄的公主,哈的笑了一声,回转身体对着公主低低说了几句安定她的情绪,见公主慢慢恢复了平静。这才自己策马过来;“我,来。”我心中对于那个公主的感激之情难以言表。“打。”我抽出兵器向简扬迎上去,砸定他的话语,“只跟你。”“赢了,放我走。”我怕他不懂,给他打了一个飞鸽的手势。简扬看穿了我的意思,颇为绅士地微笑着侧看公主,意思是尊重公主,把决定权交给公主。公主眼睛瞟了他一眼,自尊心略微拾回。先对他点点头,又瞪了我一眼,大约在想,谅你也脱不了身。虽然不知道对方深浅,虽然不知道是否可以赢过对方,我觉得好歹现在是单打独斗的机会,而且,如果赢了,有简扬在一定可以放过我的。什么叫赢,什么叫输?每个人有不同的理解。我相信我的理解一定可以得到他们认可的。我将身上的宽袖束紧,裙裾绑在腿上,免得影响作战。他将头盔拿下来,天然卷曲的头发立即弹跳了出来,在他轮廓俊秀的脸边组成优美的线条。他没有哲澜那纯正如海的蓝色眸子,一双深栗色的眼睛透着敏锐的光芒。我和他刚在场子里站定,身旁的月氏士兵忽然驱策着战马在我们身边,兜起一个黑沉沉的圈子来。他们的黑甲幽冷,他们的战刀尖利。两百匹战马在我们身旁组成一个流动的战圈,一声声低吼蒸腾出一个战声沸流的场地。阿连因为不适宜这周遭陌生的嘶吼,马步略微松了一下。简扬的黑马则轻松自若,满脸都是主场作战的从容。我勒紧阿连,让它争气一些。拿起战刀:“开始吧。”简扬向我奔驰过来,我也向他奔驰过去,我们仿佛中世纪决斗的武士进行互相冲撞。只不过我们手中拿着的是不足半米的长刀,一寸短一寸险,我把性命放在刀尖上赌。这是我久违了的感觉,一股莫名的冲动热流从我体内涌流而出,我的注意力变得分外集中,我的体能协调到最佳。那个瞬间我与他的武器撞在了一处。他力大腕沉当头撂劈,刀势如山、刀光如幕,刀气如云。我若一只轻巧的雀儿,在光隙狭缝中寻找到他的发力点,缠绕躲避。“喀朗——”月氏族的弯刀和大汉朝的战刀摩擦出难听刺耳的声音,我从他迅若风雷的大力一劈中全身而退,毫发无伤。他感受到了我的实力,笑容渐起。他刷刷刷几个快刀,弯月刀刃在我身边旋转起几个充满杀伤力的弧线。我一边躲闪还击,一边故意大开门户,任他充分了解我的底细。我的武功根底来自于晏小姐,不过是平常女子的功力。而对于战机把握、搏斗技巧、杀念控制、节奏掌握,却都来自于以前非人类的身体。这两种特殊的搭配,使我看起来很弱,潜能却可以很深。 第二十一章 浮生望尽皆英雄 我们的马头再次相向,两百月氏兵在我耳边的吼叫我已经听不见了,两百弯刀在我眼前的晃动我已经看不到了。我只看到简扬和他的战马,和他面前那把一次又一次令我险象环生的刀。阿连离乌龙踏雪马越来越近,我现在调整的方向简直如同流星撞击星球,不但我自己会撞上简扬的刀光,就是阿连也会与那宝马发生致命的撞击。意识到了危险,阿连的马毛开始张开,它浑身的花纹开始闪光,它呼哧呼哧地狂喘着,笔直地向前方冲去……刀光即将交错……马肩与马肩即将发生非死即残的撞击……阿连在关键时刻,避过那乌龙宝马充满力量的碰撞,呼啸着擦身而过,而它的鞍上已经空无一人。我的目标不是简扬,而是那匹乌龙宝马。简扬一声冷笑,乌龙宝马长嘶起来,高高抬起马腿,我被它一脚蹬向了地面。我在空中一个翻身,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姿势,重新在马脖子上找到了一个让我支手的地方。简扬的刀身让过乌龙马的马头,刀身陡长,暴怒雷霆一般向我砍来。我看再难逗留在马身边,连忙一松手臂跌下去。饶是如此,左手手背上还是挨了一刀,也不知道深浅如何。人刚落到地上,乌龙马那凶狠的蛮蹄便向我暴雨般砸来。我连翻几个滚爬才从乌龙马的身下穿过,那乌龙马作战经验十分丰富,见前蹄没有伤到我,后蹄突然抬起来,角度极为刁钻,我正一股力量使老,眼看难以躲避。我只得顺着那马蹄踢来的方向,被它带起。马蹄又快又猛,我被踢得如一只皮球般激射起来,箭一般扎入了两百月氏兵战马正在奔腾的圆圈中。“吼——”月氏士兵看得清楚,同时大吼起来,他们掌控中的战马仿佛骤雨一般密集踏动起来,这大约也是他们的规矩,一旦败者落入这战马奔驰的包围圈里,所有人都会带着一种践踏生命的邪恶快感,尽情驱策胯下的战马,以便把更加危险的死亡赠送给那个命定的失败者。战马圈越跑越快,马蹄擂地的声音越来越密集,两百月氏兵带着杀戮的快感,如魔鬼一般咆哮狂笑起来。简扬也为这份残杀生命的快乐所激,发出几声大吼。他们不因我是女人而有丝毫的怜悯,他们不因我是孤单一个人而有半点的同情。他们肆意践踏着,叫骂着,享受够了对于失败者的凌辱,这才慢慢停下了马步,重新集结成准备归去的队伍。马腿间,一团小小的满是灰土的东西滚了出来。先是像一张软饼子一样贴在地上,然后渐渐拉长,有些像人形了。简扬注意到了,抬手让大家安静,战马的惯性令士兵一时无法停歇,周围零乱纷杂的马蹄声将地面搅出一片片泥土飞溅,很快将那好不容易有些人形状的泥饼子又一次埋得没头没脑。我满头尘土满身泥沙地慢慢爬起来,因躲避那些密集的马腿攻击而冒出的浑身热汗将我污染得不成*人模样。我从战马间摇摇晃晃站起来,在众人目光的投射中一步步走回场子的正中间。我抬起左手,上面泥沙混着鲜血,我没有注意,擦了擦满是尘土的脸,脸上更是肮脏得可怕。所有人都不由屏住了呼吸,看着我这个从马腿地狱中归来的恶灵般的人物。我看看周围,我知道我能够活着,并不意味着我便能够走出包围圈。我现在已经是简扬的手下败将了,按照方才决斗的规矩,我虽然没有死于战斗,也应该被活活处死。我等了一会儿,简扬没有动,也没有说话。我的右手抬起,一团被鲜血和汗水包裹上了泥沙的灰东西被我提到了面前。我左手慢慢抽出里面的丝絮。因为受伤,也因为方才的奋战,我的手很抖,抽了好一会儿才将丝絮抽了出来。他们不作声音地看着我的一举一动。丝絮飘落在地面,我手里的那团灰东西轻灵灵地被我提高。“丁零——丁零——丁零——”清澈如流水的声音,在风中流淌开来,这应该是他们平时非常熟悉的声音。所有人的目光都转投向了简扬,他身下的乌龙宝马胸前的威武铃已经被我摘下,正在我手中动听地歌唱。威武铃的位置,离战马的要害处非常近哟。我看着乌龙踏雪马:“好马,我——不杀!”呃……其实是不敢杀,杀了简扬的坐骑,他们恼羞成怒说不定会活剁了我。简扬一个轻微的手势,月氏人的战队裂开一道口子,黑甲黑马纷纷让开,很快就变成了一条窄窄的通道。我估摸着他是打算放我走了,擦了擦鼻子里流下来的鼻血,向那条通道走去。我没有坐骑,我和月氏人之间这种仰视的角度使我的形象特别不伟岸。我找了找,阿连迫不及待地斜穿出来,先在我的身前打了个半旋,然后才撒着欢儿来到我的侧面,让我骑上它。我嫌弃地看着它,我还算有三分像人,它倒好,七分像鬼。阿连不但满身尘土,而且它的马尾也被撕裂了一半,看起来方才它也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搏战。我觉得,我就是骑上一团土坷垃都比骑它强一些。我可以想象,搭配上了阿连的我,造型一定会变得非常之猥琐。不容我有其他圜转的余地,“哐——”我的面前,无数月氏弯刀同时交错,让我浑身抖了一抖,照这个架势,似乎我再不及时逃命的话又会被他们就地解决。我只得收起对阿连挑剔的心思,跳上战马鼓励自己扬眉吐气平视前方,睥睨天下无所畏惧——虽然暂时形象差一点儿,可是,我有气质我怕谁?那月氏弯刀的刀阵比我的头顶略低一些,牢牢阻挡在我的面前。我想他们大约是要我低下头服一个软。这个时候,我已经非常疲惫了,不想激怒他们以免节外生枝。服软就服软呗,我回头看向公主和简扬,乖乖低下头,微弓着背走向刀阵。“锵啷锵啷锵啷……”刀背与刀背之间摩擦出一阵阵令人头皮发麻的碰撞。我郁闷了,我都这么乖了,他们还要怎么样?斜头看看上方摩擦得金属碎屑都在直往下掉的弯刀,恨不得一把全部撩开。“锵啷锵啷锵啷……”声音越发摩擦得难听起来了,我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噪音,手中向着那些弯刀密集的地方用力向上一撂,只听见耳边“哐啷啷——”仿佛眼前盛开出一朵银光灿烂的莲花,无数交错的弯刀如同水潮一般从我的刀下纷纷溃退,我还在发愣,周围响起月氏士兵震天动地的吼叫:“吼!吼!!吼!!!”我回头看到,简扬对着我遥遥举起战刀,随着自己的士兵一起向着我欢吼。我一下子明白过来,他们这个刀阵并非是为难我的,而是奉献给胜利者的一种特殊荣誉。我高兴了,也举高战刀,跟着月氏士兵一起欢吼。月氏弯刀此起彼落形成一片错落有致的欢腾的海洋,将我拥簇得仿佛刀尖上的女王。我心中欢畅极了,热血开始沸腾,漏*点开始燃烧,我犹如一把久未磨砺的宝刀终于得到了这一刻的大放光明。从长安到河西,我一直以为平常的生活才适合自己,现在才知道这站在刀锋尖端的奔放舞蹈,这才是真正属于我——弯的生活!简扬在刀海的对面轻抚小王子的头,对着我又是一举战刀。小王子跟着他也迟疑地、慢慢地举高战刀,他的脸色青白不定了许久,终于冲着我一声大吼,被擦去泥土的脸非常白皙,瞬间染上一层胭脂般的红晕。原来,简扬是在劝说他向我感谢救命之恩呢。只有公主依然没有任何动静,淡淡地站在队伍的中间,看着简扬为我掀起的这股热潮。“当当当当……”一阵阵金铁破器之声从刀阵对面传来,一把把弯刀好似风吹过的麦穗,被劈头打歪,一段段分开。刀光分开处,战刀反射着月色的如瀑银光。红绸飒飒,黑甲连锁,英伟的汉朝将军,横刀立马站在我的面前。月色增添了他的清冷,晚风成就了他的暗沉,霍去病站在一丈开外,远远望着我,令我立刻安静了下来。还有什么比这种时候遇上他更让我开心的呢?我迎着风对霍去病大声说:“看到没有?我打赢了!”我快乐无比地操纵着阿连向他跑过去,两马靠近,他伸手抓住我的马嚼环,两匹马立刻交颈在一处。“去病……”我兴奋地有点喘气,“他们……我……”我的话没有能够说完整……我的满脸笑容如同一朵遇上了冰霜的花,不知道该开放还是萎缩,僵硬成了一个尴尬的表情。他凝视着我这幅乞丐风格的后现代造型,黑色眸子里一点幽光收拢起来,越来越亮,很快滚成了一个闪着霹雳怒火的眼神。我知道,他是不打女人的……可是,他的那种眼神凶猛得好似要将我狠狠揍上一顿。我怕他真的抽我一巴掌,以他的力气非把我抽晕了不可。我非常想逃,他的手却攥紧着我的马缰绳不让我自由。他的手无法克制地越拉越重,阿连因难以忍受他的大力压持而痛嘶一声。他惊醒,猛然松手。“你!”他的怒气如滚雷一样在声音里翻动,“怎么弄成这样?”目光落在我血泥模糊的左手上。我连忙掩住,伤得不算太深,是我自己忘记包裹一下了。被他这么一来,我满腔的快乐全被赶跑了,心里也很不高兴:我弄成这样怎么了?又没有死?倒是他,河西战场上正在白热化,放着队伍不带,他没事情溜达到这里来干什么? 第二十二章 苍狼灵貘斗青云(一) 去病调整了好一会儿情绪,才能够若无其事地越过我,走过刀阵,来到了公主他们那边。月氏士兵在简扬的示意下,重新对我们进行了包围。头大无脑的霍去病轻衣简从只带了五个随行士兵,我们一下子又被控制了在对方的上百兵马之中。霍将军的眼睛全场看过,看到那小王子也骑马站在人群中,他的目光停顿了一下。他的目光再往左右看了看,便猜出这里说话最有分量的是谁了。他对着公主抱拳道:“对面可是花尚公主与花御小王子?”小王子点头:“是。”霍将军睫毛一抬,对他们懂得汉话似乎非常满意。霍将军审视了身边黑色的双尖角盔甲兵,转过头对公主道:“花尚公主,你们要摆脱匈奴人的奴役,就要跟着我们汉朝人。”“你是谁?”公主的药劲儿大约忍过去了,虽然卷发都汗湿湿地沾在额头上,不过声音恢复了常态。“霍去病。”霍将军一定是意识到自己孤身陷在敌阵中,此举十分冒失,直接以真名通报,希望对方能够听到他的威名知难而退。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更冒失了。“汉大………霍将………”结结巴巴的汉语再次从简扬的口中响起,白糟蹋了他那个好听的声音,不过,他脸上的表情的确很震惊。====================大漠的夜晚凉爽透骨,大漠上静静对峙的两队人马冰冷彻骨。戴着双角尖盔的队伍足有两百多人,霍将军却连我在内不过七个人,其中有我的保镖之一,云柯云大人。其余几个虽然不是领兵的将领,也个个都是他斥候队的精英人物。简扬扎基的眼睛盯着霍将军,我猜不透他的心思。仰头看看霍将军,这个男人的心思我就更猜不透了。不过,几天不见他好似清减了几分,不知道是不是想念我所以瘦了?瘦了越发帅了,我担忧地看看那花尚公主,她双眸中也闪现出了惊讶的光芒。似乎难以置信眼前这位少年男子就是那威名震烁河西的汉朝大将。她可别和我抢啊。我满脑子的玫瑰加香槟,后背突然被霍将军的手指捏痛,他嘴皮微动,脸色铁青:“弯弯,你是不是杀了一个叫花哲澜的人?”玫瑰凋谢,香槟打翻,我嗅出了一丝不太妙的气息,他是神仙吗?怎么能看出这个事情?我边转眼珠边说:“那个人奸诈又贪婪,”实事求是地添油加醋道:“他还羞辱我,不杀他杀谁?”“小王子是谁救的?”他又问,因对方也懂汉语,他看起来挺防备他们的。“我。”“你?”去病提起精神仔细看了看我的样子,冷笑:“你救了他还弄成这样?”我耷拉下眼皮,这种情况他还不忘记嘲讽我。他了解了情况,便将我硬邦邦地晾在了一边。对月氏人说道:“公主和小王子精通汉语,看来对我们大汉朝必定是十分关注。”花尚公主恢复了公主作派,从容一笑:“那又怎么样?我不但懂得汉语,楼兰语、龟兹语、乌孙语都熟悉,难道说我便要投靠这些国家不成?”公主冰雪聪明,已经猜透了霍将军要说什么。霍将军见她风度颇好,微笑道:“西域小国没有我们大汉朝的实力,公主纵然与他们修好,也难保小月氏国的平安。”“怕死就去妫水了!”小王子插言,“为什么要留在这个地方受苦?”小东西好勇斗狠,却沉稳不足。“大汉朝的实力?大汉朝有多少实力?”花尚公主勾起蔑然的目光,带着王族女子的傲气道,“河西本来就是你们汉人的领地,匈奴人本来也是大夏朝的子孙。是你们自己,常年为了各自的利益互相杀伐征战,将河西的大片河山拱手相让。不仅如此,‘白登之围’高祖被制,你们打不赢匈奴人,便以自己王室的公主远嫁匈奴,美其名曰‘和亲’。男人打仗打不过,拿着女人的名节身体去换得一时苟活的平安。我们若与你们修好,难道你们也拿着我们去和亲,搜刮我们的财产,当作礼品去讨好你们斗不过的敌人?”“公主说的已经是过去的旧事了,当今天子雄才大略,不允许也不会让这样的事情重演,霍去病此来的目的就是要彻底打垮河西匈奴,让河西从此再无匈奴王廷!”简短而干脆的话语确实是霍将军的风格,我却觉得诧异:他一向以武力在刹那间便定夺胜负,今天却这般饶费口舌。“接下来再打我们?”花尚公主凛然而对,“当日你们的秦昭王得范雎之计,远交而近攻,终于一统六国执天下之牛耳。霍将军那天投书所说的,只怕也是你们古人之计的重演,花尚虽然不才,也知道这里已经是我们月氏人自己的土地,我不会让这里落入他人之手。”为什么这些月氏人要滞留在这个匈奴势力盘踞的祁连山下呢?我觉得这位公主身为金枝玉叶,却好似很缺乏政治家的风度,跟汉朝的大将军这样一句顶一句就有好处了吗?小姐跟我说过,最后河西是被霍去病收复的啊。这边,公主一字一顿地作最后表态:“我们不会和任何国家合作,包括汉朝在内!”霍将军见形势不利于己方,也无心议和,说:“霍某能够与月氏公主王子面晤,也算不曾白来一趟。我们日后再会。”对自己的士兵使一个眼色,让大家迅速撤退。我在边上察言观色,大脑电波噗噗噗闪动着。他目前正在策划与河西草场东端实力最强大的匈奴王部进行会战。我猜测着他方才看小王子的表情,大约是得到了小王子陷落在匈奴人手中的消息,特地前来解救,然后以此为筹码令月氏人同意与他共同对抗匈奴人。霍去病亲自出马,且带的人数非常少,准是打算争取时间,抢先来救花御小王子。而月氏人这边,不但出动大队人马,还王爷、公主、将军一股脑儿蜂拥而至,是因为他们此次救小王子志在必得。结果他们两路救援队伍全都迟到了一步,那小王子功夫不错,自己逃了出来,又得到了我的帮助消灭了匈奴追兵。公主本想放我,却因言语不通引起误会再加上那个哲澜王爷的从中作梗,导致了如今的局面。幸亏我险胜简扬,否则还不知道怎么收场呢。现在,小王子已经安全回到了自己的部族中,汉军与月氏人谈判的先机已失,所以,去病已经决定不再假月氏人之手去对付匈奴人了。“¥%#!”一直保持安静的简扬排众而出。他对着花尚公主一番低语,眼波不断向霍去病这边扫来。去病看到他的作为,目光簌簌跳动起来,仿佛一名熟练的猎人不慎让自己的猎物脱套之后,又一次嗅到了猎物的气息。他收敛住自己的目光,平静地等待着公主做出决定。=====================据责编所说,明天会进入包月。在此感谢起点读者和编辑的肯定与鼓励。建议大家不要单为《骠骑行》包月,不值得。可以在起点里多淘几本好书再决定,这里的作者很优秀,是七月望其项背而不能及的。愿大家读文快乐。 第二十二章 苍狼灵貘斗青云(二) 今天还是不会上传包月,先更新了再说。===================我正在猜测简扬打算做什么。公主说:“我们草原牧人一向敬重武力出众的人。霍将军可愿意接受我们简扬左庶长的挑战。”我可没觉得这个简扬的挑战是多好的事情,我跟他们都动过手,知道这两个人的武功和力量都在伯仲之间,简扬对于霍去病来说,着实是一个难缠的主儿。“好。”霍将军泰然而应。霍将军的手将我一抄,让我骑上他的坐骑。他自己双足一弹,攀上阿连的脊背,阿连高兴得马屁股一阵乱颠,浑然忘了自己缺了半边尾巴的丑陋形象。简扬从公主身后策马而出,两人对峙在大漠的风中,双方彼此重新打量了一番。少顷,霍将军划开一个圆弧,对简扬说:“来!”“稍等一下!”花尚公主从身后的士兵手中接过一把金色的弯刀,以一种贵族般的典雅姿态交给简扬:“这是哲澜王爷的宝刀,你拿去用。”简扬接下那把金刀,我看出来正是那个花哲澜死鬼的刀,我尝到过这把刀的味道,知道这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连忙提醒了霍将军。简扬有了宝刀在手,气势更胜。公主给了自己的勇士一把难得的宝刃,我认为我也很应该给霍将军什么帮助。可是我身上尽是战场上搜罗来的残兵断铁,专门供我飞刀偷袭的,哪有什么像样的东西为他鼓劲?我左右看了看,终于看到了一样东西,我想,这样东西对于霍将军的取胜一定大有裨益。我说道:“慢着。”跳下马背,来到霍将军的脚边,摸上阿连的马褡裢,从里面拖出来一根长长黑黑的皮绳。这可不是一般的皮绳哦,你看,全部都是生牛皮绞成的,虽然已经磨损处处,皮开肉绽了,可是——我用手狠狠拉拽了两下,证明皮绳的牢固性非常可靠。我抬起手,把这根脏乱差的烂皮绳交给霍将军:“给你拿去用。”众,默然。霍去病根本不打算接,闷闷哼一声用鞭子拨开我。我宽容地笑了:他不知道用法,且让我来教他。这第二次随军出发,我才注意到,西汉时期没有成形的马镫。马镫对于骑手特别重要,将双脚放在马镫里,才可解放双手任意骑射。我把皮绳在他的高桥马鞍上以绳结套扣扎定,再缠绕到他的脚上,形成一个简易的马镫。“怎么样?”我问,“好使吗?”英气逼人的霍将军……脚踩两根烂皮绳……众,不忍卒看……霍将军一开始恨不得把我踹出三丈远,不过我手脚松快得像松鼠一样,使他没有拒绝的机会。等到我拴完结,他毕竟是个对骑马和马战非常敏感的人,一下子就明白了我的用意,遂由着那皮绳踩在脚下。他见对方有宝刃在手,便将手中粗拙的战矛收在马架上,从腰间抽出护身的宝剑。花尚公主望着霍将军手中,那嗡嗡不止的三尺长剑一经出鞘,便如同一股清泉照亮了所有人的眼睛。她的秀目闪动:“昆吾剑。”霍将军没有想到她能够识得此剑,对她的博学多闻很有好感,微笑着一颔首:“公主好眼力。”昆吾剑剑身上布满菱形梭纹,剑尖锋利富有韧性,镶金龙吞口上宝光闪烁,纹饰古朴缠绕。只要月氏人不亮出那把挥金断铁的好刀,霍将军便不会取出这把御赐的上古名剑应敌,他不经意间显示出来的这一份自信恢宏的气度,令月氏战士们的双眸中隐约流露出掩盖不住的敬佩之情。公主说道:“这把昆吾剑相传是周穆王天子时期,西方戎族所献。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她抿起好看的嘴唇。既然是周穆王的剑,汉王室有所收藏并不奇怪。而皇上转赐给霍去病更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从公主说话的样子,似乎这把剑别有深意。风声沙沙,马蹄雷雷,两百月氏战士再次用弯刀和战马圈出一个长达七丈,宽约五丈的场地。我和公主并骑站在角斗场的一端,两个女人谁也故意不看谁。明明不是我自己在场上决斗,我摩挲着自己的左手,心中充满了深深的担忧和顾虑。去病以主将之身在此一搏,会不会带来什么恶果呢?场子中央的两个男人已经开始将杀气投向了对方。不仅两名年轻的将军杀气相向,就连他们的坐骑也怒目相对。阿连方才的气势输于简扬扎基的那匹乌龙踏雪宝马,此时,马毛抖擞,马腿激昂,似乎准备在霍将军手下扳回一局。月氏战士仿佛黑色的铁流在我们身边奔腾。他们中间,有河西草原上最烈的马;有河西草原上最快的刀。他们两强相对、利刃相向、快箭上弦、一触即发!草习习,风萧萧,烈火在明灭。仿佛知道这个夜晚注定上演一场风火赫赫的大戏,天上的明星没有了颜色。……“锵啷——”重重的金属之声摩擦得我们一个个牙龈发痒。宝剑与弯刀被他们两人挥舞得如潜龙入渊,如蝶舞翩影,草屑被他们的劲气震荡得簌簌颤动。如果说,那天战场上霍将军与酋涂王、单桓王的战斗还只是一个遥远的印象,现在则是清晰在面前的近身搏战。霍将军和简扬乍然而合、倏忽而分,看似轻若蜻蜓点水,其实却是雷霆万钧的瞬间碰击。两个人都走的是大开大阖的刚猛路线,却又举重若轻,灵捷洒脱。双方都是宝刃,皆以刀背剑脊进行碰撞试探,不肯轻易直劈。简扬经过了来回几次冲杀,眼睛里亮彩大盛,简扬没有想到,在他眼中宽袍缓带的汉族人居然也有这样勇猛的武士。爱武之人有了旗鼓相当的对手总是比较兴奋的,简扬正是那种遇强愈强的人。他的金刀挥舞得如同一个金色的飞轮,金玉一般的声音从锋刃中不断传出,即使是霍将军也不敢硬碰。霍将军也不禁对他另眼相看,小月氏人势力被压制于匈奴人之下,没想到这个面目清秀的年轻月氏人居然有这样的好武艺。他眸中的赞赏之色无须掩盖。战局渐渐进入了闷局。剑光收束,仿佛亢龙有悔,霍去病的剑气遁入空茫。宝刀华滋,仿佛神龙无尾,简扬的刀光无定无神。简扬扎基的褐色长眉微微攒起,他发现霍将军改变了方式。双方的勇猛与力量很难分出胜负,霍将军一收方才的犀利锋芒,安收青峰,整个人处于一种气逸神凝的状态。锋芒虽然收敛,却仿佛组成了一张银色的密网,让他全身上下无懈可击。简扬扎基作战经验何等丰富?他已经判断出此时的霍去病不是那么好随意攻击,他的刀光映射着月色,泛出如流水般汩汩而动的光芒。可以看出简扬不但处于严谨的戒备中,更将真气灌满刀身。破!一声嘶响,简扬的弯刀路线诡谲,在重重曼曼的攻击中,划出一条金线横扫去病的战马。我关心阿连,不由倾身而看。好似有银龙盘绕而出,霍去病被迫主动出击,简扬札记微微扯起一记笑意,沉着应战。如海啸遇上礁石,劈裂天地的惊涛骇浪从简扬的手中迸发出来,气概万丈!霍去病迎势避剑,岿然不动,拟以静制动。谁知道,简扬的弯刀角度奇异,行刀出人意表,他手中的那把金刃又快口特别长。“嘶啦啦啦——”一阵阵拉响从两人的刀刃间传出,这是一次逼迫得霍去病无可避让的刃口相撞。刀剑分开,我眼尖,看到金色弯刀毫无损伤;昆吾剑却有了小小的豁口。去病剑身匆忙避让,逊输一招。公主说道:“我们月氏国十年前就给大汉朝送去过冶铁练金的‘婺粉’,怎么?你们没有派上用场吗?”她说的是张骞出使西域,会面妫水以北月氏国的事情。不过,我们都看出来并不是兵器的问题,而是简扬找准了出力点,以真功夫伤了霍去病的剑。我说:“战场拼杀靠的是骑兵集体作战,霍将军并不靠单打独斗取胜。”我一语点出骑兵战争取胜的真病,她看了看我:“据我所知,大汉朝中女子最没有地位,否则,以你的能力在我们月氏国至少可得一个女官做做。”我估摸着他们是母系社会后期,所以女子地位甚为崇高。我说道:“有能力在,做不做官有什么要紧?”就去病当的那个官儿我还不希罕,整天筹措东运筹西,身上压着几万人的性命,有什么意思?公主讥笑道:“你好不容易赢了我们的左庶长,却在你男人的心目中根本就不值得一提,你说这要不要紧?”决斗场上,两个男人刀来剑往;决斗场下,我们两个女人唇枪舌剑,烦不烦?我瘪了瘪嘴巴不去搭理她。这边,霍去病和简扬已经斗到了精彩处,我们也无心说话了,将注意力都放在了眼前的战斗上。 第二十二章 苍狼灵貘斗青云(三) 这边,霍去病和简扬已经斗到了精彩处,我们也无心说话了,将注意力都放在了眼前的战斗上。如果说,方才简扬充分发挥了西域弯刀擅走弧线的特长,斩得头筹,那么,现在轮到中原武术大放异彩了。中原剑法,以精妙的点刺见长,那惊天巨浪的激烈搏战中,去病手中密若光幕的剑雨豁然出现一缕细波,锐利无匹锋芒大盛。简扬扎基看准方向,应刀而格,谁知剑尖扁利,变化最是繁复。简扬扎基刀身一空,暗叫不好,脸上已经一片凉气。他连忙压下身体,乌龙踏雪马连步后退,才避过这一次攻击。只觉得对方的力量源源不断,如同天降暴雨一般无休无止地向他攻击过来。简扬扎基也的确了得,抽刀让步,战马在他的策动下踩出几步妙步,攻击之势已经被他化解开来,不但化解,手中的战刀重新找到切入的方向,趁着霍将军的剑势已经走老,向他的身体斫去。矫若游龙、翩若惊鸿,借助皮绳马镫的固定作用,剑光芒动中霍去病马背凌空。他的剑势在攻守之间瞬间转换,他对于那临时马镫利用得恰到好处。避刀、回身、转飞、反攻,这一气呵成的潇洒自如,连一直在为简扬叫好鼓劲的月氏士兵也情不由禁地高喝一声。阿连马步相错,借着霍将军的剑光,用宽阔的马胸膛逼住了那乌龙踏雪宝马的马腿,简扬如同陷入了霍将军人马共同操纵的剑光陷阱。简扬气势上已经低落,平身而退。哪容他退,霍去病不断进攻,剑势如高山大川连绵不绝。宝剑轻灵盈动的变化,与霍将军威猛绝伦的天生勇力结合得刚柔并济,恍若天璧。简扬暂时无法估算他的底气,马步连退。霍去病马镫牢牢踩在脚下,双腿无需夹持用力,全身都能灵便自如。他剑身勃飞,霍霍出招,寸土不让!简扬纵然武功高强,终究在马战上输了一份灵活。就在这剑芒布满天空,所有人都被霍将军的昆吾剑笼罩住身心的时候,霍将军蓦然剑光一黯,宝剑龙吟止水,捏了一个沉稳的剑诀,挺立当场。双腿抻直皮绳马镫,控制住因猛攻而略有紊乱的阿连。只一霎那,人与马组成一个攻守互宜的姿态,凝重而优雅。简扬扎基正在单手操纵马步,身体绷紧在马背上,此瞬间的凌乱与霍将军恰恰组成了一个气质上的明显对比。西域常年处于征战之中,刀法以实战为主,极少有花哨的动作。这些月氏人何曾见过这样力度与美感相融合的中原剑术套路?新鲜好看之余,这种大汉朝的军人威仪、大国风范更是令人心折。简扬控制住马身,两眼炯若星火。用月氏语对着霍去病笑喝一声,显然他已经进入了棋逢对手酣畅淋漓的境界,充分享受着两强对战给他带来的厮杀快感。他身边的两百月氏士兵也随着他喝啸声连连高呼,吼声震天动地,仿佛要将气势直逼入九天青霄!简扬重新踏马纵上,霍去病立刃再战。金刀银剑交错闪烁,眨眼之间两个人又厮杀成火光灼灼的一团。“简扬会输。”花尚公主轻声道,脸上的表情幽幽难言,此时她才发现,同意让简扬挑战霍去病是多么错误的事情。我没有说话,心里说:“不,输的人铁定是霍去病。”我觉得,他们这次比武的结果一定会很令人乏味,因为这两个男人都不是正大光明之徒,他们此番对仗皆另有所图,醉翁之意不在酒也。我有一点受欺骗的感觉,方才白白为去病担忧了一场。我圈起手臂,作壁上观。现在我应该担心的不是他会不会有危险的问题。我很应该好好担心担心我自己。如果,我此次单独行动,能够潇洒离开河西那他自然无话可说,如今这么狼狈的情况让他撞见,就他方才对我那不嗯不哈的臭嘴脸,可以想见我接下来的那个饥荒才叫难捱呢!===========把二十二章传完整一点。 第二十三章 立马关亭试一望 ============简扬弯刀连转,一股牢牢的粘力使去病手中的宝刃难以施展开来。霍去病腕力一沉,身体也压着阿连四肢微微一弯,带起的下压之力力量充沛,令人难以抗拒。简扬的粘力被他破去,简扬手一松,似乎难以承受这点压力,手中的金刀便会脱腕而去。霍去病看出来对方有意在他手下输这一招,哪里容他自行撤刀,掌中的力量添一把旋转之力,那昆吾剑当啷一转,竟然将简扬即将脱腕的金刀重新压回到他的手中。接下来的打斗实在不堪入目,他们不是在比赛谁能挑去别人的兵器,而是在比赛,谁能令自己的兵刃先脱手。他们招数极快,动作也巧妙,几番来去居然没有人看出破绽。“日——”一道银光从霍去病的手中飞了出去,他因失去兵刃而策马后退几步,避开简扬的攻击。左手顺势在空中一捞,重新掌握了昆吾剑。垂剑合抱双拳,霍将军摆出一个锐意诚服的表情:“左庶长好功夫。”简扬“得胜”,金刀在头上一举——“呕!”两百月氏兵大吼起来,为他们的左庶长赢得胜利而高呼。我对着他们两个嗤之以鼻,作秀作得这么天衣无缝,也只有他们这种人了。欢呼声平定。“霍……”简扬看着霍去病很希望多说几句话,终于还是蹦出了那句他唯一熟练的汉话,“不错!”霍将军也看着他,微笑点头:“不错!”两人目光交错许久,却因语言不通再难有什么话可说。去病含笑退到我身边,简扬也回到了公主的身边。去病跳下阿连,来到我的面前,撑起我的腰将我一把抱了下来。“你怎么样?”他与人打了一场,心中的气平顺了许多,知道关心女人了。他的铠甲怎么没有弄脏呢……我盯着他锃亮的盔甲发呆:他的铠甲怎么没有弄脏呢……他明明打输了架,怎么还熠熠生辉?我明明打赢了,怎么灰头土脸见不得人?我抓起衣服上的脏泥巴,往他身上糊……河西这个地方干燥啊……糊不上去……我低下头打算搞上点唾沫鼻涕什么的……“干什么?”他注意到了我的小动作。我讪讪缩回手……我们应该同甘共苦,有泥巴大家一起脏对不对?不要总是把自己包装得跟块钻石似的,我会很有压力的。他拍拍身上的尘土,将我放在阿连的背上:“回去吧。”顺手撸了撸阿连的马鬃毛。我又骑在阿连背上了,阿连方才虽败犹荣,正在得意忘形的时刻,忽然发现自己背上金光闪闪的霍去病又变成了灰头土脸的我,这回轮到它皱起马鼻子,开始对我表示嫌弃了。先是愤愤地晃动了一通脊背,接着又喷了一个臭臭的响鼻给我。我几乎被它悠下马背,急忙紧紧抓住,马身滴溜溜转了个半圈才重新稳住。月氏士兵们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我情急之下用了点力,左手手背上的伤口有些崩开,被泥沙糊住的血口子上有鲜血慢慢蜿蜒而下。去病注意到了,他看着我这个不光鲜的模样,恨铁不成钢地说:“看看你的手。不懂得这个河西草场的规矩,就不要到处去乱闯祸……”方才公主嘲讽我的话现在忽然长了苗,开出一朵恶向胆边生的大花——我有闯祸吗?就算他不过来,我也已经自己解决了这次困境,可以光明正大地顺利走脱了。“你管啊?!!”心中的羞愤使我不可抑制地走入极端,最终老羞成怒,忍不住爆发了出来。我用力一抽阿连,向一个很随便的方向抢先开路。霍将军与公主王子分别拜别,这才打马追了上来,我已经跑出很远的距离了。见他的马确实不如阿连,追了好久没有追上,我才放他一马,减缓了速度。他得势不让人,用马身逼着我转个左急转,我被迫跟着他向另一个方向开始了飞鸟一般的赶路。云柯等几个跟随一起来的人也连忙跟上。============我们的大部队并不在所谓的附近,足足走了一个多时辰才赶上了队伍。月氏人与匈奴人势力重叠的地方,尤其在这个汉匈双方剑拔弩张时期,是一个十分敏感的地区,汉朝大部队必需非常谨慎。重新进入霍部,我观察着去病的一言一行,发现一切都如我推算:霍去病在考虑整个战局的时候,他的思路与十几年前的刘彻有了不谋而合之处,他希望将祁莽川附近散落的月氏部落势力笼络过来共同对抗匈奴人。妫水以北的月氏国已经获得了平静的生活,所以他们不希望再发生战事。这里的月氏部落则不同,他们是五十年前月氏王英羽与匈奴决战后的残余部队,他们滞留祁莽川长期不肯离去,也长年受匈奴人奴役,很有争取的价值。昨天通过一个匈奴俘虏探听到了月氏小王子被匈奴人俘获的消息后,去病认为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于是特地前来抢先救人,以取得谈判的先机。到了祁莽川,发现事情已经发生了变化,小王子不在匈奴人手中。他本打算就此罢手回到大队伍中,但是,斥候偶然发现了我的行踪,他便临时决定,亲自进入月氏人的军队中进行会晤,顺便看看,能不能把我一起带回来。他来到我和简扬决斗处之前,已经估计到与月氏人谈判的事情基本夭折了,所以他当时的表现也不太热忱。回到了大部队后,他也不和自己的部下解释此次孤身去祁莽川的原因,更厉令同去的几个人对此事严密封口。我想,他是不希望因这点失利在大战前打击士兵的士气。“偶然………临时决定………顺便………”这就是霍将军救我的真相吗?一切不过是“偶然”的,看看事情还比较“顺便”,就“临时决定”来救我………好吧,我不计较的他的“偶然”、“顺便”、“临时决定”,那他也不该计较我的离队啊。要知道,我穿越河西,来到军中,接着被迫滞留战场,然后遭受危险,现在的所有种种麻烦事情,都是他的错。他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拽成那样?自从那天他责怪我,我不买他的账之后。他特别生气,生气的方法就是开始对我使用冷暴力,好似我犯了多大的错误,他不但不跟我说一句话,还进进出出正眼都不瞄我一下。我在军中本来就处处受排挤浑身不自在,他这么一来我越发孤单得有些悲哀了。一半是因为无事可做,一半是因为感觉到了河西战场上语言沟通很重要,我自己找了一个最近投降的匈奴小当户,名叫解也,教我学习匈奴语。此人非常有语言天赋,会很多种语言。我匈奴语没有学成,无意中看到他写的月氏文,发现这就是以前尘让我们进行密语训练时学习过的“土火鲁语”。两千年后,这是一种即将失传的古代文字,真没想到就是两千年前月氏人使用过的语言。那些土火鲁语文的字面意思我差不多都能够看懂,只是不会发音罢了。他们的文字又是以发音而造字的,我没有几天就把个月氏话揣摩了个大概。只是,匈奴语太难学了……我这天学得有些头昏脑胀,打算找去病说说话,沟通沟通感情。我是这样找上他的——“弯弯!你弄成这个样子算什么意思?”我漫不经心地抬起头:“怎么?”我的头上戴着一个自编的花环,直径为一米,上面绚烂的草原之花将我装点得如同一个外星人,走到哪里都是最有回头率的那一个。去病没办法忍受我这样离经叛道的装饰,走过来将我的花环一把从头上扯下来,用力之大,我那漂亮纤细的脖子都差点被他拧断了。“你干什么?!”作为受害方,我义愤填膺地站起来谴责他。 第二十四章 野营万里平烟起 对不起,因为编辑搞错了,包月作者统统不许解禁,害大家白白起劲了……===========今天1月30号,开始写漠北大战了。好兴奋啊!等可以解禁了贴出来,全文解禁大概需要几个月吧?再次向非包月读者表示歉意,也向编辑大人为我私自解禁地两章表示道歉!============“……”我的那点虚火在他的目光下立刻变作被戳了洞的气球。他见我如此外强中干,有些不忍,收起脾气挂起一个勉强与我说话的腔调:“做什么弄成这样?”“你看不到我,我给自己做个标记。”“怎么可能看不到你?”他手里拿着一根烂皮绳,我看到他正在偷偷学打我为他做简易马镫的时候用过的那个结。“你不会打的。”我给他吹吹牛皮,“这叫四季如意环心联扣水仙合欢结。”“名字怎么这么麻烦?”他放弃了,手里的烂皮绳乱成一团。“不会可以问我啊,这叫‘不耻下问’。”我居高临下提点他。他把烂皮绳一扔:“不用打结,等回到汉朝,让皇上请工匠以铁器冶炼成型即可。”他就是不问我。我说:“你有什么要问我的吗?”“没有什么可问的。”摆脱了烂皮绳的烦恼,他又恢复了倨傲的态度,站起来打算走了。“你怎么走了呢?”好不容易重新搭上了话,怎么又要到此为止了呢?“我去巡营,你管啊?”他强硬地就像是一块生铁。好!不管就不管,以为我很喜欢管你吗?我气呼呼坐下,忽然觉得这句话很耳熟,那天他对我表示关心的时候我好像就这样顶过他。“霍去病!”我追上一步大声叫住他。他站住,牧草在他的战靴边飒飒飘动。我们不能再这样冷战下去了,真是太痛苦了。“我知道你对我私自离队很生气,对吗?”谈话是讲究艺术的,我打算先给他一个台阶下,然后以退为进慢慢沟通……“不生气!”他气咻咻道。他瞎了眼睛啊!我这么给他台阶下,他还把我的话堵得死死的,一点儿说话的余地都不给我。犟驴子还知道顺着坡儿向下走呢。“你应该看到,这次与月氏人邂逅,实在是个意外。”我又退一步,继续发挥我迂回谈话的语言技巧——且将他看得连头驴子都不如,这样我就可以心平气顺了。他忍不住冷哼:“意外?河西草场现在到处都是意外,你离开队伍的时候就应该想到的。”“霍将军担心我,弯弯十分感激………”俗话说得好“有一种生气叫做在乎”,我明辨是非,知道他是担心成恨,所以,我把语气放得比较柔软,然后准备开始进行“转折”与“但是”……继续我那个以退为进的谈话方案。“担心你?你有什么好担心的?武功好,主意也多,闷声不响就会离开。”他的面孔扳得死死的:“谁让你私自来战场?现在回又回不去,还到处添麻烦,那个花哲澜已经同意与我们汉军合作了,你却将他性命了结。月氏人在河西是匈奴外的第二大势力,若能够得到他们精锐部队协助,河西这一仗可以事半功倍!”劈头盖脸的话把我打懵了:“花哲澜………”“我们已经书信联系过了,那花尚公主和花御小王子与他是两支势力相当的力量,现在,月氏人全听那公主的话………”“那位哲澜王爷啊?”我被他带走了思路,也集中到了月氏人的事情上,“人品恶劣,贪图权势,你与这种人做交易?”“只要这一次全线大胜,月氏族的统辖皇上自然会妥善安排。这种事情你不需要操心。”他斜着眼睛瞟我,“你为什么要让自己身处这种境地?”他翻起我的左手,把那个简扬留给我的伤疤亮给我自己看,“弯弯,你既然不能护己周全,又何必到这河西生杀场来?”什么?他把一盆子脏水全部倒在我的身上?我来河西是我自愿的么?这么多天来,我一直顾及他的颜面,不予他点穿,他如今一句句埋怨我,我不得不让他明白一些事实。“霍去病!我为什么会来河西?我为什么会落在今天这个田地?整件事情分明就是你的错!”我觉得他很该自己反省反省,“还请霍将军收起些责怪,在自己身上好好找找原因吧。弯弯一向珍惜自己这条贱命,我最讨厌置身于危险境地。我来河西为了什么,这一点你若不知道,想不出,我便权当不曾认识过你这个人!”是他自己拿着那个什么“身中乱矢,死于河西”的疯话来吓唬我,让我担忧烦恼不得不来。分明是他自己幼稚又无聊,导致了现在发生的所有事情,完全就是他自己的错嘛!他显然也想到了这些,唇色咬得发白,嘴里的话却很硬:“你的担心完全多余,这不过是玩话。”“玩话?这样的话是随便说得的吗?”“说了又如何?我是什么人?真是杞人忧天!”说得轻巧!这个只会凶别人不会自我检讨的男人,我根本就不想再看见他!我难抑内心对于他的失望,愤而转身:“既然霍大将军觉得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也不在这里阻碍你的前程了。我自己料理自己,生死由天去!”“不许走!”他见我转身疾走,大约着急了,吼得振聋发聩。远处的士兵都抬起头看这边。他走上几步,压低声音:“怎么走?马上要打仗了,你不许再去找死。”“谁说我去找死的?”我把阿连身上的灰拍打起来,几根断草飞向霍将军,他不得不用手打开,我说:“我到军营里找个屯加入进去。自己凭本事活下去,从此不必霍将军操心!”他气结,憋了半晌才道:“弯弯,你要明白,我从来没有为谁这么烦心过。”“你的烦心完全是多余的,我不会有事情的——真是,杞、人、忧、天!”我学着他方才的腔调,世界上又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会使用成语。哈!这一招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师夷之技以制夷,令我得意洋洋……没等我快活够,他恼恨成怒的表情令人没了笑容,他说:“好,你自己说的!”我的身后果然没有了动静。我放慢脚步,等他将我叫回去,走出了足足一丈,身后还是没有一点儿挽留的声音。我回头一看,他已经安卧在战马旁,自顾自睡觉去了。这下子我真的生气了,用马鞭子在地上抽出一个脆响:“阿连,我们走!不跟这种没心肝小心眼爱置气的男人在一起!”阿连不满地“咴”了一声,好似不愿意离开。我牛不喝水强按头,逼迫着它向前走。阿连的马脾气也上来,四蹄拿着地,立得笔直,一步儿也不肯挪。我们正在僵持中,破阵假军司云柯走过来,轻轻打了一个唿哨,阿连这才哼了一声,开始顺着我的缰绳起步。“好啊,你只跟外人好,不理睬我,看我教训你!”我打算把气发泄在这匹一直不大肯听我话的劣等马身上,云柯拦着笑道:“连璇是我喂大的,姑娘别误会。”霍将军的军队真烂,连马夫也能当官儿。我把鞭子一收,刻意纠正他:“它不叫连璇了,我给它改名字叫阿连。”云大人看我气色不正,保持沉默。我边向前走边说:“你们一个也不许跟过来。”我偷偷用眼角的余光扫视霍将军,自始自终他都没有半点反应。我的心情真是坏透了,我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就是希望他能够把我拉回去,好好跟我说话。哼!不理就不理,他以为我多愿意跟他凑在一起?别以为我看不出来,其实,霍部的作战压力从来就是在他的身上,减员最严重,战斗最激烈,情势最危险的,一向就是在他的亲卫队里。说不定我换到普通屯里,日子还好过一点儿呢。 网友上传章节 第二十五章 且将性命逐轻车 “拉住马缰绳,卧倒!卧倒!”很多人都在不断高喊。 我牵着阿连,阿连已经跪倒了,我按住马头,把它放平。狂猛的戈壁风沙带着黄沙石屑在我们头顶上呼啸呐喊,我知道我周围全是士兵,可是,漫天的风沙中我什么也看不清。 天昏地暗,飞沙走石,风越刮越猛,似乎要把我们从地上掀起来,高高地扔到空中去。我抱着阿连,不知道这场风沙什么时候才能结束。风沙越来越密集,把我的耳朵也灌得满满。 仿佛过了一生一世,那风沙才慢慢停下来。我抖开满身的黄土,咳嗽着抬起头。听到了霍将军的声音:“弯弯!你给我出来!”我看到他正在向我这边寻过来,他的额头被飞石的碎屑擦出两道血痕,他没有来得及等到风沙消退,就站起来找我了。我马上自己把阿连拉起来,阿连看到旧主人走过来,伸出舌头去舔他,霍将军也抬起手接受着它的撒欢。他微微侧歪着头,模样专注地看着阿连的粉舌在他的手掌上温存地亲昵着。 我看他们亲热地不像样子了,便反身揪起马尾巴一看:切!阿连果然是匹母马,难怪跟我一直不大对劲----强烈要求换公马骑。 自从那天吵架以后,我们的冷战打了一天一夜。 直到,今天早晨遇上了这场风沙。 他现在虽然算是在找我,可是口气依然恶霸霸的,跟吃人没多少两样。我不打算给他面子,用力把阿连的头拉得转了方向,自己也别过头不去理睬霍将军。阿连还没跟他撒够娇。不满地喘了几声,鼻子里喷出臊臭的气息。 士兵们开始东倒西歪地从黄沙下面慢慢站起来。几个军官立刻开始检查部曲人数,清点伤亡情况。霍将军不做这些事情。站在我边上呆着,我不知道他什么心情。偷眼去瞄瞄他,正看到他从眉毛下狠狠地看着我。我跟被电击了似的,急忙转过身,给他一个后脑勺瞅瞅。 他见我还是不理他,忽然扭身回到队伍地前方去了。 轮到我瞅他的后脑勺了。他后脑勺上还牢牢附着一层黄沙,看起来跟个土人儿似的。我估计我这么不睬他,他一定很烦恼。我们为了躲避风沙,处在一个斜坡上,他踩着厚厚地沙土向高处走去,每一步都发泄一般走得很重,把沙土都腾起了足有半尺高。.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 “将军,有人!”有士兵大声叫了起来,大家一起回过头。 戈壁上依旧飞沙漫天。天色苍黄,初生的阳光苍白无力地越过沙丘照射过来。有一队隐隐约约地人马背光而来,从他们行军的步伐和整体的气势来看。可以看出这是一支军容肃整,战备森严的军队。我转身看看我们的士兵。一场风沙大家都有些丢盔弃甲地味道。很多战马都还没有起来,站起来的还在拍打尘土。 “上马!赶快上马!”霍将军在前面焦急地命令着。可是。每个士兵通常要管两匹战马,有些人虽然上了马,马腿下还横卧着另外一匹马,根本无法形成阵势。 高处的人马在风沙中依然模糊,在一点点靠近。不,这只是风沙造成的错觉,他们其实是很快地在靠近…… “进入战备!进入战备!”千夫长、百夫长、屯长、军司、校尉都不约而同地高叫起来了。马嘶人呼,砂石踢动,兵器撞响,弓箭上弦,所有人都在尽力进入战斗状态,我们喧嚣的声音传到了对方部队的耳朵中,他们的身形猛然停止。 仿佛嗅到了临战前的气息,远处传来整齐的矛戈响动地金铁之声,光从这样的声音便可判断出他们的人数不管是多少,他们地冲击力一定远远高于我们。我们又身处在一片避风的斜坡上,逆沙而上很难形成冲击,他们自上而下却可一泻千里! 死亡地恐怖立刻灌满了每一颗汉家男儿地心灵。这对于河西匈奴王部来说,这可是天时地利难得的凑巧。这样地狭路相逢,不必开战,胜负已定了。 霍将军回头看他的部将:“传我的命令,能够冲击的都上斜坡!不能冲击的原地卧倒,等第二轮!”命令传了下去,一万三千人的队伍,就算是从队前走到队尾也要走上一会儿,马声喘息,砂石滚动,兵器敲击,各军官的传令声声嘶力竭,他们喊破了喉咙,终于以最快的速度将霍将军的命令贯彻到了队伍的最后面。 在等待命令传达到位的那一个短短瞬间,我看到他紧紧盯着我,也仅仅盯着我,眸中生起一抹痛色。他是如此,我也是如此,若早知道会遭此不测,方才我就好生与他说话了。 我忽然,很想在这最后的几秒钟内,让他看到我的笑脸,让他知道我已经不在意那令我们两个都不愉快的一切了,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我们还能说话,还能在一起! 可是,嘴角还没有拉开,眼泪却哗啦一声落了个湿透! 他看到我哭,眉头越发拧得紧了。 我顾不得擦干眼泪,总算裂开一个难看的笑容。 此时,我和他隔着密密麻麻的兵马和刀戈,一匹匹正在站起来的骏马,一杆杆正在挺立起来的长矛,一步步正在逼近的敌人战马声,都在将我们之间互相远望的视线逐渐割断,很快,我将再也见不到他了。 在这最后的时刻,他也勉力笑了一下,那笑容纯如昙花,亦如昙花一般稍纵而逝。 昙花花瓣在刀光剑影中旋即颓落,化作战前凌厉的钢芒。霍将军硬着心肠回过头,收起这个属于我们的瞬间,带领大家冲上斜坡。 望着他决然而去的背影,我的心中越发难过,再一次泪如雨下。我站在队伍的最边缘,他站在队伍的正前方,以他的驭马之力,他完全可以跨越千军,跳过万马,单独带着我离开这个死亡的斜坡。可是,我更知道他必须为他的一万三千名士兵的生命负责,他这最后的努力,不会给我,只能给他的军队。队伍开始启动了,我看到许多暂时爬不起来的军士抱着自己的战马低低伏倒在地面,任兄弟们的战马从自己身旁踩过,这么多的战马踢踏经过,肯定会有误伤,我却听不到一点儿混乱呼痛的声音。我没有从旁边逃逸,他在前面,我怎么能逃?我也加入了冲击的队伍。 霍将军率先跳上了斜坡上的平地,不等自己的军士赶上,他已经开始高速猛跑了。 他的身后,军士们也开始跟上,所有人争先恐后地、有条不紊地紧紧追赶,军官们都冲在自己队伍的最前面,用旌旗指挥着队形。 渐渐的,霍将军后面开始形成了冲击队形,虽然形成的时间很仓促,可是,却已经在猛烈的奔跑中逐渐具备了战斗的实力。 战鼓队也跟上了,牛皮大鼓捶得震天巨响。忽然,我们听到一串熟悉的声音从对面传过来。 “咚……”这是什么? “咚咚……”是战鼓? “咚咚咚……”大汉朝特有的战鼓声息!大汉朝特有的战鼓鼓点! 远远传来呼喊:“大----汉---威----武----”我已经看清了:“是卫山他们!是自己人!”很多人都大叫起来:“自己人,是自己人!” 霍将军兴奋起来,抬手高呼:“大----汉----威----武----”减速的战鼓捶响,从闷重到清晰,从密集到平缓,跟在后面的士兵们也知道对面不是敌人,是阔别多日的卫山军部,大家都欢呼起来:“大----汉---威----武----” 在高喝声中,冲击变成了行军,行军变成缓步行走。两队相遇的时候,欢乐的呼喊声震得天宇隆隆作响。 呼喊声中,我不断纵马而跃,试图靠近霍将军。他悄悄放慢速度,向我靠拢过来。 呼喊声中,我和他的手终于悄悄地碰在了一起。 呼喊声中,他一边不动声色地继续与那些久别的将士打招呼,一边紧紧地,紧紧地,用力地拉住我的手,生死都不撒开。 此时才知道什么叫做失而复得! 十指绞缠,他捏得我的手指很痛很痛,我心甘情愿地跟他一起痛。我也用力捏他的手指,恨不能嵌入他的骨,融入他的血,此生此世,只拉他这一双手。 卫山立刻合兵霍部,将近两万人马重新开始了长途急行军。霍将军派出去佯动牵制的卫山部不负所望,将河西草场东端的浑邪王部、鹰庇千人骑等人马以游击战的方式骚扰得无法前来祁连山,同时,也带来了大量关于东端草原的地形与兵力分布信息。 汉匈之战是游牧民族和农业大国之间的宿命较量。 这场较量自夏商起,经历了几百年的等待,战争的车轮一旦开始启动,它就无法停下贪婪的脚步。即使是霍去病,也无法控制历史与民族的命运。 河西的草原在我们的脚下平波万里,不管人类经历了什么样的生离死别、痛恨哀愁,那坦荡的大草原,永远是这样一望无际、大气纵横。 第二十六章 边陲晚风连朔气 我坐在沙砾堆上,一根胡杨枯枝在手中不断划拉着。郭元,罗尧,关云飞,云柯,徐自为,荀郅抱臂站在我的身边,如同一圈固若金汤的堡垒。 “周秦,你们立刻做饭。其他人原地休息,半夜再起程。”赵大哥站在四千人面前发号施令,而我,连站在队伍里的资格都没有。我坐在金黄色的沙堆上,高处的蓝天白云,远处的青葱绿洲,在我面前组成一幅五彩斑斓的画卷。手中的枯枝在沙砾上,一遍遍画着圈。 ----我已经离开了霍将军两天了。 这一次不是我主动离开他,是他衡量了战局与我们一起商量的结果,让我跟着赵破奴打旁援。这几次的战役,旁援队伍配合一直都很好,士兵战斗力的保存率也非常高。霍将军即将筹划的是对东部草场各匈奴王部的重要战役,我们两个现在已经想明白,把我放在他身边才是最危险的。 战斗计划一旦作出,我立即连夜随赵破奴部离开了大部队,带走的还有六个保镖和阿连。霍将军让我试了试昆吾剑,认为这把剑比普通战刀更适合我,就把剑交给了我。 我拿着昆吾剑,左扳扳,右拗拗,从武当剑法挥舞到美式花剑,霍将军问我在干什么?我说我在适应武器随时准备去战斗。 他忍不住笑了,说,弯弯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 我很奇怪,我现在就是觉得非常害怕啊。刚来的时候,因为晏小姐跟我说过《史记》中记载的河西二战结果,觉得只要是霍去病出马,就没什么好怕的。尤其是在祁连山下与单桓王他们的一战中。我更是以为汉族士兵现在是纵横草原,无人匹敌。 经过了月氏人地遭遇,才知道。河西的危险是真实存在的。如今要离开他,我自然要有充分地准备。 昆吾剑在我手中闪烁着古剑特有的神秘而古老地光芒。仿佛一个历经沧桑的智慧老人,冷眼旁观着面前发生的一切。 霍将军把他最好的马让给了我,把他最称手的剑让给了我,对我来说,这是一种说不清滋味地负担。 背负着他带给我的负担。我跟着赵大哥离开了霍部主力。 他说,三天后,黑水泽,不见不散……出来已经两天了,明天最晚到夕阳西下的时候,我们就该与大部队在黑水泽会合了。.1-6-K,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这两天我一直在提心吊胆,生怕发生什么意外。我知道战场上的事情很多时候是说不清的,还好,我们一路行来非常顺利。 我正在专注玩沙。眼角似乎扫到一层滚滚黑烟。我抬起头,赵破奴他们看起来仍然很平静,就连负责望的士兵也没发出什么异常的讯号。我站起来。向高处走去,爬上一棵树…… “赵大哥!赵大哥!匈奴人!” “哪里?” “那边。”我指给他们看。“很多很多。”我还判断不出多少人。 赵大哥虽然在霍将军面前是一个服从命令的下属。可是,他也是他们建章营中最精英的军人。他曾经十几年失陷在匈奴人部落里,对这里地形比较熟悉,现在兵力又足。霍将军让我跟着他,是权衡再三地安排。 “齐天鄂、张奎、梁孝寺,你们去东路探明到底有多少匈奴人。陈屯长,赵屯长,李屯长,让你们的士兵箭上弦,准备伏击。”赵大哥开始调兵遣将,“裂风屯、暴雪屯,两屯待命,准备冲击。” “赵大哥……鹰击司马大人!”我大声叫道:“让我做斥候,我可以……” 所有人的眼神淡漠地扫过我,直接投向赵破奴。赵大哥摇头:“你跟在大队伍里面,荀郅,你们保护好她。” “诺!”荀郅抱拳答应了下来,自从广云军司解昭在酋涂王一战牺牲后,他们六人地头领便自动替换成了关东骑督荀郅。他三十岁出头的年纪,方脸盘,大眼睛,脸上刀削斧砍般地皱纹证明了他地身经百战与经验充足。 我自己把武器放得更称手一些,安分地呆在他们给我安排的队伍中。六个保镖将我重新围起来,弩箭上弦,战马勒紧,盔甲紧束,目光犀利。 赵大哥站在沙砾堆地顶端,静静地望着蓝色天穹的远处。 草原的起伏中,线条低缓的山峦遮挡住了我们的视线,应当也遮挡住了匈奴人的视线,如果运气好的话,两支队伍也许就能擦着草原山丘悄悄地错过,避免一场大战。 鹰击司马赵破奴的任务是配合大部队包抄打伏击,他并不希望在这个不合适的时候出现不必要的战事。 时间一分一秒地不断推移着,匈奴人轰隆隆的战马声甚至能够透过草原的土地,传到我们的脚下。 在紧张的等待中,匈奴人的大队人马终于擦着我们的鼻尖走过了这片草原山丘----一场短兵相接的战斗就这样擦肩而过了,大家松了一口气…… 赵大哥谨慎地等足了时间,才下令全军继续前进。 队伍走出三里地,赵大哥再也没有让大家吃上热饭的打算。离目标袭击地越近,各种意外的情况就越有可能出现。我们在一个小溪边匆忙嚼了一点儿干粮,喝上几口祁连山上化下来的雪水。赵大哥的神情始终紧张,我周围看了看,可能是地形的原因吧?这里叫做黄土崖,长长一个狭带,不走这里又似乎不行。可是,匈奴人应该无法这么准确地探知我们的行踪吧? 队伍继续前进,眼看着天空渐渐沉入无边的深紫色,很快就会星光万点,又是一个黑夜。 队伍安静地慢慢前进着,令人感到有一种暴雨欲来的压抑宁静。 突然,夕阳的方向许多斥候队员如同惊弓之鸟一般返驰回来,他们在暮色中跳动得如同一把掷碎的弹丸,纷纷向大部队回扑过来:“司马大人,司马大人!匈奴骑兵!”“匈奴骑兵!”“大人,快!”…… 赵大哥大吃一惊,抬头望去,夕阳已经完全没有了踪影,一股泼天盖地的黑尘将天空中最后残余的光芒全部都吞入腹中,一阵阵闷雷般的马蹄声急速冲击过来。 他的身后站着他的两个得力助手,他们是一对双生子,一个叫辛扩,一个叫辛兆,因长得一模一样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哥哥辛扩善骑,弟弟辛兆善射。 辛扩对赵破奴道:“斥候回报,来的是右骑千王将。” 赵大哥一震:“他?” 辛兆说:“约有一万五千人。” “裂风屯,暴雪屯,组织冲击。”赵大哥的担忧终于变成了现实,旁援队伍遇上骑兵奔袭这并不是新鲜事。他在行军中间便做好了一切思想准备,“弩箭队上弦,没有我的命令不要轻易发射。战鼓队听好我的口令,汤千夫长掩护中路,赵屯长,陈屯长作后续冲击……”一串串命令从赵破奴的口中迸涌而出,我几乎以为他的部下无法理解这瞬间那么多命令。 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一切都在平时的训练中调训了无数次,四千人的队伍从行军队列立刻向冲撞队形靠拢。 “弯弯!你跟着荀郅他们从北路撤退!”赵大哥的命令终于传达到了我的身上。 “诺!”我的六个保镖在我身边领命,夹持着我向大队伍的后面走去。 因为是角度的关系,一张张赵破奴部战士的脸从我面前缓缓经过,他们每一个都浓眉立竖,唇线紧闭。他们愿意为了大汉朝而献出生命,他们愿意以一己之躯奋战到底。 可是,我撤退了。我当着四千战士的面,夹着尾巴向反方向匆匆而逃……逃出去又会怎么样呢? 独处河西时落入月氏人魔掌的经历爬上了我的记忆,我测算了一下,发现赵大哥给我安排的实在不是什么生存之路。 我一个个仔细扫视着士兵们的脸,脑子里噼里啪啦盘算着、衡量着,什么才能令我走出这个死局。 前往漠漠荒原,我和六个保镖将面对的是未知的河西各民族势力盘踞的危险;身后,虽有大战将至,但是,他们是四千霍去病最精锐的汉朝壮年军人,放到哪里都会熠熠生辉的,从他们的间隙中逃到霍部主力中并不是毫无希望的。 如果说,放弃大队伍向后逃生,存活的可能性是50%;那么,返回队伍力战到底,直到霍部增援,至少也有50.007%的希望。 有四千精壮士兵给我做垫底哪!我怎能舍近求远? 为了这卑鄙无耻的百分之零点零零七的生存希望,我卑鄙无耻地转过身---- 将自己猥琐怕死的表情调整成刘胡兰式的激昂豪迈,对着赵大哥大声道:“鹰击司马大人!” 第二十七章 龙庭苦战罔顾私 “鹰击司马大人!”我转过身,“有一件事情我觉得很奇怪。” 覆灭般的战斗就在面前,我却在说这样的话,赵破奴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却又被我那出奇镇定的口吻摄住心魄,不得不回答:“你快走,再不走就迟了。” “赵大哥,我的这几个保镖和你一样都是建章营的精英,你们在建章营里最拿手的到底是奔袭进攻,还是临阵脱逃?” 边上军士的目光恨不能杀了我,他们火燎眉毛了,我还在玩“十万个为什么”。赵大哥说:“自然是奔袭进攻。” “既然要保护我,那就请你们用自己最擅长的能力!” “什么意思?” 在这个大军将至,万蹄攒动的危急时刻,我为了那零点零零七的生存希望,决定发表一个有生以来最为震撼人心的战斗宣言。我衷心希望,这是一段可以超越汉尼拔、令巴顿自卑的千古演讲。 “你们没有学习过临阵脱逃,我也没有学习过。”我慷慨激扬着,“我要和你们一起,以自己最擅长的方式杀出一条血路来!……” 事后我才知道,在汉代,各地方言极度不统一,而这个朝代的士兵多为从各地遴选而来,广汉方言、颖川方言、汝阳方言一个个异彩纷呈,也没有什么统一的官话作为共同语言。因此,当朝汉将很少发表战斗宣言,胜利与奖励就是无言的战斗宣言。 我的所谓战斗宣言对于这些士兵们来说,其实雷同于鸡同鸭讲----当时的我,自然对此无所知道。 古代男人的颜面令军队中地一些中级将官不由高喝起来打算阻止我。我权且将他们的发言当作我得到了响应,越发漏*点洋溢起来---反正队伍已经集结起来了,他们也没有空来掐住我的喉咙。 “将士们。.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我们来到河西,就是来到了生死场。活着出去每一个都是英雄。死在这里泥沙都不如。我不是这里地士兵,逃向后方也许会有暂时的安全,但是,在这千钧一发地时刻,任何人的退缩都是不允许的。任何人都应该拿出自己全部的热血来挥洒在战场上……” 大部队开始启动,四千人并不是小数目。我能够感到鄙夷的目光从骑兵队中一排排扫过来。赵破奴疑心我被吓疯了,没时间跟我纠缠,让荀大人拖着我快走,自己向指挥地前沿冲去。我的表情坚定无比,分筋错骨,扭开荀大人搭上来的手:“士兵们,我们是霍部最强的四千人,我们的战斗能力远远超过匈奴人的四万人!好好跟他们杀一场。让他们知道,大汉朝的真正铁骑队,从来就不靠人数取胜!” 我终于在大家鄙视我的时候。成功找到了一个战队空出来的马位。 猛抽阿连一鞭子,我抢进了这千载难逢地空当中。 说这个马位的空当为“千载难逢”一点儿也不为过。 我觉察出。这场战斗是毁灭之战。搞不好四千人会全军覆灭,冲在前面当炮灰必死无疑;跟在后面。等队伍被打散的时候,也是死路一条。唯有在队伍地中段,兴许还有机会穿过匈奴人的队伍,最终赶上与霍去病地相遇。 可是,我本来就是被排除在战队之外地零散人员,要进入已经开始集结的队伍谈何容易? 要知道,霍去病地人马一旦开始集结起来,一个萝卜一个坑地迅速靠拢,马位与马位之间根本没有容人插入的空隙。春天,我在河西一战的时候,就是因为心不在焉没有及时插入马队,结果被那些集结好的部队一脚踢了出来。要不是当时的铁螭骑百夫长陈天鹰及时收纳了我,也许,我早已被霍去病赶出军队了。 我那一通声色俱下的表演,终于引得队伍中间某个意志薄弱的家伙稍稍缓了一下。我幸运地在这个铜墙铁壁般的战斗队伍中,挤入了冲击队伍人数众多的中段。 后面的士兵自然不肯轻易让我加入,挤上来准备将我驱逐出境。 阿连丰盈性感的马臀在缝隙中间巧妙地一个摆动,银色尾毛将后面的战马炫得目眩神迷,那战马不由稍作停顿。阿连立刻顺势卡入了暴风屯左侧这个来之不易的位置。 暴雪屯左翼的整条队伍,不得不随着我的突然加入,向后作自动调整。 我的声音再也没有人听见了,四千多匹战马奔跑的声音足以淹盖一切,荀郅大人他们也无法接近我了。要想插入集结整齐的汉朝军队,除了我这种聪明灵活的人可以偶然做到,他们那种严格遵守军纪的人那简直就是在妄想了。 赵破奴指挥出来的战局是这样的:裂风屯、暴雪屯两千军士作为正面冲击的进攻突围队伍;另外一千人由驭马术出众的千夫长汤和锲带领,作迂回骑兵团,其实就是一张行动灵活的挡箭牌;另有整整一千人控制铁弩,这些人不能骑快马,估计活不到两个时辰,他们要以自己的箭雨掩护战友获得一线生机。 我看到那对双生子辛扩、辛兆分别处在不同的位置。 弟弟辛兆是弩箭骑的千夫长,明知自己此去无回,他的嘴角依然含着无所谓的笑意;那哥哥辛扩在自己的裂风骑队前段前进,泪光微湿的黑眸中,写满了对弟弟辛兆的送别。 战争,成全不了任何感情,哪怕他们方才还并肩活在一起。 从这样的战术安排中,可以看出,赵破奴不惜一切代价要尽量保证士兵多活几个出去。这四千士兵,在目前的霍部中是十分珍贵的战斗资源,这一战如果损失惨重的话,对于霍部是非常沉重的心理打击。 兵出右北平的李广老将军就是因五千士兵与右谷蠡王四万大军相遇溃没,导致博望侯张骞的一万人马也随之丧失了战斗下去的心理基础,匆匆回兵了。 右骑千王将的黑色战旗在远方猎猎而起,斥候队对于我们的情况侦查看来很透彻。他们打起一个半月形的包围圈,如黑色的蚂蚁般密集,摆出一个包围围歼的架势。 我仿佛一生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敌人。 他们的人数并不会比前几次霍部与匈奴人会战多多少。可是,那时候我暗敌明,偷袭为主,再多的敌人在我们眼里都像是失去了甲胄的刺猬。更重要的是,我们有那个传奇般的常胜将军霍去病。 现在的我们,只有自己。匈奴人严阵以待,刀兵列戟,黑色潮水般向我们涌动而来,我们仿佛歇息在一小块礁石上的水鸟,不及起飞,便会被凶残的恶手扯断求生的翅膀。 只有置身在战场外,才会有闲工夫觉得匈奴人也是值得珍惜的生命;站在刀兵霍霍的战场中央,你会仇恨一切,自然而然地痛恨你的对手。只有将兵刃不断不断刺入他们的躯体,才能令你内心那无端而刻毒的仇恨得到一点轻微的宣泄。 两条队伍渐渐接近,他们看清楚了我们,好似有粗大的铁棍在匈奴人的队伍里搅动,他们忽然喧腾了,嚣闹了,重甲髡毛都化作了锐利的武器,向我们步步逼近。 面对强敌,众人皆毫无惧色,每一人都用自己的勇气在证明:离开了霍去病的赵破奴部也是四千条铁铮铮的军骨战魂! 血红的“赵”字大旗在夜风中波浪般翻滚,赵大哥猛然迎着荒原野风发出一声怒吼,仿佛将临战的漏*点点燃了一般,他的士兵们跟着一起怒吼起来,他们爆发出无穷的斗志,吹鼓得帅旗哗啦啦在空中高高飘扬。 第二十八章 前军夜战黄土北 砍杀密集得令人没有机会呼吸。 “分队,分队,分队,分队……”前面的命令已经变成了狂烈嘶哑的喊叫。 裂风屯、暴雪屯仿佛两条笔直的梭鱼,灵活地在行进中打开,将一股匈奴人的士兵夹击在了中间,位于队列内侧的汉朝士兵都猛然抽出快刀,一片片血光呼啸中,夹在队伍里的匈奴士兵一个个被砍落坐骑。 快打猛攻,不再恋战。 暴雪屯中的每一个士兵都眼观八方,耳听六路,不仅要防备自己面前的匈奴人,还要随时注意自己的面前是否有士兵落马,若队伍出现空当,后面的人一定要上去补缺,否则,很容易让匈奴人钻空子,打破这牢不可摧的阵型。 阿连在我的夹击下,发力猛跑,我已经越过了七个马位了,可见,前面的冲击是何等惨烈,一连串身处战队前列的汉军士兵因无法抵挡住前方强大的攻势而落马,我们这些中间段的士兵已经成为了前击队伍。 抬起头,黑色的野马战旗在半空中飘扬地令人悚然生惧。 战旗下,几匹狂奔的战马中间拥簇着一个身形壮硕的男人,他黑须焦卷,头上的髡毛跳动得如同一朵黑色的火焰。他手中使的是一根长达丈余的白铁大笨矛。 我最怕遇上这样一点儿技巧性都没有,只讲究力量的武器。在这样的迎面对战中,此人的勇力占了很大的便宜,一个个军士被他地矛尖挑下,他用一蓬蓬汉族士兵的鲜血来证明自己的残忍胜利。 我身边地一个士兵正冲到他的面前。他地长矛一挑,那强壮的汉族士兵应矛而起,我的耳廓被他呼啸落下的声音刮得火辣辣生疼。 那匈奴将领的长矛又向下一挫。激烈地交错中碰伤了那战马,失主的战马惨嘶起来。四蹄突然滑空,犹如失控的导弹扎入身后的战队中…… “轰隆----”剧烈的碰撞发生在我的身后,我都不知道后面的士兵如何应付这如同炮弹般的袭击。 我想,他就是这支军队的主将了吧?进入战场这么久,我还从来没有与匈奴族地主将面对面如此接近。 长矛带着迫面的劲气压迫住我的口鼻。已经轮到我与他正面挑战了。 我哪里敢和他硬碰硬,剑法、马步一个也不敢展示出来,我只是,笔直地向前冲,等着那粗大地长矛向我头顶掠来阿连在我的夹持下,飞翔一般在狂奔,我地眼睛死死盯住那飞舞在半空地银色大笨矛…… 接近了……接近了……大矛带着生铁独有的腥味扑入我地鼻子,我在那堪堪欲碰撞上的万分之一秒时间中,突地利用柔韧的腰力将自己的上半身紧紧压贴在阿连的背上。大矛的风力几乎要将我的头皮活生生撕裂一般,将我的头猛然拽起。我拚死搂紧阿连的脖子,那大笨矛从我头顶擦皮而过。紧跟着向我身后的一个军士扑去。 纵然周围啸声狂风一齐大作,我还是听到了身后传来士兵跌出战队的巨大碰响----又一名士兵被那匈奴战将挑于马下。 我能够从他的长矛下逃得一条生路。是因为我一心求活。注意到这个匈奴大将为了让自己的出矛比较有效,他基本上都是避过马头。直接扫中汉朝军士的头部。我先引他以我的头部为目标将长矛的路线走实,再在那个令人心跳过速的瞬间避开他的长矛。 别的士兵只管厮杀,哪里还有逃命的想法,伤在他的长矛下也是非常正常的。 越过了匈奴主将,是无休无止的普通匈奴士兵无止无休的跟杀。这数目是这么巨大,令人根本感觉不出自己究竟是在杀人还是在等待被杀。 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躲避敌人上,他们的刀、枪、矛、戟、戈……各种大小型号不同的武器从我的身边擦过,我只在兵器即将碰上我的时候,无可躲避之时才勉强替剑挡一下,纵然如此,强大的冲击力让我手腕不一会儿就振得酸痛。这场恶梦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匈奴人的队伍仿佛没有尽头,我仿佛一个被闷在深水区缺氧的生物,仰望着远处,不知道何时才能够脱离这死亡的苦海。 也许是整整一个昼夜,也许只是一炷香的时间,失去了时间概念的我,终于感觉到了匈奴人的士兵不像方才那么密集了,我应该已经冲到尾稍了。我身后大队大队的暴雪屯、裂风屯的士兵还深陷在匈奴铁骑的海洋中。 我知道等到我们这些人冲出匈奴人包围圈的时候,大概就是那辛兆为首的一千弩箭骑开始发射的时候了。他们会以自己的生命为垫脚,让匈奴人不再能对我们产生更大的纠缠。 就在这时候,迎面看到一面大旗霍然凛凛!黑色的“霍”字在殷红色的大绸上如怒龙一般傲挺,张牙舞爪地在疾风中飘扬。 我应该欣喜,还是应该悲哀? 霍将军显然是获得消息匆匆赶到,他不可能、也根本无法去选择非常良好的角度来支援。 我,与他,劈面相对! 他正在全速赶到。 我们正在全速前进。 我们双方自己人如同两股亡命天涯的潮水,眼看着就要迎面撞击! 我这时候才惊觉,我面前的许多暴雪屯战士已经在方才与匈奴人的交战中一个个倒下了。本处中段的我,竟然在不知不觉间,成为了身后数百名战士的“队首”。 因这几天赵破奴部对我排外,我故意穿着女装气他们,此时的我在黑色深浓的战场上,白衣如鸽,分外耀眼。 所以,霍将军也老远看到了我,睁大了双眼,那脸上写满了吃惊的表情。 所谓“队首”,通常是由千夫长或百夫长担任,他们骑术特别精湛,而且善于掌控整支队伍的前进与队列变化。霍将军的战队组成了“车悬”队列,每一条队伍中间都空出一个半马身,战斗的时候放入匈奴人,然后开始斩杀。 现在两队方向相向,训练纯熟的汉朝骑兵可以在自己队伍的“队首”带领下,从霍去病的“车悬”骑兵队的空隙间冲过去,可以避免双方的相撞。 可是我,没有接受过任何汉军的正规训练,两支队伍交错的压力我根本不知道如何承受。让没有这方面经验的我在暴雪屯的“队首”位置上,真是一种最糟糕的情形。 面对即将遇上的冲击,我判断自己还有足够的时间,可以从侧面跑走…… 阿连的马头微侧准备转弯……我的眼角所到之处,我身后的那个军士已经身受重伤摇摇欲坠了……再侧一点儿,后面一个、两个也都已经经过了厮杀,体力难支了。 我承认,与我相比他们都是久经训练的汉族士兵,他们够强硬,够骠悍,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应付这个突发事件。 但是,我现在毫发无伤,阿连的体力也正充沛,我和阿连的组合一定比这些人稍微强一点。 去病现在匆忙赶来增援,匈奴人士兵的数量跟他们相差无几,怎么看都将面临的是一场恶战。他需要紧急调配兵力,布置战局,反向操作围点打援…… 他的一万一千多人马,也受不起暴雪屯的数百铁骑,这充满了惯性力量的冲击。 我扭头看他…… 去病的马步没有丝毫减缓的意思,他也在向我直冲过来。那个瞬间,我迎面撞上了他的眼神。在这个波涛万丈时候,没有人可以用眼神交流彼此的想法。 可是我们能。 他知道我的眼睛与众不同,他知道我能够看到他的每一丝表情,我们在河西第一战的时候他就对别人说过:这个孩子的眼睛,很特别。 此时,在他的眼睛里,那因我而吃惊的神情已经完全消失了,只看到灼灼精芒在他的黑色眸子中灿烂如电。在这双眸子中,我根本看不到他对我的半分担忧,只看到他一往无前全力冲击的坚定。 我想,他是要我顶住。 双方队伍继续潮水般地接近。 去病的眼睛继续远远地注视着我。 好似在对我说,弯弯,要顶住…… 弯弯,要顶住。 他漆黑的眼珠里射出来的光芒犹如实质,直剌剌地刺入我的心灵。 他用眼神一遍遍呼喊:弯弯,给我顶住! 阿连在我身下鬃毛张扬;昆吾剑在我的手中嗡嗡震响;它们随着去病的眼神一起在告诉我----弯弯,你有霍部最强的马,你有霍部最快的剑,你是霍将军最看得起的女人----弯弯,顶住!! 第二十九章 血沃茫原劲草肥 我不再想逃跑,不再想逃避。我的胸口仿佛有万丈阳光充盈,满身都充满了无所畏惧的勇气。 去病的危险我应该一起分担,他信任我,我怎么能够令他失望? 我决心,尽我所能,站好这个“队首”的位置。 我拉回阿连正准备转弯的马笼头,倾心聆听着身后战马奔腾的频率,方才为了能够在匈奴骑兵队中尽量少受到碰撞,我的马步发飘,躲闪不定,始终和后面的士兵不是一体的。现在我需要与这些战士保持同步,甚至镶嵌彼此的灵魂,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以便可以从霍将军的骑兵队空隙中顺利穿过。 我们的马步越来越整齐,我能够感受到身后战士沉重的呼喘,我能够感觉到他们狂跳的脉搏,我与他们共同呼吸,联成一体。 我们几百人的队伍终于在遇上霍部之前,顺利变成了一条环环紧扣、不偏不倚的铁链。 我以最大的努力,最协调的马步向着越来越接近的霍将军大声宣告---放马过来吧,我,还有我身后的数百战士,我们一定会顶住的!行驶的火车轰响着交错而过,逆向的队列之间因狂奔的速度形成了一个吞噬人命的真空。不断有怒风灌输进双耳,连耳膜也似乎已经震破,穿越一万人的大队伍,我的耳朵完全失聪,我的眼睛不再有视力。 纵然如此。我也要在这一片混沌中保持住神志,战马是靠人驾驭的,它们也会受惊。也会失控,我昏头昏头脑随它偏了方向就会有可怕地命运等待着我。 耳边紧致的空气猛然一窒。耳朵里一阵阵剧痛告诉我,我依然活着。 我抬起头,前面除了草原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万马奔腾过地草原上,疾风飞劲草,硝烟暗长云。 我配合着身后暴雪屯战士的速度。放慢了马速。 回过头看到,战场淹没在黑色地浓烟中,霍将军已经扎入了深深战场再也看不到了。 赵破奴部两千冲击队伍死伤过半,那一千弩箭骑不知道有没有发射弩箭,我们暴雪屯的这些人该何去何从…… 本定于黑水泽与休屠王部、浑邪王部的会战,就这样提前在这黄土崖与右骑千王将的部队打响了。 我闹不清他们部落与部落之间的关系,按照常理推断,休屠王地队伍应该也不远了。 与上一次祁连山下的酋涂王大战不同,那一次。一切都是有备而行的,战斗是有条不紊层层开展出来的。而这一次,霍将军面对的是一场匆忙散乱的战局。我不知道他如何处理这已如浑水般的战场……难道,他以少胜多的战争神话将在这里葬送掉吗? 我是知道历史的结局地。为何置身历史中。却依然时时感到前途未卜,飘飘忽忽如天地间一只孤飞的冷鸥? 相隔了两千年的悠悠岁月。两千年前是罡风烈烈地开疆,两千年后却只是枯冷干寂的记载,我站在时光地中间,恍惚间分不清什么是真实,什么是幻境我们身后地士兵一起怒吼着:“杀啊----”那铺天盖地的声音将我重新拉回到了战场上。.1-6-K,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 壮士心似铁,纵死亦千钧! 那硝烟如山一般高叠迫人,战火延满整个草场。 汉朝地鼓声在远处震魂惊魄地激荡着,这是进攻的命令。我们都毫不犹豫地重新扎入战场进行一轮轮与匈奴士兵的抵死对抗。我们和远处的霍部、赵破奴部的大队人马遥遥呼应,仿佛两只有力的钳子,从两个方向给予敌人沉重的创伤。 敌人如潮如浪一波又一波,无法看到尽头,我却能够从那远处烟尘掩盖的鼓点声中感觉到去病对我们的激励。 我们之间远隔着的是如山如海的匈奴士兵,我们彼此面对的是狂沙厉风般的不断厮杀,我们的心却仿佛近在咫尺,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随着这烈火般的战场一起高歌,一同猛进,青春挥洒,没有懊悔。 激战中,我看到的,我的保镖荀郅大人克服了重重困难,穿越混杂难辨的战场,又一次来到我的身边,以自己的生命与军人的荣誉保证了对于霍去病的承诺。一道强烈的白光刺入我的眼睑,我从黑暗的世界中慢慢睁开了眼睛。 眼前从模糊到清晰,长空白日照得我头脑发昏。忽然,一张脸皮耷拉,丑陋惨白的老人面孔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啊”的一声----“噗啦啦”庞大的气浪夹杂着灰尘在我身边激起一层小小的飞沙走石,带着浓重尸血味道的羽毛呛入我的鼻中,令人做呕。 我坐起来,这才分辨出来,我刚才看到的那东西不是什么老人的面孔,而是专门啄食腐尸的北海秃鹫。它们长着一张阴郁沉狠的面容,勾起的长喙锋利如刀,被我的叫声惊飞,却又被我身边无数尸体的血腥吸引着,嗷嗷怪叫着在我头顶盘旋,不肯离去。 “荀大人?骑督大人?”我回忆起了最后抱着我跳崖的荀郅。 在战事进行到白热化的时候,我们的队伍被右骑千王将的军队冲散,我被冲击下了阿连的身体。荀大人拼死将我带上他的坐骑,在敌人地军队中左冲右突。最后我们被一队匈奴士兵逼上了悬崖,荀骑督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带着我跳下了悬崖。 那么,霍去病他们的这场仓卒之战到底结局如何呢?有没有人可以告诉我? 一只壮实的手将我乱摸地手握起:“荀大人……”我终于找到他了。 荀郅说:“你的伤口我已经……包扎……了。”我听着他说话气力不继,问:“荀大人。你怎么了?”我爬起来,感到他身体松弛地向后倒去。 我趴在他身边。开始审视他地伤势,眼前却是一片眩晕的重影,什么也看不清。我摸着头,头上被一大块布紧紧包裹着。大概是坠崖的时候,我的头部磕在砂石上。引起脑震荡昏迷了。荀大人不顾自己的伤势,帮我处理了伤口,可是,脑部受到地伤损不是那么容易恢复的。 “啊----啊-北海秃鹫在我们头顶发出桀桀长叫,它们管不得这里还有活人,争先恐后地从天空中飞扑下来,扎入死人堆里,掏吃着内脏。 我拖着荀大人尽量向死尸少一点的地方让开去,他的背上插着三支匈奴铁箭。每一根都深入了两寸以上,喉咙里有血沫嗬嗬的声音。匈奴人将我们这一群汉军逼下山崖的同时,射出了一批密集的箭。是荀郅用他的身体阻挡了对于我的伤害。 我们不能留在这里,这样血腥地地方。很快就会引来草原野狼。到时候还有谁能够活着?我四处找了找。只找到了一匹还能够勉强行走的战马。 看着这匹走不了多远便可能会倒毙的马;再看看荀大人粗大地身体……互相之间简直没有办法比较…… 我的内心充满了矛盾,我知道这种情况要救荀郅是很难地。现在对我最有利地做法就是自己独自走出去寻找出路。 我站起来,抬起胳膊扇开两只试图接近我们的北海秃鹫,向死尸堆走去。我忍着腐臭,在尸堆里翻找出几皮囊水,还有一些粮食,找到一堆伤药,这才回到荀郅地身边。 “荀大人,你在这里呆着,我出去找人。”我把他翻过来,拔去插在他背上的箭,他咬牙忍受着我的动作,我说:“你伤的不算是要害,这是水,还有吃的,伤药我先帮你涂上了。”我面无表情地站起来:“荀大人,你一定要坚持住,我一定会……” “你快去吧,霍将军会等急的。”他脸上展开笑容,我的心仿佛被抽了一下……他说:“如果……不方便的话,你就不要……回来了……” 他……猜出来我根本就是要抛弃他,我蹲了下来:“荀大人,对不起……”他闭上了眼睛。 我站起来,从黄色沙崖下那布满了尸首和秃鹫的地方一步步走出去。 骑在马上,走出很远我终于忍不住回头看去,我已经看不到荀郅了,只看到数十只北海秃鹫贪婪地在尸体上空飞舞,不时俯冲下去啄扯尸身,腐烂的肌肉、骨骼、内脏被它们一件件甩出来…… 我无法再看下去,我将一个曾经以性命保护过我的人留在这样一个死亡聚集的地方,向前走去。 黄云白日,沙尘喧腾,野骆驼在远处如同飞鸟般移动。我走在四望无人的戈壁上,矮小的红柳抓挠着我的双腿,酷烈的阳光照晒着我的头。我凭借着感觉在戈壁中摸索。河西的纬度比较高,夏日的白天总算还比较漫长,这是我目前心中唯一的安慰。 我俯下身摩挲着战马的脖子:我向他保证过不掉队,不迷路,不受伤,我相信我能够找到他的队伍。马匹受过伤,实在走不动了,我只好在一处不知什么年代留下的残垣断壁边停下。 戈壁滩上,哪怕是一丝阴影也是十分珍贵的。我把战马牵到一处比较大的阴影,看看自己待不下,独身绕过一堵石壁,找到另一个阴影处坐下。 掏出水囊,淡水的清新味道散发出来,我喝了一口水,定了定神。 在沙地上慢慢画起了地图。 霍去病不会死,河西之战不会输。可是,现在经过黄土崖那一战,一切重新变得混沌起来…… 我迫切需要寻找到去病目前所处的方位。 他的每一次军事会议我都有参加,他的每一张最新的军事地图我都有看过,只要把河西草原上的地形画出来,再根据他的作战习惯分析出基本路线,然后,我再找过去…… 从陇西向北,经乌河、焉支山、氐池、屋兰各地分布着二十多个大小匈奴部落。他们逐水草而居,他们的分布规律以地形为特点,加上军事联盟为目的……羼也王、单桓王、籍羝王、羌若部落、先零王、酋涂王部、呼毒勒尔王部……一个个被我们攻破过、打击过、降伏过的匈奴部落出现在我的地图中,渐渐连缀成一条清晰的行军路线。 自西向东,从祁连山脚下向外扩展,逐步摧毁匈奴人在河西的军事基础和部落基础。 我的手指从沙地上划过,我看不出哪块草场还能容纳像右骑千王将部这么数目庞大,军容整齐的军事部落。 “右骑千王将?”为什么如此耳熟? 对了!我听霍将军说起过,这右骑千王将是匈奴大单于的得力干将。 河西第一战,霍将军能够胜之侥幸,很大程度是因为河西匈奴族长期处于放牧生活中,军事训练和军备储存都不是非常充足。可是,经过了二月份那场惨败,匈奴王庭如何能够容忍自己肥美的粮仓白白送入汉朝人之手,除了为河西匈奴王族派遣了单桓王这样的职业匈奴军队,还在河西与大漠的交界处,安排了右骑千王将在溲稽山以西来回逡巡,随时增援河西王部。 右骑千王将名叫耆勒,元朔二年,匈奴军臣单于死后,他拥立当时的军臣单于之弟左谷蠡王伊稚斜为王,攻破太子于单。此人骁勇善战,是当今大单于伊稚斜手下头号的亡命之徒。元朔四年,卫青大将军夜围右贤王,造成匈奴部重创之后,正是他率领一万精骑,千里奔袭,驰入代郡,掠杀城中数千老少,斩杀代郡都尉朱英,劫走财物无数。 竒 書 網 ω ω w . q i δ h μ 9 ㈨ . c ó M 霍将军提到这个人,是他当时认为一旦这个右骑千王将耆勒出现在河西草场,就说明漠北匈奴王庭已经开始将援兵调来。 突然,传来了战马撕裂般的惨叫! 我连忙站起来,跑出石壁,战马已经倒在地上,它方才站立的地方是一片血迹。前腿骨已然折断,露出白森森的骨茬,浓厚的血水混杂着砂石的黄褐色,烈日的炙烤下,看起来惨不忍睹。 不知道什么东西将它还在往石壁边上拖,战马嘶叫着,挣扎着,无可奈何地被拖向石壁的另一边。我慢慢一步步后退,看情形,我们是遇上了大型猛兽,战马已经没有救了,我不能上去再送死。 我想象不出戈壁上有如此庞大的兽类,能够这样眨眼间便将战马活活咬死。我边向后退,耳边边听到那战马的声音越来越低弱,终于再也没了声音,只传来撕扯血肉的沉闷的噗嗤声。 忽然,身边传来呼哧呼哧的喘气声,我转头一看,惊悚地倒退半尺---只见黄石嶙峋的土壁上,赫然出现了一只巨大的黑色头颅! 第三十章 苍山入云马蹄碎 湿润的鼻翼扇动着燥热的呼吸,几乎碰到我的身体;一双绿莹莹的眼睛,从凹陷的黑色眉骨下紧紧地盯着我。我认出这是一只纯黑的雪豹。 它两个毛茸茸的硕大前爪搭在黄石上,爪子轻轻一挠,“嗒拉拉”引起了一大堆砂土的塌方,呛在我的气管里。 我强忍咳嗽,缓缓正面面对着它,身上冷汗不断渗出。它粉红色的舌头在那红黑交织的口边一舔,腥臭的气味从尖利血森的牙齿中传来。身后不远处,撕扯血肉的声音还在不断传来,每一下撕裂声都仿佛撕扯在我的身上。 黑豹与我对峙了许久,那双绿色的可怕眼睛迎着阳光,我没有能力去看它的眼睛,只能盯着它的身体,不敢做出任何动作,手指悄悄向腰间的昆吾剑移动过去。我身后那撕扯血肉的声音消失了,我估计那也是一只黑豹,停止了撕扯血肉的黑豹会做什么呢?我真想回头看一看它是不是在背后窥伺着我。 面前那黑豹的后腿在砂石上一挺,从黄砂岩的上面跃了下来! 我的心跳得几乎蹦出胸膛,下意识地后退一步,没想到一下子被脚下凹凸不平的戈壁绊倒,坐在了地面上!昆吾剑哐啷一响,落在地上,黑豹全身的毛顿时耸了起来。 我心知坏了! 面对猛兽,任何剧烈的动作变化都有可能激怒它们,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 从砂石上越下的黑豹身躯庞大,四肢修长华美,每一寸皮毛都富有光泽。它抬起爪子向我慢慢逼近,强悍锐利的爪子深深掩藏在厚实地肉垫中。行走的动作悄无声息而又威严优雅。它的眼睛炯然有光,带着一种勾魂摄魄地磁性魅力。 黑豹停住了脚步,也紧紧盯着我的眼睛。.wap,q i s h u 9 9 . c o m更新最快. 一秒钟…… 两秒钟…… 又是一秒钟……冰冷地汗水从我额头上滚落下来。剑离我好远,我的手指悄悄地尽量地移近着剑柄。 绿光在黑豹的眸子里闪动。我的眼睛带着兵刃的寒气也在勃勃跳动,我们之间地战斗一触即发! 它翡翠般的瞳孔中映射出我额头的玉石。阳光下,月牙石仿佛一轮皎月在豹目中光华闪现,翠绿的双眸中如同有水波轻轻荡漾而起。 这时,我产生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那黑豹看起来似乎杀气腾腾的,其实,对我没有半点恶意……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而且,随着对它眼睛注视的时间越长,这种感觉越清晰,清晰到令我觉得对它拔剑相向是一种不明智的做法。我慢慢把手从战剑地方向收回来,看了它一会儿,想想好笑起来了----我觉得,它的眼神实在很象一个人。 黑豹好像看得懂我的表情。微微一怔,紧接着它似乎被我地笑容激怒了,弓起背低吼一声。灼热的气浪向我迎面扑来,我惊醒过来。吓得一缩脖子。依然坚持着没有动剑。 它脚步一耸,并没有扑向我。而是从我地头顶越了过去…… 我回过头,正看到一只满嘴血肉地小豹子从石壁后走出来,靠近那只庞大的黑豹。 小豹如一只灵猫一般摇动着细长美丽地黑色豹尾,低下小小的脑袋,亲热地蹭蹭它的家长。它浑身毛绒绒的,小肚子圆滚滚的,看起来小家伙吃得很饱,满意地眯缝着绿光莹莹的小眼睛。 大黑豹姿态矫健地转过身,来到马尸前。 它见孩子已经吃饱了,低下头开始撕扯马尸,它的牙齿很可怕,它的吃相也很凶残。它会不时地扫我一眼,我感到自己浑身都被冷汗湿透了,却不能用手去擦拭。 小黑豹开始东张西望,它的眼睛很快瞄准了我。它回头看看大黑豹,向我一步步走过来,微微咧开的小嘴巴呈现一种幼嫩的粉红色,可是,配合着它那双莹绿色的眼睛,看起来很像是一个没安好心的坏小子。 它在我面前轻轻松松甩了甩尾巴,龇出血淋淋的牙齿,向我“呼”地一下。我很害怕,手指又开始向昆吾剑移近。真是可笑,那大黑豹我能对着它微笑,这小黑豹居然让我很头疼。 小黑豹没有注意我的剑,视线集中在了我的水囊上,它好像挺熟悉人类使用的物品。它非常谨慎地从侧面走了两步凑近我的水囊,呼拉一声将它带走。四只毛球似的爪子如同一个贪吃的孩子,抱住水囊,左右嗅了嗅。它又低低瞄了我一眼,一下子咬开水囊,水涌出来浇在它的脖子里,小豹子张牙舞爪地摸了一通脖子,看水快流完了,又忙着低头添了起来。 小东西咂吧的声音太响了,大黑豹猛然抬起头,嗷地一叫,豹尾一甩将小豹子扫开数尺,凑在水囊边又嗅又舔。小豹子扭着身体走回来,很不甘心地又去舔含着水分的沙地,这一回大黑豹让开一些,让它舔个痛快。 马尸很快就变成了白骨带血的残骸。 小黑豹喝完水,小爪子挠着泥沙,又在试图接近我。我左右看了看,摊开手,让它明白我已经没有什么抢掠的价值了,小豹子的尾巴甩来甩去,看起来很不相信我,小贼眼珠滴溜溜地转着不知道在动什么脑筋。正在这时,大黑豹吃完了,召回它的孩子。听到大豹子的低沉吼声,小黑豹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退回去,还带着小小的怒气对着大豹子挥挥小爪子。 大黑豹不理会它的小任性,缓缓转过身体,有力的豹尾在空中甩出一个有力而优美的造型,向着风沙漫地的戈壁古墙深处走去。小豹子也跟在后面紧紧追随。 我从地上站起来捡回自己的剑,坐骑变成了别人的口中美食,时间也被耽误了许久……最要命的是,我在与黑豹的对峙中,神经一直处于紧张状态,如今,一种隐隐虚脱的感觉从我的身体贯穿到指尖,连握剑的手都在微微发颤。我不敢留在原地,只想离这里略微远一些。 我走了不远,双膝一软,坐倒在烈日炎炎下,脑震荡的后遗症又开始作祟,我按紧太阳穴等着那一阵眩晕过去。眼前逐渐发黑,耳膜中嗡嗡嗡地响个不住。 当我的意识重新慢慢清晰过来的时候,一阵阵黄尘在眼前浮动着。我看到三匹快骑向我冲过来,不用很近我已经看出来马上的都是些匈奴士兵。他们的身上皮甲破烂,剑尖带血,显然从不久前的战斗中败下阵来,正试图寻找生路。 他们的其中一个看见了我,我身上还穿着汉族服装,他立时嚷嚷了起来。 我躲又躲不掉,逃也逃不动,在布满石块的戈壁上略跑了几步,便跌倒在尘土中。抬起头,几把匈奴弯刀故意将夏日最耀眼的阳光反射在我的脸上,我捂住眼睛,纷乱的马蹄声在我身边践踏不止。 我疲惫地在地上翻滚着,勉强躲闪着,心中只觉得这一定是我不救荀大人,忘恩负义的报应。先是黑豹,又是匈奴人,我已经被逼得难逃活路了。 第三十一章 长空雁叫江挽月 马蹄在我身旁乱踩,我听到另一匹健马混杂进了这群匈奴人的战马中。接着便传来了挥刀割裂的声音。 我心中很高兴,就知道我这个人运气向来不错,绝处逢生从来就是小菜一碟,此番死里逃生也是当然的。我抄出小刀,在马腿下展开了腾挪转跳的功夫,雄心勃勃打算扭转败局。 战马上一声声怒喝,战马下我一刀刀驳骨乱切。等到有了空隙,我去仰视那个来救我的英雄。 此人身量极其高大,满身兽骨项链在身上哗啦乱响;他孔武有力,却只用刀背砍斫匈奴人的兵刃。 阳光偏过一侧,我看到一张怒发如狮的脸,浓密的眉毛下,一双深深凹陷的匈奴人眼! “古钦洛伊?”我几乎难以置信,这就是那个在祁连雪山上当我们的向导,那个匈奴部落的小首领! 他怎么会救我?他凭什么救我? 他看到我已经恢复了状态,用清楚的汉语说道:“抢一匹马,快逃!”手中的大刀背一个挥舞,刀光惊现中一个匈奴士兵的背上被他的刀背砍中,跌下战马。 我从地上挺身而起,抓住马鞍越上马背。几个匈奴人叫骂着向我追来,古钦洛伊已经跃到他们的面前,他的力量与武功都高出他们很多,很快就将他们拦在了我身后。 我骑着马慌不择路地向前飞奔,虽然心中实在搞不清古钦洛伊在做什么,不过他救我确实是实实在在的举动。 我跑出一段距离,向后看去,正看到他的同族满脸愤恨地将弯刀砍向他的身体。.网,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古钦洛伊的战刀已经丢失在乱马奔腾中。他褐色地面孔深深地望向长生天。紧闭的嘴唇,为他的脸上刻上了一层虔诚与庄严。当刀身刺入他地身体之时,他的双手向着天空高高举起。他仿佛不是在战斗,而是在向着祁连山大神做着最诚心地祈祷…… 回身、转缰、打马、飞奔…… 没有经过大脑地动作从我手中连串而出。我的利剑劈翻两个尚还有战斗力的匈奴人,又一路飞刀,伤了他们的战马。最后托住摇摇欲坠的古钦洛伊,用绳索将他牢牢捆绑在马背上。在那些匈奴人恢复元气之前,猛踢古钦洛伊地战马。我也跟着已经昏迷的他一起冲向了远方。我们在一片绿洲上停下。 我吃力地将他从马背上松下绑来,他跌在我身上,几乎将我压翻过去。我打开他的皮甲,血肉模糊的刀口让我倒吸一口凉气。他身上的伤势不轻,加上马背的颠簸,伤及了内脏,幸而身体健壮,呼吸心跳还算正常。 我走到旁边一个大湖边,用自己的手帕绞了一些水。又把自己头上荀郅为我包扎的绷带解下来,破旧染血的棉布落在湖心,渐渐沉了下去。 我看到湖水中。自己这几天被仓皇地逃命、孤单的心情、思念的折磨折腾得满脸菜色,神采全无。 后面传来那个匈奴人地呻吟。我把滴水的手帕放在他干渴地嘴唇上让他湿润一下。接着开始为他清理伤口。我蹲在古钦洛伊地面前:“你怎么样?” 他看着我,目光仿佛没有焦点。我用力摇他:“你给我醒醒,我救了你,你不会死的。” 他闭上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重新睁开:“谁要你救?” 我闷然,是啊,他并不需要我救,我却很感激他让我绝处逢生。我说:“我辨不清方向了,我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认路也有其他方法地。我只是想试试看,如果,他确实是真心救我的,他现在不能不管我这个问题。 “没用的女人。” 他讥嘲我?我等着他把话说完,他支起身体左右转了一圈,说:“黑水泽。” 他……是真心要救我?我的身体微微一松,坐在地上。 这里就是黑水泽? 我站起来,这里就是几天前我和霍将军曾经相约见面的地方。 宏大的祁连山雪水一路歌唱而来,注入了这个方圆十数里的黑水泽。 蓝色的天空上,云朵的西面边缘正开始一点点泛红,丰盛茂美的草场逐渐增添了一层金灿灿的光泽。远处,风沙吹蚀而成的巨大山崖呈现出一种古怪嶙峋的面貌。我站在黑水大泽边,金波浩淼,金光闪耀。璀璨的晚云在天空中、湖面上共同演绎出神话般的瑰丽与神秘。 傍晚的黑水泽,美得惊心动魄…… 可是,它越美,我就越恨它!这里,是我和去病相约见面的地方,它为什么要改变这 黑水泽平静地仰望天空,坦然、明澈,丝毫不因为我的怨懑而有半点的波动。它从远古起便滋养着这片土地,生命的得失,时间的流逝,天上人间的所有故事,在它的怀里,不过是一片银色的小小涟漪。 一队大雁在高空中衔尾而飞,夕阳刚下,淡淡的明月已经在天际出现。 天上的日月都能互见,我和去病为什么不能相见? 我双眼模糊,望着澹澹湖面天水相接之处,对着黑水泽大声喊:“霍将军----” 古老的湖泊没有一丝反应,我向湖水中走入几步:“霍----去----病----” “霍----去---病----” 黑水大泽上,平静的湖面被我的搅动,出现了一圈圈波纹,因没有阻挡,那波纹从湖面上划开去,组成了一个个逐渐扩大的浑圆,远处的水鸟随着波纹轻轻荡漾,连翅膀都不曾扇动一下天云轻舒,水波平缓,半江如镜半江红。我耳边忽然传来轻轻的踏波声,我抬起头,一匹战马的轮廓出现在黑水泽红云映照的浅水中,战马上年轻的将领有仿若钢山一般的剪影。他站在波光涟漪的最边缘,收缰回首,夕阳的暮色将他雕塑成古铜般沉郁雄伟的轮廓。 他远远看着我,笑容灿烂:“丫头,终于等到你了。” 我呆呆地望着他,仿佛看着黑水泽上方的海市蜃楼。我不敢说话,更不敢走上去,生怕搅动了空气,一切都会消失在无边的空茫中。 第三十二章 列疆岂肯付劫灰 破阵假军司云柯收起缰绳,回首看我,嘴角是灿烂的笑容:“丫头,终于等到你了。”他回头打个唿哨:“连旋!” 一匹战马从他的身后冲出来,唏律律在黑水泽平静的湖面上欢腾出一声长叫。我看到它银色的长鬃在夕阳中闪闪发光,五花的身体在夕阳中强壮轻捷---- “阿连!阿连!”我涉水跑过去,一把抓住了阿连的马鞍与缰绳,跳上了阿连光滑美丽的脊背----“阿连!阿连!”----阿连在黑水泽的浅水中扑腾出一片金光灿烂的兴高采烈,扑腾出分而重合的快乐----“阿连!阿连!”我喜极而泣,搂住阿连不听话的马脖子:阿连回到我身边了……可是,我的霍将军呢? 我停下马:“云大人,就你一个人?” 云柯点头:“还有关云飞,受了点伤。其余人都冲散了。” “是吗……”我想起了古钦洛伊,“云大人,我和古钦洛伊在一起。”我把救古钦洛伊的事情简单说给云柯大人。 “他?”连云大人都倍感意外,“你还救他?”云柯说这个人行事诡秘而奇特,还是杀了他为好。 “云大人,也许,古钦洛伊是真心降服的。”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应该对已经降伏的匈奴士兵有一点儿信任。我们正说着话,关大人也骑着马向我们踏波而来。 “这个人不会真心顺服的。”关云飞说,“最擅长看人的解昭当初就这么说过了。”他说完一阵沉默,解昭已经战死沙场了,其余几个不知道去向。他们都是很要好的兄弟,所以霍去病才将他们调派在一起保护我。我想起了生死悬线的荀郅。感到了内疚。 “那你们怎么还用他?”看着天色,今天不知道能不能赶回黄土崖。 “这些事情是霍将军决定地……”他们跟着我来到古钦洛伊躺着的地方。 “霍将军?”我连忙问他们:“对了,黄土崖一战你们到底怎么样了?我掉下山崖不知道结果……”我们已经走回到了古钦洛伊躺的地方。.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他蹲在地上,姿势有些怪异。关大人走过去:“黄土崖那里……” “小心!” 我用剑挡开古钦洛伊地突然袭击。他趴蹲的那种姿势我一看就知道具有攻击性。云柯怒火中烧:“古钦洛伊,你到底要干什么?” “你不是已经投降了汉朝吗?”我替他可惜,我觉得他现在似乎既不见容于匈奴人,也对于汉朝依然有仇恨之心,既然如此。何必当初投降呢? “投降?”古钦洛伊一声狂笑,不顾自己胸口地伤口崩开,“我古钦洛伊怎么可能臣服于你们这些汉人?” “我们军中很多人都来自于匈奴,高不识、仆多不都是吗?你努力一点一定也可以做上校尉的。”我拦住两位汉族军官的利刃,示意他们暂时按捺下火气----看在他救我的份上,很想给他一条生路。 “他们算什么匈奴人?”古钦洛伊的脸上显现出一种强烈鄙视地态度,“他们不过是匈奴族低贱的属国奴隶罢了!他们所在的鄢支属国、祁和部落从来就是我们大匈奴马下驱策的卑贱羔羊!” “你们都是匈奴人!”我对高不识印象不错,觉得他果敢也机敏。 “我们呼衍氏的子孙从来不正眼看这种有奶便是娘的孬种!” “古钦洛伊!你自己不也是投降过汉朝的吗?!”他真是越说越过分了。 “我是在给你们带路……哈哈哈哈……”他怪笑起来,眼角慢慢渗下一点泪水。“……带路……我要你们统统死在雪山上……” 雪山上……我陡然回忆起了雪山上他那狂烈的表情:“你……你……” “霍去病!”他叫了起来:“霍去病!”他的头仰望祁连山地方向,他的眼睛里映出祁连山的清白雪峰:“祁连山大神,天祁连。你到底要我们匈奴人怎么做?”他不顾自己身上地伤口,嘶哑的吼叫起来:“霍去病。你究竟是天神还是魔鬼。你为何可以穿越祁连山地六月雪?!”他双手举天,胸前汩汩流血。形容非常可怕。我从他地瞳孔里看到濒死的信息,我向后退去。 他大吼大叫,大声哭嚎:“难道,长生天真地要把匈奴族的命运,交在汉人手中吗?……霍去病……五百年一现的苍狼神居然不是大匈奴的勇士……”他已经陷入昏聩,说的话我一句也听不懂。 “他疯了。”我说,走上去避开他狂乱挥舞的手臂,一把尖刀扎入了他的心脏。他突然吃痛,眼睛猛然睁大,他看着我的双眸又好似非常清醒:“苍狼的女人……好……” 他的这份清醒让我稍微犹豫了一下,不过刀已经扎了进去,我入手的这个位置他活不过两秒钟。自从确定他并不曾真心降伏汉朝起,我就动了杀念,生怕他暴露我们的行踪。 刀体略搅,他的眼睛顿时变得灰暗。我侧过刀身,让血浆不要直接喷射到我的身上。然后,将他的身体平放在地面上----我已经给过他机会了,他不肯把握是他自己的事情。 关云飞吃惊地看着我平静稳定地做完这些事情:“你……”云大人似乎并不意外,他曾经和霍将军同赴祁莽川,见到过我与月氏左庶长的一战。 “呼衍氏是什么意思?”我站起来,古钦洛伊的话令我感觉到了匈奴帝国似乎有着他们特有的某种秩序。 云大人说:“呼衍氏是匈奴族的四大贵族之一,专门负责祭祀。祁连在匈奴语中是指苍天,祁连山就是他们心目中神圣的天之神山。匈奴人中,只有他们这个部族的勇士拥有登上祁连山绝顶的特权。这也是霍将军决定让他带路过雪山的原因。” 我明白了,匈奴人非常信奉神灵,古钦洛伊作为匈奴族专司祭祀的呼衍氏族,他们对于神灵虔诚的敬畏远远超过其他人。古钦洛伊祁连雪山上受挫,还有那金光照在霍将军身上的自然奇观令他的信仰发生了严重的分歧。所以他一会儿为了忠于祁连山大神的选择而救我,一会儿为了匈奴人的尊严而自杀,一会儿又因为对于汉军的天然仇恨而刺杀云大人……总之,他已经因为信奉的神明不再看顾匈奴人而头脑混乱了。 “匈奴人好像都挺顽强的。”我见惯了部队中的匈奴降将,有时候几乎忘却了他们狼族的本性。这个古钦洛伊让我又一次见识到了匈奴人狡诈顽强的草原民族血性。 云柯说:“最顽强最凶残的匈奴人都在漠北。”关云飞说:“我们都等着去大漠,彻底端了他们的老窝。”他的眼睛望着东北方:“漠北……” 遥远的名字……我现在还没有想到这么远。 关大人却沉浸在了这个遥远的地方:“霍将军一定会带我们去漠北,让那里从此再无匈奴王庭!”关大人已经将近四十岁了,他曾经家有良田,“文景之治”轻徭薄赋的宽松政策,让他靠马匹生意维持着很宽裕的生活。 就在他年过半百,儿孙满堂安享人生的时候,元朔四年,漠北匈奴人北犯云中城,两个业已成年的儿子因前往云中交接生意而死于战火,他相濡以沫的妻子无法承受丧子的巨大打击,一月后也撒手人寰。从此,他成了无家可归的鳏夫。适逢卫青大将军龙城大捷,皇上开始全面召募抗匈人马。关云飞仗着贩马多年练就的好身板,顺利加入了大汉朝征匈的军队。 河西匈奴不是他的仇人,漠北大沙漠中,才有他心心念念要斩杀的刻骨仇敌。 云柯轻轻拍拍自己老哥的肩膀,关大人激动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 我一件事情心中悬挂很久:“荀大人……在我们失散的黄土崖下。” 我还是决定把这个事情说出来,云柯和荀郅同出安定,他们之间的交情决定了云大人一定会去救他的。事情过去了不过一天,当初我不救他只是因为没有条件,现在不同了,我们有很好的战马,他们两个看起来身强力壮的。 他们停住了马步,关云飞说:“那,一定要去救他的。” 第三十三章 风云千里曾射雕 我提醒他:“有伤者的地方可能会招来野狼。”荀大人生还的机会非常少,这也是我犹豫到现在才说出来的原因。 关云飞的眼睛闪过一丝尖锐的光芒,他说:“有野狼我也要去。”他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果然要去啊…… 我如梗咽喉:按照我的生存逻辑,我不大会去冒险救一个人。“那就一起去。”我跳上阿连的马背:“多个人可以有些照应。”既然决定去,那就拿出最好的姿态。 纵身上马的瞬间我觉得自己身轻如燕。死亡对我来说本是家常便饭,我也没有尝试过和什么人建立起感情,可是,感情这东西无孔不入,我这么一块超级铁板都被腐蚀出来了一个洞。 先是陈天鹰……霍去病……然后是小吱、璇玉……现在,就连战场上的战友也开始加入这个行列……我担心自己会爱心泛滥开去,给自己惹来无数麻烦,到时候还不知道有没有运气去应付---- 此时,我忽然发现关、云两位大人身材都帅得很,宽阔的肩膀,雄壮的体魄,有力的手腕,还有他们身下的健马,都带给我无比的信心。霍去病的队伍里,每一个士卒都是精挑细选的,跟在这样的队伍里,呼吸都会觉得很爽快。 我相信我们就算白跑一趟,也应该能全身而退。嗯,这次就任自己的爱心泛滥一次吧,毕竟人家救了我的性命。如今既然决定做人了,再继续按照怪物逻辑生存的话,霍将军会讨厌我的。 我在心中诚心祈祷。这一次命运不要对待荀大人太残忍。 我们一路说着折转方向向西行,天色晚了,我们也已经疲惫难言。这一路上好像是个风口。不管走哪边,那巨大地风从遥远的戈壁深处吹来。.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卷起飞沙,滚起走石,令我们歪歪斜斜难以行走。 时近傍晚,河西朔漠的沙尘暴在狂风地吹激下,向我们展开了狰狞的面目。云柯见天气恶劣难行。抬眼望出去,密密麻麻地沙尘令人难以辨别方向,决定找寻歇脚避风的场所。他担心一旦迷路,反而更会坏事。 “我们走那里怎么样?”我看到在异石纷呈的成片山崖中,有一座古城站立在万仞绝壁之上,在风沙的呼卷中若隐若现,散发着神秘的气息。那是月氏国地黑水古城。 “我们贴着这座城的石壁下面走,这样不会走岔道路。”我没有浪费时间的习惯,说:“来的时候我留心过线路。这里的路我能以这座古城为标识。回到黄土崖下去。我们完全不用另找地方躲避风沙。” “去那里?”云柯大人踯躅了一下。 云柯说:“我听说里面地形复杂、几十年前就流传着有鬼魂出没,连河西匈奴人都不敢轻易进 云大人曾经向一些常年游牧在黑水泽附近的匈奴降将了解过情况。黑水古城,是月氏人遗留在那里的一座弃城。 据说。月氏人黑水大战溃败之后,西迁妫水。有大量财物无法带走留在了这座古城中。因有此诱惑。匈奴族曾多次派人前往探查,但是。每一次都有去无回,连尸骨都无法寻找。 黑水古城慢慢变成了一处禁地,大家都说那里有月氏王英羽和他部下的死魂灵,他们死得惨烈,尤其是那月氏王,传说他的阴魂受到禁锢难以安息,常年在黑水城中飘荡。进入这个古城地人一旦被他的恶灵所附,便会自相残杀而死。 “我们又不是去那个里面。”我告诉他们,关于这个黑水古城灵异事件的故事我也听说过,他们那些少数民族最迷信,总是喜欢给一个地方蒙上各种神秘色彩。 霍去病在筹划黑水会战地时候,问过教我匈奴语的那个小当户解也关于此处地地理人文。解也地一名族兄因也精通月氏语,今年五月曾经在族长的胁迫下进入黑水古城寻找传说中地财宝。解也说,他们在古城中心的巨石阵中先是遭遇风灾,然后又遭遇狼群。 那族兄侥幸逃出一条性命来,最后仍然重伤死在家中。他向着家人指天发誓,说那群狼是有人操纵的,是一名白衣男子在月色下驱策狼群,使他们全军覆灭。他临死前,再三警告他们族人不要再去骚扰那片土地。 霍将军听完这个情况,当时就分析开了。 他觉得,河西月氏人势力弱小,不可能在黑水古城保存足以对抗匈奴军队的力量。他认为,这种故事很有可能是匈奴部族自己刻意传出来的。黑水古城作为月氏人抵抗匈奴的最后堡垒,也许其中埋藏着什么可以充实军需的财物。漠北匈奴族如今没有心力料理这里的事情,就编出这样的谎话让其他匈奴部族暂时也不能涉足这里。说到这里,去病笑:匈奴族必败,他们以部落联盟为国家根基,这种四分五裂的统治方式早晚分崩瓦解。 话说完,他的目光就沉没在面前的沙盘上,沙盘上,休屠王、浑邪王、稽且王、濮王……他们也是一个个部落的联盟……他们也必败…… 云柯用手臂遮挡着不断向我头上扑过来的砂石:“走那里试试看吧。” 关大人嗯了一声。 古城非常大,我们走了大半夜还是没有走出这一带。到了后半夜,风沙越发肆逆狂烈了,我们准备休息上一两个时辰,等到天亮风沙平静的时候再出发。 我和关、云两位大人一起来到黑水城一面砂岩前找了个避风的地方蜷缩下来休息。这里有一片干草丛,适合隐蔽。 “我来望风。”关云飞大人带着资深斥候的专业姿态四处巡查了一下状况。 其实我也不需要谁望风,把耳朵贴在地面上睡觉,异常的响动说不定我比他先发现。不过,人家恪尽职守,我可不能剥夺了别人的责任感。我缩身躺倒,睡起了觉来。云柯见自己的兄弟为我们放哨,也放心地睡着了。 我听到一种闷闷的声音,好似是马蹄在草原上行走。我轻声爬起来,关大人看到我的动作,虽一愣,旋即明白我比他先发现了什么。我气得瞪他,又生自己的气,还自以为自己警惕性高呢,直到别人靠得这么近才发现,我真该找块豆腐一头碰死算了。不过,汉朝的豆腐金贵着呢,不大容易找到。 关大人对于自己失败的望风,显出了满脸歉意。 奇_书_网 _w_ w_w_._q_ i_ s_h_u_9_9_ ._ c_ o _m 此时,风沙已经稍稍安宁,我们不敢做出大的动静,只得龟缩在原地,希望对方不要靠得太近。 一小队战马向我们的方向走来,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生怕他们走入这个干草丛,我们的行踪难免被发现。 还好,马蹄及时停下了,我看到当先的男子一身黑甲,虽然面貌不熟悉,可是看得出是一个小月氏颇有身份的武士。他身边一个女子白衣宽袖,从我的角度可以看到她的侧面,她额前勒一根银色珠链,上面镶一枚月牙形美玉,衬得一双俏目明若湛水,唇若点朱,不是那个花尚公主又是哪个?她明慧的双眸望着不远处的黑水古城,一点亮亮的星火在其深蓝色的瞳孔间闪烁。 第三十四章空城一夜惊风雨 他们身后三四个马身处站着一队月氏士兵。 那领头的武士正与那女子说话,方向朝着我。因这几日跟解也学习月氏语,为了纠正我的发音,我看着他的口型进行练习,所以我对月氏语的口型非常熟悉。此时虽然他们说话很轻,我无法听见。但我视力超常,他的话我能够“看”个八九不离十。“花尚公主,您一定要深思啊!”武士面色焦急,似乎正在劝说这位固执己见的公主。 此时,一匹快马穿越队伍来到了他们的面前,花尚公主回头一顾,顿时失色:“阿御,你来干什么?” “阿姐,我要跟你一起去黑水城!”花御小王子身上泥土狼藉,黑水古城与月氏人所在的祁莽川尚有几个匈奴部落隔离,小王子穿行不易。 “胡说,你是月氏人未来的王,你怎么可以做这么冒险的事情?”花尚公主面显怒容。 “什么王,不能够驾御赤姆,根本不能成为月氏王!”花尚公主不提此事便罢,提到了,小王子越发懊丧。 “阿御,真正的王者不仅仅在于祖先的承认,而是你是否能够为你的族人谋平安,谋幸福。我为公主的这番话悄悄击节叫好,我从古钦洛伊的身上看到了他们这些少数民族对于祖先神灵的深深崇拜。公主能够拨开繁冗,有这点见识,我就觉得她很该当这个部落的首领。再加上她熟悉了解各种语言,熟读各地经史,单这一份心力也着实让人感慨。.Wap,16K.cn更新最快. 小王子抬头道:“所以。我才要跟阿姐一起去黑水古城,找到那个人”花御小王子如乃姐一般露出坚强之色,“身先士卒。这是月氏王世代相传的勇敢!当年的英羽王不就是这样的人吗?” 黑水古城里真地有月氏人?而且,这个月氏人似乎对他们整个部族都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花尚公主浑身重重一颤。说:“留在部落中,保证小月氏三万老幼的性命安全才是最重要地!”花尚公主见弟弟依然倔强决然,耐心劝服他,“你看,简扬哥哥我都没有让他来。阿御。身为王者,你要分清楚孰轻孰重。” 我现在知道,月氏语中的“扎基”就是哥哥地意思,看来,他们兄妹与那个简扬关系很亲密。 我猜测在黑水古城的“那个人”,大约是解也口中驭狼的白衣男子。那小王子急道:“阿姐,谁不知道,阿朗跟赤姆一样,根本就是没有理智的野兽!” 一记马鞭狠狠抽在王子的脸上。花尚公主怒道:“你怎么敢冒犯祖先神明?”小王子知道自己情急说错了话,捂住满脸地鲜血羞愧难言。 月氏人的事情真麻烦,我只求他们之间快些结束。尽早开路,再这么憋下去。我和两位大人可以不发出什么动静。我们的那三匹坐骑就很难说了。你看,阿连的马脸上叮了一只小苍蝇。它快要晃脑袋了…… 花尚公主是个当机立断的人,命令几个士兵将小王子架回去,回头对着弟弟说道:“阿御,如今花哲澜已经死了,我又不在,部落里群龙无首只能靠你了。汉匈正在交战,双方都会派使节前来,稍有言语不慎,无论汉匈双方谁胜谁负,都有可能对我们不利。你若不能担当,父亲母亲的在天之灵都不会原谅你的!”说完,纵马迩去。小王子因乃姐说话重了,站在原地不敢跟去,呆立半晌这才策马,郁郁而去。 待到月氏人走远,我和云柯从草丛里站起来,阿连终于可以不停地摇头,甩开那些讨厌的草蝇。 我抬头望望天空:“风小了一些了,事不宜迟,我们出发吧。”我一手拉着马鞍,一手抓着缰绳向马背上爬去。 我的话说错了,黑水古城地狂风又一次嚎叫起来了。那声音如同一个低沉的男子在远远念着久远的梵咒。天地世界忽然更加暗无天日了,也许,这就是黎明即将到来之前地黑暗时刻吧一时之间,似乎有一股寒凛凛的感觉从后背爬上来,昆吾剑光滑地剑鞘反射着我身后地黑暗,我恍惚看到一点白色的光点在不远处一掠而过。 我地手指捏紧了昆吾剑,剑身在古老的剑鞘中通灵一般地微微颤动。 我静默很久,凝神感受身边空气的波动----周围一切都似乎很正常。 我问云大人:“你看到什么没有?”他的方向正面对着那白点晃过的地方。 云大人摇头:“没有。” 可是,方才我分明感觉到有人在暗处接近我们。 不管有没有人隐没在暗处,我们就要离开这里了,还紧张什么呢?我放松状态,对身后的两个人道:“天快亮了,这里的风也该停止了。”只要风停,只要天亮,一切又会恢复夏日的平静与温暖。 我的手再次搭上阿连的马背…… 忽然,一道凛冽的光芒向我身后刺来。 我回身躲开,刀锋眼看着就要砍入阿连的后背。捏簧,起剑。龙吟声中昆吾剑弹跃出鞘,亮点在夜空中划起一线流星-横劈过来的战刀被我迎刃挡住了,战刀与我的宝剑相格在一起,静止在空中。 阿连发现处境危险,连忙跑开些。 尖锐的风声从黑水古城的山壁上遥遥而来,在刀剑交合处低啸,发出咝咝的细响,仿佛有毒蛇在我们之间吐信。 “关云飞,你要干什么?”我看清偷袭者,一把撞开他的战刀。 关云飞脸上的肌肉一阵阵抽搐,变成了一个可怖的表情:“我……要杀了你!” 我的长剑遥遥对准关云飞的咽喉,剑尖颤抖在黑暗的长风之中---这里有月氏王不肯飘散的阴魂,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恶灵附身……自相残杀吗? 第三十五章 君子提剑死知己 昆吾剑在他的战刀边旋转起一团团银光烁烁的电光,他的普通战刀无法抵挡我上古利器的锋芒,顺锋避让。我也侧面让开,只与他刃身相交。 “关大人,”我说,“偷袭一个女人,你算什么男人?” 他不说话,只是对我一路砍削,我与他交战数个回合,渐渐从他的套路中寻找破绽。他是一个骑兵出身的战士,又是半路出家,这注定了他在平地上不是我的对手。 “唰唰唰!”昆吾剑在他的身上划开几个充满致命威胁的破口,他的铠甲连接线被我破开了几处,他连忙后退数步,稳住马步。 “杀了你!”他狂暴地叫了一声,又向我冲过来。云柯大人试图抱住他,被他双手撕拉着甩开。 “关大人,你是带兵的将领,也是骑马的好手。你不要在平地上浪费你的好才能。” 他擦擦肩膀上被我划开的伤口,重重哼一声:“一个玩物……” “你说什么?!” 我的脑袋嗡地一声巨响----这也太震撼了吧? “一个玩物有什么资格来说我?”他把战刀一肃,刀锋暴烈向我席卷进攻。 关云飞的话语呼的一声冲入我的脑门,我的头脑豁然若白雷劈裂。 眼角眯起弧度,冰凉的杀机从我的肺腑中生了出来:“玩物……”居然可以这样污蔑我与去病之间的感情?我手中的剑势缓慢下来了,充分利用宝剑的快刃不断与他碰撞,只要稍有机会便会破刀而入,切断这个家伙的喉咙,让他知道信口雌黄、污血喷人地后果!“弯弯姑娘。手下留情!”云柯旁观者清,看出我杀念已动。我清醒过来,现在不是互相残杀的时刻。剑锋堪堪让过关云飞的快刀。 我让他,他却不让我。我只得将剑锋一扁。又一次逼开了关云飞地攻击。 我没有兴趣与他游斗,真气一振,剑芒嗡然作响,昆吾剑如同银蛇般一顿狂搅,关飞的刀身被迫与我相撞。断成了两截。 断刀在空中划出凌厉地风声,贴着关云飞的耳面而过。 “关大人,你觉得你能够杀了我吗?偷袭都不奏效,面对面你更没有机会了。” 他的连番进攻都被我仗着昆吾剑之利化于无形,深知大势已去,望着我直喘气。 “知道为什么我刚才能够躲过?”我们如今身处险恶之地,我不想和他凶兵纠缠,尝试从心理的战略上瓦解他对我的杀意。 他方才偷袭已经尽了全力,确实有些不甘心:“为什么?” 昆吾剑地剑鞘反光外加我的视力异常令我不那么容易被人偷袭。此外。他自己也有一定的失误之处,我习惯了防备他人。 “是你自己泄露了你的想法。”我说道,“你方才观察地形。决定躲藏位置的行动,说明你一定是有经验的斥候兵。既然如此。月氏人接近我们的时候你怎么会不及时发现?你坐岗放哨如此心不在焉。怎能不让我生疑?” “真是小看你了。” “我也小看关大人了----行事的手段可以卑鄙如斯!” “手段卑鄙?”关大人大吼着,“我关云飞这条命要死也要死在战场!我不想为了一个女人触犯军法!” 我苦笑。自己何至于被霍去病的部下痛恨如此:“关大人是上战场杀敌地好汉子,既然,我在大人眼中不过是个……”那个令人反胃的词语在我的喉咙里滚了一滚也无法吐出来,这就是古代男人看我地眼光:“大人不怕脏了你的手?”“为了霍将军除去你这个祸害,我关云飞不在乎这一点肮脏。” 我心中仿佛什么东西被搅动了一下:“这关霍将军什么事情?” 他哼了一声不与我说话,一付要杀要剐任君择夺地表情。一团久已遮蔽地阴翳在我心中慢慢铺散开来:这段时间以来,我也意识到我在军中,对去病有诸多不利与他的因素,所以曾经选择主动离开军队。可是,一直以来,这只是一种模模糊糊地感觉。没有想到,今天我要面对他将士们内心的真实想法。 关云飞老牙紧咬,一付不打算跟我多罗嗦的样子。 我走一步歪棋:“你说说我怎么成了一个祸害,如果说法合理,我死给你看。” “你敢死吗?”他没想到我这么说话,禁不住开口。 “理由充分就没有问题。”我将剑往脖子上一架:让我听听看,能有什么理由能够让我死? “霍将军是战场上的军神,不该被你这个女人牵着鼻子走!”他一说完,手中的断刀向我脖子上的剑撞过来,准备将我追毙于自己的剑下。他是真的十分厌恶我,只要有半分机会便不会放松。脖子上横架的宝剑掉刃而出,刺向他的眼睛。剑身波动,猱身而上…… 关云飞眼睛被剑光刺激地一合,长年训练的手臂立即也翻腕迎来…… 我避过他尖锐力沉的断刃,身体擦着他的刀身刺拉拉摩擦过去,剑的尖锋紧密地停留在关云飞的胸前,随时待入----他的刀刃也如他所愿,点向了我的腰,可惜他的刀身短了一截,离我的要害还差一个手指的距离。 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也,我展现的搏杀技巧令关云飞的脸色变成了猪肝色。 “女人说话果然不算数。”他冷笑,“我算准你不敢死。” 我的剑向前一挺:“是你的理由不合理。霍将军一直在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我根本没有干涉他。” “你妨碍了他!”关云飞说:“霍将军是唯一能够带着我们打大漠的人,我不允许任何人妨碍他!” 我望着眼前这个固执疯狂的男人,他的脸上眉宇间,除了仇恨我什么也看不到。他的心被仇恨填得满满,他除了要杀灭漠北匈奴人,再也没有了其他生存下去的理由。他是如此,霍去病也应该如此吗? 我说:“真可笑!我哪里妨碍了他?我有这个能耐妨碍他吗?” “我了解霍将军!没有你的时候,他不会扔下大队伍孤身去祁莽 发……生……误…… 唉!我真是比窦娥还要冤:“他孤身去祁莽川是为了我吗?他是想为军队争取同盟力量,他是希望最少的牺牲获得最大的胜利!你还敢说你了解他?!”我的目光看向云柯,他应该很清楚那件事情上霍去病的布局。 关云飞早不动手,晚不动手,我们在黑水城中他就动手……难道说……我问:“你打算杀了我,便说是月氏王恶灵附身?你觉得霍将军会相信你的话吗?” “相信不相信是他的事情。”关云飞说道,“可是至少他有了一个不杀我的理由。霍将军是不会为了一个女人将自己的将领处以军法的。” 他还真是了解啊。 关大人,虽然你我之间是一场误会,可是我也不能让他白白误会一场。 第三十六章 去留肝胆两昆仑 可以看出来,他对于霍去病的忠心是毋庸置疑的。他认为我不过是霍去病随军携带的一个玩物,就如同他的蹴鞠,他的玉食美酒罢了,必要时候就应该抛弃。他们这个朝代的男人,看待随军女人一向是这种态度。李广老将军曾经在军中斩杀高级军官偷偷携带的随军军妓,以警告这些人专注战场。 吴王丧国,沉湖的是西施; 玄宗误朝,缢死的是杨贵妃; 汉朝不兴,远嫁的是王昭君…… 男人们从来就善于将过错推在女人的身上,关云飞只是做了他这个时代很合理的一件事情。我也看到了这个时代的局限性,可是,我不能让这种局限性来伤害我的尊严。 “关大人,你误会我没有关系,我希望你不要误会霍将军。他去祁莽川真的不是为了我。云大人,你先做个证明。” 云柯及时递出肯定的目光,关云飞这才稍稍收敛。 “霍将军不跟你们明说,只不过不希望这点失利给大家造成什么影响。他是一个始终把军队的利益放在最前面的人。他不会为我死,却为你们出生入死了千百回……”沙漠中遇上卫山部的那场意外中,去病绝然撇下我的背影又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说:“即使到现在,我和他同生共死这么多次,他的心思仍然没有变---只要他的性命还在,他还会为你们再出生入死千百回!” “你……”关大人点头,“这是自然……你算个什么东西?” “我对于你们当然不算什么。”他这话太冲人,我暂时忍住,自有话对付他。“对于霍将军,我就像你的妻儿对于你一样。关大人这么大的年纪,你为什么走上战场?你参战为了亲人。你要打大漠匈奴也是为了他们。你伤心,是因为你不再拥有这个世上最亲的人。你仇恨。因为匈奴人令你永远孤单,再也不会有含饴弄孙、承欢膝下地机会了。”关大人的目光骤然收缩,痛苦的记忆令他地脸色灰暗。 我的亲情攻势有了作用,触动了他内心最隐秘地伤 “……关大人,是不是做梦都盼着他们回来?你是否想过。自己宁愿替代两个儿子去死?可是,一旦失去,他们再也不能回来了!” 那从前的粗豪贩马客,如今的坚强军人,一双浑浊的老眼里正有液体在渗出。.Wap,16K.cn更新最快.我还不够,要他一个一个字,和着他的泪记到心里去:“霍将军失去我,就会跟你现在地心境,一模一样!” “你不能看清楚我和去病之间的关系。我不怪你。现在,我已经告诉你了,请你牢牢记住。今后不要再对我们说出这么难听的话!” 关云飞的刀渐渐垂下来,眸中的凶潮渐渐消退。柯不失时机地说道:“我已经跟你说过了。弯弯姑娘不是寻常人。” 现在轮到云大人了。关云飞的决定他应该知道,说不定还和他商量过。这件事情只有我们三个人在场。只要他对关云飞有所沉诺,他们完全可以明火执仗地杀了我。现在这个情况看起来,云大人应该是对此持反对意见的。但是关云飞资历比他老,身上的血仇家恨也令人同情,而我在霍部的位置也确实使人不痛快……所以云柯采取了两不相帮地立场。 云柯大人躲闪着我看穿他的犀利目光。 算了……水至清则无鱼,我看在他们对于霍将军的耿耿忠心上,决定不再计较这些私底下地事情了。 我问道:“关大人,你要快点去救荀大人呢?还是要在这里拿一个你根本没有能力杀的人练习刀法?” 不需要他给出答案,我将昆吾剑插向剑鞘:“事不宜迟,荀大人处境危险,我们快些出发吧。”松剑回鞘,我自己上了阿连地背。 “哐啷----”身后传来刀兵碰撞地声音,云柯撞开关云飞的战刀:“老关,你要干什么?” “老关错看了人。今日,这只贱手差点伤了霍将军地夫人,就以此谢罪了。” 我知他军人粗鲁直率,忙说:“关大人,断了一条胳膊,不过是增加了一个废人。你的手是要留着杀匈奴人的,你的命是要上漠北的,你休要浪费了自己这身马上的好功夫。” 云柯大人移开他的刀:“听到了吗?以后军中若有人再敢说弯弯姑娘的废话,你这把老刀拿出来那才叫派上了用场。” “好!”关大人发了狠似的说道,“从今往后,谁敢在我老关面前哼出半句逆耳的话,我必不轻饶!” 我们骑上马背,视线抬高,风沙万里轻烟拂地,东方略有鱼肚白。 黑色的乌龙战马站在不远处,简扬有些诧异,也有一点惊喜,勉强以汉话与我打招呼:“弯弯,姑娘?” 自己人火并果然没有什么好处,否则以我们三人的反侦查能力,怎会让他人接近了一次又一次? 不过,想到月氏人此时与我们纵然非友,也绝非敌人,我无需太过担忧。遂笑道:“嗯,路过。”我的月氏话一出口,简扬面上喜色更浓:“你的月氏话说得比上回好了许多。” 上回我随口蒙的,这一次可不一样了,我笑得歪了头,继续用月氏话与他交谈:“我很努力,所以学得很快。左庶长去哪里?” “去接应公主。”我们说话间靠近了,阿连和乌龙踏雪马也相见甚欢,互相轻轻碰了碰口鼻。 “简扬,捉住她!”一个冷若冰霜的命令忽然从我们的身后传来。我的昆吾剑尚未出鞘,简扬近水楼台先得月,手指握住了我的咽喉,看着我身后的公主:“为什么?” “阿朗要他。”花尚公主从我身边来到简扬身侧,“你把她立刻送到黑水城里去。” “阿朗不会说话,公主怎么知道要送去的人是她?”简扬利落地抄去我的兵器,却不将我交给公主。关大人和云大人也早已被几个月氏兵控制了行动。 公主从马鞍下掏出一块黄羊皮,这黄羊皮是不久以前刚剥下来的,还带着褐色的血迹。黄羊皮上画着一个侧身而坐的女子,面目没有勾勒出来,但是身形与我酷肖,尤其是手上的一把剑,寥寥数笔,却将昆吾剑的特征掌握无疑。简扬举起昆吾剑,无声地用拇指摩擦着剑把。“我一看到这张画就知道阿朗要的人便是她。”公主卷起羊皮,“霍将军的剑,别的女人是得不到的。” 简扬和我近在咫尺,我感到他的手听到霍将军三个字时微微一抖,呼吸也似乎深重了一些。公主拿出绳子,亲自将我捆绑起来,她将我的下颚轻轻抬起:“你这么漂亮,阿朗一定会很喜欢你的。”我稍稍挣扎了一下,想想没有用,我说:“你放了那两位大人。”那个阿朗如果只是要我的话,这两位军官应该是无辜的。 “不可能。” “不可能?公主是要将我送到一个不利于我的地方去吧?你害怕汉朝得知我的行踪,对你们月氏结下仇怨,所以准备杀人灭口?”我说穿她的意图,也点明她的痛脚,“公主不惜与汉朝为敌,要对我不利,我想,是月氏部落里发生了什么令你们非常为难的事情吧?要知道,现在霍将军……嗯……”公主揍了我一拳,我没能把话说完。 她说:“这是教训你在祁莽川对我的无礼。” 我忍住涌到喉咙口的腥甜:“公主,你细想一下,霍将军在祁莽川不是找到我的踪迹了吗?你能保证现在我的行踪他不会知道?我担心公主将我捉去不但不能办好事情,反而得罪了汉朝,到时候才是你们祁连山月氏族的灭顶……” 公主揉揉手,欣赏着我俯在阿连背上咳嗽的样子:“这第二拳是教训你的鬼话连篇。”她中了邪?完全是一付赶尽杀绝的模样。 “公主,她说的不是没有道理!”简扬拦住公主。 我舒了口气,用月氏话说话的好处终于体现出来了,简扬开始帮我说话了。事情应该还有沟通的余地,我与去病的关系,他们应该清楚。 关大人忽然发出一声爆裂般的怒吼,我看见他回身将一个月氏兵打得退开数米,他自己在马臀上用力一鞭,那战马发出一声长嘶,向着我们的方向冲过来。简扬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没有能够挡住他的冲势,关大人大叫:“快走!”在阿连的背上一鞭子抽下,阿连带着绳捆索绑的我向东方奔了出去。 我用双腿紧紧夹住阿连的身体,自己摸索着想解开绳索,可是,颠簸的马背上很难做到。我想看看两位大人是否逃了出来,关大人眼若血铃,正在后面瞪着我:“看什么看!快逃!” 我看到一把弯刀自他的后背贯入,雪亮的刀锋从前胸露出来。这就是他逃脱月氏兵控制的代价吗?关大人又是用力一抽响鞭,阿连跑得更快了。 我在马背上几乎被颠下去,想到关大人胸口不断流血的伤口,我低下头,用足全力夹住马腹。我此时若掉下去,就对不起他的舍命相救。 第三十七章人生歙合譬朝露 “关大人!关大人!”我双手反剪着从地上爬起来,我真是没有用,始终没能解开绳索。当关云飞失血过多跌在地上的时候,我也气力耗尽一起跌了下去,阿连和关大人的坐骑由于惯性冲出老远。我无力追上,跪回到关云飞的身边:“你醒醒啊。” “小姑娘,快逃。” “我不逃,除非你也逃。”我恨他做事冲动,头脑简单,何苦要白白葬送自己的性命?我和月氏人商量商量,他们两个的性命也许会无虞的。 “老关逃不动了……小姑娘,我错怪你,你生不生气?” 我看到月氏人在靠近,阿连被他们用套马索套住了,无法过来。 “小姑娘,保护好自己。你出了事情,霍将军……”他的喉咙被哽住了,我用肩膀去顶他的胸口,等他的气血顺畅了。我说:“关大人也不能出事,你还要去漠北呢。” “漠北……让……让年轻人去吧……”他昏昏然合住了眼皮。 我急了,用身体撞他:“关大人,你说话不算数!你刚答应过要在军中替我出头,你这么气都喘不过来,怎么替我说话呢?” 他被我怄笑了,重新睁开眼,脸色惨败地难看:“老关……老关嘴笨,怕说了别人也不听,你……让云柯帮你……帮你说话……” 我还要推他说话,试图吊着他这口气,可是,他已经不动了。 四周马腿站满,我从关云飞的尸体边上站起来。他们把云大人也带了过来。我看到云大人身上脸上也新添了伤口,我噙泪道:“云大人,方才关大人托你为我在军中说话呢。.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以后我回到军中的名誉还靠你澄清呢,你凡事不要轻举妄动。切不要多惹月氏人。” 不是我怕月氏人。黄土崖一战后,去病减员一定很严重,我们少给他添一点麻烦是一点。 云大人别过脸,什么话也说不出。他悄悄摁去两点不愿意为人察觉的泪花:“弯弯姑娘,你自己也……”一阵他无法掩饰的哽咽。“……也一样。” 晨曦慢慢爬上了黑水古城外这片荒地,长长地牧草间,一点点晶莹的露水反射着阳光七色的虹彩,点点剔透,颗颗如珠,烈火骄阳下,每一滴都不得长久。 夏末地草地上,夏花已经开始衰败,雏菊、杨兰、观观草这些秋日繁花悄悄替代了河西草场的荒原之美。有死亡亦有新生,似乎永远有希望。 黑水古城,坐落在祁连山两山夹峙之间。来自高原寒山地狂风常年不断地吹袭,尤其是夜晚。更是风沙怒作。 风沙对着这片山地经过了亿万年不断地侵蚀。这里形成了一大片形质特异的雅丹地貌区。 我们现代人称作雅丹地貌的地方,就是砂岩长期处于风沙的磨蚀下。逐渐而形成的造型怪异地状态。每到夜间,这里狂风大作,啸叫不止,声音凄厉,仿佛是恶鬼呼号。再加上地形复杂多变,道路迂回曲折,往往呈现出迷宫的状态,因此,也被称为魔鬼城。 远古时期,不知道出于何种目的,有一个不知来历的部落在这片红砂岩突峭参差的魔鬼城中修建了一座古老的城池。后来,月氏人来到这里,他们便依据其原先的复杂地形重新进行了设计与营造,使这个黑水古城越发深暗诡谲。 现在,这里当然已经成为了无人区。 简扬掀开马车的车帘:“到了。”马车停了下来,马蹄声一旦消失,那夜晚魔鬼般的风啸便灌满了双耳。 我站起来,用头顶开被风撕扯得摇摇欲坠地门帘,一股狂风扑面而来,风沙撞在脸上辣辣生疼。我一扭一扭地挪出马车,简扬伸手把我扶出来。他把蒙在我脸上的黑布取下来,开始解开我身上的绳索。 这个白天,我被月氏人以珍贵地祁连山雪水洗刷了个透,还换上了他们质地最好的帛丝长袍。他们地冶炼技术不错,分配给我地银环耳饰相当漂亮,再加上我头上原先有的那枚弯月白玉,我看起来非常像一个月氏姑娘。 我们已经深入了黑水古城地里部,这里看不见一点草场与戈壁,只有连绵起伏、形状怪异的巨大山石,如城堡、如巨舰、如厚云,层层叠叠,繁繁复复,山势陡峭,石壁参差,一道道密布在我的面前,望不见尽头。 我从木板吱嘎作响的马车辕架上跳下来,袍子被怒风吹起来,紧紧缠进了马车的木板缝隙中。简扬弯下腰帮我把衣料拉扯出来。 “我不能再进去了。”简扬说,“看见那块石头没有?” 当然看见了,一块高达二十余丈的巨型黄褐色砂岩立在面前,因风沙销蚀,上面略大下面略窄,形成了一个蘑菇状的高台。简扬说:“你就等在这里。” “简扬!”我叫住他,“你听到有人在唱歌吗?”好似有一个低沉的男子声音在远处,轻轻颂唱着什么,我留神捕捉,耳边又只剩下了毫无变化的山风嚎叫。 简扬站住了,听了一会儿:“什么也没有,这上面是一个风口,到了夜晚风很大。” “我等在这里,会去哪里?” “阿朗会来带你,也许……”简扬望了望那山石,“也许是去那里吧?” “不可能是那里。风很大,人不可能在上面站立。”我仰视着那山石,估摸着风速。这里的地貌十分干燥,如果没有植被可供抓握,普通人站在光秃秃的山崖上,必然会被吹下山谷的。” “阿朗站得住……公主……公主亲眼看到过。” “那么,简扬你呢?” “我不行。” “你上去尝试过?” “尝试过。”简扬捏紧刀把,两只眼睛暗沉得看不到一点光芒,“我曾经把一个匈奴XX送上去过,她的项链从山崖上抛下来,跌个粉碎。弯弯,如果不是因为月氏族如今困难重重,我不会同意公主将你当作阿朗的XX。” “XX是什么意思?”这不是一个常用语,我听不明白。 简扬想了很久,找了一个相通的汉语:“祭祀,用。”明白了,我说:“你在骗我吧?哪有要一个活祭花这么多心思的?” 第三十八章 慨而以慷系忧思 “但愿,我是在骗你。”简扬定定地看着那山石陡峭的崖壁。我看到他的眸光中有光芒一丝丝泻逸出来:“……我们,如果,换一个场合该多好。” 什么意思?我听出了话语间暧昧的意味,正要说出口的话又压回心中,他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当然,我也知道自己经常被人看上,所以在长安城处处留神,步步小心,否则不知道招来多少狂蜂浪蝶。 我本来预备着很重要的话跟他述说,他现在这么一个表现,令我踌躇不止。 “左庶长的意思是……”不如索性捅破那层窗户纸儿,我们的话反而可以说下去。 “没有什么意思。”简扬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神情有些不安起来,他忽然正容,仿佛已经思考了许久,终于决定了一个最后的结果:“弯弯姑娘,我知道我们属于不同的族人,我们不可能……” 当然,这种场合还真是不合适呢! 我认为自己已经看清了问题所在,立刻义正词严地打断他:“左庶长,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这种事情必须干净利落快刀斩乱麻:“我心里已经有人了,与左庶长之间自然什么都不可能的!” 他皱眉:“我和你?” “嗯!” “我和你能有什么关系?” “……”闷倒。 我保持了约有半分钟的沉默,想到现在的时间非常宝贵,我硬起头皮重新寻找说话的机缘。 “那个……左庶长打算跟谁在另一个场合见面?”不是我,难道还能够有别人吗? “你是霍去病的女人吗?”他顾左右而言他,牵出一个男人来。.wap,q i s h u 9 9 . c o m更新最快. 哦?原来他地注意点在霍去病身上。我点头:“基本上是的。” “可惜……”他又开始吞吞吐吐了。 我深吸一口气:“左庶长。你的心思我明白了。” “你又明白了?”简扬狐疑地看着我。 “是。我看到你与霍将军彼此皆有激赏之心,你觉得,河西地未来是交给霍将军这样的汉朝人。还是交给匈奴族对于月氏人更有利处?” 我一直都在想着,如何解开简扬地心结。然后让他好好依附霍将军。我觉得那天他与去病的一战,彼此都很欣赏对方,去病让他在军前赢这一战,用意在于保护他的军威。如果,简扬可以不那么在意月氏与汉民族的鸿沟而带兵投诚的话…… 我在为自己地伟大胸襟浮想连连。简扬听完也呆住好一会儿:“弯弯姑娘,你自己都不知道是否还能活过明天,怎么还在操心别的事情。” 他从马车里抽出一把长剑:“拿着。” 我摇头:“没听说过作活祭的还带着兵器的。” “叫你拿着你就拿着。”他分量很重地塞入我手中。 “这不是我的昆吾剑。”我是看不上他的剑,非要我点明不可吗? “昆吾剑公主看得紧,这把是最接近的了。” 他想着弯刀我使不惯,不知从哪个陈年角落里翻出这东西来,我看出了他对我报有同情:“如果,我活过明天,你愿不愿意相助霍将军打东部草原?” “你可以逃。你可以躲。黑水城这么大,我相信你这种人一定可以活到明天。”他在暗示我连夜逃离黑水城? “不逃不躲怎么样?” 简扬沉下目光,看了我许久:“如果你能够活着回来。我一定带兵相助。”他抬起大手,往手心里吐了一口唾沫。对着我说:“月氏兄弟的规矩。击掌。” 我嫌恶地看看他的手心,这种原始野蛮地承诺方式也太让人恶心了。为了避免自己吃亏。我低头往自己手心里吐出一口比他大很多的唾沫,然后和他啪地一下击掌为信。 拍完手掌,我回头细想了一回,自己觉得纳了闷:感觉上去,我在他眼中就是一个活不到明天的短命鬼。“那个阿朗……真地形同野兽?你见过他吗?” 简扬无声地看了我一会儿:“我十七岁的时候,跟他交过手……你自己判断吧。”他现在看起来二十五六地样子。 “好吧。”不去勉强他地答案了,还是相信我自己的判断比较稳妥一些。解也地话不会欺骗我,他的故事中,那黑水城的白衣男子气质非凡,仿佛谪仙临世。那么,简扬干吗欺骗我? 对了,他是我的手下败将,他一定是希望我吓得团团转,以此取笑我。 我目送着简扬驾着马车离开这块巨石,施展身形跟上他的马车。虽然说不逃不躲面对黑水城里的那个男人,但是,我有权力知道,如何离开这个黑水城。 简扬的马车走得并不快,我紧紧跟伏在他的身后。走过一片怪石嶙峋的山崖,我却突然失去了他的踪影。我怔怔地站在山石间,方才明明看到他从这里拐弯过去,怎么没了踪影呢? 我隐约听到右方传来马蹄的声音,连忙跑过去,只看到一辆厚牛皮马车停在地上,灰色的马匹低头用前蹄捶着地面。那呱嗒呱嗒的声音,撞在砂岩上,传回来的回音空洞而孤独,越发显得我孤零零一个人。 简扬扔下马车消失了,整个黑水古城只剩下了我一个人----不,还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叫阿朗。 我找不到简扬,便回去找那块巨大的山石。用不了多时,那座通向未知世界的山石很快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我走到山石后面,那里有一圈破碎的砂石,组成一圈大大小小的洞,似乎可以通向山石的顶端。我观察了一下这些石洞,估摸一下自己如何才能攀上山崖,这才伸手到那山石上,粗糙的石块上显然很少有人攀爬。我犹豫了一下,向山石的顶部进发了。被动等待会浪费时间,去病黑水会战就在这一两天就该打响了,生也好,死也罢,我不能在这里白白等待。 爬到一半,我似乎感到身旁有什么声音,我的手指抠在山石中,凝神细细辨别着这个声音。月亮在我的侧面将冰冷若玉的光线投射过来,我这才想起:今天,又是一个圆月。 上一个圆月我和去病一起在祁连雪山度过,这个圆月我将在这里独自度过。 我相信,我们一定还有其他的圆月,可以继续这样度过人间的美好岁月。 第三十九章 天地怆然两不见 我面前的石壁忽然暗了一暗,仿佛什么东西遮蔽了月光。我霍然转过头,什么都没有看见,唯有月光,如玉霜般铺满天地。我回看另一处,只有我的身影被月光拉得老长老长,犹如一缕隐隐绰绰的淡淡幽魂。 难道是一片浮云掠过月光? 怎么会这样快的速度? 竒 書 蛧 ω W ω . q ì δ ん ū 玖 ㈨ . C ǒ m 我沉思了一会儿没有得到解释,抬起头,我发现距离我约十来米的地方,那小石洞似乎多出来了一个! 方才为了顺利攀爬上去,我曾经细心观察过这些石洞,大致方位与数量多少我都有注意过,没有见到这个小石洞。一般情况而言,这山石上破损磨蚀的地方很多,小石洞也毫无章致地排列着,几百个大大小小的石洞记错一个两个也是正常的。 可是,这小石洞出现的地方,是我方才特别留意的地方。根据徒手攀岩的经验,我知道那里会成为一个手脚难以变动的死角,我甚至还着重考虑过如何越过那一块不方便爬上去的石壁。 现在,小石洞赫然出现了,神不知鬼不觉。 我的手指紧紧捏住砂岩,我如果往后退,也许摸索着可以走出黑水古城。如果继续前进,上面的人占据着地利优势,我从山崖上一露头便会被他打下山谷。 我的手指捏得砂岩层层攥出汗水来,五个手指都酸软得几乎撑不开。 过了约半支香的时间,我还是将手指放松,毫无惧色地向着上方伸出攀援的一步。 已经决定来赌一把,那就赌到底了。我总觉得自己对于这个黑水城的神秘人有着非常特别的作用。从他地画上可以估算出,他见到我的时间应该在黄土崖之战以后。.Www,16K.cn更新最快.我是在和霍将军分手后才拿到昆吾剑的,在此后我遇上了一连串地事件。究竟哪一件链接着黑水古城的真相?我自己都很希望知道答案。 心中主意既然已经打定,我不再犹豫了。放开手脚尽力向上攀爬,很快来到了那个神秘地小石洞前,我的足尖在小石洞里一踏,人如壁虎游墙一般向上滑出数步,顺利地找到了又一个抓握点。 山壁越往上。那风力就越大。被风挟裹而起的砂石不断打在我的身上,头上,很快就将我身上的丝袍割得一片片碎裂开来。 我低头察觉着、估算着山顶狂风地吹袭,默听风声,测算着山石顶上的大致地形。 等到风声略有一停,我的手在石壁上用力一按,借着风势在空中轻捷若燕地一个翻腾,从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角度飘悠而起,落在了山石边。 洁白的袍子如同鲛丝一般在风中飘扬。黑色的长发也被完全吹散,如同深水中飘舞的妖藻,不断起舞。我如精灵。如女仙,如光之魅影。如月之离魂。如水之轻吟……我把自己的动作摆得美轮美奂无人能及…… 空荡荡的山崖上,什么也没有。 我缩回拖出嘴巴地半截舌头。悻悻地落在石崖上。 本来打算扮演一个吊死鬼吓唬吓唬山崖上的人,以取得主动攻击的先机,没想到落了一个空。我心中沉痛地想,这个人地武功比我想象得还要高,来无影去无踪的。 一股从祁连山深处传来地巨风突如其来. 我连忙伏倒,双手紧紧抓住地面上突起地小小石块。那风似乎要将我当成一块狗皮膏药一般掀起,无数碎小的石块将我抽打得疼痛难忍。我地眼睛被风吹得睁不开来,我依稀记得面前有几个开口朝天的洞,便匍匐着向那些洞挪过去,希望在那里找到一个藏身的地方。 我在狂风艰难地挪动身体,我摸到了一个凹进去的石臼状洞口。 我连忙将整条手臂都深入石洞,这样可以更好地控制身体。手抓握处,一片酥松碎裂的感觉。我只顾应付面前的狂风,死死扣住石洞。 狂风终于慢慢有了让人喘息的空隙。刚才来的时候,简扬就说过,现在还不是春天风沙最严重的季节,每隔很长的一段时间,这黑水古城的风就可以稍微减弱一点。 我直起腰身,手从石洞里伸出来。 石洞口好似是干枯的朽木,已经被我的手砸烂了。里面隐约露出一个圆圆的----头盖骨?! 小小的头盖骨,我的两个拳头这么大。我拨开洞口的朽木干,里面赫然躺着一具小小的尸骸,似乎是个未足两岁的婴儿。我的身边,这些手臂般长短的石洞到处都是,我犹豫着打开第二个石洞…… 又是一个婴儿墓。 我爬卧在一片拥有两百多个洞穴的山石上,也趴卧在两百多个的婴儿墓边。 我趁着风势比较小,站起来想看看这里的情形到底如何。从地上面往上看过来的角度,我所在的这块巨石应该是黑水古城的至高点。 一站起来,眼前仿佛展开了一段悠远宏伟的古老史话。 只看到一个个同样巨大平整的巨石崖在我面前排列成阵,每一个都足以容纳五百来人。我数了数,大约有六七个,一个个排列伸向远方。山岩身量庞大,越发显得行走在高空中的月轮清澈,孤单,缥缈如魂万点繁星不受狂风的影响,在天空中平静地组成一条银河,从巨石阵东首起,一路横贯长空。月光星芒无声地照射着红褐色的砂岩,透出一种深邃的紫色。紫色的山石由清晰到深暗,一层层如巨门,似大兽,亘古地守候在这片人烟罕少的清冷土地上。 我总觉得这巨石阵有些眼熟。 天上的繁星闪烁,不管星光如何灿烂,北斗七星永远都是最令人瞩目的星座,北极星永远都拥有最耀眼的光芒。 我的目光向下延伸,破军……开阳……天衡……天权……天玑……天璇……天枢…… 一颗一颗正与面前的七块山石巨阵遥相对应,天上地下都是北斗七星。 我就站在斗柄的末端----破军星上。长安城的天象书中,主凶主杀的破军星上,两百个婴儿墓此地无言。一片没有生命的寂静在我面前静静舒展,仿佛有无数灵魂在我身边悠游。 黑水古城的远处,祁连山风又发出一声警示般的低吼,一股旷野狂风从远处振搏而来。它尚未到达,我已经感到飞沙走石都开始飒飒跳动。我感到了有人在接近我。我的手指紧紧扣住那把不够锋利的长剑,尽可能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转过头去。 黑色高大的身影已经矗立在我身后了。 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我心里闪了一闪,我似乎捕捉到了黑水古城那令人费解的秘密。因为,来者对我来说是个熟人了。 也许,我面对的,是一场真正的恶战。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四十章 夜半风沙走尘土 风又一次啸声大作,我被压得又一次趴在了地上。 面前幽绿色的瞳孔如夜灯一般注视着我。曾经在黄土崖之战后见过的那只大黑豹,以自己的爪子抠入地面,稳稳地控制了自己的身体。不但如此,它还一步步向我走来,我被狂风压得不敢动弹,生怕那风将我吹离那山崖,甩下二十余丈高的山壁去。黑豹接近了我,它凑近我的手背,那潮湿腥臭的鼻子在我脸面前轻轻嗅吸着。 被这样的庞然巨兽近距离地接触着,这个滋味可不好受。尤其是那白森森的牙齿与我的手臂近在咫尺,随便咬一口便能让我臂骨碎裂。我只盼着风儿快快停止,这样,我至少可以和它公平地决一死战。 黑豹呲出可怕的牙齿,露出满是倒勾的粗大舌头,发出一声低低的啸叫。 就在风嘶嘶长叫的时候,我感到身边有人悄悄出现了。 我转过头去看那个男人到底是什么样的牛头马面。他背光而立,离我约有四米多的距离,一身月氏人的装束,那满头微微卷曲的长发遮盖着他的面容。 他随意地站在狂风中,宽袍被风吹得衣袂飘举,身上的兽骨项链琳琅满身,在风中飘摇出一阵阵脆响。 在这个狂风中,无人能够站直。除了这个阿……朗…… 我慢慢放开手指,我发现他的身形随着风势不令人察觉地轻轻辗转避侧着,这在我们以前的训练中叫做“当风扶柳”,说穿了就是人通过自身巧妙地循风而动,消减风的速度。. w w w . q i s h u 9 9 . c o m更新最快.以获得站立在风中的稳定力。这依靠地是人本身对于周边环境的细致揣摩和身体的灵活摆动。我已经好久没有玩过这一手了,不知道现在这种普通人地身体能否支撑我完成这样的动作。我缓缓从石壁上爬起来,风从我后背传袭过来。黑发如乱麻一般纠缠住我地双眸,我一开始晃动地有些笨拙。不过,河西大漠的风力虽然非常大,可是也比较纯正,风的着力点十分容易摸索到。过不了一会儿,我也能够像阿朗一样站直身体了。 我拨开脸前的长发。对着那站立在风中的男子,展颜一笑----他能够做到地,我也能够做到。 此时,月亮行走到我们中间,我能够看清他的长相,他也能够看清楚我对他藐然的笑容。 我看到他的脸,长长舒了一口气:果然如我想象,很清秀正常的一张脸,眉骨微微前耸。带着一种匈奴人的特征。唯有一双眸子是纯正的湛蓝色,大概是个月氏人与匈奴族的混血 与我的平静舒展相反,他看清我。竟然全身一震,如亟雷霆! 风将他地衣袍灌满。他却没有及时准确地避让过这阵狂风。他被风带得踉踉跄跄倒退出去- 我提着心儿,担忧他会一个失足跌入石崖底下的时候。他一只脚滑贴在陡峭的山壁边,脚侧死死抵住砂石,这才稳住了身形。 他这边地险境刚刚解除,黑豹沉闷地吼了一声,震得山崖上又掀起一片飞沙走石。 我感到身边黑豹的前爪在地面上一声猛烈地撞击,那沉重庞大地身体弹跳起来,向我拦头扑上。我从他们的出场顺序估计,这应该是阿朗豢养地黑豹,便收起已经出了剑鞘的长剑,在风中翻身躲过。风将我吹得骨碌碌地循着石壁滚过去,正好滚到阿朗的身边。 黑豹扑了一个空,粗大尖利的豹爪在石地上摩擦出刺破耳膜的声音。 我的脚顶住山壁,人从风中一个侧转。我想,既然黑豹是他的私人宠物,那么我在他身边必然非常安全。刚才我对他的笑容有些不大客气,现在需要好好挽回关系。 我近距离地面对着阿朗,风将我的头发吹得如同墨绸般翻滚的长幡,我用最讨好的笑容对准他:“你的豹子吗?” 他呆呆看着我,没有半点反应。我想,是风太大影响他的听力了吧?“你的……豹子……吗?”我在风中大声对他喊叫,危急中我无意识地用汉语说话:“把它叫住啊,在这里冲来冲去太危险!”会误伤人的。 阿朗还是看着我,似乎那豹子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的危险性。 我心中松快,我对他应该还有什么用处,他肯定不会让自己的宠物伤着我的。我放心地回头看看那黑豹,很想欣赏欣赏猛兽向主人撒欢的模样。 不看则已,一看之下我的心中别地一跳,差点从嘴里跳了出来。那豹子看着他的目光哪里有半点宠物见到主人的温存?霍霍的杀气从它的身上勃然渗发,一双绿色的瞳仁如同夜晚幽灵的鬼火,闪闪灼灼。它背着风,向着我们的方向一声怒吼: “哇----噢-大型猛兽的震天吼叫,使得空中的风也随之狂啸起来,那被风吹碎的石块如无数暗器一般向我们疾射过来! 阿朗这才恢复了神智一般,双腿一弹,动若疾火一般挡在我的面前,粗大的手臂挥舞着那本白的粗布,在空中一搅,天地的飞沙走石被他挡去一半。黑豹一声惊天动地,随即向我们猛扑过来,我看到它那绿色的瞳仁闪现着一抹妖艳的红光。 “快从那边下去!赤姆疯了!” 我连滚带爬地从黑豹的一边擦身而过,手指不断在那些婴儿墓上攀援,终于越过黑豹来到了方才爬上来的地方。我一剑未出,免得激怒那豹子。我趴在石边想,这豹子攻击的人说不定是他不是我。 赤姆? 那个人居然说的是汉话……回过头,他们已经搏斗成一团,黑豹利用脚爪的尖利,在风中稳固身形,有很大的优势。而阿朗善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地形,与黑豹不断绕圈。烈风中他们搏斗的身影,我竟然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阿朗一掌拍中赤姆的头,赤姆的身体微微一歪,阿朗立刻趁空逃到了我这一边,拉住我的手臂:“快下去!”我惊魂未定地随着他一起徒手攀爬那陡峭的山壁。 第四十一章 红颜乱离野狼啸 狂风夹裹着砂石,在我们的身边飞扬跋扈地嚣张着。 我和阿朗跳到了一个风力略弱的地方,站住脚问他:“你要我来干什么?”我摔开他的手,谁知道他要将我带到什么地方去。 他任我将他摔开,脸一扬,一股子很有教养的清高气。我左右看看黑水古城的险山恶土,这么干燥的地方能够长出来这种异类来,就如同沙漠上开出了一朵白莲花,荒诞得让人发笑。 不管怎么样,我顺利打赢了这个赌,阿朗此人不但不是一个月氏公主口中的野兽,而且说话行事像是受过良好的教育,估计还有轻度洁癖。 “喂!你找我干什么?”闷葫芦有什么好打的?我一大堆要紧的事情呢。 “没有什么。”他的语气冷淡地出奇,仿佛极其不愿意跟我说话似的。 “不说就不说,放我走吧。”月氏人怎么每一个都这样令人不爽? 阿朗回过头,紧紧地盯视着我,那目光如同要将我剥开一般:“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我不知道如何介绍自己他才能够明白:长安城外逃荒的?百乐门里打杂的?春山画堂跑龙套的?----多难听啊! “我……一个汉朝的随军……嗯……士兵?”我好像就这个身份比较说得出口一点…… 话说出口,我仍然对自己目前的身份感到沮丧,要是我能够抬着高贵的脑袋,挺着小脊梁骨儿对着旁人说:我是大汉朝冠军侯骠骑将军的……夫人,那多神气啊!回去了要快点让他给我转正。不知道去病肯不肯?“你从什么地方来?” “民女乃是代郡人氏,今年三月,匈奴人骚扰家乡。民女家人都死于匈奴人的刀下。只和堂兄还有表姐幸免于难……”从前使用过地个人履历再次起用,天衣无缝。无灾无害。 他站起来:“你走吧?” “为什么?”我有些不甘心。 “你不是我要找的人。”我心情愉快地爬下山崖,没想到事情解决起来这么轻松容易。可是,心里似乎有一根神经一直在提醒我,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我切我自己:别人放了我,我就该知福惜福。迅速逃走才是。 我站在黑水古城七星巨石阵中,巨大的原石令我根本看不清哪里是出口。我寻找着北斗七星地方向,按照记忆准备从一个方向摸索出去。 “嗷----”高处传来狼的嚎叫,我抬起头,看到天枢星位置地巨石上,一只野狼正引颈长哮,那圆月如同一个银盘落在它的身后,看起来那狼分外雄壮。 我仔细一看,哪里是什么野狼?就是阿朗! 他一腿踏在山石上。仰头向天怒声咆哮,宽大的披风高高扬起,平野四空震荡人心。 “嗷----”他又是一声怒号。 夜色幽黑。那端宏的巨石上,似水的明月在迷茫地夜幕中静静地注视着我。也注视着他。 他的吼声仿佛一颗已经红尘中冷却千年的心灵。在夜空下独咏。 千年沧桑,前尘往事。天上地下,只有他孤独的咆哮,响彻云外…… “嗷----嗷---嗷----”四野里传来此起彼伏的狼啸,就在我出神的短短时间里,狼啸从四面八方传了过来,而且那成片成片的声音似乎在向着我不断围拢。 “嗷----”天枢星石上的阿朗又是一声惊天动地地嚎叫。 我想起那个匈奴小当户解也,关于白衣男子驱策狼群的故事来。.wap,16K.Cn更新最快.正想寻路逃脱,可是已经迟了。 “嗷----”听力所到之处,到处都有狼声传来应合! 我慢慢倒退到一面石壁边,将身体贴近石壁。石壁地高处是狂风怒号,石壁的转弯处,月光照射下,出现了第一只黑色的狼影。 “嗷----”我地身边又出现几只步履缓慢的狼,很快组成了狼群不消多时,石壁道路地两头都被狼群堵得严严实实,我仰起头,打算看看石壁上有没有可以让我逃生地道路。草原野狼最喜欢成群结队地出现,一旦出现猎物便会蜂拥而上,我可不打算成为它们今晚的小甜点。 仰起头---- 离我最近地石壁,很可耻地光洁如明镜,连月亮那圆形的反光都几乎能够看见。我悲哀地想,就算有绳索帮助,我也未必能够爬上去。 我飞起一脚踢在面前那个野狼的脑门上,它的头颅应声而开,血腥的气味一旦出现,全场立刻发生了兽性的涌动。我在狼群中不断厮杀,剑的质量实在不过关,兵器断裂,我只得以狼打狼。不时抓起狼的身体,狠狠砸向周围汹涌扑来的狼吻。 可是这种打法是非常耗费气力的,我渐渐双手虚软。 我看到前面四五十米处的一面山壁上,被风沙腐蚀得犬牙参差,连忙几步飞跃----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曾经能够在同伴的帮助下,踩着雪花飘行。 现在的身体不可能做这么高难度的动作,我也没有同伴的帮助,我只能一步一个脚印地踩上狼的身体。我似乎重新找到了从前的感觉,几乎忘记了自己是普通人的身体。 这种感觉,帮助我踩着狼头、狼肩、狼臀……甚至是狼牙,渐渐接近了那山崖,一把扣紧了那毛躁的石壁。 我贴紧山壁不断向上爬行,脚下的狼群不断跳起来,企图咬我的双 它们见跳起来够不到我,居然叠起了罗汉!我想哭也找不到眼泪。我细胳膊细腿就那么一点点肉,整碎剁细,再掺上水。也多不出多少肉来,这些狼花费这么多的力气。消耗地能量我都不够它们塞牙缝的。 我的手指绝望地继续往上使劲攀爬,手忽然碰到一条索状物。我向上看去,阿朗白衣飘飘站在至高点,如同一个神色淡漠地神祗,冷眼看着我在狼群前无路可走。 他的脚下踩着一根长长地麻草搓成的绳子。那踩踏的样子三分不经心,七分不诚意,令我不敢去抓那绳索,只怕我将所有的力气都用来抓绳子了,他却来个一松手。 脚下什么东西重重撞了我一下,我差点被拱下了山崖。 该死,那狼蹿得好高啊!他们简直是在比赛撑杆跳高了。没有办法,我拉住了那绳索,靠着绳索的这一点稳定。我迅速向上攀爬着。阿朗看着我不断与他接近,忽然,寒光一闪。我地手中绳索陡然失去了力量,阿朗很卑鄙地用刀斩断了绳索。我带着怨念将手中的绳索扔了下去---幸亏我没有将自己的体重全部交托给那根绳索。否则。现在只怕变成了狼皮肉馅饼了。 我已经借助绳索越过了那毫无抓手的一段石壁,双手双足一用力。顺利爬上了阿朗所在的石崖:“你个混蛋!” 阿朗的目光一潭月夜下的深水,我看不清他的神态,只感到什么东西在他的眼睛里一片荡漾,晶光闪烁。 稍顷,他慢慢展开一个笑容,那笑容又清秀又柔和。我们终于可以坦诚交谈了。 那只黑豹子不知道是不是饿慌了,我们好不容易躲开了狼群,它又出现了。阿朗带着我躲到一块山石凹壁处,黑豹不肯轻易走开,在我们头顶地山崖上犹如困兽一般,来来回回地走着。 这里是山崖石壁上凹进去的一个小洞,刚容下两个人并排而坐。 我和阿朗坐在石洞中,四条腿垂下,随着山壁旁边贴合而过的野风而轻轻晃悠着,脚下,是二十余丈刀削斧砍一般地悬崖峭壁。空气和谐平静,就连那黑豹也好似非常可爱……我抬头看看那黑豹,原来,它的名字就叫做赤姆。 “呼!”赤姆发现我对它笑眯眯地,很不客气地冲我头上咬过来,我吓得浑身一个哆嗦,畏畏缩缩藏回山壁凹处。我们坐到这个山崖边地小洞上,就是为了躲避赤姆。 “它又有一阵没有吃到血食了,等到天亮风停我就可以打发它走了。” 谁说的,它两天前才吃掉了我地战马……那小豹子怎么没看见? “不是……你的豹子?”他们既然生活在一起,自然有些关系。看着赤姆在我们头顶逡巡来回,伺机待咬的样子,总让人有些提心吊胆的。 “不是。” 他说,“我让月氏公主将你送来,是因为这个月氏族如今即将四分五裂,需要有人可以站出来主持大局。” “不是有花尚公主和花御小王子吗?”这听着跟我无关啊。 “他们不是祖先承认的月氏皇权继承人。” “噢。”应当是有求与我,我要好好搭点架子,漫不经心地哼了一哼。 “有。赤姆喜欢你。” 喜欢?我抬头看看那只大豹子,它正拖着血腥的舌头对着我的咽喉虎视眈眈,它确实很喜欢我,喜欢得恨不能将我一口吞入肚中。它幽绿色的眼睛冷飕飕地看着我,我毛骨悚然地收回目光。 “现在你还这样认为吗?”我问他。 他摇头,事实证明,赤姆对我照样攻击:“不过你的身手很灵活,我要你做的事情也很简单。只要你骑上赤姆的背,在众人面前出现一次。他们会相信你是祁连山大神的传神使,新的月氏王一旦产生,他们部落的一切纷争均可迎刃而解。”“骑上它……”我指着赤姆,赤姆已经大嘴一张试图来咬我的手指,我闪电般缩开:“你能骑它吗?”想起方才他与黑豹搏斗地情形。我已经得到答案了。果然,阿朗摇摇头:“我若能够做到,何必找你?赤姆什么人都吃。只在黑水泽放过了你。” “那是因为当时它有马肉吃!”终于联系起来了,这也……太牵强附会了…… 他画的画上我的面目没有勾画。那天遇上黑豹地时候,我脸上是荀大人给我包裹好的绷带,他要花尚将我带来地时候,连我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 看来,他们月氏族的内政真的很成问题了。根本就是在病急乱投医。 “黑豹是月氏族的神兽,数百年来都是祁连山下月氏大祭司豢养的宠物。时间久了,他们就有了一条不成文地规定,唯有能够驾驭血统纯正的祁连山黑豹的人才能成为月氏先祖灵魂首肯的王权传神使,任命有德之人担当月氏王位。可是,黑水大战之后,月氏人饲养神兽的祭司死在战火中,与黑豹沟通的技巧也没有流传下来。所以祁莽川月氏族的王位始终座位悬空,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伤亡。“这种说法肯定有问题。难道匈奴人能够降伏黑豹。就让匈奴人做王权传神使吗?” 阿朗的神态非常清冷:“确实有问题。他们也不是真为这么一个神迹所束缚。这是他们之间明争互斗地结果。 彼此借着这个神迹牵制各方的权力,让自己能够有争取做王的那一天。本来,以月氏人地军队完全可以与河西匈奴族一较长短。这十年来却仰人鼻息,连黑水城都无法保全。上任月氏王意外暴亡后。月氏部落每况日下。” “为了这件事情。我尝试过了整整半年,寻找可以使赤姆顺服的人。结果令他们认为。给我送女人就能平息神兽地怒气,重新听从月氏人地召唤……” 我奇怪了:“你看起来非常理智清醒,而且,很会为他们考虑问题呢。他们怎么会这么看待你?……”他们对他似乎又是畏惧又是厌恶,我不知道他自己清不清楚自己在月氏人中的口碑,如果知道,他还会这么为月氏人谋筹划算吗?上一任女王花汐公主任命地白月使,让我守卫黑水城中的祖先亡灵。其实,只是为了让我有一个可以生存的理由。” 风将阿朗脸上翻动的卷发吹开, 他的嘴角正牵起一勾淡若凉月的微笑,我看到,他的脸上同时混杂着匈奴人和月氏人的特征,他是一个混血儿。他拥有两个互为世仇民族的血统,他是一个战争产生的孽物,这个血统足够成为他死亡的原因。 我叹了口气:“你是为了报恩啊。” “花汐公主若活着一定不希望看到月氏族变成如今的样子。” “月氏人的军队真的很强大?” “是,他们虽然军队总人数不超过两千,但是,这些人是五十年前黑水大战以后的英羽王残部,本来就是整个月氏国最有战斗力的部落联盟。” 我心中转起了心思:如果,我做成这件事情,这两千人可以为我们大汉朝效力吗?赤姆在我们的头顶上来来回回地走动着,不时有飞砂碎石落在我的头顶。 我不会把自己的心思直接告诉阿朗,我觉得月氏人固执的民族性格很有可能会让阿朗拒绝我。 “我真的有用吗?”他的这番话听着神神道道的,令我怀疑我的冒险是否有价值。 “你只是整个事件的一个钥匙,花尚公主在部落里经营多年,她会知道如何使用你这柄钥匙的。” 上天有眼,我刚挨了那女人两拳头,老天就将她的命运交在了我的手中。我兴奋地悄悄捏紧了手指。 “好吧,看在月氏人多年受苦的份上,我愿意试一试。”我将自己表现得很有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的潜质。阿朗大概是见我心地善良,不由赞赏地为我点点头。怎么说的是汉话?!”我特意用月氏话问他。 他顿了顿,用月氏话解释:“花尚公主不是也会说吗?” 他们两个那不一样,花尚公主遍读各国书籍,还让她的弟弟也学习,为将来统治王国作准备。阿朗应该是生活在一个闭塞环境的孤独之人。别人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他对别人的情况却了如指掌。 好了----不就只是去搞定一只大黑猫吗? 我仰头,那只“温顺”、“可爱”的“大黑猫”正将爪子抠在石壁上,前颈竭力伸出,含着血腥味的口水嘀嗒----落在我的头上。 “啊!它靠近我了!” 阿朗急忙带着我低下头去:“别让它碰伤了你,闻到你的血味,它是不肯放过你的。” 大……黑……猫……温顺?可爱? 第四十二章 轻云无心若有意 烈日炎炎,白漠平沙,黑水城的白天炎热地让人仿佛浑身的水分都被抽干了。 关于降伏那只大黑猫,我设想过无数的场面,比如,它的那只小黑豹脚掌上着了刺,需要有人帮它剔除出来,于是我正好做了这件事情--- 小黑豹连影子都没有看见,不知道野到哪里去玩了。只有大豹子在我们的头上晃来晃去,似乎非把我们当成三餐给填进肚子里才肯罢休。 “明天,风沙平静的时候,月氏人会来这里看献上活祭的结果。我把赤姆诱骗到什密石上去。”阿朗开始说他的设想,他说的那块石头在黑水城的边上,地势很高,“你到时候从什密石的胡杨树干上跳到赤姆背上去,只要让他们看到,你能接近赤姆就可以了。”他说,“我再找机会与他们沟通一下。我想,花尚公主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万一他们看到的是我从天上掉下来,连滚带爬地在黑豹爪子下逃生的场面呢?”我估计,这种场景出现的可能性大大超过潇洒骑在黑豹上的几率。 “我们两个合作应该没有问题的。” “你凭什么这么说?” 阿朗看着我的眼睛,似乎要从我的灵魂深处抠出一点什么来:“我不知道。” 他的眼睛很快便避开了我的面貌,落在我的头发上:“你的头发太直了,不像月氏人。”他带着我来到一个地方,掏出火石:“让我来把你的头发弄弄卷。” 他拿出一根铁条,升起一堆火。铁条烧到一定的温度后,将我用水浸湿地头发缠在铁条上……不要告诉我这就是“烫头发”。 他的手在我的头发中轻轻摩挲着。发根一牵一牵有些痒。他地手脚应该很轻,生怕拉痛了我。 黑水城的白日,也有风。 风吹在砂岩上。可以听见细粒拍打石面地声音。 他熟悉这里,选的地方非常好。.网,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只听见风声沙响,不能感到风的侵袭。偶尔,岩鹰在我们的脚边擦掠而过,如一道褐色的闪电,干燥无人地魔鬼城因此泛起一些生动的气息。 他站在我身后为我卷起长发。 头发很长。他的工具也太简陋,要将它们收拾成一绺绺自然披拂的发卷,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我看到浮云在悠游,我听到风沙在唱歌,也听到他身上的兽骨项链在轻吟,白色的长袍随风飞起,我想,这会显得他的眉很浓。 “哧----” 一颗水滴滴落在铁条上,发出沸腾蒸发的声音。我地心莫名一颤。如同听见铁条上滴落了一颗泪珠。 我想,这是我的错觉,阿朗怎么会无缘无故流泪。应该是我头发上的水珠甩到了铁条上。怀里抱着被麻醉地小豹子----阿朗真是很有本事。找到了小豹子,又用草药将它麻醉了。月氏人在草药的修为上非常有限。根本不懂得使用毒药。 胡杨林地树叶已经开始变黄了。老虬错节地树干令人无法猜测它们的年龄。 “呜----嗷----”山摇地动地吼叫传到这里,失去了爱子的母豹赤姆愤怒到了极点。它丧失了理智,向我所在的这片胡杨林冲了过来。我担忧地看看密什石下,那白花花的一片人影。月氏各部落的所有贵族们,正带着亲兵在这里看看前天的活祭,能够给他们的民族带来怎样的幸运。 阿朗将被幼仔引来的母豹继续引向胡杨树林,我的脚下。豹子和狮子不同,是会爬树的。 我看着赤姆三窜两跳上了树,一边克制着自己恐惧的心理,一边怀抱小豹子在树枝上展开了身法轻灵的武功展示。我在密密的胡杨林中一袭长长的白衣,看似分花拂草,飞雪临月,从容自在。只有我自己知道其实已然狼狈不堪,幸而阿朗躲在暗处,时不时拖一下黑豹的后腿,我才能够保持自己那虚伪做作的潇洒。 赤姆多次扑猎失败,向着高空一声长嗷,满天的胡杨树叶瑟瑟颤抖,飞金撒翠一般飘洒了下来。 奇_书_网_w_w _w_._q_i_s_h_u_9_9_ ._ c_ o _m 阿朗在赤姆后面低喝一声:“快上!” 我硬起头皮向那豹子的背上跳下去。双腿紧紧夹住那黑豹油光水滑的后背,可怜我两手还捧着那只作为诱饵的小豹子,哪里有可以抓持的地方。 黑豹何曾被人骑过,野性勃然,如一个巨人一般站立起来。我随着豹子的颈背一齐升向天空的高处……雄健壮硕的黑色山豹人立起来,前抓在空中挥舞,墨色般浓郁的背上是白衣少女的长袍飘飘,刚健与婀娜交相融合,在密什石苍郁的色彩上组成了一幅震撼人心的图画。 就在我疑心自己要从豹子身上滑跌下来的时候,赤姆忽然呜咽一声趴跌下去了,是阿朗种在它身上的麻醉草药发生了作用。因为角度的关系,密什崖下的月氏人根本就看不见赤姆无力跌倒、以及我从豹背上慌慌张张滚落下来四脚朝天的衰样。 阿朗对我一个赞许的点头,我抱着小豹子猫起腰,正要走下密什石。 他拉过我:“别动。” 我配合地站住,他再将我拉近一些,先为我拂去发丝中染上的干土,再以手心轻拢我的双鬓,让它们保持美好的姿态。他的鼻翼离我太近了,我感到他的呼吸,抬起头,他侧脸让开:“可以了,很干净了。” 我退后数步,远远离开他,转身面向密什石边,沿着他为我设计的一条路线如灵鹤一般跳跃而下,正跳在巨石下的一匹马上,我驾着马来到了月氏各部落王爷的面前。 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我故作优雅地抚摸着尚在我怀中安睡的小黑豹,竭力压平几乎要狂跳出胸膛的心脏。 阿朗用铁棒为我烫出来的长波浪在我颈后飘垂着,蓬松地自然卷起一层层柔软光亮的层次,如深谷馨兰,清香无痕。 我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管,方才的那番作为已经够让他们重新认识我了。 他们默默注视着我,一个满颌华须的老人走出来,双臂高举:“传神使终于出现了!” 大家纷纷将手臂高举,五体投地匍匐在地上: “牛羊如珠,百草旺,升歌发德祁连山。 罄天作主,云既动,山连晓月祁连川。万里平照,四空香,风催凉泉祁连雪。” 他们不知道多久没有唱过这首《迎神曲》了,月氏部落的祈年、昭辉钬、覃辰等六个部落的长老皆泪如雨下,他们长跪不起,以手心覆额,以手背覆地,感谢上苍对他们的恩惠。 我俯视着这一群月氏族最高贵的人们,他们在向我做最虔诚的敬礼,可是,这中间谁是真心,谁是假意,谁能够看出来? 花尚公主掠起惊讶质疑的目光,她也加入了施礼的行列中去了。 阿朗要我任命的王者就是她,否则,他有足够的能力灭了我。他这么说的时候,神色非常恍惚,令人觉得他似乎有口无 我暂时不想急着施展这个权力,传神使这个职位在我感觉中就像一把入鞘的刀,这把刀在刀鞘中是最有威慑力的,一旦出了手,那锋芒只能属于别人了。 我要用这个权力好好地为汉朝军队谋划一番。我的目光在人群中寻找----简扬呢?现在,我可以光明正大地要求他助战东部草原! 密密层层的月氏贵族,无数华贵纯洁的银色装饰如祁连山的雪一样洁白耀眼,延绵至远方,唯独不见那个不管站在何处都会引人注目的月氏将军。我心生疑惑,这么多人都出来了,他怎么可能消失呢?他去了哪里了? 我的怀里一动,小豹子舔舔粉红色的唇,咂吧咂吧长着尖利牙齿的小嘴,豆绿色的眼睛睁开了。 我慌了:这小东西怎么提前醒了过来?我完全没有把握控制它。 第四十三章 空庭太息夜月深 小豹子从我怀里醒过来,麻*醉药剂的效力尚未退去,它的眼睛刚一睁开,又眯起来,歪在我的身上。感到所靠之处香香软软的,它倏地睁大眼睛。 本来抱着这只豹子是摆摆造型、骗取骗取信任的,谁曾想,它就这么醒过来了。 月氏人的目光全集中到我手中的小黑豹身上来了。方才,我驾驭大黑豹不过是惊鸿照影,昙花一现。他们也很好奇我如何与豹子沟通。 我不能总是低着头看豹子,将目光放向月氏人,按照阿朗教我的话,用月氏语说道:“我是妫水月氏希衍季雅氏公主,这一次随汉使同出长安,就是来这里做传神使,为祁连山月氏任命新的 小豹子感到我说话的时候胸脯起伏,将头凑过来,咧开粉红融滑的小嘴,将前爪搭在了我的前襟上……蹭蹭……见我没有反应,它再……蹭蹭…… 这东西前爪上可带着锋利的爪子,随便一划拉,将我衣裳蹭破了,我还不能够喊它“非礼”。 我将它推开一点,想将它扔到地上去。 它“呼”的一声,小豹头抬起,龇出已经出整齐的小乳牙,威胁般地对我扬扬爪子。我偷眼看看月氏人,他们的眼睛一眨不眨,望着这只小“神兽”。 我只好不推开它,为了控制它的行动,用力将它搂在怀里。这一下小豹子可得了意,毛茸茸的小脑袋紧贴在我的身上,小嘴巴里呜呜咽咽不知道哼些什么。 我发现,它只要靠着我胸前。它就舒舒服服软趴在那里,不乱折腾了,连豆绿色的眼睛都眯了下来。我想。它只是麻*醉药力还没有过,想找个软和点的地方睡觉吧? 睡就睡吧。.www,16K.Cn更新最快.我放松手腕。小豹子发现我让步了,像只懒猫一样呜呜了两声,两只小爪子一搭,将我地胸前捧个满怀,动作看起来非常不雅。 我又气又羞。原来是这么一只色迷迷的小豹子。 重新面对月氏人。 他们满是兴趣地看着小豹子的一举一动,待看到小黑豹紧紧按住我胸前地两朵云山,满脸陶醉安然而睡的贼猫表情时,男女老少都不加掩饰地露出一个豁然开窍地表情…… 我略一联想,心头大怒,恨不得当场捏死怀里的小东西!----他们,他们不会把这种举动,当作月氏族失传多年的与黑豹沟通的技巧吧一名白须白眉,白色的缠头巾。手上是银色权杖地长老出列:“我是祈年族的宏高,恭请传神使回祁莽川!” “让我把神兽送回黑水城。”我顾不得我的神圣形象,忙不迭地请个假。 我得尽快将这个当众败坏我名声的小东西去交给阿朗处理。 阿朗接过小黑豹:“别怕。我在边上。时近中午,我们回到了祁莽川。 祁连山下。雪水浇灌着这一片沃土。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星星点点的野花如繁星一般铺开在这绒绿色的大地上。洁白的月氏毡包点缀其间,炊烟袅袅而起。牛羊滚滚而过,好一派安静温馨的场面。 听说传神使大驾而来,月氏族地族人都穿起盛装白衣,配起银铃缨络,围成里三重外三重地前来看热闹。 乱风入衣,江山如画,这样美好的家园却荼毒于那些贵族长老王孙之间的权力倾轧。阿朗已经提醒过我了,身为“传神使”,走在这个表明平静,尊崇神权地部落中,也是步步处处皆有杀机。 孩子们欢呼着给族中的长老贵族们送上草原上新采来地鲜花。贵族们微笑抚摸孩子地头,那眉宇间的慈祥仿佛由心发出。 他们一路引行,将我带到了月氏族地议事大帐。 他们的议事大帐也是由牛皮搭建而成的,非常宽大,大帐的两边,以黑色粗线绣着两只张牙舞爪的巨大黑豹,神情栩栩如生。大帐外面是一片砂石校场,场地南面,一根粗大的旗杆,上面劲风吹舞起一面青底弯月大旗,天马祥云纹样缠绕,显得威风凛凛。 我坐在主位,其他各贵族长老分两厢落座。肩佩白色狐狸毛皮的侍女端上酒果,侍立在两旁。我注意到花尚公主的位置在诸位贵族之下,且灰头土脸气色不佳,所有人说话都非常无视她的存在。我心中暗暗纳罕,按照阿朗的说法和我自己先前对她的认识,我觉得她应该是在贵族们心目中颇有地位的皇族贵女,如今不但没有了发言权,连她自己也似乎懒懒地提不起劲儿来。 我不过是整件事情的钥匙,没有她的帮衬,我很有可能依然什么也不是。而且,我冒充月氏传神使,无论是血统,生存环境乃至语言的口音各方面破绽实在太多,一旦败露,渎神之罪可以让我当场成为他们的刀下之鬼。 我心中着急起来了,周围这些月氏人又不是等闲之辈,很多都身怀武功。我手无利剑,旁无快马,要杀出这个议事大帐怕是比登天还要难。这时候,我看到花尚公主坐在最后,手里握着我的昆吾剑。她抚摸的动作十分轻柔,显然对这把剑也别有好感。昆吾剑就在我眼睛看得到的地方,再想起阿朗那句,“别怕,我在边上”的话,只觉得心里一宽,这一次我是不会白白丧命于此的。 有了这样一剑一人做定心丸,我也放开了手脚与这些月氏贵族一起言语来往,互相试探。一开始,我还谨慎小心,生怕行差踏错令局面难以收拾,渐渐的,我发现,他们虽然没有人肯定我,但是也绝没有人否定我。甚至,我有时候露出了小破绽还有人替我细心掩盖。 这个发现令我惊讶非常,我心中揣摩,我本来应该是阿朗送给花尚公主启开王位宝座的钥匙,此时,却也成为了其他月氏王爷居心叵测,伺机而得的钥匙。 几个比较有实力的王爷有了这份居心,场面上的情景全乱了。 他们就如一群狐狸看到了捕兽夹上的肥肉,既想吃,又不敢下嘴。恨不能将别人一把推到这捕兽夹上,撤了那夹子的危险,再美美享受。可是,又担心那被推上夹子的人正好一口将肥肉叼走…… 看着这一群丑恶嘴脸,我的心里渐生厌恶。虽然此时青天白日,身上却如同浸没在黑夜中一般寒凉。 我打算起身离开,让阿朗另设法子去。 “报告祈年长老,右骑千王将耆勒来了,要求见长老。”一个慌慌张张的声音从帐篷外传了进来。 众人愕然抬头----匈奴人! 祈年长老说:“把他请进来。” “右骑千王将不肯进来。”那氏小兵犹豫了一下才说道,“他已经带兵包围了这里。” “什么?!”众人悚然而起。 第四十四章 风云际会祁莽川 大帐外,连绵黑旗如泼天浓墨,似要压倒天地。 匈奴人的战马虽然站在原地,但是马缰勒嚼,马蹄赫赫,一个个都仿佛等待得不耐烦了,随时便会冲入月氏人的毡房群。 他们已经找到了一个会匈奴话的月氏人做通译:“快些给这些匈奴大人们杀鸡宰牛,顷刻烧起来!” 他们形容嚣张,姿态狂傲,似乎月氏人是天生为他们奴役,供他们差使的。花尚公主挽住弟弟的手,眼睛里早已泄出愤怒的神色。 长老们连忙张罗人手去为匈奴人筹办饭菜。 前来骚扰的这一支匈奴队伍约有四千来人。右骑千王将耆勒,我和他在黄土崖之战中有过一面之缘。他们是漠北赶过来的助战军人,储备不多,一路上就靠杀掠抢劫,和去病他们干的事情性质一样恶劣。 当然,区别在于,他们一个非常顺眼,一个是绝对地不顺眼。 羊圈牛栏里传来山羊的哀鸣,还有屠牛时的嗨哟之声,不一时,开膛破肚涂上香料,烧的烧,烤的烤,煮汤的煮汤,烙干饼子的烙干饼子,忙了个热火朝天。 我想到月氏人方才对我别有用心的嘴脸,与现在的阿谀之色恰成对比。我一直以为,月氏人个个硬骨头,现在我的观点大为改观,变得越发客观而辩证了。 “你们的兵马只有一千多?怎么少了人?”我敏感地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有七百人让左庶长……”有个年轻的贵族说道,“花尚公主正受着责罚呢。”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h u 9 9 . c o m 我将头埋下一点儿,别让匈奴人看见了我。 简扬一定是听了我的信息,带了七百人至东部草原的休屠泽助阵去了。我有些妒嫉简扬,赶上了一场波澜浩阔地旷世之战。 从简扬这么做没有得到族人同意的情况来看。可以判断,他们月氏人还在观望这一次的河西二战。 匈奴人号称有控弦之士、弓马娴熟之辈三十万众,霍去病能不能打下河西目前还是个未知数。就算能够打下,汉朝是否能够在漠北大单于伊稚斜地铁骑威胁下保全河西的领地。更是无人知晓。 保持中立,是西域各族明哲保身最常选地一条道路。 不要说康居的车耶王,定兰的沁瑟国主等等西域小国了,就连乌孙的天骄王昆莫,如此一个驰名塞外的铁胆英雄。如今也采取了做“骑墙草”地立场。 难怪花尚公主成了被打蔫的茄子,简扬贸然投奔汉军,成为了她的政敌攻击她的借口。一群疯狗冲着她乱咬,她苦心经营的那点民心早已荡然无存,我这把钥匙对她来说自然是一点用处也没有了。 匈奴士兵坐在地上,右骑千王带了几个军官,命人拿了案桌,在大帐前摆开酒席,长老们忙献上几个月氏小美女。让他们大口吃喝起来。这右骑千王将倒是战斗娱乐两不误,小日子过得比霍去病滋润多了。可怜我家去病放着我这个美人儿在身边,只能当成花瓶看看。连摸都不大摸。 吃喝完毕,揩净油嘴。长老们溜成一顺正待送走瘟神。 我的思维。则依旧沉落在草原东面休屠泽边那苍山如海,夕阳如血的豪迈战场之上。 忽然。匈奴人的粗豪嗓音打断了我的思路。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h u 9 9 . c o m 俄顷,匈奴通译开始翻译:“右骑千王将在问,我们……是不是有人相助汉军,他在休屠泽好似见到了我们地旗号。” 众人沉默,带头的祈年部长老连忙摆手:“哪里有这样的事情?” “哼!他们汉人略打了几次胜仗,你们就顺风草,见着高处儿跳?”右骑千王将手中剔牙用地草棍朝地上一扔:“来呀,上弓箭,把这些个背叛大单于的月氏人给我赶在一起!” 饱餐过后地匈奴士兵拿起兵器,杀气从他们地黑甲黑箭上密集透出,风嘶马叫,黄云阵阵,鏖尘滚滚,全场充满了厉急风啸。 事出突然,大家愣住了。 不一会儿,有会说匈奴语的人高声叫嚷起来:“我们没有投靠汉朝人!”“我们月氏是忠于大匈奴地……”“大人千万要明察啊!” 右骑千王将充耳不闻,连通译也不问,只管冷笑一声,挥手掀翻酒案,开始向后退去。 耆勒不愧为攻守兼佳的一代匈奴骁将,只不过眨眼的功夫,他已经融入了自己的军队,一个个匈奴士兵手持弯刀挡在他的面前。他狂笑着站在匈奴弯刀的阵列中,打量着面前祁莽川的老老少少,如同一个正待开猎的野兽,观察着从哪里入口更能让对方死得痛苦,死得扭曲。 祈年长老以身挡在自己的族人的面前,用匈奴语说道:“匈奴大人,我们祁莽川月氏依附匈奴大单于多年,您一定要信任我们啊!也许有年轻的孩子不懂事,可是,我以祁连山大神的名义向苍天发誓,月氏六部都是大匈奴忠实的子民!” 花尚公主拔出昆吾剑:“长老,月氏部族在这个祁莽川已经忍气吞声五十年了。今天,他是不会放我们生路的。”她将剑举高:“听着!要跟着我的,举起你的战刀!” 她在月氏年轻一代中颇有声威,立刻,许多弯刀向天举起:“誓死保卫祁莽 “花尚!”祈年长老厉声喝道:“我们这片草原是祁连山大神让河西匈奴大王留给我们的,五十年来我们一直安居乐业,你不能煽动年轻人自寻死路!” 他们在战与不战之间犹豫着。 我总觉得耆勒这番杀戮之心有些突兀,我记得他在黄土崖之战中足有一万多人马,现在虽然依旧军容整肃,战马昂健,但是。他的人数锐少这是非常明显的。月氏人常年臣服匈奴人,习惯于在他们面前低伏,如果继续这样延误下去的话。就会失去战机,成为被匈奴铁骑肆意践踏的肉鸡。 我走上前去:“月氏人!抬起你们地头。看仔细这个来自漠北王庭的匈奴人。”我指着重重密围的人马:“五天前他有上万地人马,现在呢?只有几千的残兵败将!他一定是在东部草原上吃了败仗,生怕回到漠北伊稚斜那里不好交代,想拿了我们月氏人地脑袋回去糊弄主子!”此话一出,那些还抱着求和心态的月氏长老们倏然变色! 祈年长老问:“你说这个话有什么凭据?”我语塞……这怎么能够有凭据呢? 我笑了。没有凭据可以玩霸道的:“我说的话需要什么凭据?祁连山大神任命我做你们的传神使,就是要我委任花尚公主作你们地月氏王,谁敢有异议?谁就是藐视神明的决定!”不容他们喘息,我挑起下巴:“公主,接下来怎么做?大家都听你的!” 公主说道:“我们好歹还有上千的人马,上万条性命在这里,不能任他砍杀!“对,不能任他砍杀!”全场求生的欲望涌动了起来。 这批匈奴人都是职业军人,见势不妙立即一声令下。箭矢如同暴雨一般向我们密集而来。很多手无寸铁的月氏老少惨叫着滚落在地上,最先中箭的正是那个站在众人面前试图主和的祈年长老,他愤怒地拔下插在臂膀上的利箭。折成两半,抽出佩刀带头杀入了匈奴人地铁骑部队。 匈奴人的队伍呈月牙状包抄。月氏人则是一片乌麻麻地大混乱。那些军人虽然听从了花尚的指挥,但是。在场地大多数人都是月氏族的普通妇孺,危急时刻,除了互相抱在一起发抖,完全无计可施。 匈奴人中间忽然传出一阵野兽般地桀桀怪笑,一颗花白地头颅被一支匈奴凶矛高高挑起,正是祈年长老的首级。 一种悲愤地情绪涌满每个人的心间:“祈年长老被害了!” 长老虽然是个主和派,但是,最近十几年来,是他不断与匈奴人沟通谈判,让月氏人得到了这一片肥沃的土地繁衍生息,平时为人也比较正直。花尚公主见状也不由缓了一缓,旋即以更加有力的姿态继续砍杀。血矛一挑,长老的头颅被扔向空中;战马乱踩,他的尸体被践踏在马腿之下。 月氏人愤怒了,疯狂了,一波波组织起了不顾性命的攻击浪潮。他们每一个人都足够强壮,也足够凶猛,但是他们面对的是数目远远大于他们的强大对手,始终难逃被屠戮的命运。 根据我在河西看匈奴受降的经验,要让匈奴人服帖降伏,最佳的途径还是制服他们的首领。同时,由于仓促,花尚没有能够让月氏人的战斗力完全发挥出来。 我决定,在千军万马中直接挑战右骑千王将。既可以为花尚争取重新组织战队的时机,也可以为月氏人建立必胜的坚强信念。 不过,此时的右骑千王将早已安然处在队伍中间,我们缺乏有力的兵力来穿破他的防线。 “公主,昆吾剑!”我长身而出,花尚公主正用宝剑奋力砍翻一个匈奴人。听到我的声音,她转过来略微迟疑了一下。她果断地将昆吾剑向上一送。那锋芒毕露的剑身跳了出来,飞到了半空中。她自己却因为送剑的关系,左臂上挨了匈奴骑兵的一矛。 我的脚在某个人的头顶上一踏,飞入半空,手心拍中剑柄,让其掉一个头。剑刃光华万丈,借着阳光反射将强光打映在右骑千王将的脸上。他不由抬手遮挡住了自己的眼睛。 我人在空中,反剑砍向身后的月氏大纛。 昆吾剑的锋利没有让我失望,可是我自己的力气却无法达到我想要的目的。我痛咬一口舌尖,鲜血的腥味激发出我全身地潜力,昆吾剑在大纛上奋力一搅,木片啪啦啪啦地爆裂出无数木屑来。 花尚公主明白过来。几个武功稍好的月氏人也都明白了过来,他们对准大纛向着右骑千王将的方向一脚踹过去。我连忙加快身形,与他们同时踢中了那粗大地木柱。 大纛如同一棵被砍倒的大树。缓缓落下,向匈奴人地军队中砸了进去。呼卷翻腾的月氏大旗冲入匈奴军队。一片骚乱搅乱了那本已壁垒森严,严阵而待的屠杀大 主帅位置因突然受到这根粗大木柱的打击,那紧密的阵势有了一点儿松动。。 我踩着不断横倒地大纛向右骑千王将冲过去。大纛走到了尽头,我再也没有前进的支点了。 我提气而起,寻找那踩着雪花飘行的感觉。 人头、马头、旗杆头、刀头……每一处都是我落脚的地方。 可是。我真的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 真气在最不该断的地方,忽然没有了,我如一枚重瓜一般掉下半空。 一只手在恰到好处的地方搭住了我,我的身体再次可以腾空而去,如白虹贯日一般冲向那右骑千王将。右骑千王将立刻加快了动作,向他密密麻麻地护兵卫队躲去。 几条黑影向我猛扑过来,我的武功还不足以对付这么多穷凶极恶的匈奴人。又是十分熟悉地感觉来到了我的身边,我再次获得腾身而起地力量扶持,双腿在空中环旋。一脚踢飞拦住我去路地匈奴弯刀。 阿朗的手拉住我地手腕:“左边。” “好的。”我脱口而出,随着他的力量向左带起。 左侧飞绕,我们如在空中御风滑翔。所有的刀尖、马头、枪头都在我们的眼中成了天空柔软晶莹的雪花,成了让我们飞翔的支点。我们在风中轻轻舒展。如云如卷…… 我们两把剑同时搁上了右骑千王将那粗壮黝黑的脖子我的眼睛没有看右骑千王将。我已经没有力气去考虑他了。我的目光如生了根一般落在阿朗的脸上:“你……你……你……”我摇头,心道:“是错觉……一定是错觉……” “小弯。”他叫得很清楚。 胸前如着闷锤。脑子里轰然一响,什么东西碎成了裂片。 我强吞下涌到喉头的腥甜,坚持将视线挪开,完全投注到右骑千王将的身上,将昆吾剑牢牢抵在耆勒的脖颈上,似乎这才是我应该做的最本分的事情。 花尚公主在月氏人中间大叫起来:“耆勒已经被传神使和白月使制住了!月氏族的勇士们,祁连山大神在召唤你们为祁莽川而战!黑水城祖先的英灵在召唤你们战斗!” 山腾岳啸,满山遍野的人们都沸腾了:“杀啊!不要放过了匈奴人!” 我的眼前掠过一条黑色的烟线,一声战马的嘶鸣裂开了匈奴人马嘶人仰的铁潮。一个黑甲月氏将军挥起金色的弯刀,金光闪闪如战神莅临。 “简扬!简扬!简扬!”在匈奴人包围圈中竭力奋战的月氏青年们都高吼起来了,简扬的战刀砍开一段血浪,金色的弯刀高高举到空中:“公主!汉人赢了!我们赢了!”他如一支黑色的飞箭,无情地刺开拦在他与公主之间的匈奴士兵,他一顿狂砍猛杀,公主周围的敌人都瞬间倒在了他锋利的宝刀下。 眼前没有了敌人,他从鞍上跳落下来,金色弯刀插在地面,单膝跪在公主的面前:“公主……”他仰起面孔,目光如火炬一般仰视着他的公主。“啪!”又脆又响的巴掌狠狠抽在简扬的脸上,花尚公主的樱唇哆哆嗦嗦着什么也说不出来,她的左臂上不断流血,靠在断裂的大纛旗杆边似乎随时会跌到。简扬倔强地抬起头,卷曲的头发也披散了,可是他的目光如同钢刀一般明亮:“公主,我们赢了!我们再也不用在匈奴人面前低头了!公主!” 简扬身后,数百人的月氏士兵鱼贯而入,他们立刻加入了战团。 祁莽大地上,旌旗如滚云一般此起彼伏,呐喊声如大海之潮,涌绵不绝。这是一场月氏人等待了五十年,压抑了五十年的倾城之战。 他们要像五十年前一样,以鲜血贯长虹,以生命铸尊严。也许会失败,但是,永远不会屈服。 简扬似乎想扶住公主,花尚打开他的手,抓起一把夺来的弯刀冲入了敌群。简扬回头上马,一起冲了过去。 他们在吵吵闹闹,我发现一件特别奇怪的事情。 匈奴人好歹也有四千人在场,虽然右骑千王将已经在我和……那个人的掌握下,这些匈奴士兵遭到了简扬所在部七百人的砍杀,怎么可能如此安稳,反抗一点儿也不激烈? 一注意到这个情况,毋需回头,我就能感觉到一股灌满天地的凛凛罡气从全场升腾而起,化作一道黑色傲龙环绕整个祁莽 我觉得身后有什么人在靠近,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转过头。 红绸战旗在草原干风中如赤浪在翻滚,玄甲红衣,一排排都是汉朝的士兵。 他们的刀锋淬过祁连山最冷的雪,他们的箭头有河西草原最酷烈的风,他们的双脚丈量过巴丹吉林沙漠最滚烫的砂。他们身上有大汉朝最澎湃的血,他们的眼睛看过黑水泽最明亮的晨星,他们的双唇饮过金泉湖畔最豪迈的酒! 霍去病的万人兵马如黑色铁云,军列森严,气势横陈,无声而自威! 他站在那里,无须动一兵一卒,风雷已然变色,山河已然惨颜。 他站在那里,黄沙从此不敢哀号,飓风从此不敢嚣张,河流从此屏息凝神。 他站在那里,剑器锋芒、战刀列云、健马倥偬。所有的人,都要在他的轩昂浓眉下,不得不低下原本桀骜不驯的头颅。 大军压境之下,在场的人们都意识到,他们的生命权力都不再属于他们自己了,而尽归于这个汉族将军的铁腕掌握之中。 我看到了卷卷红旗下。 那双黑眸正注视着我,如天上最耀眼的星辰,千山隐隐,万峰如云,这是一双看了一眼就会记住一辈子的眼睛。 我想,我刚才发生了错觉,现在,我一定又是在幻视了。 我大概真的太辛苦了,我需要好好休息。 这么一想,胸前一松,热流潮闷,口中不知道涌出来了什么。但觉眼前升起一片血雾,缓缓变浓,最后黑得什么也看不到了…… 第四十五章 无言生亦复来归 我很希望这一次可以做很多很多梦,我希望梦见小姐,我希望梦见小吱,我希望梦见璇玉,哪怕是那个在战场边与我们偶然一见的神秘女子,我也想要见…… 只要……只要……不让我同时见到他们两个人。 我希望我沉入梦中永远不要醒来。可是,我什么梦也没有作,就好像从闭下眼睛到睁开眼睛,只有短短的一瞬间,我就再次回到了这个我不愿意回到的人间。 我紧紧地合着眼皮,不愿意让榻边的人发现我已经醒来了。 一只手伸到我的鬓旁,像是在试试我的体温是否正常。他摸了很长的时间,手消失了一会儿,又放在我的额头上,企图感受出我温度的变化。 他自己是一个温度差在二十度以内就毫无知觉的家伙,没有温度计,光靠摸能摸出一个什么来? “三天了,怎么还不醒?去问过翟先生了吗?”去病尝试失败,烦躁地站起来。 “将军,翟先生说,姑娘是过度劳累,积有内伤,气血紊乱所致……” “行了!”这堆子乱糟糟的话我都听着不耐烦,去病连忙阻止了:“我已经知道了,叫陈义来。”“诺。”军医退下,过了一会儿,他的一个亲兵走进来:“霍将军,有什么吩……咐。”他的声音陡然压轻,他看到霍将军正握着我的手,在轻搭我的脉搏。 去病搭完脉搏,他对这个原就一窍不通,搭了半天搭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得很有挫败感地再次罢手。看到陈义。问:“让你准备的马车怎么样了?”“挑了马,车也改装过了。” “嗯。”去病帮我把被子掖掖好,回头看到陈义退也不是。留也不是:“出去。” “诺。” 我忽然坐起来,直勾勾地对着他望。他也有些无措,更多的则是意外。坐在我地旁边也这么看着我。 我“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他挪过来将我抱住:“……我的仗打完了……带你回家去……”说了几句,只觉每一句都不曾说到点子上。他扶着我的背,只得由我哭。哭了没几声,我一口气抽不上来,喉头一甜,吐出一口血来,将他地肩头染红。.Wap,16K.cn更新最快. 他看着那血,恨不能戳我的头:“有什么好哭地?你看看!” 我用手按住嘴巴,手指的缝隙还是不断有红色的细线流出。他扎煞了两只手,又慌了方寸。替我掩着:“不能哭了……打住……” 他的手掌也染红了,握起拳头紧紧攥着,试图要将那点触目惊心的色彩压到心里去。 他不再说话了。 把我抱住。他宽大地身体因为过度用力而微微颤抖着,双手冰凉。 他的头埋在我的颈窝中。背绷得紧紧的。似乎要将满心的悲伤自责化作那无形的箭。把自己撑成一张拉满张足的强弓,将自己的心击成碎片。 是他。眼睁睁地看着我从黄土崖上掉下去;是他,听到我去黑水古城却远隔重山无法靠近;是他,独自承担下休屠泽泼天骤雨般的激战,却无法承担自己心爱之人地生死…… 我想,我再这样哭着吐血,他的心不知道会裂成多少碎片? 我趁着胸口的酸痛渐渐减缓,用力倒吸一口气,想把那满嘴地腥苦重新收回去。如同一支毒箭射入胸膛,先是麻木,然后,就是无边无际的窒息。我害怕了,大叫起来:“去病……” 什么也没有发出,我只是垂下头,身体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一点点抽出去,要将我地生机都散失到空气中。 他注意到了我地虚脱,重新将我的头放回到他自己地面前。距离很近,我虽然两眼前发黑,还是可以看到他的眼睛。他的眼睛燃烧着火焰,那是强烈挽留我的欲望,他的眼睛似乎要长出手来,抓住我逐渐开始散失的魂灵 我心里觉得安慰,模模糊糊笑了…… 他的嘴巴一张合,我听不见他的声音,我觉得他傻极了,我听不见,他还这么一个劲地说什么呢? 我的眼皮重得终于撑不住了,合上的瞬间,眼皮似乎被一颗又沉又急的水珠打中,辣辣地有些疼。 那水珠濡湿我的睫毛,顺着我的眼睑往下而去,混入了我满脸的血泪中,分辨不清滋味……这一回,我做了很多很多梦。 我在梦里告诉自己,一切都只是梦而已,不要担心不要害怕。去病也是这么告诉我的,可是,我还是一次又一次地心跳狂乱,满身冷汗地醒过来。 我不知道,祁莽川的王位之争究竟如何了;我不知道,右骑千王将下场如何;我不知道,简扬回到部落里,究竟是成了英雄还是叛逆…… 我尤其不知道,那个阿朗到底是不是齐,他现在是不是还在祁莽 我现在除了去病,什么人也见不到。 去病仿佛知道我的心思,他严密地把守着一切,不让任何闲杂人来见我,甚至,连两个派来服侍我的月氏女子,明枝、明月也行事安静,绝无多言。“这烤肉是月氏的厨子做的,胡椒子放重了一点,你先这么吃着,我的厨子……”他停住了。 我想起那个红光满面,自豪地将烤全羊转得如同轱辘一般的军士:连皇上御赐的厨子都战死了,休屠泽那边的战事一定打得很激烈。 死者长已矣,生者忍悲歌。 去病口味挑剔,吃惯了他做的菜,每次吃起别人的菜,是否也会有那淡淡的哀伤? 他会,但是他不会流露。 于是,我也不流露:“一样的,这个也非常好吃。” “是,也……真的很好吃。”去病大口大口咬了几口肉。 我喝着他们设法用草籽熬成的粥,这里没有大米,为了这一碗带着青涩、口感粗糙的粥,他们也一定费了不少心思。 去病是个不会照顾别人的人,他其实连自己都不太会照顾。从前的他对待我,有时候就跟对待他的部下一样的方式,胡打胡摔的。 这一回,他就跟变了一个样子似的。像一个拙头拙脑的孩子,捧着一个琉璃碗,生怕打碎了,小心着,谨慎着,以一种笨笨涩涩、小心翼翼的温存,试图和我建立起一种新的相处方式。 他不是太成功,也不是太有耐心,于是,更多的时候他还是保持沉默,沉默地看着我。 他看着我的眼睛里如暗如哑,有多少话语他不肯说。 他不肯说,黄土崖下看我消失在战尘中时,他的心是否撕裂一般痛过?他不肯说,得知我要去黑水古城,他的眼前是否有过黑渊沉底的绝望与担忧?他也不肯说,站在休屠泽轰轰烈烈的战场上时,他的双手是否因为两处不能牵挂而有过微微的颤抖? 就算他一字不说又如何? 他心情的压抑自责,他胸中的彷徨担忧,都如同一条清浅而汹涌的小河,直通到我的心底。很多很多时候,我们说到什么不相关的事情,我忽然停下来想喘一口气,他就会抬起那经过了掩饰的紧张眸光,似乎那藏纳在心中的话就要喷薄而出。 待见到我一切如常,那神气又一丝丝压抑下去,变成平淡无痕的泠泠微波,柔柔悠风。 “去病,黄土崖的事情不是你的错。” “我知道。” “兵书上说,兵者诡道也。没有人可以算准一切的。”“嗯。” “我……我去黑水城是为了保全性命,我知道我对于月氏人……”我不想提到阿朗。 “嗯。”他没有听完就答应了。 “去病,我很快就会好的。你的仗也打完了,我们一切都好好的……” “嗯。” “去病……”我感觉到自己的劝说真是很无效。他停了一会儿,发现我不说话了,抬起头:“弯弯,你说话,我都听着。” 我不说了,该劝该说的我都说完了,我还有什么可以说的? “你累了?那就不要说了。” “我不累,我只是没有话说了。”我恳求他,“去病你高兴一点儿,这样我也可以高兴一点 “谁说我不高我从来没有这么快活过。” “是吗?” “你睡吧,明天再跟我说话。”马问路,向神佛打听我一生的出处。 ……我……我是疼在谁心头的…… 一尘土? 第四十六章 小雨初晴回晚照 最开始的几天,我刻意将我的世界缩得很小很小,里面只容许他一个人进进出出。所以希望可以总是见到他。仿佛要用他来填满我的眼睛,填满我的心灵,填满我的困惑,填满我的……恐惧。 可是,这怎么可能?我和他的世界之间,隔着河西草原无数的繁冗杂务。 没有几天,我就知道他其实非常忙。 就算我什么也不过问,我也能够从军士不时来报告,月氏长老不时待宣的情形中看出,他目前坐镇祁莽川。 李敢、赵破奴、徐自为、卫山在祁连山周围各成独立军队,围剿扫荡河西匈奴族的残部。 不久之后,我还知道他接受了右骑千王将耆勒的投降书,耆勒生性残暴凶恶,虽然被……那个人……制住了,还是在去病派兵镇压之后,才慢慢停止了最后的反抗。为了是招降还是处死这一支漠北军队上,去病和将领们还发生了严重的分歧。 有的认为,此人如豺狼般嗜血,在河西的表现也令人厌恶,应当就地处斩以正军威;去病觉得,耆勒如今已经是拔去了利爪的豺狗,他是漠北大单于伊稚斜的亲信,能够令他投降,对于接下来赢得漠北战场有战略性意义。 皇上刘彻的书信及时来到了,说:“骠骑将军逾居延,至祁连山,诛首虏甚多。河西一地乃连通西域大宛、康居、乌孙诸国之要道。卿以三万二千众之虏命震烁河西,亦应就归降伏汉之可为而为之……” 皇上虽远隔千里,这封书信特地提到了大战过后,要妥善对待处理匈奴受降的问题。此外,皇上还嘱咐去病让那几个他特地派在军中。精通河洛的武职军官深入勘察了解河西地形,说他自有用途。 有了皇上的拍板,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 就这一件事情上便可看出他们君臣二人在处理匈奴问题上。都有着相似的目光,彼此相通地心意。 汉军将领们达成一致。耆勒却在降与不降的问题上,犹豫动摇着。 他毕竟也是血统高贵的匈奴四大贵族姓氏之一,他也有自己需要维护地尊严。.www,16K.Cn更新最快.那天他有四千人马在手,且都是职业军人,曾经试图反抗。霍去病下令怒射一千五百人之后。祁莽川血流成海,耆勒才勉强放弃了反抗。并且放出话来,如果不是自己被制住,绝对要和汉朝人死战到底。 耆勒剩下的两千五百匈奴士兵虽然暂时放下了武器,但是,他们还在观望中,只要右骑千王将不最后低下高贵地头颅,他们随时会兵反当场,拼一个滴血不剩。 去病听内线来报。千王将王母混迹在匈奴妇女群里的。他又组织人力,设法寻出这位随军作战的千王将王母,让耆勒夫人亲往劝降。 那几天。去病几乎没有时间来看我,只有半夜。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才能看到他。 我想为他做点什么又不敢。他只会因为我不肯好好休息而更加添气。 我能做的事情,就是白天使劲睡。到了半夜就不睡了,闭着眼睛等他回来,他回来了,我再闭着眼睛等他睡着。 等到他均匀地呼吸声音从我耳边响起的时候,我就睁开眼睛看他。 这样子,可以一直看着他,看到天亮。 他常常就这样伏在我的羊毛厚垫毯上,这么大一个的男人了,像一个孩子一样趴着睡觉。从肩到背,从背到腰,一条起伏而厚实的线条,随着呼吸而微微起动。 他就像一只在高高的山岩上新安了家的山鹰,虽然这里风急沙多,虽然这里草枯石糙,可是,只要到了歇息的时间,他就想着飞回来,握着这里的干草,闻着这里岩石地味道,安安心心地睡上几个时辰。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我觉得他这几天越来越瘦,就像是一只不断捕食的猎豹,却没有得到充分的休息与营养,体力被一点点消磨、消耗。下巴腭令人担忧地削尖着,可能是心力损耗太多,唇色也有些苍白。 两天后,耆勒顺利投降了,他地残部两千五百人成为这次河西二战期间,仅有的匈奴降兵。 汉人无一投降匈奴人。 不是我们地士兵有多么顽强伟大,是这一场战争给予匈奴人地打击太沉重了,他们对于汉人的策略就是逮到一个杀一个,相比之下,去病收降右骑千王将地行为显得宽厚许多。右骑千王将率部投降的真正战略意义就在于此。 东部草原参加这次休屠泽会战的有稽且王、濮王、休屠王、浑邪王四部联盟,都是河西草原上实力最强的匈奴王部。 浑邪王部在休屠泽这一战中损失巨大,元气大伤,部落凡强健者十之六七都或丧命或残疾;休屠王保住了大部分财力,但是失去了地盘,仓皇逃向穆勒川;赵破奴带着黄土崖被袭的压抑之气,独斩濮王、力擒稽且王,在这一次战役中可谓独占鳌头。李敢虽然未获有效战机,但是表现可圈可点,在霍部中军威大振。 匈奴人的事情初步了定,转而处理月氏部落。 皇上的手谕上又说,河西应建立一个完整的月氏国,从而形成两国并立,与河西匈奴互为牵擎。他曾遭到过妫水月氏的拒绝,希望通过祁莽川月氏这块跳板,重新联络起西域各国,将势力范围向西部延展,从而达到凿空西域之目的。 去病在祁莽川血杀一千五百匈奴人的余威,自然令他成为了现在月氏人心目中的权语者。他监督六部长老重组月氏人的议事会,准备将此处的各部落联盟统一组成新的月氏国。 他两天没有回到军帐里,应该是两天没有睡觉吧? 我趁着傍晚,从羊仔毛毯子上爬起来。再这么一动不动地躺下去,我觉得自己恐怕会站都站不起来,我需要锻炼锻炼了。 我把头发在脑后挽成一束,掀开毛毡门帘,弯腰走出了睡了好几天的毡包。月氏人没有灯,早早就用了晚餐休息了,祁莽川的毡包群落在星空下连绵数里。我刚走出两步,就看到我的牛皮帐外十步开外站了一圈士兵。我从他们中间穿过去。 郭元拦住了我。 “将军嘱咐过,姑娘不可以出门。” “我只是需要稍微走走。”我很生气,因身子虚弱肝火有些盛,凭什么控制我的行动,我又不会稀里糊涂走到不合适的地方去。 郭大人厚眉一皱,抱腕道:“我必须服从霍将军的命令!”他是粗人,不给我半点说话的余地,转过身继续站岗。 他也是身在其位而谋其职,我不便为难他。 我向他问了荀大人和云大人几个人的情况,他的面色稍虞,只说,云大人跟着赵破奴去穆勒川追击穷寇了。 那个在黄土崖舍命救下我的荀大人和黑水城外的关大人一样,没有军功耀眼,没有侯位加身,永远埋葬在了历史看不到的黑色角落里。 说完话,我遥看议事帐房那里,数十个火把呼呼地燃烧着,灯火通明中,牛皮帐上的黑色豹子分外威武。月氏大纛已经重新树立了起来,旁边新竖起了另一根粗大的旗帜,挂着汉军红底黑滚边的“霍”字帅旗,与那青天弯月的月氏旗一起在晚风中飘舞如飞。 我只得灰溜溜地走回去。 走到大帐前,一个小小的黑影在等着我,一双萤色绿绿的眼睛对着我看。 我心中一惊,“那个人”应该已经把大豹子放生了,它们母子也应该重逢了。我知道他是一个善良的人,连那份不属于他的恩情,他都这样费尽心思地去筹谋计划,决不会去加害这一对母子。 小豹子在这里,是不是说明母豹子也很有可能就在附近? 我一下子紧张起来了。 赤姆见人就咬,若是伤害了月氏人,充其量不过是神兽索取祭品,问题不是太大;如果咬伤了汉族军人,去病难免会下令灭杀母豹,若为了月氏人的信仰而不为自己的士兵主持公允,他对自己的大军难以交待。 关于匈奴人受降的问题中,我已经看出多方势力都各有立场,月氏人之间也难保没有人趁机挑起事端,反对霍去病如今在月氏部落里的大权独揽。 小豹子看到了我,也不隐蔽身形了,如一只猫儿一般乖巧地向我走来。 我蹲下来,它在我的腿上蹭了两蹭,双爪一搭,眼睛看着我的怀里。 第四十七章 人生几度添新凉 我哭笑不得地将它轻轻抱起:“你娘呢?”小豹子低头呼噜呼噜了几声,我看到它的耳朵后面撕开了一个血口子。 “谁把你弄成这样的?”我看那血口子撕了有几天了,耳根岔子已经长实了,很厚很大的一个血痂。 “弯。”门帘背后伸出一只手,搭在小黑豹的额头上。 我急忙站起来,眼前一阵发晕,身体一歪向旁边倒下去。一条胳膊将我抄住带进了我的毡包,小豹子从我怀里轻轻脱跳出来,靠在面前男子的脚边,他白衣垂地,兽骨项链翩然。 “齐……” 他一把按住我的嘴唇,不让我叫出声音来。他的动作还是像以前一样准确果断,无法躲避,我的眼睛在他的手掌上慢慢转动,渐渐泛红。他看我在沁出泪来,松了手掌:“弄痛了?” 我希望自己别哭,那天看见去病大哭一场我觉得很正常,可是,为什么看见他也是这样,只觉胸口一片痛胀,泪水便止不住地滴滴答答流下来。 我逼着自己说些正经的事情,冲淡这不正常的眼泪:“豹子……赤姆……别伤了……” 齐把我放在地上,自己蹲下来将我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你没好好吃药吗?都好几天了怎么还这样?” 我摇头,别拿注意力放在我身上:“赤姆……赤姆……会伤人的……”我终于说完,喘着气也不知道他听明白不曾。 他听明白了:“赤姆不在这里。它很忌生人气味,小豹子沾了你的味道,它就不肯认这小东西,还咬了它。”一只手轻轻抚摸着小黑豹毛茸茸的脑袋上。“现在我养着它。那天,只顾着要让月氏人信服你,没想到连累到它了。” “那它岂不是没有家了?”我好似又找到一个痛哭的理由。眼眶里又一片片潮湿。 “我把它养大了,它会再找到伙伴地。到时候就又有家了。” 小黑豹凑到我们两个中间来,试图爬上我的身体,我怜悯地抚摸着它的头,没有我们人类地私欲,它现在还是赤姆唯一的宝贝。我深深搂住它。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来向它表达内疚。 齐抚摸着豹子地背臀说:“它偷偷钻过来,我怕让人发现,就一起过来了。”他的理由正大而堂皇,我无话可说。 激动的情绪一旦平复,我看到自己斜靠在他的肩上。真是天知道!小时候这么亲密我都没有靠过他的肩膀。我坐起,抱着小豹子:“你怎么会来地?” 齐说:“我不是跟你解释过了么?” 我想起,说:“你带着它走罢,别过来了。.wap,q i s h u 9 9 . c o m更新最快.” “今天,我可以带着它走。不过。我肯定会过来的。” “齐,我和过去已经没有关系了,我和你……”狠狠心。“也没有什么关系了!” 他窒了一窒,他不是今天才知道我够狠。 我沉下头。等待着他的大怒与拂袖而去。 他不是去病。他是齐,永远永远会对我微笑的齐。过了半晌。他露出一个豁达的笑容:“我知道。” 那笑容令我凄苦地痛。我低头逗玩那小豹子,一时开不了口再赶他。这一生欠他太多,而且我一分一厘都无法偿清。如果……小姐……小姐活着,或许…… 我拿什么还他?用小姐的身子么?时间这么久了,这已经是我自己的身子了。 小黑豹嘴里不知道咬了什么,我在它的牙齿边轻轻抠了一抠。 一块温润的小玉石滑落在我地手 这是一块羊脂一般滋润的白玉,雕刻成了一个六瓣雪花的模样,雕工细腻剔透,那六片雪瓣如同随时会化开一般,轻轻停留在我地掌心。 我知道这是齐刻的,我们曾经花了许许多多地时间,一起看过雪花。古代人没有显微镜,他们几乎没有注意过雪花到底是什么形状地。 我握着这片雪花…… “小弯,你别哭了,”他要从我手心里拿走那朵雪花,我不让,捏紧了手心。他看掰不开我的手指,有些着急,“你别哭啊,他说你一哭就吐血。” “你和他……见过面吗?” “见过。”齐毫不忌讳。 可是去病却似乎很忌讳他,他刻意让所有人不提起这个和我一起在月氏大帐前制服右骑千王将地“白月使”,他刻意选派信任的人将我“保护”起来…… “你快回去吧。”我满脸泪痕,推着他的肩膀让他站起来。“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那么谁该来?霍去病吗?”齐终于露出一点点深深掩藏的忿然之色。 我点头:“这本来就是他的毡包,他商量完事情就会过来的。”我压抑住声音:“你走!”齐依然保持不动,双眸安静地让我发慌。 我害怕看见他的眼睛,涌起一股蛮力,跪行在地上推他:“你再在这里我就叫了!” 齐轻轻一用力,就把我的手从他的肩膀上拿开,一把握在他自己的手心中:“等你好一些,我有话要跟你说。” 我嘶哑着嗓子,“走!”我低头用足全力推他:“走啊!”我推了一个空,齐带着豹子已经从我眼前消失了。 我拉着白桦木做成的毡包门柱慢慢站起来,如同一只无路可走的困兽一般在原地晃了两圈。 我不知道那天我失去知觉以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我知道他们两人之间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感到害怕和担心,却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担心什么。我转过头。一头扎进了那柔软的羊毛氆毯,用所有能够拿到的东西将自己深深掩埋进去。 等到气略微顺过来一些,我从羊毛垫上爬起来。将床铺重新整理好,等一会儿去病会回来睡觉。看到一团糟他会不喜欢的。 我的手上感到又湿又粘,我不明所以地摊开手掌,不知何时,玉石雪花地花瓣深深地刺入了我的掌心,苍白的手掌上。那一片鲜血如一朵含泪啼血地红莲。玉石中间,一个小小的纠纹上,因染血而变成了一道细若游丝地红褐色纹路,仿佛是一条细细的血丝。 我连忙来到洗手的青铜双耳洗边,洗去手掌上的血迹,又将那雪花玉石放在水中一顿狠搓,想着找个机会完璧归赵还给齐。 可是,那玉石中心的血线怎么洗也洗不干净。我找了黄狼刷来刷,那洁白无瑕地玉石上。依然有那根血丝,仿佛天生生在那里,怎么也洗不干净。 “弯弯。你在干什么?”毛毡布门帘卷起半边,我回过身体。去病站在门口。诧异地看着我的半臂湿水。 毡房内,十二枝青铜螭兽油灯在风中摇曳。那半明半暗的光线,将他面部的轮廓勾勒得非常有立体感,越发充满了男性的魅力。 一种难以言喻的悲伤灌满我的心灵,我猛然走过去,拉住他的脖子,去够他的唇。他个子高,因为困惑他没有马上低下头,我够不到他地唇,便踩着他的脚背站上去。 他明白了我想做什么,配合地低下头。双唇相接,我像是急着要证明什么似的,伸起舌尖向他地口中探去,那润滑温暖的感觉立刻让我心里平静了许多。 他很自然地开始主动,柔情地挑弄,碰触,任我如一个见不到底地空洞一般一丝丝吮吸着属于他地热度和力度。 他稍稍放松我,想把我往床边带。 感到了他那一点微不足道的远离,慌乱、惶惑如魔爪一般将我重新缠绕,我慌了神,重新倾尽全力留住他。他看我不肯放他,就将我原地打横抱起来,继续深吻着我,向铺满着羊仔毛地柔软卧榻上走去。 因为口舌被我死死缠住,他无法脱开我的衣裳,只能用蛮力一把一把撕开。 他的手顺势摸下,触手之处,皆是细腻无匹的肌肤。丰盈如雪的饱满前胸,颤动着少女情动初萌的羞涩欲望,那香若柔云的触感,似乎在诱惑他的大手任意揉逗。 最让他不舍的,还是那因病态而透出妖异嫣色的滋润红唇,花蕾般的檀口微微绽放开令人赏心悦目的缝隙,使他情不自禁想不断深入,探索舔尝那香气四溢的美妙滋味。 他的动作猛然加大,不再是那么有些理智的挑拨,而是毫无商量余地的掠夺与占有。不再是温柔谨慎的揉摸,而是血液啸动,漏*点四射的攻陷与侵入。 我身上越来越热,人却越来越无力,我很想继续抓住他,深深嵌入他的身体,可是,我的手上使不出半点力气。 “弯弯!弯弯!”去病发现我不对劲,他连忙松开与我纠结在一起的双唇,我已经面色苍白,气若悬丝,干看着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弯弯你身体不好,这是做什么?”他拿起绵被给我盖住身体,方才的一片狂乱中,我的衣服都没有了。 “陪我睡……”我求他,“不要走……” “不走。”他和衣躺在我的身边,我还是不放心,手挪到他的身边,抱住他的身体。他看我抱他的样子僵硬劳累,右臂抄在我的颈窝里,右手稍稍回拢,他的身体和臂弯组成了一个摇篮,我一辈子都没有躺过的安全温暖的摇篮。 “弯弯,好生睡。”他说,“医师说你目前只能静养。”他紧了紧我的身子,“以后,不准调皮了。” 我点头,我是不应该。 我应该乖乖躲在他的身后,什么人也不见,什么事情也不想。我的手搭在他的胸前,人虚弱得出奇,精神却亢奋得出奇,两只眼睛如同两团黑色的夜火,在风中一点点燃烧。 我以为睡不着的人只有我,去病也没有发出平时我习以为常的那种匀净的呼吸声。我听到的是一种强行克制住的呼吸,他的胸膛为之微微颤抖,他的身体越来越热。我抬头看他,他仰面躺着,额角微微渗出一丝丝汗珠。他的呼吸没有丝毫减轻,反而越来越重。 他的右手微微用力一圈,让我稍微侧转一些,左手便搭上了我的身体。 男性的刚硬与少女的柔嫩贴合在一起,虽然只是他的手掌,却带起了满身的颤抖…… 第四十八章 月色明多被云妨 修长的手,轻轻地,平整地放在少女柔软动人的身体上。 他并没有动,似乎只是想通过这点触摸,舒缓一下内心奔涌难耐的热血与漏*点。 他掌心的热力却暴露了他内心的澎湃已经到了难以克制的地步。一股股灼热的感觉从那里传入我的身躯,我能够听到他胸腔内隆隆的跳动声,血液呼啸的奔流声,呼吸急促的喘息声。 我和他睡在一起这么多天了,一直都相安无事,我并没有想到会弄成这样。我想躲不能躲,将嘴唇咬得几乎滴血才能够忍住那令人难以控制的颤抖。 虽然我没有动,可是,我呼吸时,身体那微柔的起伏却割断了这一点点好不容易固守住的平静。 去病低吼一声,存心要试试自己力气有多大似的,掌根失控般在我的腹部狠劲地搓*揉了一下。我被他揉得肠翻肚绞,颤抖着发出一个自己都不认识的声音,缩成一团。 他一团火似的迅速从我的被子里钻了出去。 他略微在毡包里不择方向地碰撞了两下,哐啷一声,带倒了装满水的青铜双耳洗,那铜洗侧翻过来,打在满枝灯火的青铜油灯上。油灯翻倒,屋子里顿时全黑了。 他略愣了一愣,好不容易摸到了门帘,这才匆匆掀帘出去了。 我裹着被子追到门口,夜色凄迷中,我的目光追随着他的背影。守卫的士兵看到他,静谧的夜空中响起了力度恰当地见礼声,他掩怀不语。快步走进了黑暗中。 我慢慢滑坐在门帘边,铜洗中洒出来的水慢慢流淌到我的手边,冰凉得透入骨头中。 清风将门帘吹开一条小小地缝隙。星光洒满地面。结出一层淡淡的冷霜。天空一半是漆黑,一半有了晨曦地微光。两色交融地很不真实。 我隐约听到远处传来一声轻响,似乎是什么东西落入了水中。 祁莽川上祁连山,祁连山的莽莽雪川上,流下来的雪水,清澈冰洌。 “将军。这个也拿走吗?” 士兵拿着一个白底黑釉纹水鸟陶罐问。.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霍去病仔细看了看那个陶罐,我抱着腿坐在角落里----今天,我们两个的眼睛没有对视过。 “咳,咳。”他清了清嗓子,“留下吧,喝水要用。“报告将军,东西都整理好了。” “搬出去,按原样儿放好。”去病从氆毯上站起来,抱着杂物的士兵们在他面前走了出去。 今天开始。他另启用了别地军帐,准备彻夜工作,不会再来我的毡包过夜了。 其实。这里也只有一点儿他自己偶然带来的笔砚、茶盏之类简单的用具,他犯不着叫了这许多的人来收拾。 我越发往床角缩了进去。我想。他一定是觉得经过了昨夜的难堪,难以和我单独相处了。 我感到他走了过来。前来清理的士兵们都走出去了。这里又剩下我们两个人。 他在我面前蹲下…… 我将头埋入裙子,希望变作一只老鼠,钻个地洞躲进去。等到他不注意我的时候,我可以探出头,用小小的黑豆般地眼睛偷偷看看他。 他也没说什么,我只感到,他的目光落在我的头顶上。 我低头避开他地目光,又情不由禁地抬头看他。他语气很平常:“过几天这里的事情一完,我们就回汉境,你好好养着,别到时候赶不得长路。” “嗯。”他一主动说话,我就觉得尴尬似乎减退了三四分,很留恋地看着他,不知道他会不会低下来亲我一下。 风声掠起,他站起来,转身…… 我垂下肩膀靠在帐房地牛皮幔帐上。 我想着自己没有用,竟然想用“既成事实”来解决心里地烦恼。这对任何人都是不公平的。去病若知道我昨夜地想法,不知道会不会因此鄙薄我。 做就做罢,还……还……“未遂”…… 不能够再想下去了,只能拜天拜地希望这件事情混成一笔糊涂账。我强迫自己打起精神来。 门帘一掀,我觉得太亮,用手遮住眼睛,去病走了出去,门外传来一声他克制许久的咳嗽。 过了一会儿,两个月氏侍女走进来,明枝打两个细长的辫子,一双活泼伶俐的眼睛,看我窝在羊仔毛垫子里一动不动,走过来:“将军让我把缺的东西去补齐。” 明枝明月左右看了,默记下缺了什么生活用品,便退出去了。 只不过搬走了去病偶然带进来的那一点儿生活琐物,这里一下子空荡了许多。 我除了继续睡觉,也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本来还打算出去让郭元大人加强警戒,转念想到,就算人手添加一倍,以“那个人”的能力,还是会无孔不入的。 我躺不住,决定去他的新居看看,喝水的茶碗,用饭的漆盏,饮奶的银杯是不是都齐备了,还有,睡觉用的铺盖他是不是也还齐全。最重要的是,看着他方才一直在忍着咳嗽的样子,不知道昨天有没有受寒。想了一大堆理由,就是不死心,想着要跟过去看看。 说干就干,我穿起鞋子走到门帘口,这一次站岗放哨的换成了罗尧罗大人。 我返回到毡包中,随手拿起一卷布料,打成一个包裹的样子,来到罗大人面前,睁着眼睛说白话:“罗大人,霍将军有东西忘在这里了,我给他送过去。” 罗大人将手一伸:“给我吧。” 我将包裹反背着藏在后面,故意盯着他不停地看,他难堪了,干咳一声:“那就去吧。”我笑了,对着罗大人道个谢,向去病新搬的军帐走过去。 他的军帐离我这里不过七八丈远的样子。刚走出几步,一个月氏女孩从我身边匆匆而过,我站住脚让她先走,她却停下了,手中塞给我一片小小的白桦树皮。 她低低行一个礼:“这是我家公主让我给你的。” 我握住那白桦树皮,点点头继续走路。 去病的军帐前,玄武、朱雀、青龙、白虎四色战旗分列两旁,帐门口螭纹缡结,缨络环绕。这个大帐应该早已立起好久了,去病住进去很合适。 军帐门外一排排士兵都在站哨,粗大的兵戈,鲜艳的红缨,在阳光下分外夺目。 我犹豫着是不是过去,一过去就是立正行礼,动静很大。 一名头发微斑,身板笔直的老人端着一碗什么东西走过去。士兵们兵器一正,老人点一点头走了进去。我认识他,是随军军医翟子易,年岁约在五十上下,平时也不给人看病。 我眼尖,看出那碗是药,联想到刚才去病忍着咳嗽的样子,我在翟医师必经的地方站好,等着他出来。 大帐里没有传出声音来,过了一会儿,就看见翟子易端着一个空碗退出来,我跟在他后面走出一段路才叫住他:“翟医师,将军……在喝药?碍不碍事?”这种事情问去病自己还不如不问。 翟子易见是我,停下,神色如同一张不起皱的白纸,毫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讪讪站直。风吹起我的身上随意穿着的月氏薄衫,白袂飘飘,红颜楚楚。 他看了一会儿,叹一口气。那声音中有遗憾,有怜悯,更多的则是惋惜。 我的心只觉一紧,连声音都打了抖:“他……没有事情……吧?”那最后一个字已经无力到细若蚊蚋,眼前也是一团团黑云。我张大了眼睛,其实什么都看不太清楚。 翟医师上前拉住我:“小侯爷没有什么事情。” 我尽量不借助他的力量,将身体站直。既然霍去病什么问题也没有,为什么要以这种怕人的目光跟我说话? 翟子易细细看着我的脸色:“小侯爷昨夜着了风寒,我给他煎上三五剂药,发散发散也就可以了。” 那就是没有事情了。我的眼前也渐渐清明:“我……我走了。” “姑娘留步,”翟医师叫住我,“你跟我去我的帐房,我有话与你说。”我没有立即答应,我不觉得自己应该被人牵着鼻子走。他说:“我翟子易出自平阳府,与小侯爷这一脉也勉强算有一些交情。陈夫人将我派给小侯爷随军,是让我照顾他的意思。” 不必再自报家门了,我说:“我去就是。” 第四十九章清波门外拥轻衣 白烟袅袅而起,青铜错银玄虎沙盏,下有锁金烛台,茶叶被熏热,香气在烛火的摇曳中散开。 “喝吧。” 我皱眉看着这盏茶,汉茶苦涩,我是早已知道的。我希望我的这点表情能够让他产生同情心,撤回茶盏。 “喝吧,药茶。”老人将茶盏放在我的面前,我旁边还有一只小小的铁薰炉,他的帐房暖暖的有一股让人发懒的气息。 我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苦……”我缩起舌尖。 翟子易望着,忽然一笑,与他方才的冷淡相比,此时就如这苦涩的茶,一股暖流入了肚中。他说:“你这小妮子生得是真好看,难怪小侯爷看着你,心疼得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红了脸,连苍白的指甲盖都透出一段粉红色,如碧波上浮着几片花瓣。 “小侯爷自小有气喘的旧症,陈夫人让我帮他调理,从小就喝我的药。现在,人也壮了,身板儿也少见的结实,让我少操了不少心呐!” 我听着他拉家常,他口中的陈夫人就是去病的娘,嫁给了詹事陈掌。 “小侯爷这个人,他决定的事情是一定要做到的。这几年皇上,詹事,卫大将军都替他张罗亲事,他也没有一个准信儿。”我听着事情说到我身上了,低头假作喝茶。 “长安城那么多贵家女子他看不上,我倒是不替他着急。好男儿志在四方,小侯爷是难得的将才,眼光挑剔一些也没有什么。.1^6^K^更新最快.”他停顿了一下,“现在。我冷眼看着你们两个,我是真的有些担忧了……” 我抬起头:“我们……有什么不妥么?”是皇上要他娶公主?是他母亲要他娶官宦之女?我是见不得去病弃我而走的,如果他们家族有这些事情。我只能…… “只能”如何呢? ……我想不出,头丝丝地疼……喝着那茶。也不觉苦涩。“三天前,小侯爷让老夫给你把脉。我此生都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脉象。”他灰色地眉毛结成一个小小的川字,“若论你的体质不过是个寻常女子地身体,怎么你用起自己的身体来却似乎是旁人地,只管不断掏空。不知道将补休养?” 我沉吟起来,这点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只是碰到了危险就不断调用身体的潜力。翟子易说:“如今虽然不能说是油尽灯枯,可也伤损了一大半。再不知道调养保息……” 我放下茶盏,无缘无故松了一口气,原来,这就是他担心的地方。神思疏忽恍然,下面的话就没有怎么听清楚。 翟先生看出我神魂不舍,气血衰敛。说:“现在还算不太迟,并没有到药石无医,金针难渡的地步。好在也年轻。总还有圜转地余地。今日先给你刺几针,明日开始。来老夫我这里用毕午餐。我给你施针治疗。真正用得上的药,还要等到汉境才有。前些天那个长着匈奴脸的月氏人送来的天山雪莲、祁连珍珠贝母。巴丹吉林锁阳虽然都是难得一见的好药,只能治标难以治本。”齐…… 我装作不曾注意他的这句话,点头:“翟医师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去病信任的人,当然也是我信任的人。他掏出金篦、琉璃篦、银刀、金针,乃至艾草、黄叶等等。然后让我将手臂伸出来,开始给我做治疗。 “翟先生,霍将军来了。”门口有人小声通报着。 “让他进来。”翟医师给我点燃金针上的艾草。淡淡地青袅之烟在屋子里升起,含着涩涩的清香。 去病走进来,看到我的一条手臂上密密麻麻插满了金针,去病看着那长达数寸地金针扎入我的手臂,微微皱起眉头,好似扎在地是他自己地身上。 翟先生没有看他,口内说道:“小侯爷小时候最怕扎这个针,一说起这个就躲得找也找不到。其实一点儿也不疼,对吧?”末一句是对我说的。 我忍不住去看看去病,他微淡地笑容勉强含在嘴角,神情是被人揭了短的尴尬。我想,这下公平了,他也有出糗的事情呢,遂笑弯起一点嘴角。 他见我笑话他,忙摆出一个满不在乎的洒脱姿态,看帐帘外的云彩。 “别动。”翟先生的手正搭在我的脉搏上,“正在帮你调察气血。” “我没动。”满胳膊的针,我哪敢动。 “没有说你。” 去病闲坐无事,正嫌自己不够潇洒,拉着衣衫。 闻言,僵硬了。 他哗地一声站起来,一摔门帘出去了。 午后的阳光从那小小的帐顶天窗泄漏下来,照在艾草袅袅飘散的青烟上,屋子里显得静谧而温馨。 等到艾草燃尽,翟先生一边整理他的针石用具,一边说道:“我将你的淤血从肺腑中引渡到了经络之中,这几天一定要记住不能妄动真气,否则有性命之忧。你何时行经?” 我……我……我嗫嚅着说不出话来,这样的事情怎么可以问?翟先生笑道:“我把去病当成自己家人当惯了,你现在也把老夫当成自己人。问了这个我好下药石调治你。” 自己人……我心中觉得温暖。这个事情我平时也不太注意,当初小姐教过我如何应付。现在涉及到了自己的生命问题,便仔细回忆出来,放轻声音告诉了他。 他道:“那就是这两天了。现在给你下了针,到时候可能会疼。疼得重了,记着要找我开药,不能自己强忍着。” 拿起手中的白桦树皮,清秀稳健的几个汉隶:“天青云兮墨书空,思量只有梦来去。浅阑无痕午后雪,雁字回楼可入否?” 我在小吱手中学得一点文墨,便在走进毡包之前吩咐罗大人:“如果花尚公主来到,请她入帐说话。” 罗尧踌躇了一下:“我要去请示霍将军。” 第五十章 萧萧卧听鸣幽虫 公主站在门口,身上穿的是白色的月氏盛装,头上戴着银色百合花与白色珍珠镶嵌而成的花冠,一层薄薄的金箔做成薄翳点缀在她的眼睛两旁,华贵中透着清丽。 她是要做王的人了。 新任的月氏王不是她口口声声要扶佐的亲弟弟,也不是那几个声名资历高于她的长老。 她来到我的面前,两手向前一送:“我是来把剑鞘还给你的。” 昆吾剑的剑鞘流光宝华,在她洁白的手掌中仿若稀世珍宝。我看她姿势庄重,连忙接过,可是我不记得昆吾剑在哪里了。我说:“那剑……不知道在哪里了。” “霍将军说他留在你这里给你防身了。” 防身?那应该在睡觉的地方。我走过去翻了一翻,果然在角落里找到了那把宝剑,去病大概找不到剑鞘,随便弄了一个寻常的剑鞘套在那里。我将昆吾剑取出来,龙吟声中插入花尚还我的剑鞘中,笑道:“还是原先的剑鞘好。” “是啊,还是原先的……原先的好。”公主看我抚摸着昆吾剑,“你知道这剑鞘上有字吗?”我摇头,这上面的花纹古怪而繁复,带着西域特有的地方风情,还有一些波斯纹的特点。就算有字,我也未必认识。 花尚公主握住我的手指,她的手特别冰凉,冷得让我有些难受。她让我的手指循着剑鞘移动:“字在这里,是昆仑山青鸟族的文字。”她轻轻吟道:“祝君长寿,愿君再来……” “公主……”我叫醒她,“你来找我有什么事情吗?”她摇头:我来看看你有没有好一些了。” “去病找了一个好医师给我治病,我会好起来的。” “后天是吉日。我将在密什石戴上月氏王的王冠,你来给我戴上可以吗?” 有了汉朝相助,她还留着一个神迹做什么?我口中说:“我是一个外族人。不合适吧?” “你不是外人,你忘了你是祁连山大神地传神使?你在匈奴人面前将王位授予了我。没有你为我戴上王冠,我无法得到族人的信任。” “好吧,”我答应了,“我自己是同意的,不过。还要看去病怎么说。” 我知道去病不会答应地,虚晃她一枪。反正霍去病名声差,犯不着两个人都做恶人。.1-6-K,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 去病的目地是要将月氏人完全掌握在汉朝的政权之下,成为皇上刘彻通达西域的多国驿站。所以他是不会容忍所谓的神迹成为别人钻空子的机会。花尚公主希望保留这点神明传说,是否另有他意? 事情说完了,我想她可以离开了,可是她没有离开,仍然这样不停地看着我。我问:“你怎么了?” “我……我要是像你一样,什么都拿得起。也放得下该多好?” “公主,我也有我自己拿不起,放不下地东西。我知道花尚公主一直有振兴月氏的宏图大愿。你是天生要在河西草原作一番事业的人。你的放不下才能成就你人生啊。” “你放不下的是不是霍将军?” “嗯,我会嫁给他。等到回汉朝的时候。”“你不觉得一旦进入了汉朝长安。他也许就不是现在的他,你也许就不是现在的你?” 我警觉了:“公主。这些事情我和去病自会处理,你似乎不需要操心吧?” 花尚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是,好吧,我走了。你好好休息。” “花尚公主!”我忽然提高声音,“如果只是要我给你戴王冠,公主不需要跑这一趟,你来这里到底为了什么。” 公主扶着毡包门,手指在白桦木上捏得发白:“我……” “公主应该说实话,我们两个里面没有谁比谁傻一些。” 她转过身体:“我来看看你,生了病到底有多美,为什么……为什么能让他这么牵心挂肚!”她终于说出了想说地话,额头布起一层细密的汗珠,娇躯迎风而动,仿佛受尽了情爱煎熬,不知该何去何从。 “公主是不是还要知道,我为什么……”我故意停顿了一下,“为什么不将黑水城的事情说给霍将军听?”这才是她最担心地事情,简扬会替她掩饰,而我身为受害者,难免要去告状。 这件事情的细节,若被霍去病知道了,不会让她登上王位。公主霍然看着我。 “公主用不着用感情受伤地嬴弱模样来博取我地同情。那件事情我是不会跟霍将军说的。”我慢慢说道,“公主是月氏当之无愧地王,任何损伤公主阻挠王位的事情我都是不会做的。” “你……你为什么帮我?”她不再演戏,恢复原状。 “我只帮值得帮助的人。自从简扬投奔汉朝以后,你成为了部落受到指责的罪人,可是,我觉得简扬不是一个会随意背叛你的人。这里面应该有公主的暗示吧?” “你继续说。” “公主在议事大帐前扇的一巴掌好漂亮!旁人都以为简扬私去休屠泽的事情,公主你实出无辜。这样,倾向于匈奴政权的月氏人同情你。简扬协助汉朝打休屠泽成功,倾向于汉朝政权的月氏人因他而信服你。公主终于将两边势力融而为一,不费一兵一卒,两方势力都能够为你所用。公主才是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公主如此一个善于用权的人,你本来就应该站在王位上。于其换了其他愚蠢懦弱的月氏人,我倒是觉得你这样的人,更能守住西域的门户。”我笑对她苍白的面容,让她知道她的小心思逃不过汉人的眼睛,“霍将军也明白你怎么事情。如果我把你在黑水城对待我的事情告诉了他,不过是让他作决定的时候梗一枚鱼刺。我是不会给他添刺的。” “你!”花尚公主缓缓靠在门框上,“如果,我告诉你……我很真心……也很难过呢?” “公主,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公主比我更清楚,哪一块才是你的熊掌。公主从前口口声声帮助弟弟谋取王位,笼络人才,广布眼线,基础布置到今天,公主是不会为了一个男人放弃一切的。” 公主惨淡一笑:“你,为什么把我看得这么穿?” 我搂紧被子,“公主请回吧,汉人匈奴人没有一个是好利用的。公主能够做的,还是如何与汉朝融作一体,切莫再有三心二意的想法。” 我自小生活在一个以服从上司命令为天职的环境中,不懂得政场运筹,不熟悉政治手腕。 霍将军看似风光,皇恩浩荡,其实,身处长安城的漩涡中心。我既然决定与他在一起,我必须适应他的环境。所以,我不能让这个不懂得成为我人生失败的借口;更不能让这个不熟悉成为危害我们两个未来生活的隐患。 这位今日的公主,明日的女王,她让我在重回长安之前,学习了如何看透政客背后的那一张脸。 夜晚,如翟先生所说,腹痛而醒。屈起膝盖忍耐良久,反而更见痛楚。 我不好意思深夜去请他来,就自己走一趟了。罗大人听到我去就医,让人护送我过去。不过几十步的距离,我很快就站在了翟子易的门前,我看到霍去病的战马在不远处,停下脚步往里细听。 “这一刀砍得太悬,小侯爷,你这一个月不能使力的。” “我知道。”去病的声音低沉短促,正在忍着伤痛。我靠着帐壁站定,挥手让那两名护送我的军士退开。 少顷,去病从翟先生的毡包里走出来,天色晚暗,他没用斗篷遮盖,右边长袍的肩头,是一大片血迹。他的武功与身体防护的本能,使他右边很少能够受到敌人攻击。所以,这个将他伤得如此重的人,不但技击技术略高他一筹,而且,存心要让他痛尝失败一般,从右面挑战他。 早秋的虫鸣声响起,急促如细雨,听着满心烦闷。 他们两个人表面都装做若无其事,去病甚至在努力伪装温柔。我总觉得他们怪怪的,果然打架了。 “弯弯,你怎么在这里?”去病先是发现了那两个没有退远的军士,他对营中人马布局最是清楚,稍微留一点儿意就找到了我。他特意将马转个方向,以身躯的左面对着我。 我看着他,心里如腹中一般痛成一团。 我生气他们两个打架,还伤得这么重。齐是什么人?从小就以杀人为生存手段,我若存心要伤害去病也不是完全做不到。从见他第一面起,就宁愿让他按住我,宁愿让他控制我,这只不过是不忍心伤害他罢了。我处处为他设想,他这算什么,争风吃醋动刀子?我看不起他。 “弯弯。”去病策马过来。 我微微倒退一步,长草在脚边缠绕,我跌倒在了草地中。虫子受了惊扰,警惕地抬起身上的翅膀,叫嚷得天地一片啾啾之声。 去病想下来扶我,下到一半按住右肩又停住了,命令左右:“你们,把她搀到翟先生的毡包里去!” 翟先生也匆忙出来,将我抱起来:“小侯爷,交给我就可以了。” 他下意识地按着肩膀,目光犹豫了一阵,转身离开了。 第五十一章 谁家横笛动浓愁 我拨开朱红锦黑色滚边的车门帘,强烈的河西阳光带着红褐色砂岩的反光照入了车厢。 祁连雪山在蓝天下矗立,苍穆而凝重。 密什石的高处,胡杨林在风中飒飒飘响,那矮壮的树枝,有万年不灭的灵魂。 “天门中开,浩荡荡,雅穆并骋,为以临飨……”月氏的礼仪长老站在密什石的高处,高声唱喏,“福大晋,神降繁祉,祁连无远,天下之母。神祗之来,如遗光景……” 诵唱声中,花尚公主缓步走上密什石,高贵的银色狐裘披拂在她的身上,象征着纯白与公正的银色头冠将她装点得如天之渺 这朵渺云飘荡在密什石的上方,与蓝天相接,与黑水相连。她的衣角随风飘起,菊花未黄,人已消瘦。简扬站在她的身后,昨天他已经被花尚公主选为了王夫。 霍去病赠予这位月氏左庶长,威远校尉的军衔,象征着汉朝与月氏的联姻,公开确立了汉朝政权对于祁连月氏的控制。 一切都是众望所归,一切都是皆大欢喜。 所有人都是棋子,只不过这些棋子尚能各得其所罢了。 昨日傍晚,他们三万月氏人从祁莽川西迁回到了祁连山的黑水古城旁。 花尚幽幽叹息,辽鹤归来,此处故乡,多少伤心地? 她虽然借助大汉朝的鼎力扶助,登上了月氏王位,维系了月氏族在河西的神圣土地,但是,她依然是一个附庸于强国的臣下。汉朝对于他们的恩情是需要得到回报地。 弱国之积。安有完卵?奈何宰割,人生无幸。 “河西之战于今日算是告一段落了,从此往后。大汉朝与小月氏国永结和好之盟。来!干了这一杯。”去病举起青铜兽爵,这是我们留在黑水泽边的最后一夜。 简扬虽然听不明白去病说的话。知道是干杯地意思,举起自己的月氏酒碗:“干了!” 花尚女王端起酒碗,对我遥遥一举。我喝地是白开水,无聊地抿一抿。河西白日炎热,晚上却颇为寒冷。我出来的时候。带着个镶一个皮毛圈的风帽,一半是遮风,另一半则是为了避免与去病视线交错。 我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说话了。我出于关心,旁敲侧击地问起了他的肩伤,他说话声就变得很没好气,大为不耐烦。.1-6-K,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 我本来就对他和齐打架深为不满,看到他这么一幅死鸭子嘴硬的模样,非常气恼。 我有几次故意撞了他地肩膀,想让他受不了跟我好好坦白。可是。我撞得他很重很重,有一次我自己都撞得很疼,他就是咬紧了牙关不说话。我越发生了气。越发不理睬他。 今天,他和简扬。花尚来黑水城边喝野酒。他强迫我也一起过来了。 “今天,我安排了一段汉朝的音乐。霍将军听一听罢。”花尚女王盛情邀请。 一段胡笳响起,歌女磁魅沙哑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如风滑过湖面。 霍去病的眼里只有远处黑水泽的夕阳西下,红灿暮云,那略有苍凉淡漠之乐在他耳中不过为眼前的景色增添了几分阔茫的美。 简扬默听那曲子了一会儿,终究觉得没有于阗之类的胡乐来得让人欢颜,自饮一口以作娱兴。 唯有花尚,入神般地倾听。 那歌女的汉话不地道,我一开始听不出什么,后来才慢慢听明白了“……周穆天子,长仪淑容,辚辚车动,来至昆仑。青鸟如诉,秋云为裳,斯有佳人,在水一方。昆仑如雪,天池如镜,天长地久,此恨连连。相守明月,终老天山……” 说地是周朝穆天子爱驾车四游,天山天池湖畔遇上了青鸟族部落女王,年轻貌美的西王母。恩爱不久长,红帐难挽中原郎。西王母站在天山上,目送爱郎的辕架辚辚而去。十数年后遣人来到中原,送上一把宝剑,上面镌着“祝君长寿,愿君再来”。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君不曾长寿,亦不曾再来,唯有天山天池地寂寞白雪,年年岁岁暮暮朝朝。 花尚女王撞上了我的目光,知道我听懂了这首曲子。她再次举起酒碗,一饮而尽,那落寞与无奈,尽作杯中地一泓酒。 我没有喝,此时此刻我才相信,她确实真心。我为自己在毡包中对于她地那一番话而懊悔,我不该对她如此尖刻。 男人们以他们自己都不曾察觉的方式辜负着女人。也许,天下知女人者,只有女人自己罢? 胡笳声碎,一声短笛传来。 这声音尖锐刺耳,弄乐地歌女一声音颤,巍巍然止住了声音。我们都抬起头,月光如一片银沙洒在面前。 月光下,一个男子站在不远处的黑石上,石如墨,他如月。双手放在唇边,一支短短的竹笛。 去病一愣,以异乎寻常的敏捷反应先笑道:“不会吹笛子就不要吹,破坏了方才的好乐曲。” 齐远远笑道:“不过看你们兴致好,也想来讨杯酒喝。” 花尚和简扬惊讶地看着齐,他们不懂得穿越之说,怎么知道眼前的这个阿朗已经不是那个出身狼群、不通人语的野人了。齐坦然站在风中,那点匈奴族与月氏族的孽血对于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他的目光穿过我们,直接落在酒壶上。 齐走过来,去病已经亲自倒好一杯水酒,命我递给他。我心中烦乱,不乐意受他差遣。见我不动手,去病恼道:“快点。” “不。”我撇过头,霍去病的眼睛有问题吗?没注意到我们这几天正在打冷战吗? 去病没了面子。脸上无光,只得自己讪讪地拿起酒杯:“弯弯身子不太好。还是我敬你。”齐接过酒碗,一口喝完:“好酒。” “大汉朝的酒喝着更顺口,有空来长安,我请你喝皇上的御酒。”去病兴致很高,或者说装作兴致很高。“本来还带着两坛,被弯弯偷喝了许多,不然我们可以……” 分明是他自己拿去鼓舞士气了,居然将这帐算在我地身上!我最怕提起这件事情,抬头看到去病的暗笑,明白他这是故意在显示我们之间的亲热,冷冷转过身体。 去病地脸色白了一白。他已经一让再让,让无可让了。眉峰攒在一起,似乎开始无法克制自己的脾气了…… 齐本来并不看我们两个。此时将目光从我身上转到去病地脸上。去病的脸色由白转红,红到一半又开始发青……见齐在看他,沉下眉眼自己喝了一口酒。仿佛在说:“别以为我只会冲冠一怒,我也是会忍耐的!” 花尚虽然不明白我们三人的关系。也觉得情形不妙。圆滑地寻了话问起齐来。她很好奇这个传说中自小随野狼长大的男子如何说得一口好汉话。齐随口编些话语搪塞着她,双方地气氛才略有缓和。 去病和简扬两个酒盏来往。互相喝了起来。“弯,我们入乡随俗,我也敬你。”齐一语双关地说完,抓起近旁的酒壶往我杯子里倒。可是,他居然在举起的瞬间没有察觉出,这酒壶已经空了,酒壶倾倒半晌,没有一滴酒液流出。 去病看出他的尴尬,重新拿起一壶酒:“弯弯现在不能喝酒,还是我敬你。”他忙着倒酒,不曾防那一个酒壶也是空的,倒不出来,双方对视一眼,齐抢先一笑:“你们真是能喝,一滴也不给我留下。” “我这里有。”花尚站起来,为他们两个盈盈斟完,又给简扬倒满一盏,“我们一起敬白月使。” 一盏酒下去,我不知道他们心中各是什么滋味。前晚去病的刀伤我不会推断错,今夜他们那心不在焉的故作热情,我不会看走眼疑惑不能解开,我也端起茶杯:“我也喝。” 仰脖,任茶水如涩泪一般倾入口中,垂下眼睑的瞬间,看到了齐的眼神。 ……那晚,他说有话跟我说…… ……那晚,他因去病透露过一丝深深地忿色…… 现在,他们之间分明见过面,也分明彼此之间有过什么约定。 纯蓝的瞳仁中,闪过一抹低回幽深的眸光,无奈而感慨……转瞬便掩藏起来,抬起头,又是一片光明磊落。 去病半个身子拦在我面前,似乎故意要显出我与他地亲近旁人不得觊觎的模样,略显小家子气。 我抿嘴一笑,管他们如何约定地? 我只管选择我要选择地人! 齐一如当年的澄澈与善良,我们有缘无份这不是我地错,和他在一起我会内疚、难过,想起从前的噩梦。去病虽然浑身毛病,脾气也差,可是和他在一起,我觉得很开心。 我转过头,头上带着的风帽跌落,那柔软的水鸟毛堆在我颈间,如一绒白雪,去病见我冷落了他几日,忽然蓉生双颐,秋水朦胧,浅笑如浮。 如火焰点燃了他的容光,眸子的黑色闪亮如水,脸却拉不下来,依旧有些绷绷的。想了一会儿,伸出一只手将我的手腕捉住,热热地抓在手心里。 齐站起来:“当见的人我也见过了。”他看着去病,“我走了。” 齐一走,我把去病的手拨开,继续生气:当演的戏我也演完了----看见没有?别觉得自己是独一无二的,你若表现不够好,照样换了你! 第五十二章 塞上少年秋来早 黑色身影拦在我们的面前,去病和简扬不约而同地策马站在了我和花尚的面前。 “赤姆。”简扬的声音很低,生怕触怒了那只黑豹,“霍将军,不能伤害它!赤姆是祁连山神兽。” “它受伤了,是匈奴人的骨箭。”我看到赤姆满身是血,喘着气趴在地上,伤势不但没有磨灭它的凶性,反而令它的眼睛越发充满了残忍杀戮的欲望。 “我们两个挡住它,你们先回去。”去病对我轻声说道。阿连轻轻发出一个响鼻,似乎让去病放心,一定会将我平安带回营地。 赤姆的边上,慢慢走出一只银灰色的大狼,胸前一圈雪白的月牙形长毛,我失色道:“狼王!”赤姆一看到那狼王,背拱了起来。满身的黑色短毛都竖了起来:“嗷---”它似乎要用吼声吓退那狼。 狼王看到了我们,并不惧怕,对着身后一声闷吼,山崖后面走出来一群黑压压的狼。 黑豹是祁连山的独行侠,平时狼群不敢招惹它,冬季大漠食物稀少的时候,它经常与狼群发生掠夺。现在它受了伤,狼群似乎正要对它进行报复。赤姆高吼一声,敌视的目光从我们身上转到了狼群上面。 赤姆已经与狼王展开了激烈而血腥的战斗。 “快走!”简扬看到黑豹被狼群缠住,大自然的生死他们月氏族无需干涉。 我们身下的马匹开始快跑,我看到一块石头上站起一个小小的身影,我叫了起来:“小豹子,小豹子!”小黑豹远远望着母亲在吼叫搏斗的地方,似乎正要赶过去助阵。 无边无际地野狼群。小黑豹进入那里还有活路?它的母亲伤害了它,可是危机一来,它还是义无反顾地冲向了母亲。 赤姆回头看到了小黑豹。向着天空一声怒吼,似乎要将它赶开。小黑豹仿佛不曾听见。冲上去就一口咬住了狼王的尾巴,狼王大叫起来,用力一甩,将小豹子扔到了狼群里,狼群里立刻发出一声撕拉骚动地声音。 一声长啸从远处的月空下传来。一道白影迅速赶来。齐一看到小豹子陷入重围,马上钻入狼群打开几只已经咬住小黑豹地大狼,从狼吻下救出了小豹子。我松了一口气,我记得他是能够驱策狼群的人,我相信他在,小豹子不会有事情了。 可是我想错了,齐刚把小豹子抱在怀里,十几条大恶狼一起跳了起来,向他扑过去。他手里抱着受伤的小豹子并不听他的话。反爪抓破他的衣衫,齐地身形晃动,陷入了重围。.1-6-K,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 “简扬。带她们走!”去病策转马头,马蹄翻动。向狼群冲进去。他指挥着自己的坐骑在狼群里左冲右突。来到齐的面前:“上来!”齐抓住去病的手,正要上马。怀里的小黑豹猛然一扇豹爪。从他的怀里逃脱出去。齐连忙去抓握,去病的战马速度略慢,一只饿狼一口咬在马腿上。 “希律律……”战马惨嘶起来,去病和齐一起滚落到了狼群中。他们两个不得不拔出兵器与狼搏斗,他们的武功自保没有问题。花尚公主说道:“快回部落让他们带火把来。” “不!”我看到去病他们虽然暂时无虞,可是那小豹子不听他们的话,等到援兵过来,小豹子地性命一定没有了。 “我来去救小黑豹,你们先回去。”我拉转阿连的缰绳,用力一夹向狼群冲去。我低下身体,在狼群里抄手一捞,将小黑豹抱在了手中。小黑豹挣扎起来,它的力气非常大,我差点抓不住它。一道黑色地影子遮住了月光,是一条恶狼跳起来试图将我从马背上打下去。 刀光迸裂,野狼哀嚎着从我眼前落在了地上。去病和齐同时用力,将那狼身生生砍作三截。 “你来干什么!!!”两个人同时对我恶声大吼! 我哆嗦一下,他们可是情敌呀,这样同仇敌忾做什么嘛。去病站在我的左边,齐站在我地右边,他们以战刀阻止了野狼一次又一次地攻击。我抱着小黑豹站在他们中间,阿连已经被我在狼群围紧之前放跑了,免得遭到去病坐骑同样的命运。 两个人方才地客套与周旋都是虚伪的,现在,面对源源不断的狼群厮杀,他们两个的本性得到了充分释放。 一只恶狼冲向去病的右边,齐知道他的右肩受了重伤,一刀砍在那恶狼的面门上。去病的刀不肯服输也及时撩到,双刀相撞,发出一声沉重的擦响,齐喝道:“受了伤就不要这么逞强!” 齐稍一疏忽,一只狼爪已经抓向了我,去病反手撂倒,闷声:“做好你该做的事情!”两人交换一个位置,重新抵挡住狼群的一轮攻击。 我心里有些着急,去病右肩的伤口已经因为用力过度裂开了,每一挥刀都有鲜血滴答而下。我叫道:“阿朗,你不是能够驱策狼群吗?” “谁说的!”齐一刀砍翻一条狼,我们砍得越多,狼群就越疯狂。他说:“我只不过可以指点它们血食在哪里。”小豹子在我怀里总算安静下来了,我一边抚慰它,一边观察着赤姆那边的战况。赤姆的情形越发让人担心,它本来就受了箭伤,现在又有多处被狼咬伤。小豹子看着母亲呜呜呜呜呜地叫,模样可怜得让我心疼。 突然,一大片亮晃晃的火光从右侧出现,似乎要将天空都燃烧起来。 一阵阵紧若骤雨的战鼓声从远处出现,简扬和花尚带着许多人前来支援了。大军未到,气势已足,狼群感到了有人。慢慢退缩了。 我叫去病:“快让他们停下来,别吓着赤姆。” 赤姆趴在地上奄奄一息,身上已经遍布伤口。狼群退去。它还没有走开,小豹子从我怀里跳了出去。向赤姆走去。赤姆眸中的红色渐渐褪去,变成一种荧光闪闪的绿色。小黑豹轻轻舔着母亲地伤口,不时呜呜几声。 赤姆忽然低下头,我担心它伤害小黑豹,上去想把黑豹抢回来。齐拉住我:“看看再说。” 赤姆轻轻舔着小黑豹的头。小黑豹温顺地伏倒在赤姆的身边。赤姆身上还在不断流血,不及时治疗会失血丧命地,我冒着危险想走过去,尚未靠拢多少步,赤姆抬起警觉的目光看着我。 “弯弯,你给我回来!”去病命令我。 “赤姆需要止血,怎么办?”我问闻讯赶到地翟子易,他摇摇头,“我不是兽医。” “赤姆好不容易认了儿子。它们不可以分开。”我很希望小黑豹可以重新回到赤姆的怀抱,也希望可以为赤姆止血治伤。 我走到去病的面前,手伸入了他的怀中。他知道我要干什么似的一把贴着衣甲按住我地手。我说:“给我。”他没有摇头。更没有点头,垂下睫毛看了我一会儿。摇头:“你现在不能用力气。万一有什么事情躲都躲不开。” 我仰着头,目光坚决:“给我。”去病盯着我的眼睛将手让开。我从他怀里掏出他常备的伤药,回头对众人说道:“你们都不要过来!” 我重新慢慢地接近赤姆,赤姆充满敌意地抬起头看着我,小黑豹立刻轻轻舔着它的鼻子,让它安静下来。 我对着赤姆微笑,我记得在戈壁上它见到我的时候,确实没有伤害我的意思。我轻轻蹲下来……赤姆低吼一声,身体耸动起来了。去病浑身震动,却用手拦住身后正要上来帮助我的简扬。 “你们。你们都,”我边用眼睛盯着赤姆,边说,“退后一舍。”人太多,火太旺,赤姆的戒备心理不可能得到放松。 齐说:“你们都走,我留下就可以了。” “你?”去病很不满,“要留也是我留。” “你手臂上有伤,赤姆会被血味激怒的。”齐点中去病地要害。 去病沉闷了一会儿,远远望着我:“你给我把她带回来,伤了哪里,我砍你十 齐冷笑:“你不必对我摆狠话,谁留下来会比较有用,我们两个自己都很清楚。” 两个人针锋相对,话语中又干上了。我站在离赤姆十来米的地方:“你们快些,赤姆没有多少耐心。”大队人马开始缓缓向后退去,只有齐留在了原地。 黑色的大豹子趴在地上,虽然伤重却威势不减半分。我重新蹲下来,它似乎接受了我这个动作,望着我没有再表现怒火。小黑豹轻轻来到我身边,我抚摸着它地头,从怀里掏出伤药…… “嗷!”赤姆的吼叫将我地衣衫震得搏搏飞扬起来,长发翻扬得如风中丝柳。唯有我地眼睛依然镇定,脉脉如云地看着它。 小豹子任我将伤药撒在它的身上,伤药遇上伤口,与血发生作用,疼痛让小豹子发出呜咽地声音。我轻轻拍拍它,告诉它一会儿就好了。小豹子身上不再流血了,我带着它走向赤姆。我不知道它能不能承受上药所带来的那一点痛苦。 可是,再不治疗,它会失血而死的。 小豹子跑到赤姆身边,不断舔着它的鼻子,我也蹲在了赤姆身边,用手慢慢接近它。手按上了那厚密柔软的豹皮,赤姆一阵颤动,终于没有反抗。我低低地说:“给你拔箭,不要怕疼……给你敷药……你会好的……”看着渐渐恢复元气的赤姆带着小豹子衔尾而去,我终于放松了下来。站在风中,长草在脚边盘旋翩然而生姿,一抹清新纯美的笑容从唇边自然绽开。 注目半晌,我才如梦方醒一般回过身,撞在一人身上。 我过于专注,忘了身边尚有人在,讶然抬头,看清是齐的面容。 我倒退半步,勉强笑道:“齐,你看,”我的声音带起了颤抖,“……没事情……了……” 旷野之风如同刚恢复了意识一般掠得急促而纷繁。齐满身飘荡如旗幡乱动,却不如他蓝眸中的浪潮涌动。 他的手忽然搭上了我的手臂,我正要挣脱,忽然想起自己不能滥用气力,眼睁睁看着他将我凌空带起,向黑水城中去了。 第五十三章 为君徐唱木兰舟 “喂!” 战马的威武铃儿在风中零零当当。霍去病转过身看我:“什么喂不喂的,不会叫我名字吗?” 我从一匹马身上跳下来,来到他的面前,他问:“怎么弄到现在?” “干吗要告诉你?” “当然要问清楚。我到黑水城外的时候,你们都不见了。” “当然不能说清楚,我凭什么什么都要告诉你?” “弯弯!” “你也有很多事情没有告诉我。” 他不悦地抿紧嘴唇:“我有什么事情没有告诉你?” “你和阿朗之间,到底怎么回事情?” “我的事情不必跟你说。”他吃了胡亏,怎么可能轻易说出口呢? “我的事情也不必跟你说。”你的情形不一样!你是我的女人!” 我眨着睫毛看他:我是他的女人吗?谁的眼睛看见啦?临门一脚,自己跳了河! 他忽然脸上一红,放弃了对我的盘查:“我不问你了!”他的面容越发紧肃,以命令的口吻说,“快些回去了,大部队已经启动了。.Www,16K.cn更新最快.” 我重新上马:“回去就回去。” 河西草原的茅草间,飘下今年秋天的第一片黄叶。 我在河西的事情终于了却了,我和齐的故事结束在黑水古城之中。命运给了我们第二次生命,不是让我们为了前尘往事而沉沦。 我和齐之间横隔着太多的东西,我们这种不纯粹的感情,我不要,他也不要。 我从怀里掏出那枚玉雪花,淡淡的血痕增加了它独一无二的美。手一振,玉雪花飞到空中,滚落到了草原长长的茂草间。 “弯弯,你扔了什么东西?”虽然在快马驰骋,去病的注意力还是在我身上。 我缩回手:“一块草片。” “是吗?”他狐疑。 “咦?你换了马?”我绕过他的话题。 朝霞如金中,他的战马如同在阳光下洒上了一层薄薄的金粉,闪烁着迷人的光芒。我认出来了:“这是那个哲澜王爷的马。” 去病也很喜欢这匹马,微笑点头:“他们没人可以驾驭它,花尚公主就将它转赠给我了。”他轻抚战马的鬃毛,金色的流光从他的指缝间流过。 “它叫金月。”笑容如白雾遮上了云林,若隐若现起来。我记得他在河西一战的时候,曾经有过一匹御赐的黄骠马,他也很喜欢那一匹战马。他还告诉我,他的“骠骑将军”名号由此而来。 打了这么多仗,在他这依然保持的笑眸中,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究竟失去了多少东西。 “今约?”我故意歪扯,“今世有约?” “嗯?”白雾稍稍退去,他的眸子再次清朗起来。 心血来潮,脑子短路,我郑重其事地对他说:“我这辈子一定不离开你。” 他略一怔愣,然后……不屑地挑起眉毛:“干吗说这个?” “不干嘛,想说就说。”我将头偏过来,“不爱听啊?----那就永远不说好了。” 他哼了一声,支吾了一下:“……说说也无妨。”打马扬鞭,草原如风。 从昨晚到今日在胸中郁结的那一口气,也许,是前生到后世郁结的那一口气都在此时悠悠而出了。 ……我就这么来到了这个朝代,也会这么活在这个朝代里。 过去的惊恐、忧惧、伤怀、感念,都在此时变得荒谬,一切都仿佛轻飘飘起来了,不再重要,不再纠缠。我站在了古往今来的宇宙洪荒中,上下五千年的岁月如战马的长鬃在岁月的指间流淌…… 第五十四章 满目青山载月归 这几天我过得非常郁闷。 去病越来越不理睬我了。比如现在:“把饭吃完以后自己到营帐里我这边还要把河西地图赶制出来等回到长安皇上需要……” 我睁大了两只眼睛,连一个逗号他都不舍得给我。哦,对了,古代人的书写中是没有逗号的。 “好吧。” 我郁闷地低着头走出这间被工作填得满满的军帐。 后面有铜兽包金的笔架山,堆叠如山的竹简,脚下是花纹繁复到让人走路都会摔跤的铺绒绣茱萸纹羊毛毯,帐顶上的罗云纹、烟水纹、山崖纹联结佩罗,让人看着烦不胜烦。 我一脚踢中的是一只青岗石饕纹定门兽,不但没有踢动半分,反而将我的脚趾都弄痛了。我哎呀了一下,瘸着腿走了两步路。去病从他密密麻麻的部下背影中抬起头:“又怎么了?” “没什么。” 他的部下卫山、徐自为、李敢、赵破奴等等都抬起脸。霍去病的脸上,满满当当地写着:女人,你延误了我的军机大事了! 真是天知道,不就是要让他们属下的那些幸存士兵好好地操练起来,为皇上开城门昭告天下河西大捷作仪仗队吗?值得这么一个个浓眉深锁,面无表情地讨论整整一个白天吗? 战报早就在黑水泽的时候就交到了皇上的手中。 我用脚丫子也能够想象那个皇上如何“大喜”。他“大喜”的结果就是颁布圣旨、用御车送派下彩旗、帛幡、旌旗、戟、仪矛、乐鼓、兽云、鹘毛等等仪仗用品,然后,让去病的军队经过重新整编,操练,从杀气蒸腾地铁骑之师变作军容严谨的仪仗队。 最夸张的就是。去病居然会将这付殚精虑竭地表情继续维持到深夜,以至于我每次到他那里试图过夜,都搞得很心虚似的。 为了不影响男人地工作。只得灰溜溜地回到自己的小毡包去,抱着小抱枕、小靠垫什么的自己睡一觉。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我轻轻松松走啊走,来到了与我关系亲密无间的云柯大人的营里。 “云大人!” 云柯听见我地声音,回过头---如遭雷劈! 半晌,喃喃:“弯弯姑娘,你……怎么又……来这里了。” “无聊呗。看看你这里有什么好玩的没有?” 我从他的战马看到他的兵器架。.网,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他在旁边摇头道:“你一日来十几趟。就算有什么好玩的东西也早已看厌了……” “快!抢到蹴鞠场了,要参加的快些来!”一个少年的声音传来。我看过去,他身穿低等军士的红纱衫子,裤腿撒着,束在牛皮战靴中。一群跟我年龄相仿的小军士纷纷站起来:“云大人,我们营里总算有蹴鞠地位置了!”大家七嘴八舌地希望云大人允许他们参加这一次的蹴鞠。 云大人尚在犹豫,那少年说道:“他们说了,谁输就把今天的烤肉给赢家,赢地人吃双份烤肉!”这下子大家更加不肯放过了。死磨硬缠定要去比赛。 “我一起去看!”我求之不得,云大人扫我一眼:“看是可以,不可以下场。谁要下场啊?去病看见我跟一大群男人滚在一起。不将我活剁了才怪呢。 军士们得到自己营里统领的同意,大家呼啸着一齐向那蹴鞠场地拥簇而去。我也兴致勃勃地跟在后面。提着裙子跑。我自己带来战场地几件汉服都毁于战事。现在还穿着月氏人地裙子,虽然质地非常不错。不过,在汉人境内看起来有些怪怪的。 我们赶到,已经有一支人马等在那里了,我和云大人这一营地军士在栅栏边停住,我爬上栅栏找了一个比较好的位置坐好。几个年轻军士如脱猴一般跨过栅栏进入了场地。他们推推搡搡嚷嚷了一通,开始比赛了。 我兴高采烈地帮云大人的阵营加油,看多了去病的蹴鞠,知道这些人的水平实在臭得很。他们都是田间劳作的贫苦子弟,平时每天辛苦尚不能果腹,蹴鞠这一类活动也是到了军中才有了玩耍的机会。像去病那样自小有钱有闲的贵族子弟能够有几个? 不过,青春年华同样属于他们。 他们在宽敞的马场中欢叫着、跳跃着,为一个球的得失而争执,为一个球的进退而焦急。忽然,皮球被人一脚踢飞,向我这里扑来。 我也一时兴起,从栅栏上轻巧地站起来,足尖贴着皮球旋转过半边,借过一点力,那球在我的裙边忽溜溜一转,原地弹起,我人跳下栅栏,脚在那充满羽毛的皮球上一踹。那球带着风声锐叫,一头扎入了离我六丈多远的球窝里。 “噢----” “进球啦--云大人的这一营士兵们都欢呼起来了。 “不算不算!”对方的士兵们都跳了起来,“不是你们射进去的!” 双方争闹了一会儿,这一球仍然不算,比赛继续进行。 我有些不开心,为什么我的球就不算呢?我用心观察他们的比赛,我觉得我在场上的话,早已该进很多球了。我忍不住开始给他们出主意。 “左边……右后位两个球位……当心……” 一开始我的指点并不起什么作用,总是马后炮。渐渐的,我开始观察全场,我根据每个人的奔跑速度,还有他们肌肉运动的方向来判断每一次拦截与危险来自于何方,我对球队的指点开始变得有前瞻性,球队队员在我的大声指挥之下,渐渐能够把握对方的先机。成功进了几枚关键性地球。 我们赢了比赛,对方答应输给我们一顿饭,让蹴鞠场上参加比赛的军士今天晚上去他们营地拿肉去。 大家欢呼着。这些军士年轻心热,感激我的那一点点指点。让我去他们那里吃肉。被云大人责骂了几句,他们这才缩了回去。 我笑道:“怕什么,我自己挣来地一顿饭当然要来。”那几个年轻军士也都高兴起来了,有个女孩子一起参加,大家快活地忘了规矩。 “弯弯!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满嘴油腻地抬起头。霍将军怒容满面地站在篝火前。几个军士惊讶地看着他,忘记转动手中的烤肉。 我把咬了一口地烤肉递出去:“这是我自己烤的,你要不要尝尝?” “哎呀!”有人忘了翻烤肉,一股焦味传出来,我跟着一起笑,待看到去病冷若冰霜的脸,我只得止住了。 去病步履沉重地走过来,将我一把提了起来:“弄成什么了?身上都是烟灰。” “第一次学习烤羊腿,”我不甘心地将自己的作品递到他的嘴边。“还挺好吃地呢。” “跟我走。”去病说道。我只得拎着肉跟他一起去了,走到了自己的帐房前。 “把水倒满,让弯弯姑娘好好洗一洗。”他吩咐完自己的军士。回头对我道:“布巾香夷都在里面自己洗干净了好好回去睡觉!”又补充,“不要到处去玩你现在身份不一样了。”他又看了我一眼。皱眉:“你怎么还穿着月氏衣服?等一会儿拿我的袍子改一下。” 话一说完他就离开了。 我的身份怎么不一样了? 我满心郁闷地脱掉沾了烟灰的月氏袍子。脚伸入浴桶,在那泡着花瓣的水中搅了一下。水暖暖的。浴桶也很大……我的脸大约是被水蒸红了,钻入水中,让那温暖地感觉包围全身。 最近我的身体已经渐渐复原了,可是,我和他的关系再也没有了实质性地进展。他对我的态度颇有一些拒绝于千里之外地意思,有时候我希望和他眉目交流地时候,他根本不看我。 越到长安他就越不安,我很想知道什么事情让他这么不安。 我从浴盆里站起来,我本来就只有学习烤肉时染上的一点浮灰,现在一洗全干净了。我走到放衣服地台架上,一件月白色织云锦的袍子叠得整整齐齐放在那里,衣袖和下摆都经过了裁剪,虽然不能算多么合身,不过看起来基本是件汉人女子的衣服了。 我想,我穿上这件衣服,然后就得乖乖睡觉去。他的军帐此时亮着灯,离我只有七八丈远。他自己不陪我也就算了,还不让我自己出去玩。 我愤愤然地将衣裳穿在身上,然后,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这件袍子是拿他的衣裳改的,所以袖子下摆的长度还算基本合适,可是聪明睿智处处料敌先机的霍去病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腰带。 这条腰带是用美玉镶嵌而成的,一环扣一环的玉玲珑、玉佩环、玉插件精工雕琢而成,是比着他的腰身做成的。我在身上比划来比划去,由于玉块限制,那腰带还不能打结,结论就是,那条腰带根本不能束住我的身体! 一股热流冲上卤门,我终于找到夜入他军帐的合理理由啦! 我压抑住自己兴奋过度的头脑,悄悄来到了军帐前,然后----鼓足勇气一口气冲了进去! “霍将军,你看你给我的衣服太不合身了,连腰带都不能束好!”我两颊生红云,秋水潋清波,拉起衣襟给他看。 “……”去病抬起头,赵破奴也抬起头…… 赵大哥连忙将头避过一边,去病盯着我的肩膀和若隐若现的小腿。 “出去!” 我也觉得尴尬,打算出去。 “不是说你。” 赵破奴慌慌张张出去了,还特地拿了竹简遮住眼睛。 第五十五章 画帐影里双飞燕 “我忍你很久了!”去病语气很凶恶。 我不怕他!我对他的态度还要凶恶呢:“告诉你!我也忍你很久了!!” 他微微怔了一怔:“你忍我?你忍我什么了?” “你冷淡我,控制我的行动……还有……还有……”我一时心急“还有”不出什么来,怒道:“就这两条已经够可以了!” “你……”他变了一个语气,“你知道我在忍你什么吗?” “当然想知道!”我正义凛然地直视着他。 一个灼热的吻猝不及防地紧贴上了我的唇……我心中在可怜那牛皮大帐,但愿它结实一点儿……霍去病的军帐是整个安定行在大营中最最坚固精良的,如果它今晚倒塌,我们两个明天如何面对万名士兵…… 我的脑子在胡思乱想,去病放开我:“知道这几天我在忍你什么了吗?” 我擦擦嘴巴:“不知道。”知道也不能说。 “还不知道?!” “这有什么可以忍耐的?我又不会拒绝你的。”我眼巴巴地跟着他走到案桌前。 “就是知道你不会拒绝我……”他的眼睛没有看我,看着他的黑漆虎案,不知道打完了仗,他还有什么要紧“公务”要做,他说,“所以才……” “嗯?” “好了,今天就这样了。”他开始打发我了,“明天全军开始训练仪仗队,你喜欢的话一起看看热闹。” 我只得转过身,向门外走去。胳膊却又被他拉住:“弯弯……”他的声音忽然带起一种令人心跳的沙魅,“你今天不应该来。” 我点头,额头却被他用头轻轻抵住。温柔地摩擦着我额上的发际。 “还把衣服穿成这个样子。”说话间,手指搭上了腰带。 我说:“那我回去穿穿好……”他地手已经把我那形同虚设的玉腰带给抄了。 “里面的夹衣也不穿?” “因为没有。明天裁缝来了。我一定让他多做几身……”袍子也差不多被打开了。 “本来打算进了长安,禀明皇上、舅父、姨母,让他们为我们主婚。” “我们地事情,跟他们什么关系?”听见一大串名字就头昏,“难道他们不同意。你就不和我在一起了吗?” 去病摇头,目光如能够溺毙我的深海:“怎么可能?”被翻红浪,推开鸳枕。我从榻上坐起来,越发郁闷了。 春山画堂地姐姐们说过,这种事情可以让人“欲仙欲死”,可是实际操作起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情。不知道是她们欺骗了我,还是去病这个人有问题。 “弯弯,你别这么坐着。会着凉的。” 我继续保持着郁闷的表情,很郁闷地问他:“我是不是表现很差?”我不能说是不是他表现很差。 “什么?”他把被子抽起一点,将我包在里面。 “据我所知……”我将下巴搁在膝盖上。郁郁寡欢,“据我所知。这种事情应该是很舒服的。我怎么会这么糟糕?” 整个床都在发抖,我推了霍去病一把。.wap,16K.Cn更新最快.恼怒:“有什么好笑的?!我很认真地在问你!” “据你所知?你……”他又笑得浑身发颤,“你知道点什么?” “反正不是这个样子的!”我越发气闷,什么云雨腻合,什么阴阳交泰,纯粹是编出来骗人的。估计一定是男人们编出来的,我看他好像没有我这么糟糕的感觉。 “你们女孩子第一次大概就是这样的吧?”他压抑住笑声,尝试跟我沟通解释。 “那有什么意思啊?”我狠狠抱过一只织锦抱枕,扯乱上面的缨络穗子,“不公平!” “以后……”他没说完,又笑倒了,我忍不住狠狠踢了他一脚,他喘口气道:“以后大概就会好的。” “左一个大概,右一个大概,一点儿准信也没有。”我心烦地钻进被子头跟过来。“哦?”我很感兴趣地转向他。他坐起来手脚麻利地穿起衣服:“我这就给你去找两个嬷嬷来,你问一下她们不是全清楚了?” “不要啊!”我拉住他地衣服把他使劲拖住,“多丢人!” “你还知道丢人?”他停下佯装穿衣的手,“弯弯,时间还早,你乖点睡觉。” 睡觉就睡觉,我抱着抱枕躺好。他就在我边上,不知道睡着没有。我出神地听了他半天呼吸,可以断定他一定没有睡着。 我的初夜一点儿也不快乐,便想跟他说说话。我问他:“叫我睡觉,你自己为什么不睡?” 去病也不快乐,于是就跟我说话了。 他正感到很懊恼。他克制了这么久,就是希望我可以站在他地皇上,他的舅父,他地母亲面前,让他们为我们主婚,为我们正名。他要将我光明正大地娶回去。 他是一个私生子,父亲只知道姓霍。在他地母亲怀着他的时候就抛弃了他们母子离开了长安城。 母亲卫少儿只能带着他一起在平阳府作奴役养活自己。如果不是姨母卫子夫一朝选在君王侧,他依旧是长安城一个卑贱地奴产子。在一个父系社会中,得不到自己父亲的承认,等于得不到整个社会的承认。 可是,我今晚的“玉带事件”让他“忍”了许久的理智堤岸终于全线崩溃了。 “我不在乎名分。”我想宽慰他。 “可是我在乎。”他用粗糙的手指抹开我额头散乱地长发,心事很重。 “去病,你很虚伪呢。” “什么?”他跳了起来。 “都已经做了……”我意味深长地点着他光滑的臂膀。 他的眼睛转向我,我看着他胸前桐油色地结实肌肉…… “那就彻底一点!今天就给我生个儿子!”他又激动起来了。“谁说给你生儿子啦?”这也想得太容易了。我挣扎得如同一条离水的鱼,不让他强迫了去。 “舅父都有三个儿子了!在我这个年龄地大汉朝男子,哪一个不成家立业的?”他看我反抗激烈。住了手。 “你还好意思说,遇见我之前的那几年你在干什么?” “不干什么。”他也笑了。带着一点自嘲的意味。就算是遇上我之前,他也二十“高龄”了,晚婚晚育完全是他自己造成的后果。他抓着我地手:“在……等你。”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来?”只会骗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会来这里。 “你一定得来,因为我在这里。”他抚平我在枕头上擦得有些凌乱的头发。“好好睡,明天还要早起。” “去病,去病。”我捅捅他的肩膀,不给他安静。 “又干什么?” “其实我想我们可以把你长安城的宅子卖掉。” “这又是什么意思?” “我再把里面的奴仆都辞退了,所有的家事我来做。这样我们就不必维持这么大的开销了。你么也用不着打仗那么辛苦。”我絮絮叨叨规划着未来,在长安城自己养活自己的那两个月,我成天为了钱犯愁,也算积累了一些市井小民式的理财思路。 “这跟打仗有什么关系?” “你不是通过打仗来赚钱,补贴家用吗?我这个人不奢侈地。不需要你这么拼命来维持排场。当然啦,你要是喜欢过豪华的生活呢,凭着你现在这些底子。我再去把百乐门的那点积蓄拿来,我们可以做点生意什么地。嗯?”我对着他的背摆出一个询问地表情。 一个枕头扔在我地脸上:“收起你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好好睡觉!” “去病。去病,去病……” 他呼拉一声翻过来。在我地面前一动不动的,在看我。我抬起眼睛对准他呼吸的地方:“去病,你在干什么。” “看你想事情想得这么辛苦,我也在想一件事情。”他道:“我想,刚才你感觉很差一定是太紧张了。” “你在说哪件事情?” 一只手摸上我的身体:“我说的就是这件事情。” 我连忙团拢身体,窝在被子里拼命摇头:“不来不来!太疼了。”他把我的身体用力拉直,对着我上下其手,胡乱侵犯:“你就是这样,太紧张了。” 我被他搞得浑身颤抖:“怎么可能不紧张呢?你看看你摸的全是我的哪里?” 他停了手,讶然道:“我摸了你哪里把你弄得这么紧张?” 我大声告诉他:“要害啊!你摸的地方全部都是我的要害,怎么不会让我紧张呢?”5岁之前学习的就是如何保护这些地方,被他这么骚扰,没有奋起反击已经很够让步了。以前的尘也不能多碰这种地方的。 “要害?” “喏!”我指给他看,“脖子,颈动脉,只要你用上三分力气,就可以叫我立刻断气。” 霍去病鸦雀无声。 我继续道:“咽喉,气管呀,能够被伤着吗?还有,这里,是心脏!生命的源泉。这边,是琵琶骨,多重要的地方。再有,下面是丹田,你稍微用点力量,我岂不是被毁惨了……”我嘀咕着,“要我不紧张,怎么可能呢?” 锦榻快要被他摇散架了,我真不知道他哪里有那么多好笑的事情。 我皱起眉头:“镇定一点,镇定一点!跟你说正经事情,笑成这样,哪里有半点从容淡定的大将风度?” “原来你心里是这样想的?”他总算把笑岔的气息重新汇拢过来,“弯弯,你搞错了。” 我才没有搞错呢,除了打算自杀的人,没事情让别人在这些要害位置上搓呀揉呀的,脑子有病! “弯弯,不是像你这样想的。”他把手放在我的耳垂后,“你知道我为什么摸这里吗?” 我戒备地歪着头,身体紧张地绷起:“为什么?”拜托,不要乱来,这里有耳后大动脉哦。 “因为,我喜欢这里。”他的唇带着柔软湿润的气息覆上我的面门,缓缓向脖子延伸: “弯弯,你放松一点,你的脖子很长,很漂亮,我只是想亲一亲……” 他的动作很小心,很缓慢,不像刚才那样亢奋有力,说句实在话,我甚至在刚才的那一次中感受到一层让我熟悉的杀气。我就算明明知道他不会伤害我,还是忍不住紧张,似乎他要把我一口吞下去。 不过,现在的感觉真的很不同了,肌肤上传来一阵阵微微的轻颤,每一丝颤动都来源于他的抚摸与点触,他将这种感觉一层层从我的脖颈处扩散下去,扩散到丰盈如云的胸脯,扩散到平滑柔软的小腹。 我的身体产生了各种奇奇怪怪的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让我变得轻若鸿毛。通常来说,我喜欢身体的每一部分都协调听话,可是,现在它却变得不那么听从指挥了,它似乎更愿意听从那个亲吻我的人,在他的控制下,一点点合上属于他的节奏。 “去病……”我很努力地保持住自己头脑的最后一点清醒:“你这样……唔……弄我,我要是也这样……嗯……待你,你会怎么样?”我不能让别人白白控制了去。 他的动作全部停止了。 “喂,说话呀。”我推推他的胸膛,坚实光洁得如同玉石,似乎能够敲击出声音来。 不说话就表示默认,那我就直接开展行动了哦。手指模仿着他方才的动作一圈圈抚触下去。难怪他抱着我的时候,我会那么有安全感,他的身体跟我真是很不一样,我的到处都是很软很细,他的却好像是硬的方的,摸着有棱有角的,充满着一种厚实的质感。 他整个人僵持得象块石头,没有任何动静。 原来他是毫无感觉的?我有点奇怪了,模仿他方才的动作也用上了嘴唇,一丝一丝地轻轻啮咬着他胸前。 耳边猛然爆发出一声低吼:“你个死丫头!” 杀气从他身上喷发出来,我被他的铁臂箍得无法喘息。 天哪! 原来是这个效果?救命啊…… 去病,去病,保持镇定……保持……镇定…… 注意……注意大将风度……哎哟……嗯……嗯…… 我已经郁闷地没有话可说了,明明说好是我主动的,他怎么又变卦了呢?如此言而无信,如何去统领三 第五十六章 黄河回祭向九天 我们回到了黄河边的金城,也就是后来的甘肃兰州。去病在河西一战的时候,希望这里能够成为抵御匈奴防线固若金汤的一座城池,所以名为“金城”。 黄河从金城一侧旋绕而过,高大的莽山在城池的背面。滚滚黄河水,奔腾千万年。此时的黄河正处于夏季最沸腾的时节。 去病的军令连夜而下:明日,黄河祭酒! 次日清晨,天刚拂晓。黄河岸边兵甲如山,铁戈捶地,战马嘶鸣,黄水贲裂。霍去病站在千军万马前,驻步在了滔滔黄河边。 他双手端起一个青铜饕兽酒爵,大氅飞舞得神采高扬,我听见他在大声命令他的部下:美酒筛上来!战歌唱起来! 蒙尘的盔甲在阳光下发出灿烂的光芒,漏*点的战歌从军士们的喉咙中震天而出。 这一场黄河祭酒简单而隆重。 去病遥望着黄河水的九天玄关,郑重洒下这一爵佳酿。 不祭天地,不祭神明,不祭皇帝,也不祭山川! 霍去病祭奠的是河西一战死去的六千亡灵。那醇香的烈酒在黄河岸边一路流淌,流入黄河两岸,流入天上人间。河西第一战的亡魂们,你们喝到这杯胜利之酒了吗? 霍去病站在黄河边,心潮随着那奔腾不止的黄河水不断起伏。 他想起,十八岁的元朔五年,他带着八百壮士出定襄,一战而封侯的往事。 “一战封侯”,这在任何人眼里。都是一种无上的荣耀。可是,在他心中,却是一场难耐的煎熬。两年前地那一场偷袭。历经了只有他和他的将士们才知道的艰难与选择。所有地生死努力,从长安城的悠悠之口咀嚼进去。吐出来地话一句比一句难听。 他们认为,那所谓的军功只不过是一个莽撞小子瞎猫拖到了死老鼠,钻了匈奴人的空子。.网,电脑站www,.cN更新最快.而皇帝刘彻偏爱卫氏,过高地封赏了霍去病。朝臣们在宣室里一次次提起外戚专权的教训,每一个矛头都指向了霍去病和他背后的亲人。 对于冷傲地霍去病来说。藐视他的军事能力就是损害了他的人格。这样的话语他是一定要用行动给予狠狠地回击。 这一次回击,一等就是两年,等到的就是今年的河西一战。 当河西一战的战机握到他手中的时候,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战机啊?皇上以河西大漠为谶纬,以一万人马为棋子,在天地之间打下了一个本钱微末地赌局。 这个赌局,皇上输的是区区一万人马。这点东西,一个泱泱大国的皇上完全输得起----刘彻也不是没有输过。 可是,这个赌局。霍去病将要输掉地是等待两年的机遇,自己做人地尊严和军人地荣誉,这些东西他输不起。 在那个寒冷的初春。千里黄河水凝冻出厚达数尺地坚冰。呼出的热气转眼在身上冻成刀一般锋利的白霜。 春天,霍去病就这样带着一万人马。为了自己的尊严与荣誉走上战场。 越想赢。输得越惨。 三次突袭的小小成功,换来的是第四个部落的惨胜。局部的惨胜意味着整个大局的惨败。所有迹象表明,他只能灰溜溜地带着自己的数千部众退回到大汉朝安全的地带,接受整个长安城对他带兵能力的质疑。 他一个人坐在高高的土崖上,眺望遥远的休屠王部,那是他可望不可及的地方。 我和他的第一次单独交谈就在那时发生。 他派出了我们一百五十名斥候士兵,一开始确实为了在撤兵前再打几个部落。 大军集合,他骑着黄骠马站在红绸猎动的士兵们面前,他看到他们一个个疲惫而坚强的身影。 他们为了军功而来,领兵的他却只能送给他们死亡与失望。 少年的热血涌上心头,他宁愿死在这片大漠上! 战刀一挥,方向不再是背后的大汉疆土,而是河西大漠深处势力最大的休屠王部。 所有人都认为他不可能前进,他偏偏前进了! 两天一夜的一路狂奔,一场厮杀在休屠王部开始了最血腥的碰撞。他这才明白,善于用人的皇上刘彻除了赌上了这一万人马,更将他的血气与刚勇放在了赌桌上,这块筹码才是这场战争中真正换取胜利的保证。 胜利破开皋兰山的八千尸体,践踏着血路而来。 一把沉寂了两年,酝酿了两年的淬血钢刀终于在此刻横空出世,完成了一个真正的人生传奇。 他也似乎寻摸到了一点打败匈奴人的规律。 皋兰山的劫后余生中,他发现了我。 除了战场,从来没有过其他波动的年轻心灵在此刻被一种陌生的情愫拨动了一下。 但是,对于一个被胜利与荣耀装满了心胸的好战少年来说,这样的感觉不可能成为他的全部。一番长谈过后,既然我这个人来历不明,又执意离开,他尊重了我的想法,没有做出更多的挽留。 那个春天,万人去,千人回。他也是如今天一般站在了这里,站在黄河岸边,站在金城之外。 那个春天,部下也曾经为他端来一盏美酒,请他按照惯例,为河西出征的亡魂做离别的祭奠。 霍去病站在滚滚的大流之边,似乎看到了那葬送在他手上的七千生命正随着流水永远飘逝而去。 黄河水,水黄河,远上白云落九天,九天一落化悲雨。 这就是中原大地的第一场春雨吗? 没有春柳的绵绵依情,没有夭桃的灼灼浓艳,只有一点一滴冰彻入骨,让胜利的热血一点点降温,直到冰冷地无法动弹。 年轻的将军功成名就,转过身,却听到了满城亡魂家人的恸哭之声。 美酒跌落,青铜酒爵化作碎片。霍去病命令大军渡河! 他要渡河!他要渡河!! 渡过这黄河水的翻腾,渡过这黄河水的指责。元狩二年春天的霍去病,无颜祭奠那七千生灵!一万人去,三千人归,这不是荣耀,是耻辱啊! 皇帝钦赐的万千彩旗飘扬起来了;皇上差人送来仪仗用的簇新鹘毛摇动起来了。得胜的军队却偃旗息鼓,沉头默言,仿佛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冷冷地涵养着这最后一点令人费解的沉默。是火山就要喷发,是怒雷就要咆哮! 一切都在第二次河西大战的时候以最昂扬的姿态,最蓬勃的杀气,从霍去病和他的将士们年轻的心脏中跳动出来,化作吞噬万物的燎原烈火,化作黄河奔腾的怒海狂潮,向着河西大漠横扫过去! 赤地千里的炎炎骄阳算什么?他们是比阳光更加耀眼的军队! 冰冻万尺的祁连山绝顶算什么?他们拥有比坚冰更为刚强的意志! 穿越了千里干涸的沙漠,走过了人兽难到的祁连鸟道,霍去病终于用最小的牺牲换取了最大的胜利。 今天, 他终于以真正以少胜多的战绩来告慰死在河西一战的英灵们。 今天, 他终于可以举酒一觞,天地无愧! 一切都在今天! 第五十七章 蒙蒙残云拢清秋 “弯弯,陪我去买东西。”很语塞,霍大少爷居然要亲自去买东西,“买什么?” “四色糕点,四卷布匹,嗯……”左右看看,“差不多了。” 金城在目前不算一座多大的城市。不过,它北扼西北通道,两岸夹山,地势险要,历来既是兵家争夺之地,也是古代中西商贸流通的必经港口。 这里的货物市场集合了来自姑墨、浦类、龟兹、楼兰、大宛、戎卢、乌贪訾等等许多国家的各色商品,自然也有大量汉民族的丝绸、布匹、饮食用品等货物。 去病带着我,不去看出自昆仑山的玉石、不去看出自姑墨国的孔雀石,不去看戎卢国波斯缠花纹的羊毛毯…… 我们行走的是一些平民百姓常用物品的货摊。去病看了许久,买了一些粗米粉做的笨重糕点,被风干了,硬邦邦的;还有几匹汉人家常穿衣的布料,染了素青、米白、黄宣等家常的颜色。 他将东西卷起来,绑成一个结实的包裹。看看天色尚明:“走,后天就要大军开拔了,陪我去见一个人。” 我不知道金城能够有什么人让他这么隆重地对待,跟着他一起走上了一条山路。 金城背后的就是莽山,上面有五道泉眼,此时正是盛水期,清澈的泉水顺着石壁流淌下来,去病拉着我的手攀过那沾着湿滑苔藓的石面。 他的神色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只觉得他对于这一次地拜访非常重视。 我们爬上莽山,看到脚下是一处两山夹峙的山谷,里面郁郁葱葱的树木层林霜染。朱红,玫红,橙色。艳紫,层层叠叠地颜色将那山林熏染出初秋的色彩。 山谷上方两边都是很高地山峰。一侧山峰紧贴黄河,那黄河波浪日日夜夜在山峰边流淌。 我们来到一间茅屋前。 茅屋上新铺了干草,看上去金灿灿的。去病说:“前几天让郭元带人过来加的茅顶,看起来这个冬天是不会漏了。” 黄河水在山峰边流淌,似乎能够听到那汩汩流水日夜不停地歌唱。 我问:“这里面住的是什么人?” 去病没有回答我。轻叩柴门,那干净整洁的小道上,飘落数片黄叶。 一声干涩地,仿佛多年没有浸润过清水的声音从茅屋中传出来:“什么人?” “大娘,我是去病。” 屋子里的声音安静了一会儿,才说:“进来吧。.网,手机站wap,.cN更新最快.” 柴门被去病推开,我的眼睛也随着一起进入了那茅屋。灰暗如蒙尘的夕阳晚光照在屋子里,一切都是阴暗而不见天日的。只有那歪坐在榻上的老妇人,一头白发如同一片耀白的芦花。带着枯死的气息,漂浮在空气中。 我看不清她地脸,只能感到晦暗的肤色掩盖去了她所有的光彩。天还未凉透。她已经裹在了一件厚厚地棉衣中,看起来人似乎瘦弱干枯得没有了形状。 去病的神情仿佛一只被驯服地鹰。他小心地收敛着高傲地翅膀。静静地垂首注目着那老妇。他手中拿着不昂贵的礼物,其实每一件都挑选得很精心。这些是一个独居老妇人可以使用地家常物品:那硬邦邦的糕点放在水中煮烂。可以化作一碗甜味的粉粥;那些粗布经过了裁剪,可以成为今冬御寒的新衣。 秋日的夕阳很匆忙,那一点点余晖很快便暗哑了下去。 我们几乎站在黑暗里,身上不知不觉写满哀伤。我不知道这个哀伤何处而来,我抓住去病的手,希望他温暖的手指能够给我带来一些答案。 去病的手竟是凉的。 这是一种走入深渊回头无路的冰凉。我不知道面前这嬴弱的老妇为何能够给他这样的感觉?他一直都是如同一支在风中烈烧的红烛,风越大,他的光芒就越跳脱。 “霍将军。”平静的声音传来,那平静是多时恸哭之后,气力衰竭的平静;是问天天不语,唯有低头叹残生的平静。 去病似乎被这一声平静的称呼凝住了,过了许久才慢慢回答:“大娘,我路过,看您。” 他的每一个字都沉重如山,一个字一个字砸在地上,却大地无言,空山无语,只有远远的黄河水在茅屋外流淌…… “好孩子,难为你了。”老妇似乎已经无力再说什么了,说完就将头沉沉靠在手上。她的白发在黑暗中一掀,如一只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白鹤,忧伤地垂下翅翼。 “我……出去了。” 没有回答。 从来就眸中无人的骠骑将军,拉起我,转身走出了茅屋。 我们沿着石阶向下走,走过清流不止的五泉莽山,我们站在了黄河岸边。 满月在寥廓的天空缓缓移动,星斗在深色的天幕中此升彼落。 我以为我们在茅屋的时间很短,原来却很长。就像我们以为人生很长,其实却很短。 我们在山崖下解马缰绳,初秋的晚风吹得我们满身飘摇。我问:“那个大娘……是谁?” “陈大娘。” “陈大娘?”疑惑从我心间滚过,我知道他不过说了天底下最最平凡最最普通的三个字,我不知道这三个字能够和我有什么样的渊源。 “还记得陈天鹰吗?”去病以为我记不住,提醒我,“就是河西一战,将你收到铁螭骑中的那个人。陈大娘是他的母亲。” “什么?” 从春到夏,再到此时的初秋,长安城、河西大漠…… 太多太多的故事在我面前演绎,太多太多地生命在我面前消陨。我……却始终无法忘记那个在我来到汉朝以后,第一个说会娶我的男孩子。他爽朗地笑,他真诚地生。他豪迈地死! 黝黑的皮肤,雪白地牙齿。灿烂如阳光的笑容仿佛从记忆地深潭中一点点浮现出来,化作一丝揪痛,缠在心口闷在胸中…… “天鹰是我在建章营里从小一起长大的。我们一起练箭、一起骑马、一起出定襄,罗姑比是我们一起擒住的。”去病的声音里不带丝毫感情,如果可以的话。他愿意用一种欢愉地表情说起他,“还有他的娘,空的时候,我们常去他们家吃点心。大娘的蒸糕,很甜。” “那……她,怎么会在这里?” “天鹰死了,她就住在这里了。” “一个人?” “皇上赠她忠节烈孝的匾额,她的丈夫陈凯元死于元朔二年的欤阴堡之战,她的长子陈天冉死于元朔三年的长平关之战。” 我记得陈天鹰说过。他也出身颇为尊贵,虽然不像去病那样以王侯之家而显赫加身,但是也是军功累世地将门子弟。 我停住了脚步。回头看那山壁深处已经看不见的茅屋。 茅屋中那个干瘦无神,话音苍老的老妇。真地就是陈天鹰的娘吗?陈天鹰曾经以他那绘声绘色地表演。向我形容过他地娘。 ……“我娘一定喜欢你的……我娘就喜欢你这种脾气地女孩子。” ……恍惚神思中,我似乎又看到陈天鹰学着老妇人的样子。憋紧了嗓子的可爱模样…… ……“她说,给老娘带个爽快的媳妇回来,磨磨蜇蜇的我可不要!” ……似乎还记得,当初灰心失落的我,还非常希望有这样一位开朗健爽的母亲…… 这……就是……那个说话如刀子一般尖快的妇人吗? 此时此地,我明白了什么叫失去!我明白了失去的痛,失去的苦,我明白了,人原来是经不起多少失去的。 大娘失去了她最心爱的儿子,去病失去了他亲密的童年旧友。 如果我是去病,也一定不能原谅自己战斗指挥的失误。 去病说:“在山崖上见你的时候你这么嚣张,如果不是因为你是他部队里唯一的幸存者,我早已将你拖下去军法处置了。”他的声音怎么可以这样平静?他说,“弯弯你看,天鹰死了,他还在天上成全着我。” 是的!我记起来了。 在河西一战那场遭受到覆灭之战的时候,我记得是去病远远地叫陈天鹰去“顶住他们的阵脚”。 陈天鹰明知道此去无回,去病也知道是在将自己的兄弟推上死路,可是,当危险来临的时候,能够站在危险的深渊旁为他挡下一切,重新掌握战机的仍然是从小一起骑马射箭的好兄弟。 去病现在和当初陈天鹰战死的晚上一样,看起来似乎很平常,可是,他的心一定很痛很痛吧? 他的头高高仰起,他的眼睛睁得很大,仿佛要用他那双绝黑的双眸,去映出今晚的星光万点。我记得去病那天一个人坐在土崖上,也是这样抬眸向天,久久凝望着那根本看不见的远方…… 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他是在策划休屠王部落的偷袭之战。现在我知道我错了,那天的他根本就是一片空白,悲伤和自责如同潮水将他淹没,不让他有呼吸的空间。 我听说,当人伤心的时候,不愿意有泪水流出来,就应该像他现在这样,把眼睛睁大仰望天空。这样,泪水就会从眼眶中倒流回去,一直流到心里,流到旁人看不见的深处…… 我哀叹自己当时太不懂事,我的无知与莽撞一定让当时的他感到非常失望。 “去病,天鹰不会怪你,陈大娘也不会怪你。”我很想让他宽慰一点。 去病说:“我知道。” 是的,没有人会怪他,战场上的生生死死本就很平常。相比其他人,他已经做得够好了。 可是,内心有一个声音在轻轻叩问:生死,真的很平常吗? 是否已经平常到了,我们有权力去忘记那些曾经的笑靥? 本周只加十二个精,不是大家评论不好,是只有这些了,抱歉。 第五十八章 三秦苍生付乱吼 金月的金色鬃毛在月光中如银如雪,阿连也难得文静地等在那里。 去病和我解开战马的缰绳,我已经解开,回头却看到他一时不曾解开。我走过去想帮助他,看到缰绳已经成了死结。 “你怎么弄了个死结?”我仔细看着想替他打开。 去病也攒紧了眉毛:“我不知道。” 我们在月色中慢慢打结,那结却似乎怎么也打不开…… 蓦的! 一声悠长的调子从远处的山谷中跳出来,如同深沉的号角在群山之上长鸣---- 去病停住了手,回望天际明月:“秦腔。” 他又低头解那绳子,手指和我碰在一起:“陈大娘,在用秦腔送我。” 不容我冥想,那奔流灌海般的歌声从山顶上冲击而下,撞得万里黄河汩汩作响。 “燃----狼烟,胡虏飞沙踏铜关。 奔----河西,铁胆雄心俱是好儿男啊!” 我很难相信耳边听到的这个如撼山之棰,如动月之芒的嗓音,发自那个干枯萎地、了无生机的老妇人之口。可是,去病不会听错,这的确是发自那丧儿的妇人。只有深知痛失离乱之苦的人,才能唱出这震魂摄魄的曲子。 古代的三秦大地,北有匈奴、南有强国,历来就是兵家战乱频多之处。 秦腔是这里受尽苦难的人们为抒郁解愤而创作出来的乐曲,这种曲调压抑着千年的悲,万年的苦,声声调调都是在乱风中吼出来地,所以。秦腔又叫“乱吼”。 陈大娘在寂静的山顶哀声咏唱:“……残月冷勾卷旌旗,朔漠静云凝如磐……” 随着那气韵深长的一拍三叹,我眼前地宁静月色渐渐褪去。河西草原的记忆浓浓而来。 霜动飞星恨,云沉万里平。我仿佛又看到了河西草原上千里红绸。万乘铁骑。残缺地月光在空中闪烁,寂冷的星空下,是汉家男儿那如山气概,催动得红绸战旗飘飘不止。 盔甲下,战士们的脸面五官是模糊的。他们的表情又是如此清晰而肯定,那就是踏破强虏、开拓疆土地万丈豪情。 那乱吼的秦腔之声沙哑而不低沉,铿锵有力的声音,一句句描述着河西大漠上最雄伟的黑鹰,最骄傲的军队。 “铁弩钢刀战马动,三军齐喝列阵前。 怒箭骄马奔雷霆,匈奴弯刀尽等闲。 汉家猛士群如麻哪----万里奔驰杀声一动破长天!” 这三句秦腔一句比一句高昂,最后一句嘹亮高亢,浑如利剑横荡苍穹。我听到无数夜林惊鸟扑簌簌地从安歇的树林子里飞奔出来,将这平静的夜晚泼溅出绚烂浓烈的光彩。 我好似置身在期门军那数千铁骑中间,以训练了无数次的简单而有力地动作。一遍又一遍冲垮敌人的如山壁垒,如水凶潮。 不知何时。我的手与去病地手又握在了一处。我的手指不由自主握紧了,仿佛握紧地不是他地手。而是战马上那厚沉的马缰绳。 我地内心听得气血翻涌,无法自持,只恨不能再次回到千军万马之中,用自己的双手操纵着胯下的战马,将那些敌寇的生命尽数践踏在脚下!置身这样的队伍,再冰冷的血脉也会炙热,再胆怯的心灵也会坚强无比,军功与胜利是一切辉煌的源泉,是一切荣耀的象征,是一切人生追求的宏伟目标! 正当我热血沸腾的时候,忽然,那乱吼的声音窒然一低,化作黑暗沉底的“苦调”。这突如其来的苦调长得令人哀伤,长得让我满眼酸痛,恨意衔喉,凄苦难言。 我的满腔豪情顿时被这秦腔苦调滞压得喘不过气来,如同在翻腾的热血上陡然压下一块巨冰。 那陈大娘用这样的调子,苦苦唱道: “扶杖久立城墙上,儿可知?为娘我散发披头霜满肩。 不求功名与高官,只盼着,我儿征途一路走平川……走平川呀……春夜寒水浸冷骨,征衣薄厚牵住了娘心肝。 东家买线西家借梭,织衣坐在了家门槛。” 苦调又长又哀,气噎声断,歌声中,我仿佛看到那老母亲的白发已经枯白凌乱地无法梳理光滑,她的眼睛早已红丝密布,无法看清近处的东西。可是她依然要为自己的孩子一针一线密密缝织出一件征衣。多钉一针,她的孩儿便多一份温暖,多打一个结,她的孩儿便多一份牢固。 她一心盼着,自己的针线活儿保佑着她的孩子,莫要被冰冷的焉支山春水冻着。 那陈大娘的声音一字一句,如嘱如诉,仿佛豆灯下一个扶摇的孤苦身影。耳中,那秦腔苦调变成了平缓的述说。 “陇西捷报,喜讯传。 都说是,将军运兵神无敌。 红旗曼舞战鼓擂。 谁看见,豆灯如泪银针穿?” 我的心中松了口气,战事结束了。这述说平静如水,如涓涓细流,如淡淡轻云,“将军运兵神无敌”,“陇西”? 我感到了霍去病的手掌紧紧地握成一团。我放松自己的手掌,任他将我的手握得生疼,一种不祥的预感渐渐升上心头。我这才听出,那慢板述说的声音,仿佛一团即将熊熊燃烧的闷火,正在酝酿着最灿烂的爆炸。 果然!音域突然拔高---- 直惊九霄云外! “泣望西北,留不住啊---- 亲子骨血葬入了弱水边! 扪干老泪,滴滴化血渗灰棉。 枯手握梭,缝成儿衣声声唤啊。”一声声长嚎几欲撕裂长空,仿佛一枚箭头射穿了天幕,我只觉得心口似乎被划了条口子,说不出是疼还是烫。 苍天哪,你睁睁眼,你看到没有?她辛苦织成了征衣,却再也没有人来穿!大地哪,你抬抬眼,你看到没有?她辛苦编织出了温暖,却连儿子的一把寒骨也无法摸到。 她的声音已经拉扯到最高音,我几乎以为她的声音就要撕破了……她已经不能再让声音高拔起来了…… 可是---- 我、错、了! 那陈大娘的声音毫无顾忌地高高拔起,何止要将天幕撕裂,她是在将自己的心肺一起撕裂啊! “秦关旧月今又返照渭水边, 娘的儿呀,你的魂灵莫要停留在天山! 万军西出只见千军回长安,娘的儿呀,你的魂灵是否跟回了黄河岸?” 她的声音如同披头散发的厉鬼,撕心裂胆地站在满月下嚎叫。她仿佛在招魂,仿佛在哭灵,更仿佛在控诉生命的无常,战争的残酷。她就这样,一声声呼唤着那远去的亲人灵魂,一遍又一遍。 唤魂的声音重复着,让老母亲的悲痛不断深化,犹如锋利的刀刃,穿透了听者的耳膜,也穿透了听者的心灵。 那呼唤在空中痛苦着,挣扎着,慢慢停止了。 于是,四野寂静,万山无言。那寂静令人双目发黑,我的心如同被砸出一个大洞,大洞又深又黑,却没有鲜血流出…… 过了许久,那高高的山顶上,陈大娘仿佛幽灵重生一般,又骤然爆发出一声哭喊----“十八句秦腔句句乱吼,吼破了喉咙换不来儿平安! 十八句秦腔声声乱吼,吼断了肝肠换不来儿平安!…… 这硬生生的吼叫,将一切全部重新牢牢揪死了!这哭喊声已然声嘶力竭,已然痛哀到了骨头里。 “十八句秦腔句句乱吼,吼破了喉咙换不来儿平安! 十八句秦腔声声乱吼,吼断了肝肠换不来儿平安!……” 这哭喊声山谷回荡,大音流淌,撞出如波的回声…… “……十八句秦腔句句乱吼,吼破了喉咙换不来儿平安! 十八句秦腔声声乱吼,吼断了肝肠换不来儿平安……” 这哭声终于渐哀渐远,与空谷回音融合在一处,终于,化入群山消失在了这个滚滚红尘中。 我的想象中再也没有了热血沸滚的激血豪情,再也没有了胜利欢呼的连绵旌旗,再也没有了大鼓擂动的欢庆战歌。 我的面前,只剩下了绡冰般的冷 冷月下,是一个踽踽独行的苍老妇人。她浑身素缟,满身的凄凉。她心血已经泣干,泪水已经流完,一条喉咙也在乱吼的秦腔中间撕得沙 她撒手站在人间,她已经一无所有了。她如同一张挂在人间的纸符,随便什么风都能将她吹散。可是,她站在那里,什么文治武功,什么千年霸业,它们都在这年迈的老母亲面前,在这份破裂的亲情面前黯然失色,裂成碎片,仿佛一片片暗灰的纸蝶在空中飘舞。 这,才是战争最真实的面目。 这,就是生命最原始的控诉!面对着这些发自肺腑的苦苦呐喊,踏破祁连的功名算什么?一统江山的豪情算什么? 问长天逆海, 生命沉浮,孰轻孰重? 番外(第二部完结) 长安城外,一片梧桐黄叶飘飘荡荡而起,从长乐宫的耿耿灯火前掠过,悄然划入重楼蔓宇的北阙高台。 黄叶一路无声,轻入芙蓉暖帐下,随风打一个半旋,停落在一双描朱木屐旁。 “来人,关窗。”皇帝刘彻威严的声音从柔软的寝帐中传来,立刻有小黄门碎步上前,轻轻拉起窗棂,无声地合上窗闸。外面更鼓响过,是上早朝的时间了。 刘彻翻开锦浪,站起来。 李夫人随他站了起来,她只着薄纱,娇妍动人的身体在那蝉翼般的轻纱下尤显婉转妩媚。 一行宫女走上前来服侍,皇上穿上了高贵的天子之服衮。 日月星辰的刺绣因他的威武双眉而沾染灵气;金丝风革带在他的腰间,如初生之日一般光辉四射;李夫人亲自为他戴上冠冕,那十二真珠在他宽阔的额前晃荡,他气霸天下的锋芒因此略有收敛…… 李夫人忽然感到自己的美色似乎尚不能与这身皇冕贵服相媲美,她侧过头,在烛光照耀的铜镜中略看了看自己的鬓发是否蓬松。 这个男子,江山美人是他心中从不须作迟疑的选择。她的手中握着哥哥广利请官书,昨日李广利在建章营的骑射赛中拔了头筹,希望在期门军中找一个事情做。 可是,现在,河西的“那个人”如今锋芒四射,其光彩无人能够抢夺。李夫人缓缓捏紧了手中的竹简,她昨日权衡了一夜。还是决定这个事情暂时压下去。 “皇上,今晚臣妾在此为您备香茶。”言外之意,皇上今晚再来她的宫殿中。宠幸如她。恩爱如斯,对于下一个夜晚。也只能是谨慎无痕的暗示。 “哦。”皇帝淡淡说完,走出去了。 “皇上----摆驾未央宫----”小黄门那阉人特有地公鸭嗓子响起,一声声传出长乐宫,金碧辉煌的龙辇已经来到了十二汉白玉的台阶前。 刘彻遥望宫殿地西北角,河西的战报已经到了长安。他终于又一次赌赢了河西此战。子之赢,满盘皆活,刘彻地眉宇间拧出一份带着杀气的坚定:“漠北……” 李夫人目送那缠金龙绕璧兽的宽长龙辇离开了视线,宫女将她扶起。回到了长乐殿,她转过身屏退左右:“长门宫的那个女子……真的是……” “回夫人,确实是废后陈娇。.wap,16K.Cn更新最快.”一名穿黑纱地执事宦官轻声回禀。 “公主,仲卿要出发了。”卫将军金冠束发,铁甲为锁、连云结绕,红底滚黑水纹边的披风服帖地贴在身上。 平阳掠起一丝长发。靠在滚金濯云绣的锦垫上:“知道了。” 今日,卫青轮到去长安城外的虎贲营执勤,要有一个来月不会回家。大汉朝边关事急。将领们很少呆在家中的。 卫青站起来,他非常注意地趋步后退。到了门口才慢慢转过来。有使女上前打开门帘。 一阵初秋的凉风带着长安城的落叶吹入卧房,丹枫画屏微微颤动。 “仲卿!”平阳叫住了他。“公主。什么事情?”卫青立刻回过身,头微微低着,细心地提示使女合上门帘。 平阳公主似乎有话要说,双目盈盈欲滴了许久,吐出一口气:“去病……什么时候回朝?” “最多十天。” “仲卿,我们结为夫妻多少年了。” 卫青困惑地抬起头,平阳叹了一声:“快些去军营吧,在这样下去,去病怕会将你的风光都夺去了呢。” “是。” “是,是,是!你只会说是吗?!”公主忽然发怒了。 卫青站直身躯,自元朔五年在三军阵前,长安城外被皇上亲封为大将军之后,便被这位曾经的故主平阳公主择为夫婿。他对这位公主尊敬有加,爱护也有加,可是,她在他心目中是高高在上地金枝玉叶。他自认自己的谨慎与恭顺并无做错之处。 公主看着眼前的那男子,一如当初她将他提拔为平阳府骑奴戍卫长地时候一样挺拔高岸,她的无名火就这样悄悄流失了。 那一年,她还年轻,走出平阳府时,阳光洒落在地面,也洒落在她皎洁地额头。 那个高大地少年牵着一匹在草场上刚刚训练完的战马,看见她,引马走到一边。他双肩魁梧,似可依靠,那一双明亮地眼睛,仿佛是天底下最温暖的深泉。 平阳拿起自己的长发,虽然她非常注意保养,虽然她千方百计保持青春,可是,那漆亮如墨的发丝是否还有当年的光彩? 身份悬殊,年龄……年龄也悬殊啊…… “你也要在皇上面前多努努力,今年两次出河西,都让去病去了。虽然这孩子也是你们卫家的人,可是,他这个孩子看着……” “公主说得很是。”平阳说的话,卫青并没有完全听见,他的心思已经飘悠到了河西风沙苦砺的大漠中去了。本来,他一直以为河西一战皇上是要出奇兵,获奇胜,才派了年轻的霍去病去了河西。可是,河西二战应该让他去啊! 昨日,皇上在殿上说:“骠骑将军逾居延,至祁连山,斩首虏三万二百级,获五王,五王母,单于阏氏、王子五十九人,师大率减什三……” 多么辉煌的战绩! 卫青在心里无数次地描摹过这些战场,如果这些战斗由他参与,也许,也会有这样辉煌的成绩。 可惜,这一切辉煌都不属于他。 只因为皇上轻描淡写地说。他卫青的作战方法已经为匈奴人所熟悉,皇上需要新鲜的作战方法来打匈奴一个出其不意。 卫青站在朝堂上,平静地双眉遮盖着他内心的不甘与呐喊:如果说。他卫青的作战方法为匈奴人熟悉,那么。李广老将军与匈奴人作战十数年,为什么他依旧能够兵出右北平?还有公孙敖,他是他从小一起地玩伴,公孙的一箭一刀,一阵一营都是他卫青亲手传授地啊! 哪怕是打旁援。哪怕是牵引兵力,他都是愿意的。他是跟着皇上刘彻从失败的“建元变法”,从窦太后的“黄老之道”的统治中,一步步走到今天这抗匈之战轰轰烈烈展开地元狩年。 他正当壮年,他也热血澎湃! 他的大手死死捏住,那暴起的青筋仿佛一条条怒勃而起的苍龙。他多么希望可以让战刀饱蘸匈奴血,他多么希望可以立马踏平祁连山! 多年身为贱役的他,终于以常人难以言喻的控制力隐忍下了自己的爆发,用云淡风轻的声音附和了皇上的作战计划。看着自己地外甥带着少年人才有的意气昂扬走出了霸城门。 “仲卿?”公主悦耳的声音又一次响起。 卫青看着这个女人。她比他年长将近十岁,她常年身处深宫,知道如何在宫廷中运用手腕立于不败之地。 “家里……一切放心……” “有你在。”一抹温情爬上卫青地心头,“我一直很放 她为他筹谋运画。她为他人前人后建立起了好名声:“大将军府上从不接纳食客”。“大将军容忍谦让”……他现在美德在外,若家有悍妻。如何能得到这般的保持?这一半也有她地功夫在里面。 他们遇上地这个皇帝,是个今古千年难得一见的明君,他不会轻易为眼前地美誉所动,他不会为亲情所桎梏,他的权力江山才是他的一切,卫青在他手里,还能走多远? 卫青骑马走出将军府,此时的东方刚刚拂晓,将一片透明的蓝色轻拢在他的身上。 他命令身后的将军府家将一起停下。 他听到,长安城高高的城墙外,寂寞的郊外田野上,远远传来一条苍凉嘶哑的声音,那声音如歌唱,如哭泣,如哀号。卫青觉得耳熟,听出是李广老将军的声音,白发老将似乎醉了酒,唱得断断续续: “……此生不求金玉堂,此心不求功名长。十万军声吼怒海,一路长驱冰河梦……韶光大半去匆匆,天乎天乎有不平!……” 有苍鹰被歌声惊起,从长安城郊外的故城墙边盘旋而过,那长翅直扫天翼。 漫漫青天,薄薄晴云,那一点黑浓矫健的身影,在长空中盘旋。卫青忽然搭起弓。 弦张满、弓如 猿臂长舒,熊背轻展,似乎要将那苍鹰怒射而下! 将军府的家将们等着自己的大将军射下这空中翱翔的苍羽。 可是……过了好一会儿,那犀利破耳的箭风没有响起…… ……弓弦却缓缓收下。绷得过紧的弓弦因松弛而发出铮铮的轻响古道西风走瘦马,青云拂低千里平。欲将长剑骋天骄,未央宫前洒丁零! 卫府的家将看到。 他们的大将军慢慢回过头,脸上仍旧是温厚的平静。 “齐越,李将军这一次在右北平失利,需要赎金。我听说李将军家里余钱一向不多,你们去打听打听,选一个合适的机会,拿五十金给他家送去。” “诺。”名叫齐越的家将低头欲去办事。 “回来。”卫青叫住他,思忖了一会儿:“算了,我去走一趟吧。” “诺。” 李广那粗犷豪迈的声音依旧在长安城外盘旋:“……韶光大半去匆匆,天乎天乎有不平!……”记得给推荐票哦。。。。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hu99.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